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自然作文1200字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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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音乐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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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我喜欢自然作文1200字,本文共20篇,欢迎阅读与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音乐虫子”提供。

篇1:我喜欢自然作文1200字

总喜欢、一个人细细品味、品味这世界的真、善、美!喜欢看那一张张笑脸,纯真而动人。

世界,唯美的最数自然。

篇2:我喜欢自然作文1200字

无论是海的风平浪静还是波涛汹涌,我都喜欢,那都是生命的跃动。想像一下,晚霞初落时分,只身一人来到海边,天空上的云儿染上了一片黄晕,在西头,西落的夕阳与海平面相接连成一条地平线,平静的海面上斜映着夕阳西落的那片羞赫的黄晕,那该是多美的一幅画面!我喜欢看那雪白的浪花随着海风跳舞,它汹涌澎湃,似乎在肆意吞噬着什么,连同你的烦恼一并吞没,一切在那瞬间都变得明亮

我喜欢漫步,但不是独自一人,最好有个朋友陪同,彼此间不需要太多言语,静静地就好!让那些琐事都随步伐而去,让这尘埃随自然而去,涤荡心扉

我喜欢观察所处的地方,特别喜欢一个人独自观察身边的事儿。

初中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靠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在早上、中午、傍晚时分,还有下晚自修后,我时常站在那儿,俯身看着楼下的同学们,来来往往,看着他们打闹,嘻戏,追逐,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自己也会觉得快乐,看到忧郁的神情会忍不住皱眉思索,看着他们的喜怒哀乐,看着他们之间发生的那些趣事,看着楼前的花草树木,品味其中的趣味每次路过的同学总会问我,你在干什么?我说,看风景。然后,他们总会一笑而过久了,他们总会这样说,又在看风景啊?我也总笑着点头。

我喜欢阅读,特别是杂志。

小时候见到杂志样的书就忍不住要看一看。初中看的书就比较多,刚开始有好长一段时间总喜欢去图书馆借有关未解之迷这类的书,看得津津有味,乐不思蜀,上课也看,偷偷地看,下课了也在宿舍里抱着它,没看完都不罢休。那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迷化了。高一的时候喜欢上了杂志,这个暑假还特意买了好几本回家慢慢看。当然还有一些小说,也准备向韩寒进攻!初中地时候还抱着明晓溪的那本厚厚的'作品,用个两三天就看完,那时候可真是速度!

篇3:我喜欢自然作文1200字

打篮球,看球赛。这要缘于小学同学给我的那些美好的回忆!小学的时候,我们全班人常在一起打球,男女分组,只有男生守规则,女生不用,因为我们女生不太懂。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男生的遭遇还真不好,呵呵被我们女生抢球,围堵,他们看着无奈不爽的是,每次我们女生投进的球少之又少。这段记忆,想起来仿佛就还在昨天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一个人。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旅行,一个人思考。一个人,我可以做许多的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闲暇时,一个人做自己喜欢吃的饭菜。无聊了,我可以捧着自己喜欢的书本沉迷其中。若遇着阳光明媚,一个人背着背包踏青去,感受阳光的温暖,感受风的滋润

许多许多的,我喜欢的都很好!

你呢?

篇4:我喜欢1200字作文

在别人眼里,或许我是一个爱好匮乏、缺少生活情趣、甚至有点格格不入的人。我不爱运动、麻将不会、朋友不多、不谙世事、闲暇之时,除了逛街,大多宅在家里。即便在家,只要不是做家务、上网,基本都是躺在床上闭目养神,就连看电视都是斜倚在沙发上。但于“沉寂”的生活中,我依然有着自己的乐趣,并陶醉其中。

我喜欢很悠然的坐在车子里,听着音乐,看车窗外的世界。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万物萌生、浅草初长、到处都充盈着嫩绿的时节。只觉得那一刻,让我原本敏感的心灵满世界游走,很惬意、很轻松。

我喜欢走在夜晚的路灯下,看霓虹闪烁,沐习习晚风。有一股清凉会顺着发梢穿过耳际,浸入心灵,深吸几口气,顿觉清爽许多。悄然间就会让自己疲劳尽消,心情也随之豁然,竟感觉生活在原本当中彰显的美好。

我喜欢去广场,静坐在台阶上。听着抑或舒缓抑或激昂的舞曲,看热爱生活的中老年人整齐划一的健身舞,洋溢热情的交谊舞。从他们优美的舞姿、轻松的表情中,我看到了一份满足、一份自信、还有一份幸福。细想,人生短暂,真应该找寻一份快乐给自己。

我喜欢上网,或登上看好友的空间。在他人的精神世界里,轻拈一朵芳香四溢的小花,去品味它别致的风韵与美。捡拾那些精辟的文字慢慢咀嚼,捕捉灵魂的切入点,与心底的回音碰撞。让感动缭绕于心,挥之不去。或没完没了的逛淘宝,进唯品会,看缤纷的服装,偶尔遇到难以割舍的,也会不假思索的买下来,然后在翘首等待中度过期盼的.一天又一天。庆幸我矮小的身材还算标准,每一次的购物都很满意,总会迎来同事的啧啧赞叹。为此,我在网购的热潮中乐此不疲。

我喜欢牵着儿子的手逛超市、进店铺。与我共同行进的不仅仅是儿子的脚步,还有潜藏我心底的一份希望。总觉得和儿子走在一起很骄傲,很满足,百看不厌他在我眼里帅气可爱的样子。难怪老人常说“孩子是自己的好,庄稼是别人的好”。无论儿子看上什么,我几乎都会毫不犹豫的满足他的欲望。有时老公说我对孩子近乎溺爱。我不那么认为,他是我生活中快乐的源泉、是我努力工作的动力、是我精神世界里的核心、他更是我生命的延续。我应该让他快乐。曾有人说过“世界上与我最亲最近的人,莫过于生我养我的人,和我生我养的人”。那个生我养我的人时刻希望我过得好,而我,真真切切愿意我生我养的儿子过得好。怎会不倾其所有去爱,去付出?他可是我在纷繁的生活中追逐的梦想和希望啊!

我喜欢与年迈的双亲待在一起,吃着粗茶淡饭、聊着家长里短,享受简单的幸福;我喜欢穿着轻便的服装去旅游,尽管这样的经历对于工薪阶层、收入微薄的我来说屈指可数,但我仍会精心的计划每一次出行。尽力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情况下,提升生活的充实指数;我喜欢与能与自己在思想上达成共鸣的人,倾情交流。倾吐自己的疑惑,不求化解,但求豁然;我喜欢用仰视的姿态去关注、欣赏比我优秀的人,从他们的身上,我会看到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达观。

我不是一个坚强的女人,有时还近乎软弱。但我热爱生活、热爱自己。我喜欢用笨拙的笔,书写思想上稚嫩的自己。

因为,我喜欢真实……

篇5:我喜欢作文1200字

我喜欢雨,犹是雨声,不仅是爱屋及乌,也是一种渲情。

春,万物苏与此;雨,也润了物。可对这雨,我怀的偏偏是心伤。春雨,是那种无声地俏落,酥软绵缠以为春雨也。一寸寸地侵蚀土地,侵蚀刚泛绿的嫩枝,随之来的,是难忍的湿闷,若风再一吹,却就犹如刺骨凉刺穿于身了,怎能不伤?犹是那布了雾的晨雨,朦胧的不止是心境,也是对梦的朦胧的刺痛,不知是何从的梦碎伤。

怕的,是这时雨久不消散,可春雨本就连绵,于是,便带着倦意在思索,梦的方向。这是,最愿做的,便是揉着惺忪的睡眼,端着摩挲的水滑的木樽,踱到檐下,扶着木J,听着雨打屋瓦滚落檐角汇成断溪,继而帘般滑下落入寂土的短曲。痛惜着那刚冒新芽的花种,被雨,无情的翻出,心中挂念的,还是希望雨不要将那山路侵腐。忽的,一阵风过,一道刺目的红闯入惆怅的眼帘,仰头,寻觅,才发觉,不过是风下的那条失了红的绸,在雨下,显得格外暖,只不过,它失了气,也失了另一半。端着木樽,进了书阁,醒来,不过是第二日的事了。

夏,风吹了竹林,蓦的,便停了。闷得难受,便出了门,站在过道,随眼望去,目光飘到了那条绸上,它也无声了,散了,失了,对梦的怀念。

阴重到可触到灰的天,终于,落了一道惊雷。天,哭了,像个丧梦的孩子般哭了,磅礴而陨的泪水,久不息。檐前终于流成了细密的水帘,不忍向外望去,雨雾下,是飞动的泥水和成散木样的花丛。倒是远山,在这夏雨中朦胧成了诗意。看不见那条红绸了,自己也无睡意,便只有阅书了。

