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税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本文共1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ding0728”提供。
篇1:国税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始终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角度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构建良好的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环境提供了保证。现将一年来的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网络
xx县国家税务局作为税务执法机关,所有的行政执法都与纳税人的利益乃至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县局党组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办理信访件,班子成员带头表率,明确各科室、各分局、稽查局的组织责任,进一步加大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了有关单位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县局、各单位、税收管理员三级信访工作网络,根据市局要求,县局办公室、监察室、稽查局分别指定一名信访员,负责信访有关工作的联系、协调、统计,同时在年初制定的全局综合绩效考核中将信访工作纳入其中,实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三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积极开展全国纳税服务规范活动,县局领导班子分别建立联系点,深入企业调研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扎实推进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对发案单位的重点排查,既查上访隐患是否已提前排查、查纳税人反映问题是否已接待、查是否已认真答复、查是否在职权范围内给予了解决、查解决不了的问题是否已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二、强化责任,狠抓制度建设
为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我局将信访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信访办负责人。坚持把做好信访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稳定风险排查机制,建立了信访工作制度,并明确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规范信访工作人员行为和信访人信访行为。
同时狠抓了首问责任制、来访接待制、定期排查研究调处制、领导接待日制、领导包案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的落实,并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访,对上访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通过制度的建设,有效地规范了全县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进一步促进了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锤炼素质,依法办理信访
组织信访员参加学习培训活动,重点抓好信访应知应会基础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加入国税系统综合信息办公系统,掌握了其中信访平台的操作程序。
同时派信访员参加信访局举办的湖北省网上信访系统办理流程的学习,按规定要求登录查看,随时保持应对状态。
今年国庆节之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xx县委【20xx】5号文件《关于全面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会议纪要》,并传达了市局布置的国庆假期的注意事项。在业务知识方面: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掌握办信、接访、督办、审理、复查复核及听证、劝访等基础知识。
四、加大宣传,规范信访秩序
为使广大群众更深的了解《关于全面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会议纪要》、《信访条例》等内容,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来信来访。
一是开展信访知识宣传。县局在内部办公网上开设了《信访维稳》专栏。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结合税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日等活动,与信访、纪检、综治、司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实施信访员联系和服务群众信访工作,要求每名税务干部在所在的岗位发现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时,有义务进行阻止,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同时对群众提出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信访问题,有义务对群众进行解释,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分局、稽查局负责人要做好对自己的下属、亲属、亲戚、朋友进行适当的宣传教育。发现下属和纳税人上访时,要及时向县局党组报告,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及时受理,迅速处置事项
20xx年,我局信访办收到县信访中心转来的xx县领导接待信访事项处理单两份,收到市局领导接待信访事项批转一份,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完成调查处置工作,同时回复信访人,并将结果上报县政府信访局和黄冈市国税局。
因为处置及时,从未造成信访事件升级的现象。xx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 号文件《关于1至9月份全县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我局没有办理质量不合格的和超期未回复的,没有被扣分。
篇2:国税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20xx年,我所信访工作在农牧业厅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下,以解决农牧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我站工作职责职能,切实强化完善我所信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农村牧区的安定团结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现将我所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证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我所是依法保护草原的执法机构,受农牧业厅委托负责草原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更是了解xx,反映民情,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所规定由主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重要的信访案件领导要亲自查办,具体的接待等工作由监理科信访室具体人员负责。
为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和效率,经我所业务人员专门讨论研究并制定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办法》,在农牧民来信、来电、来访办理、接待人员、接待工作程序,接待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来访的农牧民要热情接待,让他们高兴的来,满意的走。
随着xx颁布实施的新的《信访条例》的出台和农业部重新修订的《农业信访规定》的发布,我所及时组织了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专门学习,并结合新的《信访条例》对《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了完善与补充。
二、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任务。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体察民情、听取~的最直接的窗口。虽然我所看似门面小,但工作反映出的却是我区广大农牧民最直接的意愿,体现的是他们最基本的生产生活状况,可以说工作的好坏直接与农牧民利益息息相关。
为了切实把各种上访事件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我所专门召开关于信访工作的所务会议,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专门成立了信访工作室,选配了蒙汉兼通的专职信访接待员,使我所的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我区草原监理系统十分重视广大农牧民上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中细致认真,多方面进行调查和协调,上访案件基本上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如今年四月十八日,xxx等9位牧民上访到自治区所,反映草场界线不清,面积不够,草场被干部多占等情况,我所立即向xx市草原监理所发出了转办通知单。
xx月xx日收到转办通知单回执及处理结果:是划分草场时由于设备简陋草牧场划分界线定位存在不精确现象,当地政府购置了两台GPS,由草原监理部门培训了当地的技术人员,xx乡镇对草场做了精确划定并对非牧民占草场情况进行了详查,牧民对此表示满意。旗委旗政府制定了《xxx清理非牧人员占用草场和规范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并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清理和规范工作进展顺利。
三、注重实效,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我所信访工作面对的上访人员绝大部分是农牧民,可以说他们是社会群体中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群体,也是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既要细又要实,我们自己要了解上访事件的最基本情况,要做到事实清楚、法理明确,对广大农牧民又要说清楚,让他们感到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也有依据的。
我所规定, 对于农牧民上访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到我们这里的问题,在我们工作范围之内的,要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核实,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以及有些涉及几个部门工作范围的,我们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尽快解决处理,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会告知农牧民应该到哪里寻求帮助。
