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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的会计中级考试经济法考试总结一
1、法的实施的概念 法的实施是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2、法的实施的形式 (1)法的适用(2)法的遵守
3、法的适用的有关问题 (1)法的适用的形式为:执法、司法、仲裁等。(2)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为:正确、合法、及时。(3)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为: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②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③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经济法的实施概念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的活动。通常包括:(1)经济守法,是指经济法主体遵守经济法的活动。(2)经济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行经济法的活动。(3)经济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对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进行经济检察和经济审判的活动。
七、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知识点名称 知识点内容及分析
1、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法律责任的种类 (1)民事责任。其主要形式有: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赔偿损失;⑧支付违约金;⑨消除影响;⑩恢复名誉。(2)行政责任。①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②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3)刑事责任。
八、仲裁原则和仲裁机构
知识点名称 知识点内容及分析
1、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解决纠纷的制度。
2、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则不能仲裁。
3、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仲裁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但是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4、仲裁机构 (1)仲裁机构包括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2)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3)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构、仲裁委员会互相之间都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九、仲裁协议和仲裁程序
知识点名称 知识点内容及分析
1、申请仲裁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仲裁协议的形式 (1)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2)纠纷发生前、后以其他书面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
3、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4、仲裁协议的效力 (1)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一定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或撤销;(2)合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3)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4)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篇2:的会计中级考试经济法考试总结三
[考点精解]
一、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知识点名称 知识点内容及分析
1、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法律人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2、企业的分类 分类标准 分类
财产所有制 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
组织形式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出资者 内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法律地位 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设立
知识点名称 知识点内容及分析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能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知识点名称 知识点内容及分析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2)投资人应当与受托人或被聘用人签订书面合同;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人的职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3、受委或被聘用的管理人不得从事的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5)擅自以企业资产提供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篇3:的会计中级考试经济法考试总结二
4、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经济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
5、审判程序 (1)第一审案件的普通程序的受理法院接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2)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附:两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
两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1、是否必经程序 只要符合条件,法院必须受理 非必经程序
2、提出人 只能是当事人 主要是两院院长和上级两院
3、对何种判决提出 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提出 对已生效的判决提出
4、原判是否执行 不执行 执行
十一、行政复议
知识点名称 知识点内容及分析
1、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依法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2、行政复议的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③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面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3)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都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3、行政复议的程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2)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两种形式。(3)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4)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5)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议决定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滥用职权,行为明显不当等情形的,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同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④被申请人不按法定期限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6)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7)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9)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①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又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篇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1、陈女士于12月26日在商场购物乘电梯时不幸被电梯挤伤,要求该商场予以赔偿。法院判决商场应赔偿陈女士的损失0.6万元,并规定必须于6月2日之前赔偿到位。商场未执行判决,则陈女士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是( )。
a、月26日~2022年12月26日 b、206月20日~年12月20日 c、2004年6月20日~6月20日 d、2004年6月20日~6月20日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 )。
a、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甲、乙、丙三位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出现争议时,提交企业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后来发现该合伙协议的内容部分无效,则( )。
a、发生的纠纷可以直接诉讼解决 b、不影响其中仲裁协议的效力 c、表明仲裁协议也无效 d、仲裁协议的效力待定
4、甲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10日设立,并持续经营。根据公司法规定,该公司2004年年度检验的时间为( )。 来源:
a、201月1日~1月31日 b、年1月1日~3月31日 c、2005年1月1日~8月31日 d、2005年1月1日~4月30日
5、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部分股票属于无记名股票,拟于2005年6月15日召开2004年股东大会年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之前予以公告。
a、10日 b、15日 c、45日 d、30日
6、乙公司2004年底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万元,截至2004年初累计已提法定盈余公积1720万元,2004年弥补亏损后净利润500万元。则该公司2004年至少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万元。
a、100万元 b、75万元 c、50万元 d、30万元
7、国外甲乙两位投资人拟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资企业,投资总额为300万美元,均分期出资,其中甲控股60%。根据法律规定,甲投资人的第一期出资不应少于( )美元,且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
a、18.9万元 b、27万元 c、36万元 d、45万元 来源:
8、下列规定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是( &nbs p; )。
a、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每次会议至少有2/3的股东参加方为有效 b、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4年 c、合营企业中,各方未规定利润分配比例的,应平均分配 d、合营一方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9、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丁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为1100万元,破产前该企业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对所欠北云公司700万元货款提供抵押担保,该担保有效。清算期间,发生职工生活费150万元、清算费用50万元,所欠职工工资120万元,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形成的破产财产数额为( )万元。
a、1100 b、280 c、350 d、400
10、蓝宁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该公司所欠下列债务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破产前以签订合同方式取得的财政周转金借款,并规定应予偿还 b、所欠乙公司的货款,且已超过诉讼时效 c、蓝宁公司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d、工商部门对蓝宁公司破产前应收而未收到的罚款
