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冲刺练习题及答案,本文共10篇,供大家参考。本文原稿由网友“benorilate”提供。
篇1: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冲刺练习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冲刺练习题及答案
1、经营女性护肤用品,蕾蕾、猫猫、佳佳、阿虫四人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蕾蕾为董事长,公司不设监事会,但大家一致推举如天同志为监事。公司成立后,美女朵朵打算加入,并拟以祖传之专利秘方“白醋护手霜”作为出资,下列几种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朵朵要想成为新股东,必须经原股东五人一致同意
B.朵朵想成为新股东,必须经2/3以上的股东同意
C.朵朵想成为新股东,必须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D.朵朵可以通过直接与股东如天同志协商,受让如天同志的出资而成为股东
【答案】C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
A.行使股东会的全部职权
B.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C.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D.行使股东会的职权,但所有事项,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答案】B
3、欣欣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经营得当,连年盈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依照公司法规定,欣欣公司应该符合以下哪些条件才能实现分派新股?()
A.前一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B.公司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C.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D.公司预期利润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答案】C
4、在我国,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
A.准则主义
B.特许主义
C.自由主义
D.行政许可主义
【答案】A
5、下列所作的各种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A.总公司与分公司
B.母公司与子公司
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答案】C
7、某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下列关于公司清算组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B)该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C)公司清算组人选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
D)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
【答案】D
8、法人制度中的有限责任,是指下列哪一项而言的?()
A.法人对其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法人的工作人员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法人的出资人以出资为限对法人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法定代表人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C
9、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其效力()
A.有效,其责任由于公司独立承担,母公司负连带责任
B.无效,因为子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
C.有效,其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D.有效,其责任由于公司独立承担
【答案】D
10、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为()
A.公司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之日
B.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C.创立大会确定的公司成立之日
D.股东足额交纳全部出资的日期
【答案】B
11、根据既往履历,以下任职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16岁,有两年工作经历,因具有商业天赋,现担任某公司经理。
B丙45岁,原为某厂厂长,两年前因对该厂破产负个人责任,现担任某公司监事。
C乙30岁,因交通肇事被判刑,1年前刑满释放,现担任某公司董事。
D丁35岁,原为某公司财务负责人,两年前因对该公司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被停职,现担任某厂副经理。
【答案】B
12、在以下划线部分填上正确日期。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A三十二十十五七二五
B三十二十十五十五二
C二十十五三十七五五
D二十十五三十十二五
【答案】D
13、法法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几个职员发表意见如下:Cathy(1)由董事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2)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老占(1)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爱爱(1)在发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有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下列意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的是:
ACathy(1)和老占(1)、(2)
B老占(2)和爱爱(1)、(2)
C老占(1)、(2)和爱爱(2)
D爱爱(1)、(2)和Cathy(2)
【答案】C
14、关于一人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
B可以在公司登记中注明公司是一人独资公司,也可以在营业执照中标明
C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过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D一个自然人最多只能设立两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C
15、以下说法符合公司法的有:
A会计账薄因其保密性,股东查阅时应经董事会准许
B有限责任公司5年以上,不分配红利,同时这5年公司是有利润的,而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如果不分,中小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分红,但不可以请求公司收购他的股权
C公司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合并或分立时,提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他的股权
D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答案】C
16、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考点:
【答案】C
17、甲、乙、丙、丁、戊、己为某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其中甲是作为股东的'国家电力公司委派的,乙是股东工商银行委派的,丙是股东中国银行委派的,丁是三峡总公司委派的,戊和己是两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讨论的事项中,与甲、乙、丙、丁所代表的单位都有利害关系,那么对这一事项的处理应是( )
A.甲、乙、丙、丁必须回避,戊、己作出决议即可
B.甲、乙、丙、丁不应回避,应予戊、己共同讨论并作出决议
C.该决议事项必须交股东大会审议
D.6名董事中有3人赞成即可就该事项形成决议
【答案】B
18、刘某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又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同时,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刘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欠某银行贷款达1000万元,为了逃避债务,刘某将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转到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致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清偿银行贷款。对该1000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A.只能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B.只能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
D.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刘某负连带责任
【答案】C
19、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甲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答案】C
20、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B)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C)创立大会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后,对报告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D)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答案】C
篇2: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前冲刺练习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考前冲刺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成为何种法人?