如今年xx月xx日,xx乡xx村村民xxx向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反映xxxx幸福之路近两年开垦草原近万亩。中心批示由我所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我所向xx市草原监理所下达了案件转办通知,并及时督办。
经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用地0.9万亩,个人开垦69.4亩,向举报人通报了查处结果,农牧民感到满意和放心。20xx年,我所共接待和接收信访事件35起。其中,草牧场界限纠纷15起,非法开垦草原13起,征占用草场补偿问题6起,非农占草场1起。
从信访反映内容看,主要集中在草牧场界限纠纷和非法开垦草原两个方面。今年4月,我们积极协助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调查组,完成了对农民日报刊登的题为《xx政府部门何以乐当地主》一文反映情情况的调查工作,并三次派员前往扎旗督促整改,一要对以前出台的土地开发和承包的文件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一次系统清理。二要纠正将草原划为宜农荒地的错误作法。三要严肃查处草原复垦行为。经过我所和当地政府多方协调努力,把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到了实处。
四、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宣传
为了加强对广大农牧民的信访宣传教育,增强农牧民依法上访的自觉性,使他们看到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义务。20xx年,我所跟xxx广播电台合办了第二期关于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宣传草原法律法规以及信访条例,公布了咨询、举报专线电话,设立咨询点,讲解《信访条例》。
通过这次活动使更多的农牧民知道了找谁上访,如何上访,正确引导广大农牧民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义务,加深了对国家草原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农牧民的信访行为;同时宣传了我所职能和增加了信访工作透明度。我们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当成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避免越级上访。
总之,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机制,我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存在,我所信访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落实好各项信访政策,做好信访工作。
篇3: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书信
第一条 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七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 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十一条 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税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国税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国税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三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国税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四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五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不得在国税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税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信访事项。
第十七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十八条 对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一条 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三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五条 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六条 在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第二十七条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应当立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报告上级国税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书信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 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 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 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各级国税机关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
交办机关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国税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国税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 国税机关发现本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
上级国税机关发现下级国税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者责成下级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八条 各区国税机关信访工作部门应当于次年1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信访工作总结,统计受理信访事项,分析信访事项中反映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 对已经结案的信访案卷材料一般保存,到期清理、鉴定、登记、销毁。对重要件和确有研究价值的案卷,移送本级档案部门鉴定保存。
人事、监察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件,其案卷材料的归档和处理由人事、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条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国税机关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国税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二条 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国税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第四十三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四条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 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国税机关可以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对违反集会 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各区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信访工作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篇4: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全文
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七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 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十一条 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税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国税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国税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三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国税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四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管理制度《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不得在国税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税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信访事项。
第十七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十八条 对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一条 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三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五条 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六条 在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第二十七条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应当立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报告上级国税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篇5: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七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 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篇6:国税工作总结
国税工作总结
20,在省市国税局及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全年工作重点,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把握税收工作主题,狠抓“两基”建设,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税收工作。现将一年来我局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s0100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狠抓收入,为超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奋力拼搏。