11、甲公司申请开户,银行同意,向乙公司开出面值80万元的银行汇票,出票日为2005年4月16日,该票据应自( )提示付款。
a、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 b、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 c、出票之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 d、到期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
篇5:20中级会计考试《中级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
1、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乙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乙以a企业的名义向丙购买30万元的商品。丙不知甲对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a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
b、乙仅对2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丙只能要求乙支付
答案:a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下列各项中,适用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是( )。
a、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b、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c、合伙制医生诊所
d、由3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制水果经销站
答案(暂无)
解析:《合伙企业法》适用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合伙企业;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由于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答案:a
解析: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与出资比例无关。
4、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该继承人从( )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格。
a、全体合伙人同意
b、依照合伙协议约定
c、法院裁定
d、继承开始
答案(暂无)
解析:以继承开始之日起,该继承人即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5、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 )。
a、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2/3以上合伙人同意
c、经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d、经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一致同意
答案:a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
a、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
b、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c、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d、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暂无)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7、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各项,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是( )。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担保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c
解析: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无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篇6:考试大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辅导(一)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一、本章重点提示:
1、 非物质财富的表述; 2、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
3、 仲裁的适用范围; 4、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5、 不得申请复议的范围; 6、 诉讼特殊管辖;
7、 诉讼时效期间。
二、强化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体现仲裁的原则是( )。
(a)、自愿原则 (b)、一裁终局 (c)、两审终审制 (d)、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
2、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 )申请执行。
(a) 原仲裁机构 (b) 中国仲裁协会 (c) 人民法院 (d) 不履行裁决一方的上级主管部门
3、甲于5月10日同乙签订保管合同,5月12日将货物交予乙保管。当年5月24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应于( )届满。
(a) 5月12日 (b) 205月24日
(c) 5月10日 (d) 205月24日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5、的4月30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发现。5月6日甲穿该服装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甲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观点正确的是( )。
(a) 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 诉讼时效期间自204月30日开始计算
(c) 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 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 阳光 (b) 房屋 (c) 经济决策行为 (d) 非专利技术
2、下列关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论述, 正确的有( )。
(a) 所有的物都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b) 所有的行为都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 能够转让的股权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d) 专利技术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篇7: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一)
一、经济法总论
(一)基本要求
1.掌握经济法律关系
2.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3.熟悉经济法的概念
4.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及其履行
5.了解经济法的渊源
6.了解我国现行主要经济法律法规
(二)考试内容
1.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概念
(2)经济法的渊源
(3)我国现行主要经济法律法规
2.经济法律关系
(l)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3)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3.经济法的实施
(l)经济法实施的概念与意义
(2)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及其履行
(3)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二、企业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2.掌握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3.掌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组织机构
4.熟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5.熟悉合伙企业的设立、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6.熟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国有企业监事会
7.了解企业的概念和分类、我国企业法律制度体系
8.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9.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10.了解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概念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概念
(二)考试内容
1.企业法律制度概念
(1)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2)我国企业法律制度体系
2.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1)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5)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3.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2)合伙企业的设立
(3)合伙企业财产
(4)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5)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6)入伙与退伙
(7)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8)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4.全民所在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
(l)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组织机构
(5)国有企业监事会
三、公司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公司登记管理
2.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3.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4.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5.熟悉的有独资公司
6.熟悉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转让
7.熟悉公司利润分配
8.熟悉公司合并分立
9.了解公司的概念与分类
10.了解公出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l.了解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
12.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13.了解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14.了解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内容
1.公司法概述
(1)公司的概念与分类
(2)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3)公司登记管理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3)国有独资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l)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l)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
5.公司债券
(l)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
(2)公司债券的发行
(3)公司债券的转让
6.公司财务、会计
(1)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2)公司的利润分配
篇8: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一)
一、经济法总论
(一)基本要求
1.掌握经济法律关系
2.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3.熟悉经济法的概念
4.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及其履行
