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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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情况报告,本文共11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少吃点拜托”提供。

篇1: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情况报告

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情况报告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收费票据使用行为,加大财政票据监管力度,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保障合法收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财政票据年度检验规定》和州非税局《关于开展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迪非税第1号),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原则,我县积极响应、贯彻文件通知的精神,从4月份开始对各使用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代收银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驻昆单位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过自查、稽查、重点检查、整改完善和梳理上报等阶段,基本完成年检工作。现就我县财政票据年检基本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年检工作中我局与各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加强沟通联系,我局于3月29日在全县范围内下发维财非税6号文转发了文件通知及相关表格,文件内容包括:

一、财政票据年检时间;

二、年检范围;

三、年检内容;

四;年检方法;年检地点等相关内容作了统一布置和安排。截止5月14日,完成全县(含10个乡镇)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我县应检单位108个,实检99个,单位自查率92%;重点检查单位99个,重点检查率92%。检查涉及17类财政票据,其中:手工票据1772本,微机票据5.5万套。)。

在财政票据年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并作了处理:

1、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在票据经手人处未签字问题,尽管单位拿来核销的票据只剩存根联、本人也不厌其烦地叫单位在存根联做了补签。

2、未盖章的补盖章手续。

3、还存在未撕记账联、收据联的叫单位撕去,该记账的记账、该给他人的收据联给他人。尽量完善这些手续,向票据管理员一再强调这些手续的重要性。

4、存在串票填写问题的.有公安局一家,该用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款收据的用了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该用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的用了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款收据,两项金额都作了收缴专户处理,并叫单位在今后工作中改正,不在犯同样错误。

5、在此次财政票据年检中还存在票据保管不当丢失情况:劳动社会保障局丢失一本已使用过、金额已收缴的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好在单位有缴销凭证联,单位复印缴销凭证联来销票未产生其他不良后果与影响。责成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不在发生丢失票据行为。特别是对单位执行财政政策、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情况,开立票据是否规范、填写是否正确,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资金是否足额缴存专户,是否配备专人管理,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整改到位。对于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领票据,确保票据管理措施得以真正贯彻落实。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切实开展年检工作和以来规范化管理票据工作,使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年检规定得到较好落实,促进了我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执收执法单位不断提高了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一是对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单位票据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二是进一步宣传了财政票据政策,强化了单位正确使用票据,收入及时缴库或缴入财政专户的意识,有效地堵塞了非税收入“跑冒滴漏”强化了“以票管费”的机制;三是对检查发现的一些票据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加强财务管理,防止乱收费,维护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此次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所检票据,大部分单位能做到填写规范,内容填写齐全,手续完备等。值得表扬的特别是交通局票据用量大,收费项目对象复杂,他们单位票据填写现在说算比较规范的,刚开始用票时可不是这样的,这些离不开票据管理员苦口婆心指导。票据使用比较规范的单位还有森林公安局、土管局、疾控中心(主要是有收费行为的单位)等单位。其他单位就不在一一罗列,我股在上级部门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此次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历时1个多月时间、大部分单位都能积极按时参加票据年检,极少部分单位一再打电话催促、至今未来年检,也由于今年情况比较特殊原因(修公路限时通车),但也从某种程度上体现出此类单位对票据管理这项工作的态度。稽查两位同志抽出不在,由本股一人完成了99家票据年检,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完成了今年的财政票据年检工作。

三、今后工作打算及安排

财政票据年检制度是票据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要与当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票据检查工作在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向“以票管费”“以票治费”的方向发展,就必须不断加大稽查力度,要注重票据宣传解释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全民的监督意识,提倡全社会全民缴费索取财政收费票据意识,营造票据管理秩序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票据监管的各项基础工作,强化票据日常管理,坚持票据凭证领购,专人管理、限量领用、以旧领新、票款同步、收支两条线,定期不定期开展票据检查工作。

总之票据年检只是一种手段,管好财政票据、进而搞好非税收入工作才是最终目的,我县票据监管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一如既往的关心、指导、支持和理解下、票据监管工作由弱到强,发生了很大改观,逐步规范和走向正轨,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了一定的经验和做法,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地方、有待完善解决,相信我们有信心和能力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下、把票据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篇2: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我财政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支持、关怀和具体指导下,在财政局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长非税[]15号文件精神,针对全财政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初根据财政局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实际,制定出了望城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共分十部分若干条,即“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监督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征收管理岗位职责、收入计划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全财政局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提高了我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水平。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票据管理。一是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实行计算机管理,票据台帐记录齐全完整。二是及时、准确制定了财政票据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发放票据。三是各执收单位或收取非税收入均使用湖南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财政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向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申领。无私自印刷票据,乱用、私开票据的现象。四是通过单位的《财政票据及收入解缴表》与会计审核,计财核对,征管稽查检查,非税收入票据实现了“凭证领用、限量供应、缴旧换新、票款同步”。五是设立票据总帐、分户明细帐和领用明细帐,及时登记和核对,确保票据领、销、存等情况清楚,为各执收单位用票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六是票据销毁手续完备,对已废止的库存过期的空白票据,用票单位购领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已达到保管年限的申请销毁的票据均按规定清理造册,按程序进行了销毁。

三、重点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全面加强我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分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管检查,确保了“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年度预算的执行。二是根据《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6月中旬至8月底对19个乡镇、22个财政局直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进行了全面稽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由于我财政局受特殊地理位置的影响,全财政局有7个乡镇属于湖区,根据上级和财政局政府的规定,以前湖区可向农民收取农排电费,我局分别对东城、乔口、坪塘、靖港、格塘、新康、丁字等涉及农排电费统筹管理的7个乡镇的农排电费的用票、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四、切实抓好年检,决不走过场。11月至12月我财政局对193个票据领购单位进行了全面年检。一是审查各执收单位购领使用票据依据的文件合法性,包括查证收费许可证原件并复印给检查组;使用的规范性,查看有无利用票据乱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串用、混用票据的现象。二是审查执收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三是对票据丢失、损毁票据的处理情况。四是审查票据金额与缴财政情况是否一致。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由于执收单位票据管理员认识上的不到位,个别单位在票据填开时不够规范,如不按要求填写审计卡;个别单位填票不认真,造成票据浪费;个别乡镇用往来据收取非税收入。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和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切实做到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实现源头控管。

篇3: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20**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为切实加强我局财政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 为,根据《 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 知》 ( 财非税?20**?** 号)要求,对我局 20**年度财政 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票 据管理规范,无违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为切实 搞好这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财务股 负责对 20**年以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严密组织。为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局财务股 将票据管理自查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自 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素质 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不断增强遵 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局财务股在自查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使 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财政票据管理 制度、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 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内容。

1、通过自查, 我局 20**年度共领有 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本,字号为 财专字(20**)01***1-018**00,共计** 份, 填开**。20**年度共领有**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 收据**本,字号为**财通字(20**)018**6-01**450 共填开 **份,作废*份;字号为**财通字(20**)25**76-25**00 共 填开**份,作废*份;收入**等共计**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 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 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 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 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 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 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 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 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 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篇4: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县非税局在县财政局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全局同志团结一致,积极努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强化征收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归纳起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

1、强化预算管理,认真编制计划。随着县直各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逐步到位,政府非税收入作为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影响很大,按照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集中时间、精力对县直各部门20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进行了全面测算,根据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收入计划按照缴入国库和缴入专户分别编制,为县直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重要依据。年1-12月全县非税收入共完成521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800万元,增长3.5%,其中: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300万元,同比减少15%;罚没收入完成4040万元,同比减少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1200万元,同比减少10%;政府性基金完成28000万元,同比增长45%;其他收入完成600万元,同比增长5%。完成缴库收入41600万元,占1-12月非税收入的80%。

