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时间:2024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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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本文共3篇,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本文原稿由网友“lhy376607062”提供。

篇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于1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但是,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废止。

下面来回顾下该规定具体条文: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注:七条规定没有将矿工职业危害保护和防治纳入

篇2: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承诺书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树立煤矿企业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一、保证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保证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保证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保证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保证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保证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加盖公章) 职 务:

年 月 日

篇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安全承诺书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树立煤矿企业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一、保证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保证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保证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保证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保证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保证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职务:

年 月 日

煤矿矿长述职报告

煤矿矿长年度工作鉴定

保护生命安全演讲稿

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作文

海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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