A.中国法人
B.该外国法人
C.中国法人和外国法人
D.中国法人或外国法人
【答案】A
2、依民法原理和现行民事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清算法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B.清算法人具有与原法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C.清算法人仅具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行为能力
D.清算法人仅具有资产清理的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C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根据( )产生的。
A.法律规定
B.主管机关指派
C.法人章程的规定
D.法律规定或法人章程规定
【答案】D
4、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已、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度的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的对外效力如何?
A.该协议无效
B.该协议有效
C.该协议可撤销
D.该协议效力未定
【答案】A
5、无论是企业法人还是非企业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法人主体资格如何认定?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答案】D
6、某科技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联营建筑合同,由科技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建筑公司负责合同中商品房建筑的其他全部事项。在商品房建筑期间及销售期,科技公司不承担风险,由建筑公司一次性给付万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列的正确表述是哪项?
A.该联营合同有效
B.该联营合同无效,因为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联营出资
C.该联营合同无效,因为建筑公司一次性给付费用违反了联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
D.该联营合同无效,因为科技公司不得经营房地产业务
【答案】C
7、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
A.“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
B.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C.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D.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答案】C
8、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
A.所有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用益物权
【答案】C
9、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
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答案】D
10、H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J公司,对于公司分立后这笔债务的清偿责任问题,存在以下意见,其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应当由H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J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应当由H公司和J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由H公司和J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C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人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
C.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机关的一种
D.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
【答案】ABD
2、有限责任公司从其性质上说,属于哪类法人?( )
A.企业法人
B.财团法人
C.事业法人
D.营利法人
【答案】AD
3、下列属于社团法人的组织是:
A.农村信用合作社
B.中国法学会
C.宋庆龄基金会
D.联想集团公司
【答案】ABD
4、基金会法人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法人种类,我国对此有《基金会管理办法》对基金会法人予以专门的规制。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法人理论,基金会法人在分类上可以属于下列哪些种类?()。
A.事业单位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财团法人
D.社团法人
【答案】BC
5、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的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D.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权
【答案】BD
6、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
A.城镇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公司法人
D.社会团体
【答案】AC
7、某市国有投资部门出资51%,其他34名股东共出资49%组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5月国有投资部门作出了撤销公司董事长张某的决定。并通知了各股东,但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应李某所求,以红星公司的名义为李某个人提供了50万元的担保。后因李某的债权人向红星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纠纷。现问,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张某仍是公司董事长
B.从撤销决定做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长
C.本案担保因张某被撤董事长职务而无效
D.应责令张某取消担保
【答案】AD
8、在下列机构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
A.某机关人事处
B.某乡政府
C.某市教育局
D.某大学法学院
【答案】AD
9、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B.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也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D.公司作出的撤销法定代表人的决定自登记公告之日起生效
【答案】BCD
10、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对受害人负赔偿责任的是( )。
A.仓储者
B.制造者
C.销售者
D.运输者
【答案】BC
11、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D.法定代一月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权
【答案】BD
12、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A.有主管机关或挂靠部门
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C.依法独立,并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CD
13、下列组织中,哪些不能成为法人?
A.某公司的一个分公司
B.某工厂的一个车间
C.某科室
D.政法大学法律系
【答案】ABCD
14、企业法人应当在什么范围内从事经营?
A.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B.资金许可范围
C.权利能力范围
D.行为能力范围
【答案】ACD
1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有下列哪几种形式?