2、改进征收方式,坚持收缴分离。县直各部门全面推行了“单位开(单)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法定征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之外,禁止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当场收取现款。

3、更新征管观念,力求领域新突破。一是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努力促成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县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并被省财政厅认可,在省非税网上发布、推广。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对做好土地储备成本审核工作,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有效利用储备资金,合理控制储备成本,规范成本支付程序,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行;对垄断性公共资源,如:河道采砂、公共客运、城市户外广告等收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从今年收入实际完成情况来看,这一块收入已经形成新的增长点。二是配合财政局出台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竞标人必须在竞标报名前向政务中心“财政窗口”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竞标保证金,凭“财政窗口”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到相关部门办理竞标手续。做到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短期非税收入的管理。三是对社团、协会、学会的票据进行了规范管理。将原社团票据由民政部门购领改为归我局统一购领,其收费暂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规范,并明确了社团票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从而有效控制了一些单位将属于非税收入的收费转移到协会、学会收入的行为。

二、严格票据审核,确保源头控管

1、依法征收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源头控收是首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我们从夯实征收管理、票据审核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基本原则,严把非税收入票据购领、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关。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了票据源头控收作用。2016年1-12月我们发放各类票据268975份,核销各类票据254712份。做到了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2、做好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年度检查工作,确保票据按规定使用。按照《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对县直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对执收单位收费票据领、用、销、存情况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一是核对收费票据所列项目和标准是否合规,审查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现象;二是核对票面金额汇总与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资金是否一致,看其缴交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存在瞒报收入、截留资金的现象;三是检查是否使用往来票据和违规票据收费,把收费收入挂往来账或其他账上,从而达到隐藏收入、逃避监督的目的。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

3、调整票据发放结构,加大以票控收力度。随着网络平台的逐步到位,我们进一步严格控制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及往来结算收据的发放,进一步扩大《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使用范围,继续深化以票管收,源头控收,收缴分离改革。 三、严格资金核算,确保报表准确

为了真实、准确、及时做好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服务,做到了积极应对,认真完成了如下工作:

1、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完成非税系统收支分类改革升级。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完成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全面升级,实现了非税收入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缴库。非税收入核算细化到“目”级科目,健全完善非税收入会计报告体系,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较好地满足了有关方面对非税收入信息的需要。

2、完善上下级分成收入结算办法,维护上下级财政利益分配关系。对涉及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切实保障上下级财政的分成收入安全、准确、及时。财政部门全面控制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的能力不断提高,防止财政资金体外循环,避免财政收入重复统计。

3、认真细致清理待查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在非税收入结算过程中,由于缴款单位网银付款,转账支票付款,执收单位跨行开票,写错代码,跨地区收款以及银行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执收单位正常收入不能及时入账,形成待查收入。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好非税收入,消除待查,对经常出现待查的单位提请他们注意开票的有关事项,并及时对账。对发生的待查收入,通过电话随时与银行、执收单位核对,督促单位及时补录,能够找到事主的收入都已确认,将待查收入降至最低。

四、严格财经纪律,确保监督到位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配合征管,加强了政府非税收入重点稽查和日常监督。一是配合县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回头看检查,对我县部分执收单位的票据使用、收费项目、执收标准、以及收支两条线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稽查。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违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缴入汇缴户。检查中未发现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随意降低收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春秋开学之际,对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九年制义务教育免费执行情况,择校费是否超标准,公办学校是否执行“一费制”政策等。三是配合非税收入征收,对防洪保安资金、城市污水处理费进行专项稽查。四是开展了《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大检查,对在非税局领票的单位实行了全面检查,对未领票的单位实行了重点抽查,共检查单位43个,对县烟草协会、县湖湘文化协会等5个存在资金来源和使用票据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整改,从而有效控制了一些单位将属于非税收入的收费转移到协会、学会收入的行为。

五、严格窗口服务,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是政府的眼睛。为了把窗口服务搞好,非税局4位同志进驻在县政务中心办公。一是在窗口值班,二是在政务大厅各窗口指导和监督非税业务的办理和下到各执收单位非税调研及检查。在窗口值班,工作人员对自前来办事的同志是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亲切问候,一句祝福相送。在办事中按程序操作,快速高效办完每笔业务。有时一天要办理200多笔业务,有时到下班的时问,群众来办业务,窗口人员考虑办事群众来一趟不容易,加班给老百姓办完。有些业务不是非税窗口的,办事群众来到我们窗口咨询,我局工作人员热情答复和指导,有时还陪同办事群众到所办理的窗口。将有些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使办事群众如意地办好每笔业务,高兴地离开办事窗口,为政府树立了好的形象。另外,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及时在政务大厅收费窗口进行公布,公布举报电话。通过严格收费项目管理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财政票据的发放,依法征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了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2016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目前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不健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无章可寻;(二)征管机制不规范,没有做到应收尽收。突出表现在个别单位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擅自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造成非税收入流失;(三)征管措施乏力,没有做到应管尽管。如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和门面房出租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的经营收益以及凭借政府赋予的垄断权利、政府信誉、国有资产(资源)等收取的其他收入、经营收入和捐赠收入等没有纳入财政管理。

结合我县财政工作以及非税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来年我局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非税收入计划管理,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以规范办事程序为基础,进一步改进结算办法。

(二)完善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程序;落实罚没收入(物资)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

(三)继续探索“财政开票、集中收费”和“财政开票、直接征收”等新型征管模式下财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以创建文明窗口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

(四)继续开展清理银行账户、“小金库”、国有资产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工作,做好检查和整改阶段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进一步创新稽查方式。

(五)协助搞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确保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单位的收费资金等非税收入足额及时入库。以加强网络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征管系统。

总之,我局一年来所做的一点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局、股室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党的第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争创一流。为县非税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篇5: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自《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多措并举,不断创新,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已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实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目标,确保了非税收入又快又好增长,为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据统计,-2016年,我市全口径非税收入由15.57亿元增加到248.87亿元,年均增长33.48%,比全市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率25.35%高出8.13个百分点;全市近5 年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33%,34.06%,37.92%,34.99%和35.08%,增长幅度和总体规模均保持在较合理的范围。现将我市非税收入管理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非税收入管理现状

(一)加强机构建设,理顺工作关系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在原市收费资金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基本理顺了三个关系。一是理顺了与执收单位的关系,实现了统一编制和下达非税收入预算,统一负责市级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统一对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进行考核奖惩。二是理顺了与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的关系。根据市财政局内部分工,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行政单位资产处置收益外的各项非税收入都纳入市非税局征收管理范围。三是理顺了非税局内部各科的关系。内设综合科、票据科、征管一科、征管二科、稽查科五个科室,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市非税局定编21人,实有人员21人。

(二)健全征收机制,提升征管水平

我市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政府统筹”为非税收入总的管理模式。一是目前由财政部门统一在银行开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非税收入的核算管理。一个银行一个账户,由非税局和国库科共同管理。二是非税收入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和管理。所有非税收入票据均由市财政统一向省财政购领,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实行征缴分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单位执法与收款分离。款项的征收机关为财政部门,主要采取委托银行开票收款的办法。四是扩大集中征收范围。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少收入流失,我市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主要实行集中征收。在衡阳市政务中心和衡阳市国土局设立了集中征收窗口。2016年,通过两个窗口直接征收的非税收入达到122.87亿元,占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95.31%。五是规范规费减免。从起,市政府先后三次发文规范和完善规费优惠减免办法,对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严格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规范程序、从严审批、先缴后返”的管理办法,有效堵塞征管漏洞,杜绝了任意减免行为。