5.了解经济法的渊源
6.了解我国现行主要经济法律法规
(二)考试内容
1.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概念
(2)经济法的渊源
(3)我国现行主要经济法律法规
2.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3)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3.经济法的实施
(1)经济法实施的概念与意义
(2)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及其履行
(3)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二、企业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2.掌握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入伙
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3.掌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组织机构
4.熟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5.熟悉合伙企业的设立、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6.熟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国有企业监事会
7.了解企业的概念和分类、我国企业法律制度体系
8.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9.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10.了解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概念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概念
篇9: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一)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二)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三)熟悉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渊源
(四)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有:
1.宪法。
2.法律。
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来源:
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6.国际条约、协定。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关系被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有法定取得和授权取得两种方式。
我国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
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3.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4.公民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1.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能够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为或者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2.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必须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3.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相依而存,具有相对性、对等性。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1.物。
2.经济行为。
3.非物质财富。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经济法律规范。
2.经济法主体。
3.经济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
第三节 经济法的实施一、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主体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三种:(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3)刑事责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根据纠纷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以第三者的身份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解决纠纷的活动。
1.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2.《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4.仲裁裁决。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裁决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1.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以及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2.行政复议程序。
(1)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复议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3)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行政复议机关或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三)诉讼
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争议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解决经济纠纷的活动。
1.诉讼管辖。
(1)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2)级别管辖。
2.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3.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4.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
5.执行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篇1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
8.某家电销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H型空调80台,每台含税价款2925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同型号空调20台,每台旧空调作价585元,实际每台收取款项234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A.40800
B.42500
C.47736
D.49725
【答案】B
【解析】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2925×80/(1+17%)+(585+2340)×20/(1+17%)]×17%=42500(元)。
【知识点】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P335-336)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征增值税适用征收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
B.按3%的征收率征收
C.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D.按6%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答案】A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知识点】征收率(P333)
10.某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4月,取得广告设计不含税价款530万元,奖励费收入5.3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14.8
B.15.12
C.15.1
D.13.3
【答案】C
【解析】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530+5.3/(1+6%)]×6%-17=15.1(万元)。
【知识点】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P335);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P337)
篇1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试题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试题
1.多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发生的下列支出项目中,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有( )。
A、地区补贴
B、独生子女补贴
C、物价补贴
D、误餐补贴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职工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2.多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A、向投资者支付的红利
B、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C、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D、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选项ABCD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3.单选题
某企业销售货物实际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18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8万元,还缴纳房产税0.7万元、印花税0.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5万元。则该企业20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税金是( )万元。
A、24.4
B、54.4
C、22.8
D、5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得扣除。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应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应作为税金单独扣除。因此该企业年可扣除的税金=18+4.8=22.8(万元)
4.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是( )。
A、运输工具
B、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C、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D、季节性停用的机器设备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5.多项选择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担保物权已经设立的有( )。
A.甲与乙签订以某房屋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B.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C.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质押物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设备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登记
D.甲与乙签订以甲享有的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质押标的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项质押丙公司已经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但尚未向工商机构办理登记
【正确答案】 BC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质押。
【答案解析】 (1)选项A:以不动产抵押的,必须登记,未经登记,抵押权未设立;(2)选项B: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3)选项C: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设立;(4)选项D:以有限责任公司的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6.单项选择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债务人有权处分的权利中,不能用以设定权利质押的是( )。
