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处理实务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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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处理实务,本文共8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cftaiqin1”提供。

篇1: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处理实务

罗某某诉重庆市某某煤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案情摘要:3月至7月,罗某某在重庆市某某煤业有限公司从事采煤工作,某某煤业公司为罗某某参加了工伤保险。月24日,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罗某某为煤工尘肺壹期。3月14日,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罗某某为工伤。205月16日,重庆市北碚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罗某某伤残等级为柒级。后重庆市北碚区工伤保险管理所将罗某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某某煤业公司,但某某煤业公司未向罗某某支付。罗某某遂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某某煤业公司予以返还。

法院审判:罗某某受伤系工伤,依法应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某某煤业公司依法为罗某某参加了工伤保险,故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罗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某某煤业公司从重庆市北碚区工伤保险管理所领取上述费用后应当向罗某某支付,但其未支付,现罗某某请求某某煤业公司予以返还,符合法律规定,对罗某某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并代劳动者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后,应当及时支付给劳动者。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返还。

篇2: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处理实务

张某某诉宁波某某汽车部件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情摘要:年10月22日,张某某与宁波某某汽车部件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了《薪酬协议》,约定:某某汽车部件公司聘用张某某担任设备管理员兼电工,为期3年,……从协议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中途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2013年11月10日,张某某与某某汽车部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约定:张某某在某某汽车部件公司从事设备管理工作,合同期限自2013年10月17日起至10月16日止,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作为该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约定:合同违约赔偿金为5000元。4月18日,某某汽车部件公司以其不再需要设置设备管理员岗位为由,向张某某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此后,张某某遂提起仲裁、诉讼,请求某某汽车部件公司支付违约金。

法院审判: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10月17日至2010月16日。204月18日,某某汽车部件公司以其不再需要设置设备管理员岗位为由,向张某某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构成违约。《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本案中,某某汽车部件公司与张某某在《薪酬协议》中关于“任何一方违约,应当赔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的约定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故该约定对张某某无效,但对某某汽车部件公司仍具有约束力。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约定违约赔偿金为5000元,系双方对违约金进行了重新约定,应以双方最后的合意为准,故某某汽车部件公司应支付张某某违约金5000元。

裁判要旨: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该违约金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但该违约金条款对用人单位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篇3: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处理实务

谭某某与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县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案情摘要:8月1日,谭某某与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县分公司签订了自208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的《电信业务代办协议》和《农村电话费代收协议》。《电信业务代办协议》主要约定某通信公司开县分公司委托谭某某在河堰等区域代修电信末梢设施和代办电信业务的有关事宜,某通信公司开县分公司以《业务代办酬金标准》为标准,按每月核定代修用户数量和代办电信业务的种类、数量向谭某某支付代办费用。《农村电话费代收协议》主要约定某通信公司开县分公司委托谭某某在铁桥等区域代收电话费,某通信公司开县分公司按当月应收话费的2%向谭某某支付费用。其后,双方又签订了若干协议,其内容与上述协议内容基本相同。后谭某某起诉要求确认其与某通信公司开县分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院审判: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具有人身和财产上的隶属性,双方之间往往存在紧密的管理、监督、支配关系。但是,单位与个人之间存在管理、监督和支配关系的,并不一定存在劳动关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重庆市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分支机构经营电信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将部分业务委托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代理者提供服务时,应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某通信公司开县分公司依据上述规定与谭某某签订了《电信业务代办协议》、《农村电话费代收协议》等,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谭某某虽受到某通信公司开县分公司一定的监督和管理,但双方之间并不具备劳动关系中人身和财产上的隶属关系。因此,双方之间并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裁判要旨:电信、广播电视、保险等行业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其自身的部分业务委托自然人办理,双方虽然在协议中约定被委托人应当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但如果双方之间不具有人身和财产上的隶属关系,被委托人根据其完成委托事项情况获得报酬的,一般不应认定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篇4:典型劳动争议案例

佛山市南海益高卫洛有限公司诉陈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佛中法民四终字第484号]

案情简介

益高公司认为陈某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而于5月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从国内营销中心总监调整为国内销售部经理,其后,益高公司认为陈某在工作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新的工作,故以陈某未能完成任务为由将其予以开除,并提交了《国内销售部任务分解表》及 《201月-6月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证明其主张。

