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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非遗保护工作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文化项目,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20xx年一年来,××县文化局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全面启动了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工作,进展顺利,成果喜人。
一、所开展的工作
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传承活动的开展我馆在人力、物力、财力缺乏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⑴收集、整理民间壮剧田野调查资料和各乡镇上报民间故事,录入成电子文档。⑵为使我县的非遗工作顺利申报成功。今年4月有幸邀请到我省非遗专家组一行3人。到我县剥隘坡芽村、归朝后周村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座谈会上专家组的几位老专家,对我县即将申报的4个省级非遗项目及非遗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⑶在非遗的申报工作中,我馆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下乡走村串寨,收集资料,认真反复修改“坡芽歌书”、“××瑶族度戒”“××彝族跳宫节”“××壮族珑端节”四个申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以及坡芽四位传承人的申报材料,并制作好文本申报光碟、照片申报光碟、装档、录入电子文档。同时,得到广电局领导的大力协助,制作一系列非遗申报光碟。⑷配合中央10套《探索与发现》栏目组到坡芽拍摄《情爱密码》专题片,配合广电局拍摄坡芽歌书宣传片。⑸撰写“××民族概况”的调研报告上交宣传部并上报文山日报。⑹今年3月剥隘陇端街、归朝孟村陇端街;5月板仑龙迈、里达里地的彝族跳宫节活动,我馆分别抽派辅导人员前往辅导节目、并做好收集资料等工作。⑺整理、修改3个已获得云南省第二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材料:《跳宫节》、《坡芽情歌》、《珑端节》,报送到文山州文化局,并逐级申报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二、取得的成效
(一)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始终把通过宣传教育来增强全民保护意识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是以文化遗产日、重大节庆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二是通过举办展览、开展专题演出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是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加强宣传和展示,增强全民抢救保护意识,达成社会共识。
(二)加强保护,重视逐级申报工作。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我县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经项目的精心包装和推荐,截止目前为止,已经成功申报了国家级项目1个,省级项目13个,州级项目34个,县级项目32个(所有项目都在县级基础上申报);建立文化生态村3个(归朝镇老街三寨、新华镇牙牌村、剥隘镇坡芽村)。今年来,《坡芽情歌》、《珑端节》和《跳宫节》已成功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正在积极地申报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三)加强民间艺术队伍的培养。我县文化部门积极组织专家下乡,积极发现辅导培养民间艺人,先后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民间文化传承人,通过举办培训班,—方面培训了一批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另一方面也培训培养了一批民间艺术的传承人,为民间艺术的传承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民间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缺乏经费支持。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但大多分布在农村,对它们的全面普查建档,需要一定的经费,这其中还有很多项目濒临失传,需尽快调查挖掘,进行传承保护,普查专项经费困难制约了普查工作的深入全面系统细致规范的开展。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开发等工作同样需要大量经费的支持,我县财政又十分吃紧,经费方面十分困难,这成为制约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工作的最大问题。
(二)缺乏专门机构及专业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一个地方历史文化渊源的见证,也是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重要形式,内容丰富,含盖面广,开发保护工作量大,需要有专门的工作机构来负责。我县虽然比较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但至今还未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仅靠文化部门兼管,缺乏力度,致使传承、保护和申报、利用工作进展缓慢。
(三)缺乏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概念,人们对非物质文化不了解、不认识、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忽视管理现象普遍存在。
(四)缺乏规范的传承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面临灭绝。许多民间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绝艺亡。保护人和观念,要比保护简单的物质更伤脑筋。现在愿意去学习非物质文化的人越来越少不仅是因为很多人对这些没兴趣更多的是因为它不会带来经济上的利益.而当今流传下去的形式基本上也只有师傅传徒弟的形式范围较窄。
由于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受到极大的威胁,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害,甚至由于传承人的逝去而濒于失传和消亡。随着人们生活方式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嬗变,加之外来文化的影响等等,尤其是年轻一代越来越远离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他们生活在充斥着网络、选秀、圣诞节的环境中,丧失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关注和热爱,民族传统文化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使之逐渐失去了生存与繁荣的土壤。
四、下一步计划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认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营造保护的社会氛围,丰富“文化遗产日”活动内容,提高干部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综合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报道,例如通过建立××县非物质文化网站,来扩大对外宣传,与世界接轨,从而提升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鼓励各种传承方式。一是鼓励个人、家庭、群体传承方式。对于一些被特定的个人、家庭、群体所保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用这种方式是最有效的,也是其他方式所无法代替的。授予这些保有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有证书、称号,建立传承人保证制度,对他们进行生活和其他补贴,并要求他们做好所保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工作。鼓励他们带徒学艺,举办相关传习活动。二是鼓励学校教育传承方式。这是最有影响力,最有价值的传承方式。
