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和实际工资调整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

来源:maxjoy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基数和实际工资调整通知,本文共12篇,欢迎阅读与收藏。本文原稿由网友“maxjoy”提供。

篇1: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社保基数由原来的2160元调整到2340元,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也相应调整。

城镇户籍、本地农业户籍员工:

公司缴纳部分:由原来的598.32元调整到648.18元;

个人缴纳部分:由原来的226.80元调整到245.70元;

外地农业户籍员工:

公司缴纳部分:由原来的598.32元调整到648.18元;

个人缴纳部分:由原来的188.60元调整到203.90元 。

注:4月份城镇户籍、本地农业户籍需加扣代缴大病医疗费用60元。外地农业户籍则不变。

以上信息请各位知悉,如有疑问请咨询人力资源部。

篇2: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49号)精神,20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劳务派遣)为56385元。据此,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范围调整如下:

一、企业性质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19元,上限为14096元;

二、机关事业性质职工医疗保险、生育、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自动调整为4699元,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自动调整。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7年7月开始执行,请各单位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认真做好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工作:可直接通过社保网报系统自行调整申报(支持导入导出批量调整),也可先到社保窗口以U盘获取导出报盘填报后再返还社保窗口导入申报,申报截止期为2017年7月20日。

缴费单位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情况,并打印纸质报表让全体职工签字确认后再进行申报调整,职工签字的纸质报表由单位留存备查。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另定。

篇3: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全体参保职工:

按照渝人社发〔2017〕138号文件规定:

“一、在我市20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7386元(5616元/月)执行。

二、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7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

根据渝府发〔〕111号文件规定: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暂按上年度执行的缴费基数计缴。待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缴费数额,并对核定后形成的差额办理结算。”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结合重庆市渝中区社会保险局的要求,我公司将从2017年7月开始以新缴费基数扣缴参保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同时补扣各项社会保险在基数调整以前(1-6月)产生的基数差额费用。

具体扣缴方式如下:

一、年12月31日之前的参保职工,以申报的年度工资作为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并同时扣缴各项社会保险在基数调整以前(1-6月)产生的基数差额费用。

二、2017年1月1日之后的参保职工,以参保时申报的基数作为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并同时扣缴各项社会保险在基数调整以前(1-6月)产生的基数差额费用。

三、申报的基数在3370及以下的,以3370作为今年的缴费基数;申报的基数在3371-16846之间的,以申报的基数作为今年的缴费基数;申报的基数在16847及以上的,以16847作为今年的缴费基数。

四、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1500)、上限为16847,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工作随本次社平调整工作一并进行。

以上费用的扣除将体现在2017年7-8月的工资发放和费用核算工作中,请各位员工予以支持理解!

篇4: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驻区各参保单位、个人:

根据市社保中心相关文件通知,自4月起,缴费基数和费率调整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

二、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和6731元。

四、自204月起,阶段性降低我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其中,单位0.5%,个人0.5%。

篇5: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关于统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文中指出, 年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比的6463元提高了623元。度社保缴费基数要参考这个平均工资。从207月份开始执行。

最近有传闻,如果你上一年度工资涨了,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要上调,这意味着到手的工资要变少了。

实际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如果想了解具体情况,需要先了解几个简单的小知识。

1、社保年度:北京市规定每年7月至下年的6月为社保年度,同一社保年度里社保缴费基数不变。

2、社保缴费基数:上一社保年度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包括月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

3、社保缴费分为城镇职工(固定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无固定职业)。

4、如果传闻属实,那也只针对有固定职业的城镇职工。

5、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也就越高。

下面我们就举一个生动的案例来解释下传闻的内容。

看完了城镇职工,我们来看一下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共有3种缴费档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参照上年月平均工资。

档位1: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1417.2元、失业保险85.03元。

档位2:以上年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850.4元、失业保险51.02元。

档位3:以上年月平均工资40%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566.8元、失业保险34.01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养老保险170.04元、失业保险5.67元。

