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5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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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本文共13篇,供大家阅读参考。本文原稿由网友“Q棉花糖”提供。

篇1: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字[]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1、我局在册人员7名。

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

3、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

(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

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

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

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

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

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

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

南站30家50%23人=90日

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

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

(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

(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

4、其它执法日:444日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

(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

(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

(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

(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

(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

(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

(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

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

(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

(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篇2: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依法进行,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监部门职责,促进监管执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落实、有监督地进行。

(二)目标任务。围绕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有力地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推动职业健康监管进一步深入,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将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控制到位,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行政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 1 —

(一)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省安监局机关执法人员53人(包括局属单位在机关处室岗位人员),列入执法计划36人,占68.5%,符合总局关于高于60%的规定。

局属单位在岗执法人员26人,列入计划24人。 列入计划的执法人员合计60人。

(二)工作日测算。20全年365日,双休日104日,法定节假日11日,法定工作日250日。

我局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50)×纳入计划的行政执法人员数(60)=15000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估算,总工作日预计需用5456日。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非执法工作日:根据估算,总工作日预计需用7178日。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 2 —

法工作日=15000-5456-7178=2366日。

三、职责分工

(一)监管一处

共5名执法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非煤矿矿山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矿山数不少于1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52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公休假、探亲假、其他休假,以下同)48 日。

(二)监管二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生产企业不少于10家,其他企业不少于1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52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48日。

(三)监管三处

共6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5人,总工作日125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八大行业企业进行抽样检查;参与综合监

— 3 — 管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活动。人均检查直接监管的企业数不少于10家,综合监管的企业总数不少于5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100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550日。其中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350日;预计参与事故调查处理2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600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540日;休假60日。

(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生产企业数不少于10家,经营企业不少于5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 日。

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52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48日。

(五)职业健康监管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企业数不少于1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52日。

— 4 —

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48日。

(六)人事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执法,负责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三级(甲、乙)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和取证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320 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600日。其中办理机关党委工作事宜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552日;休假48日。

(七)规划科技处

共3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2人,总工作日5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标志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中介机构数不少于6家,安全标志生产企业不少于8家;人均执法检查时间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40日。

其他执法:事故统计和报告不少于2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260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科技推广、信息化建设等预计236日;休假24日。

(八)办公室

共6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5人,总工作日1250日。

— 5 — 执法检查:负责在重要敏感时段组织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根据需要参加执法检查活动预计50日。

其他执法:负责局办证大厅行政许可受理工作,预计2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000日。其中办理政务、事务、信访以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940日;休假60日。

(九)政法处

共4名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列入计划3人,总工作日750日。 执法监督:负责对本局和全省安监系统的执法监督工作。人均检查案卷不少于10件;人均执法监督工作日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60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和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举行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预计3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390日。其中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综治工作以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354日;休假36日。

(十)驻局监察室

共2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1人,总工作日250日。 执法检查:根据需要参加有关执法检查活动,负责效能监察工作预计20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预计3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200日。其中纪检监察、效能建设以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188日;休假12日。

— 6 —

(十一)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

共16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16人,总工作日4000日。 执法检查:受省安监局委托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人均检查企业数不少于15家;人均执法检查时间不少于96日,总时间不少于1536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预计、核查安全生产举报预计1184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280日。其中值班、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1088日;休假192日。

总队执法人员在其他岗位工作的,其执法工作记入所在岗位执法工作时间。

(十二)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共10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8人,总工作日日。 执法检查: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包括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资源监督管理及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及修订情况等。执法检查工作日不少于160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建设应急救援平台预计8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040日。应急值班调度、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944日;休假96日。

四、有关要求

(一)省局各处室(单位)在实施本计划过程中,确需对执

— 7 — 法事项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局政法处备案,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省局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执法计划的落实,涉及执法检查的,要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工作,检查后要及时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工作。每位执法人员要做好执法日志。处室(单位)要指定一人对每月执法记录进行整理归总,报政法处。

(三)定期开展督查工作。由省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对本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当,执法检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覆盖率、整改率,执法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各类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适当等;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自由裁量、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是否合法等。

篇3: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本级安监部门的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制定的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6、《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9、《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0、《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1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文〔〕33 号);

12、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综〔2009〕69 号);

1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二、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监察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开、公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突出重点、与时俱进。

三、计划内容

(一)综合督查

1、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适当抽查乡镇(街道)及生产经营单位。

2、内容:

(1)南平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

(2)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

(3)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事故调查情况;

(4)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前采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情况。

3、时间安排: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一年两次。半年督查一次,年底综合考评督查一次;

(2)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结合目标责任制督查进行或按上级要求适时开展;

(3)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事故调查情况督查,结合目标责任制督查进行,或结合平常的各项工作及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

(4)适时开展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内业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专项抽查

1、列入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对象:

(1)非煤矿山生产企业30家,其中:地采非煤矿山生产企业抽查50%;

(2)尾矿库抽查10%;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抽查30%。

2、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3、时间次数安排:

列入今年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非煤矿山、尾矿库、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家监督检查1-2次。及当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检查1次。其中:第一季度完成计划的20%、第二季度完成计划的30%、第三季度完成计划的30%、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的20%。

4、检查方式:

根据非煤矿山、尾矿库、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等类型,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照《安全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四、职责分工

综合督查由市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或我局牵头组织,根据需要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或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安监支队开展。

专项抽查工作,在各县(市、区)安监局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部分重点进行监督检查。

1、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许可审查、转报省局批准发证由矿山安全监察科负责,部分重点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属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报备由监督二科负责,部分重点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属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

3、非煤矿山等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重点抽查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属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

(二)每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填写相应的执法检查表和检查记录。

(三)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及时采取行政执法措施。

(四)各种检查记录和行政执法工作资料分类建立档案。

六、实施时间

篇4: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__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__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0〕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

三、执法检查方式和执法检查内容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

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四、现场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频次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五、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篇5: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__年以来,昌图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股室配合下,以安全生产年为契机,以铁岭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考核为主线。在“基础建设、透明执法、队伍素质、创新方法”上下功夫。在全市安监系统标准化建设考核中, 荣获了__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标兵单位”的荣誉称号。在代表全市安监执法系统迎接省局考核中,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赞扬。为全市执法监察队伍在全省规范化建设考核中取得了荣誉。在市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我执法监察大队以东道主的身份以饱满的热情和最佳的状态迎接了全市安监执法系统兄弟单位的观摩与学习。真正起到了安监系统排头兵的作用。在大队全体队员一年的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__年度执法大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章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理上的标准化。自大队组建以来,局领导就针对大队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把大队建设成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有力的监察队伍,成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战线上的一把利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局领导大队领导审时度势,把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作为大队建设的基础,并以此规范大队建设的标准、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管理方面的制度11项,执法监察方面的制度8项,做到了制度完备、职责到位,做有标准、行有尺度。

二、执法监察情况(一)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执法监察大队根据人员组成,设置了三个执法组,把39个乡镇场和重点监管企业分成三个管辖区域,分别由三个副大队长负责一组。在检查时间、次数上,大队规定周一到周四为深入生产一线进行执法检查,周五上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日,下午为执法检查小结和案件整理时间。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每月不得少于3家,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二)严管重罚,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

今年以来,执法监察大队克服了人少、面广、企业相对分散的特点,想办法、出主意、谋策略,全身心的投入到生产经营一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确保了全县130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年来,大队共检查各类企业和经营单位3600多家次,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100多次处,下达整改指令书132份,共查处违章、违规案件87件,结案87件,实施简易程序处罚49件,一般案件38件。截止到目前为止累计罚款41.45万元。违法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均实现了100%。三、行政执法程序逐步规范化、法制化、人性化

1、今年下半年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后给执法大队带来了新的契机。让我们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新一步的了解。进一步加强了我执法监察大队的行政执法能力,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优化了执法环境,提高了执法水平。由执法监察大队与相关股室相互配合联合执法,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总的原则是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服务帮助相结合,在具体实施中,坚持先教育、后整改、再处罚的执法模式。互相监督增加了执法的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从严查处瞒报事故,认真核查举报案件,我执法监察大队在全县39个乡镇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与检查企业建立了监督举报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案件 5件,已经结案 5起。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经查必果,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举报的职能。

2、在案件审理方面坚持查、审、定、三级分离制度,即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负责案卷的审核。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经过集体讨论后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突出抓好案件双审工作,提高案件查处和卷宗质量。在工作与实践中,为了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科学管理,更好的为行政执法工作服务,推行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拟定了《昌图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立案归档办法》全年年的工作中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做到无行政复议实现零投诉.四、配合各股室完成局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

1、6月份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 ,突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安全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在北山文化广场组织大型文艺演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通过活动,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站前广场设立了咨询台发放__多份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宣传资料 。为人民群众讲解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与职业病的危害性。 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百日督查、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得到有力推动。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篇6: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出行,达到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全力预防和减少辖区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街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有效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通过整治,确保全街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不发生死亡人数的交通事故。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管理:

1.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

2.无牌号、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3.无证驾驶机动车;

4.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超员,特别是接送小学生的车辆;

5.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四、主要任务

1.通过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及机制的创新。

2.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全街居民受教育率达95%。

3.对重点道路隐患实行“零容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4.力争实现道路交通安全“零死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五、主要措施

1.创新工作制度机制。通过不断总结我街和借鉴其他兄弟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广泛收集群众对交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方式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考核奖惩机制、交通事故处理快处快赔机制、事故预防应急管理机制等制度机制。