终了,是细微的啜泣,翠新的竹叶挺立于枝。出了过道,披着微雨,到圃里,扶持那几株雨劫下的残枝。猛然抬头,望见,那段红绸,又落了几丝鲜红,更淡了,也更白了;红,顺着雨,柔进了泥水。心中莫然的多了几丝慌。

秋,雨愁,不是伤,更有醉意。冷湿的风吹着,疲乏,累了,屋里冷潮,不得已,走出屋,大朵大朵的灿烂映入眼帘。雨将下了,怜惜着,是不忍着灿烂消逝。竹林,有些黄了,终也不愿落叶。雨还是落了,伴着,是愁的凝重,淅淅沥沥,繁繁冗杂,那是心事。寒风吹斜了愁雨,却吹不起那落了雨的红绸。远山,只有松还傲着绿,枫已经红落了,桐也在寒雨中瑟瑟而落,无声,无语,那几抹绿,却映得一种孤傲,像我向往的那样。天阴沉着,雨落着,风不住地吹着,心不停地碎着,那是种冷,不像寒冬也不像慢凉,是一种湿的、潮的,说不出的冷。最后恋了一眼菊,大朵的、各色的艳丽的秋菊,争着、抢着闯入,我不舍它们,雨下,它们傲着、挺着,我想,我懂了。

冬,雨化雪而飘,夜过,晨来得似乎H早,皑皑白壁,白了屋顶,白了空地,白了落花,白了翠松,也白了那段红绸。我的心却也冬眠了,我没有乡,有的只是这木屋。直插天的炊烟,深山,就只有我了否?一切厚实了,日照着,好亮,好刺眼,刺进了心坎儿。我知道,我不该奢求,掠过了,是压了雪的红绸。日照着,雪半融了,水融进了红绸,凝成了冰,我注视着,久久的,不愿离去,像冰冻的红绸......

风吹过山,雨轮回,花再开,松不凋,绸愈淡,心愈孤,我听到是轮回的叹息,有一刻,我知道,我赢了。

篇6:我喜欢作文1200字

有人喜欢百花盛开的春天,有人喜欢烈日炎炎的夏天,还有人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可我却喜欢白雪飘飘的冬天。

冬天,天上飘起了鹅毛大雪,孩子们好开心呐!个个眉开眼笑,快速的穿上又大又厚的棉袄,如离弦的箭一般冲出了家,来到外面,顿时,整个地方充满了欢声笑语,孩子们先用雪堆成一个胖乎乎的雪人,雪人头顶大帽子,嘴巴、眼睛、鼻子都是用石头做的,手是一根大小相同一样长的树枝,做得惟妙惟肖,后面刚好可以躲一个人。再做冰墙,一堆一堆的雪放在上面,有时还不用手,直接拿把大铲子,一块一块地放上去,冰墙就做好了,再把地上放满雪球,一场打雪仗战争就预备好了,“啊!”一个孩子叫了一声,原来是对方趁他们不注意,悄悄地丢了一个雪球。“战争”开始,随着孩子们的一阵叫喊声,“战争”都进入激烈状态……

在公园中散步,你会惊奇的发现树上面吊着一些东西,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大条一大条的冰条,正想碰那冰条时,“咔擦”一声,断掉了,再到另一边去扳断一个冰条下来,好冷啊!一阵冷气从我手中散发出来,我使劲把手捏成拳头,那个冰条一瞬间变成了一滩水,懒洋洋的趴在了我手上,再看那些小车,车前也是一样,留下了许多鼻涕,这一条那一条,真多啊!

这就是冬天,一个既热闹又宁静的冬天,我爱她。春天;我爱电闪雷鸣、蝉鸣蛙声的夏天;也爱落叶缤纷、黄菊吐艳的秋天;但我更爱那银装素裹、万里雪飘的冬天。

冬天的到来让世界变的寂静。动物们无精打采,在自己的巢里开始了美好的梦,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静,只有北风呼呼的声音。

冬天的到来把世界变成了粉妆玉砌童话般的世界。每当下过雪之后,万物都被白雪覆盖,大地就像穿上了一件洁白的棉袄。一眼望去,耀眼的冰雪世界无边无际,漂亮极了!

冬天的到来让世界充满了欢声笑语。小孩们在雪地上打雪仗、堆雪人,大人们在自家门口扫雪。有的人坐在雪地上有说有笑地欣赏美丽的雪景,不禁赞叹道:“好一片瑞雪兆丰年的景色啊!”

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冬季,因为它有自己独特、含蓄的美。你要问我最喜欢什么季节,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春天!”

春天,是一个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季节。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身心感到十分舒畅。这时,小河不再是冰块,而是叮叮咚咚的河水了;花儿也不再是花苞,而是个个都露出笑脸了;人们的心情也明朗起来了,每个人显得都很开心。“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朱自清的散文《春》也这样说:“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文人墨客都这么描写春天,春天是多么美好呀!

我还喜欢秋天,因为秋天的景色也很美,我最喜欢看落叶――一片片树叶好像被秋风吹黄了似的,像跳舞一样落下来。

我原来觉得夏天很热,冬天很冷,所以也不太喜欢它们,但现在我改变了看法,因为夏天可以吃雪糕,冬天可以打雪仗。

一年四季各有各的优势和美丽,你叫我喜欢哪个季节呢。

篇7:我喜欢作文1200字

我一个星期上课五天,每天都上课到两点二十五分,再补习到六点三十分,完全没有时间再进行课余活动。只有在星期六和日才能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进行课余活动。

我在课余时有很多活动,如:游泳,打羽球,画画和玩电脑游戏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课余活动是打羽球。

我喜欢打羽球的原因是因为我在一年级时,我爸爸便开始教我打羽球,让我对羽球开始产生兴趣。于是我在四年级时就成为小学的羽球校队。在小学校队里有正式的教练教我打羽球,让我的球技更上一层楼。除此之外,我发现打羽球不但可以发泄身上所有不愉快的心情,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减肥又能使身体健康,真是一举两得啊!

现在我已高中一了在中学的初中期间,我没有成为校队因为我发现羽球校队一星期要练至少三天,我的补习都在下午,和校队练球的时间相撞,会让我的成绩下跌的。所以我选择羽球学会1,在羽球学会1的三年里,我不曾想退出,因为在羽球学会里我每场比赛都胜利,可说是常胜将军,这增加了我对打羽球的兴趣,让羽球成为我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

在星期六时,我会和两个朋友一同去练球,且在星期日时,我会和大约10位朋友到“Ampang Botanic Club House”打羽球。在和朋友打羽球的同时,我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和发现真心朋友的可贵。

总而言之,课余活动归课余活动,正课当然也很重要,一定要均衡的分配时间,才能两全其美。

语。

没过多久机会来了。全校组织一批四年级同学去101考试,其中有我。来到101中学,一进校门,我就被巨大的校园所吸引。我抬头仰望天空,蓝天上一群鸽子从头顶飞过,多美的校园啊!我到了考场,试卷一发,我不慌不忙地做完每道题,答题的轻松让我信心满满。回报就是:通知考上了!我前进了一小步。

自从进入101培训部,我更努力了。此时我报了王宁老师提高班,由于底子不好,第一节课我犹如听天书一般,几度产生退却的念头。开始虽然进步不大,但最重要的是对数学的兴趣日益浓厚。记得一次课上王老师问同学们学习收获,有的同学说解决了行程问题,有的解决了数论问题,而我是培养出了数学的兴趣。有了兴趣,就有了动力。从这时起,我跟王老师学会了记笔记和归纳总结。我听电视里说:成功的例子差不多,失败的例子各不同。总结失败比总结成功更能促人进步。她教我们总结并认清错误,把错误及错因记在本上,如此让我受益极大。数学提高很快,并转入精英班学习,而且考入了盼望已久的仁华学校,还获得了数学全国“希望杯”三等奖。

在紧张的期盼中,小升初拉开了序幕。

101中学是我的首选。我充满自信地带着各种证书(数学全国三等奖,科技英语市级奖,公共英语二级,计算机和舞蹈区级奖)来到101中学参加小升初面试时,我礼貌地与老师打招呼,大方地在老师面前接受测试:数学,清晰地说出的计算过程和答案;英语,流利地描述101印象;舞蹈,优美地展示蒙古舞、孔雀舞、拉美舞的英姿。当老师示意我可以结束时,我又提出想全面介绍一下自己,几位老师交换一下眼神同意了。我立即充分介绍了自己的特长和优势。老师微微点头。当天就接到了101实验班录取通知。六年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