(三)大量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各种民族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民间艺术比赛、农民文艺汇演、民间工艺品大赛等活动,为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搭建展示舞台,不仅提高艺人的积极性,还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魅力和深厚内涵,进一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达到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的目的。
(四)开发文化产业。加强对民间工艺品的搜集、挖掘和组织、辅导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展览、展销活动,扩大民间工艺品的影响,开拓民间工艺品的国内外市场。开展具有××特色的旅游文化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聚居自然村寨(能集中反映原生态文化的、建筑风格有特点的、生产生活习俗有特色的,如坡芽、牙牌等),建立保护区加以保护和利用开发,实施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将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发展。
(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整理建档,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进行登记并分级建档,形成资料库。并采取数字化与网络化等保护方式,利用音像等多媒体手段进行记录,利用光盘等存储介质或建立数据库进行保存,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资源共享。
(六)、加强农村文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建立新的农村文艺队,恢复老文艺队,以奖励的方式给予文艺队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帮助解决服装、道具、剧本和辅导等问题,大力扶持优秀文艺队,让其起到带头作用,发挥文艺队的作用。
(七)、争取让全社会参与。采取成立民间协会等群众性组织的保护方式,把一些有共同知识、技能、爱好的群众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贡献。
我县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是颇为明显的,国家级民间艺人黄正武、“××县壮剧之乡”等一批重要项目的申报成功,有力地提升了我县文化品牌。尽管困难还很多,而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难的工作,但决不能因困难而让我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消失。广泛呼吁,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和支持非遗工作,形成合力,努力使我县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重闪光芒。
篇2:县农村非遗保护的工作总结优秀
xx县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xx秧歌戏、xx招子鼓、xx泽畔抬阁),省级非遗两项(xx文化、南鱼龙灯),市级非遗3项(xx木主、固城抬皇杠、xx大洪拳)。县级非遗12项。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市文广新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非遗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普查申报为基础,以培训提高为抓手,以宣传展示为载体,以传承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
1、认真普查,摸清家底
普查摸底是非遗保护的基础,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复杂工作。从xx年开始,利用一年多的时间,深入农村,走街串户,问情况,挖线索,搞调查,走遍了全县的农村、街道。工作中,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的工作要求,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户、不漏种类,并从中筛选出有代表性的项目,突出重点,由专门的工作人员重新进行走访调查,完整记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及相关的数据。通过文献调查、实地调查和录音、拍摄照片、录像等多种方法并举,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
2、筛选项目,认真申报
我们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的非遗资源进行认真的梳理,确定申报工作的重点,按要求开展逐级申报工作。在成功申报xx秧歌戏、xx招子鼓、泽畔抬阁、xx文化后,近年来,又开展了xx龙灯、固城抬皇杠、空中飞龙、xx木主、任村竹马、黄家庄管子会、xx大洪拳、糖塑等十多项非遗普查和申报工作。通过全面了解,精心整理,认真核查,分类归档,深入挖掘,共制作申报专题片6个,编辑文字15万字,拍摄照片xx余张,为科学保护利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3、加强宣传,积极保护
宣传是非遗保护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颁布,我们召开了座谈会,印制宣传标语和材料,广泛宣传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我们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全民健身日、民间乡艺汇演等,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展演、展示。并制作展牌块,用文字和图片进行详细的介绍,让的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对文化遗产有的了解,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共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人心,让的人加入到保护、传承的行列。
4、争取资金,传承保护
资金争取是非遗保护的先决条件。没有资金,就谈不上有效保护。对此,我们积极开展争跑工作,加大资金申报力度。xx年来,先后争取非遗保护资金145万元,全部用于非遗的保护工作。今年,又开展了尧山文化、南鱼龙灯保护经费的申报。随着资金争取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县的非遗保护得到有效开展。
5、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培训提高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对此我们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举办培训班。一方面,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掌握和发现了一大批优秀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培训了一批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和民间艺术的传承人,为非遗的传承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共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专业人员220多人。二是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先后组织成立了隆尧秧歌戏协会、xx招子鼓协会、泽畔抬阁协会,积极开展研究交流工作,提高保护管理水平。三是开展专题培训。聘请省、市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xx秧歌戏、xx招子鼓、xx泽畔抬阁进行了辅导、排练、提高。为xx秧歌戏和xx招子鼓队购置了部分演出服装和道具,对招子鼓的鼓点套路、表演形式进行了修改提高,使招子鼓更新了形式,更上了一个台阶。