案件评析

经审查,《国内销售部任务分解表》及《2014年1月-6月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并非特定针对陈某个人销售业绩的考核报告,益高公司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上述材料是特指陈某任职销售总监或调岗后职务期间的任务指标,且相关表格和审计报告未有销售单据等辅助性材料予以佐证,益高公司对此亦未作出合理解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益高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益高公司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关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故益高公司属于违法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益高公司应向陈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231000元。

篇5:典型劳动争议案例

彭某诉佛山市顺德区捷勒塑料设备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

[(2014)佛中法民四终字第1124号]

案情简介

彭某从捷勒公司成立一直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与总经理,其持有公司51%的股份。现彭某向捷勒公司主张至期间的提留工资共计500万元,诉讼中,捷勒公司对彭某的诉讼请求并无异议。彭某向法院提交了其与捷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工资条等证据。捷勒公司在本案诉讼期间已经停止经营,该公司存在其他债务正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经审理,法院认为彭某作为捷勒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彭某提供了劳动合同和工资条证明其有向捷勒公司提供劳动,但在捷勒公司停止经营且有大量债务的情况下,主张时间长达五年之久且数额为500万元的巨额劳动报酬差额,不合常理,且有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嫌疑,因此,驳回了彭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本案中彭某是捷勒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彭某在捷勒公司的地位不同于普通劳动者,彭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其自己既代表捷勒公司,同时又代表其个人,在这个过程中,彭某的上述两个身份高度重合或混同,也就是说,作为捷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彭某作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代表捷勒公司,又可能仅是其个人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董事会聘请,基于相同的原则,彭某担任捷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捷勒公司要与彭某签订劳动合同,亦应当由捷勒公司的董事会代表公司与彭某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彭某本人既代表捷勒公司又代表其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结合上述因素,法院最终驳回了彭某的诉讼请求。

篇6: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蒋某某与重庆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裁判要旨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伤亡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影响用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

基本案情

207月5日,重庆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建设公司)与开县中医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开县中医院将开县中医院住院医技楼工程交由某某建设公司进行施工。5月9日,某某建设公司与钟某某签订《木工分项工程承包协议书》,将工程木工单项工程承包给钟某某。后钟某某招用蒋某某到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8月9日,蒋某某不慎被台锯锯伤左手。5月20日,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蒋某某受伤性质为工伤。某某建设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其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207月17日,重庆市万州区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蒋某某伤残等级为陆级,无护理依赖。2月10日,蒋某某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由某某建设公司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在本案中,因某某建设公司将工程木工单项工程承包给不具有资质的钟某某,钟某某又招用蒋某某从事木工工作,蒋某某在工地上受伤,即使某某建设公司与蒋某某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根据上述规定,应当由某某建设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遂判决支持了蒋某某的诉讼请求。

篇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案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条 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第六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篇8:劳动争议案例实务-我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上)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

性别:男

年龄:39岁,XXXX年XX月XX日生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职业:总经理

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重庆XXXXX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夏X X

职务:执行董事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仲裁请求

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    补缴申请人自3月16日起到8月23日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日止的社保金;

3、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

4、补发欠薪、双倍支付工资、8月加班费、支付赔偿金:合计155479元;

1)补发欠薪27000元(3月16日到7月31日),8月支付工资13090元(8月1日到8月23日),8月加班:6545元(8月7、8、14、15日共4天);

2)    双倍支付工资:76090元(4个月:72000 +5天:4090);

3)支付赔偿金:14754元(2459*3*2);

4)提前解约违约赔偿金:18000元;

5、精神损失赔偿5万元。

事实和理由

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申请人自2010年3月12日,经与正筹备中的重庆五州门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州门业)负责人夏明强先生(后为五州门业执行董事)谈妥全面负责筹备五州门业,于3月16日正式就任五州门业总经理,并一直负责五州门业全方面的筹备、经营管理工作。从3月16日起自8月23日止共161个日日夜夜,为了更好的履行经理的职责,申请人为了五州门业的顺利发展夙夜难眠,除了在工作时间内倾力于各项基础工作建设中,每一个晚上,都对着电脑屏幕搜寻们行业的发展、市场规模、竞争趋势、竞争对手、战略合作对象,发展步骤及实施策略。并在大量的数据、理论支撑下,做出了大量的文字资料和实践动作。

