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5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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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满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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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本文共11篇,欢迎阅读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阳光满屋”提供。

篇1:残疾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残疾人群体是社会中的特殊困难群体,也是需要全社会高度关注和关爱的群体。为促进____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县政协工青妇、党政、教育、工商联界别组专题视察了兴隆镇、鹤峰乡、永安镇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和县特殊教育学校,走访调研了朱衣镇卫生院精神病专科,听取了县残联关于全县残疾人工作情况通报,开展了“爱心助残促和谐、政协委员在行动”助残捐赠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____县共有残疾人6.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13%,其中城镇残疾人1.04万人,农村残疾人5.46万人。目前全县持证残疾人2.5万人,其中一级残疾0.28万人、二级残疾0.41万人。此外,约4万余残疾人尚未办理残疾证。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出台了诸多政策法规,从养老、低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经过多年的努力,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残疾人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残疾人工作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初步建立以县残联为主导、乡镇残联为骨干、村级残协为基础、残疾人志愿组织为依托的残疾人工作网络体系,新建了1个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和31个法律援助服务岗,呈现出残疾人事业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二)残疾人救助项目大力实施。近五年来,共组织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2206例,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772户,实现残疾人就业1290人,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1045名,对全县447名贫困残疾学生进行了“爱心天使”扶残助学资助,为所有持证残疾人支付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缴纳部分。今年已为33名脑瘫儿童实施了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救助,落实16人次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为50户残疾人进行了家庭无障碍改造,为全县2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落实增收致富帮扶资金37.5万元。

(三)残疾人康复设施逐步完善。建成市级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14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1个、残疾人艺术培养基地1个、聋儿语训机构1个,为3100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咨询、转介服务。共免费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1862件,为残疾人的逐步康复提供了尽可能的物质保障,切实解决了部分残疾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残疾人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各级残联在注重抓好残疾人日常文化生活的同时,多次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比赛。在0年重庆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中,____县残疾人代表团获得了4枚银牌、1枚铜牌的好成绩。____县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学生自编自演的节目《真善美》更喜获“第六届全国特殊学校学生艺术汇演”一等奖,书画、刺绣、缝纫、剪纸等工艺作品在各种大赛中也多次获奖。

(五)残疾人创业典型不断涌现。鹤峰乡蔬菜水果种植带头人吴国春、永安镇瘫痪女孩精细蜀绣的石胜兰,还有众多媒体报道过的残臂教师朱怀圣、独腿教师黄大仲等大批残疾人创业先进典型人物涌现出来。他们这种身残志坚、拼博不息的精神,为____残疾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劳动技能差、社会竞争力弱、经济压力、心里压力大,对各级政府的诉求多。虽然各级政府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作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但与残疾人康复和生活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一)扶残助残氛围不浓,残疾人心理压力大。一是残疾人自身不愿融入社会。众多的残疾人由于身体和心理缺陷,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自卑心理严重,不愿或不敢大胆地参加社会公共活动。二是歧视残疾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群的呼声很难被社会公众知晓,众多残疾人的心理创伤难以得到正确的引导和抚慰。三是先进典型宣传不够。调研中发现,对残疾人群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社会各界扶残助

残的好人好事、充满大爱的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事业中的优秀工作者宣传力度不够,示范辐射作用不明显,全社会助残扶残的良好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

(二)保障程度低,残疾人生活质量差。竹园镇邓坪村的段光碧双目失明,视力一级残疾,丈夫因摔伤导致长期瘫痪卧床,有一女儿在读中专。因夫妻双方都没有劳动能力,只有在破旧土屋中吃低保维持生活。鹤峰乡76岁的向元波,双目失明,年老病多,独居危房中,生活不能自理,家中唯一儿子为了生计在外地打工,政府虽然每年给与低保金,但他的生活照料还是不能解决,煮饭洗衣都是问题。目前虽有危房改造、重点救助等相关政策扶持,但因其家庭贫困程度深,仍无力改变其贫困现状。我县像此类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的重度残疾人还有2100余人,他们的生活状况非常让人忧心,现有残疾人保障政策无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一是保障范围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重点关注对象是现有持证的重度残疾人,政策极少惠及到轻度残疾人,更没有保障到我县尚未办证的4万残疾人。二是保障标准低。就纳入低保范围的农村重度残疾人而言,每年能享受到的保障金不到1000元,只有城镇低保对象的三分之一,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更难满足康复和医疗需求。三是保障渠道有限。对残疾人的保障政策主要是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免缴个人部分并提高5%的报销比例,低保政策将部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但还有许多政策落实不够,如掌握残疾人低息扶贫贷款发放权的商业银行因考虑的贷款收回率,资金增效率,极少给予残疾人发放贷款;我县尚未出台残疾人优惠乘坐交通工具政策。

(三)康复条件差,残疾人康复需求难满足。一是康复设施严重不足。____县还没有县级康复托养中心,现有康复设备的数量和功能也十分有限,只能惠及少数的残疾人,绝大多数的残疾人根本不能享用。二是康复专技人员严重匮乏。我县残疾人康复主要依托社区康复站、当地卫生院(康复中心)及家庭康复。全县残疾人康复治疗技术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护理人员缺乏正规的康复技术培训,不能满足残疾人身体和心理康复需求。三是康复手段单一。各级政府针对残疾人康复需求,只是为残疾人提供了一些简单的康复服务,如发放轮椅、盲杖等,无力顾及更多的居住分散的农村偏远残疾对象,具体的康复措施和手段不多,难以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四)部门联动不够,残疾人项目实施难。帮扶和救助残疾人,涉及到残联、财政、民政、社保、卫生、建委、扶贫、教委等众多部门和所有的乡镇,由于各部门和单位各行其是,没有统筹规划,难以通力合作,协调配合,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如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涉及到县残联、发改委、扶贫办、建委都有危房改造资金,县残联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每户11000元,发改委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每人6000元,扶贫办高山移民搬迁项目资金每人6000元,建委实施的危旧房改造资金每户25元,国土局金土地工程资金每人5000元,目前资金仅进行了有限的统筹打捆,其分散使用力量不大,一些真正困难的农村残疾人因贫困程度太深,仍无力进行危房改造。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事业,残疾人工作是需要政府、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结合____县情和财力状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广泛宣传,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介作用,利用会议、农村赶集等有利时机,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残疾人群体中涌现出的创业典型和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各项优惠政策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残疾人家庭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培养残疾人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弘扬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残助残献爱心活动。

(二)建立残疾人基础信息档案。县残联近期内对全县所有的残疾人进行系统调查摸底,建立比较详细的档案信息库,档案信息中要对每一位残疾人的残疾种类、级别、家庭住址、就业状况、监护人信息、康复需求、保障情况等进行详细的登记,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便于政府对照信息库组合慈善资源、杜绝漏助、重复救助的情况发生,更好地进行具体决策和帮扶救助活动。

(三)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将现有持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三四级轻度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对象,对已农转非原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执行城镇低保标准;把持证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残疾人合作医疗报销比例进行适度调整;对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的重度残疾人建立护理补贴制度并落实护理人员;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托养机构,充分发挥现有敬老院作用,接收部分无人照料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对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年龄的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标准部分由政府全部补贴;整合资源,切实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在征地拆迁中适当提高残疾人家庭生产安置、住房补助标准;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和实用技术培训,政府培育更多的公益性岗位,鼓励和引导残疾人实现充分就业。

(四)增强残疾人家庭“造血”功能。注重残疾人家庭 “智力”扶持,增强他们自身的“造血”功能。对有劳动能力又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在政策、资金、项目上予以重点支持和帮扶,探索建立残疾人创业融资贷款担保基金;对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应予重点关注,认真落实贫困残疾人家庭儿童生活补贴制度,对在读残疾人家庭学生,特别是在高中和大学阶段,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尽全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出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从根源上解决残疾人家庭的长期贫困问题,以达到残疾人家庭和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

(五)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以县级医院为依托,建立县级康复托养中心,在社区、乡镇卫生站成立残疾人康复辅导中心,增添和改造残疾人公共康复设备,不断充实残疾人志愿者队伍,加强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有关工作人员及志愿者

的专业康复知识培训,形成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指导,社区、乡镇卫生医疗服务中心为载体,残疾人亲属、志愿者为对接链的残疾人康复网络。

(六)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残疾人工作。建议县委县府召开全县残疾人工作会,总结部署残疾人工作,表彰奖励助残先进个人和残疾人创业先进典型,出台政策,落实工作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建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建立残疾人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出台残疾人工作考核文件,把具体帮扶、就业、就医、助学、救助、残保金征缴、扶残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纳入考核内容。要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责任心,充分发挥残疾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残疾人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待遇,逐步提高专职委员、助残志愿者的误工补贴标准,对残疾人工作岗位实行手语翻译特殊津贴。

