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本文共13篇,我们一起来阅读吧!本文原稿由网友“回到过去”提供。
篇1:化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明细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帐物相符;要定期清理药品、试剂、玻璃器皿的消耗。
四、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专柜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五、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六、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七、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八、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九、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化学试剂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十、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十一、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二、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篇2:化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明细
一、化学实验室规则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鼓掌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保证账、物相符;对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分工协作、专管专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一起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负责人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观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化学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知道,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仍杂物。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课不得迟到,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5、实验完毕后,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器皿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教师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要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禁止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设施。
9、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0、对不遵守纪律和实验不认真者,教师有权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规定、防盗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每个实验室、库房都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3、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否则不得进行。
4、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有专人妥善保管,要严格领用手续。
5、安全用水、电、气,不得乱拉电线;水、电、气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
6、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和大功率加热器,因教学、科研需要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7、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放在明显的位置,经常检查,发现鼓掌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8、各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化学实验员岗位职责
化学实验员应全面履行《实验管理员岗位基本职责》,做好化学实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平时做好仪器、药剂的定位存放:学期结束前做好仪器、药剂的清点,做好物账对口,账账对口工作。
(二)应熟悉各种规格的药剂、仪器的性能;熟练掌握药剂、仪器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的方法。
(三)应了解和熟悉各年级的化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根据教师要求,及时做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的准备工作:协助教师和学生顺利进行实验。
(四)每天做好实验器具的整洁工作;经常保持药剂和仪器使用状态良好。
(五)每月定期检查实验器具和危险药品存放保管情况,防止事故发生。每天上班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等关闭情况,确保安全。
(六)书面记录演示与学生实验效果,考虑改进措施。
(七)主动收回用完的药品,并整理归位。学生损坏仪器由实验员核实,配合教师按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八)根据本校实验室实际情况,对新教材中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提出改进意见。并逐步建立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成败经验卡片。
(九)因事离开实验室要留言,以便联系。
化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制度。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认真做好实验室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严格要求学生按实验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5、要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账、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保持账、物一致。
6、爱护仪器设备和饿实验设施,不得随意借用,更不允许私人占用。
7、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维修技术,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实验项目的开出率。
8、认真学习实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贮藏室内禁止闲人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剧毒物品专柜存放,锁匙专人保管,且双人双锁,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作详细纪录,剩余量及时退还实验室,任何人不准带出实验室。
3、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属纳、钾、液溴、乙醚等,极易燃、易挥发的物品专室存放,并定期检查。
5、浓硫酸、苛性碱等强腐蚀性的药品,要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教师实验所需用量,应事先说明,用后要及时交回实验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常年备好沙箱、灭火器、急救箱。
7、对有毒的废液、废渣要集中处理,严禁向下水道倾倒。
篇3: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各种仪器、标本、模型都要分类、编号,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标签、实物的统一。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仪器设备应分科分类存,定位入柜陈列有序。按仪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维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以完好状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专室、专橱或地窖保管,专人专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四)对于新添置的精密贵重仪器,要通过学习,弄清性能方可使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跟踪记录卡,以备查。
(五)对仪器和标本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腊叶标本、剥制的鸟类,哺乳动物标本,每年放入适量的卫生球,以防虫蛀。浸制动植物标本,玻片标本,每年要检查封口,及时补充固定液。金属品定期涂凡士林。
(六)对不宜用湿布擦的生物模型,应用鸡毛掸拂试,拂试不到的深凹处用橡皮球吹去灰尘。
(七)一切仪器、药品、实验材料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仪器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使用。
(八)除教学活动外,教学仪器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校长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准外借。
(九)任何教师使用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应提前一天与一周填交实验通知单,实验员应按时准备好实验器材、药品,并作必须检查,确保实验成功。
(十)按教材要求,开足实验。
(十一)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由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篇4: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为确保食品添加剂检验工作的公正与客观,检验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做到细心、耐心和专心;还要具有熟练,正确的操作技能及良好的科学作风、清洁的卫生习惯。