在五州门业注册方面,五州门业的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人民币,夏勉先生以现金投资700万元,夏明强先生以现金投资300万元,并经股东会决议,由夏明强先生担任五州门业的执行董事,经申请人统筹,于4月12日取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随后取到了组织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并确定了开户银行。

因五州门业的执行董事夏明强先生是美心集团制造总厂的总厂长,五州门业从筹备开始一直在美心集团国际展厅办公,拟在五州门业展厅及办公区装修、安装完成后搬至五州门业营业执照住所地,为便于夏明强先生工作,五州门业也部分实行了网上办公,其平台是美心集团的EKP系统,在其安排下,申请人的办公EKP账号为xxxx,密码为xxxxxxx。(该账号已于8月21日遭封闭。)

在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方面,根据申请人进入五州门业之前于3月8日草拟的《九洲门业战略发展规划》,在五州门业股东会一直没有明确的战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仅根据被申请人执行董事夏明强先生的几次口头指示,独立完成了《五州门业五年发展战略规划》(草案),并以此为基础展开全面的经营管理工作。

在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方面,申请人先后草拟了《五州战略及品牌规划》(草案)、《产品定位、招商、OEM》(草案)、《五州门业初创期渠道发展思路》等,并致力于产业链上下游产品设计、供应商选择、分销渠道发展、品牌定位、展厅及办公区规划设计装修、中央空调系统规划设计安装等铺垫性的重要工作。

在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方面,申请人立于五州门业发展战略规划,从近期、中期、远期设置了五州门业内部管理组织架构,完成了五州门业打造门业旗舰品牌的现代型、集约型、创新型组织架构基础,并根据发展进度从现实需要与成本角度予以充分权衡,逐步增加相应岗位,以达成发展构想。

在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方面,申请人立于现状,一直致力于OEM采购合同制度、特许发展政策、招商制度、渠道竞争制度、企业文化制度、品牌形象VIS规范以及设计团队、营销团队、采购团队建设,以谋求企业的稳健发展。在拟定公司具体规章方面,竭于股东会给予的资源有限性,对财务制度、行政制度、人力资源制度、激励制度等方面无从下手,无法按基于发展的意愿顺利实施工作。尽管如此,申请人还是基于五州门业的发展,保证了五州门业的税务申报、财务稳定。

在团队建设方面,从最初的申请人一个人发展到11人的揽扩设计、采购、营销团队,在团队逐步发展的过程中,独立担当和统筹达成以下重要工作:市场理论与实践分析、市场调研及数据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竞争策略、团队招募与培养、产品定位及开发、企业形象VIS定位、工商登记注册、商标注册保护性申请、网站规划与建设、网站域名申请、展厅规划与设计装修装饰、产品OEM合作方向及洽谈签约执行、包装及标志设计规划与实施、特许发展制度建设。

在电子商务建设方面,五州门业的企业网站,输入关键词“重庆五州门业”在谷歌搜索引擎的第一位,输入关键词“五州门业”在谷歌的第三位。且,五州门业网站内容,除产品展示中的每一款产品品名由申请人统筹营销团队对立完成之外,其余所涉及的文字内容都由申请人基于五州的发展逐字创作、输入完成。

在经营业务发展方面,在五州产品展厅尚未正式营业前,在上没有品牌画册、DMD、影视文件、投标书支撑的的情况下,申请人先后签订特许加盟合同16家、待签加盟商逾20余家;并在设计、营销、采购团队的支撑下,在展厅开业典礼前当日凌晨3点多完成了品牌画册、DM单、产品制造工艺影视片、展厅产品安装、形象展示等全面的工作,为当日10点五州门业的开业典礼打了了扎实的基础,并赢得了嘉宾的一致好评。

以上的悉心付出,对一名职业经理人来说,只是兑现了申请人对在任经理岗位的职业承诺,曾经在论坛里说过“付出不一定有回报,但没有付出绝没有回报”,对于付出,申请人可谓坦荡,无愧于职业人生。