篇2:残疾人需求调研报告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帮助。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残疾人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为更准确地了解残疾人生活状况,让普通民众更加关心爱护残疾人,因此进行一个关于残疾人现状的社会调研报告。我将会在武城县残联的帮助下对武城县的残疾人情况进行调研,大致了解残疾人的普遍状况和个别残疾人家庭的生活状况,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体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调查。呼吁广大民众关注残疾人关爱弱势群体,建设和谐大家庭贡献自己的力量。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残疾人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残疾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残疾人”的工作理念,认真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对全县残疾人生活及就业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普及了残疾人知识,为更好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最大限度促进残疾人就业为目的,整合社会资源,挖掘就业岗位,共推荐50余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开展了奖励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活动,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5名学生进行了资助。大力实施“安居工程”,为22户贫困农村残疾人新建或维修了房屋,残疾人危房改造后均达到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标准,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二是培养树立典型,对残疾人进行文化知识普及,让残疾人给残疾人做榜样,培养树立典型,残疾人榜样增强大家的信心,让大家积极面对生活。

二、乡镇残疾人概况

根据以上数据,四个乡镇的残疾人数为7608人,占全部总人口的比例为6.39%,全县残疾人的数量为38700人,残疾人在全县人口中是一个相对数量较多。

三、调查情况及分析

此次调查统一设计了《残疾人生活情况调查表》,调查中,每个乡镇先介绍镇内残疾人大体情况,然后由村委会有关人员陪同,深入到残疾人家庭中,面对面同残疾人本人及亲属进行直接交谈,按照调查表内容,逐项询问,据实填写调查表,调查组联合汇总材料,形成调查报告。本次调研活动,共入户调查182户195名残疾人,其中13户为一户多残。

对此次调查情况进行分析,主要从残疾人家庭收入情况,残疾人年龄等方面展开。

残疾人总体年龄偏大,调查的所有残疾人中,年龄50周岁上的有118人,占残疾人总数的比例为60.5%,其中七八十岁的残疾人人数占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年龄偏大。在调查村庄中,仅有1名5岁残疾儿童,残疾儿童数量较少。从年龄分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优生优育知识的普及,先天性残疾已经较少。大多为后天不确定因素造成。调查中发现,致残原因主要有:(1)生产事故。(2)交通事故。(3)疾病。及生活中其它一些不确定的意外事故。

残疾人家庭收入情况,普遍收入较低、负担沉重。一家有残,全家困难。调查的182户残疾人家庭,年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仅有14家,占残疾户总数的7.7%。年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有151户,占残疾人户数的82.9%。残疾人人均收入则更少。(注:数据说明,残疾人家庭收入来源在于对乡镇残联,村委委员、残疾人本人及亲人询问及调查人员亲眼目睹,无专业人员统计,与实际情况有部分出入。但调查总体情况,残疾人家庭收入明显少于普通家庭。)

收入低的原因,一是残疾人受自身条件所限,有的有部分劳动能力,有的基本没有劳动能力,劳动收入较少。二是重度残疾人需要专人照顾,家庭中能创造劳动收入的人减少。三是治病。多数残疾人治病是家庭的主要开支。有的原来比较富裕的家庭,一个后天残疾,就使整个家庭陷入贫困。一户多残疾家庭和单身残疾家庭尤为困难。调查中发现,有13户是一户多残,占残疾人户的比例为7.1%,单身残疾人生活更困难,泉林镇卞一村的秦庆然、杜希兰夫妇,年龄分别为66岁、69岁,一个是视力残疾,一个是肢体残疾,没有享受低保。生活困难。

四、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救助措施

1、扩大残疾人参加低保覆盖面

近年来,农村低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残疾人所占的比例也应由目前占农村贫困人口加入低保总数的16%左右,逐步扩大至占贫困人口加入低保总数的30%以上,由目前的占残疾人总数的40%左右扩大至50%左右,以保证贫困残疾人有基本的生活来源。(从县残联了解到数据全县残疾人享受低保的比例大约为40%)

2、鼓励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

大力支持有劳动能力或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府要在土地调剂、信贷支持、政策优惠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他们自食其力。对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工商部门免费办理登记手续,或只收工本费,税务部门在个别税种上给予优惠,有关部门优先提供场所,信贷部门优先给予资金扶持等。对于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要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大力促进农村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和多种经营。鼓励县内企业,招用有一定劳动能力、适合一定岗位的残疾人就业。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扶持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脱贫致富。

3、鼓励支持企业、社会各界,关心扶持残疾人事业

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发挥慈善协会的作用,宣传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在社会上营造关心残疾人、为残疾人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为残疾人捐助活动,鼓励社会人士及企业积极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份爱心、捐款捐物,资助残疾人,让广大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关爱。

五、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主题调查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 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文明和谐形象。本文以创建文明城市,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视角,通过对绍兴市越城区关于残疾人公共设施的配备以及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综合阐述了在城市的发展和创建过程中,无障碍设施建设实 施的现状以及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在我们的实地调查及走访中,我们了解到,就整个越城区关于残疾人公共设施的配备上,其整体情况较好。行进盲道、提示盲道、缘石坡道、轮椅坡道等的建设都较为完善,不论是在街道社区还是在景点广场,这些设施基本能够满足残疾人出行的需要。

当然,在走访中,我们还发现了很多亟待完善的地方。在一些商场、超市和银行内,基本没有任何无障碍通道,这使得肢体残疾的人出入更加困难,因为在其入口处,基本都是层层台阶,轮椅在无他人帮助的情况下,根本无法顺利进入。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突出问题。盲道被占不容忽视 在我们的走访中,不难发现,盲道被占用这个“老生常谈”的情况,依旧存在。一路上,我们都看到有机动车停放在盲道上,有的车头侵占盲道,有的车尾侵占盲道,还有的甚至车身横跨盲道。而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商场和小餐馆前,盲道被侵占的现象尤其严重。在我们走访的三八路那条街道上,短短几十米的路程,就有多处盲道被车辆侵占,其大部分都是前来用餐的食客随意地将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餐馆门口,使盲道基本被这些机动车占用,根本无法通行。在解放路的一些商场前的人行道上,盲道位置被圈入自行车停放带内。有的虽然停放的自行车并未直接摆放到盲道上,但摆放得不太整齐的自行车、摩托车,也让盲道变得狭窄无比。

对于城市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我有以下几点建议:1、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公共道德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并启用部分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出任形象大使,这样才能不断地将对残疾人的关怀融入社会的每一处。而对于民众不清楚无障碍设施的真正含义,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开展“无障碍设施宣讲日”,集中对公众进行这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也可以通过制作视频或者发宣传册让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了解无障碍设施,从而更好地关心身边的残疾人。2、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重视。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监管力度,引进新技术。

调研活动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残疾人需要我们的关心和爱护,所以希望广大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呵护身边的残疾人,因为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是体现社会人文关怀的高尚之举;是完善现代化城市功能的需要,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篇3: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

吉林省多重残疾人状况分析报告

多重残疾人数和残疾人等级状况

本次调查多重残疾总人数为357人,占全部残疾总人数的比例为 17 %。 等级分布:一级占47%,二级占17%,三级占23%,四级占13%。

分布差异:①层间分布差异。我们比较的是8个层面的情况:较发达的市区(朝阳区、昌邑区、龙潭区、二道区);其他地级市市区(洮北区、东昌区、二道江区);东部山区县级市(延吉市、临江市);中部平原县级市(榆树市、公主岭市、九台市、舒兰市、蛟河市);西部平原县级市(大安市);东部山区县(抚松县、安图县);中部山区县(农安县、梨树县、永吉县);西部平原县(长岭县、乾安县)。较发达市区占20%,地级市占14%,东部山区县级市占12%,中部平原县级市占23%,西部平原县级市占4%,东部山区县占9%,中部山区县占12%,西部平原县占6%。即较发达市区和中部平原县级市所占多重残疾的人数比例大一些。②年龄分布差异。60岁以上人群在多重残疾的各个等级中基本占多数比例,0~14岁人群的残疾明显少于另外两类人群,即年龄越大,多重残疾的发生率越高。

多重残疾人群的社会活动和参与能力分析

理解与交流能力:多重残疾中无障碍者占16%,轻度障碍者占41%,中度障碍者占16%,重度障碍者占13%,极重度障碍者占14%。 身体移动情况:身体移动无障碍者占47%,轻度障碍者占16%,中度障碍者占16%,重度障碍者占9%,极重度障碍者占12%。 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自理无障碍者占24%,轻度障碍者占30%,中度障碍者占22%,重度障碍者占13%,极重度障碍者占11%。 与人相处能力:与人相处无障碍者占26%,轻度障碍占17%,中度障碍占20%,重度障碍占18%,极重度障碍占19%。 生活活动能力:生活活动能力无障碍者占5%,轻度障碍者占17%,中度障碍者22%,重度障碍者占25%,极重度障碍者占31%。 社会参与能力:社会参与能力无障碍者占1%,轻度障碍者占20%,中度障碍者占32%,重度障碍者占22%,极重度障碍者占25%。即所有多重残疾者几乎都存在社会参与能力的障碍,只是轻重程度不同而已。