杜甫的诗句说:“挽弓当挽强,射箭当射长”。意思是要做强者,就要选最严格的方式锻炼自己。学习数学也要找最好的最能严格的老师,才能进步最快。感谢王宁老师,感谢。

篇8:我喜欢作文1200字

在前不久,我加入了学校刚刚组建的合唱团,钢琴对于我来说是加入合唱团后的第二次接触。所以我对它的了解并不深。

第一次接触钢琴的时候,那是初中的一节声乐课中,那时候我的学校不是很好,没有像别的学校那样有着自己的琴房,那台钢琴只是一台插电的电子琴,那台琴很大,而老师还要自己把它抬到教师,那时候是我第一次接近钢琴,可是我并没有动到它,当老师在教乐谱教我们怎样弹的时候,我们一点都不在乎,把他当做是隐形人,对他视而不见。

这时候,“叮”一声,这是什么声音,我好奇地左看右看,又“叮”一声。我才发现原来是老师在按钢琴的声音,那个声音好清脆、好动听。当老师把它弹完的时候,我都忍不住鼓掌,没想到用钢琴弹出来的曲子是那么的那好听。我好羡慕、好崇拜,老师怎么会那么厉害啊!我在想,如果我也能弹完一首完整的曲子,那该过好呢?

铃、铃、铃,下课铃声响了,我从幻想中醒来,“谢谢老师,老师再见”,老师把钢琴抱走了,我看着老是的背影,又看看那台钢琴,我心中有了一个念头,我想进一步地接近钢琴,于是我跑过去,老师,老师,需要我帮忙吗?我帮你抬钢琴吧!不用了,谢谢。”老师又继续走了,我还站在哪里发愣,呜呜,我的钢琴,老师走没有多远,他停下脚步,转回头,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边走边想,老师叫我去他办公室干嘛呢?

走进办公室,老师问我,你想不想学钢琴,我马上用力的点头,嗯!嗯!我想学,我真的很想学。老师给了我一首曲子,并教我怎样弹,我用手指轻轻一按,“响了,响了”,我高兴地开怀大笑,真的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接触钢琴。回想着老师刚刚教我的。呼气、吸气,我抬起了我的双手,开始弹了,弹了好多次都弹不出感觉来,老师说:“别急,慢慢来。我再呼气、吸气,似乎变得紧张起来,手都有点僵硬了,因为我怕再次失败。但我还是按下了它,我用心慢慢地去体会、去回想,好让自己能够进入这首曲子里面。拿破仑曾经说过:“人生的光荣,不在永远不失败,而在于能够屡败屡起。”是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有对它的那份热爱,就一定可以成功!就算你失败了,只要爬起来,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终于弹完了,耶!我终于能够把一首曲子弹完了,哈哈!谢谢老师。老师拍拍我的肩,继续努力啊!从那以后,每到声乐课的时候,我都会很认真地听,有些人还问我是不是生病了,居然会听课,我不在乎,只是回以微笑。

转眼,初中毕业了,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在见到钢琴,直到我加入现在这个合唱团后,我又再次见到了我心爱的钢琴,因为我们要去比赛,所以几乎每天都要排练,自然而然,我见到它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这样子连续了一个多月,可惜的是,我虽然见到了它,但是我并没有碰到它。

有一天,我早早就来到了我们排练的地方,因为来得太早,所以没人,我看着那台钢琴,慢慢挪动脚步,然后打开琴盖,“叮”我轻轻一按,好熟悉的感觉,我脸上浮出了微笑,我坐到钢琴前面,回想初中我弹过的那首曲子,我开始弹了,我没想到竟然还能把它弹完,因为隔了这么久。

所以,从那以后我就每天都去得早早的,我每天都有在练,每天都在和钢琴交流。因为琴声能使人忘掉烦恼,让人的心静下来;它能使你忘记痛苦,让你整个人都陶醉在其中;它能使你忘记一切,让你处于旋律带来的享受之中。正是这些理由,“让我喜欢上了钢琴,喜欢上了那黑白琴键。”

篇9:我喜欢作文1200字

总喜欢、一个人细细品味、品味这世界的真、善、美!喜欢看那一张张笑脸,纯真而动人。

世界,唯美的最数自然。

我喜欢自然。

是的。我喜欢它,很自然地、喜欢它。不需要任何理由、因为我有足够的理由喜欢它,它也有足的理由和魅力让我喜欢它。因为它随处可在、随时都在,因为它一直都像个守护天使一样陪伴着我、每时每刻,因为它从不把我落下、一如既往地亲近着我、我也一如既往地亲近着它、不离不弃,因为它一直给我可爱可亲的感觉,因为它的醇厚与朴实,所以,我喜欢它,一成不变地喜欢着、没有特别的理由

我喜欢海。

无论是海的风平浪静还是波涛汹涌,我都喜欢,那都是生命的跃动。想像一下,晚霞初落时分,只身一人来到海边,天空上的云儿染上了一片黄晕,在西头,西落的夕阳与海平面相接连成一条地平线,平静的海面上斜映着夕阳西落的那片羞赫的黄晕,那该是多美的一幅画面!我喜欢看那雪白的浪花随着海风跳舞,它汹涌澎湃,似乎在肆意吞噬着什么,连同你的烦恼一并吞没,一切在那瞬间都变得明亮

我喜欢漫步,但不是独自一人,最好有个朋友陪同,彼此间不需要太多言语,静静地就好!让那些琐事都随步伐而去,让这尘埃随自然而去,涤荡心扉

我喜欢观察所处的地方,特别喜欢一个人独自观察身边的事儿。

初中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靠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在早上、中午、傍晚时分,还有下晚自修后,我时常站在那儿,俯身看着楼下的同学们,来来往往,看着他们打闹,嘻戏,追逐,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自己也会觉得快乐,看到忧郁的神情会忍不住皱眉思索,看着他们的喜怒哀乐,看着他们之间发生的那些趣事,看着楼前的花草树木,品味其中的趣味每次路过的同学总会问我,你在干什么?我说,看风景。然后,他们总会一笑而过久了,他们总会这样说,又在看风景啊?我也总笑着点头。

我喜欢阅读,特别是杂志。

小时候见到杂志样的书就忍不住要看一看。初中看的书就比较多,刚开始有好长一段时间总喜欢去图书馆借有关未解之迷这类的书,看得津津有味,乐不思蜀,上课也看,偷偷地看,下课了也在宿舍里抱着它,没看完都不罢休。那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迷化了。高一的时候喜欢上了杂志,这个暑假还特意买了好几本回家慢慢看。当然还有一些小说,也准备向韩寒进攻!初中地时候还抱着明晓溪的那本厚厚的作品,用个两三天就看完,那时候可真是速度!

我喜欢篮球。

打篮球,看球赛。这要缘于小学同学给我的那些美好的回忆!小学的时候,我们全班人常在一起打球,男女分组,只有男生守规则,女生不用,因为我们女生不太懂。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男生的遭遇还真不好,呵呵被我们女生抢球,围堵,他们看着无奈不爽的是,每次我们女生投进的球少之又少。这段记忆,想起来仿佛就还在昨天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一个人。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旅行,一个人思考。一个人,我可以做许多的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闲暇时,一个人做自己喜欢吃的饭菜。无聊了,我可以捧着自己喜欢的书本沉迷其中。若遇着阳光明媚,一个人背着背包踏青去,感受阳光的温暖,感受风的滋润

许多许多的,我喜欢的都很好!

你呢?

篇10:我喜欢作文1200字

我喜欢我家的那只牧羊犬,她的名字叫旺财。

它长着一身乌黑亮丽的黑毛,密而亮,在太阳光的照射下还会闪闪发光!它有一对直直的三角形耳朵,一有风吹草动,耳朵就会马上警觉起来,眼睛也会炯炯有神!如果在安静的时候,它就会半睁半闭,好像在打瞌睡!看到我们主人回家,那铿锵有力的尾巴甩得“啪啪“直响,还要一蹦三尺高!就像我小时候看见妈妈回来那劲儿一样!我的家乡在越溪镇。随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我们镇上的新苏州人日益增多,治安当然也日益严峻起来了。所以,我家多了一位“黑衣警察”!