2.检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法定标准、企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其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均不得岀厂、不得销售、不得使用。
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和谐、规范、科学的工作环境。
4.对一些关键的计量标准容具(如天平、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及其他分析仪器,必须经校验后,方可使用。
5.检验使用后的器具,应按规定及时清洗。检验用剩的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而影响检验数据。
6.在使用和操作各种仪器前,必须理解和熟悉各种仪器原理及使用操作程序,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使用完毕后应做好对仪器的清洗,必须保持仪器的完好,并认真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7.为保证检验数据的可靠,准确,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一般仪器均规定为每年一次),并做好校验台帐。仪器维修后,应使系统适用性符合规定或经校验后方可进行测定。
8.易燃,易爆,腐蚀,剧毒,贵重药品等试剂,必须严加管理。个别毒品试剂,贵重物品必须按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9.凡使用有毒,挥发性试剂时,必须在毒气柜内进行操作。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时,必须严加小心。对检验用过的一般废溶剂应倒入废液桶内,对一些特殊的废溶剂,如酸,碱,氧化剂等,应作酸碱和氧化还原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内。
10.检验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检验数据应如实的直接填写在原始记录中,不得记在其他地方。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记录,字迹清晰,计算正确。
11.对调换岗位的检验人员和新进的检验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期为16个月左右(根据岗位的难易程度而定),并有专人带教。培训和实习期满,经操作考核后,方可正式独立上岗操作。
12.各实验室要定期清扫,保持实验室地面与台面的清洁整齐。
1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事先请假,并保证做好工作交接。
14.实验仪器、玻璃器皿、试剂瓶应摆放整齐,实验地面、台面和墙壁要保持清洁干燥,仪器表面光洁。一切用品及工具用后应归还原处。
15.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应常换洗。
16.熟悉并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使用刺激性或毒性试药时,应在通风厨内操作,使用剧毒药时,要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废物、废液及时清理,用过的滤器洗净晾干。
17.对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化学试剂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用具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1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不能用实验器皿盛装食物。
19.按要求填写实验记录及报告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20.每日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水、气阀门和门窗后方可离开。
21.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未经许可,外单位人员、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联系工作请直接找相关办公室人员,加强安全卫生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二、人员及培训制度
1.人员:实验室所有承担分析或管理的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再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承担实验室工作。
2.培训:
2.1凡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在实验室经理或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
2.2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由专人带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在培训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小结并由带教人员评定培训结果(小结及评定应存档),在完成该项培训后,该受培训人员应参加“食品卫生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在取得培训证书后,该人员方可独立进行检验分析工作,方可独立出具分析报告。
2.3实验室每生成一份新的'SOP后,应组织SOP中牵涉到的相关人员,在实验室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在进行培训后分析人员方可按新SOP执行,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并归档保存。
2.4实验室应每年对所有的分析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次,并考核,培训及考核结果应归档保存。
三、原始记录管理
1.记录的管理:实验室中所有原始记录均应处于可控状态,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及归档保存,过程应均有记录支持并有有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1.1记录的发放: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均应有专人负责复印,空白记录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分析人员不得随意复印使用,空白记录应编号后发放,不得发放无编号记录,发放应有专门记录。
1.2记录的回收与归档: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在填写完毕后均应及时上交至专门人员处存放,上交应有专门的记录,分析人员不得随意保留原始记录。专门负责保管原始记录的人员应将回收的原始记录置专门地点上锁保存,并记录在案。每年年底时应将年内回收的所有原始记录交至档案室归档,并记录在案。原始记录的归档保存期一般为样品有效期加1年,特殊文件(如验证文件等)应永久保存。
2.记录的填写:实验室中所有的记录填写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直接、及时、清楚、易懂、一致、持久。具体如下:
2.1填写记录内容应真实,不得随意伪造数据。
2.2填写记录时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能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空格处应划线或标明“N/A”,内容与上一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2.3填写原始记录时应做到及时,实验信息应立即直接填写到正式的表格、检验记录中,不得将原始数据填写在草稿纸上,而应该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2.4书写要清晰、易读。填写有错误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错误数据上划一横线,并在附近空白处填写正确数据,签名并标明日期。不可擦掉、涂改或在原来的文字上重写。应保证原始错误数据可辨认。
四、样品管理
所有来样填写的内容如品名、批号、抽样数量等取样信息进行复核,填写来样登记表,并依据样品保存条件将样品至专门地点存放。分析员依据请验单得到分析任务后向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领取样品,分析时应注意保持样品不受污染,分析完毕后应及时将样品归还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不得随意丢弃。如样品属毒品,应严格按照毒品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1.分析剩余样品不得随意丢弃,应由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交至实验室置专门地点存放,等待统一处理。
2.成品留样应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中间体及投料用原料应至少保存三个月,过期样品应统一处理。
五、实验室标准品的管理
1.实验室标准品包括从外购买的可直接用于检测的标准品、外来实验室具有COA的标准品或本厂自行进行标定的工作对照品。
2.所有对照品均应按照说明书规定条件存放,存放地点应上锁,不得随意摆放。
3.凡标准品应立即交由实验室人员按有关标准品管理方法进行统一采购、登记及领用,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随意使用标准品,标准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标准化室,应记录使用情况。
六、实验室留样管理
1.留样观察工作应由熟悉业务和责任性强的人员负责,收存样品时,应建立留样登记表,详细记录留样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日期、质量情况、经手人等等内容,然后定期观察检验,并建立留样观察记录和台帐,做好留样观察技术档案。
2.留样样品保存到样品有效期后一年,不规定有效期的样品保存3年。
3.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留样,不得擅自将留样随意处理。
4.在产品有效期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由留样观察员将质量异常情况以书面质量统计资料上报部门领导,共同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
七、滴定液的管理
1.为保持检验数据可靠,滴定液要定期标定,必须使用基准物质进行标定。一般滴定液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三个月。到期的滴定液必须进行复标后,方可使用。
2.配制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滴定液必须有专人配制,标定,并有第二人进行复标。
3.滴定液在存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若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新配制或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后,再标定使用。
4.标定和滴定所用的容量器具均应经过校验,方可使用。