年,我局的收入任务是8.65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了2100万元,绝对增长2.72%(按可比口径分析:省电力公司负增长33%;兴业银行增长47%,其余增长14.92%)。面临着这一艰巨的收入任务,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发扬吃苦耐劳的拼搏精神,把各项征管工作做细做实,通过细致的调查分析、加强税源监控、加大清欠力度、规范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开定额、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推行执法责任制等各种有效手段,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终于使收入工作从上半年的差进度到七月份税收收入突破1.2亿元,超序时进度1.6个百分点,十月份时再创佳绩,入库税款1.3亿元。截止12月31日,我局完成各项税收收入92348万元,其中增值税57801万元,占62.6%,企业所得税29188万元,占31.6%。比年初市局下达的收入任务数86490万元超收了5858万元,超计划6.8%。比上年同期的84419万元增收了7929万元,比增9.4%。
二、深化税收改革,树立税收经济观,规范机构设置。
(一)树立税收经济观,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为了进一步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努力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新年伊始,我局专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金山工业区、台西科技园区参观,了解本辖区的工业发展情况,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还组织科、分局长分别到各街道深入了解情况,召集各街道负责人开座谈会,探讨税收工作与社区工作对接的新思路。
1、与社区工作对接:定期提供各街道税收收入报表数据;对街道招商引资的新增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以及纳税筹划等方面的服务;在街道社区建立涉税案件举报网络,协助税务机关收集涉税信息,检举漏征漏管户,同时监督税务干部廉政敬业形象,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
2、树立六种意识,提供优质服务:各科(室)、分局在坚持依法治税不放松,坚持从严治队不含糊,坚持规范管理不能丢,坚持优质服务不折扣的同时,通过树立超前意识、长期意识、换位思考意识、全面意识、高标准意识、效率意识等六种意识,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在5.18活动期间通过台江电子税务局纳税服务网站推出网上税收政策咨询解答,延长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取消午休),设立纳税服务绿色通道等措施。在日常税收管理过程中,能够急企业之所急,热情为企业分忧解愁、全程跟踪,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税手续,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办税服务。
(二)规范机构设置,调整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征管各环节之间的业务衔接。
为进一步完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格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大干部轮岗制度,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属地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12月份,我局在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等方面进行了更为合理的调整,使各工作岗位的职责更明确,各征管环节之间的业务衔接更为流畅:一是按照属地管征为主,分类专业化管理为辅的原则,改变原来管理科负责管一般纳税人,管理分局管小规模纳税人的方法,对一般税源实行属地管理,对少数重点税源实行分类专业化管理;二是在原有机构的基础上,将税政征管科分为政策法规科和征收管理科,并增设了稽查组、车购办等机构;三是按照管征税源的多少及岗位的需要配备各科室的人员,根据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岗位轮换制度的要求进行人员调整。
三、强化税收征管,扎扎实实地做好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按照上级局的工作部署,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纳税评估、案件审理工作;加强出口供货企业税收管征及企业所得税等各税种汇结算工作,与此同时,我局还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力度清理欠税。根据欠税企业的具体情况,10月份以来,我局对所有的欠税户分别采取了清理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所有欠税企业的所欠金额(包括滞纳金、罚款等);二是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向欠税企业送达限期缴款通知书,履行执法手续;三是到银行查询欠税企业的账户,并按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直接进行扣缴。据统计,在清欠过程中,我局共清回欠税及滞纳金262万元。
(二)、深入贯彻总局“一窗式”管理,积极推进纳税申报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积极推行“一窗一机一人”模式,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实行清单管理,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稽核比对。同时,我局还认真做好对纳税人电子申报的辅导,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保证9月份开始在一般纳税人中逐步推广增值税“介质申报”。截至12月份申报期,全局共有732户一般纳税人已实行“介质申报”,约占一般纳税人户数的70%。
(三)实行“一户式”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资源整合的步伐,实行了纳税人信息资料的“一户式”储存,提高了信息应用水平。同时,改进纳税服务,加强咨询辅导,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
(四)、进一步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定额管理。推出“计算机定税+民主评税+听证制度”三保险的新举措,采取为纳税人逐一建立“电子档案”,详细登记业户的所属行业、所在地段、经营面积、经营状况等基本数据的办法,通过自行开发的税收定额核定软件进行综合测评,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核定税额,然后将定税的依据、标准、过程和结果全部公开,由民主评税,最后通过由区政府、人大、政协、监察、工商、地税、行业公会、纳税人代表等组成的评税小组举行定额听证会,实行民主公开统一测评,置定税权于阳光之下,使每个业户对应缴税款一目了然。
(五)、与区地税局联手在全省率先打造电子税务局。在我局12366网站的基础上,4月3日与区地税局联手开通了12366台江电子税务网站。网站开通后,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足不出户办理相关的纳税事宜以及由台江国税局、地税局提供的各项网上涉税服务。
(六)、认真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在评定A级的.工作中与区地税局、市地税局进行多次沟通,确保评出真正“诚信纳税”,能代表行业,区域经济特点的龙头企业,使其成为辖区纳税人的模范,促进纳税人的诚信纳税,经评定委员会评审,我局已有32户企业上榜。
(七)、周密布置,在紧张有序的过程中做好车购税划转接收的平稳移交。随着国家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原来一直由交通部门负责代征的车辆购置税从1月1日起改由国税部门统一征收。福州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设在我局。为了确保这一重大改革能够在201月1日按时正常实施,我局全局总动员,启动各项应急措施,并主动放弃元旦三天休息时间,积极稳妥地做好车购税费改革的人员、财产、业务的划转、移交、接收工作,确保车购税费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首先,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加强领导;分管领导狠抓具体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真正把它当作一项大事来抓紧抓好。
其次,明确任务,确保圆满完成六项具体工作任务。1、按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完成人员接收与岗位的补缺工作。2、按要求进行财产划分接收和添置工作。对因设备破损报废或配置过低,不便于正常工作开展的,及时进行添置补充。3、有序实现业务的移交接收。这项工作是整个移接工作的一个难点。据了解,仅市区就有档案资料40多万册,需要做很多的工作。在接收过程中,我局要对所有的业务档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点验、造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及时移交。确保在移交过程中征收工作的平稳过渡,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4、及时抓好新增配人员的培训和提前介入征收实务的操练。5、科学设置征收窗口。在现有的征收服务厅中整合腾出8个窗口,每个窗口均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及AB岗工作制度。同时根据其具体工作性质的需要,对窗口的设置与相应的档案资料室相配套,及时布置好相关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等。6、与台江区政府及公安、街道、道路建设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好办理车购税的纳税人停车场所。
第三,齐心协力抓好责任落实。车购税的划转接收工作,对外涉及到交通、银行、国库、财政、交警等单位,对内涉及到人事、税政、征管、计征、财务、信息中心、办公室、监察室等多个部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纰漏。我局各部门主动与上下内外各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在认真落实市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订具体详尽的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分工,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到人。
第四,确保移交时程序到位。在财产移交接收中,坚持先审计后分割的原则,严格按比例进行划分。采劝以帐对物,以物查帐”的办法,对各项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尝观点、方法和科学的发展观,继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解决好税收工作如何服从和服务于“五个统筹”的大局问题入手,按照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的要求,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想根植于每一岗位、每一位干部,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