嘿嘿!它可神奇啦!虽然不会说话,但它很灵敏;虽然吃的都是剩饭剩菜,但身体很强壮,从来不打针吃药;还白天黑夜为我们巡逻!不管烈日炎炎,还是寒冬腊月,它一直为我们看守家门!不放过每一张陌生的面孔,只要有陌生人出现,不管白天黑夜,它就会“汪汪汪”地吼!但它也很听话,叫它坐下别动,它就乖乖地坐下,叫它别吼,它就打住不吼!非常听话,真讨人喜欢!

每次,我奶奶去干活,它就像孩子一样跟着奶奶后面陪她一起走。奶奶一直说,这“旺财机灵得很,看到车子会避让,看到村上的野狗,不是扑上去撕咬,而是友好地给其他的狗让路。真是个“精灵鬼”!就这样,“旺财”在我家生活了八年!我们和它的感情也与日俱增。

可是一天,我家的“旺财”不见了。我奶奶到处去找了,没有。我放学回来,也去找,也没有。爷爷下班回来,全村人民去找,也没找到。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没有找到我们每个人的心情都很失落!想着想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流了下来!它迷路了吗?还是被人打死了?或是被人毒死了?肯定是凶多吉少!我在心理默默地祈祷老天保佑“旺财”,让它平安回来吧!

一天、两天、三天……“旺财”还没回来。本来我放学回家,第一个迎接我的就是它,它会蹦到我身上,还要用舌头舔我的手,而我也会给它奖励,给它吃火腿肠。可是,现在回家感觉冷冷清清的。心里总好像少了点什么!奶奶说,看来是回不来了,唉……!转过头的一刹那,我看见奶奶眼中也有泪花在闪动!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我们慢慢地适应了“旺财”不在的日子。看得出来,爷爷奶奶嘴上不说,心里都很纠结!就在我们都不抱什么希望的时候。那个星期三,我放学回家。我看到了,看到了一条黑影从我家窜出来,是“旺财”!真的是“旺财”!它又是甩尾巴又是摇头晃脑,扑到我身上,嘴里还会“恩恩恩”地撒娇!我也紧紧抱住了它,我又惊又喜,眼泪夺眶而出。我朝思暮想、魂牵梦绕的“旺财“终于回来了!奇迹!奇迹啊!天大的喜讯!

我马上去买了一包火腿肠,迫不及待地喂它吃!一个星期不见,“旺财”瘦多了!身上的黑毛没那么顺了。奶奶说:“今天旺财回来,身上都湿漉漉的,不知去了哪里,不过,能活着回来就好!”看着“旺财“大口大口地吃,我想这些天它肯定遭罪了,不知怎么过来的,落魄到极点!不过,他还是活着回来,还是很幸运!爷爷回来之后,给它吃了大块大块的红烧肉,我们都摸摸它,抱抱它!晚上,我们给旺财洗了一个澡。我们的“警卫员”终于回来了!我们的“旺财”终于回来了!

从此以后,我家又恢复了往日的气氛,又听见那清脆而响亮的“汪汪汪”!放学回家又有那熟悉身影出现在眼前,奶奶出去干活又不寂寞了,因为有个“同伴”陪着她!“旺财”希望你好好活着,我们离不开你,我们不能没有你,你是我的开心果,是我家的锦衣卫。我们也要好好保护你,不让你再受苦!也希望大家一起来保护我们身边的小动物!因为,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也在为我们人类服务!也在默默地奉献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所以,从我做起,让我们一起善待小动物,关爱小动物们吧!

篇11:我喜欢作文1200字

我喜欢作文1200字

上古的洪钟敲响,万物的诞辰时刻。创世者给予了每一种事物独特的美与淋漓隽永的艺术感,苍穹的圣明一一勾画出些许令人深思的意义,越出外表那本质的理性,耐人寻味与思索。我深深喜欢着那些意味深长而表面又涩黯普通的事物啊……

我喜爱落叶。每当秋来时,一片片黄叶,和着清瘦的日光,缓缓地飘落下来,他们枯槁的双手,早已抓不住母亲的枝条了,只能无奈地打着旋儿坠于地上。母树也微微地颤着,哭得凄怆。瑟秋残忍地毁坏了最后一丝生机,还不知足,又扯坏了落叶。落叶痛苦地惨叫着,心里,却一味惦念着母亲——那可敬的母亲啊,我们这些不孝子孙能为其做些什么,为其效些忠心……他们毅然叶落归根,为母亲增添些许肥料,嘴角浮起坦然的笑。那么开心,有又那么伤感……

我喜爱迎春。春姑娘还没有到来,迎春就殷勤地张结着了,开出几朵淡黄,在寒冬腊月里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她顶着寒风,冒着“飞絮”,勉强睁大眼睛,睫毛上就又结出了霜。刚努力挺起腰,一阵风吹过后又被掀翻了,只能别扭地曲着腰蜷成一团。突然,风停止了怒吼,雪也停了。迎春直起了腰板——果然,妩媚的春来了。她的同伴一个个正揉着惺忪的双眼站了起来。霎时,三月的春醒了。桃花绚丽的舞姿,杏花含羞的骨朵,牡丹热烈的绽放……迎春一看,百花齐放,自己俨然成了“透明花”,于是,她快步躲入丛中,柔情淡雅地望着春淡淡的笑……、

我喜欢着大树。我喜欢傲然屹立的松柏,喜欢婀娜柔美的柳树。我总是不能自抑地去喜爱那些古老的不知名的大树。摸着那粗糙的'树皮,总会莫名地涌起创始者的沧桑与庄严,总会浮出那具有威慑力的声音,教诲着人类的愚昧和无知,怂恿着我们的心灵吐出荒谬与虚假,并注入新的好的自然的气息,帮助我们去更好的面对生活。它们,是自然,是灵魂最忠实的庇护所与归宿,自然,所培养出的,是芳馨与净土的味道,是滚滚春雷交织着三月春雨,在自然的拥抱中碰撞,飞溅,是最好的重拾人性,洗涤人心的地方。来吧,亲近自然吧,那一刻,你的心,一定没有杂念,被最纯正的气息塞满了。

我还喜欢着海市。海——市?!很多人都会厌恶地摇摇头。没错,海市是虚假的,蛊惑人心的地方。曾经,有无数患难的人,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揣着一颗虔诚的心,喝尽了最后一滴水,淌尽了最后一滴汗,终于倒在了沙子上,离开了人世。临死前,还捧着一丝可笑的愿望,做着一个虚假的梦,渴望去那个不可即的地方。很多人都憎恶这那海市。可海市是无辜的,是清白的,只有人的无知加速了自己的死亡。天边那海市,露着虚假的微笑,拉拢着人们向死神的镰刀靠近。在死亡面前,人们愚昧的大胆与求生的本能麻痹了思想,掩住了双眼,使其丧命。在死亡与重生之间,我们要冷静下来,认真思考并推敲,不要被“糖衣炸弹”所击倒,要揭开事物的真面目,不要只看外表,要追求本质与真实。

我喜欢生活中一切能带给我启发的事物,而且深深地喜欢着那些事物带给我的启发!这些启发能减少我的幼稚与愚昧,增长我对社会的见解与认识,使我的生命之花开得更艳丽芬芳!

篇12:我喜欢-动物的作文1200字

我喜欢-关于动物的作文1200字_作文1200字

我喜欢狗,真心的喜欢。买一条狗是我一直心心念念的梦想,“买狗”这个词像一缕丝线一般贯穿着我的人生。你也许会想,喜欢狗除了快乐又能给你什么呢?可你错了,狗为我带来的不只是愉悦和欢乐,还有成长和动力,更有对于生命的理解和感悟。

“你考第一名就给你买。”“期末满分就给你买。”“什么时候你不再磨蹭就给你买。”于是,我努力去完成这些目标,奋笔疾书,起早贪黑。每次遇到奥数难题,就想着做出来可以养狗,不知不觉,就做出来了;每次看到手机锁屏上笑着的小金毛,所有烦恼就消失不见。后来我才意识到,这是“我喜欢”给我的力量和动力。

也就这样努力一个学期吧,一条小博美出现了在我的生命里。得到了心心念念的狗,我欢呼雀跃,它立即就成为了我生活的中心。可没过多久,小孩子的喜新厌旧开始发作,它就和那些旧玩具一样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反正家里有人照顾它,我也就不再管了,只是偶尔想起来时逗弄逗弄它罢了。一年过后,它就因为掉毛太多被大人送走,我没有作任何反抗。可不知为何,它的离开,给我心里留下了一个极大的空虚,怎么也补不齐了。这大概就是失去喜欢的东西的后果吧。有些东西,没拥有时期待热爱,拥有后就淡然,失去了,才学会了珍惜。