(三)建立健全制度,实行长效管理

围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建设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条例》为核心,统缆财政非税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具体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逐步建立起非税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先后制定和健全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资金退付制度、减免审核制度、城区土地储备制度、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土地管理意见、票据发放制度、稽查工作制度等,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四)引入科技手段,实现系统控收

按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部署安装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从技术上有效解决了执收单位乱收滥收的问题。目前我市多数执收单位采用直接汇缴的方式,少数执收单位(主要有学校和交警支队)采用集中汇缴的方式收缴非税收入。同时,为方便缴款人缴款,我市近年投入了相应的经费,着力将先进的现代电子化收缴方式融入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大力推行POS刷卡等新的收缴方式,达到了保证资金安全、实现收缴分离、防范收现风险、提高征管效率的目的。

(五)树立经营理念,做好土地文章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委员的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委员会(简称大储委),协调处理土地储备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二是自开始,积极推行“净地出让”。起土地出让价款由大储委会审定,并全面实行净地出让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实行成本直拨制度。非税设立土地储备成本专户,实行报批规费和征地拆迁费用的直接拨付。土地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实现了相对分离,有效杜绝了部门经费与储备成本的混用现象。四是加强了出让土地财政后续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65号)要求,出台了《规范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办法》,对土地变性和开发项目容积率变化严格追缴相关规费和土地出让金。2016年,市本级土地矿产资源收入规模达到111.81亿元,比去年增加71.65亿元,增长178.43%。

(六)坚持以票管收,实行源头控制

一是实行计划管理,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按季度报送用票计划,市财政非税做好衔接工作,保证票据供应。二是严格票据发放,做到两个坚持,坚持核旧领新,计划发放;坚持票据核销与财政缴存相衔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三是分次限量供应,各执收单位购领非税收入票据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分次限量,经核定审批后方可购票。这样有利于掌握票据供应情况和把握票据供应节奏,切实做到以票管收,以票促收。

(七)加大稽查力度,做到以查促收

一是建立和健全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制度和程序。市本级和7个县市非税局均制定出台了《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办法》。二是开展日常稽查。针对我市非税收入征管实际情况,我们每年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详细的稽查计划,并与相关科室一起按计划逐一对列入计划的执收执罚单位实施日常稽查。三是专项稽查。比如,按市教育收费治理办的统一部署,会同市纪检(监察)、教育、物价等部门对全市开学教育收费实行联合专项检查;联合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15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罚没物资处置实施专项检查;清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项报建规费,几年来共清理和追缴各项报建规费近1.7亿元。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预算不彻底。政策规定要收支脱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十几年过去了,由于我市的财政保障水平仍不高(特别是一些县区级),收支脱钩不彻底的情况仍然存在。这种情况带来的后果是仍不同程度存在以抓收入为目的的行为,引起社会的不满;同时综合预算难以完全到位,存在多收多用,少收少用的情况,单位之间苦乐不均,财政预算有失公平。

(二)非税收入流失的情况仍存在。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仍有一些非税收入没能征收到位。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非税收入的追缴没有法律靠山,缺乏和税收一样的法律依据,对欠缴、漏缴、少缴的非税收入无法实施司法追缴,甚至连强硬的行政手段都没有。二是部门配合不到位造成非税收入流失,特别是土地出让金和规费有流失之嫌。

(三)非税收入的预算编制和成本核定不到位。一方面部门预算编制中单位都上报了部门非税收入预算,财政也进行了核定;另一方面财政根据年度收入目标,下达非税收入任务,下达任务和单位上报预算脱节,无法落实到位,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失去了意义。同时,因为综合预算不到位,收支脱钩不彻底,成本核定可有可无。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非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四)征收平台建设需要加强。一是要提高电子化程度。目前窗口的征收都是手工进行,还没有实行电子化,相关的程序正在开发之中。网上银行也未纳入征管手段之中。二是征收部门间信息共享不通。特别是规划、国土、财政之间没有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不畅,造成收入流失。三是单位收支系统和财政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没有建立有效连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单位的收费情况。比如交警、学校、医院等都有各自的收费系统,但与财政没有互联互通。

(五)以查促收的手段不硬。在实际工作中,重分配、轻监督,重激励、轻约束的行为非常严重,致使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监督职能弱化,增加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工作的难度。而且机构、人员配置,稽查工作人员素质跟不上改革形势的发展。特别是与稽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在稽查工作中,没有细化、量化的违法违规处罚标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导致稽查处罚力度不到位。

(六)票据管理 欠规范。一是往来收据的使用较乱。财政部对往来收据的使用范围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使用中却存在与其他部门规定相冲突的现象。例如社保资金的拨付,财政部的文件指明这类业务以银行结算凭证做账即可,但是社保部门坚决要求各个单位开具往来收据。二是具有营利性质的医疗机构、社会办学、私立幼儿园等,按规定不符合供票范围内,但购买票据的需求很强。三是票据电子化管理程度不高,不便于票据和收入的精细化管理。

三、几点建议

(一)科学设立收费项目。一是对现有收费项目结合政策和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有利于管理和适应市场需要的保留下来,反之则予以取消。结合我市情况建议对散装水泥基金、墙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进行调整或停征。对一些成本性和涉及环保的收费项目要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或调整计费依据以确保正常的工作开展。二是对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设立要有充分的发言权,财政不能没有主动权。这样有利于规范收费行为,强化财政监督。三是一些收费项目的设立和征收权限的调整要淡化部门利益。收费项目建议中央、省一般都不要设立分成比例,哪级征收就归哪级管理和使用。

(二)规范服务性收费管理。一是全面界定服务性收费范围,特别是服务性收费的纳税问题要予以明确,以免财税交叉,形成管理漏洞。二是要防止一些部门巧立项目,将依托于行政权力和行政职责的收费项目或者取消的收费项目改变为服务性收费,或将一些本应属于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折分出来,另立一个服务性项目收费,造成财政收入体外循环,逃避财政监管,扰乱收费行为。

(三)完善非税核算系统。非税核算系统由省局统一管理,日常维护工作是湘邮公司在长沙后台操作。从使用实践看,提出以下建议:一是POS机刷卡收费的对账难度大,收费入账确认周期长。建议组织相关公司和部门进行研究,简化并规范程序。二是系统升级不及时,如去年底将原部分基金收入改为专项收入,系统缴库时仍按老代码,缴库单被人民银行退回。三是建议对市级财政开放所辖县市区的数据查询,有利于报表和分析。

(四)增强稽查力度。一是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加大对基层稽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水平。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稽查管理工作法制建设步伐,通过细化、量化的稽查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形成有效的约束,发挥稽查监督行为的职能作用。三是提高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的地位,健全机构,配备齐专业的非税收入稽查工作人员。

(五)要完善非税征管激励机制。要继续完善非税收入征收激励约束保障机制,实行非税收入征收目标管理,加强对非税收入执收工作的考核,将对执收单位的工作监督与考核奖惩相结合,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建议仍然以省政府或省厅文件健全完善非税收入征管。

《2016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篇6: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大队个人工作总结

一、严格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

1、强化预算管理,认真编制计划。随着县直各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逐步到位,政府非税收入作为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影响很大,按照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集中时间、精力对县直各部门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进行了全面测算,根据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收入计划按照缴入国库和缴入专户分别编制,为县直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重要依据。201-12月全县非税收入共完成521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800万元,增长3.5%,其中: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300万元,同比减少15%;罚没收入完成4040万元,同比减少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1200万元,同比减少10%;政府性基金完成28000万元,同比增长45%;其他收入完成600万元,同比增长5%。完成缴库收入41600万元,占1-12月非税收入的80%。