A.法人型
B.合伙型
C.合同型
D.横向型
【答案】ABC
篇3:国家司法考试《民法》巩固练习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巩固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是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1年零6个月,未果。现甲主张何种请求能得到支持?( )
A.请求撤销合同
B.主张合同无效
C.主张违约责任
D.主张撤销合同或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诸多问题本题中认定商场存在欺诈应无问题,但欺诈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构成合同无效,故主张合同无效不予支持商场欺诈构成合同撤销之理由,但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1年之内,否则丧失,故A选项不予支持主张违约责任的时效期间为1年,但甲一直与商场交涉,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故未超过诉讼时效,应予支持本题正确选项为C
2.甲向乙借款3万元,还款期限为12月1日,时至3月5日,甲未还款,乙碍于朋友情面也未要求甲还款。205月10日,乙因买房要求甲还款,甲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返还,乙为此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可以拒绝受理,因为诉讼时效已过
B.人民法院应当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C.只有甲在诉讼中以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才能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D.无论甲在诉讼中是否以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均可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诉讼时效的效力问题诉讼时效为债务人的抗辩权,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3.甲为男青年,乙为女青年,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为。1912月1日,12月1日,他们结婚,12月1日,他们离婚。离婚后3个月,他们之间的债务如何?( )
A.不受保护,债务因混同消灭
B.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已过
C.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仍有1年
D.仍受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仍有3个月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诉讼时效的中止问题在法律上,诉讼时效的中止,除不可抗力以外,还包括客观障碍学理上认为结婚导致信赖关系的形成,构成权利行使的障碍本题中,甲与乙结婚,其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因混同而消灭,因为结婚并不导致夫妻各方的人格吸收甲与乙结婚的事实为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6个月之前的事由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即从甲乙离婚之日起计算,甲乙之间的诉讼时效仍有6个月从离婚后3个月计算,甲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只剩3个月,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D
4.王某从某商场购得一电暖气(商场未声明有质量问题),放置一年半后使用时因漏电而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元。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王某起诉获法院支持应根据下列何法?( )
A.《民法通则》
B.《产品质量法》
C.《合同法》
D.《民法通则》或《产品质量法》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适用问题本案中,王某从商场购得一电暖气,放置一年半后因漏电而受伤,此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问题,对此依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应适用《产品质量法》,而不适用《民法通则》故王某起诉,要想获得法院支持,必须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时效期间,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5.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期偿还,第一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5月3日,第二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5月3日,第三期还款4万元,期限为月8日。时至年9月5日,甲要求乙还款,乙以第一期和第二期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归还,甲无奈,便于2008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甲可不还第一期款项
B.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甲可不还第二期款项
C.无论甲在诉讼中是否提出抗辩,法院可以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支持乙的相应请求
D.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法院应支持乙的全部还款请求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分期履行的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依照《诉讼时效规定》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二、多项选择题
6.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6月10日届满
B.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D.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诉讼时效的中断和施工人责任问题本题中,王某虽受害于5月8日但6月10 日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赔偿,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至于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遇台风中途返回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也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因为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应发生在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的期间内人身伤害请求权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从206月10日起算,其届满应为206月10日王某所受伤害是由施工人的过错所致,故应由施工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发包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7.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若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1年,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
A.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
B.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无权对乙进行追偿
C.甲不能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D.倘甲催告乙还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
正确答案:AB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本题中,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保证人,戊为抵押人,在诉讼时效超过1年后,甲对乙的债权仍然存在,只不过该债权变为自然债权,乙履行该债务为自愿履行,不形成不当得利之债,依据《民通意见》第171条的规定,乙无权要求甲返还,故A选项正确丙作为保证人,在诉讼时效超过以后,承担保证责任的,除经债务人委托外,不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因为如果认定保证人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则会使债务人的时效利益受损,故电选项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2条的规定,对于物保,债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两年内仍可行使担保物权,故C选项错误只有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问题,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以后,债务人承认债务不是诉讼时效的中断问题,而是债务人放弃时效利益,产生新债的问题,故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项
8.下列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限制的是:( )
A.停止侵害请求权
B.排除妨碍请求权
C.消除危险请求权
D.赔礼道歉请求权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请求权主要是针对侵害物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的侵权责任请求权,这些请求权理论上认定为不适用诉讼时效赔礼道歉请求权虽然是针对人身权侵权责任请求权,但赔礼道歉却具有及时性的特点,理论上支持适用诉讼时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篇4:司法考试经验国家司法考试考前要注意哪些细节
一、考前先踩点
看好交通路线和到达的时间,保证第二天考试的时候能直接找到考场,中午在什么地方吃饭,最好和饭店提前定好。另外,中午不回家的考生,还要注意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
二、准备好工具
考场必备:2B铅笔,两头削好,带2支,等于4支,最好削成扁平状,试试涂抹效果;带书写流畅的黑色钢笔或者0.5mm签字笔,多带两支;带铅笔刀;带橡皮;带手表;带身份证;带准考证和准考证副证;清凉油。将所有的考试必备要件装在一个小袋子里。特别是身份证,准考证和准考证副证等等。一袋在手,考试不愁!