悲痛欲绝的同时,我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更成熟的认识。对狗从单纯的喜欢到爱,认识从玩具到家人,我长大了很多。狗也是一条生命,它们也应当爱。狗不只是玩具,它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家人,它应当像疼爱孩子一样被疼爱。

有了这些认识,我行动了起来。我后悔那样对待我的小博美,既然无法补偿,那就把爱传递下去。我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来狗粮,装在小塑料碗里到流浪狗出没的地方喂它们。每个晚上,我都会去固定地点投放狗粮、倒水。虽然没有看到狗的影子,可每次我去,小塑料碗都会被一碗扫净。渐渐地,我可以看见两三条狗在远方静候,在我走开几步就靠近吃狗粮。五个月如一日般飞逝。明显,流浪狗开始壮实起来,毛也顺滑了许多。因为出游,这场喂食行动终止了20多天。回来的第一天晚上,天上繁星点点,我拎着狗粮飞奔去“老地方”,担心着我的.狗狗们,脚下踏着的落叶发出急切的沙沙声。五六米开外,两只瘦得皮包骨头大狗看到我,瞬间跃起来奔向我,围着我迈着小碎步转圈跳跃,爪子搭在我膝盖上,晶莹的眼睛里有泪光若隐若现,发出呜咽的声音,好像在抱怨,又好像在欢呼。我这才发现,它们身后跟着三只小狗!啊,原来这段时间,又诞生了新的小生命!看见它们都还好好的,还在相信我会回来,一瞬间,热泪盈眶。我蹲下,小心翼翼地把狗粮分着倒入多个碗。看着它们一家幸福的享用大餐,我脸上荡漾着笑容,却有泪水流到唇边。离开后,我去买了幼犬粮,空空的钱包被沉沉的爱填满了。

我喜欢的狗,看似无用的狗,在这十三年中,给了我多少希望、动力、成长,数不胜数。它是我学习的动力,成长的助推器,理解爱和生命的途径。

喜欢狗,让我收获了为目标奋斗的满足感;喜欢狗,让我理解了什么是爱,让我感受给予的快乐,让我更加成熟;喜欢狗,我懂得了要尊重生命,对每一条生命负责,而不是“三天热度”,虐待和抛弃,更不是“玩玩而已”。

这就是“我喜欢”给我的成长和进步。

篇13:我喜欢的明星作文1200字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1200字

生为90后的我,陪伴着童年成长的童星一定少不了《家有儿女》里面的小雪,也就是红遍大江南北的杨紫。

其实《家有儿女》之前,杨紫就出演过广告和电视,而《家有儿女》海选的时候他们的要求是需要高一的学生,当时杨子只有11岁,跟小雪这个角色的年龄相差很大,导演也一直就没有考虑要杨紫来演小雪这个角色。可是杨子和他的妈妈根本不知道这个状况,他们在片场等了一个中午,可是一个中午也没有得到回应。但也正是因为这个等待让杨紫被导演看中了。当时已经过了中午了,杨紫的妈妈叫杨紫去片场买盒饭,盒饭12元,可是因为小贩很忙,只过成就,不知道是谁付的,他看见杨紫是个小孩子,所以就说杨紫只给了他二元,十元钱没有给。杨紫这下急了,当时就跟卖盒饭的小贩吵了起来。他们吵的越来越厉害,声音也越来越大把妈妈和路边的导演都惊动了。导演看到当时吵架的杨紫,就认定了要找杨紫马上去面试。当时杨紫和他的妈妈都以为是让她演配角。可是最后导演说让他来演小雪。杨紫的一家人都以为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认为只是运气好而已。可是后来他们才知道,正是因为当时杨紫和小贩争执,才让导演看到了杨紫身上和小雪一样的倔强与纯真,才让小雪有了这个饰演小雪的机会。而杨紫的表现也没有让导演失望,虽然当时她的年纪还很小,可是她特别努力,她早上通常五点就开始起床,晚上12点才休息。有时候一条没有过就得赶几个通宵工作。在片场导演从来都不把她当成小孩来看,而她自己十分分认真的投入角色。不过结果也对得起她的努力《家有儿女》大火。她拍了第一部和第二部反响都特别好。那时她就成了家喻户晓的小明星,可是杨紫已经上初三了,家人要她以学业为重,可是《家有儿女》剧组通知他们第三部就要开拍了,这时候杨紫进退两难。她想继续拍,可是它又不想辜负父母的希望,她为了两不误,上午学习,下午拍戏。

可能因为杨紫对小雪这个角色付出了太多,也演绎得很深刻,让我们经常跳不出杨紫是小雪的这个范围。这也对她以后的发展有了一点困扰。她考上北电以后在大学三年里,她接拍了很多戏,也是重要的角色。也因为一些电影获得过奖。但是因为童心的光环就像一把枷锁把她困扰在小雪这个角色里。所以大家对杨紫饰演的很多角色都不怎么带好感,她拼命努力,她知道自己的目标,她想做”戏骨\",所以她想要褪去自己童星的光环。终于在《欢乐颂》里,他用之身的研制,把邱莹莹这一角色塑造的很好,她的表演好完全没有偶像包袱,收放自如,把小蚯蚓这一人物形象刻画得活灵活现。她也因为这一角色刷新了观众对她的'看法。她不再是那个公认的乖乖女小雪,她也可以用更多的角色被记住。

童星小时候的成绩能被大家一直记住,那是他们演绎的成功,但是不能因此而否认他们对其他角色的诠释,就像杨紫除了可以演绎小雪之外,她的演技那么丰富,那么有层次,,她的戏路很宽,她可以尝试更多好的角色。而她饰演其他角色并不是她演得不好,只是我们把他禁锢在了一个固定的角色里,而不去接受她角色的变化,不管是《家有儿女》的小雪,是是《大秧歌》里的吴若云,还是《欢乐颂》里的邱莹莹,我们都不可否认杨紫的演技越来越成熟。

篇14:我喜欢做这件事作文1200字

我喜欢做这件事作文1200字

不行了,老了,什么也记不住了。唉,要是这次再考不;上,就换个地方看大门去。爸,那也不错,反正明年我就上宁班了刚进家门的我听到了爸爸跟姐姐的对话就问:爸,您要考什么呀?机关也要精简了,我文凭不够,要进党校学习。要是再考不上大专,就不能再干了。

这可是件大事,我上小学的时候爸就考过,但因为血压高,不能学得太紧张。没考上。现在爸爸真的老了,哎,太难为他了。

吃完饭就到屋里去了,我说要先休息一下再复习,就要了爸爸的'语文书。翻开目录,原来好多内容我都学过,正好可以复习一下。有语法、有吴晗的《谈骨气》、欧阳修的《醉翁亭记》爸!我把书放到爸爸手里,您不是怕考不上吗?从今晚开;始,我进行义务辅导,只要您按我的要求做,一定能及格。别胡闹了,去复习吧。您真是的,我看过了,这上面许多课文我都学过。给您辅导,对我也是一种积极的复习,您就当是帮我复习成不成?那好吧。爸爸同意了。这真使人高兴,我一定尽力,希望爸爸能考上。

当天晚上,我就开始了辅导。我发现爸爸的语法差极了,根本是什么都不懂。我翻出老师发的语法讲义,从单纯词、合成词讲起,讲短语、讲句子主干、讲复句。讲短语的时候,我说一个短语,让爸爸说分类,一个一个又一个。爸爸说:练那么多没用,一共只有三五分,又不见得考你说的,练几个就行了。老师说,语法的题就要多练,当初我还不是一个也不会,你看看,这么多练习题,不是游过‘题海’,我语法能过关吗?您还差得远呢!‘在学校’,是什么短语?