2、改进征收方式,坚持收缴分离。县直各部门全面推行了“单位开(单)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法定征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之外,禁止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当场收取现款。

3、更新征管观念,力求领域新突破。一是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努力促成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县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并被省财政厅认可,在省非税网上发布、推广。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对做好土地储备成本审核工作,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有效利用储备资金,合理控制储备成本,规范成本支付程序,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行;对垄断性公共资源,如:河道采砂、公共客运、城市户外广告等收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从今年收入实际完成情况来看,这一块收入已经形成新的增长点。二是配合财政局出台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竞标人必须在竞标报名前向政务中心“财政窗口”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竞标保证金,凭“财政窗口”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到相关部门办理竞标手续。做到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短期非税收入的管理。三是对社团、协会、学会的票据进行了规范管理。将原社团票据由民政部门购领改为归我局统一购领,其收费暂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规范,并明确了社团票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从而有效控制了一些单位将属于非税收入的收费转移到协会、学会收入的行为。

二、严格票据审核,确保源头控管

1、依法征收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源头控收是首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我们从夯实征收管理、票据审核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基本原则,严把非税收入票据购领、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关。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了票据源头控收作用。年1-12月我们发放各类票据268975份,核销各类票据254712份。做到了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2、做好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年度检查工作,确保票据按规定使用。按照《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对县直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对执收单位收费票据领、用、销、存情况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一是核对收费票据所列项目和标准是否合规,审查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现象;二是核对票面金额汇总与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资金是否一致,看其缴交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存在瞒报收入、截留资金的现象;三是检查是否使用往来票据和违规票据收费,把收费收入挂往来账或其他账上,从而达到隐藏收入、逃避监督的目的。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

3、调整票据发放结构,加大以票控收力度。随着网络平台的逐步到位,我们进一步严格控制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及往来结算收据的发放,进一步扩大《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使用范围,继续深化以票管收,源头控收,收缴分离改革。

三、严格资金核算,确保报表准确

为了真实、准确、及时做好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服务,做到了积极应对,认真完成了如下工作:

1、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完成非税系统收支分类改革升级。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完成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全面升级,实现了非税收入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缴库。非税收入核算细化到“目”级科目,健全完善非税收入会计报告体系,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较好地满足了有关方面对非税收入信息的需要。

2、完善上下级分成收入结算办法,维护上下级财政利益分配关系。对涉及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切实保障上下级财政的分成收入安全、准确、及时。财政部门全面控制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的能力不断提高,防止财政资金体外循环,避免财政收入重复统计。

3、认真细致清理待查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在非税收入结算过程中,由于缴款单位网银付款,转账支票付款,执收单位跨行开票,写错代码,跨地区收款以及银行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执收单位正常收入不能及时入账,形成待查收入。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好非税收入,消除待查,对经常出现待查的单位提请他们注意开票的有关事项,并及时对账。对发生的待查收入,通过电话随时与银行、执收单位核对,督促单位及时补录,能够找到事主的收入都已确认,将待查收入降至最低。

四、严格财经纪律,确保监督到位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配合征管,加强了政府非税收入重点稽查和日常监督。一是配合县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回头看检查,对我县部分执收单位的票据使用、收费项目、执收标准、以及收支两条线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稽查。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违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缴入汇缴户。检查中未发现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随意降低收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春秋开学之际,对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九年制义务教育免费执行情况,择校费是否超标准,公办学校是否执行“一费制”政策等。三是配合非税收入征收,对防洪保安资金、城市污水处理费进行专项稽查。四是开展了《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大检查,对在非税局领票的单位实行了全面检查,对未领票的单位实行了重点抽查,共检查单位43个,对县烟草协会、县湖湘文化协会等5个存在资金来源和使用票据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整改,从而有效控制了一些单位将属于非税收入的收费转移到协会、学会收入的行为。

五、严格窗口服务,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是政府的眼睛。为了把窗口服务搞好,非税局4位同志进驻在县政务中心办公。一是在窗口值班,二是在政务大厅各窗口指导和监督非税业务的办理和下到各执收单位非税调研及检查。在窗口值班,工作人员对自前来办事的同志是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亲切问候,一句祝福相送。在办事中按程序操作,快速高效办完每笔业务。有时一天要办理200多笔业务,有时到下班的时问,群众来办业务,窗口人员考虑办事群众来一趟不容易,加班给老百姓办完。有些业务不是非税窗口的,办事群众来到我们窗口咨询,我局工作人员热情答复和指导,有时还陪同办事群众到所办理的窗口。将有些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使办事群众如意地办好每笔业务,高兴地离开办事窗口,为政府树立了好的形象。另外,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及时在政务大厅收费窗口进行公布,公布举报电话。通过严格收费项目管理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财政票据的发放,依法征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了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2019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目前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不健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无章可寻;(二)征管机制不规范,没有做到应收尽收。突出表现在个别单位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擅自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造成非税收入流失;(三)征管措施乏力,没有做到应管尽管。如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和门面房出租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的经营收益以及凭借政府赋予的垄断权利、政府信誉、国有资产(资源)等收取的其他收入、经营收入和捐赠收入等没有纳入财政管理。

结合我县财政工作以及非税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来年我局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非税收入计划管理,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以规范办事程序为基础,进一步改进结算办法。

(二)完善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程序;落实罚没收入(物资)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

(三)继续探索“财政开票、集中收费”和“财政开票、直接征收”等新型征管模式下财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以创建文明窗口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

(四)继续开展清理银行账户、“小金库”、国有资产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工作,做好检查和整改阶段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进一步创新稽查方式。

(五)协助搞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确保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单位的收费资金等非税收入足额及时入库。以加强网络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征管系统。

总之,我局一年来所做的一点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局、股室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党的第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争创一流。为县非税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篇7: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认真组织非税收入财政局调查报告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认真组织非税收入(财政局调查报告)_[实习报告]

xxxx区财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通过我们推行银行代收,不断完善征管措施,加大收入组织力度,我区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年提升,整体财力不断增强。下面我把xx区组织非税收入情况以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介绍如下:

一、区财政局在组织非税收入工作具体做法

非税收入在经济生活和社会事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xxx区非税收入1297万元,相当于一般预算收入的53.8 %。非税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预算资金的不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和《xx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其管理范围、管理模式、征收机制都发生很大的变化,强化非税收入的管理再次成为我区财政工作的热点问题。为此,顺河区财政局不断健全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有序分配,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一是明晰政策。区财政局转发有关管理文件,结合区的实际加紧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明确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财政专户管理、部门预算管理、收费及财政票据管理等具体规定,拓宽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规范收支计划编制程序和办法,增强财政的综合平衡能力。

二是规范收费。财政局会有关部门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降低并缓征一批收费项目;对全区教育收费、建筑业收费进行专项治理,相关收费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是票据控制。通过规范财政票据政策,健全票据领、发、用制度,督促单位及时、足额地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做到开票资金、入账资金、上缴财政专户资金三相符。

四是计划管理。积极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按照零基预算、综合预算要求,审核编制综合财政收支计划,严格实行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可能的安排方法。

五是预算管理。20全区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没收入863万元。

六是财政监督。加强与代理银行票据传递等业务的'联系,确保非税收入准确、完整地划缴财政;有计划地开展 “收支两条线”检查,对违规单位督促整改。

二、存在问题

近些年,我区在非税收入管理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方面,积极推进收费征管体制和综合财政预算改革,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缓解财政困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推进反腐倡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非税收入管理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暴露,存在的主要问题不容忽视。