讨论

通过这次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多重残疾占残疾人的比例为17%,一级所占比例最大,其他等级人数比例相仿;发达市区及中部平原县市的多重残疾比例稍多,其余地区差异不大;60岁以上人群是多重残疾的高发人群;多重残疾人群的活动与参与能力存在一定障碍;多重残疾者中有48%的人持有残疾证。在6~14岁多重残疾人群中,只有13%接受了普通教育学校普通班的教育,4%接受了普通教育学校特教班的教育,26%接受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即43%的适龄人群接受了义务教育,还有57%的人失学;有11%的多重残疾人参加了养老保险,24%的人参加了医疗保险,0.2%的人参加了工伤保险,没有人参加失业保险,有71%的人没有参加任何保险;领取过低保的人只占19%,领取过救济的人占17%;在接受服务或扶助方面: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的占40%,接受过辅助器具的占9.7%;接受过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占12.4%;接受过教育费用补助或减免的占0.3%;接受过教育与培训的占0.4%,接受过就业安置或扶持的占0.7%,接受过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的占13%;接受过法律援助与服务的占0.6%;接受过无障碍设施的占0.09%;接受过信息无障碍的占0.26%;接受过生活服务的占3.2%;接受过文化服务的占0.26%;未接受过任何服务或扶助的占19%。

多重残疾儿童的研究和干预是特殊教育领域近年来的热点问题。多重残疾儿童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缺陷的儿童,他们是特殊教育领域中最特殊、最困难的群体。与单一残疾儿童相比,这一群体最显著的特征是:①残疾情况复杂;②残疾种类不同造成个体间差异巨大;③普遍残疾程度较重。

对多重残疾儿童训练的切入点的选择关系到训练的成败,切入点选得好,训练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若选得不好,则可能使训练失败。把行为矫正作为训练的切入点(具体原因在前面已作了说明) ,事实证明,这种策略是正确的。此外,在对多重残疾儿童进行训练时,还应注意充分利用残疾儿童的残存能力。

在本个案的干预中,以活动为基础的干预方法训练效果非常显著。至于该方法是否适用于其他的多重残疾儿童(外部效度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检验。要正确处理好家校训练的配合和衔接问题。在本个案中,由于家长工作繁忙,寒暑假只得把多重残疾儿童放到其外婆、姥姥等亲戚家,由亲戚对其进行“照管”。而亲戚朋友远远不能如父母般对多重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故往往当多重残疾儿童从亲戚家返回时,他的许多技能和知识又回复到了基线水平,这不能不令人深思。我们建议,为保持训练和教育的延续性和教育效果的巩固性,应正确处理好家校训练的配合和衔接问题。此外,社区也应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把特殊教育事业搞好。

特殊教育仅仅依靠爱心和奉献精神是不会结出硕果的,它还需要技术,需要特教老师把科学研究的成果和训练技术灵活地运用到实践中去。对特殊儿童,特别是多重残疾儿童的训练和康复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这当然需要老师的爱心和奉献精神,但由于各个儿童残障的程度、残障的原因及其所处的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特殊儿童的训练和康复有法但又无定法,这就要求特教老师要积极思考,努力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做一名学习型和创造型的老师,争取掌握已有的、最新的、实践证明最有效的训练方法,并创造性地把它们运用到特殊儿童的干预实践中去。

综上所述,希望政府对残疾人群中适龄人群的教育、残疾人群的各种保险、各种辅助与援助给予最大程度的关注,并能给予相关政策上的强有力支持,以使残疾人和普通人一样享有同样的生活环境和待遇。

篇4: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

中国残疾人事业近十年发展状况报告

中国的残疾人事业在近十年间得到了快速发展,无论是在残疾人领域的法制建设与政策推进方面,还是在残疾人权益的具体落实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然而,还必须看到,目前的残疾人事业更多的是基于同情而不是基于平等,是基于人道而不是基于正义。尽管人道主义是各国残疾人事业必要的共同基石,但这一事业若不能上升到基于正义的平等并被法制所规范,残疾人的权利仍将很难得到全面保障,残疾人要想正常地融入社会仍会异常。因此,残疾人事业发展任重而道远。

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是“十二五”残疾人事业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残疾人事业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就。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631.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在874个市辖区和1823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18.6万个,配备31.4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截至底,全国共有康复机构6914个,其中,残联系统康复机构2622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总数达到23.36万人,其中业务人员16.0万人,管理人员3.05万人,其他人员4.31万人。在914个市辖区和2023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21.9万个,配备39.2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1662个县的1958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4.8万人。依托各级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立儿童家长学校1547个,开展家长学校活动3625次,参与残疾儿童家长达94170人次。

一、视力残疾的发展

(图1-1 2011年低视力康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开展情况)

至2011年,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991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5.8万例;为31.0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3.6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997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2.5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截至20底,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891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74.8万例;为30.0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14.2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3.6万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12.3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二、听力言语残疾的发展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2011年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3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028个。全国共对2.7万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3.0万名;培养各类专业人员5312人;实施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700名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资助3000名聋儿免费佩戴助听器。年,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3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025个。年度新收训聋儿1.9万名,在训聋儿3.2万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3.9万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5772人;实施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11200名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资助19600名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开展彩票公益金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为38352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各级康复机构共为4.0万名成年听力残疾人提供技术服务

三、肢体残疾的发展

2011年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1106个,对1311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为2.9万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对13.7万名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159例,到2014年,为224名麻风畸形者实施矫治手术。开展宣传普及教育,为麻风患者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到2014年底,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已达2181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42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2139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3.5万人次;全国共对36.7万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

4.0万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886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四、智力残疾发展

2011年,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798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1.9万名,对2.8万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2014年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以达到1730个,省级康复机构45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685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1.5万人次;全国共对13.9万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3.1万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五、精神残疾发展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2423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522.9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0.5%,显好率达到55.1%,社会参与率达到43.4%,肇事率0.2%;解除关锁4836人;对35.6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2011年精神病人监护和救助情况)

发展至2014年,在2664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583.7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79.4 %,显好率达到66.2%,社会参与

率达到51.7%,肇事率0.12%;解除关锁4123人;对49.2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同时,2011年建立了30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6910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2014年,建立了41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2.0万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2011年底,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3.1万例,供应辅助器具74.3万件,装配矫形器1.5万例。截至2014年底,已培育建设6个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建设省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29个,地市级服务机构220个,县级服务机构945个。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组织培训专业人员6261人次。深入开展辅助器具服务,组织实施系列辅助器具项目,全年共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152.4万件,其中装配假肢2.9万件、矫形器6.4万件,验配助视器17.8万件。

就教育方面而言,2014年,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全国1.1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2908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全国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87个,在校生7227人;其中盲生6173人,聋生1054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97个,在校生11671人,毕业生7240人,其中553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7864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678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与此同时,残疾人就业情况也随之发展,比如,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21296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5623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5609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1018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494人和1229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录入采集持证残疾人数据达到2947万人。依托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国残联和20多个省(区、市)残

联开展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和个性化服务,为向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和业务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支持和保障。人们越来越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作为一个医者,我们要坚信残疾人事业会更加顺利的发展,为残疾人争取更大的福利,使之积极参与社会。

篇5:精选残疾人需求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扎实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中的残疾人工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有力支撑,经李克强、张高丽、杨晶、王勇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批准,以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和未持证的残疾儿童为对象,自2014年6月至7月,国务院残工委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专项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调查)。一年多来,全国上下一盘棋,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抓住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圆满完成了专项调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以201月1日为标准时间确定的调查对象数据统计,全国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共登记持有残疾人证人员和尚未领证的0-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29494428人。

在国务院残工委统一领导、在国家统计局指导下,按照准备、调查、分析三个阶段,各级残联组织具体推动调查工作有序展开。从年1月1日开始,进行了“一对一”的入户调查。截至2015年5月16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管理系统实名制录入了2664万人的相关信息,同时获得了社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状况调查资料70余万份。

调查数据反映出目前残疾人民生的基本现实状况,凸显出残疾人在脱贫解困、危房改造、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康复服务、居家无障碍建设、文体活动等基本民生保障和服务方面存在的较大差距。

此次调查结果为推算8500万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提供了重要依据。专项调查重要数据及推算8500万残疾人的主要数据已用于向国务院提交的《关于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反映出的困难与问题及相关建议报告》、有关部委关于“两项补贴”、扶贫、康复等方面重大政策制定及残疾人“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专项调查工作领导。