尽管如此,身为五州门业经理的申请人乃至于五州门业的发展,在现实条件下的每一个攀爬行进的脚印中,始终充满艰难的跋涉,股东会从来没有认真的阅读过申请人所做的每一份发展规划、方案、品牌定位、其他思路,甚至每一次提出的报告或每一次签订的关乎五州门业快速成长的合同,都会在执行董事那里遇到一些说不清的障碍。

尤其是,从3月9日以来,自从执行董事口头告知申请人要对美心集团家美公司总经理阎和负责之后,五州门业的发展更为艰难,无论是大到五州门业产品市场、渠道、价格定位和团队组建,还是五州门业的薪酬设置、营销团队成员考核、对外合同及应付账款,甚至连展厅前台、展厅导购、保洁员、保安配备等小事,并没有公司管理权限的阎和先生每次都百般阻扰、刁难,挑衅按照《公司法》第50条、《五州门业公司章程》第33条赋予申请人的对五州门业的全面经营管理权,造成五州门业的发展严重滞后。最令人感慨的是,当五州门业住所地所在地美心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五州门业装修现场提出质疑的时刻,阎和先生本来可以以美心集团同层级的名义给物管方负责人打一个电话都可以解决的事情,在申请人的请求下仍不去做,逼得申请人只好打报告给五州门业的执行董事、美心集团董事长,才将这类小事有些协调解决下来。

2010年19日,当申请人刚分别在13点、16点到机场送完开业典礼特邀的两名供应商后,又到渝北区两路的双龙路建材一条街拜访、查看意向加盟商李祥的店面,并谈妥20日上午到公司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并邀请其于签约后参加20日14点开始的《五州门业第一届特许加盟体系会议》。19点左右,申请人回到公司,在处理其他两件工作琐事的时刻,五州执行董事口头指定的申请人汇报对象阎和先生,对我说“你先别走,这几天特别忙,还有一件事没有对你说.”申请人一愣,心想,我们之间还能有什么事情可以谈?你给我的支持从来都是不构成阻碍就谢天谢地了,但出于职场的礼节和对五州发展的期待,还是坐在其对面听其下文。

瞬间,喜极生悲,阎和先生口头告知我,从明天开始五州就要来一个新的总经理,接替我的工作云云。那一刻,我竭力镇定,五州,可是申请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付出最大的一个拥有极大成长空间的品牌平台,经过5个多月呕心沥血引领团队众兄弟姐们们趟过不少的艰涩后,才打下了如今初见成果的基础,若再过一段时间,那怕是一个月,五州,就可以在重庆门业、西南门业里站立起来!

如今,一切都显得苍白,曾经对申请人自己默许的宏愿,一夜之间都成了过眼云烟。说真的,被摘桃子的经历不是没有过,职业经理人的宿命就是如此,嫁衣、嫁衣而已,但,昨日才成功开业的庆典、昨晚刚得到美心集团董事长的认同与肯定,还不到24小时,在为一个新的合同而鼓舞、为明日举行的第一届特许体系会议而孕育力量的时刻,连五州门业股东会、执行董事正式书面授权都没的阎和先生,就这样轻描淡写地意图终结申请人身为五州门业经理人的职业生涯。

随后,8月20日中午,申请人在未接到任何书面文件的时刻,正在美心国际展厅五州门业办公区处理正常的工作时,阎和先生指示美心家美的人事科长严涛过来同我沟通交接,在公用会客区,申请人对其阐明了申请人身为五州门业经理,按公司法和章程规定,罢免应有股东会决议,否则,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申请人对五州门业的经营管理权。随后,来一先生自称是接替申请人总经理职位的,并要申请人不要死扛。申请人对其说,我没见到正式通知,随即,严涛走到办公区,对五州全体同事大声说,现在开一个会,宣布一个决定,申请人淡淡一笑,听见她念了一个关于免去申请人五州门业总经理职位的什么通告,最后念了句“美心集团家美人事科”,申请人不耐烦的说,你念的什么家美人事科的通告,对五州门业是没有效力的,并要其将通告备一份给申请人,但被拒绝。随后,五州门业开始搬至8月18日刚开业的五州展厅所在地,申请

[劳动争议案例实务-我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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