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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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房车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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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浙江省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本文共7篇,欢迎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房车闯天涯”提供。

篇1:浙江省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昨天,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进行动员和部署。

在改革前,一般中学教师的职务系列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一般小学教师的职务系列为:员级、助理级、中级。而在改革后,中学教师新增了正高级职务,小学教师新增了副高级和正高级职务。

这意味着,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标准,中小学老师将产生出“教授”。

4年前,我省三市试点

已诞生首批正高级教师

会议上,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宓小峰介绍了此次改革出台的背景。

他说,“前不久,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在此之前,国家对于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改革可以追溯到,国务院做出改革试点决定,先行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实行分类改革。

全国第一轮试点在山东潍坊、吉林松原、陕西宝鸡三市进行。

,浙江的宁波、嘉兴、衢州也参与了第二轮扩大试点工作。

去年,国务院决定将改革在全国推开。

今年4月,浙江省的改革方案获人社部、教育部批复同意,改革全面启动。

宁波市是浙江省三个先行实施改革的试点之一,宁波教育局副局长徐文姬在会上汇报了宁波市的推进情况。

据她介绍,20改革试点以来,共有2920人评聘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16人评聘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在中小学校初步建立起评聘结合、能上能下、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扩大了学校用人自主权,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统一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

正高级标准下月公布

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改革一个重要的意义是把中学和小学教师的职务体系合二为一。

过去,中学和小学教师分属不同的职务系列。如果一个小学老师离开小学,到中学里面教书,他先要把小学教师的职称转评为中学教师的职称,然后再参与中学教师职称的评审。

这种相互独立的职务体系对一部分教师,尤其是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师,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该负责人说,此次改革的亮点是增设的正高级职务。

想要评上正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高级职务是作为培养、造就“教育大家”来定位的。只有把那些在全省教育领域具有典型示范、有影响力的人选拔出来,才能体现他们作为“教育家”的价值。

今年,我省将评聘一批正高级教师,省里将在7月公布评价标准。除正高级教师外,其他级别省里只制定指导标准,提供基本的指标框架,具体细则要由地方完善,给予地方和学校充分的自主权。

总的来说,改革引导高中和义务教育教师参与课程改革、职业中学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淡化论文和科研,强化对教师运用教学方法、取得教学实绩和展现师德师风的考核评价,加大学校考核推荐权重,把真正能“上好课”,“带好学生”的教师评出来。记者 张冰清

篇2: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12月17日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我省近日将下发实施方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行部署。根据方案,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

改革的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教师,和设区的市、县(市、区)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方案规定,对原来的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进行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统一后的教师职务分别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有直接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按照对应关系,现有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的职务等级,可以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改革前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没有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已经取得的资格依然有效,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择优聘任到相应岗位时,不再需要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

此次改革,我省重新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新的标准条件,更加突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注重教师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以及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突出了教学能力和水平,从教书育人、教学业务、教研水平和任职资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防止职称评审简单量化、过于强调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倾向。

根据新的评审办法,学校(单位)要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对参加竞争推荐人选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的推荐,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人社部和教育部批准。正高级教师实行聘期管理,人岗合一,岗随人走。聘用后,须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脱离教学科研岗位的不再聘用;正高级教师可在全省中小学流动,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我省还鼓励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据悉,新职称共分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5个等级。正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篇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河南全面开评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称

今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不再“低人一等”。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日前印发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开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根据安排,4月25日~29日,河南各省辖市负责上报评审材料,5月中上旬,完成讲课答辩和评审后,将评选出河南省首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意见规定,此次申报将根据各地教师总数及教育教学整体情况分配推荐名额,河南全省评选总数不超过261个。

此次评选将向一线教师倾斜,专职从事教育管理的校(园)长不能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1/2。截至12月31日45周岁以下人员不得以专职校(园)长身份申报。

据了解,早在,河南省郑州、焦作、许昌就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列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了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已经评出24名正高级中小学教师。此次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正式推开,意味着河南省各级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以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校(园)长、教研员都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根据意见,河南省将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增设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在小学、幼儿园增设高级职称,让这些教师不再“低人一等”。