5.配制及标定滴定液应在规定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进行,若标定温度与使用温度相差过大(一般相差10°C以上)时,应重新标定滴定液。
6.移取滴定液应倾出后移取,不宜直接用移液管插入滴定液瓶内。倾出后的滴定液,不能倒回滴定液瓶内。移取放出液体时要直放,管壁外不可沾有液体。
7.滴定液配制、标定必须有记录。并经复标核对后方可使用。标定的相对偏差不超过0.1%,复标和标定相对偏差不超过0.1%。
8.滴定液的标签应注明:标定日期、品名、使用期限、标定者、复标者、标定浓度。
9.对遇光变色的,不稳定的滴定液应置于棕色瓶中存放,氢氧化钠存放于塑料桶内。滴定液应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保存。
10.滴定液可以从有资质的单位采购。
11.购进的滴定液应登记在册,并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
13.购进的滴定液按规定在三个月内使用,到期需进行复标。但超过滴定液瓶上标注的有效期的,必须弃去,不得再使用。
八、仪器及器具管理
各种仪器都是产品检验的重要工具,必须正确使用,认真保养,确保各仪器、设备处在正常状态下,以保证检验任务的完成。
1.仪器室设置布局应符合要求,并便于仪器的操作、清洁和维修。仪器室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要有适当的防震、防尘及专用的排气等设施,仪器室应远离高温及磁场。
2.仪器室应有专用的温度及湿度控制装置;仪器所用电源应保证电压恒定,有足够的容量,并有良好的专用地线。
3.仪器室人员管理:
3.1仪器分析人员在进行分析工作前应先了解仪器使用原理,掌握各台仪器的操作方法,并具备对仪器日常维护的能力。
3.2在使用仪器前,应认真查看“仪器使用记录\",了解仪器是否可正常运行。
4.仪器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工作。
5.严格控制仪器室进出人员,非仪器分析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器室。
6.仪器分析人员应每天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及仪器室温湿度。
7.仪器分析人员应注意保持仪器室的整洁,根据卫生要求安排包干到人,每天打扫卫生,天平应定期更换干燥剂。
8.仪器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必须定期进行校验。
9.仪器使用应严格遵守仪器标准操作程序,未经培训者不得随意使用。
10.仪器使用后,应进行清理、清洁工作,不得有留样液、试剂、纸屑等,并在仪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
11.仪器开启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自己又不能处理,应立即关机并报告主管,等待处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开仪器。
12.非本单位或非本部门人员要使用仪器,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必须由实验室人员在场,才能使用。
13.仪器室须保持规定的温度湿度;保持整洁,每日作好清洁工作,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14.下班时,仪器室由每日操作人员负责锁门,锁门前要检查仪器(包括电脑)、电源、空调器是否已关闭以及室内情况,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锁门,钥匙放在实验室内固定地方,否则发生意外,由当日锁门者负责。
九、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室内应备有专用的接种棒、酒精灯、试剂架、搪瓷盘及盛有5%石碳酸水溶液的消毒水、吸管筒、酒精和碘酒棉球等物。
2.无菌操作衣、帽和口罩应每次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洗和高压灭菌。
3.检验前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及工作台的清洁,并用规定方法进行灭菌消毒。
4.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无菌概念,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不能化妆、佩带饰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出室时应脱去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并挂放在指定的地点。严禁穿戴无菌工作衣、帽走出无菌室,进入非洁净区域。
5.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能进入无菌室进行微生物操作。
6.在进行检定菌和食品添加剂检验操作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或玷污他物,防止污染。
7.接种环在使用前或使用后必须经过火焰炽灼灭菌,冷却后方可使用或收还。
8.检验过程中用完的器具应定位放置。染菌器皿或剩余菌种、菌液或其他带菌培养物的器皿应在沸水中煮沸约30分钟或进行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操作时若将菌液碰到手或桌面,应及时用消毒液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9.检验完毕应及时用消毒液清理操作用具,清洁工作台及地面,并用紫外线灯消毒,关闭电源。室内应绝对保持整洁,定期消毒处理,保持无菌环境。非微生物检验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并谢绝参观。检定菌(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有专人保管。原始菌种须在低温保存,并作好检定菌的传代工作。无菌检查后的菌液,必须经高温灭菌后弃去。凡作暴露菌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应经加热约30分钟后弃去。
10.洁净室洁净度的监测工作应定期测定,并记录存档。每次进入无菌室操作时,必须同时进行环境暴露试验检测。
11.洁净区域与非洁净区域的压差应大于10,洁净区域各室之间的压差应大于5,并按规定随时检查,应符合规定。
12.操作使用后的无菌衣,帽,口罩每次必须进行清洁和消毒。未经消毒的无菌衣不得带入无菌室,更不得使用。
13.微生物检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十、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1.检定菌:凡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
2.检定菌种的来源为江苏药检所提供(购买)以接种好的菌种斜面。
3.检定菌须有专人管理。
4.将购来的各种试管斜面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5.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启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6.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菌种的传代接种。
7.将传代并经培养后的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8.每支菌种需标明菌名、接种日期和规定的使用有效期。
9.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检定工作。
10.菌种处理:凡以使用后的菌种斜面、过期的菌种斜面染菌或活性降低的斜面管必须在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或放入蒸汽消毒锅在121°C消毒1小时,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菌种斜面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11.培养基需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制备和消毒,置规定温度的生化培养箱内培养规定时间后,应检查无菌生长方可使用或可用直接使用从江苏省疾控中心购买的培养基。
12.凡做暴露菌落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必须经加热煮沸1015分钟后弃去。
13.培养基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若为无菌则置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再弃去;若为有菌,则必须经高温消毒后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培养基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十一、贵重物品、剧毒品管理制度
1.凡贵重物品(如铂金丝、铂金坩埚等)均应放入保险箱中专人专管。
2.保险箱应双人双锁。因工作需要使用时,由领用人员签字登记领出。用毕及时清洗干净登记归还,并填好使用记录。
3.贵重物品损坏或保管不善而丢失,后果均由使用人负责,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4.剧毒试药保管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与安全知识。
5.剧毒试药购进后,保管员应检查其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文字清晰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启封痕迹等。检查后,称毛重,填写记录,两人共同签名。
6.剧毒品必须加双锁分类存放于特殊柜或保险箱内,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只有在两人同时在场时才能打开柜子。使用中必须双人双锁管理。
7.剧毒品应根据测试需要发放,由两位保管员分别称量和复核,并填写发放记录,领用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按规定使用和后处理,测试结束后立即归还原处。同时进行剧毒品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剧毒品名称、数量、剩余量和使用者签名)登记。
8.除另有规定外,剧毒试药开启后有效期暂定五年。在此期间,若有异常情况,如:吸潮、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交环保、安全部门集中处理,并做好记录。过期的剧毒试药也参照本条处理。
十二、复核制度
1.化验员将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部门主管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批记录。检验员对此负责。
2.复核依据为该品种或该项目检验规程。复核内容为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单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实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3.原始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员签名。否则可拒绝复核,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
十三、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玻璃仪器要分门别类的存放,以便取用。经常使用的玻璃仪器要洗净干燥后放在专用柜内,清洗清洁度以不挂水珠或内壁有一层均匀水膜为准。