(一)思想认识不一,改革举步维艰。主要表现为一些部门、单位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及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认识不清,把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视为单位自有资金,认为政府不必调控,财政无须管理;有的把非税收入与“三乱”联系在一起,认为抓非税收入就难免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也有的认为非税收入毛多肉少,不能有效增加政府的可用财力,花大力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得不偿失;还有的认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平衡财政预算,在管理上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单位既得利益,明“脱”暗“挂”现象较为普遍。

(二)征管主体不明确,执收行为亟需规范。非税收入征管主体不明确主要表现在非税收入由各执收单位自行征收,财政机关内部也没有一个统一归口的部门专司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这种多方征收、多头管理的格局,肢解了财政管理职能,分散了非税收入征管力量,增加了非税收入管理成本,造成了“收费养人”局面,更是形成编制人员膨胀的主要根源。同时,现行执收执罚行为主要存在部门多、环节多、项目多、标准乱等问题。单位和个人要办成一件事,在涉及的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几乎都要过“交费关”,一些部门和单位甚至将某些管理职能置于下属事业单位或团体协会,从而增加收费环节。执收执罚单位一方面超范围、标准收费(罚款),甚至擅立收费(罚款)项目强行收费(罚款);另一方面则存在该收的不收,该罚的不罚,随意减免,收人情费,导致财政收入流失。

(三)资金管理不到位,政府难以统筹调剂。目前,对非税收入主要是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未真正触及执收执罚单位利益,仍然是“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加上传统的“重预算内轻预算外”习惯势力影响,非税收入难以全额进入预算“笼子”;加之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安排上采取的是先非税后预算,这样,单位甚至财政机关相关管理部门往往不愿把非税收入基数编制过高,造成科学的部门预算夹带相当成份的人为因素,从而使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流于形式,政府统筹调剂乏力。

(四)法制不健全,监督缺乏约束力。目前,非税收入从立项、定标、征收、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个管理环节,没有一套完整、统一、规范、系统的法律法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虽有一些地方性规章,但由于监督不严或不合时宜,使得非税收入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难循。同时,非税收入征管和使用安排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造成各级财政的管理模式不一样,不同地方的管理办法不一致,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上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法规约束。

三、改革势在必行,出路在于创新(几点建议)

非税收入作为整个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管理制度上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当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己引起各级党政领导和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区财政局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非税收入管理新途径,通过调查研究,我深深感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问题依然存在,改革势在必行,出路在于创新。

从我区当前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实践来看,为了强化财政职能,增强政府调控非税收入的能力,摆脱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改革所遇到的部门利益驱动和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的约束,我们虽然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由于这些改革主要集中于某一方面或某一具体环节上,容易产生部门利益冲突的矛盾,有时候政府的调控能力仍显不足。因此,必须使非税收入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才能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更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念 要逐步淡化预算外资金概念,必须尽快建立非税收入新理念,真正把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统一到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上来。一是要牢固树立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新观念,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置于同等重要地位。二是树立全局观念,把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置于全区财政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衡量,摆正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三是树立宏观调控观念,注重完善政府的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通过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轻社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而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非税收入“谁收、谁用、谁管”的传统作法,就要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于财政部门,明确代表政府管理一切财政性资金是财政部门的基本职责,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唯一主体。只有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才能真正从源头上杜绝“三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改进征收方式,真正做到“以票管收” 在征收方式上,要在现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基础上实行“单位开单(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财政(银行)开票、政府统筹”的征管制度,以票管收,统筹调剂。在具体征收方式上,针对非税收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按照有利征收、方便缴款的原则,采取不同的办法:对收入数额较大、来源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设立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大厅,由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集中统一征收;对少部分非税收入采取委托征收的方式;对罚没收入则委托银行代为征收缴库;对零星分散的小额非税收入委托有关部门、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现场征收。

(四)实行资金统筹,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能力 要按照“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作用,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统筹调剂能力。要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对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实行统筹安排,适当调剂。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实现非税收入使用上的分类管理,改进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方法,真正做到非税收入的征收与使用分离。要积极探索非税收入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新型预算管理方式,实现非税收入分配权集中于政府财政的管理目标。财政不但要在年度间对非税收入进行调控,而且在部门、单位间也要进行调度,并积极摸索非税收入在项目间进行调剂的新路子,努力提高非税收入的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管机制 一是要尽快结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律不健全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为消除“按需取费”和“收费养人”提供法律保障。建议尽快形成健全的法规程序和操作办法。二是要继续执行和完善非税收入政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实行挂牌征收,使缴款的单位和群众做到心中有数。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稽查、举报、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对乱收乱罚乱用或应征不征、应罚不罚、随意减免的违纪现象,通过各种形式予以杜绝,并依法给予处罚。四是要建立定期将非税收入征、管、用情况向人大报告的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审

篇8:财政局调查报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认真组织非税收入

财政局调查报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认真组织非税收入 -调查报告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认真组织非税收入(财政局调查报告)

xxxx区财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通过我们推行银行代收,不断完善征管措施,加大收入组织力度,我区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年提升,整体财力不断增强。下面我把xx区组织非税收入情况以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介绍如下:

一、区财政局在组织非税收入工作具体做法

非税收入在经济生活和社会事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年,xxx区非税收入1297万元,相当于一般预算收入的53.8 %。非税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预算资金的不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和《xx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其管理范围、管理模式、征收机制都发生很大的变化,强化非税收入的管理再次成为我区财政工作的热点问题。为此,顺河区财政局不断健全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有序分配,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一是明晰政策。区财政局转发有关管理文件,结合区的实际加紧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明确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财政专户管理、部门预算管理、收费及财政票据管理等具体规定,拓宽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规范收支计划编制程序和办法,增强财政的综合平衡能力。

二是规范收费。财政局会有关部门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降低并缓征一批收费项目;对全区教育收费、建筑业收费进行专项治理,相关收费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是票据控制。通过规范财政票据政策,健全票据领、发、用制度,督促单位及时、足额地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做到开票资金、入账资金、上缴财政专户资金三相符。

四是计划管理。积极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按照零基预算、综合预算要求,审核编制综合财政收支计划,严格实行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可能的安排方法。

五是预算管理。2004年全区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没收入863万元。

六是财政监督。加强与代理银行票据传递等业务的联系,确保非税收入准确、完整地划缴财政;有计划地开展 “收支两条线”检查,对违规单位督促整改。

二、存在问题

近些年,我区在非税收入管理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方面,积极推进收费征管体制和综合财政预算改革,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缓解财政困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推进反腐倡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非税收入管理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暴露,存在的主要问题不容忽视。

(一)思想认识不一,改革举步维艰。主要表现为一些部门、单位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及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认识不清,把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视为单位自有资金,认为政府不必调控,财政无须管理;有的把非税收入与“三乱”联系在一起,认为抓非税收入就难免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也有的认为非税收入毛多肉少,不能有效增加政府的可用财力,花大力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得不偿失;还有的认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平衡财政预算,在管理上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单位既得利益,明“脱”暗“挂”现象较为普遍。

(二)征管主体不明确,执收行为亟需规范。非税收入征管主体不明确主要表现在非税收入由各执收单位自行征收,财政机关内部也没有一个统一归口的部门专司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这种多方征收、多头管理的格局,肢解了财政管理职能,分散了非税收入征管力量,增加了非税收入管理成本,造成了“收费养人”局面,更是形成编制人员膨胀的主要根源。同时,现行执收执罚行为主要存在部门多、环节多、项目多、标准乱等问题。单位和个人要办成一件事,在涉及的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几乎都要过“交费关”,一些部门和单位甚至将某些管理职能置于下属事业单位或团体协会,从而增加收费环节。执收执罚单位一方面超范围、标准收费(罚款),甚至擅立收费(罚款)项目强行收费(罚款);另一方面则存在该收的不收,该罚的不罚,随意减免,收人情费,导致财政收入流失。