6、交流演出,创树品牌
xx秧歌戏:挖掘、记录、整理失传xx秧歌戏11部,组织xx秧歌戏下乡巡回演出30多场。编排xx秧歌戏新戏三部,巡回演出14场,并多次参加市县文艺演出和文化遗产展演,受到社会好评。在县电视台开办了秧歌戏展演栏目,播出秧歌戏20余出。
隆尧招子鼓:xx年,招子鼓代表河北参加了在xx婺源举办的全国民间鼓舞、鼓乐大赛,一举夺得最高奖 “山花奖”的桂冠。xx年,招子鼓登上了河北省春晚的舞台。xx年3月,隆尧招子鼓《鼓舞尧乡》节目,再次代表河北省参加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展演”活动,荣获第一名的好成绩。这是招子鼓走出县域,走向全国,登上央视大舞台的一次历史性跨越。今年3月,招子鼓又代表河北省参加了河南省在淮阳县举办的“中原文化艺术节开幕式展演”。
xx泽畔抬阁: xx年元宵节,xx泽畔抬阁代表邢台市参加了河北省xx年元宵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受到了广大观众的好评。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非遗专业队伍不健全。目前,全县还没有从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机构,没有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机构和专业人才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保护工作的质量和进度。非遗管理和研究保护工作与文化大县仍有不少差距,难以适应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需要。
篇3:山东省非遗保护条例
山东省非遗保护条例最新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活动;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条例所称保护,是指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传承、传播等措施;保存,是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
第四条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传承性,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需要。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领导,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协调机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队伍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宗教、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闻出版广电、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旅游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集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等活动。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现状、传承、传播等情况;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其工作领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并予以记录、建档;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六十日内,将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汇交同级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依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将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提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在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报告以及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及时提交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境外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
第十三条 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抢救性措施,予以优先保护、保存。
第十四条 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占有或者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档案以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档案以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十六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二)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三)在一定区域内世代相传;
(四)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将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项目,推荐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第十八条 相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形式和内涵在两个以上地区均保持完整的,可以同时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区分各个领域设立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小组人数为五名以上单数。
对推荐或者建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初评意见应当经专家评审小组成员过半数通过;对初评意见,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应当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项目评审应当制定评审标准。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拟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书面告知提出异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对濒临消失的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第二十三条 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保护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二)有代表性传承人或者掌握相对完整的项目资料;
(三)具有实施项目保护的能力和措施;
(四)具备开展项目传承、传播活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二十四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实施项目保护规划,并按照规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二)全面收集与项目有关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三)保护与项目有关的实物、场所和资料;
(四)开展项目传承、展示、展演、学术研究等活动;
(五)培养项目传承人。