(二)、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国税系统构建学习型机关实施办法》,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全面加强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根据今年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学习计划、培训措施,从政治、业务、管理等不同层面进行了全盘考虑,综合部署。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我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及考试,并认真对照法律,对我局现行与法律相悖的行政许可规定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同时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有关配套的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中心学习小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我们还根据干部管理办法,送新提拔使用的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任前培训,按照对国家公务员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了普通话水平的培训和考试。
(三)、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重点是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三项严令》、《十项具体规定》,抓好5项制度的落实。我局还通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由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谈心,加强交流,共同防患。同时,还与台江区检察院采取一听二写三看的方法联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通过听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到仓山监狱实地参观并听犯人现身说法、写学习心得等措施,增强广大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我们还邀请纳税户代表、工商联、特邀监察员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汇报、尽快纠正。3月份,我局还从社会各界中重新聘请了13位特邀廉政监督员,加强我局的党风廉政、机关效能、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
(四)、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拓展税收服务。首先,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按照市局提出的“阳光操作,全程服务”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九项即办、十项限时”工作制度。同时实行局长接待日,每月申报高峰期的8号,由局领导和税政、管理科分局负责人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接待台,接受纳税人咨询投诉,为纳税人解难释疑,接受合理化建议,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各类涉税急事、难事。其次,改善办税环境。搬到新办公大楼上班之后,我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排队机,实行叫号服务,让纳税人坐等纳税服务。第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作用,深化优质服务的内容,再创文明建设新成果。一方面是开展向任长霞和赵钟钦同志学习系列活动,学习他们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的精神,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优质服务工作得以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继续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按照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国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的标准开展文明自查,促进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文化建局,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干部凝聚力。
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七一”卡拉OK歌咏比赛;组织全体党员和建党积极分子到井冈山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参加市局组织的庆祝建国55周年歌咏比赛,获大合唱第二名;
五、基建工作圆满完成,八月份开始入住新办公楼。
新大楼座落于八一七中路,主体建筑面积近1万平方米。我局各科(室)、分局从7月底、8月初陆续入住新办公大楼。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科尔物业有限公司负责新办公大楼的管理,为纳税人和广大干部提供了安全、整洁、舒适的办税环境和工作环境。
总之,2004年我局在组织收入、依法治税、强化管征、落实全程服务、信息化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展望年,我们将认真领会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以昂扬的斗志,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定增长,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7:全市国税工作总结
全市国税工作总结
全市国税工作总结**年,全市国税系统在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六个体系建设为主线,整体推进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和人才强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了全市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税收收入协调稳步增长
**年,全系统认真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广泛开展税收调查,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发展变化趋势,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收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财源建设,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影响,促进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全市完成国税收入500亿元,同比增收890亿元,增长27%;扣除海关代征,国内税收完成260亿元,同比增收40亿元,增长18%。
二、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坚持内外并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了政策执行的监督反馈机制。全面落实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组织开展减免税普查,及时评估政策执行效能。去年,全系统累计兑现各项税收优惠148亿元,促进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坚持集中宣传、日常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开展了“解千户忧答万户疑,我为蓝色经济做贡献”等30多项宣传活动,推动了税法普及。强化执法规范,。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行总局疑点信息库,开展了两轮税收执法督察,有效消除了潜在执法风险。积极开展税务稽查,深入开展电子、服装、医药经销等行业和资本交易等项目的专项检查,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规范了税收秩序。
三、税收征管工作不断深化
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征管规律的分析研究,全面落实和深化了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等各项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完善业务规程和操作范本152项,规范了征管业务流程。深入研究税源结构和管理特点,积极开展了分级分类管理。对重点企业建立完善个性化监控指标,开发推广“大企业分析管理系统”,加强风险测评辅导;加强重点行业控管,分行业建立了监控办法和管理模板;抓好小规模企业和个体业户管理,依法实施核定征收办法。大力实施信息管税,深入应用预警评估系统,丰富和完善纳税评估模板,强化系统应用讲评,提高了系统应用效能。做好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工作,完成金税三期网络改造,加强了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四、各税种和重点领域税收管理全面加强
在货物和劳务税管理方面,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作废发票专项检查和商贸企业专项评估,推行车购税电子档案信息采集系统,推广网络发票,开展了普通发票逆向检查。在所得税管理方面,深化分类分事项管理,开发应用汇缴审核系统和房地产监控管理软件,强化重点行业监控,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工作,提高了所得税管理水平。在国际税务管理方面,积极开展反避税调查,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监管,加大税收协定执行力度,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在出口退税管理方面,加强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核,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加快退税办理进度,促进了外向型经济发展。
五、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完善