(三)资金管理不到位,政府难以统筹调剂。目前,对非税收入主要是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未真正触及执收执罚单位利益,仍然是“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加上传统的“重预算内轻预算外”习惯势力影响,非税收入难以全额进入预算“笼子”;加之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安排上采取的是先非税后预算,这样,单位甚至财政机关相关管理部门往往不愿把非税收入基数编制过高,造成科学的部门预算夹带相当成份的人为因素,从而使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流于形式,政府统筹调剂乏力。

(四)法制不健全,监督缺乏约束力。目前,非税收入从立项、定标、征收、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个管理环节,没有一套完整、统一、规范、系统的法律法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虽有一些地方性规章,但由于监督不严或不合时宜,使得非税收入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难循。同时,非税收入征管和使用安排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造成各级财政的管理模式不一样,不同地方的管理办法不一致,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上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法规约束。

三、改革势在必行,出路在于创新(几点建议)

非税收入作为整个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管理制度上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当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己引起各级党政领导和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区财政局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非税收入管理新途径,通过调查研究,我深深感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问题依然存在,改革势在必行,出路在于创新。

从我区当前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实践来看,为了强化财政职能,增强政府调控非税收入的能力,摆脱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改革所遇到的部门利益驱动和 滞后的.约束,我们虽然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由于这些改革主要集中于某一方面或某一具体环节上,容易产生部门利益冲突的矛盾,有时候政府的调控能力仍显不足。因此,必须使非税收入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才能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更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念 要逐步淡化预算外资金概念,必须尽快建立非税收入新理念,真正把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统一到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上来。一是要牢固树立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新观念,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置于同等重要地位。二是树立全局观念,把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置于全区财政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衡量,摆正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三是树立宏观调控观念,注重完善政府的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通过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轻社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而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非税收入“谁收、谁用、谁管”的传统作法,就要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于财政部门,明确代表政府管理一切财政性资金是财政部门的基本职责,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唯一主体。只有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才能真正从源头上杜绝“三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改进征收方式,真正做到“以票管收” 在征收方式上,要在现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基础上实行“单位开单(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财政(银行)开票、政府统筹”的征管制度,以票管收,统筹调剂。在具体征收方式上,针对非税收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按照有利征收、方便缴款的原则,采取不同的办法:对收入数额较大、来源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设立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大厅,由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集中统一征收;对少部分非税收入采取委托征收的方式;对罚没收入则委托银行代为征收缴库;对零星分散的小额非税收入委托有关部门、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现场征收。

(四)实行资金统筹,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能力 要按照“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作用,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统筹调剂能力。要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对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实行统筹安排,适当调剂。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实现非税收入使用上的分类管理,改进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方法,真正做到非税收入的征收与使用分离。要积极探索非税收入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新型预算管理方式,实现非税收入分配权集中于 的管理目标。财政不但要在年度间对非税收入进行调控,而且在部门、单位间也要进行调度,并积极摸索非税收入在项目间进行调剂的新路子,努力提高非税收入的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管机制 一是要尽快结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律不健全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为消除“按需取费”和“收费养人”提供法律保障。建议尽快形成健全的法规程序和操作办法。二是要继续执行和完善非税收入政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实行挂牌征收,使缴款的单位和群众做到心中有数。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稽查、举报、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对乱收乱罚乱用或应征不征、应罚不罚、随意减免的违纪现象,通过各种形式予以杜绝,并依法给予处罚。四是要建立定期将非税收入征、管、用情况向人大报告的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的监督。

总体来看,我区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绿色城区的总体目标指引下,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作为实施宏观经济管理的财政部门,仍然担负着谋求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的重担,因此我们的财政工作要时刻体现出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必须在财政管理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而全面创新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必将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篇9:县收费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收费管理局隶属财政局管理正科级建制,局长一名,副局长一名,设财务、票据、稽查三个职能股,现有人员5人。票据管理股负责票据的入库、保管、领购、登记、发放及核销工作;财务股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基金的收缴、结算工作;稽查股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监督。

二、我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主要做法

1、制定和出台了有关文件,明确了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我县相继出台了《**县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县收费管理局乡(镇)行政事业性等财政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县收费局票据管理制度》及《**县收费管理局稽查管理制度》等一些规范性文件,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次清晰、运做有效的收费管理体系,狠抓了收费管理工作,强化了财政管理职能。对非税收入的收缴范围、管理方式、操作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使我县非税收入管理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界定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全面清理各执收单位银行帐户。在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基础上,将基金、罚没收入、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入等其他财政性资金都并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取消了单位所有的银行收入账户、收入过渡户、储存账户及其他账户共104户,规定每个单位只能在专业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我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93号)文件精神,将公安、检察、法院的收费、和计生部门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纳入预算管理。并与物价部门一道对全县非税收入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建立了非税收入项目库,适时掌握项目的增减变动,对单位非税收入的来源、标准、性质有了具体的轮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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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票据管理,创新票据管理模式,强化源头监控力度。对非税收入票据按种类输入微机进行管理,对各执收单位从票据领购、使用、审核、结存等环节都全过程实行微机化监控,采取“购前审批,限量领购,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等措施。一是严把票据关,在“缴旧领新,限量供应,日清月结,以票管费,票款同步”的基础上,着重抓好票据的微机管理关。各执收单位凭《票据购领证》领用的票据种类、日期、册(联)号都及时输入微机,核销时,按会计平行登记的记帐原理,按收费项目、收费金额、缴销时间平行登记,逐份核销。二是严把收费项目清理审核关,遏制巧立名目,擅自越权设立项目乱收费。我们结合年检,对近年来地方出台的收费、基金和集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收费项目12个,规范收费项目6个。三是严把监督检查关,我们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按照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各执收执罚单位进行不确定性的交叉检查,包括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票据使用的稽查,以及单位非正常业务收入的稽查,形成检查材料,与全县的收支两条线检查和财政财务检查相配合,确保政府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票据使用规范到位。健全和完善了票据发放、稽查和资金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规范了部门和单位的收费行为,执收单位、银行、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之间及时沟通信息,便利了票款验收、核对和查验,掌握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非税收入收缴运行态势。“收缴、罚没两分离”的推行,不仅把住了收入的源头,确保了非税收入征收的公正、透明、规范和高效,同时也从机制上防止了执收执罚单位的“暗箱操作”,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有效的遏制了非税收入的截留、挤占、挪用和坐收坐支等现象的发生,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证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四是完善乡镇票据管理。针对近几年来乡镇财税所在票据管理方面存在有票据使用随意性大、管理松散、审核敷衍了事等问题。我们重新制定乡镇票据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办法,从票据管理职责、票证领发、票证使用到票据保管等方面严格规范管理,审核管理调整为县上直接管理,切实解决了乡镇票据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切实加强了财政专用票据的年检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为了规范票据使用,每年12月初对上年财政专用票据和票据准购证进行年度检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全县87 户单位的票据准购证、事业性、行政性、往来结算及集资募捐等专用票据进行年度检查,同时结合票据年检,对重点执收执罚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坚持三到位,五不放过,保证了年检的质量。近年来,共检查执收部门使用的收费票据30079本、涉及收费金额17197万元,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性和其他收入2026万元。通过年检,使我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纳入财政管理范畴,确保了非税收入的.应收尽收,真正达到了以查促收的目的。