爸爸的古文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我就一句一句地解释给爸爸听,帮他归纳通假字、文言虚词的用法等。我觉得爸爸进步多了,爸爸也觉得明白了。

爸,您什么时候考试?吃晚饭时我问。还有一个星期,下周六考。那您可得抓紧呀,别的复习得怎么样了?差不多了,今天发了一批复习卷子,你看。爸,这数学太简单了,您数学不也不好吗?今晚上先讲数学。你看,K大于零,图像在一、三象限,若K小于零,就在、四象限,这是结论,要记住。还有,像这种题,主要是求根的判别式,当△<0时,无实根,当△=0时,有两个相等的实根。△=b一4aC,其实就是算数,您明白了吗?嗯,那这道题

爸,明天一定要细心,看清题,别太紧张了,您不是都复习好了吗?这是模板,还有2B的铅笔,我都给您削好了,明天别忘了带上。

知道了,你这个辅导老师也该去复习了,快去看书吧。爸,那您早点睡,别看得太晚了。爸,今中午吃什么?吃肉,我吃点肉。您今天怎么这:么高兴?我考上了,420分就录取,我450分呢!真的,太棒了。你看,这是成绩单,都是90多分,只有数学39分,不:过数学是参考分。爸,您真棒,我都没考过门门在90分以上。那不得感谢你这位辅导老师呀!不客气。我开玩笑;地说了一句。以后,还需要你多多辅导,拿下大专的文凭愿意:继续帮忙吗?当然,我喜欢做这件事!

篇15:我喜欢这堂课作文1200字

我喜欢这堂课作文1200字

在我的小学生涯中,有一堂课令我终生难忘。

那是夏天中一个炎热的中午。烈日当空,万物萎靡。烈日下的人们更是苦不堪言。有的同学拿出了扇子扇了起来,有的同学拿出小电风扇,有的同学拿出垫板,还有的同学无奈地拿出纸壳来……

恰在此时,德高望重的`王老师杀出一条“血路”冲到了教室里,迅速夺过那个同学的纸壳!只听那个同学大叫:“NO---!――”话音未落,只听王老师有条不紊地说:“既然-――我今天――看见了,我就顺便说一下吧,明天所有人都带纸壳来,我有用。”话音刚落,只见她诡密地一笑,扬长而去了。

我把这一切看在眼里,想起王老师平时幽默的样子,我就大声模仿着说:“各位爱卿,朕今天就派小李子拟一道圣旨,明日辰时请爱卿们带自家的传家宝――纸壳,朕自有妙用!”我的话音刚落,顿时,教室内笑声不断。

第二天,王老师迈着四方步慢悠悠地踱进了教室中。教室里立时鸦雀无声。只听她大声地喊道:“奉天承运,娘娘诏曰:‘请爱卿们拿出传家宝――纸壳!’”同学们不得不把纸壳拿了出来。她又接着说:“请爱卿们用纸壳叠一个可以承受重物的东西,比如方桌之类的东西。看谁制作的东西承受重物多就有赏!钦此!”同学们一听,立刻欢呼雀跃起来!有的同学摩拳擦掌,有的同学竟摩肩接踵地排起了队来。此时,王老师又说:“各位爱卿,都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谁叠好了再上来比试吧。”同学们只好各就各位忙了起来。

时间不长,有的同学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杰作。第一个冲了上去的是钟鸣。只见他把叠好的球状的纸壳放在了地上。王老师就把一本本作业本摞了上去:一本、两本、三本……二十本……56!此时,纸壳不堪重负塌了。李海冲了上来就也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输了,还不到30本。渐渐的,自告奋勇的同学越来越多,接二连三地上,也接二连三地塌倒了。但最好的成绩已是令人汗颜了:张明制作的作品居然承受了80本作业本。这几乎是个奇迹了。我们几乎认为他就是冠军了。

就在此时,我班最笨的黎明站了起来,只见高高举着他用纸壳叠的三角形状的作品,大声地说:“让我来试试吧!”我们一见是他,顿时嘘声一片。我心想:平时连个数都算不明白,怎么可能制作出完美的作品呢?嗨,真是不自量力呀!就在我胡思乱想时,他已经开始比赛了。有的同学有气无力地数着:1、2、3……18……36,……,渐渐的,数数的同学的声音越来越大了,56……78……90,“超过90了!太不可思议了!”数数的同学大声地喊了起来!结果,不可思议的是,黎明的作品居然承受了200本作业本的重量!他居然是冠军了!所有的人几乎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哎,别看这位同学其貌不扬竟有如此的能力,我真得好好向他学习呢!

这堂课让我学会来了做人的道理,我喜欢这堂课!

五年级:王阳

篇16:自然给我的启示1200字作文

自然给我的启示1200字作文

一片红叶飘落在我的头上,是自然女神在向我送来金秋卡片吗?我不禁心潮荡漾……

第二天,恰好是周末,又是难得的好晴天。天微亮,我习惯性地早早起来锻炼身体,踏着晨雾走向儿时与伙伴们捉迷藏嬉戏的那片小树林。走到林边,惊奇地发现这片熟悉的树林在短短的三年里,已少了份生机,原来在这林间嬉戏游乐,低徊盘旋,衔泥啄土,唱着婉转悦耳的歌的鸟儿们也都不见了。地上多了漂浮、翻滚的白色塑料袋。

“哎!”一声沉重而无奈的叹息传来,循声望去,隐隐约约能判别是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在哀叹。是什么让老人家发出如此痛心的叹息呢?我大着胆子问道:“老人家,您能把您的伤心事跟我说说吗?”久久我都没有听到回答,突然我脑海里传来了仿佛是大地深处的天籁之声:“孩子,我是自然女神,人类是我最心爱的孩子,可人类向自然家园索取的太多,我已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了,孩子们肆无忌惮地挥霍着一切,让我心痛。最让我痛心的是,孩子们向我乱砍乱伐,乱开采矿藏,乱排放废弃物,我的老本差不多已被耗尽了,我的全身都是伤病,孩子如果再不关心老母亲,我恐怕会因痛而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啊!……

大地深处的天籁之声慢慢消失了,但我内心的震撼却是无以复加的。

是啊!自然?自然!好熟悉,好熟悉的一词啊!我努力地思索着,寻找那来自自然的纯朴,让思绪穿梭在自然里,感受着自然的气息,是她用她那慈祥的手,抚摸我受伤的心灵;是她,用她那……思及至此,心里总有一股暖流流入四肢百骸,可现在,我不禁伤感,我们这群做儿女的,让自然妈妈受尽了苦难。翻开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人类这群孩子不断升级地向自然母亲索取的历史。人类在创造文明,同时也在毁灭文明,毁灭我们自然的妈妈啊!适合人类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少,自然现象向我们亮出了环保的红灯,看到往日的天空不再澄清,清澈流淌的河流变得污浊且慢慢干涸,稀有动物一只只在我们面前倒下,绿色一天天消失,,冰山融化恶劣天气频频,我不禁为我们人类的前景担忧起来,难道真要应了那句广告词:“想要富,就砍树”吗?可人富了,树没了,山洪到了,一切全完了啊!

我站在林闯深处,深吸了一口气,我要做一个自然女神的信使,把自然女神的哀痛告知给年轻的一代。

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做低碳生活的先锋,不吸烟,不喝酒,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不用一次性碗筷、多走路、尽量少乘车……我想只要我们人人都出一点力,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给自然母亲多一点呵护,少一点索取,少一点污染。那么,自然女神的伤一定会慢慢好起来的,自然女神恢复生气的那一天将不再是梦!

篇17:我喜欢幻想为题目的作文1200字

我喜欢幻想为题目的作文1200字

有人说,幻想犹如一张白纸,纯洁无暇;也有人说,幻想就像一潭湖水,清澈见底;而我说,幻想仿佛是一幅未着色的图画,需每个人尽心绘画。

每一个人都幻想过,而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我喜欢幻想,即使那是空虚的,我也很喜欢;即使那一点都不真实,我也不会后悔。幻想的原因也许是因为现实的世界残酷,不能满足人的需求,而选择了逃避。或许是在现实的世界得不到的,可以通过幻想得到,体会到那一种自己在现实世界中无法释怀的独特感受。

你幻想了什么呀!你会想成为住在那华丽城堡的公主或王子吗?虽然我不知道你幻想了什么,但是我还记得我还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时,我就开始幻想了。我幻想:我会从丑小鸭变成一个,受人宠爱高贵的白天鹅。

或许我的童年和丑小鸭是一样的吧。

小学时,我就是一只不起眼的丑小鸭,时常做一些稀里糊涂的“错事”。当时班上一个人都没有,我就找了一个舒服的'位子坐下,等了许久还没有一个同学进班级,我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喂,走开!”一个可怕男生的声音,把我从睡梦惊醒,我这才意识到我坐的是这个男生的座位,我急忙站起来,开口道:“对不起!我不知道这是你的座位。”说完我走到我的位子坐下,还不到一秒钟,刚刚的那位男生就已站在我的面前说:“这个班没你的位子,你出去。”一说完,就把父亲买给我的新书包扔出去,也同时我那不争气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了下来。我跑出去捡我的书包,也同时听到重重的关门声和一句“丑八怪”。正是“丑八怪”这三个字让我幻想起故事中的丑小鸭的困境,我也带着这种心情像疯了一样地寻求心灵的慰藉。到头来,换得的是父亲温柔的一句∶“ 生活中有些言语,你别往心里去,你记的《丑小鸭的故事》中的丑小鸭吗?……”父亲的提醒让我茅塞顿开,我就应当从“丑小鸭”变成一只出色的白天鹅。