2.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方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五五”普法、安全生产月、交通宣传日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同时借助多种平台,用生动具体的事例、通俗易懂的讲解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自愿建立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组织,定期为广大驾驶人“充电”,解决社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问题。

4.强化隐患整改落实。每月组织各社区管委会、居委会交通协管员进行道路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持每周一、三、四联合综治办、安监办、万新派出所、区交管等部门上路检查,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

篇7: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精选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杜绝重特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市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依法执法、科学执法,以实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推动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协调推动建筑、交通、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

1.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突出对发生死亡事故、多人重伤事故、有迟报瞒报情节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2.依法查处举报投诉电话、信访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

3.完成省、市安监局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承担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以执法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各业务科室要认真编制并细化科室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察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

篇8: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精选

(一)计划制定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150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文件;

(二)执法检查对象:17(家),其中: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1家、加油站2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3家、八大工贸行业领域企业11家;

(三)执法检查内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二十项内容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内容等;

(四)执法检查频次:

A类高危企业每月检查一次;B类八大工贸行业领域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C类烟花爆竹零售店每季度检查1次。

详见《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篇9: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精选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林业行业生产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改善提高执法效能,维护全区林业生产安全有序、规范经营的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区林业局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监管为纽带,抓住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林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较好地运用法治手段实现对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全区林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区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符合本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实际的计划。通过林业部门的监管,明晰执法检查企业、内容和频次。按照“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排查治理木材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区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林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三、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项目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5、检查从业人员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等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木材加工企业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3、较大危险因素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责任部门

(一)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工作由林业局上报安监部门后在安监部门的指导协商下具体实施。

(二)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检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由林业局安全办负责监督实施。

(三)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林业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林业安全监管工作,并责任落实到位。

五、检查对象

涉林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区林业局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主要是对全区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执法、检查和指导。

区林业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重点是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区域在虞家河乡境内共6家:黄氏木业、胥氏木业、老熊木业、超祥木业、老胥木业、方李木业。

六、时间安排

全年安全检查活动坚持日常检查执法和重点检查执法相结合,重点检查执法分重点时段检查和重点活动检查两部分。

(一)重点时段

1、“年末岁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2月份至3月份;

2、每年的“十一”至次年“清明”前后森林禁火期间的防火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3、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

(二)重点活动

1、“监管执法年”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执法工作:区林业局每月不定期对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订计划。林业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与安委会等部门监管执法年度计划相衔接,对全区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及隐患整治工作,加大“打非治违”打击力度,确保全区涉林企业的生产安全。

(二)严格计划执行。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调整方案。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

(四)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对法律法规的长期学习和宣传,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篇10: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精选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 “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国务院、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处罚适当;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坚持“三个结合”执法原则,即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三、执法内容、重点及时间安排

(一)执法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情况。

4、有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申报、备案和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建立和演练等情况。

执法监察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既可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二)执法重点

1、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加油站、加气站):①是否执证合法经营或超范围非法经营;②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执行情况;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④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⑤安全警示牌设置和灭火器配备检测情况;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2、道路交通:①上路车辆是否证照齐全;②上路车辆是否年检保险;③客车是否超员,非客运车是否人货混装和非法载客;④是否酒后驾车和存在其它非法违法行为⑤“两限一警”和“逢车必查”规定执行情况等。

3、建筑施工:①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②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③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④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学校和寺庙: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④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⑤安全警示设置;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⑦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等。

5、开展重点时段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6、对辖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根据审批布点情况在春节、藏历年销售期间进行组织集中检查。

7、做好自治区、市安监局要求落实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执法检查的组织形式、方式及时间安排

执法检查的组织形式可采取联合执法、聘请行业专家执法。执法方式主要分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一季度:开展以烟花爆竹临时经营企业,加油、加气站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对超市、餐馆、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企业综合执法检查。

第二季度:以建筑施工开复工为契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第三季度: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专项执法检查。

第四季度: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检查,并针对全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依法予以处理,要责令企业建立整改档案并按要求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严于律已、廉洁奉公,要大力弘扬“恪尽职守、严肃认真、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树立新形势下的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篇11: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XX区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区工作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法制教育,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强化队伍管理,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重点,严格执法,规范调查程序,强化事故处理,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根据XX市XX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XX区安全生产大队的通知》(港北编〔〕36号)文件,XX区安全生产监察为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至4月,配齐执法人员5人,其中80%年龄在35岁以下、60%学历为本科以上,截止目前已全部取得安全生产监察员资格证和行政执法资格证。我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工作,安监局在资金和车辆紧张的情况下,抽出1辆车供大队专门用于执法监察工作,并购置配备了手电筒、数码照相机等简单执法取证工具。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制约措施,建立严格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