对2900多万持证残疾人和未持证残疾儿童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进行实名制、全覆盖的专项调查,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远,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王勇国务委员亲赴青海视察并作出重要指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让广大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认真搞好残联组织‘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抓好抓实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专项调查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服务与保障措施打下坚实基础。”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全国专项调查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对认真做好专项调查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2014年4月29日,国务院残工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对专项调查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国残联于2014年6月22日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调查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做好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指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4年8月20日,国务院残工委会同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等10个部门成立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部际联席会议和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专调办),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专项调查工作的领导。

省、市、县级政府残工委认真落实国务院残工委工作部署和全国专项调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专项调查的领导,扎实做好专项调查各项筹备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确保专项调查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建议。全国专调办于2014年4月至8月间,分别在9个省(区、市)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对专项调查任务目标、具体要求、进度安排、调查指标、重点工作的意见。全国专调办积极吸纳建议,调整完善了调查表和入户调查流程。二是通过试点查找问题。全国专调办分别于2014年7月和9月在甘肃省临洮县、河南省驻马店市开展国家级试点工作,对调查表进行了模拟试填。通过国家级试点检验了调查方法、调查流程和调查项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对调查指标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完善,为做好全国调查员培训和现场调查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三是召开推进会部署。全国专调办于2014年9月15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召开了全国专项调查工作推进会,对下一阶段任务进行专项部署。四是完善修订调查表。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残疾人调查表》和《社区调查表》经专家委员会反复讨论,经两次全国试点的实践检验后将调查项目从48项精减至36项,涉及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收入、住房、康复、教育、就业、社保、无障碍等情况,个别省市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本地的相关指标。同时,将残疾人所在村(社区)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情况作为辅助调查内容。

(三)狠抓信息核查和培训,强化对专项调查工作的调研督导。

一是认真抓好信息核查工作。全国专调办组织开展了核查系统全国培训,并制作了培训教材和操作视频,指导地方开展核查工作。各省也制定了本地专项调查核查工作方案和细则,层层签订了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部署核查工作,逐级开展核查培训。二是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各级培训。全国专调办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和陕西省咸阳市组织开展了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国家级培训,共培训省级师资170人,98%的学员全部掌握或基本掌握各项培训内容,国家级培训为省级培训提供了示范。制作完成了专项调查指标讲解、视频课件,通过专项调查信息平台发布供各地培训使用。同时,组建了多个督导组深入一线推动工作落实。省级共开设96期培训班,培训县级师资骨干11922人,为培训调查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搞好入户调查,保证专项调查数据填报质量。

2015年1月1日专项调查入户调查在全国启动,地方残联高度重视,有的举行了简朴的启动仪式,调查员代表现场宣誓;多数省份街道、社区、乡村挂上了专项调查宣传口号横幅;爱心企业为残疾人代表当场捐赠生活用品;省级残联全部组成了督导组或派员深入到农村和社区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登记调研检查,对调查填表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对调查人员入户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答疑解惑,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并送去慰问品,提高了社会和残疾人的知晓率,为专项调查入户登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级残联把现场入户调查作为2015年开局最重要的工作认真抓好,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理解。在专项调查工作一线的调查员爬山涉水,风餐露宿,克服各种困难,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精神,深入到残疾人家庭,与残疾人面对面,耐心询问残疾人的衣食住行,将每一项调查指标填写准确,涌现出许多可敬可佩的感人事迹。

(五)细致准确录入,严格控制差错。

各级残联采取有效措施,保质保量推进数据录入工作。一是各省专项调查办公室每天登入系统对数据处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指导、督促各市数据处理工作。二是上一级对下一级组织抽查,实行调查表与录入进行比对的方式,检查各地录入的差错率,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适时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

(六)做好数据比对分析,确保专项调查数据准确可靠。

一是做好部门数据比对分析。全国专调办及时把专项调查数据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相关部门对调查数据进行了认真梳理,结合台帐、年报、统计数据进行了详实比对分析,并同国务院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客观分析。为确保调查数据科学严谨可靠,鲁勇理事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了部分专家及业务部门数据分析对接会。业务部门分析认为:“专项调查主要数据与掌握的现有数据情况基本吻合,比较贴近工作实际,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康复、扶贫等一些大的基本数据可用、好用,是制定‘十三五’规划和残疾人‘兜底补短’民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有的数据弥补了本部门业务上的数据空白。为今后工作思路的调整、工作方式的转变、工作方法的改进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召开专家委员会分析数据。全国专调办先后10余次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一些重要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与会专家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现场调取专项调查数据进行了对比与分析。2015年7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研究机构等委派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正式出具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专家委员会意见书》,基本结论是:“本次调查的方案设计科学可行;调查组织实施完整;各阶段工作到位,操作严谨;全程质量控制工作得力,调查获得的数据真实可靠,主要指标与抽样评估核查数据、2014年残疾人监测数据等相关数据对比,具有较好的一致性。评估结果表明,调查达到了设计要求,主要数据质量较高,为了解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摸清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状况,为国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对以兜底补短为重点的残疾人民生改善的精准服务、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丰富的信息、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依据”。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专项调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在宣传部门支持下,中央各大媒体对专项调查进行了深入采访和多种形式的报道。全国专调办制定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宣传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和重要节点,各省(区、市)专调办根据要求分别制定了本省的宣传方案。特别是2015年1月1日现场调查入户启动当日,全国专调办与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要中央媒体精密对接,策划新闻点,落实报道要求。《人民日报》在1月2日头版刊登消息,中央电视台当天在《新闻联播》播发了一条1分零5秒的消息。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等中央主要媒体都进行了相关报道。

各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支持,增进了社会公众和广大残疾人对调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展示了一线调查人员吃苦耐劳、勤勉服务的精神风貌。各级残联在残联网站开设了专项调查工作专栏,及时刊发专项调查各类信息。

三、突出特点

(一)调查对象覆盖了所有登记在册的人员。

调查采取实名制的实证调查方法,覆盖了所有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及尚未领证的儿童。调查对象总量为2900多万人,分别是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总量的18倍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总量的11倍。

(二)调查方式采取的是实名登记和信息化统计。

通过对入户前被调查对象所在位置的信息核实,掌握了目前在户人员占88.1%,不在户人员占11.9%。对在户的人员,以“一对一”入户询问调查为主进行信息采集,入户率达到97.97%;对于不在户的人员,以电话询问或其他方式采集信息。每一位被调查对象,都填写了调查表。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调查表复核、数据录入、信息审核及上报核校工作。相关数据录入到全国统一开发的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之中。

(三)调查范围基本做到了村不漏户和户不漏人。

要确保专项调查数据不出问题,关键要实现工作重心下移,逐人搞好对接调查。在调查中,做到了“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调查目标,确保人群覆盖率、信息填报率。工作中,坚持逐级进行考核验收,落实了同级残工委和同级残联负责人在上报成果上的“双签字”责任制,为总结工作也为倒查责任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调查队伍聚合了上百万专兼职人员。

为确保专项调查国家级、省级、县级三级培训质量,全国专调办编制了《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手册》,制作完成了专项调查讲解资料,供各级残联培训时使用。从2014年10月开始,各省区市陆续举办各级培训班7600余期,培训人员152万多人。

(五)调查过程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

为科学独立评估此次专项调查工作,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按法定程序承担第三方评估。多次召开专家委员会和评估座谈会,对专项调查数据进行论证、评估。通过对专项调查全程跟踪进行定性和定量研究,采取文献资料评估法、专家德尔菲法、抽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法,综合比对评估调查数据、残疾人状况监测调查数据、残联工作系统数据、各部委相关数据等多源数据,比较全面地评价了专项调查的调查过程质量和数据质量。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报告:“本次调查首次比较全面系统地摸清了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本次调查的方案设计科学可行;调查组织实施完整;各阶段工作到位,操作严谨;全程质量控制工作得力,调查获得的主要数据真实可靠,调查达到了设计要求,数据质量较高,是一次比较成功的大规模人群专项、专业社会调查。建议加强本次调查工作的经验总结,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调查和数据开发应用综合服务平台”。评估专家认为:“专项调查第三方评估,从评估调查过程质量和数据质量两个角度设计评估方案,运用了定性和定量的资料收集和分析方法,开展现场督导、二次入户抽样复查、专家评估和调查工作人员自主评估、各方面调查资料分析等工作,取得较为可靠的评估结果”。

(六)调查工作实现了部门联动和力量整合。

在国务院残工委领导下,国家统计局、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组建了专家委员会,委托了第三方评估机构,落实了省地县乡村的调查组织机构。10个部委建立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对调查工作全过程给予了及时有力的指导。