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进一步完善了纳税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基础阵地作用,构建综合办税厅和办税辅厅相互支撑、功能互补的办税布局,加强办税厅标准化建设,推行“一机三卡”,实现了“一窗通办”。全市新增自助办税终端、服务评价器、“自助开票机”等服务设备96台,办税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不断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开发应用纳税信用等级管理软件、3D办税演示系统等工具,探索实施了网上购票、网上审批等业务。大力加强国税门户网站建设,改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运行环境,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开展咨询辅导,深化了税企联系沟通。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服务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将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六、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激发活力和深化管理,积极构建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教育,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和发挥了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规范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初步建立了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岗位职责体系。完善队伍管理措施,积极实施多种形式的交流轮岗,增强了队伍活力。以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税收应用软件和“六员”岗位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分级分类业务培训,开发应用“快乐学习的平台”远程教育工具,探索实施了企业基地实景培训办法,涌现出“干部积分管理办法”、“同龄同考同奖办法”等新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国税系统党的建设,建立实施“五必谈、六必访”等谈心交流制度,开辟网上“党建在线”专栏,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有效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系统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55个,其中,荣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28个,市局机关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七、国税文化建设扎实推进
以国税文化体系建设为载体,全面实施“以文化人、以文凝心、以文兴税”的工作构想,深入挖掘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成功塑造出“罘阳文化”、“山海文化”、“快乐文化”等一大批文化品牌,发挥了品牌引领作用。围绕理念宣传与文化熏陶,建立税史陈列室、党员活动室、文艺创作室、图书室等文化传播场所,编印《税韵罘阳》、《山海同心》等文化手册和书籍26种,强化了文化阵地建设。不断丰富文化建设载体,广泛开展歌咏比赛、演讲比赛、思维拓展训练、书画摄影比赛等群众性文艺活动,丰富了干部精神生活。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开展“先进并不遥远,典型就在身边”主题活动,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出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深入搭建干部成长平台、争先创优平台和职业发展平台,促进了基层干部全面发展。
八、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实施
立足源头防范,不断完善内控预防体系,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廉政教育基地,定期编写《警示教育》专刊,采取算好“六笔账”、()与干部家属签订助廉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将廉政教育渗透到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行岗位风险管理,积极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制定了具体风险防控措施。加强与纪检、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制度,深入开展了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点抓好“十要十不准”规定和禁酒制度的落实,出台廉政建设“六条禁令”,积极参加政务热线、行风评议等活动,各级都在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行评活动中名列前茅。,市局被省纪委确定为首批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多个基层单位的内控预防经验被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推广,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九、内部行政管理规范开展
本着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和质量的目标,扎实开展内部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了《机关工作规则》、《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97项工作制度,细化了内部行政事务工作流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基础,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改善了基层办公环境。研究改进政务服务形式和内容,深入开展税收经济专题调研和综合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公文运行、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后勤事务等各项工作也都规范运行,保障了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8:国税工作总结
20xx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法律事务的协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清理、备案、开展对税制和税收政策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
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以提高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为主线,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深化管理创新,深化征管改革,深化文化引领,打造理想信念教育高地,打造基层建设亮点,打造纳税服务品牌,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素质专业化团队,推动吉安国税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做出新贡献。
(一)把握一条主线,提升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提升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力求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成果考评、队伍建设科学化,切实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二)做到两个坚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力完成收入任务。一是加强税源培植,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用好用足出口退税政策,特别是“免抵”调库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二是强化税收分析,深入开展税收经济、政策效应、管理风险、税收弹性分析,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可控性和针对性。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开展户籍清查和税源排查,深化信息管税,加大评估和稽查力度,堵塞征管漏洞。四是强化收入考核,加强对税收预测、申报、入库三个环节的监控,加大组织收入督导力度,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2.坚持依法治税,防范税收管理风险。一是积极应对“营改增”改革,做好调查测算、业务培训、数据移交审核录入等准备工作。二是防范执法风险,严格执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切实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骗税。三是加强税务稽查,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重点做好出口退税企业、水泥建材生产销售企业、接受运输发票及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企业、部分金融保险企业的检查。
(三)推进三个深化,提升综合管理质效。
1.深化管理创新,推动税收工作发展。一是增强创新意识,在完善提高原有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推进20xx年管理创新。二是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创新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完善创新评审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三是拓展创新领域,结合税收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进行创新。鼓励税收调研,以理论创新引导工作创新。四是提高创新质量,树立精品意识,通过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取得实在效果。
2.深化征管改革,推动专业化管理。一是按照“两提高,两降低”要求,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以信息管税为抓手,强化行业税收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二是强化税源监控分析和风险应对,加强税源监控分析团队和风险应对团队建设,建立“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规范农副产品、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团队式专业化评估探索,探索建立主、辅评估模式,规范评估行为。
3.深化文化引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大力弘扬“崇文、公正、创新、奉献”的吉安国税精神,把吉安国税精神融入各项税收工作中。二是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单位开展“一局一窗”文化兴税活动。
(四)实施四个打造,提升国税优良形象。
1.打造理想信念教育高地。充分发挥井冈山税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的地域特点、行业特色、时代特征和文化特性优势,使其成为融“信念教育、形象展示、税法宣传、服务社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教育基地。
2.打造基层建设亮点。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原则,有效发挥基层建设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构建基层建设亮点集群。优化农村分局管理,明确农村分局职能定位,提高征管质效。加强分局内部管理,完善配套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分局存在的突出问题,评选“优秀农村税务分局”。