2.清洗比色管不能使用毛刷;玻璃容量器具(量瓶、移液管、滴定管、量筒等)原则不可以加热干燥,应以自然晾干。
3.移液管洗净后,应用干净滤纸包住两端或全部用滤纸包起来,以防沾污。
4.滴定管用毕,洗去管内的溶液,再用纯水冲洗,上盖玻璃短试管或塑料套套管,也可放尽水倒置,夹于滴定管夹上,长期不用的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垫纸,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
5.比色皿用毕洗净,置滤纸上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洁净的器皿中。
6.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用小绳将塞和管口拴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长期保存的磨口仪器应在塞间垫一张纸片,以免日久粘住。磨口塞间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转动,以免损伤其精度。同理,不要用去污粉擦洗磨口部位。
7.成套的玻璃仪器用完后,要立即洗净,放在专用纸盒内保存。
8.精确玻璃仪器(滴定管、量瓶、移液管)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十四、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通风良好,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2.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3.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危险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门窗坚固且朝外开。其中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爆炸品贮藏温度均不得超过30°C,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5.化学试剂的贮存管理需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人负责。
6.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7.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8.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9.剧毒试剂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实行复核制。
10.试药开启使用应填写启封签。启封签内容:启封日期、有效期至、启封人。填写好的启封签应贴在试剂瓶上。
11.试剂启封后,固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五年,液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三年,有有效期的使用到有效期截至。所有试药必须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12.如果试药在有效期内出现异常情况:如变色、吸湿等,则有效期提前结束。
十五、安全管理制度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设备非经允许,一律不准搬动和使用。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易燃危险物,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使用,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必须避开明火。
3.易燃液体加热,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4.实验室内的防火设施必须齐备,保持良好状态,严格易位或挪做他用,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
5.所有检测工作均应按检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凡使用有毒、刺激性、腐蚀性试剂,或操作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物质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眼镜、及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操作结束后,要及时妥善处理现场。
7.所用试剂应贴有标签,并按化学性能分别存放,绝不能在容器内盛放与标签不符的物质。在试剂使用前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有效期、以免发生差错。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或带手套),且不能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高压钢瓶应存放于规定地点,并由抱箍固定,开启高压钢瓶开关时,应缓慢,并不能将出口对人。
10.严禁用嘴吸取各类化学药品。
11.各项设备仪器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随时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仪器的正常使用。
12.需人为控制使用的仪器,设备运转中严禁操作人员脱岗。
13.剧毒药品管理,必须两人掌握钥匙,严格剧毒药品收发管理制度。
14.实验室内所有电气设备不得擅拉临时电线,不得有裸露线头或直接连接电器。
15.工作结束或离开操作室时,检查水电汽及各种开关是否已经关闭,确认后方可离开。
十六、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检定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场所,洁净的环境是工作的前提。工作人员进入检验室前,须更换好清洁的工作服、工作鞋。
2.各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要做好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门窗玻璃、墙面、天花板清洁完好。
3.实验室内设备、容器、工具按要求放置,台面整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私人杂物,试剂摆放整齐并符合清洁、安全标准。
4.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5.无菌室、精密仪器室等,应按其特殊要求进行清洁及消毒工作。
6.工作结束后,各人将各自的台面、水槽收拾干净,工作台、试剂架、试剂瓶等必须清洁无积灰。
7.公用场所由全体人员分工负责,定期打扫。工作场所包括公用工作场所要求定期进行大扫除。
篇5: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中小学实验技术管理人员是教学或教学辅助人员,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通用技术)、实验研究和课外科学探究活动的重要业务岗位。
2、具备中级职称的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应能培训和指导初级职称的实验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具备高级职称的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在具备中级职称的基础上,还应具备扎实的实验教学理论研究、课题研究、创新制作的能力和成果。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均需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证书。
3、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在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的领导下,负责拟定本学科、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将本学期各年级实验目录张贴上墙,参与、配合并监督学科教师完成本学期实验目录及工作计划。总结反思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努力保证各个学科实验教学开齐、开足、开好(简称实验“三开”)。
4、掌握各年级、班级的教学进度,按实验计划和《实验通知单》拟定本周实验教学课表和任务项目,准备实验仪器设备、配置药品和耗材,填写实验室教学日志。熟悉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熟悉本学科所有实验的目的、原理、步骤和操作规范。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应直接从事实验课教学,参与实验教学课题研究,应参与并协助学科教师完成实验。组织学生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考查活动。
5、配合学科教师指导学生遵守实验室规则,及时处理实验室应急情况,确保仪器设备和学生人身安全。组织学生轮流打扫实验室清洁卫生。
6、负责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的账务管理、实物管理、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申购补充,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应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卡物相符。
7、熟悉本学科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功能、使用方法、技术标准、商家产地、一般质量检测方法和性价比。收集整理仪器设备及实验教学档案资料。
8、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保养、防护、维修,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对教学仪器进行常规保养,按不同性能与要求做好储存工作,以保持教学仪器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对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复,以延长使用处限。并做好“三废”、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满足实验教学正常开展需要。参与并组织改革创新自制教具,改进、创新实验装置。
9、有计划地开放实验室。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探究性实验和科学研究活动。有计划地举办实验教学竞赛和成果展示活动。
10、加强实验教学业务进修,经常访问实验教学网站,阅读实验教学期刊,掌握实验教学最新发展动态,学习掌握数字化实验技术,学习掌握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融合的能力,参加有关实验教学学术活动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学术能力,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
11、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应定期对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按制度要求实行奖惩。