工作中,国家统计局对调查方案和调查指标设定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财政部追加了2014年调查经费同时安排了2015年预算,民政部要求基层民政机构和干部全力参与调查工作,公安部、卫生计生委在核查残疾人信息工作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对专项调查中相关指标的设定提供了帮助,中央宣传部推动中央及各地媒体对专项调查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中国残联会同多部门组成了精干工作班子具体落实任务。省级及以下政府残工委、残联组织认真落实国务院残工委部署和全国专项调查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此次专项调查的圆满完成,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支持。国务委员王勇对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作出重要批示:“专项调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参与这项工作的各个方面和人员应予以充分肯定。要利用好调查成果,认真抓好调查成果的应用工作,在制订‘十三五’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中统筹考虑,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权益民生,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全国专项调查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指示:“专项调查只是第一步,对于整体工作还应细致研究,特别是从信息化方面,要向着精准要求去努力,这项工作一定要有说服力,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真正为推动事业起到重要作用。”

目前专项调查成果转化已经展开,对出台“两项补贴”政策、推进精准扶贫开发、解决适龄儿童未能及时入学问题、制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等主要数据提供了测算或核对依据。截至12月28日,已返还19个省(区、市)专项调查数据。随着调查成果的逐地逐级分解、业务数据与部委共享,这项工作的成效会越来越直观地展现出来。各省(区、市)将在确保数据保密的前提下,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开发和应用工作。

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认真做好专项调查数据应用和调查成果转化工作,在积极转化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常态工作,逐步实现“精准化了解、精细化服务”,为推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篇6:精选残疾人需求调研报告

根据政协常委会重点工作计划,近期我会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县残联、部分乡镇、村、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单位和服务场所,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看、走访贫困残疾人家庭等方式对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全县现有各类残疾人口2.75万人,占总人口的6.64%,其中农村残疾人2.35万人,约占85%,城镇残疾人0.4万人,约占15%。在各类残疾人中视力残疾4085人,占14.9%;听力残疾6641人,占24.1%;言语残疾421人,占1.5%;智力残疾1836人,占6.7%;肢体残疾7990人,占29.1%;精神残疾2034人,占7.4%;多重残疾4480人,占16.3%。目前残疾人办证11827人,办证率为43%。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解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助医”、“助困”、“助业”、“助学”、“托养”等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不断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工作,使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1、残疾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县、乡、村(社区)三级的残疾人管理组织网路。县、乡均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委员会,22个乡镇残联均配备了理事长和专职委员,312个村、14个社区都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并选聘了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修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在各单位领导干部中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农村特困残疾人活动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局、教育局等残工委成员单位也相应出台了促进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供养等配套文件。建立了残疾人社会救助和社保补贴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2、残疾人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以来共为227名城镇重度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金8.3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471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357.66万元;对872名农村残疾人、207名城镇残疾人纳入低保,发放保障金313.92万元,代缴残疾人养老保险25.29万元;对3458名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了“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资助,累计为6091人次发放补贴资金304.55万元;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有207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得到改造,共补贴资金3988万元。在整村推进项目集雨窖、日光节能温室建设中,有8000户残疾人家庭收益;为25户住房困难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分配到了廉租房,为54户人均不足12平方米的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余万元。

3、残疾人康复和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20以来,县残联通过积极争取项目已为79名肢体残疾儿童、30名智残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20余例;为1.2万人(次)残疾人配赠轮椅车3659辆、拐杖3254付、助听器1309个、助视器453付、坐便椅698件;给86名缺肢残疾人安装了假肢。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23万元;为54户创业残疾户落实贴息贷款120万元,县财政支付贴息6万元;39名盲人通过省残联盲人按摩中心培训在省内外就业,52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就业,600多名残疾人通过在县内个体从业、集中和分散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

4、残疾人教育工作持续发展。认真落实适龄残疾儿童享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全县适龄残疾儿童622名,入学531名,入学率达85%;投资590万元的民和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已招生开课,现有聋哑学生9名;为13户残疾人助学户发放助学金6万元;每年将5至6名6周岁以下聋儿免费送到省地语训中心学习。

5、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近年来,在海东地区首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县参加的17名残疾人获得了6枚金牌、1枚银牌、5枚铜牌和团体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残疾人演员还参加了“残疾人文化周”暨“和谐社区建设”活动文艺演出和“特奥日”暨“残疾人健身周”、全国“肢残人活动日”等活动。举办了残疾人篮球、足球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80 名老年残疾人参加了打门球、地掷球、打太极拳(剑)、扭秧歌、跳健身舞等社区群众文体组织。特别是现实生活中,广大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参与社会实践,不仅实现了自食其力,而且为社会创造了价值,全县各行各业中都有残疾人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仅教育系统有91名残疾教师,还涌现了创办盲人按摩诊所达选云、通过电子商务把青海特产销往全国各地的残疾人陈香英,为残疾人工作默默奉献几十年的代表秦永顺等先进典型。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在扶残助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残疾人家庭生活普遍贫困,全县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与健全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1、致残因素较多,救助压力不断增大。现阶段我县致残因素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由遗传、近亲结婚、早育或高龄孕育、营养不足及环境有害因素所致的先天残疾的人数较大。同时医源性残疾致听力残疾、胎儿娩出时损伤脑部造成致运动障碍、智力障碍等残疾;交通事故、工伤等各种意外事故和各种疾病而致的残疾的数量逐年增加。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目前精神病人的数量增长幅度较大。繁杂的致残因素难以消除,使残疾人口总量难以控制,使救助投入远远满足不了救助需求,残疾人救助任重道远。

2、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一是残疾人就业的多样化安置工作推进艰难。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残疾人大多没有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差,无法真正实现稳定就业。尤其受社会就业难的大环境影响,残疾人就业更是难上加难。二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部分企业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少缴甚至不缴保障金。三是惩处机制不健全。缺乏对歧视残疾人,随意辞退残疾员工、不缴纳就业保障金行为惩处的强硬手段,严重滞缓了残疾人事业的良性发展步伐。四是社会救援渠道狭窄。由于我县还未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机构,无法开展相应的社会募捐工作。五是保障水平低。由于受国家政策和地方财力的双重制约,目前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尤其是我县农村残疾人户数、人数占很大的比例,尚不能做到应保尽保。如全县低保家庭残疾人1660人,实行重度残疾人补贴制度后残疾人纳入低保的人数减少了800人。

3、残疾人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一是我县残疾人数量大,加上老年性偏瘫等残疾人日益增加,辅助器具需求量较大。按照省残联残疾人用品用具全覆盖项目要求,需县财政配套50%、约76万元的项目配套资金;省上下达的“社区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等扶残助残项目配套资金落实不了,项目落实困难。二是乡镇残联、村残协经费和专职委员工资兑现难。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青残联会发[]114号)文件规定,乡镇残联、村残协经费和专职委员工资共需资金84.4万元,但县财政每年只下达20万元,经费缺额64.4万元。三是因残疾人康复社区建设工作尚在起步阶段,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仅仅只局限于被动地落实国家及省、地正常安排的涉残项目。四是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编制紧缺,还远不能满足“三残”儿童教育需要。五是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志愿者服务等工作还需加强。

三、促进我县残疾人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应以解决残疾人基本需求和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为重点,采取措施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二是应将各残工委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履行扶残助残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建立考核约束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健康稳步推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成功事迹,鼓励残疾人树立信心,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实现人生价值。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把开展扶弱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体系,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四是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扶残助残各项政策,特别是对保障、改善、支持残疾人生产、生活、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要予以倾斜安排,确保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老年人协会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优势,支持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选调一批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干部在维权、解困、技能培训、多途径就业及日常生活中为残疾人搞好服务,以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五是在今后县乡换届选举中,对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政治素养的残疾人按一定比例推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残疾人参政议政搭建平台。

(二)建立残疾预防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出生缺陷。县卫生及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健康教育,深入开展优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以及医务卫生人员的优生意识,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优生意识。做好婚检孕检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出生缺陷。进行婚前检查,禁止近亲结婚,防止遗传性痴呆和其他残疾的发生,确保优生优育;开展产前诊断,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及时矫正先天性残疾;提高医护工作质量和医疗水平,加强药物研究,减少药物副作用,减少医源性残疾的发生;对不应、不宜、应延期婚育的对象,应加强教育和指导。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保护、交通安全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环境污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努力减少各类致残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稳定的残疾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县残联应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千方百计为残疾人服务。建议县财政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工作经费、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补贴足额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足额落实“社区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等项目配套资金;将每年12万元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县残联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的同时,要积极与中国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成立民和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通过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爱心捐助和社会捐赠活动。