4、完善缴款方式,规范了财务管理。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非税收入收支科目进行核算管理,并使用安易财务软件,实现了从手工核算到电脑管理的跨跃式发展,提高了非税收入管理的质量。具体做法是:对已纳入收费管理的单位,按照“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方式运行,执收单位到财政指定代理银行开缴款书,然后在持缴款书到银行窗口缴款,极大的方便了缴款单位,还可从源头上管住非税收入,有效的防止了非税收入的体外循环,从而做到应收尽收,非税收入在财务核算上,按照国家规定的非税收入收支科目进行核算管理,实行资金分类细化管理,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分类、款、项上划,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经营性收费分类核算,定期向财政预算综合及时上划资金,同时,还同代理银行互通信息,保证了收费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5、建立收费项目管理库,杜绝乱收费行为。在物价部门的配合下,对执收执罚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建立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档案。对非税收入分类、分项目进行归类管理,根据收费性质和预算管理方式,把涉及到我县的非税收入项目全部输入微机,与收费票据、帐薄联网实行同步管理,票据使用与收费项目管理紧密结合,取消了自立和超标收费项目清理行政许可收费项目,配合市县审计、物价部门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如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登记项目收费,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有效杜绝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建立非税收入跟踪问效机制,从制度上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提高了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6、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确保“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到实处。为规范收费秩序,切实治理经济环境,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始终将治乱减负作为非税收入管理部门的头等大事来抓。首先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大了非税收入稽查力度。配备了专职稽查人员,认真制定稽查方案,对重点收费单位实行重点稽查。并加大非税收入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了单位和群众举报制度及财政稽查制度,采取征管与监督相结合,重点放在监督检查。近年来,我们会同财监办对重点执收执罚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罚缴分离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出违纪资金87万元,以查促收,圆满完成了收费管理任务。加大了对执罚部门罚没决定执行情况的清缴力度,对到期应该上缴而不上缴的违纪部门,我们和执罚部门联合下发催款通知书,上门催缴,共清理违规违纪部门 26 个,征缴罚没收入 113 万元。

7、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努力提高收费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十分复杂的工作,建设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征管队伍是非税征管改革到位的根本保证。我们在全年常抓各执收执罚部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的同时,注重收费局自身的建设,做到三个不放松。一是坚持政策法规学习不放松。所有政府非税收入涉及的收费项目、标准、性质、资金使用规定、预算管理方式等经常学习,人人有学习笔记。二是电算化学习不放松。为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日常的文字处理、表格制作、网络常识及会计核算软件经常组织培训。三是每周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放松。把每周遇到的工作问题与业务处理与学习培训紧密结合。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加强财政专业知识,加强非税收入业务知识的学习,改进作风,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驾御财政工作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干部的事业性和责任感,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政收费管理干部队伍。

三、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取得的成效

七年来,我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与原来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相比,我们认为现行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具有更多的优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收入归集力度明显加大。我们共征缴非税收入    6149万元,比3317万元增加2832万元,增长85%,年均递增14%。其中:(1)行政性收费收入250万元,比1959万元,增加191万元,增长323%;年均递增54%。(2)罚没收入完成 255万元,比年 119万元增加 136万元,增长114%;年均递增 19%。(3)预算外资金 5644万元,比1999年3139 万元.增加2505 万元,增长 80 %,年均递增 13%。

2、强化了财政管理职能。理顺了财政收入及分配关系。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一方面在原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基础上,将预算外资金收入、罚没收入、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入等其他财政性资金都并入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另一方面,通过综合财政计划和部门预算,将非税收入不仅当作财政性资金,而且作为财政收入参与财政体制分配,实现了较完整的财政预算。

3、推进和深化了财政体制改革。首先,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带动了财政内部改革。过去,财政内部对非税收入存在多头、交叉管理和执行政策过程中不平衡、不协调的现象。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设立了非税收入的专门管理机构,将非税收入的管理职能从财政内部其他部门剥离出来,实现了集中规范管理,理顺了财政内部管理关系,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其次,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为财政的系列改革奠定了基础。通过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按政策应归口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都归集到了财政专户,杜绝了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政府对单位非税收入的宏观调控能力、监督管理能力都得到了明显增强。规范了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对全县县直单位全面推行综合财政计划,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安排,合理使用,为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是治理和优化了经济环境。我县自实施改革以来,加强了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规范了非税收入征收行为,规范了经济秩序,优化了经济环境。使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目前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范围仅限于政府管理性收入,部分非税收入尚未纳入收费管理范畴。

2、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的职能还有待于改革。目前非税收入仍延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体制,由收费管理部门负责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而非税收入范围大大超过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范围,由于受收费管理部门的职能限制,许多非税收入没有纳入收费管理部门征收管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3、乡镇非税收入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个别部门使用的财政专用票据不够规范。

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建议

1、探索非税收入分类、分项管理的模式。针对非税收入交织于预算内、预算外的状况,在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区别现有的非税收入,采取分类、分项管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

2、探索乡镇非税收入的新机制,建立健全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乡镇非税收入。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实行以票管费。严把票据源头关,不断完善票据管理体系,确保财政票据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4、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专项治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严格依法行政,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5、认真宣传《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从社会各个方面积极推进《通知》的贯彻执行,使非税收入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和监督,使管理工作更有利于政府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地方经济环境的优化,推动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精神,科学地处理非税收入资金分配关系,保持集中理财,改变财权、财力在部门间过于分散的状况,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

篇10:以财政改革为依托 不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

去年以来,我市推行了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收支两条线”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深度和广度是前所未有的。通过改革,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已基本上步入了良性循环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如果说以来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落实了“收支两条线”,那么,我们去年进行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就像一场革命,从根本问题和源头上切入,实行非税收入的统一收缴管理,既是对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一次成功探索,也是非税收入管理层面一次比较全面和彻底的规范。   一、基本做法   (一)成立专管机构,配置专业人员。为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去年在机构改革的环境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撤销了原设的收费管理局,新成立了“冷水江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安排编制27人,下设了综合股、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股、罚没收入管理股、核算股和财政收费窗口5个股室。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配备具有较高素质的26人到岗到位。   (二)建立各项制度,完善政策措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和相继出台了《冷水江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冷水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收费大厅操作细则》、《冷水江市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冷水江市非税收入结算管理办法》、《关于取消单位收入过渡账户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非税收入的收缴范围、管理方式、操作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针对发现的新问题,我们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和《冷水江市基金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和《细则》的制定和实施,统一了非税收入的管理行为,使非税收入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供了系统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规范运行操作,严格征收管理。我们对所有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严格按照“财政统一票据,单位执收执罚,财政窗口收费,资金统缴财政,综合预算分配”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一,清票销户,规范单位管理。去年上半年,我们组织力量,分组包干负责,对全市14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收费和罚没票据进行了检查清理,回收核销留存单位的收费基金收据935本,往来结算收据430本,罚没票据220本;清理应缴财政收入1195万元,其中各类收费939万元,罚没收入256万元,当场划缴国库收入169万元。同时,由财政、审计、纪委抽派力量组成20多个资金清理移交小组,取消了220个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号400多个,账户上的收入余款,全部解缴非税局收入专户。单位账户取消后,所有收入直接缴入收费窗口,由非税局进行收支结算,实现了财政对单位非税收入的全面监控。     第二,抓源头,以票控费。一是抓好收费项目的管理,过去收费审批全部由物价部门独揽,财政务虚不务实。去年以来,我们与物价部门衔接协调,按照财政部门审核收费项目、物价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的要求,对执收执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收费项目逐一进行了整理,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执收执罚单位进行了计算机编码管理,建立了执收执罚单位基本信息和收费项目库,同时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基金、罚款票据统一归口非税局管理,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凭《收费许可证》及财政部门印制的有效票据执收执罚。坚持以票控费,对收费、罚没票据实行“凭证购票,限量供应,缴旧领新,按时结算,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实现了票据发放、缴销与监督资金入库的“三位一体”。     第三,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我们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安局设置了财政收费窗口,实行非税收入统一收缴,规定所有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专项收费和罚没收入一律到财政收费窗口办理缴款手续。缴款实行两种方式:对收费较为集中、距城区较近的单位,实行直接缴款方式;对现场执收执罚、离城区较远的单位实行委托汇总缴款方式。实行直接缴款的单位,财政不发放票据,单位在非税局领取“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由单位填写一式四联,交缴款义务单位或个人到财政收费窗口缴款,由窗口开具正式票据,缴款义务人凭财政收费窗口开具的票据和审核盖章的缴款通知单回执联到执收执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委托收款则由单位填写“非税局委托收款申请表”,经审批后单位领用票据,并在期限内到财政收费窗口汇总缴款。各执收执罚单位所收取的押金、暂扣款、保证金及性质与之相同的其它各种应退当事人资金,也必须缴入非税局“代管资金”专户,“单位执收执罚,财政统管票据”的收费征管运行机制得到了较好落实。     第四,规范核算体制。所有非税收入归集到非税局收入结算户后,非税局按照资金渠道、性质和综合预算的要求进行分流,预算内收入缴国库,预算外资金进财政专户,月终由非税局编制收入进度报表,分送财政对口业务股室,财政业务股室根据单位报送的支出计划安排单位用款,预算股汇总送国库拨款。非税局一个口子储“水”,国库一个口子放“水”,初步形成了非税、国库、预算、业务股室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收入用款模式。   (四)落实目标责任,保障应收尽收。我们以近三年单位非税收入的实际完成情况为基础,通过调查摸底,综合分析考虑各方面增减变化因素,确定年度非税收入计划。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自行测算,制订了《冷水江市非税资金收费成本方案》,统一规定了各个收费项目的直接收费成本。按照拟定的收入计划,扣除收费直接成本,据以征收固定比例的政府统筹调节资金,编制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并且以政府责任状的形式确定下来。政府统筹调节资金的征收比例,行政性收费统筹40%,事业性收费统筹30%,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房租收入统筹15%,其他收入(含罚没收入)区分单位性质和履职需要综合考虑实行财政比例留用,政法系统(公安除外)财政留用30%,其他所有单位财政留用60%,单位收入扣减政府统筹调节资金的部分,实行综合预算分配,列入财政预算直接安排单位支出。~年全市60家单位与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应征集的非税收入目标计划1亿元,政府统筹资金1200万元;今年全市80家单位与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落实非税收入