3.打造纳税服务品牌。突出服务目标,探索纳税服务新路径、创立纳税服务新品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继续推进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丰富办税服务平台,完善“城乡通办”完善税法宣传咨询平台。建立涉税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涉税诉求,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4.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依托基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系列活动。同时开展面向纳税人、面向基层蹲点调查活动,要求市、县局班子成员及科(股)长在行业、产品、项目、纳税户、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等方面中选择一个进行蹲点调查,解决或反映一个问题,提出一条建议,密切与纳税人和基层的关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坚持逢训必考,保证培训效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篇9: 街道信访工作总结
20xx年,xx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具体指导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县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XX县人民政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打非治违”和集中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扎实实地抓好xx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采取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狠抓落实等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舆论宣传,组织抓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全力抓好整改。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全年辖区内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加之我街道地处县城中心,商业网点众多,楼堂馆所店铺林立,幼儿园托管所学校分布广泛,商业企业星罗棋布,因此,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责任十分重大。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街道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站室负责人和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xx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下设安监办,配备了两名工作人员。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制度要求,街道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的通知》文件,明确了领导班子和机关各站、所、室以及各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能。8月下旬,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xx街道进一步加大了领导和工作力度,首先对原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了调整,重新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街道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和民政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加强了工作力量。同时制定了《xx街道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办,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全街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集中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责任,完善设施
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我街道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了全街道安监组织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监办,负责全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社区也相应建立了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办事处于年初与各社区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硬件设施建设。街道办事处按照要求,投资购置了相机、录音笔和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使安全监管工作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检查,排查隐患
今年,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XX县安监局的工作部署,xx街道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安全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上半年,为保障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我们加强了对辖区内企业、幼儿园、托管所、网吧及民爆物品、加油站等安全事故多发行业的安全监管。3月份,xx街道联合县教育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对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幼儿园、托管班等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街道、xx派出所联合检查,对辖区内的幼儿园、托管班和部分商业网点、企业等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共检查幼儿园30多家,托管所20多家,商业网点和企业100多家,通过此次检查对2家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企业给予了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的处罚。下发了安全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进行停业整顿。通过检查,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半年,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集中整治工作的指示,街道安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力度。8月份,街道安委会在国家大阅兵前夕,对辖区内的炸药库、民爆物品仓库、碎石场和加油站等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强化了责任落实,预防了事故的发生。9月份,中秋、国庆“两节”前夕,街道安委会又对辖区内的部分幼儿园、托管所、宾馆和网吧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摸清了底数,找准了隐患,明确了整改措施,为继续抓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xx街道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实际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街道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篇10:信访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总结精选
有人说,耐性会随着工作生活的加重而磨灭,激情也会随着岁月的拖沓而消失殆尽。但他却总结出以下信访工作经验。
我叫XX,来自XX的一个乡下娃,从十八岁来南昌闯荡到现在人近中年,进入市出租公司已有六个年头,从风里来雨里去的外勤稽查,到机关办公室,再到一线营运公司的信访岗,每个岗位都敬业职守,以公司为荣,以公司为家。
我现在是市出租公司下属大众营运二公司信访处理员,一年多的的`信访工作让我的工作每天都具有挑战性,既像一个心理医生又像一个服务生,既要把握乘客和司机朋友的心理,又要安抚解决双方的矛盾,让事情不激化,对待事实认真清楚,更要学会不偏不倚,不顾此失彼。最重要的是要清楚顾客为什么投诉?是为了权益?是利益?还是无理取闹?
从业以来总结出几点经验提供参考。我把乘客分成以下几类:
青铜级
维权意识一般,为争一口气,甚至是只为了投诉的过程,至于结果不重要,因为有一部分投诉人就是为了让司机恶心一下就舒服了,好处是只需把处理结果告知对方,基本事情就可搞定,一般刚踏入社会的小青年,学生党居多,让对方发泄完,安抚好情绪就可。
白银级
维权意识强烈,除了必须要处理结果,更在乎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维护,比如多出的钱是否要回。自己的利益一分一毫都不会让步,这类以上班族居多,权益斗士。
黄金级
这个级别的人走南闯北一般见多识广,投诉只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至于利益反而不是那么重要。更多的时候喜欢说说自已的人生经历,我们要做一个倾听者,多听多肯定对方,给予对方更多的理解和尊重。
骨灰级
此类乘客有如信访工作人员的杀手,对任何事情都是抱着不信任的态度,任何处理结果都很难满意,少数人漫骂信访人员就像骂街一样,先过瘾了再说,反正不用负任何责任。如果无法保持平静的心态基本和对方谈判失败,甚至会把投诉对象转移到信访处理员身上。大多信访人员不敢面对,很难保持平静的心态和对方交谈。我遇上这种投诉者会让对方讲完不插嘴,时不时的给予对方肯定,一次电话不成再打一次,只要对方不是无理乱骂人,我们就是一个倾听者,要有耐心和信心。最后乘客怨气出完就好了,我们要在听的过程中把握重点绝杀一击,这类人以社会闲散人居多。
信访工作每天遇上的问题和人都各不相同,要保持平常心,否则会有生不完的气,千万不要把自己当成主角乱了阵脚,和投诉人发生争执,这十分考验信访人员的耐心和细心,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也是不二法门,你越专业,对方就越尊重及相信你,更容易接受你的处理意见。
在此向信访前辈致敬,前辈们的付出和完善信访工作程序才能让我们少点摸索多些借鉴。
篇11:信访终工作总结
四、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一是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工作。今年,我们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次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千方百计地提高初访问题的办结率,逐步地扭转了群众重越级访、轻初始访、重集体访、轻单个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为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3月初,县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力量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的各类重信重访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出××等重信重访问题6件,全部做到五落实,即落实包案领导,落实牵头单位和办案人员,落实办结时限,落实稳定措施,落实处理问题所需的经费。截止目前,以上6个重访问题,已经全部得到解决。