(四)健全残疾人生产生活保障体系。把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范围,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一是推动残疾人扶贫工作。将残疾人扶贫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扶贫规划,统筹安排。根据残疾人特点,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二是进一步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救济和补贴政策,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保障标准,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基本生活。扩大残疾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一、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其他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是帮助更多贫困残疾人实现“居有其所”愿望,尤其在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廉租住房建设中应优先照顾贫困残疾人家庭。

(五)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将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服务设施纳入到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加快构建残疾人服务体系。一是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效整合卫生、医疗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和卫生条件,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社会各界、各医疗单位的支持和帮助,进一步配套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设备。加强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精神病防治、康复救助等康复项目,不断提高康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残疾人的实际康复需要,早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任务。二是依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依法落实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纳入劳动监察的范围。在鼓励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同时,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使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设置多种形式的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措施,实现残疾人稳定就业。三是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建议将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列入部门预算并由县财政局代扣代缴,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四是发展特殊教育,不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推行随班就读;积极争取落实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编制,扩大特教学校招生,充分发挥特教学校在残疾人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残疾学子“圆梦行动”等公益扶残助学项目,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五是切实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住建、发改等主管部门在改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时,使无障碍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道路和建筑物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将特殊学校、康复中心、医院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和金融、邮政、通讯、商场、车站等公共服务场所列为重点改造单位。

篇7:精选残疾人需求调研报告

关于河北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当前我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7月至11月,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常委、委员,由省政协副主席崔江水带队,在省残联的协同和配合下,到辛集市就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残疾人维权中心、就业培训基地以及残疾人家庭了解情况,召开了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走访慰问了贫困残疾人家庭。调研组还赴江苏、安徽省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当地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介绍,交流了工作经验做法,实地考察了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现将调研主要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省常住人口总人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省有残疾人520万人,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23%。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所占残疾人总数比例分别为:视力残疾54.4万人,10.47%;听力残疾126.0万人,24.26%;言语残疾7.7万人,1.49%;肢体残疾167.5万人,32.24%;智力残疾40.4万人,7.78%;精神残疾35.4万人,6.82%;多重残疾88.0万人,16.94%。各残疾等级人数分别为:重度残疾147.5万人,28.40%,其中:一级残疾86.3万人,16.62%;二级残疾61.2万人,11.78%。中度和轻度残疾372万人,71.60%,其中:三级残疾140.3万人,27.00%;四级残疾231.7万人,44.60%。

(一)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组织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承办、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加强。一是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省、市、县(市、区)政府都设立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省、市、县、乡全部建立了残联组织;省、市、县残联全部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全省51432个村(含城市社区)全部建立了残疾人协会,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建立了残疾人活动室。二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省人大、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河北省扶助残疾人规定》、《河北省残疾人教育实施办法》、《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形成了以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省政府规章为主体的法规规章体系。206月26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为保障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近年来,我省为着力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问题,相继制定了扶助残疾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狠抓有关措施的落实,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一是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00元保费全部由财政代缴。二是将符合条件的43.3万残疾人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依靠父母或者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出台了《河北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对全省一、二级重度困难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发放生活补贴。四是安排残疾人应急救助资金,对因病、因灾等突发性事件造成临时性困难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五是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六是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对424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房改造。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有所好转。截止20,城镇新增1.22万残疾人就业,89.1万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累计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200余个。把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20.6万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4.3万人次;3461名农村残疾人得到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残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前省级政府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都要安置一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等要求。全省现有残疾人福利企业约90家,安置残疾人约2万人。成立了河北省残疾人家庭手工业协会,推动残疾人家庭手工业蓬勃发展。成立京津冀残疾人就业服务协作区,举办了首届京津冀残疾人就业洽谈会。每年举办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推动残疾人实现充分就业。

(四)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得到加强。到年底,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0414例,为6054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对6005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年度新收训聋儿2077名,在训聋儿2791名;对1.06万名肢体残疾患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国家救助项目,资助400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515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有5678名智力残疾儿童得到康复训练。对26万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有91469名精神病患者接受治疗,57288名精神病患者接受康复训练,409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接受康复训练;245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全省各类辅助器具供应2.9万件,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其他辅助器具2.2万件。

(五)残疾人教育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到2013年底,全省有特教学校148所,在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总数达到12566人。在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方面,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高于普通学校的10至15倍。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考入本科的贫困残疾学生从省残保金中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资助,-年共资助786人。考入大专的贫困残疾学生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元一次性资助。河北省残疾人远程教育网正式启动,河北省广播电视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正式揭牌,2014年春季有700多名残疾青年报名入学。

(六)残疾人参与社会无障碍环境日趋完善。省、市、县(市、区)都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并面向社会聘请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使用管理义务监督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级财政逐年加大了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资金投入,各地陆续新建、改造了一批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物附属无障碍设施。全省6个地级市、10余个县(市、区)开办了手语节目;省和地级市的公共图书馆均建有盲文及有声读物阅览室;部分县(市、区)的公共图书馆提供盲文及有声读物借阅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省级财政每户补助资金1500元,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每户匹配资金不低于1000元。

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残疾人生活水平远低于我省社会平均水平。当前,残疾人仍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的特困群体。一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口多。全省农村尚有超过100万贫困残疾人没有稳定脱贫,由于身心残障、劳动力受限、受教育程度低、发展能力低等原因,已成为贫困程度最深、扶持难度最大、扶贫成果最难巩固的特困群体,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二是残疾人支出负担重。从目前看,残疾人家庭支出第一位的是吃饭度日费用,其次才是医疗。相当多的残疾人有病不敢治,只能拖着,以致小病转大病,轻残变重残。三是仍有15.6万户残疾人家庭需进行危房改造。

(二)残疾人就业率低且不稳定。目前我省实际就业率很低。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一是部分残疾人受身体状况的影响,对职业有一定的选择性。二是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难以适应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岗位。三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三)残疾人受教育整体水平较低。一是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低。特别是多重障碍、自闭症及脑瘫等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存在很大困难。二是特教学校办学水平不高,师资配备、设备设施、特教津贴基本未按国家政策落实。三是大多数残疾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存在困难。

(四)残疾人康复需求与康复服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残疾人康复需求大,资金投入不足,康复人才匮乏。二是0-6岁残疾儿童得不到及时救治。0—6岁是残疾儿童康复的黄金期,及时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就可能从根本上改善其功能障碍,使其成年后与健全人一样学习、生活。错过了最佳恢复期,造成终身残疾。三是辅助器具需求量大。目前,我省有盲杖、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超过150万,而我省辅助器具和假肢矫形器材料生产厂家数量少、规模小、品种单一,不能满足残疾人多层次的需要。

(五)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严重滞后。目前,省内多数小城镇无障碍建设处于空白,一些大中城市无障碍设施被损坏或占用现象严重,甚至形同虚设。老旧居住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缺乏,残疾人难以走出家庭、参与社会。

三、几点建议

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使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各级政府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理解、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减轻或消除社会上对残疾人的各种歧视与偏见,在全社会唱响关心关爱残疾人的主旋律。一是深入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河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在全社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加强残疾人法规政策学习教育,增强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自觉性。二是大力营造助残扶残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残疾人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弘扬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引领民众崇德向善,更加自觉认同,为我省社会进步凝聚正能量。三是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创业能手、道德模范,引导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完善残疾人专项特惠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一是在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基础上,重点加快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兜住底”,保住残疾人最基本需求底线。二是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权等事关残疾人切身生活需求作出制度性安排,补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

(三)大力发展特殊教育。鼓励各类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接收残疾儿童,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保障3至5岁残疾儿童普遍接受学前教育。推行全纳教育,支持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数量较多的普通学校建设特教资源教室。积极推进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尽快筹建河北省特殊教育学院。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残疾拒绝招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住宿费、交通费等的补助,并优先提供助学金,帮助他们按时完成学业。

(四)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城乡残疾人提供均等化全程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培训、能力评估、就业登记、就业介绍等系列化服务工作。政府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吸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要出台激励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严格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的监察执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

(五)完善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新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住宅区,要按照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和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和居住区,都要制定改造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逐步进行改造。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对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予以查处,确保已建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

篇8: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努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结合**县实际,我认为搞好残疾人就业工作重点在技能培训,着力点在帮助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发展。

一、正确引导残疾人的就业观念

**县有各类残疾人3.8万多人,在具备一定生产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当中,他们对就业的认识和选择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就业缺乏正确理解。认为就业就是到机关工作,去工厂上班,而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谈不上就业,只是挣钱混饭吃;

二是部分残疾人好高骛远,尤其是年轻残疾人由于听力语言和身体方面缺陷,他们生活的空间小,吸收外界信息少,对社会了解不够,在看待人生问题和选择就业方面往往脱离现实;

三是依赖思想严重,缺乏主动择业意识,在他们看来,国家有法律和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因此等待政府来安排,缺乏主动性;