目标计划1.2亿元,政府统筹资金1470万元。   为了确保非税收入目标责任的落实,政府还制定了6项保障措施。一是对在基数核定上持有争论和异议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依据及理由,财政审查认可,并且以后在单位接受认定基数之外属预计内正常因素增加的收入,其总幅超过5%以上的,财政不予追加支出。二是在单位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严格按收入进度拨款。三是对不能完成收入目标的单位,政府统筹调节资金按计划数扣征,年终相应扣减政府对单位全面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四是按财政要求认定基数且超收的单位,超收部分财政按照政府统筹比例减半征收统筹调节资金,并给予单位当年安排支出,资金当年到位。五是公安系统实行最低经费保障后,收入全额上交财政,超目标完成的收入10%留归财政,90%用于安排办案经费。六是对违规操作,应收不收、应罚不罚,滞留、坐支、挪用非税收入,使用非法票据的所有违规违纪行为,由财政、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五)整体推进改革,增强综合效果。在非税收入统一收缴管理改革的进程中,我们特别注重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结合。首先,将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从制度上割断了部门与收费资金的联系。其次,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取消了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加强了对非税资金支出的审核,也为非税收入的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财政、物价、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了强大的监管合力。四是与税务部门协调,将长期以来未进入财政笼子的应税服务性收费纳入了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加强了服务性收费的管理。五是实行联审联查,对收费和罚款实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财政收费窗口及非税局收费股、罚没股共同审核把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和罚款行为及时制止,应税收费收入当场核缴税款。六是通过财政检查、审计检查和纪检、监督的立案查处,增强了单位遵守非税收入征管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部门单位依法依规收费和罚款,产生了良好的综合效果。   二、主要成效    非税收入实行统一收缴管理改革,本质意义在于割断部门单位与收费及罚没资金的联系,杜绝财政性资金体外循环。一年多来,我们通过改革非税收入征管手段,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了非税收入管理,成效是比较明显的。    (一)收入归集力度明显加大。~年我们共征集非税收入13244万元,比上年8794万元增加4450万元,增长46%。其中:(1)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030万元,比上年878万元增加152万元,增长17%;(2)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241万元,比上年3036万元增加1205万元,增长40%;(3)专项收入归集1152万元,比上年732万元增加420万元,增长57%;(4)服务性收费收入归集712万元,比上年80万元增加632万元,增长7.9倍;(5)罚没收入完成1674万元,比上年1010万元增加664万元,增长56%;(6)代管资金收入2347万元,比上年1050万元增加1297万元,增长124%。    (二)政府调控功能明显增强。按照政府统筹规定,去年我们应该征收政府统筹资金2091万元,年终政府决定对教育系统和特困单位免征了143万元,全年实际征收政府统筹资金1948万元,比上年970万元增加978万元,增长101%,占全部非税收入的15%,同口径比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政府统筹财力的增加,提高了可用财力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改善了收入结构。此外,非税收入的统一收缴管理,把非税收入与预算资金协调运作,充盈了国库,解决了财力分散的问题,加强了资金调控,增强了政府统管和运用财力的能力。    (三)财政调度资金明显充裕。过去几年来,我市保工资、保运转所需的资金,财政很大程度上是靠上级借款调度资金,年头岁尾逼迫无奈也向银行贷款,金库二、三千元是常有的事,预算安排年底不能到位结转的经费指标年份累计最高达到4000多万元。去年,非税口累计向国库预算内缴款5242万元,向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缴款4767万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资金调度紧张的状况,年终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7%,基本上做到了单位经费全部到位。    (四)经济环境秩序明显改善。通过对收费项目的清理,去年我们取消了过去明令取消又在继续执行的收费项目5个,及时制止了乱收费行为4宗、乱罚款行为5宗。配合省地政法部门对群众举报铎山派出所乱收户籍管理费和居民身份证费的问题进行了核实调查,在群众中产生了良好反响。我们还主动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市城市管理大队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清退乱收费资金2.7万元。目前,全市办事收钱、收钱办事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基本得到遏制,经济环境得到了优化。   三、意见与建议    (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是由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衍变来的,概念、内容、性质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过去的一些制度规定已经不适应非税收入的管理现状,必须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的立法步伐,尤其是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现实环境下显得更加迫切。    (二)非税局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职能职责上下应当统一。非税局已成为一个纯收入征管机构,承担任务重,目前我们只有工作上的压力,却没有经费上的保障,因此要求上级明确它的工作性质和经费来源,规定一定的独立性。    (三)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由非税部门管理。现在,服务性收费票据仍然由地税部门管理,我们的现行做法是与地税部门协商衔接,非税局到地税部门领票,执收部门再到非税局领购,地税与非税部门之间存在管理空隙,不利于服务性收费的管理。    (四)开发软件,统一非税收入征管报表。

篇11:山东青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务费非税收入票据领取通知

山东青岛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务费非税收入票据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非税收入票据的'通知

1.请登记要求领取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于2014年6月底前到报名确认点领取。逾期视同放弃,不再补发。

2.在青岛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进行报名确认,并登记要求领取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到青岛市财政局(市南区宁夏路208号)903房间领取。

非税收入管理自查报告

财政工作报告

某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清理财政供养人员自查工作报告

甘肃注会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1月1日起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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