三、充分的自信
调整考前心态,知识体系已经完全具备,该复习的都已经尽力。相信自己是最好的,不要因为满天的小道消息而乱了阵脚。
四、一定休息好
考前当晚早点休息,什么都不要考虑,好好地睡上一觉;把闹钟时间调好,早上千万别迟到。
五、提前到考场,记住关手机
最好提前30分钟到考场。目的是为了在考试以前,能使自己彻底平静下来,彻底进入考试状态。千万不要考前才慌慌张张来到考场。用10分钟作为平静自己和鼓舞自己的士气的时间,多做几次深呼吸!做大事者,每临大事有静气。记住关手机。
六、填好个人信息
一般考试会提前发试卷,但是不允许做题。认真的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号等信息。把你的手表放在桌子上,提醒自己安排好时间。于是,你就可以看试题了,不要小看这点时间。
七、注意做题方法
平均安排做题的时间,不快不慢,稳中取胜,
备考资料
会的题坚信自己的第一感觉,第一感觉往往正确率更高。不会的,或者没有把握的,不要着急。你不会,别人也不一定会,先按感觉选择(但用铅笔在该题号作好记号,以备检查),继续做下面的题目,要顾全大局(尤其是第二卷的第一题即刑法题一般都很难,给你一个下马威;对此要清醒认识。);对做过的题,要细致,根据题意选择答案。
八、填涂答题卡
答题卡一定留下至少20分钟的涂抹时间。答题卡上一定不能留下空白。实在没把握的选择题,应当从干扰项矛盾分析的角度,以及选项与题面关键信息的对应性思考角度,把该题情形还原于生活,从“公允良俗”的常识角度去判断!一定要牢记,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具影响力的行为标准,要相信自己是一个理性的、社会的人。
九、掌握好时间
前三卷的时间一般比较充足(尤其是第一卷),检查两遍后确实检查不出问题,就交卷,早点休息以备考下一场考试。
十、不要抄写答案出考场,不要对答案
抄写答案带出考场已经明文禁止。每考完一卷后,不要和别人对答案,也没有必要回去翻书查答案。反而影响情绪,就相信自己做的是对的;无论对错都没有意义,过分于正确的兴奋和错误的沮丧毫无价值,只能影响到下一场备考。
十一、注意休息与调整
考试的两天任务非常繁重,条件许可的话,第一天考试结束最好做一个保健按摩。特别是头颈部位。每门考试的间隙,适度的放松与转移注意力。考试的两天中,建议不要上网。
十二、论述题写漂亮些、写够字数
司法部有关领导与网友交流的时候,曾经说:“对思维、逻辑、文字等因素也适当给分。”所以一定要适当慢一点,考虑好自己的思路,分出段落,至少三段,写够字数,写的清楚一些,漂亮一些,细致、细致再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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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数学练习题考前冲刺
初中数学练习题考前冲刺
1.分式方程5x+3=2x的解是( )
A.x=2 B.x=1 C.x=12 D.x=-2
2.(湖南永州)下面是四位同学解方程2x-1+x1-x=1过程中去分母的一步,其中正确的是( )
A.2+x=x-1 B.2-x=1 C.2+x=1-x D.2-x=x-1
3.(20湖北随州)分式方程10020+v=6020-v的`解是( )
A.v=-20 B.v=5 C.v=-5 D.v=20
4.(年四川内江)甲车行驶30千米与乙车行驶40千米所用的时间相同.已知乙车每小时比甲车多行驶15千米,设甲车的速度为x千米/时,依题意列方程正确的是( )
A.30x=40x-15 B.30x-15=40x C.30x=40x+15 D.30x+15=40x
5.(甘肃白银)若代数式2x-1-1的值为零,则x=________.