A.可以转让的股权
B.应收账款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存款单
篇12:会计中级《财务管理》考试大纲一
第一章 财务管理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财务、财务管理的概念;
(二)掌握财务活动、财务关系的含义与类型;
(三)掌握财务管理的金融环境;
(四)掌握财务管理的目标;
(五)熟悉财务管理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
(六)了解财务管理的环节。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财务管理的内容
一、财务管理的概念
企业财务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利益关系。
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
二、财务活动
财务活动是指资金的筹集、投放、使用、收回及分配等一系列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筹资活动,是指企业为了满足投资和用资的需要,筹措和集中所需资金的过程。
(二)投资活动,企业投资可以分为两类:广义的投资和狭义的投资。前者包括企业内部使用资金的过程和对外投放资金的过程,后者仅指对外投资。
(三)资金营运活动,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收付活动。
(四)分配活动,广义的分配是指企业对各种收入进行分割和分派的过程;狭义的分配仅指对净利润的分配。
三、财务关系
企业财务关系就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过程中与有关各方所发生的经济利益关系,包括:
(1)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主要是指企业的投资者向企业投入资金,企业向投资者支付报酬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2)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主要是指企业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3)企业与受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以购买股票或直接投资的形式向其他企业投资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4)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财务关系,主要是指企业将其资金以购买债券、提供借款或商业信用等形式出借给其他单位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5)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财务关系,主要是指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强制和无偿参与企业利润分配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6)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主要是指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7)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主要是指企业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篇1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实务讲义一
第一章 总论
掌握:会计要素、会计等式
1、六大会计要素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2、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的应用。
例如: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售后回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等问题。
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计提各种跌价、减值准备;物价持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
3、会计确认与计量。
确认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
(1)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和流出企业
(2)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计量
例如:各种资产、负债、收入的确认问题。
会计实务中使用的计量基础主要包括:历史成本,现时市价,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
将计量问题结合后面的知识掌握。
例如:
(1)存货取得时按历史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
(2)固定资产取得时有发票账单按发票账单(历史成本),没有发票账单按同类的现行市价,都没有的话,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计价。
4、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章 应收和预收款项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问题要结合收入和债务重组一起掌握。
注意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问题: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货退回对应收账款的影响。
例如: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商业折扣为95折,现金折扣2/10、n/30,同时发生折让的混合问题。
(1)商业折扣(不直接影响应收账款,影响发票价格)
(2)现金折扣(销售时不影响应收账款,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3)销售折让(发生折让,冲减收入、冲减应收账款、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应收票据(商业汇票),到期时如果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口误)
财务费用
没有收到款项转入应收账款中。
应收票据本身不提准备金,转入应收账款后要计提坏账准备。
3、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包括的内容: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
(5)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帐款转入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预付账款的账户结构,借方余额表示一项资产、贷方余额表示一项负债。
4、坏账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若应收票据到期,无法收回,应收票据转到应收账款→ 需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到期收不回货物,预付账款转到其他应收款→ 需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的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计提的比例自行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变更的时候要采用估计变更的方法来处理(未来适用法)。
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本期需要计提的数额:考虑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百分比法、个别认定法),计提准备之前准备账户的余额(借方余额,两者之和;贷方余额,两者之差)。
篇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技巧
《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科目,试题在考核考生对法律具体规定把握的基础上,注重考核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试题除综合题体现了应用性之外,在单选题和多选题中亦是如此,经常以小案例的方式来体现,尤其是多选题,有时甚至比综合题更加需要深一步的分析。
一、端正学习态度
经济法课程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又涉及大量需要理解的法理性内容,还有很多数字、比例、时间等纯记忆性的内容,因此考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是很正常的,切不可一遇到困难就灰心,怀疑自己,认为自己能力不行。
二、明确学习目标
历年来很多考生在一步步的深入学习过程中很容易迷失自己的学习方向,踏上一条“研究”而非“学习”的道路,没有按照考试需要掌握的程度来复习而耗费精力和时间接触大量的非考试要求的内容,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没有掌握好却要去研究法律没有规定的内容,这样考试复习是不可能顺利的,也浪费了自己宝贵的时间,因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在有限的学习时间里面记忆尽可能多的考试内容。
三、“重复”――“遗忘”
任何的学习都是一个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都需要一定量的积累后才能达到质的飞跃,尤其是对于经济法这样记忆性内容比较多的科目,学了后面的内容却忘记前面的知识是非常正常的情况,也不要埋怨自己记忆力差,即便是在这样一个浮躁的、万事都追求“短、平、快”的社会中也一定要尊重人类千万年来学习和改造自身的基本规律,不断的复习和巩固,不断的反复学习,这样才能做到从量变到质变,实现考场上的成功。
四、以本为本,教材是根本
学习中要紧扣教材,以教材的讲解为主。对辅导教材可分三步阅读:第一步通读,即从头至尾认真阅读,对教材的体系、内容能大致了解;第二步细读,即对具体的重要法律规定一定要细看、弄懂;第三步精读,即对重点章节的内容要花工夫重点研读。看教材确实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谁也逃避不了。
篇15: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难度分析
中级经济法教材变化
历年的教材变化内容也是考试比较容易考查的地方,在学习的时候可以对教材变化和调整的部分进行重点关注。
1.第二章:对“公司清算”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2.第四章:删掉了“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3.第五章:新增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
4.第六章: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7年教材据此对本章内容进行了多处调整。
5.第七章:对“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和“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6.第八章:删掉了“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新增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对“商标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参加中级经济法的考生对于以上内容需要准确掌握,经济法是今年变数比较大的科目,考生一定要坚定学习的决心、坚持执行学习计划,认真对待、从容面对,做最后的胜利者。
各章节重要程度(历年真题整理推知)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学习方法:
1.懂得取舍 切勿偏执
《经济法》80%的重要考点都集中在教材20%的篇幅内,因此各位学员应该将有限的复习时间和精力集中在教材的重点章节和重要考点上。另外,大家目前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中级会计师考试,而不是成为经济法专家,所以在复习过程中一定分清楚“轻重缓急”,要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科学、合理地分配学习时间。
2.制定计划 严格执行
小编建议大家一定要在备考之初就制定一个明确的、可行的复习计划,然后认真执行,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携带,要努力让自己养成按时按量学习的习惯。
3.保证做题质量
各位学员在日常做题过程中一定要善于思考,每做完一个题目,都应该总结一下该题所涉及的知识点,确认自己已经准确理解,并且达到了举一反三的程度,千万不要为了做题而做题,质量是关键。同时,如果大家有边做题边看答案的习惯,小编建议您一定要改掉,因为看懂答案和会做题是完全两个概念,只有自己能够独立做对题,才是真正掌握。
另外,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将全部采用无纸化机考模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各位考生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多多练习在电脑上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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