篇6: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仪器室、实验室设有防护设施,管理人员必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仪器要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新添仪器及时入帐。
(三)仪器外借、报损、报废要办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
(四)科学管理,分室定柜,贵重仪器要专柜保管。
(五)教师使用仪器与材料,先填实验通知单,管理员按单做好准备。实验后,管理员及时验收,如有损坏,合理处理。
(六)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断开电源,及时疏散学生,保持现场并报告学校领导检查处理。
(七)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门窗、灭火。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八)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九)及时维修,定期保养,保证仪器正常使用,发挥最大功效。
(十)定期(每学期一次)清理仪器,经常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篇7: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
一、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制度
(1)各年级备课组对实验教学须制订教学计划。计划应于本学期初交实验室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 实验室应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备课组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 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 教师要按照实验要求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 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 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仪器和易耗材料,检查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 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
二、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存放,定室、定橱、定位。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做好通风、防尘和保洁工作。
(2)做好仪器明细账、清册和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物相符,人事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3)仪器外借、报损要及时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并做好交接验收。
(4)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以便准备。实验后记录实验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实验完毕及时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失少应及时登记、查找并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用后应进行保养归位,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6)每学年清点一次仪器,核对帐物。统计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开出情况。
三、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四、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2)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3)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 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五、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1) 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
六、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在上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完成实验报告。操作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物品不得携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如实报告教师。
1.中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2.规章制度范本
3.工厂规章制度范本
4.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5.设备大修规章制度范本
6.员工安全规章制度范本
7.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8.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9.收银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篇8:实验室规章制度
试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试验定的管理,确保试验精度,为施工质量控制和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试验数据,为生产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检测,根据规范标准认真审核,提供可靠的检验报告。
二、试验人员在开展各项试验之前,首先要熟悉各项试验规程,明确试验项目的要求,按规定备足具有代表性的试样,方可安排试验。
三、试验人员在试验之前必须按试验规程要求调好仪器,待达到规定的精度后,方可进行检验工作,每次检验后,必须做到关闭电源、仪器擦洗干净,方可离开岗位。
四、严禁末经培训的人员操作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影响试验精度,甚至发生其他意外事故,违者追究责任。
五、试验人员要认真学习执行国家讲师法规,讲师技术规程和有关讲师知识。
六、按规定周期进行仪器送检和自检,同时贴好合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七、试验人员必须严格作好并保存原始记录。
八、试验人员须搞好试验工作及工程质量控制及检测。健全试验技术资料档案。
九、试验人员本着为基层生产服务的精神,想工程之所想,急工程之所急,为工程的进展信其质量控制提供及时,可靠的数据依据。
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试验室按专业分有力学室、砼配合比室、集料室、水泥室、土工室和办公室。各室相应配备有关的试验仪器设施。能承担水泥、钢筋、砼、土工等各种试验项目和工程结构的一般检测。为提高试验人员测试动手术水平,确保检验成果的准确可靠,特别制定岗位职责
1、试验人员应遵守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本试验室的一切规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好工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试验规程,做到技术熟练,应用自如。
2、试验人员在检验工作时,应按科学办事,认真负责集中精力,遵照规范标准,做好每项试验。
3、试验人员要本着为生产服务,为施工负责的工作态度急工程之所急。做到不计较工作时间,积极工作,能当天完成的任务决不过夜。
4、试验人员要掌握各种送试材料的取样、备样、留样数量和方法,做到试样的.编号、记录,妥善保管,不得混淆防止差错。
5、试验人员应熟悉各种仪器设备的型号、结构,掌握其性能和使用方法搞好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要求在测试前必须认真检查、调试,确保正常,方可运转。
6、实验人员岗位分工,各负其责,认真搞好各室的仪器保管和试验工作计划安排,负责检验中的各项试验记录。
7、试验人员要认真对待每个检测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分析、复检,做到数据可靠,字迹清楚,结论明确。检验报告必须有试验校核,有主管签认盖章。
8、责任分工,工作相负配合。不管哪个室有任务,其他室的试验人员都得积极主动协助,严禁视而不见,闲谈不管。
9、试验为员对仪器说明书,检定合格证,试验检测报告、文件,应认真整理,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存档。
10、本着创建文明试验室的原则,要求各室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每天做完试验后,都要擦洗打扫干净。
11、严格考勤制度,做到有事要请假,经批准后离开,试验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检验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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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实验室
1、进入实验室后按编号就座,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
2、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实验室内禁止带入零食或饮料。
二、实验前
1、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2、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实验前首先清点实验仪器和材料,如有缺损应立即报告教师。
三、进行实验
1、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教师及时处理。
2、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重视第一手资料,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不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不凑答案。
3、按照各传感器的量程使用,不得滥用和损坏,故意损坏仪器设备者应照价赔偿。
4、禁止在计算机上运行游戏及其他自带程序。使用U盘保存实验数据须取得管理员许可。
四、实验后
1、实验完毕,必须做好清洁工作,整理仪器,按原样摆放整齐,并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2、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篇10:实验室规章制度