五、扎实开展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切实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6月28日,××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x事件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中、省、市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x事件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工作,确定由县委书记、县长带头接访,其他县级领导参与,每天安排一位县级领导到县信访接待大厅坐班接待上访群众,并及时通过电视新闻媒体报道、张贴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告知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使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同时县委书记、县长还多次带领法院、信访、城建、交通、国土、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深入到化子坪镇、建华镇、县城建局、街道办城南社区下访、接访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对大接访中接待的部分疑难重大信访案件进行回访,集中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生活道路、公厕维修、大棚改造、退耕还林、农村人畜饮水等一大批涉及民生的信访问题,使信访案件彻底得到解决。截止目前,县委书记、县长先后共接待信访群众70批237人次,现场答复12件,不予支持5件,立案53件,现已办结51件,未到期正在办理2件。
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在信访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信访局支部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的实践载体。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时间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市县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文件及领导的讲话精神等必学篇目,人人记写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5篇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撰写调研报告5篇。开展了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导信访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扫清思想障碍。在分析检查阶段,支部以理论学习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xx来××县视察讲话精神,以及对信访工作的三点指示精神,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要求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班子自查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面,为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信访部门的努力工作,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是继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坚持搞好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接访工作;
四是继续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工作,使信访工作真正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
篇12:信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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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1、我区共接待群众来访共计328件次、2149人次,其中:集体访100批次、1824人次。
2、受理热线电话421件,与上年同比增加5% ,其中受理省长公开电话6件,市长公开电话7件,区长公开电话408件,反馈率为100%,办结率为98.5%,满意率为98.6%。
3、信访电话的办理情况。直接答复17件,提供服务14件,电话交办390件,其中办结384。避免集体访9件。
4、受理省长信箱15件,市长信箱53件。
5、区委书记大接访共接待141批次,917人次。
6、2011信访工作的主要特点
从受理数量分析,信、访、电的热点问题主要有:城建环保、其他、拆迁改造、农村土地承包、优抚救济、劳动人事、社保并轨、各类纠纷、土地征用、国企改制、党风党纪、涉法涉诉。从受理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有所上升;二是有组织上访逐渐增多;三是许多上访群众存有闹访的心里;四是受理的问题涉及面广。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信访制度的落实
根据《信访条例》,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管理,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强化了政务公开、文明接待,对来访群众做到 “四个到位”,即教育疏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依法处理到位,引导群众正确上访,有效地规范了信访秩序;二是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报送信访信息,掌握信访动态,为从源头上预防,突出苗头性问题的解决,把矛盾解决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了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前的有效预防;三是强化了信访督查、矛盾排查、领导包案、责任倒查、反馈抽查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了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有效的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常委会进行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领导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重信重访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部署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二是扎实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果。针对排查出来的重信重访信访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制定了各项措施,明确了稳控责任单位和稳控责任领导。我们在全力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的同时,针对暂时无法解决的信访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向上访人解释清楚,取得上访人的理解和支持。对缠访老户和无理或要求过高的上访群众,我们主动做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确保上访群众的稳定。如百利小区居民回迁问题,田若暹上访问题,克服重重困难,认真办理,使这两起重信重访案件办结,在市委副秘书长展来印为组长的重信重访案件督察组的三次带案督查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
(三)扎实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一是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我区以“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奥运会期间的稳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采取了预约登记、领导接访、带案下访、联合办理重点案件、督查督办等工作方式,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和复杂疑难信访案件的解决。如:我区平房镇平房村居民柴德龙因竞选村委会主任未果,始终心存不满,多次进京上访。7月24日上午,我区居民柴德龙想见领导后,区委书记李志恒立即在区信访办重点约谈。在询问中得知,柴德龙是我区平房镇平房村村民,在担任该村村长期间因在磨盘山水库一期征地中涉嫌诈骗被判刑,后保释并监视居住。柴德龙上访反映的问题是:磨盘山水库二期征地过程中现任村长也存在诈骗行为,要求予以核实处理。同时柴德龙要求对当初自己被捕和判刑的法律依据以书面形式做出合理说明。区委书记李志恒当场责成公安分局有关领导立即查找文档进行核查,并指出要本着实事求是、澄清事实的原则,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对群众提出异议的地方予以查清,并及时向上访人说明情况。同时指出进京上访是不理智的行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要相信区政法委和区公安分局一定会秉公处理,并给予合理地答复。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在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领导高度重视,提出信访工作不仅是信访部门的事,而是全区的事,各单位都有责任做好信访工作。并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活动,形成了社会稳定人人有责,信访工作人人抓的良好局面,有效将信访群众吸附在基层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采取重点信访问题随时接待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如:百利小区居民进户后办产权证、煤气不能使用、小区建设还不配套、居民落户等问题还未能解决,造成小区居民上访,
总结
7月31日平房区区长刘忻在政府后楼亲自接待了百利小区上访群众50多人,针对上述问题面对面地一一进行答复。对百利小区产权证问题,政府承诺一定对群众负责,请群众放心;对于煤气问题,刘忻区长当即召集煤气公司孙经理,区城建局张局长,现场协调,并指出:通气问题必须解决,在第一时间为百利小区居民送上煤气。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已无任何障碍,煤气公司马上施工对于落户问题,区长将民政局长、辖区派出所所长请来,要求民政局将该小区街牌号及门牌号标志出来,交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将此问题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对于刘忻区长的现场解决,上访群众非常满意。区长亲自接访,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即化解了矛盾,又拉近了政府和老百姓的距离,同时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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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稳定意识,扎实做好奥运会期间的信访工作