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70%缴纳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47.2元。

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9.6元。

对比上一年的数据

灵活就业人员三险最低月缴费为948.01元,比上一年需多缴83.31元。

灵活就业人员三险最高月缴费1849.43元,比上一年需多缴162.59元。

最后,我们再看看五年来北京市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的变化情况。

篇6: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公布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6〕7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筑人社通〔2016〕91号)文件精神,现将调整我市20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2016年度贵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根据黔人社厅发〔2016〕7号文规定,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4637元,月平均工资为4553.08元。

(一)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工资总额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收。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821.23元为缴费基数,超过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3659.25元为缴费基数。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单列,按20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642.47元)至300%(13659.25元)进行保底、封顶。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6年1月起执行。参保单位职工2016年1月至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1821.23元的差额基数部分,于2016年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6年7月起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1.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1821.23元至13659.25元,即最低缴费基数为1821.2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3659.25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考表详见附件1)。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553.08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详见附件2)。

3.灵活就业人员(个人)2016年7月19日前可到贵阳银行各网点申请调整缴费基数,并按新缴费基数标准一次性预存2016年1月至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2016年7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7月20日贵阳银行将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2016年1月至7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和7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进行一次性扣缴。未到贵阳银行各网点申请变更缴费基数,原缴费基数低于1821.23元的按1821.23元进行保底;原缴费基数高于13659.25元的按13659.25元进行封顶;原缴费基数在1821.23元至13659.25元之间的,仍按原缴费基数缴费。

(三)2016年1月至6月期间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需按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重新计算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重算工作于2016年9月起分批开展,待遇差额部分从待遇开始享受时进行补发。

二、阶段性降低贵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一)从2016年5月1日起,贵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二)从2016年5月1日起,贵阳市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1%,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5%。

(三)上述两项社会保险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即降低费率期限从2016年5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附件:1.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考表

2.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5日

篇7: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广东省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296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四舍五入)。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公报》,深圳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034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53元(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涉及本省、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分别按5525元/月、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6月15日

篇8: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年最新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6]102号)文件,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17.2元、失业保险费85.03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850.4元、失业保险费51.02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6.8元、失业保险费34.01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70.04元、失业保险费5.67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47.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9.6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3日

篇9: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昨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申报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公告》,从即日起至7月25日启动20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用人单位及个人存档人员需在期限内向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对于未按时申报的单位,自2016年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 20社保缴费工资。

单位申报不设上下限限制

社保缴费工资的申报是为了确定当年社保缴费的基数,进而明确企业按比例缴纳各项社保的实际金额。近日,市人社局公布了20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比上年增长9.64%。

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规定,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不过,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在缴费工资申报期间,则不设置申报的上下限,也不能瞒报、漏报。“社保缴费工资由工资总额确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个人存档到街乡镇相关机构申报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会面临相关后果。”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保缴费工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自2016年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

除单位外,在市、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需要进行申报。

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对于个人申报,时限也在7月25日前。个人需到街道(乡镇)社保所等社保代理机构办理申报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档次的手续。如没有按期办理申报手续,参保人员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档次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确定。

单位如何申报?

用人单位在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时,可以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申报,也可以利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申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的,当时即可完成申报过程,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通过企业版软件申报的,只需打印《北京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后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即可。

对于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可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2016年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并打印《北京市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即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可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后使用。

更多热门相关文章推荐:

1.2016年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2.苏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3.关于规范市直公务员津贴补贴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4.2016学校暑假放假时间通知

5.2016年十一国庆放假通知范文

6.央视春节晚会直播时间通知

7.2016年G20峰会宁波放假通知

8.2016最新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

9.2016年G20杭州峰会放假时间通知

篇10: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年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昨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公告》,从即日起至7月25日启动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用人单位及个人存档人员需在期限内向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对于未按时申报的单位,自2016年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 201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

