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本文共10篇,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本文原稿由网友“冈底斯山”提供。
篇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注意事项一:毕业生 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注意事项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注意事项三: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注意事项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篇2: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七大注意事项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七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每每出现大学生与用用人单位就就业协议产生各种纠纷。这些纠纷是谁的错,姑且不论,但它给大学生带来负担,让用人单位焦头烂额,确实让双方都蒙受一定损失。因此大学生鉴定就业协议时切记认真、谨慎地对待,以防将来产生后顾之忧。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求职择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在双方之间确立了一种意向,即毕业生愿意在毕业后到该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也愿意在该学生毕业后接受其作为单位的员工.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报到前,表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之间存在就业和录用意向的明确,也是唯一的凭证。协议一旦签定,基本上就意味着你的'第一份工作就确定了,因此,要特别注意签约的有关事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会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或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三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注意的是,协议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也是一个法律行为,所以在签订协议之前也要三思而后行。在此,特向毕业生提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并且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先由毕业生、所在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院,学院签字盖章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
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准备专升本,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
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第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征求相关的意见和指导。
第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大学毕业生刚出社会,往往对职场种种规则比较陌生,因此大学生要即使“补课”,了解相关政策条例,迅速、主动地争取适应新环境。
篇3: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的注意点
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的注意点
很多同学可能已经找到了工作,快要和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那么你知道签就业协议的时候有什么注意点吗?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
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9、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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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毕业生如何签订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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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有人认为,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这是不正确的,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一方必须是毕业生,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不分单位的性质、类别);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资格的劳动者,另一方主体多应为企业公司类用人单位(包括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毕业生的身份是准劳动者,是在校学生,因此,在毕业前如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将因主体不符导致合同无效,因为毕业生此时不具有劳动者的资格。
2、时间不同。一般就业协议签订在前,也即就业协议一般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签订在后。社会人员就业一般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毕业生总是先签订就业协议,再签订劳动合同。
3、内容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介绍自身情况,并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将就业协议列入就业方案,一般可不涉及具体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的内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
4、适用法律不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产生纠纷所适用的法律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就业协议产生纠纷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参照有关的就业政策,而劳动合同产生纠纷主要适用《劳动法》。
简而言之,就业协议重点约定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到该单位工作,而劳动合同重点约定在劳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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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性质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阶段性的产物,必将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市场化而逐渐为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所替代。计划经济时期,毕业生全部实行国家统一分配,既然是国家计划分配,就无就业协议而言,当时派遣证作用明显。而现阶段毕业生在打印报到证之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仍需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因此,随着大学毕业生与社会一般人员就业性质的日益趋同化,毕业生也必将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而无需先签订就业协议。现阶段签订就业协议的作用主要是为了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统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毕业生应充分认识到,现阶段就业协议的性质、地位,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来维护自身的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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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
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违约情形下追究责任的依据,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属于约定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未在协议中就违约金进行约定,则日后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就违约金进行追索。从目前的就业规范来看,并无法定的违约金。因此,违约金的数额一般由协议当事人自行约定,有关部门提出的违约金指导性限额并无法律依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金额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4
发生违约情形的期限
从一般协议来看,其效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但就业协议是在就业过程中签订的,其有一定的特殊性,就业协议从成立之日即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效力中止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之日这一段时间。违反就业协议也只可能在此期间产生,在此期间之外不存在违约情形。明确了以上问题,案例中的问题就不难回答了,刘某已到单位报到,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则意味着就业协议已终止,而根据《劳动法》规定,试 用期内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责任。
篇5:毕业生如何签订就业协议?
以上是针对就业协议的相关问题结合案例进行的解析,毕业生只有充分掌握就业协议的法律归属才能在选择用人单位时按规定程序签订合法有效的就业协议,以维护自身的就业权益。
[毕业生如何签订就业协议?]