我们高度重视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规范化管理。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出台了《XX区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范本》、《XX区安全生产审批操作规范》、《XX区安全生产执法制度》、《XX区安全生产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和不廉洁的问题。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把各项目标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目标责任体系。针对我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确立了“监察—审理—执行”的工作程序,规范了执法工作。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工作任务和区域特点,明确各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二是制定管理制度。从法规、职责、标准、程序、管理、纪律等方面,制定了管理制度,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管理规定等。三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行政执法的要求,对涉及安全生产执法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理清了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执法范围。

(三)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针对我们单位职责多、新人多、业务生的实际,邀请市安监局法规科的领导对全体执法监察人员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的'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尽快了解掌握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熟悉执法程序和规定,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行为规范,严格执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法规体系。面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区在认真深入搞好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结合XX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明确了责任。目前,对违法案件的处理,从立案、调查取证、法律条款适用、处罚决定、文书制作等,都形成了一套比较严格、规范的程序,确保了执法监察工作不缺位、不越位。

认真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联合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工程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监控和整改情况为重点,特别是通过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力度,提高了企业隐患整改不到位及导致事故发生的成本,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树立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权威。

(二)重视群众举报案件,人民满意度得到提高

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解决执法队伍任务重、困难多、要求高与执法队员少、力量不足的矛盾,拓宽行政执法渠道,丰富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因此,我们公布了举报电话,及时接听市民举报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宝贵意见,真诚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对我们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对投诉举报,第一时间作出反映,落实责任股室进行处理,限时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规定工作日期限内如数得到了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三)工作正规化、管理制度化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设一支高效率、高素质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队伍,我们自我加压,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我们良好的执法形象。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的外在形象;二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着装、仪表、举止等多方面全面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局长亲自抓,队长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为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制定并落实多项配套制度,主要有: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对超出执法人员职权范围、紧急的事项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重大处罚案件报批、备案制度,要求对所办理的影响较大或较典型的行政案件,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备案;行政错案追究制度,规定凡因行政违法或执法不当造成错案的,要查清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考核评比制度,不定期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执法队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的不足

我们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从自身存在问题看,由于执法队伍新,制度建设还不完善,需要不断创新。

二是从执法责任落实上,由于面广量大,有些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在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方面,还未完全配备在执行相关任务时需要的安全防护服装及防护装备。

四、下一步打算

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本着规范执法的思想,站在为民服务的高度,为提高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和行政权力的规范运用,加快构建和谐幸福港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将在自治区、XX市安监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与时俱进、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励精图治、全面履行职责,以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工作姿态,努力做到科学规范执法,为民服务的最高层次,确保我区各行各业的生产安全。

篇12: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计划

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巩固和发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打造“平安枝江”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市安监局调整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同志任组长, 同志任副组长, 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总结,年终全面总结,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执法时间

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对象和时间安排具体见附表。

四、执法内容

按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五、执法方式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行业专家参加相关检查。

六、执法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执法工作效率;

(一)执法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负责制,执法检查人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执法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在现场检查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执法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执法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执法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篇13: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依法治国、县委依法治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巴安监发[20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全县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促进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确保全县各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逐级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不深入、走过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单”制度。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切实监控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二)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监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等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四)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事故瞒报谎报查处跟踪制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健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完善诫勉约谈、责任追究、警示通报等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执法监察工作重点

坚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重点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为监察执法重点,在监察执法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健全和职业危害的申报、检测、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法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进行执法检。

(一)煤矿: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严肃查处瓦斯超标、粉尘防治、透水作业、空顶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强化煤矿矿长带班值班责任、职业病预防和劳动用工管理,保证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杜绝非法违法承包(转包)、以探代采等违法生产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三)危险化学品:对全县境内的加油加气站、氧气、乙炔气、甲醇改装等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点检查。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依法进行“三同时”审查以及在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行政许可换(领)证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职业健康、保险缴纳、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佩戴及使用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活动。

(四)烟花爆竹: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无证生产经营、三超两改和违禁使用“氯化钾”以及制定和执行结编机、装兑机、烘记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五)重点建设项目: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检查。突出抓好水利、道路、建筑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察,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作业场所中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和治理,进一步推动建设单位履行业主责任,强化业主意识,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村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加大对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重点岗位、重点工艺的防暑降温、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应急救授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七)职业健康:督促企事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的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好管理责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检测及公示告知,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督促企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离岗的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佩戴及使用执法检查,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隧道作业、石材加工、家俱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进行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

(八)加强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件查处。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核查处理力度,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告知解决途径。对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要及时受理并按照举报核查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核查,核查完毕后,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确保核查率达100%。经核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举报查处的重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执法监察频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整合监察执法力量,每月监察执法时间不少于15天,全年不少于200天,监察执法企业完成100家(次)以上;特别是对高危企业(煤矿、涉煤、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的监察执法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全县生产经营企业的监察执法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突出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监察到位。

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监察股年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是个坑

回山镇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报告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习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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