6.(2012年江苏连云港)今年6月1日起,国家实施了《中央财政补贴条例》,支持高效节能电器的推广使用.某款定速空调在条例实施后,每购买一台,客户可获财政补贴200元,若同样用1万元所购买的此款空调台数,条例实施后比条例实施前多10%,则条例实施前此款空调的售价为 ______________元.
7.(20宁夏)解方程:6x-2=xx+3-1.
8.(2012年江苏泰州)当x为何值时,分式3-x2-x的值比分式1x-2的值大3?
9.(年广东珠海文园中学一模)某工厂加工某种产品,机器每小时加工产品的数量比手工每小时加工产品的数量的2倍多9件,若加工1800件这样的产品,机器加工所用的时间是手工加工所用时间的37倍,求手工每小时加工产品的数量.
中考数学真题考前必做,你做对了吗?预祝考试顺利。
篇6:司法考试考前试题及答案解析
题目一: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
A、李某
B、李某和徐某
C、李某和该中心
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民诉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据此可知,本案适格的被告是徐某和李某。
题目二: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必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才适用本公约。因此,如果该外国公司在中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的,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而不必根据《海牙送达公约》向国外送达。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据此可知,使领馆送达必须针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题目三: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基础法,其他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依据,因而宪法规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
选项B说法错误。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法院不能直接适用宪法审理案件,故不存在宪法判例。
选项C说法正确。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有两大特点:一是调整的对象非常广泛,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二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通常总是国家或国家机关。因此,可以将宪法规范定义为:宪法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选项D说法正确。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这类规范中,权利于义务互为一体,表现其特殊的调整方式,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
题目四:经夏某申请,某县社保局作出认定,夏某晚上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属于工伤。夏某供职的公司认为其发生交通事故系醉酒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认定。某县社保局向法院提交了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夏某住院的病案和夏某同事孙某的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夏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县社保局提供的证据均系书证
C、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系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D、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据此可知,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社保局对夏某工伤的认定,夏某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是本案的第三人,可以主动参加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试听资料、鉴定意见、电子数据、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它可以以口头形式表现,也可以以书面方式呈现。据此可知,社保局提供的夏某同孙某的证言,应为证人证言而非书证。
选项C正确。审核认定证据的真实性包括:(一)证据形成的原因;(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据此,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属于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选项D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据此可知,若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那认定夏某工伤为证据不足,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
题目五:李某与保险代理人张某洽谈车辆保险事宜,谈妥后李某即与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向该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保费由保险公司向张某索赔
B、李某应当向张某索赔车辆损失
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缴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D、待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该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本题中,张某与李某已经就保险事宜达成协议,保险合同已经成立。
选项C错误。李某已经缴付了保费,是由于保险代理人张某的原因未交回公司,保险公司无权要求李某再补缴保费。
选项D错误。《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据此可知,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险金是其应承担的责任,并不能以保险公司找不到张某追回保费为条件。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张某索赔。
题目六: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
D、物证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本题中,检察机关播放的录音录像是以音响、图像等动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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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考研英语阅读理解考前冲刺练习题及答案
You hop into your car, but, wait, where are the keys? You meet someone new, but her name is gone before the handshake's over. Those are failures of your short-term, or “working,” memory――the place you file information for immediate, everyday retrieval. It isn't perfect. But researchers are increasingly convinced that the hormone estrogen could play a key role in maintaining and perhaps even improving memory. Last week a team of Yale scientists provided dramatic new evidence that bolsters the theory. Using MRIs――detailed snapshots of the brain――researchers found that women taking estrogen show significantly more activity in brain areas associated with memory than women on a placebo. “This is very exciting,” says Yale's Dr. Sally Shaywitz. “It means that the brain circuitry for memory had altered.”
After menopause, when estrogen levels plummet, some women become forgetful. Past research has demonstrated that those who take estrogen do better on memory tests than their nonmedicated peers do. The hormone may even reduce the risk of Alzheimer's. The new study, published in last week's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is the first to visually compare the neurocircuitry of memory both on and off estrogen. The drug made a big difference to participant Bernadette Settelmeyer: “All of a sudden I was remembering things.”