你有幻想过吗?你有幻想过自己是在怎样的学校读书吗?那我告诉你:身为爱幻想的我,对于这一点,是当然不会错过的。

在六年级时,我曾幻想:等我小学毕业好,我上的中学一定会很好。学校的学生不会和小学那样———幼稚、爱玩、不懂事。那是一所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古老学校,有花草树木,有小鸟的歌声,有新鲜的空气。教室干干净净,连一点灰尘都没有。里面的学生们穿着整整齐齐的校服,学生们的素质也是良好的。学校还常常安排一些活动,让学生们娱乐。上课时,同学们早早就把当堂要上的书本放在课桌的一角了,坐得笔直,等待着那位辛勤的园丁来给他们传授知识。当老师步入班的第一步时,学生们就会很团结的站起来先跟老师问好,而老师会用那慈祥的笑脸回应他的学生们。学校有个蛮大的篮球场,但足以让学生们活动筋骨……。

但幻想终究是幻想,现在的我正步入青春期,也正见它让我们的生活有了更多的烦恼,更多的疑问,更多的挑战。但不管怎样、我的幻想从来没有断止过。

在这个世界里,每个人的幻想都是不一样的,也都是独一无二的,更是令人思绪万千,幻想犹如一把钥匙为你解开心中的谜团,让你成为这世界的主宰。而你只需用你手中的画笔,点染一篇属于自己的童话。在幻想的世界里,寻找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心灵港湾。

篇18:变形记-自然作文1200字

变形记-自然作文1200字

我不喜欢冬天,阵阵寒风刺骨,令人瑟瑟发抖,但直到我成为一个雪人,我才改变了这个想法。

一个早晨,我醒来发现自己站在雪地中,不能动弹,全身上下,都是白色的,几个孩子,围在我身旁,我想说话但却说不出来,他们取出来围巾给我裹上,瓜子点缀在我的脸上,拿来胡萝卜插在我的脸上,我想他们在干嘛。为什么要拿这些东西弄我脸上,我没有感觉到一丝的寒冷,他们用手把我的身子搓成一个圆圆的大球,把我的头拿下来,搓一撮又重新安上去拿来树枝往我身上使劲一插,这可真叫一个疼,这时,孩子的母亲们走来牵着他们的手,带着他们离开,看着他们若隐若现的身影,我好奇地用余光瞟了一眼我的下半身,雪白的大衣圆滚滚的身子,这时我才惊奇的发现我是一个雪人。

一开始,我还非常的惊奇,非常的激动,自己能成为一个雪人,看着孩子们无忧无虑,在这大街上享受着,不会觉得寒冷,不会觉得生活乏味,做一个无拘无束的雪人。

但慢慢地,我站在寒风中,身子虽然不冷,但是心灵却非常的冷落,雪中若隐若现,孩子们都走了,街上空无一人,想回家,但不能动,只能呆呆地朝家的方向望去,在心中呼唤着。

这时,一个人影在雪中缓缓行走,走近些是个小女孩,手中紧紧握着一美元,穿着补了又补的衬衣,那稚幼的脸庞被冻得通红,她走进一个商店,我隐约地听见一段对话,“你想要些什么呢?″我的妈妈出了车祸,护士罗莉娜说,只有上帝才能够拯救他,所以我想购买上帝”“你能帮……”还没说完又一阵声音传来,“哦天呐!上帝呀!请饶恕这无理的孩子!他还小!孩子记住在上帝用雷劈死你之前回家看看妈妈吧!”随后小女孩便被赶了出来,他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无奈,手中还是仅仅攒着那一美元,她看了看我,用手轻轻的捧起地上的一堆雪,给我做了顶帽子,便蹦蹦跳跳地过了马路,来到另一家商店。

小女孩进了商店,将一美元放在桌上,与柜台前苍老的爷爷对话,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是我猜想应该就是关于小女孩要购买上帝这个事吧,我认为小女孩这次的结果会和上次一样,但是我错了。我没有仔细的去看,但小女孩出来时我观察到她手上的那一美元不见了,她迎着笑容跳了出来,这时天上的雪停了,阳光透了出来,迎着她的笑容,显得格外灿烂。

几个礼拜后,那个小女孩又来了,她牵着母亲的手,一蹦一跳,嘴里哼着小曲,母亲的笑容格外的灿烂,如同那日的阳光般。她嘴里不停的念道着说要不是那位好心的商店老爷爷我呀,可能一辈子都下不了床了,后来我才从路人口中得知。原来那位老爷爷是一个大企业的董事长,得了抑郁症,面部瘫痪,医生说他活不了几个礼拜了,自己便开了间商店。度过余生,直到碰到了小女孩小女孩的稚气感染了老爷爷,那位老人便决定去帮她,捐款给医院耗费大价钱,拯救了小女孩的`母亲。这是那天老人在医院检查。医生说,他的抑郁症不知怎地好了,老人非常的激动,于是便住在了乡下。小女孩的母亲为了回报,便四处寻找老人,终于在郊外的屋中找到了老人,正准备将自己一生的积蓄给老人却被老人给拦下了,老人说感谢的不应该是我,而是你们家的孩子,我以为我的生命所剩无几,但是他可爱的孩子他的那一笑,我难以忘怀如同天使吧,她的稚气,感染了,我给了我继续活下去的动力,今天在这里应该是我感谢她……

那日正是初春阳光笼罩着大地,雪慢慢融化,我也化成一滩水静静的流淌着,一次又一次的品味着整个冬日。

篇19:自然的作文1200字

关于自然的作文1200字

那样的年月,如同顺流而下的小舟,我站在码头上,它远远的飘走,不见了踪影。那样的年月,又如同一面镜子,照出的不仅仅是现在的我,我看着它,它也在对面看着我。那样的冬季,冷得几乎要窒息,从此,我惧怕冬季,又爱上了冬季。

几年前或者更早的时候,冬季来临,也预示着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灰色的云密集的压满低矮的天空,它身下的大地也是灰蒙蒙的一片,像久久未清洗的玻璃窗,上面蒙上一层让人心烦意乱的尘埃,而我,就紧紧的靠着灰灰的玻璃窗,盯着外面同样灰色的天和地。树枝变得光秃秃,青草早已枯黄爬进泥土,大地在一瞬间变成了老头子光秃秃的头顶。贫瘠的村庄,薄凉的土地,还有几声凄厉的乌鸦叫声在空中来来回回,叫得人心慌,心疼。路上的行人似乎也已经绝迹了。冬天,印象中的冬天是一副水墨画,是一张黑白照片,除了苍白死寂的雪,就只剩下令人绝望的黑灰色土地和天空。

十一岁,我上五年级,上学对我来说是件苦差事。每天早上,或者更早的时候,窗前的牛铃开始了“叮叮当当”作响的时候,我就得爬起来,天还很黑,我总会给自己找借口以求多憩几分钟,天还没有亮,但是老农的牛铃铛却是准时的闹钟。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牛铃铛“丁玲”响的时候痛苦的爬出温热的被窝,这个时候,我真想早点长大,或者变得和父母一样,那样就不用上学,就不用忍受冬季的肆虐。

路上不止我一个人,还有很多同我一样的“苦命孩子”,曾经,我认为在大冬天早早起来上学的孩子都是苦命人。他们的脸蛋呈现出春天才会有的桃花色,眉毛和头发都结上一层薄薄的霜,鼻涕还没有流进嘴里就变成了“冰吊坠儿”,这是冬天特有的风景线。最难熬的还是我的双脚,它们是冬季来临的“指示灯”,一入冬,两只“活宝”就异常“兴奋”,开始“兴风作浪”。最难受的是半夜里被窝暖和极了,双脚就开始隐隐作痒,像千万只蚂蚁在肉里爬来爬去,要将我的脚卸下来,一块块的搬回巢里,我常常会被它们折磨得哭,甚至会想,如果死了,它们是不是就不会来作怪了,或者把它们砍了去,就会舒服了。我哭着跟母亲说,我的脚冻了,又疼又痒,她也只是无奈的说用热水烫烫就好了。我照做了,这个方法并不凑效。当我把肿成萝卜一样的双脚放进滚烫的开水里,我的眼泪也跟着下来了。为什么人活着要受这份罪?烫过之后,脚更加疼了,夜里常常被我抓破,终于,它们战胜了我。母亲说给我做一双棉鞋,可我从来都没有穿过她给我做的鞋,毛衣裤,她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事,永远也闲不下来。如果春天着手做的话,冬季可能正好赶上。我也只是期盼着冬天赶快过去,然后默默的忍受这份难以忍受的疼和痒。那样的冬天,我从未感到快乐,更多的时候,我是不愿意同别人一起玩耍的,我像个废人,别的伙伴在一旁疯狂的`打闹,我却只能默默的看着远处灰色的天。