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并将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一)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
(二)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三)组织开展交流、培训等活动;
(四)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五)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七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技艺展示、传授以及创作、研究等活动;
(二)自主选择、培养传承人;
(三)依法使用项目的实物、场所和资料等;
(四)依法获取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第二十八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护、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技艺和有关实物、资料;
(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四)参与有关的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传承人,在有效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鼓励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规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场所,保存和宣传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展示、传承场所,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第三十一条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活动。
第三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建立教学和研究基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培养、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和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章 文化生态保护区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传统文化历史积淀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区域设立本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并保护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避免遭受破坏。
第三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可以申请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进行评审,并予以公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申请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实物、场所,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第三十七条 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开展特色文化旅游和其他特色文化项目等开发经营活动,应当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规律,符合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不得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实物、场所。
第三十八条 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不再符合文化生态保护区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文化生态保存完整的村、镇,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命名为文化生态名村、名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挪用、挤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的;
(二)违法占有、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场所和资料的;
(三)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时损害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照规定程序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后,未将调查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汇交同级文化主管部门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由公布该名录的人民政府予以撤销;已取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由认定该资格的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取消,并全额收回其获取的补助经费。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不履行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取消其保护单位资格。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或者开发经营活动时,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实物、场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实物和场所,属于文物的,适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保存,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截至,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
篇4:“非遗”普查工作总结
“非遗”普查工作总结
赶水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以来,普查领导和各普查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重视,宣传有力,工作到位,普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普查认识
我镇领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对有关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成立了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计划和《赶水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同时成立普查工作组,镇文化服务中心抽出了3名干部,每村(居)确定了1名协助普查员,还在全镇筛选了2名懂民间艺术的老人协助开展普查。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坚持按“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全面展开,有序进行”的指导思想来开展普查工作,真正做到领导重视,机构落实,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宣传,提高业务水平