The women (whose average age was 51) lay down in a brain-imaging machine where they were shown two types of information: nonsense words (“BAZ” or “DOB”) to test verbal memory and geometric patterns to assess visual memory. After a 20-second “storage” period, participants saw a mix of old and new and were asked if anything looked familiar. During each stage of the test――as the women encoded, stored and retrieved data――researchers took pictures of their brains. The 46 women underwent the test twice――once while taking a standard daily dose of estrogen and again while taking a placebo. Beyond the power of estrogen, the difference in MRIs suggests that the adult brain maintains “plasticity”――the ability to rewire itself――even as it ages.
There is still plenty of research to be done. Scientists can't yet be sure estrogen is directly responsible for better memory performance. Despite the difference in brain activity on and off estrogen, participants' scores did not change. Researchers say that is probably because the tasks were so simple (the women got more than 90 percent correct overall)。 Other studies on estrogen and cognition are short term――and their findings have been inconsistent. And scientists still can't answer the question facing millions of women: should I take hormone-replacement therapy? The new study may make estrogen more appealing, but it should be just “one part of the equation,” says Shaywitz. Still, it's a memorable one.
1. The following are the examples of the failures of short-term memory, except that ___________.
[A]you are not sure whether you‘ve locked the door or not
[B]you cannot recall all your previous experience
[C]you cannot find the key to your car when starting it
[D]you forget the name of a stranger before the greeting is over
2. It can be inferred from the text that women‘s working memory could probably be improved if _________.
[A]they overuse estrogen
[B]they participate in the experiment
[C]their minds are kept active
[D]the estrogen level is raised
3. The experiment involving 46 ladies shows that _______.
[A]the women should take a normal dose of estrogen
[B]the women‘s brains still have the ability of creation
[C]the estrogen level determines their memory bad or good
[D]the estrogen makes the brain work more actively
4. We can draw a conclusion from the text that ________.
[A]the connection between estrogen and memory is still an open study
[B]the hormone estrogen plays a key role in improving memory.
[C]the low level estrogen makes a woman forgetful
[D]raising the estrogen level can improve the women‘s short-term memory
5. From the text we can see the writer seems ________.
[A]objective
[B]optimistic
[C]sensitive
[D]gloomy
答案:BDD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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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司法考试综合预测练习题及答案
【问题1】合同履行完毕之后,仍有后合同义务,如违反,则可能构成侵权。请问这个怎么来认定?
【回复】侵权是看是否侵犯了合同主体的其他权利。例如甲卖给乙的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手机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爆炸把乙的手给炸伤了,此就属于同时也构成了侵权,乙可以选择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选择主张违约责任。
【问题2】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
【回复】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几个草案曾将间接代理与行纪合二为一,称为行纪,将间接代理规定为行纪中的外贸代理行纪。但我国合同法最终将间接代理规定在委托合同之中,而不是规定在行纪合同中。应当看到,尽管合同法设立了间接代理制度,但这种制度与行纪仍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一方面,无论是间接代理还是行纪合同,代理人或行纪人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的;另一方面,这两种制度都涉及两种法律关系,尤其是对内都涉及到委托合同关系问题。
具体如下:
二者的联系:
第一,二者通常都是接受委托。第二,都是以受托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的。
二者的区别:
第一,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