此外,河南将结合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实行政策倾斜:对国家模范教师,中原名师等四类特别优秀教师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高级教师,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对农村和基层教师的政策倾斜力度,对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为中小学一级教师,切实解决农村教师的后顾之忧;鼓励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和交流,对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支教、交流3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据河南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在评审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对讲课答辩成绩实行两年有效,在讲课答辩实行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的基础上,专家评议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不限制通过率,只要符合评价标准要求的人员全部予以通过。

为保障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让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公开在阳光下,杜绝跑指标、要指标等暗箱操作现象,评委会专家实行异地交流,减少非正常因素对职称评审的干扰。

五部门发文明确高校教授职称评审权将回归学校

教育部等5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试点高校人员总量实行动态调整,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的试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同时还提出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标志着彻底取消行政部门对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审批管理方式。

在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上,《意见》明确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高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可不再要求培养年限。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意见》指出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报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支持高校对接产业行业需求,经学科和产业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专业管理规定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

《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为改革现行编制管理方式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改革通道。《意见》明确,试点高校人员总量实行动态调整。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享有相应待遇和保障。高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的试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

此外,《意见》进一步改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明确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标志着彻底取消行政部门对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审批管理方式。同时,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方法。高校要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按照不同学科领域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

篇4: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一规定出台以后,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无疑是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我们来看看最新的规定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篇5: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

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篇6:河南中小学食堂将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

新华社郑州5月11日电(记者李亚楠)记者11日从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食药监局了解到,河南将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实现监管方式转变,提升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食药监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指出,将以前期开展的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程为基础,通过5年时间,按照省辖市城区、县(市)城区、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的顺序逐步在全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以此作为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记者了解,“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采用视频技术、透明展示、厨房开放活动和阳光公示等方式,公开厨房环境、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储存状态等的行为。“互联网+明厨亮灶”是“明厨亮灶”建设的升级版,借助安装在加工制作场所的设备,依托网络传输技术,保证监管部门和公众能够通过电脑、手机、显示屏等终端设备,实时观看餐饮重点环节的技术手段,有助于吸引广大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共同监督,推进社会共治,从而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强化风险控制、推动科学监管工作。

篇7:三地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孩子王”也能当

核心阅读

1270万中小学教师最关注最期盼的,莫过于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计划,去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应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今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改革如何顺利推进?还有哪些障碍需要跨越?早在2009年,山东潍坊、吉林松原和陕西宝鸡已经开展此项改革的试点,我们不妨先看看这些地方近年来的成效,听听基层教师们的感受与呼声。

陕西宝鸡

职称改革,“老黄牛”受益

“2000年,我就评上了小学一级,后来调任中学老师,当时叫转段,从小学一级转到了中学二级,还是初级职称,但任职年限得重新计算,很吃亏。”宝鸡市列电初级中学教师黄建波告诉记者。

如今,当地完全打通了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职称等级序列。只要符合条件,无论身处何岗都有机会评上“正教授”。

从1993年参加工作,宝鸡市三迪小学语文教师张春娟已经当了22年的“孩子王”。职称改革,让像她一样的“老黄牛”沾了光。

以前,评审标准“粗线条”,论文是硬杠杠。如今呢?宝鸡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科长上官青云给记者拿出一张《宝鸡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积分标准》表,评价标准共有11项,总分100分。其中,教学能力测试一项占比最高,达到25分,而学历、论文两项仅计17分。何为能力测试?现场抽题,60分钟准备教案,接着面对异地抽调的3位专家评委,进行15分钟现场授课,再接受评委5分钟答辩,之后现场公布成绩,并折算计入总分。

新标准里,班主任年限、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城乡教师交流经历和所获表彰奖励等数项最能体现教师业绩、能力、师德的指标占到了近30分。

“以前的学校,全校17位老师都是小学高级,但岗位却只有7个”,三迪小学教师颜永华告诉记者,如今评聘合一,鼓励跨校评聘。“流动到三迪小学后,由于学校刚起步,空岗多,很快就解决了中级职称。”