教育技术装备及管理使用,是实施教学大纲,推行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近几年,随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逐步落实,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配备不断得到加强,档次也逐年提高。如何提高管理使用水平,充分发挥设备的功能,为学科教学创设最优良的实践空间,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是保障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效 益、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法》,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严格落实《环翠区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环翠区实验教学,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学科特点,坚持统筹规划、实事求是、分类推进、配用结合、以用为主的原则,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素养,加大实验探究,改 进教学模式,为新课程改革和环翠区实施学科素质教育提供条件,奠定基础。
一、概 述
第一条 实验是研究自然科学的重要方法,也是自然科学教学的重要手段。中小学实验教学是保证教学大纲全面实施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实验教学的作用:
(一)帮助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的知识,获得一定的实验技能。
(二)学习探索自然规律的基本途径,综合训练学生观察现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
(三)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第三条 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实验教学的重要性,把实验教学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提出明确的要求,定期进行研究、指导、检查,并从经费、人员、设备、管理等实验条件方面予以保证。防止只重视讲授,轻视实验、轻视实验技能培养的偏向。
第四条 实验室是完成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必须把实验室建设作为学校的重要建设之一。保证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
第五条 每 学期初,学校要作出实验、电化教学工作计划(小学自然学科,中学理、化、生学科分级部作出本学期实验计划、配档),学期末作出实验、电化教学工作总结,上报一份教研中心存档。教研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学校实验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做好实验教学工作。
二、中小学实验教学的要求
第六条 加强实验教学是提高理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各科教学必须完成教学大纲和教材中规定的实验。
第七条 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将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配合起来,并与其他教学方法紧密结合。保证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第八条 教 师演示实验具有生动、形象、直观的特点,能密切配合教学,增加学生感性知识,启发和帮助学生形成新概念、掌握新知识。是使学生自觉掌握知识的有效手段,还对实验技能起着示范作用。所以要求各学校必须完成教学大纲和教材中规定的演示实验,同时还需依自身条件补充必要的演示实验。教师做演示实验应注意以下几 点:
(一)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精心设计实验步骤和教学方法,并做好充分准备。
(二)实验时要使学生明确演示目的和观察要求;结合讲解提出问题,启发学生积极思维,揭示现象的本质。
(三)演示时做到安全、迅速,现象生动,操作规范。
(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边讲解边实验,使学生在教师的直接指导下进行操作、观察,训练学生的实验技能。
第十条 学生分组实验是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独立操作的实验,是学生学习理科课程的主要实践。能帮助学生理解巩固所学的知识,掌握实验的基本操作技能,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重要作用。
按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开设分组实验的要求,区教育局做统一规定如下:环翠区属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竹岛办事处所有学校,按国家Ⅰ类标准执行,分组实验两人一组;各村小、完小按国家Ⅱ类标准执行,分组实验四人一组。
所有学校应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不断努力创造条件,确保实验质量。
第十一条 提高分组实验效果
(一)实验教师要提前做好仪器、药品和材料的准备工作,教师上课前应试做,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二)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和步骤。教师上课时要检查学生对实验的准备情况,学生不了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不得动手实验操作。
(三)学生第一次接触的实验,教师要先做示范。对装置复杂难度较大的实验,应在教师指导下,分步完成。
(四)实验时,要求学生按规定的实验步骤进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分析思考,得出结论。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位学生都能亲自动手操作。
(五)在实验课上,课任教师和实验教师要巡回指导,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普遍性的问题在实验结束时要做全班讲评,对失败的实验要认真分析原因,课后抽时间补做。
(六)认真指导学生根据实验报告的项目,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并要求在课后整理好实验报告。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
(七)认真填写好分组实验通知单,内容详细,领用归还均有签名。
(八)学校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大力开展课外活动,教师指导学生自己设计实验,使学生通过实验技能的训练获得知识。
第十二条 学生实验的要求
(一)做好学生实验,可以使学生对抽象事物获得具体、明确的认识,了解概念和规律是怎样在实验的基础上得出的,从而加深对概念和规律的.理解。
(二)做好学生实验,可以提高学生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条 坚持实验考查制度。教师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中学理科课程的考试包括实验的内容,着重考查实验原理和实验操作技能。毕业考试和中考包括实验试题。
第十四条 区教研中心加强实验教学的研究,每两学年组织一次实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每学期对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等项内容进行督导评估,纳入学校年终考评。以此规范管理,提高使用,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提高全区实验教学水平。
三、实验室建设
第十五条 中小学实验室的工作主要是开展实验教学与研究,学校应根据教学大纲,依照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实际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提供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包括自制教具、改进和创新实验研究等方面。
第十六条 实验用房配备:
按照国家Ⅰ类标准配备:
物理:实验室3个,仪器室3个,准备室至少1个。
化学:实验室2个,仪器室2个,准备室1个。
生物:实验室2个,仪器室1个,准备室1个。
以上实验室面积要求87平方米以上,仪器室54平方米以上,准备室15平方米以上。
自然;实验室1个,仪器室1个。
实验室面积75平方米以上,仪器室面积40平方米以上。
其他专用室:
小学:
音乐、美术器材室1个,面积16平方米以上。
音乐声乐教室1个,面积70平方米以上;音乐舞蹈室1个,面积60平方米以上。
体育器材室1个,面积33平方米以上。
美术活动室至少2个,面积每室12平方米以上。
图书室1个,面积50平方米以上。
阅览室:教师阅览室面积52平方米以上;学生阅览室59平方米以上。
卫生室1个,面积20平方米以上。
劳技教室2个,面积每室不低于52平方米。
科技活动室2个,面积每室不低于52平方米。
初中:
音乐、美术器材室各1个,面积16平方米以上。
音乐教室1个,面积78平方米以上;
体育器材室1个,面积72平方米以上。
美术活动室至少2个,面积每室12平方米以上。
图书室1个,面积70平方米以上。
阅览室:教师阅览室面积54平方米以上;学生阅览室120平方米以上。
卫生室1个,面积30平方米以上。
劳技教室3个,面积每室不低于56平方米。
科技活动室5个,面积每室不低于17平方米。
第十七条 实验室建设的要求
(一)要适宜开展各种实验教学活动,既能做学生分组实验,有能进行演示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
(二)优化实验室环境,创设良好氛围,规则制度上墙美观大方。健全四规则、二职责,完善四种制度。
1、实验室应悬挂《实验室规则》,科学家挂像及规范操作挂图等。
2、仪器室(包括音、体、美器材室)应悬挂相应的《仪器室规则》、《领用借还制度》、《损坏赔偿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报损制度》。实验教师办公室应悬挂《实验教师职责》。
健 全“两帐”:《教学仪器总帐》、《教学仪器明细帐》,其中教学仪器总帐物理、化学、生物综合一本,由学校指定实验教师负责人管理;音乐、体育、美术综合一本,由学校选定一名有较强责任心的音体美教师管理。教学仪器明细帐由各仪器室或器材室分管教师管理。校产二类、七类、九类帐仍由分管校产管理员负责。要求 帐、表、物必须相符。
健全“两簿”:《教学仪器领用借还登记簿》、《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要求记录详实、规范。
图书室应悬挂《图书室规则》、《图书管理员职责》,并完善借阅手续;阅览室应悬挂《阅览室规则》,并有阅览室使用记录,要求详实完整。
学校仪器和图书管理应更新观念,逐步给实验教师和图书管理人员配置专用计算机,添置相应软件,加速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
(三)设有适合课程特点的专用实验室桌、椅,实验教师和相关人员应了解“十防”(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并投入到位,积极做好“十防”。