第二,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而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此时可以行使介入权,主张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当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可以行使选择权,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可以通过受托人的披露而使得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第三人行使选择权。而行纪关系由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组成,合同应当分别履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害,行纪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第三人即使知道委托人是谁,也不能越过行纪人而直接与委托人发生法律关系。
第三,定性不同。行纪合同是有偿的,行纪人都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经纪人,其所从事的业务一般仅为商事活动。而在间接代理中,代理人没有主体资格的限制,其代理的范围不仅包括商事或外贸代理,而且包括一般的民事活动,既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
【问题3】惯犯与累犯的区别。
【回复】惯犯和累犯:(1)行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条件,而惯犯则不存在这种限制,有前科的可以成立惯犯,无前科的而屡次实施犯罪的,同样可以成立惯犯;(2)惯犯反复实施的必须是同种犯罪,而累犯则没有同种犯罪和异种犯罪的限制;(3)累犯要求前后罪须为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而惯犯则无此要求;(4)在主观方面,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间接故意。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则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实施犯罪,不能成立惯犯;(5)构成累犯的犯罪种类多,而构成惯犯的犯罪种类仅限于盗窃、等罪。
【问题4】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别。
【回复】具体而言可归纳为:
第一,想象竞合犯是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所触犯的不同罪名的竞合,属于犯罪数之单复的形态;法规竞合是法律条文的竞合,属于法条之关系的形态。
第二,想象竞合犯是观念的竞合(观念上的数罪),即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其以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不同罪名由于观念因素或主观认识的影响而发生竞合;法规竞合是客观存在的或现实的竞合,即法规竞合本为单纯一罪,但由于客观存在着的法律条文的错综规定而致使规定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发生竞合。
第三,想象竞合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必然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
第四,想象竞合犯中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发生关联,是以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为前提或中介;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的重合或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为转移。
第五,想象竞合犯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触犯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所以,数个法条均应适用于导致不同罪名竞合的犯罪行为,且应在比较数个罪名法定刑的轻重后择一重者处断之(但所触犯的轻罪成立,其法条仍应引用);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前提,故在数个法条中只能选择适用一个法条即特别法、实害法或重法对犯罪人予以处罚,而排斥其他相竞合的法条即普通法、危险法或轻法的适用。
第六,想象竞合犯是犯罪之单复的形态,故关于想象竞合犯的理论和法律规定,所解决的是罪数问题和对犯罪行为触犯的数罪名如何处罚的问题;法规竞合是法条之关系的形态,故关于法规竞合的理论和法律规定,所解决的是法律适用问题。
【问题5】关于诉的种类,请简要分析彼此的区别。
【回复】诉的种类:根据原告诉讼请求所作分类。
(1)确认之诉: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
(2)给付之诉:法律关系存在,要求履行一定民事义务。
给付内容:财产;行为:作为,不作为。
(3)变更之诉:法律关系存在,要求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离婚之诉,解除合同之诉。
该诉的分类只在争讼程序中进行划分,非诉程序中不存在此划分。
[司法考试综合预测练习题及答案]
篇9: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前冲刺练习题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前冲刺练习题
1下列设备中,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监察对象的是( )。
A.化工厂的压力容器
B.商场的电梯
C.海上平台的起重机
D.电厂的锅炉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2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如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则许可人(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A.3
B.5
C.7
D.1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方面的标准。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分类原则,上述标准属于( )。
A.基础标准
B.管理标准
C.方法标准
D.技术标准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标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等标准,重大事故隐患评价方法及分级等标准,事故统计、分析等标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人机工程标准,以及有关激励与惩处标准等。
4甲市下辖四区三县,其中的乙县有一炼油厂,该厂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了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炼油厂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上报备案单位是( )。
A.乙县安全监管部门
B.乙县公安消防机构
C.甲市安全监管部门