十三岁,我上初中了,中学在镇上,冬天时,大家都是很早就起床,一起结伴去上学。我和哥哥姐姐们一同穿过大片的坟地和树林,因为走近路我们会更早的到学校,他们把这叫做“探险”。我却是十分害怕,黑暗中,那些远远近近,高低起伏的土丘下面沉睡着已经仙逝的人,我担心的是他们会不会嫌太寂寞而跑出来透透气。这样的冬天,总有种莫名的恐惧和心慌。后来,有人发明了一种“暖炉”,将易拉罐四周都扎上小眼,将点燃的小块煤炭放进罐子里,再用一根铁丝连着罐子的上端,这样就做成了。边走边甩动,黑暗中,它会划出一圈圈红色的弧线,分外耀眼,天空瞬间热闹起来。贫穷总会激发人的创造力,这种“暖炉”算是一个年代的产物,一到冬季,每个小孩手中都会握着这样的小小“暖炉”。冬天从这时候开始,变得不太冷了。

我常常对乌鸦的叫声产生恐惧,它们苍凉的声音从干涩的咽喉中蹦出来,像是此生的绝唱,所有人的心都会微微一颤,尤其是在冬季,生命力最虚弱,大地最荒凉的时候,人们是害怕的。奶奶说大概又要有人“走了”,那时候,我对死亡的概念是模糊的。第一次直面死亡时在爷爷去世时,我一厢情愿的将他的离世归罪于乌鸦。后来,我年岁渐长,才明白,乌鸦确实是能够闻到人死的气息,但是,人的生死却是由上天注定的,也许……我不敢见他最后一面,即便是亲人。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敢进他的屋子,不敢一个人去没有灯的厕所,不敢将自己置于黑暗中。如果冬天过去了,是不是就会好。春天近了,我仍心有余悸,也许很多个冬季之后,我会长大,也不再对亲人的离世有任何恐惧。

依旧是灰蒙蒙的天,灰蒙蒙的地,当漫天的白雪从遥远的天空飘洒下来,天地被无数银色的刀子划得支离破碎,能够看到的地方都成了白色,远处的山看不见踪影,近处的草垛被厚厚的雪占据,这才是冬天的象征,而这个时候,我对冬天不再有任何惧怕,长大是有好处的,却也少了些乐趣。我不能再由着性子做想做的事,必须得故作深沉的未弟妹们做好的表率,长大是件累人的事。

渐渐的,冬天不冷了,而且连雪都不下了,脚也不冻了,一切都像是变了样,冬天不再漫长,也不再是水墨画和黑白照片,渐渐变成了水彩画。总有那几棵树在冬天依旧绿意盎然,总有那几朵花在冬天依然绚丽夺目,这样的冬天,似乎已经丧失了冬天的味道。村庄不再贫瘠,生命不再绝望了,而生命最原始最本真的东西也已经不复存在了。沧海桑田的巨变其实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就像天地的颜色,就像人的心。

又到冬季了,这个冬季来得早,来得疾,却让人感受不到冬的气息,也许大地真的变温暖了……

那些年月的风景,到如今还是色彩夺目,那样的冬季,已经被我尘封了很久。红肿的双脚让我感觉熬不过冬天的疯狂折磨,小小的“暖炉”又为我驱走黑暗和严寒。它们是我记忆中很宝贵的片段,我不是喜欢怀旧的人,却又常常不自主的去怀念那些逝去的人和事,也包括逝去的冬天,伴我成长,给我带来恐惧和惊喜的冬天。它们看似走远,却又像一条青藤,蜿蜒开来,我已被重重包围。

那样的冬季,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燃料,看似灰色,孤寂,如果少了它们,那么我的生命大部分将会呈现空白。它们离我远了,就像那些压得我喘不过气的灰色岁月,渐渐的被我抛在脑后,而那些年月的特殊记忆总让我不由得落泪,或许是贫穷,或许是孤单,或许是对生命脆弱不堪的惋惜。对春的渴望,对黎明,对太阳的渴望,冬天来了,春天其实不太远,或许某一天,它会开在枝头,或者被踩在脚下,也许,会被我们捧在掌心……

篇20:我喜欢自然作文

我喜欢自然作文

总喜欢、一个人细细品味、品味这世界的真、善、美!喜欢看那一张张笑脸,纯真而动人。

世界,唯美的最数自然。

我喜欢自然。

是的。我喜欢它,很自然地、喜欢它。不需要任何理由、因为我有足够的理由喜欢它,它也有足的理由和魅力让我喜欢它。因为它随处可在、随时都在,因为它一直都像个守护天使一样陪伴着我、每时每刻,因为它从不把我落下、一如既往地亲近着我、我也一如既往地亲近着它、不离不弃,因为它一直给我可爱可亲的感觉,因为它的醇厚与朴实,所以,我喜欢它,一成不变地喜欢着、没有特别的理由

我喜欢海。

无论是海的风平浪静还是波涛汹涌,我都喜欢,那都是生命的跃动。想像一下,晚霞初落时分,只身一人来到海边,天空上的云儿染上了一片黄晕,在西头,西落的夕阳与海平面相接连成一条地平线,平静的海面上斜映着夕阳西落的那片羞赫的黄晕,那该是多美的一幅画面!我喜欢看那雪白的浪花随着海风跳舞,它汹涌澎湃,似乎在肆意吞噬着什么,连同你的烦恼一并吞没,一切在那瞬间都变得明亮

我喜欢漫步,但不是独自一人,最好有个朋友陪同,彼此间不需要太多言语,静静地就好!让那些琐事都随步伐而去,让这尘埃随自然而去,涤荡心扉我喜欢观察所处的地方,特别喜欢一个人独自观察身边的事儿。

初中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靠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在早上、中午、傍晚时分,还有下晚自修后,我时常站在那儿,俯身看着楼下的同学们,来来往往,看着他们打闹,嘻戏,追逐,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自己也会觉得快乐,看到忧郁的神情会忍不住皱眉思索,看着他们的喜怒哀乐,看着他们之间发生的那些趣事,看着楼前的花草树木,品味其中的趣味每次路过的同学总会问我,你在干什么?我说,看风景。然后,他们总会一笑而过久了,他们总会这样说,又在看风景啊?我也总笑着点头。

我喜欢阅读,特别是杂志。

小时候见到杂志样的'书就忍不住要看一看。初中看的书就比较多,刚开始有好长一段时间总喜欢去图书馆借有关未解之迷这类的书,看得津津有味,乐不思蜀,上课也看,偷偷地看,下课了也在宿舍里抱着它,没看完都不罢休。那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迷化了。高一的时候喜欢上了杂志,这个暑假还特意买了好几本回家慢慢看。当然还有一些小说,也准备向韩寒进攻!初中地时候还抱着明晓溪的那本厚厚的作品,用个两三天就看完,那时候可真是速度!

我喜欢篮球。

打篮球,看球赛。这要缘于小学同学给我的那些美好的回忆!小学的时候,我们全班人常在一起打球,男女分组,只有男生守规则,女生不用,因为我们女生不太懂。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男生的遭遇还真不好,呵呵被我们女生抢球,围堵,他们看着无奈不爽的是,每次我们女生投进的球少之又少。这段记忆,想起来仿佛就还在昨天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一个人。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旅行,一个人思考。一个人,我可以做许多的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闲暇时,一个人做自己喜欢吃的饭菜。无聊了,我可以捧着自己喜欢的书本沉迷其中。若遇着阳光明媚,一个人背着背包踏青去,感受阳光的温暖,感受风的滋润

许多许多的,我喜欢的都很好!

你呢?

我喜欢-动物的作文1200字

我喜欢自然传奇200字作文

我是怎么了?-1200字作文

我与音乐作文1200字

我的“自然博物馆”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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