单位申报不设上下限限制

社保缴费工资的`申报是为了确定当年社保缴费的基数,进而明确企业按比例缴纳各项社保的实际金额。近日,市人社局公布了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比上年增长9.64%。

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规定,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不过,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在缴费工资申报期间,则不设置申报的上下限,也不能瞒报、漏报。“社保缴费工资由工资总额确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个人存档到街乡镇相关机构申报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会面临相关后果。”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保缴费工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自2016年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

除单位外,在市、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需要进行申报。

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对于个人申报,时限也在7月25日前。个人需到街道(乡镇)社保所等社保代理机构办理申报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档次的手续。如没有按期办理申报手续,参保人员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档次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确定。

单位如何申报?

用人单位在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时,可以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www.bjrbj.gov.cn/csibiz)申报,也可以利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申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的,当时即可完成申报过程,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通过企业版软件申报的,只需打印《北京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后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即可。

对于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可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2016年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并打印《北京市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即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可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后使用。

篇11:苏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苏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苏州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企业职工下限2697元起)

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本月起(204月1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4月至20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记者了解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二、办理程序

1.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于每年1月1日起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余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

2.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7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须同时提供拷有申报程序文件的U盘),并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计算出月均数,并按下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月均数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

三、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其中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伤残津贴乘以12个月后申报。

2.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2015结算年度,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738元,下限为2697元;参加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178元,下限为5036元。

3.对逾期未申报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并列为当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

4.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由单位在办理用工参保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5.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每一结算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市财政局确定后执行,2015结算年度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更多热门相关文章推荐:

1.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2.关于规范市直公务员津贴补贴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3.2016年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4.2016年G20峰会关于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通知

5.2016年十一国庆放假通知范文

6.2016年G20峰会宁波放假通知

7.2016最新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

8.2016年G20杭州峰会放假时间通知

9.央视春节晚会直播时间通知

篇12:重庆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通知

2017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通知

上个月,市人社局发布通知

►明确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15523元,下限3105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5175元、下限3105元。

市人社局还发布了2016年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通知。《通知》明确了我市2016年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62091元(5175元/月),数据与相比,比去年社平工资标准4738元多437元。

社保怎样调整的呢?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

►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也就是说↓

►我市社保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15523元、下限3105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之间自主选择,即上限5175元、下限3105元。

每月应缴纳社保五险多少?

按2015年度社平工资5175元基数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个人每月需缴纳8%,5175元×0.08=414元

►失业保险:个人每月需缴纳0.5%,5175元×0.005=25.9元

►医疗保险:个人每月需缴纳2%+5元,5175元×0.02+5元=108.5元

►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纳,所以不纳入计算之中

按照今年缴费标准↓

►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每月应缴纳的'社保五险费用为:414元+25.9元+108.5元=548.4元。

按照去年以社平工资标准4738元来看↓

►去年我市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类似算法为:525.2元。今年比去年每月多交23.2元。

按基数上限下限计算该缴纳多少社保?

►以下限3105元作为基数,每人平均每月应该缴纳的社保费为:

3105元×(8%+0.5%+2%)+5元=331元,比去年多出15元。

►以上限15523元作为基数,每人平均每月应该缴纳的社保费为:

15523元×(8%+0.5%+2%)+5元=1635元,比去年多出68元。

个人身份参保应缴纳多少养老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即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同时进行调整,按201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90%、80%、70%及60%五档基数缴费为例,

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

►5175元×20%×100%=1035元/月、

►5175元×20%×90%=931.50元/月、

►5175元×20%×80%=828元/月、

►5175元×20%×70%=724.60元/月、

►5175元×20%×60%=621元/月,

每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87.40元、78.80元、69.80元、61.20元、52.40元。

北京社保基数调整资讯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影响

长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深圳调整各项社保缴费基数

关于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下载社保基数和实际工资调整通知(共12篇)
社保基数和实际工资调整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