篇6: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终止期限
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用人单位名称
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善用备注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常见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
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误区一: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现在大学生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篇7: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9.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常见法律问题
Q1: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Q2: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Q3: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Q4: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案例
某高校届一女毕业生,因签约又违约,被用人单位告上法庭,并被判赔1.2万余元。虽然大学生毕业违约并不是普遍现象,但这是近年来发生的一例比较典型的大学生毕业违约案例,也有很多地方值得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和签约时引以为戒。
就业协议不是废纸:小周参加了招聘考试,当天,她就签了约,一份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另一份是《聘用协议》。然而,直到 6月中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结束时,小周仍未来报到,也没有任何音信。原来她已经到另外一家单位上班去了。7月,先同小周签约的单位正式致函,请其履行协议,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9月,在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方面明确答复的情况下,先同小周签约的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小周违约,要求被告赔偿。10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自愿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聘用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双方都应按照协议履行。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出现一些违约的情况主要是与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有关。
误区一: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个案例的意见分歧是所签的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现在大学生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篇8: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订立合伙协议,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确定合伙人的出资份额
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财产份额。
(必须作估价,确定出资份额。)
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重要的是!!! 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分红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另外,在审查合伙协议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也就是说,有限合伙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人。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注意!!!这边是“特殊”的普通合法企业),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小编为您举例: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一句话概括: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其继承人可继承其资格
3、明确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①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②合伙利润的分配权
合伙人有权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
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写明。
③ 查阅账簿的权利
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
④退伙的权利
合伙协议中应当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
(2)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① 足额出资
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② 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合伙协议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
为避免日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合伙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
③ 竞业禁止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
④ 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篇9:盘点离婚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电子邮件等。
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
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涉及3方面内容:谁行使抚养权;谁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
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卢明生律师说,离婚协议是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
所以,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生效,双方就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律师提醒
律师提醒说,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1.一方放弃财产分割2.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3.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4.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5.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
所以,为了防止离婚后出现纷争,卢明生律师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有“五要”:即财产分割要易操作;子女抚养费要明确;探望权约定要细化;概括性约定要规范;要坚决杜绝假离婚。
此外,为了保障离婚协议能得到顺利履行,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定要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提前办理好,并按协议处理好钱款问题,如果有些财产不便执行,要申请财产保全。
此外,子女抚养一定要明确并交接好。
夫妻约定财产制应注意的问题?
⑴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说明约定财产制是对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即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必要补充。
⑵ 当事人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部分归一方个人所有,也可以通过约定采用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财产制。约定制和法定制在夫妻财产关系中是可以同时并用的。
⑶ 对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也可以约定为双方共有或规另一方所有,这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
⑷ 约定必须自愿、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和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⑸ 约定应以书面形式为原则,应承认双方认可的口头约定的效力。
婚姻家庭知识 有关离婚起诉书的注意事项
有关离婚起诉书的注意事项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婚姻家庭知识 涉外婚姻应当注意的问题
涉外婚姻应当注意的问题涉外婚姻问题比较复杂,由于各国的风俗不同,各国对结婚和离婚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因此,有意与外国人缔结婚姻的人,应该熟悉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并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1)熟悉有关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可能是不同国籍的人或者双方虽然是同一国籍,但结婚或离婚地在外国,这时就需要了解所在国国家的法律,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破坏婚姻”(即在一国是合法婚姻或合法离婚,在另一国则属于非法婚姻或尚未离婚)。 (2)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各国的婚姻法律有所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就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由于法律的有效力是受地域限制的,当事人只要适当地改变行为地点或诉讼地点,所适用的法律就有可能对自己最有利。一种作法是选择行为地,即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国家缔结婚姻或提出离婚。另一种作法是选择法院地,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婚姻时,一般就要通过法院来解决。法院在通常的情况下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审理案件的,但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则不尽然。当有数个国家的法律都可能得到适用的情况下,大多数国家都有一套专门的处理规则。这种法律选择或法律适用的规则就是国际私法(又称冲突法)。法院按照这套规则在涉外婚姻的案件中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被选定的法律为“准据法”,它是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由于各国的国际私法各有不同(例如有的国家规定离婚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有的则规定适用法院地法),所适用的实体法有异,其结果也存在差别,因此,在当事人了解法院地国的国际私法后,完全可以选择理想的法院地提起涉外婚姻诉讼,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实现。当然,无论以何种方式选择法律,都要一秉善意,以免使其行为无效。 (3)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当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可能需要在另一国执行(如支付抚养费、夫妻财产的分割等),当事人事先就应当考虑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事出有因后能否承认和执行。否则,再好的判决也是一纸空文。各国对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律判决(包括裁定),条件不尽一致。从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司法协定来看,我国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是:作出判决的法院依其本国法有管辖权、作出判决的法院是依本国国际私法选定准据的、判决已经生效、被诉方得到合法传唤以及判决的执行无损于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公共秩序。
婚姻家庭知识 办理涉外离婚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涉外离婚应注意的问题涉外离婚是指外国人(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籍华人)之间,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之间,在中国办理的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涉外离婚案件。根据这些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审理时,均适用我国婚姻法。涉外婚姻,不仅要求原告、被告其中一方必须在我国居住并有户籍或者居所,而且要求连续居住必须届满一年。
婚姻家庭知识 离婚协议契约签订须知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2.离婚原因;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4.子女抚养和教育;5.住房的归属;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3、办理过结婚登记;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四、离婚证的法律效力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五、注意事项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篇10: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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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进人,如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当地的人事局、去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则另有要求)
3、毕业生将签订好的'协议书直接送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处。
4、学校会及时将协议书的审核情况反馈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5、对于考研、专升本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时要说明情况,如用人单位在知情后同意签约,毕业生在录取研究生或升入本科后不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签约的考研、专升本的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统一交到就业处。
6、在2005年5月20日前签完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将协议书及时交到就业处,确保在毕业时能及时拿到就业派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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