D.甲市公安消防机构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某发电厂投产2台I000MW发电机组,同时配套2台液氨脱硝装置。因电厂周边居民小区扩大,出于安全考虑,电厂决定将2台液氨脱硝装置技改为2台尿素脱硝装置。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该发电厂应当委托有资质安全评价机构重新进行( )。
A.安全设计
B.安全审核
C.安全评价
D.安全检测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被评价对象的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被评价对象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价;未委托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的,由被评价对象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
6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分为一、二和三级,分别用红、橙和黄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B.分为一、二和三级,分别用黄、橙和红色标示,三级为最高级别
C.分为一、二、三和四级,分别用红、橙、黄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D.分为一、二、三和四级,分别用蓝、黄、橙和红色标示,四级为最高级别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国家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7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关于行政处罚适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行政处罚
B.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C.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D.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8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倍的工资。
A.1
B.2
C.3
D.5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9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一般专指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下列关于其法律地位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低于行政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
B.高于《安全生产法》,低于《宪法》
C.低于《宪法》和《安全生产法》
D.与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效力一致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篇10:国家司法考试考前须具备的6种心态
加强自我肯定,减少不良暗示自我肯定用一些积极的思想和态度来替代陈旧的、否定性的思维模式,
国家司法考试考前须具备的6种心态
。这是一种强有力的技巧,一种能在短时间内改变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期望的技巧。你可以选择在每日睡前或起床前的十分钟来暗示自己:“我是最棒的”,“我一定能通过考试”等。你可以默不做声地进行,也可以大声的说出来,还可以在纸上写下来每天只要几分钟有效的肯定练习,就能抵消我们许多年的自卑,和觉得自己会考不好的不良暗示。自然,我们越经常性地意识到我们可以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就越容易在考试时创造出一个积极的心态。
养成规律的“考试生物钟”有些考生非常刻苦,复习时经常开夜车,上午再睡觉。其实这很容易造成考试时的失误。因为我们大脑的兴奋,是有一定时间规律的。如果每天你都让它在子夜或凌晨兴奋,在上午抑制,到了考试的时候,如果时间是上午,就很难让大脑自如发挥。
所以至少提前一个月起,就要根据考试时间来规律自己的生物钟,养成“考试生物钟”。比如正式考试的时间是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6:00看,那你就需要让自己每天在这两个时段进入学习状态,让大脑充分的兴奋,在晚上23点后好好的休息,放松神经系统。
注重基础重点的复习不要总以为“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其实能不能考好,已经早在平时的学习和复习中决定了。考前短期的准备和临场发挥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就不会把太多的希望寄托在临考的准备和临场的发挥上。
在最后的冲刺阶段,要注重“复习成就感”就好比侠客决斗前,都是先把马步扎稳一样……基础的知识的难度不大,但非常重要。最后的复习,把考试的基础点再过一遍,是比较游刃有余的,不会耗费太多的精力,容易有成就感。再加上基础重点知识是考试时一定会考察的部分,而且也是基本分数的来源。最后的复习阶段,再巩固一下基础重点,强化一下考试中的基础重点,不仅可以帮助你在考试时,判断迅速准确,而且在解难度大的题时,也不会偏离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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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让自己每天的复习,内容容易完成,进度很明确,就会感觉自己已经将各个科目的基本点都串了一遍,很系统,并且心中有数……这种感觉非常有利于克服考试焦虑。并且把握你可以把握的,才是正常发挥或超常发挥的基本条件。
正确分析影响考试成绩的因素“考分=能力”,这是很多学生潜意识里的公式。这个公式就给考试赋予了不客观的意义,一定程度的造成了考试焦虑。要知道,考试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不仅靠自己的能力和努力,很多时候还受外部条件的影响。有些是自己可以控制的,而有些是控制不了的,所以不该担的责任就不担。一般来说,在校学生都具有正常的智力,学习成绩好坏主要反映的是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和努力程度,很多时候还取决于运气。好多人担心考差了会表明自己太笨,这担心是没有充分根据的。由于很想肯定自己的能力,考试焦虑就会增强。假如认为这是不相关的两件事,就会减轻焦虑,轻松上阵。让焦虑见鬼去吧一味对考试焦虑预防和“截杀”,有时候是一种堵截,不如适当得把他宣泄出来,疏导出来,更加可以降低焦虑程度
比如,把焦虑情绪说出来、表达出来,不仅可以宣泄一些紧张感,而且能得到周围人们的鼓励,从而减轻焦虑。当你心中有一种莫名其妙而又难以言明的精神痛苦之时,整天心神不定,焦躁不安,看不进书、饭吃不香、觉睡不好,对一切都不感兴趣,甚至坐卧不安、心跳加快、胸闷气短、容易出汗时,可找朋友、同学谈心说笑,参加一些体育活动,听一听舒缓的音乐……做一两件畅快淋漓的事,都可以宣泄掉焦虑。
考前快速放松方法在考前突然出现恐惧紧张时,不用慌张,只要你可以采取一些放松方法,来处理自己的焦虑,五分钟内,就可以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
放松训练的基本要点是,闭上眼,深呼吸,然后依次收紧身体各个部位,然后再慢慢放松全身,体会放松的感觉。如果考前,每日坚持练习,最后做到可以随心所欲,随时放松。这样,考试感到紧张时,可以立刻进行放松练习,达到全身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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