为了便于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普查舆论氛围,镇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安排专门的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普查期间各村早晚广播普查信息,各村横挂标语4条,镇文化服务中心还利用在场镇挂横幅标语和橱窗宣传文化普查工作。这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和理解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干部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为使普查工作深入开展,镇政府召集各村普查员和协助员到镇进行培训,使他们明确普查工作意义和任务,既增强了普查知识,提升了各普查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了今后普查质量。
三、真抓实干,加强普查督察
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各普查员走村入户,脚踏实地,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为确保普查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督察领导小组。督察小组定期与普查员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研究讨论,及时掌握普查动向。由于镇领导的重视,村普查员、协助员的支持,赶水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开展十分顺利,也很成功,总共调查上报苗族芦笙、赶水红焖羊肉、蒋家辣子鸡、铁石垭米粉、赶水草蔸萝卜种植技术、桥城杯篮球运动会、苗家刺绣、綦江巴古陶、赶水的来历、石房子来历、钦差坝来历、手工拐杖制品、民间吹打、山歌农谚歇后语方言等15多件,经县专家组确定为7项。普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镇将继续做好普查的后续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培养普查人才,为繁荣赶水镇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不懈努力。
篇5:非遗申请报告
黄州区文化局:
我灯是黄州府、禹王城、成家高山社庙灯,俗称(企龙灯),实则宝龙灯,现名龙灯。此灯在方圆三十余里晓有名气,历史悠久,据考究,此灯初建于清朝乾隆年间,传说灯高6米,两侧有顶风飘带,灯身画有全幅的菩萨像,两个飘带都用合叉撑着,昂首挺胸,十分雄伟壮观。
我灯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经常活跃在孙家咀、南湖、三台河、杜家林、东南西北方圆三十余里的区域里,过去随行龙灯的有会武术的、戏班子,舞狮子的还有当时人称“十八虎”的护卫队,领队的有刘居炎、凌卧巴、陈三黄等人,如今随行龙灯的队伍更加庞大,同时还有舞蹈队、腰鼓队、罗鼓队配合,热闹之极,所到之处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和欢迎。
在抗战期间曾有安徽籍的女共产党员何秀英和一名姓张的男共产党员借用我灯庙办学教书,并从事党的地下活动,掩护了许多革命同志,为新中国的解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我灯几经仿造翻新,参加了许多大型的庆典活动表演,如新乡政府成立,长孙大堤竣工等,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种重大的社会庆典活动都邀请我们参加表演,激发了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尤其是在近几年建设文明和谐社会的氛围中,我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每逢传统节日,如正月十五传统戏曲的开演、二月初一的土地会、十月十八的龙灯庆典等活动,都邀请我灯配合“三队”表演,即活跃了乡村文化生活又健身强体,赢得了各级领导和老百姓的高度赞誉,繁荣了农村文化生活。为了更好地传承下去,以免失传,特申请保护这两百多年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龙灯。 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丁甲村
201*年1月7日
篇6:非遗申请报告
宾阳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
竹编文化是宾阳县民族民间的传统文化,也是一个有市场效应的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合理开发利用的同时,也应该进行有效的保护传承,这种传承以民间力量为主,亦需要依靠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使保护、利用、传承、发展得以有机结合。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线长、度深,这对经费的投入提出了必然的要求。
为传承我县竹编传统工艺,推动竹编艺术向产业化发展,并使竹编艺术逐步由松散型创作向集体创作转变,按产业化的思路加以开发,以产品的形式进行推广展示,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扩大产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发展我县农村经济、文化事业,现向贵局申请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帮助,使其产业规范化、规模化,真正起到传承保护的作用,同时为宾阳县形象宣传,全面提升宾阳县文化品位添威助力。申请经费具体使用方案如下:
一、购买剖篾设备、打磨设备80套, 每套XXXX元,共XXXX元(每套涉及到20户农户生产)。
二、公司购买成品后期加工处理设备3套, 每套XXXX元,共XXXX元(增加喷油机房、染色池、消毒池等)
三、样品展示厅建设,共XXXXX元
其中:1)设计费:XXXX元
2)展架:XXXXX元,整套100多平方米,含安装服务费。
3)产品样品: XXXX元,含创新技术人员费用,农户编织手工费、原材料费等。
四、文艺精品节目创作:XXXX元
以上共计XXXXXX元。
特此申请。
广西XXXXX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篇7:非遗进校园观后感
听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成都举行了?这次,我跟爸爸也去养养眼。
一路上,我按奈不住激动的心情,“什么时候到?”这句话是我问的最多的了。
终于到了。但是,这里太大了,我们有没有地图,怎么办?没法子,只好跟着爸爸乱走。一路上,树木成荫,连成一片绿海;路边的花儿五颜六色,争奇斗艳,真是“千朵万朵压枝低”啊!
走了好长一段路,我们来到了一个非常复古的大门前。“百家宴…..”看着这三个让人似懂非懂的大字,我不禁念了出来。“什么意思?”也许是好奇心在作怪,我拉着爸爸“闯”了进去。
刚走进去,我就闻到一大股食物的香味!“难不成这‘百家宴’是卖吃的?”我在心里自己问自己。
一路走来,我发现,这“百家宴”里的装修还是挺仿古的。有些墙还是一块一块砖砌成的,两块砖之间,偶尔还能看到一丁点儿砌墙用的乳白色凝胶。
百家宴里的美食令人不不暇接,吃都吃不过来。我生怕自己被美食缠住,就连忙叫爸爸走了。
过了一会儿,我们来到了“非遗博览中心”。“咦,这怎么像是根雕”?我看到一幅全是用树根雕出来的书法作品,惊讶得不行。因为树根是利用一定的天然美的根材,在掌握传统根艺的基础上,按照我国传统书法的用笔方法和要求,创作出各种字体的汉字书法作品。是大自然与人类智慧的结晶。它也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湛。
接下来我们来到了“曲艺馆”。
这里展出的都是各个省的曲艺文化,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苏州评弹”。它是以苏州话为代表的吴语方言徒口讲说表演的曲艺说书形式,流行于江苏南部和浙江北部。包括上海大部分的吴语地区,与苏州弹词合称“苏州评弹”。
因为我的家乡在江苏和浙江,所以才对它特别有兴趣!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了“医药馆”。了解了“针灸”板块。
“针灸”是咱们中国独有的治疗疾病手段。“九针”也是古代九种针法的统称,同时出自于《黄帝内经》。
这次的非遗游玩让我感受至深,因为我在里面了解了许多中国文化的精品,饱览了三江五岳的美食、特色和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次很有意义的活动。希望中国的文化能够在世界上传承,进步。能够让五千年的文明跃然呈现。
篇8:非遗进校园观后感
学校广播通知,今天的班队会在操场进行,主题是——走近“非遗”!什么是“非遗”?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大家议论纷纷。“我知道!”一位同学叫起来,“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意思呢?”一位同学追问道。
有的人说:“是向我们展示一些精美的`作品吧!”
“不对!应该是一种奖品发给表现好的班!”