四是广大农村残疾人文化素质过低,就业空间狭小,对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不理解,缺乏自主创业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要正确处理好残疾人就业问题,必须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这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和引导,使残疾人能够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主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自觉树立“只要依法从事有一定报酬的劳动,对社会发展做贡献,都属于就业”的就业观,努力实现就业思路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就业追求由理想型向现实型转变,就业心理由自卑型向自信型转变的三个转变。通过就业观念的转变,促进残疾人大胆创业。

二、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素质

为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生活自信心,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能够发挥一技之长。近年来,**县残联根据各类残疾人的不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进行了盲人按摩等职业技能、种植和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培训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联系当地实际与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不够紧密,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部分宣传工作没有到位,残疾人对培训工作的认识不深,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效果还不很明显等等。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应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搞好调查分析,对社会职业变动趋势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明确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方向和目标,并在劳动适龄人口中,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问卷调查,掌握他们的就业意向;组织他们进行个人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估;通过深入残疾人当中,面对面地帮助残疾人了解其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真诚地向他们提出培训建议,并负责向就业训练机构推荐。对从事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联合创业的残疾人,政府及残疾人工作部门要积极地向他们提供开展和生产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并给以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帮助他们开好头,起好步。

第二,政府各有关部门所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残疾人纳入培训计划随班培训,还可根据市场需要和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单独开设培训班,残联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对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中学习且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酌情给予补贴。

第三,区分层次因人施训。政府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在岗与转岗残疾职工的职业培训,并为其在培训或进修期间的学习、生活提供保证。农村残疾人职业培训应以乡镇为单位,在县残联和县劳动和人社部门的指导下,依托当地各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扶贫活动,对残疾人进行随班培训或单独设班培训。

第四,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检验培训质量,展示残疾人实际工作成果,并以此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

三、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

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关键是把对残疾人从传统意义上的生活救助性安置中解脱出来,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市场的轨道。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在认真做好集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同时,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索具有地区特点的“多元化”市场就业模式。在城区方面,要积极挖潜,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残疾人就业。一是要通过建设庇护工场,集中安置轻度智力、精神残疾或中度以下肢体残疾人从事劳动,实现就业;二是鼓励兴办、依法监管福利企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三是建立落实政府购买岗位、对个体经营资金支持、税费减免政策,推动就业;四是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经营,实现自主就业;五是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动高校毕业残疾学生到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就业;六是依托街道、社区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残疾人实现多种形式的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面。在乡、镇、村方面,要因地制宜,逐步形成“集中安置与个别扶持”相结合的就业格局。在有企业、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乡村,全力做好残疾人农民向工人、市民转型工作。一方面由劳动服机构组织他们进企业或就近劳务输出,使他们通过劳动实现自食其力,另一方面要在项目和资金上扶持他们个体就业,通过实施小种植、小养殖、小商店、小加工厂、小个体等工程,促进和鼓励残疾人个体从业,并从政策上给予优惠,从技术给予指导,在经营销售上给予帮助。另外,还应通过建设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帮扶或带动贫困残疾人就业或从业,实现残疾人脱贫致富。

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就目前我县情况看,做好以上工作,对于残疾人就业将会起到促进和提高的作用,对于整个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篇9: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调研报告

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调研报告

残疾人事业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大会召开、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展开及中国残联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新形势下,为适应新时期环境的变化,抓住机遇,使我县的残疾人事业有新的突破,寻找与发现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构建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残疾人发展机制。近期我县组织人员进行了残疾人生活就业情况调查摸底,以新形势下**县残疾人生活就业状况与残联救助工程为实践载体,梳理出了“六个仍然”和“六个需要”,并根据“六个仍然”和“六个需要”及残疾人事业主体活动的逻辑总结出“三个抓好”、“两个加大力度”和“一个结合”。为今后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依据。现报告如下: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一)**县残疾人基本情况。

我县各类残疾人47923人,涉及13万家庭人口,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一定的负担。其中视力残疾4560人,占我县残疾人总数9.5%;听力残疾5040人,占10.5%;言语残疾3504人,占7.3%;智力残疾5731人,占11.94%;肢体残疾25776人,占53.7%;精神残疾3312人,占6.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能力,属一级重度残疾人占全部残疾人的16%;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很差,属二级残疾的占33%;有一定劳动能力,可以就业的,属三、四级或聋哑残疾的占51%。

(二)**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

目前,全县残联拥有十余名专职工作人员,分管组联部、康复部、就业部、教育部及办公室事务,各尽其职。为推进康复工作,去年建成康复中心,进行专业残疾人康复训练,开办了聋儿语训班,聘任两名专业语训教师,很好地训练了聋儿的语言能力,对我县残疾人职业专业化、康复培训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县残联下分设15个乡镇残联,全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及办公设施、通讯设备,配有专职干事、康复员,共同协调工作。县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今年来我县加大了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开展了一系列的残疾人救助工程,“白内障无障碍县”工程让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我县完成手术426余例,手术脱盲率100%,脱残率98%,基本实现无障碍县的目标要求;实施“助听工程”免费为74名聋儿进行听力检测、耳膜制作、配发数字式助听器;实施“助行工程”,助残日期间,县残联组织5个小组将100辆轮椅、手摇三轮车分别赴十五个乡镇,直接送到贫困残疾人手中;实施“安居工程”, 县残联本着“穷中选穷”的原则,确定对马集、仲山、孟姑集、黄垓、梁宝寺5个乡镇的2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实施改造;开展“短信助残,支持残奥”活动。完成捐款11万多元,对于踊跃捐款的个人和单位给予了通报表彰;实施“医保工程”, 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农村残疾人就医难的困境。随着经济的发展,残疾人就业渠道不断拓宽,通过福利企业(我县有2处,规模较小)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各单位分散按比例安置就业、鼓励残疾人自谋创业以及残疾人劳务输出等就业渠道,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以上。

按照市残联的工作安排,开展了残疾人就业生活状况和0—6岁各类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县残疾人的生活、就业、社会保障情况,扎扎实实的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经过3个月认真细致地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各项数据汇总、分类、存档、分析,为今后开展残疾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人民奔小康的步伐不断加快。由于残疾人自身的原因,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处于劣势,残疾人与正常人的生活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残疾人在康复、就医、生活等方面需要救助人越来越多,标准也越来越高,这与扶残助残的形式单一、救助资金不足之间形成很大矛盾,造成残疾人奔康步伐较慢。3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残疾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目标。中央开展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其中“以人为本”是核心,强调人权、人民的利益,残联的工作始终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努力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服务,同时在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残联工作应该注重实践调研,了解基层残疾人的生活就业情况,分析残疾人需求,发现迫切需要我们解决的实际问题,寻找新环境、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大会精神,努力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大会的三民政策应辐射到农村的残疾人群体,并且这个群体应该得到特殊照顾和重视。可以说,新形势下的残疾人工作任重道远。经过调研分析,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问题与不足可以概括为“六个仍然”和“六个需要”。

(一)残疾人工作人员扶助意识、理论水平仍然薄弱,需要加强思想学习。

残疾人社会工作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理论作为指导,人道主义理论、以人为本、增能理论、正常化理论都从不同角度论述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内涵,我们应该注重学习与积累,以新形势下**县残疾人生活就业状况与残联救助工程为实践载体,发展理论抽象思维能力。

(二)残疾人工作队伍的职业化程度仍然不高,需要发展职业化道路。

近些年来,民政部、计生委、共青团等部门加大力度,加强基层工作队伍职业化建设,作为基层残疾人工作的主要力量,残疾人专职委员不论是工作层面和范畴,还是服务内涵和属性,都属于社会工作者范畴,我县应该积极自省自身工作人员的职业化水平,专业的指导,专业的科学方法有利于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我们的工作人员很明显知识水平不够,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三)残疾人工作人员反思能力仍然很弱,需要提高救助工程中建立长效机制的反思能力。

近些年,我县开展了一系列的残疾人救助工程,只有认真反思工程项目的程序、环节、理念支持等才能锻炼出建立工程长效机制的反思能力。而我们的工作人员恰恰缺乏这种思考,工作盲目,思维系统混乱不能很好的为残疾人群体服务。

篇10:残疾人服务需求分析调研报告

残疾人服务需求分析调研报告

根据XX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调查研究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市残联组织开展了“走进社区(村),走近残疾人”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活动分成领导干部小组,各处室、中心分别为1个小组,共计7个小组,采取从主要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每人负责1个社区(村)等方法在全市对30个社区(村)进行调查。此次调研,我结合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调查研究月活动和市残联开展的“走进社区(村),走近残疾人”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对XX区新孔社区、浦北村和XX县瓜安村等283名残疾人进行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得到如下结论:(1)调查的283名残疾人中197名残疾人有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辅助器具、法律援助与服务、教育费用补助与减免、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安置与扶持、无障碍设施与信息无障碍等需求,占调查的残疾人总数70%。(2)选择需求的残疾人依次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残疾人生活服务、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无障碍设施与信息无障碍等需求较大,对残疾人的需求进行了分析,找出了原因和问题。(3)本调研提出了以需求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大政方针政策、省、市惠残政策,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经济支持等对策建议。