然而仍有问题待解。“目前,中小学编制核定和岗位设置均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管理,一些空岗学校的教师担心日后职称评审无岗位、抵触情绪较大,因此跨校评聘暂时存在制度和操作两方面困难。”上官青云告诉记者。同时,国家尚未出台新政策规定正高级岗位的设置比例;非代课教师,从事乡镇教育专干、电教、后勤管理等工作,未直接从事一线教学,都具有教师资格,也评了职称,但是其岗位设置问题还没有明确。(本报记者 姜 峰 张丹华)

吉林松原

7000名未聘教师待遇,1年兑现

改革前,吉林松原市取得资格未聘人员达7000余人,而借助改革试点工作,松原市一年便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全部兑现了教师的工资待遇。

继松原试点后,2013年吉林在全省完成扩大试点工作。无论从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还是名额分配上,吉林省取消城乡差别并向农村倾斜。目前,吉林省已经择优选聘6名正高级和146名高级特设岗位教师到县乡基层一线的薄弱学校任教。评定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时,一线教师的比例占推荐人员的70%以上。执教29年,长春市第四十八中学的语文老师邢立平都不敢想象自己能评上正高,“每月工资涨了1000多元”。

不过,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很多教师特别希望能对“一线教师”的概念加以明确。“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该如何评定,究竟上多少课算‘一线教师’?还有校长评聘问题怎么解决?”

在职称改革中,吉林省在宏观层面制定教师职称评聘的原则性方案,采取了按照区域、教学段、学科段、岗位、系列、年限来“六分类”的特色评审方式,并调配岗位比例。与宏观调控对应,吉林省实施“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学校差额推荐、评委会等额评审的“差推等评”机制。竞聘推荐委员会一线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竞聘工作方案须经过全校教职工大会上85%以上的教师同意后,方可实施。

作为省重点中学,松原市实验高中有在编教师310人,按照比例核算,副高岗位有120个。“学校现有26个空岗,今年可拿出13个名额评聘,而够申报条件的教师将近90人。”松原市实验高中校长陈东军说。与之形成对比,松原区县的普通学校却在抱怨,符合评聘条件的教师太少,名额用不了。

“跨校评聘设计很好,但实施中遇冷。外来教师占了本校的岗位,谁心里也不太情愿。而且‘跨校’是有去无回的事,谁都得仔细掂量一下。”松原市人社局副局长杨忠在调研中发现。

据介绍,吉林省还将启动首批正高级教师的聘后管理,考核中,即使评上正高级,没有达到相应要求,将被低聘职称回到副高。(本报记者 祝大伟)

山东潍坊

师德不过关,一票否决

山东潍坊市在教师职称竞聘上实行“一校一策”,职称竞聘推荐自主权下放给学校,全体教师85%以上通过竞聘方案后自主实施。

潍坊市新华中学校长付霆介绍,每次职称竞聘的实施方案都要首先经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召开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来进行满意度评价。“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投无记名的反对票。”另外,潍坊市在职称评聘过程突出分类管理和向一线教师倾斜,规模较大学校采用领导班子、兼课中层及职员、一线教师三个类别,分类制定竞聘标准。比如,记者在新华中学的实施方案当中看到,竞聘高级的,须有近五年内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

由于之前评聘不同步,评上高级却没聘上的一部分教师,与改革后符合评聘合一的教师共同竞聘高级职称,确实压力不小,为此潍坊尽力增加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名额。比如在潍坊市潍城区,凡获得省优秀教师、特级教师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聘任,不占学校名额。

在新华中学的实施方案中,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的量化计分标准分为4部分:工作业绩(包含工作量、能力水平、课题论著等)42分,任职资历(包含专业年限、职务年限、学历等)47分,民主评议5分,推荐投票6分。“一线工作实绩以及和一线工作相关的任职资历就占了89分,这些不是靠人情拉关系就能得来的。”新华中学党支部书记唐乃梅说。

“师德不过关,职称竞聘一票否决。”潍坊教育局局长徐友礼说。职称竞聘实行师德考核前置审核,建立起8.9万名教师的师德考核信息库。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在上学期师德考核中获优秀等次。晋升初、中级职称,师德考核必须合格。 (本报记者 潘俊强)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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