奥运会是全世界瞩目的盛会,是综合国力的体现,做好奥运会期间的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联席会议关于全面做好奥运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先后组织召开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北京奥运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了奥运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具体要求。一是加强敏感时期的事前研判。在奥运会召开之前,在全区开展了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共排查出各类不稳定问题66件,对排查出的问题,专门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联席办公室名义交到相关部门,落实包保责任并督办处理。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事前稳控。在工作中,对无理缠访人员、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的上访人员、重信重访重点人员都落实了长期的稳控责任。随时掌握信访重点人员动向,并深入这些重点人员家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如:在得知我区居民柴某已经准备好进京上访的情况后,区委书记李志恒、区长刘忻立即在信访办约谈。两位领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两位领导的感召下,上访人当场交出去北京的三张车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做好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区委、区政府至街道、社区纷纷把关心上访人疾苦,帮助上访人解决生活困难作为拉近与上访人距离的一个重要方法,通过与上访人日积月累点滴小事的沟通,感动上访人。把依法办事与带着感情做事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从而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三是区域联合形成信访新格局。针对我区驻区大企业多的实际的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驻区企业的联系,建立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信访形势,及时交流动态信息、沟通信访情况,形成了区域信访工作的联动机制。
奥运会期间,共排查出66件信访突出问题,这些信访问题全部落实了领导包案,同时,领导亲自批示达到100,亲自约谈达到100,办结20件,办结率达到30,息诉息访16件,息访率达到24。有效地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继续深入有效开展区长信访电话、人民来信和人民建议征集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区长信访电话、人民来信和人民建议征集的各项制度,完善各项措施,同时,热情主动接听群众来电,认真协调处理各级各类电话反映的信访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市、区的充分肯定,但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是:个别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抱有侥幸心理;对有的信访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联合处理时,牵头单位主动性差,甚至踢皮球,使矛盾积存,恶化,导致越级上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四、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克服厌战情绪,为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特别是为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为保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及哈尔滨大冬会的顺利举办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在巩固已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做到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人接待、有人处理、有人督办、有人问责。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初信、初访、初电等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处理,从而避免引发重信重访甚至出现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信访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信访问题的预测预警和报告机制。落实信访问题《处置预案》,有效掌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提供有利条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信访条例》的宣传,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五)注重搜集和整理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并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报告。
(六)认真做好20国家、省、市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的信访值班工作。
(七)做好迎接年末的对标准备工作。
篇13:信访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和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112月份,全县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26件(人)次,较去年同期的1258件(人)次下降了10。其中,来信8件,较去年同期的10件下降20;单个访214人次,较去年同期的225人次下降了5;集体访55批904人次,较去年同期的60批1023人次分别下降了8和12;集体访占信访总量的80。去市上访4批97人次,没有发生赴省进京上访。办理省、市交办案件4件,现已办结上报,县立案件67件,办结65件,结案率为97,一般信访问题的查处率达90以上,信访总体形势明显好转。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实现一控制、两下降工作目标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有效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按照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全市维护社会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4月23日,全市维护社会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于5月13日召开了由全县各级各部门负责人300多人参加的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详细安排部署了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我们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以排查解决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代课教师、复退军人、退耕还林、城镇女子户、乡镇八大员等引发的信访问题;涉法涉诉和社会治安引发的信访问题;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引发的信访问题;一些部门和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信访问题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全年全县共排查出各类信访案件97件,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超前主动地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了部分征地补偿、城镇拆迁改造等一大批重点信访案件。
二、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长效运行机制
一是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预约接待制度。各乡镇把本乡镇逢集日确定为领导信访接待日,实行分级接待、归口办理。对涉及面较大的案件,在每周一的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进行集中接待办理。对确因问题复杂,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的,由乡镇或归口部门报信访局分类汇总梳理后,确定为县级领导信访预约接待事项,并向来访代表告知接访领导、职务和具体接待时间、地点,通知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参加接待,做到了群众信访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对县级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以纪要形式下发落实,按照大案两个月办结、一般案件一个月办结、急案速查速结的要求,逐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协调,保证了信访案件能够按期办结。全年,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共接访群众87批278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87件,办结85件。二是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来县赴省市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等重大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召开信访联席会议12次,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8件。三是建立和完善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对中、省、市交办案件和县立重点信访案件,按照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专门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包案领导和办案部门的责任,限期办结上报,做到了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同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接访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对重视查办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办理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领导到现场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各类会议值班10余次,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五是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镇、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是本乡镇、本部门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真正做到了责任、措施、工作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