“两个体系”建设是中央7号文件的核心内容之一。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正在逐渐完善,而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还刚刚开始。为了更好地了解残疾人的需求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结合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调查研究月活动和市残联开展的“走进社区(村),走近残疾人”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我此次主要对“XX市残疾人需求问题”进行调查。目前,该项调研已完成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以及调查研究报告的初稿。限于时间的要求,本报告仅围绕调查数据谈几个问题。

一、调研目的及方法

本次调研活动以XX市各类残疾人为核心,通过调研,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市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进取,切实增强投身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了解残疾人基本状况,掌握残疾人各方面的需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各项惠残政策的落实,促进残疾人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为推动全面工作提供基本思路和理论依据。

本报告将回答四个问题:(1)残疾人有哪些需求?(2)分别选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辅助器具、法律援助与服务、教育费用补助与减免、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安置与扶持、无障碍设施与信息无障碍等需求的残疾人有哪些主要特征?(3)选择需求存在原因,提供的保障和服务等是否已满足需要,还存在什么问题?(4)工作思路及对策建议。

调查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入户访谈和召开座谈会。

二、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本次通过简单随机、等距抽样等方法共抽出283名被调查残疾人。

1、性别结构:男性150名,女性133名,男女比例大致为8:7。

2、年龄结构: 0-18岁占15.5%,18-60岁占64.4%。按60岁划分,非老年人占79.9%,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20.1%,与我市领证的残疾人年龄结构相似。

3、户口性质:农业户口占88.1%;非农业户口占11.9%;农业与非农业比例大致为7:1,与XX市人口的整体构成一致。

4、婚姻状况:初婚有配偶63.8%,未婚占23.8%,再婚有配偶占0.7%,离婚占0.8%,丧偶占10.1%。

5、文化程度:小学文化程度27. 2%,初中文化程度12.5%,高中文化程度占2.2%,大专及以上程度0.8%,未上学的占到了56.5%。

6、残疾状况:(1)残疾类型:视力残疾占25.8%,肢体残疾占35.1%,智力残疾占5.5%,精神残疾占4. 3%。(2)残疾等级:一级占19.2%,二级占31.9%,三级占29.9%,四级占18.8%,与我市领证的残疾人残疾状况大约一致。

7、生活自理状况:生活能自理63.4%,不能自理36.6%。

8、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1)18—50岁130名残疾人中(除一级残疾人)未工作的近1/2,因丧失工作能力未工作的1/4。(2)个人生活主要来源:靠离退休金25人,靠家庭成员供养的近1/2,靠领取基本生活费的16人,靠保险收入和财产险收入的不足4人。(3)社会保险状况: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不足4/5,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足1/2。(4)职业技能培训状况:有就业能力残疾人,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不足1/3。(4)享受定期生活救助状况:近1/4的享受民政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或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

9、康复服务状况: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近2/3没有得到康复服务,得到治疗与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人1/10以上,心理疏导服务不足1/10,康复知识普及服务不足1/5,辅助器具配置不足3%,日间照料与托养不足2%

三、被调查者需求分析

本分析主要基于问卷调查数据和访谈资料。

本部分的分析集中在:通过对被调查者对需求选择分析,了解需求的原因和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问题。

1、需求选择分析

按照问卷调查的要求,被调查的残疾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意愿选择需求,对选择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具体分析:48%需求者选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18%需求者选择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 8.3%需求者选择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7.9%需求者选择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7.8%需求者选择残疾人辅助器具,5.9%需求者选择残疾人法律援助与服务、残疾人文化服务、残疾人生活服务,4.4%需求者选择残疾人教育费用补助与减免、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残疾人就业安置与扶持。

篇11:扶持残疾人事业意见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扶持残疾人事业意见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自2005年底至2006年初,县残联专门组织人员,通过向残疾人了解、访问工商、税务、交通等有关单位的方法,对岱政发[2004]139号《岱山县扶持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的基本情况

总的看,自2004年10月10日《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岱山县扶持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出台以来,我县的残疾人事业有了新的发展,有关部门对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文体生活、福利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持政策得到一定的落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和维护,社会助残扶残的风尚逐步形成。主要表现在:

(一)       残疾人康复服务领域得到拓展

近年来,在残疾人扶持政策春风的沐浴下,残疾人康复服务领

域得到不断拓展,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的建立与完善,县残联康复办组织的康复活动(精神病康复、白内障复明、假肢安装、聋儿语训等)的增多,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享受到了免费或补助的康复服务。

(二)       残疾人教育培训得到加强

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残疾人教育培训得到加强。2004、2005

年三残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8.84%、98.19%;残疾学生与特困残疾人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减免有保障,接受高等教育学费补助有落实;残疾学员参加培训费用有补助;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参加技能培训的氛围得到加强。

(三)       残疾人劳动就业的环境得到改善

随着扶持政策的落实,残疾人劳动就业的环境得到改善,有关

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加强,使更多的残疾人走上了就业岗位。根据扶持政策工商部门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进行了工商管理费的减免、税务部门对从事个体服务性行业月营业额在5000月以下的进行了营业税的.减免、卫生部门对从事饮食服务行业和食品加工业的残疾人办证、监测、产品检测收费的优惠。残联加强了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种养殖示范户借款、贷款贴息和苗种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残疾人自强自立从事个体工商、种养殖行业的人数日益增多,残疾人走出家门,依靠自身解决温饱奔小康的意识加强。

(四)       残疾人文体生活得到丰富

有关单位对所在的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残疾人文体活动的阻

挠减少,对残疾人正常训练与参赛较为支持。残疾人参加县、市、省级文体比赛所取得成绩更加优异,残疾人的精神生活得到丰富,残疾人特殊文化得到发展。

(五)       残疾人福利环境得到提高

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得到提高:1、

各乡镇、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帮助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2、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残疾人优先安排进敬老院。3、县残联、县社保局对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体户、种养业户、自由职业者给予一定补助。4、县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文化广播电视局为贫困残疾人安装电表、水表、有线电视的初装费给予免费或减半,并每月免费供电10度,供水5吨。5、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对残疾人参观旅游景点给予免费等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起点低、基础薄弱,残疾人事业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扶持政策落实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残联等部门对残疾人扶持政策的宣传还不够到位,缺乏深度和广度,部分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对有关残疾人的扶持政策知之不多,享受扶持政策的意识不强。

2、卫生部门对扶持政策的落实比较重视,根据扶持政策出台了帮扶操作程序,但由于医院经济困难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除县第一人民医院等医院外,其余未实施对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检查费和注射费(不含材料费)的有关规定。

3、交通部门对扶持政策文件第六部分福利环境中第八条:“残疾人凭《残疾人证》,搭乘交通工具、优先购票并减半收取”中的搭乘交通工具减半收费,无法实施。理由是因为其客运公司售票只是代理船东或外县区有关客运公司售票;公交部门认为上级有关法规、政策未明确规定对残疾人搭乘交通工具实施减免,因此无法按照县里扶持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于优先购票,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悬挂“残疾人优先”、“残疾人专座”等标志牌实施较好。

4、电信部门对扶持政策第六部分福利环境中第五条第四款“对贫困残疾人家庭需要安装电话,申请安装地点与其居住地一致的,给予免收安装费(不含材料费)” 未曾落实,其有关人员解释是因为未收到扶持政策文件,以后根据扶持政策加以实施。

5、县自来水公司一直以来认真贯彻实施扶持政策,对公司管理区内的贫困残疾人家庭需要安装水表,申请安装地点与其居住地一致的,给予免收安装费(不含材料费),并且每月每户免费供水5吨。但其提出大多数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月用水并不需要5吨,考虑其企业的负担是否能按其实际用水吨数(但不超于每月5吨)给予补助。

6、残疾人因其残疾而使其待岗、待聘的现象还有一定存在,各单位在与残疾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除名、辞退残疾职工之前,未向县残联通报。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研及平时掌握情况,建议如下

1、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舟山市扶持残疾人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对岱政发[2004]139号《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岱山县扶持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的通知》进行完善,拟定初稿后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2、残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残疾人扶持政策的宣传,注重对残疾人工作者及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县政府对残疾人的扶持政策家喻户晓,让广大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3、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扶持政策的检查督促,使残疾人的扶持政策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残疾人社会实践报告

帮助残疾人社会实践报告

信贷管理调研报告

交通运输调研报告

民营企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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