“不可能!依我看,应该是为庆祝些什么而定的一个标题罢了。”教室里乱成了一锅粥。
正在大家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一抹红色飘了过来!这是个“危险”的信号——向老师来了!教室里立刻安静下来。
向老师轻轻地说:“带上自己的椅子,到操场去看看我们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们异口同声地问道:“向老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呀?”老师耐心地解释:“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相对于有形的财产来说,是一种无形的遗产。它是很有价值,值得传承下去的一种民族技艺。用心去看看,你就会明白的!”我们迫不及待地带上凳子,冲出了教室。
操场就像一个大火炉,烤得我们直冒汗。但我们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搭建在操场正前方的舞台。
首先,主持人介绍人民的生活习俗。接着,孽龙表演开始了。两个身着服装的小伙子出场了,一人舞龙,一人舞球。龙在舞台上上下翻飞,看得我们眼花缭乱。我仿佛感受到了龙的朝气和生命力。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不由自主地响起。
体育刘老师和张老师实在忍不住,走到舞台上,跃跃欲试。我们立即用掌声表示支持。看似简简单单的随手挥舞,可要做到真正的配合,却有天大的难度。你瞧,刘老师往左,张老师就往右,真是太“惨不忍睹”了!他们边舞,同学们边笑,连一向严肃的向老师也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看来,这条龙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舞好的。
主持人说:“同学们大概笑累了,听一段奇特的音乐放松放松吧!接下来是芦笙演奏。这可不是一种普通的乐器。它主要流传于通道自治县。芦笙用几块铁片,几根竹子就可制作。芦笙构造简单,吹出来的声音却十分动听。请欣赏!”只见几位小姑娘,边跳边吹着出来了。她们的舞姿优美,我们从没见过。乐声低沉浑厚,十分舒缓,保你听过一次,就再也不会忘记。
逸骏有点不服气,想上去试一下。他自信满满地上了台,接过芦笙,摆好姿势,鼓起腮帮,用劲吹了一下,什么声音也没有。他不信邪,再试了一次,终于吹出一声。大家都笑了。不知谁喊了一句:“哇!终于放出来了!”更逗得我们轰堂大笑!主持人安慰他:“没关系,练一年就能吹出好听的声音来的。”他不好意思地下了台!
今天,我们算是长了一回见识。像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家乡还有很多,要了解它们,可需要一定的时间。它们是我们怀化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如果这些技艺没了传承,就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这将是多大的损失。我们誓言:传承我们民族的技艺,让它永远活下去!
篇9:非遗进校园观后感
我校开展了“非遗进校园”活动,其中剪纸、木雕、活字印刷让我印象深刻。
剪纸
我来到剪纸摊,只见这位剪纸艺术家先拿出垫子,再在上面铺上红纸,最后再把打印出来的剪纸放在最上面,夹在一起。她把刻刀紧紧握在手中,瞬间,侧刀划下后又慢慢地顺着纸张纹理进行裁剪。这是在刻龙鳞,因为刀锋利,刻出来的作品一点儿钝角都没有,一张刻下来,就如行云流水般。大概十几分钟,一张剪纸就新鲜出炉了。虽然时间短,可一点儿都不失精致:这条龙扭曲着身体,腾云驾雾,眼珠子目视前方,一片片龙鳞交错着排开!我看着这张剪纸,心中不得不佩服这阿姨的剪纸技艺。
木雕
绕过剪纸摊,我又往前参观。咦?这是什么?我看着前面的木制艺术品:菩萨、桃子、苹果……最吸引我眼球的,是一人正在刻的木狮子。这只狮子的牙齿、鬓毛、眼睛……无一不清晰。其两只前爪强壮而有力,好似随时都会往前一扑。更让人惊奇的是这只狮子的鬓毛好赛在空中招展,逼真异常。雕刻者的双手上满是刀疤,但又能灵活地一上一下,左挑、右切、直刻……随着它的雕刻,狮子的肌肉变化更为明显。慢慢的,狮子的整体样貌在他的手中展现:右腿在前,左腿在后,尾巴翘得老高。“狮子活了!”我惊呆了,“要是我有这样的技术该多好,木雕可真神奇!”