(四)各实验室应有附属的仪器储藏室、实验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并有专用橱柜存放教学仪器。化学药品室应设专室,并与仪器、标本隔离,以防腐蚀;有条件的学校危险药品应设专用室保管,条件稍差的学校应设专柜并双锁保管。
(五)仪器柜标签要统一,张贴位置要统一(仪器柜外左上角或右上脚依次排列)。柜签要注名柜号、仪器编号、仪器名称等,数量栏要从左手起填写数量,每格填一个数字,仪器数量如有变动依次向右填写,标签填满后应及时更换。
(六)教学仪器标签张贴要规范,要根据仪器的大小选择适合的标签。标签上应注名仪器的编号、名称、总数量、本件仪器序号等。
(七)仪器设备在使用中的管理是实验室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各学校应督促做到如下几点:
1、无论是实验教师或课任教师,都应了解仪器的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使用方法。使用前要检查仪器的性能状态,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或课后及时修理并填写好相关记录,仪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并按原位存放。
2、实验教师应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仪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性能状态,并随时向有关教师介绍仪器增减变化情况,配合教师制定实验方案。
3、严格执行仪器的领用、借还制度。损坏、丢失、报损仪器均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4、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为学生重做教材中的实验和“第二课堂”提供场所和器材。
四、教学仪器的配备、使用与管理
第十八条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是开展实验教学和实验研究的重要物质条件,要十分珍惜。学校领导、教师要经常向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仪器、安全使用、遵守管理、尊重实验教师职权的教育。
第十九条 教学仪器的申请和配备
(一)各类学校教学仪器的申请和配备应按隶属关系,由区教研中心负责。
(二)镇(办)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仪器配备按照国家Ⅰ类标准配备。音、体、美、劳动技术、图书等设备配备,按国家相应Ⅰ类标准配备。凡平行班超过四个,每班学生数超过50人的学校,仪器、设备配备应相应增加。
(三)要注意根据教材内容(课程标准)的更新,适时调整教学仪器及设备。
(四)主管部门发放学校计划征订的教学仪器后,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确定无误后,及时到教研中心结清仪器款,不许拖欠。
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
(一)教学仪器或设备专供实验教学、实验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使用,不准非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更不准个人占用。
(二)教师、学生进行实验时,必须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实验教师有权制止使用教学仪器。
(三)实验所需仪器、药品,任课教师应提前填写好实验通知单,交实验教师做好准备。无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有权拒绝提供相应服务。
(四)实验仪器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实验教师要认真清点归还的教学仪器、物品,并进行必要的擦拭、校验、整理、复原,放会原位并认真填写好有关记录。
(五)实验室要完善使用和仪器使用制度,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存放备查。
(六)凡属固定资产的教学仪器,不得随意拆卸或改用,如因教学需要需改用的,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并报教研中心备案。不按上述规定私自拆卸者,学校应给予批评和处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部分或全部。
(七)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的地址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领发登记制度。严禁浪费。并要根据使用情况,加以补充。
第二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修
(一)实验室和音、体、美、劳动技术、图书等设备和材料是学校的重要财产,必须分别登记入帐。
(二)实验教师要根据仪器的性能、特点,分类存放在专用的仪器柜、架内,分别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工作,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性能。
(三) 巨毒化学药品必须用专用的具有防火、防盗性能的地窖或柜、箱保存,并加双锁。学校要指定有责任心强,有经验的化学教师和实验教师共同保管,使用时应经主管教导主任批准,须有二人以上同时开锁领取,并监督使用。实验结束后,应妥善处理废料,并将剩余的药品送回原处收存。学校要建立巨毒化学药品使用登记(包括 名称、数量、使用地点、实验名称、批准人签字、领用人签字、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剩余药品数量等),严格履行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四)学校的实验仪器和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每学期至少3次)、及时维修,精密仪器的维修须经分管教导主任批准方可进行,实验教师应认真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五)实验室要完善各种制度、规则以及精密仪器操作规程等,确保设备的科学管理和维修。
(六)实验仪器说明书必须分类保管,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七)出借仪器必须严格手续,并及时追回。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领用仪器设备。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主管教导主任批准后,具详细注明仪器品名、件数、归还日期的借条,由实验教师支出,并按时索回。
(八)仪器设备发生损坏和丢失或其他事故,应及时追查原因,及时追回,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必要时给予处分和赔偿。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帐务处理
(一)学校建立校产财务帐,教学仪器和设备应正确、全面、及时记录。教学仪器和设备的增减必须经学校会计的签证,严格监督检查和合理使用。
(二)购买的教学仪器,应根据原始凭证由实验教师或各类管理员进行验收登记,登入教学仪器明细帐和教学仪器总帐,并在单据上签章转给会计登载固定资产帐和分类帐。学校会计和实验教师及各类管理员应控制本单位相应的教学仪器和设备。
(三)学校会计和实验教师要每学期对帐,做到帐物相符。
(四)每学期末,学校要对教学仪器和设备进行一次财物核对,核对结束应由实验教师写出书面材料,对报损的仪器办理报批手续,待批示后方能调整帐面数字。
五、实验教师的职责和待遇
第二十三条 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验教师队伍的素质,对搞好中小学的实验教学具有重要作用,学校领导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 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实验教师(学历中师以上),2-3名兼职实验教师;初中至少配备3名专职实验教师(学历专科以上),3-4名兼职实验教师并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或实验教师兼任实验教师的负责人。积极推行学校教师轮流到实验室任专职或兼职实验教师,以此提高教师的实验水平和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实验教师的职责:
(一)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指导学生分组实验,积极帮助课外科技小组活动。
(二)参加实验研究活动,及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仪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三)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检修,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四)与学科教研组研究制订仪器设备的需要计划,并负责仪器、药品等的验收、保管、维护工作。
(五)实验教师转岗或调离工作,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导处、总务处派人监交。
第二十六条 鼓励提倡教师或实验教师自制和改进创新实验。这是一项创造性劳动,对提高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很大帮助。
第二十七条 实验教师是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属于教学人员编制,负责有关学科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他们享受教师待遇,有教师资格的职称随课任教师一起评定。
第二十八条 实验教师等人员的劳保待遇:
(一)化学实验室应配备公用防护眼镜一付,防酸手套一付,胶鞋一双。
(二)各科实验教师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每两年更新一次,毛巾、肥皂等每学期更新一次。
(三)化学教师和实验教师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应享有保健津贴,标准参照国家财务部、国家劳动总局批准的《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试行办法》执行。
(四)对不胜任实验教师工作的现有实验人员,学校令其进行培训提高,对基础太差,虽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现有实验人员和责任心较差的现有实验人员,要调整他们的工作。
六、领导体制和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实验教学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的体制。学校要有一名主持教学的校长分管,一名教导主任分管,相应成立实验教学领导小组、研究小组等,统一规划领导学校的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中学实验室应设实验室负责人一名,主要负责实验室管理建设;实验教学的组织和调度,受教导处领导。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室和学科教研组是并列的教学单位,只是分工不同、各有侧重,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实验教师是学科教研组的成员,应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