活字印刷
看完木雕展示,我意犹未尽。接着随着人流我看到了活字印刷。活字印刷是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它是由一个个长方体小木块搭建而成,每个小木块上都有一个反着的字。只见摊位上的叔叔先用铅笔在小木块上面写了个反过来的“生”。然后叔叔拿着刀,沿着笔迹,把外围的切开、丢掉。随即,他再用同样的方法刻了“先”“后”等字,并把这些小方块放在了一长方形的框架中。一切都准备就绪。叔叔快速地在其上刷了一层墨,然后找准位置,把白纸覆盖其上,用力一按,黑色的字就贴在了纸上,一笔一画都很清晰。看着一张张新鲜出炉的纸,我不禁感到了我们我们民族的智慧。
这次,学校“非遗进校园”的活动让我收获了更多关于非遗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篇10:“非遗”进校园作文
好消息!好消息!今天我们学校将要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主要是让我们体验祖先们遗传下来的手工和绝活绝技,希望我们下一代能继续传承下去而开展的活动,今天有好多领导包括副区长都“大驾光临”了,真是“壮观”。
今天早上,老天似乎在考验我们,太阳像一把燃烧的怒火,直往我们的头上撒,我们每个人的头顶都冒了烟,汗水顺着脸颊往下爬,非常难受,但为了能听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还是硬着头皮站着,副校长吴老师看我们太热,也允许我们坐下,我迷迷糊糊听到一句话:下面我宣布,新桥一小非遗进校园,现在开始!接下来由副区长首先做了重要讲话,现场我们还欣赏了撞歌、鼓词、木偶等三个“非遗”表演节目。第一个打头炮的是两位姐姐唱歌,我虽然不知道她们唱的是什么,但是从她们的表情、动作上得知,这是上一代人流传的一首歌,还有一位老艺术家玩木偶戏,那孙悟空一会儿翻个筋斗,一会儿转着金箍棒,真厉害!后来,我们还得知,原来流传下来的'还有很多,如:木塑、勾花、竹丝灯、门神、屏纸、造纸术等等!这说明我们中国的历史非常悠久,这些民间手工技艺真是有它们的独特魅力呀!
我下决心,一定也要学习这些民间的绝技绝活,还要教会其他人,不让这文化瑰宝失传!
篇11:“非遗”进校园作文
非遗文化是什么呢?顾名思义,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今天,我们学校就举办了“非遗文化进校园”的活动。接下来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
首先是开幕式。这次的开幕式特别隆重,有许多精彩的表演,我们看得不亦乐乎。一个个精彩的表演结束了,终于到了,我们最期待的“看粤剧”的活动啦!但由于个人原因,我选择了“画非遗”这个活动。接下来,让我带大家来参观参观吧!
“画非遗”,也就是画非物质文化遗产。到了美术室,我看到今天的主题是“龙形拳”。龙形拳是什么呢?龙形拳是广东省的地方传统拳术之一。源于清朝乾隆时代,相传于少林五枚所传,龙形拳是19世纪末期由惠州汝湖人林耀桂首创、影响曾经遍及珠三角、香港、澳门以及东南亚、澳洲、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地的一种武术拳法。惠州惠城区和博罗、龙门县的多个林姓村落是龙形拳传承地。而我们今天的主题就是这个。
快看,同学们画得很认真,老师也在细心地指导我们。同学们有时工笔细描,有时又挥笔速写,把龙形拳的各种姿态画出来,看起来就像是在武术比赛呢!
最后有个“非遗墟市”,同学们有的买了奶油蛋糕,有的买了粽子,有的买了腊肠,还有的买了鱼丸。我们的活动丰富吧,今天可真开心啊!
篇12:非遗活动方案
非遗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及意义
以“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为主题,围绕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突出人民群众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展示我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传承非遗项目,增进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宣传定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让非遗项目融入我们日常生活中,提高我县非遗知名度,弘扬我县文化特色品牌。
二、主办单位:
xxx文化馆
三、活动时间、地点:
xxx
四、具体安排
1、设置拱门、横幅等宣传标语,发放《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册》等宣传资料。
2、现场剪纸、刺绣艺人创作展演,发放剪纸、刺绣作品。
3、搭建舞台,现场展示定边说书。
4、霸王鞭现场展示。
5、道情皮影戏现场展示。
6、电视台、媒体做相关宣传报道。
“文化遗产日”活动经费预算
一、非遗项目展示演出:20000元
二、搭建平台:展示定边剪纸、刺绣等非遗项目4000元
三、演出主持:2人2000元
四、场地布置(舞台背景制作、拱门、横幅):2000元
五、宣传费(电视台、媒体等):2000元
六、宣传册、单印刷制作:1000册x10元=10000元
七、其他杂支:2000元
合计:肆万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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