篇11: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是化验分析、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实验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管理目的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由研发中心负责,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公司技术员工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前需要在研发中心进行登记并身着实验服,研发中心负责对本次实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
(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光分度计、GC-MS气质联用仪、激光气体分析仪、大气重金属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等)需保持环境清洁、安放安全稳固,并注意防尘、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2)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使用完后必须清理干净设备、仪器残留样品、试剂,并整理归位。实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4)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研发中心保管。
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2)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3)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并及时归回原位。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5、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1)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2)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3)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4)实验设备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设备开关断电情况,做好防火防电和防漏等安全事项。
6、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1)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由各部门报出申购计划,经公司审核后统一规划安排采购,并在研发中心做好仪器、设备等进出情况记录。
(2)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3)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7、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1)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2)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8、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9、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10、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证环境清洁。
(4)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11、其他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去实验室的人员。
(2)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篇12:实验室规章制度
1.了解实验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电的阀门,熟悉各种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搬动安全用具。
2.电器设备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常用仪器外壳应接地。使用电器时,人体与电器导电部分不能直接接触,也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水、电、气等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
3.实验进行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也不准将外来人员带入实验室。实验室内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
4.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必须洗净双手。
5.实验室中的水、电、煤气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开关。点燃的火柴用后要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6.对实验室中化学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化学学院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和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事故。
7.实验室中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眼镜,防护电弧光等强光的直接照射及配制化学药品时发生爆炸而伤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气体;检查气味时面部应远离容器,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检查。
9.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10.在用金属汞做实验时,不要在实验室内给汞加热,不得将汞洒落,一旦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覆盖在洒落的地方,使之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11.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有二人同时在场。取用时应登记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严格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执行。
12.实验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产生易燃气体实验时,严禁用明火加热。
14.实验中产生的废液,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15.做高压、真空及压缩气体实验时要采用耐压容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16.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在最小数量上,必须固定好,以免碰倒发生危险。决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晒及高温房间使用。
17.易燃气体钢瓶,严禁与助燃气体钢瓶混放。
18.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水阀、拉下电闸,注意随手锁好门、窗,做好安全与防盗工作。
篇13:实验室规章制度
1.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2.实验室管理守则
一、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三、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四、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五、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六、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三、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四、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五、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借还赔偿制度
一、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二、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三、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六、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八、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5.仪器室维修保养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室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学生实验完毕,及时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认真处理。
三、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实验仪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还记录。
四、对部分不能及时维修的仪器应分开存放,报请总务部门处理或请专人进行维修。
五、对确认不能维修的仪器,应及时汇报校长室,经同意后进行核销、报废。
六、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对已核销、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如有可能,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6.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二、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五、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六、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七、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八、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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