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规划业务办公会议纪要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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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规划局规划业务办公会议纪要,本文共9篇,欢迎阅读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之时”提供。

篇1:规划局规划业务办公会议纪要

规划局规划业务办公会议纪要

规划局是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和实施办法等职责。

201月12日,胡正伟副局长在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业务专题会,对以下项目进行认真讨论,现将讨论意见纪要如下:

一、华夏置业申请维修厂房及仓库:

征求区政府意见并核实总规、控规性质后再议。

二、婷圆物业有限公司申请阳光大厦建临时保安亭:

因该地块属于公共空间,用地权属不属于该物业公司,不同意。

三、港发物流公司修建临时售楼中心:

建议物流公司在自己用地范围内选址。

四、黄石儿童公园申请二楼平台建临时兰花花园:

原则同意,需有资质单位出具结构安全意见。

五、黄石港新闸社区王家坳8号住户李春梅危房改造申请:

按照“三原”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一层危房改造手续。

六、华新幼儿园关于临时办公用房及食堂延期申请:

鉴于没建,应重新申报。

七、花湖农场原花湖酱品厂申请危房改造:

同意做方案公示。

八、黄石市污水处理厂申请建临时机修车间:

应按符合规范退界要求,做方案公示。

九、黄石金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泰源一航天城”临时售楼部:

原则同意,做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开发区嘉和宾馆磁湖路128号拟新建消防钢梯:

规划分局提供拟审批征求意见函,征求社区和周边利害关于人意见后再定。

十一、铁山区李家湾56、58号陆龙发申请危房改造,已做危房改造定点公示,公示无异议:

补充四邻协议,进行方案批前公示,如无异议,则办理规划手续。

十二、铁山区友爱三村90号张建平申请危房改造,已做危房改造定点公示,公示无异议:

补充四邻协议,进行方案批前公示,如无异议,则办理规划手续。

参加会议的有:肖元、张建新、陈珺、张云涛、王洪斌、戴燕、郭堂福、黄子瑜、陈瑾。

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年1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郭薪同志在县委县政府多功能会议室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

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行廊镇镇区提质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相关事项

为推进行廊城乡一体化示范镇建设,会议同意采取“融资带建”模式开展行廊镇镇区提质改造及配套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建设。项目采取“先招商,后招标”方式公开招投标,即先公开招商确定协助融资方,再公开招标确定工程建设承建方,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实行概算招标,招标价格为9500万元左右(其中,一期项目约4000万元,二期项目约5500万元,此招标价不含征地、拆迁、报批等相关前期费用),工程最终造价以财政、审计部门按相关规定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行廊镇镇区提质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一期、二期项目融资带建主体为县铸都集团,行廊镇要就融资带建事宜加强与县城建中心、县铸都集团沟通衔接,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要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县财政部门要整合行廊镇3000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乡镇建设奖补资金到县铸都集团,作为该笔融资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之一。

会议强调,行廊镇镇区提质改造及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要在获取省政府用地批文后再行施工,确保项目用地合法;该项目一期、二期建设要核准工程概算价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打捆公开招投标;行廊镇要根据示范镇建设要求,将必建项目做好分类工作,以便全县统筹安排调度。

二、关于全县校车纳入校车公司服务管理相关事项

为规范全县校车运营管理,加大校车安全保障力度,会议同意将我县所有校车全部纳入安达来校车公司统一管理,校车公司管理经费由县财政和校车拥有者分别按照1500元/年/台、1000元/年/台承担。

会议强调,县教育局和县校车办要进一步核准安达来公司经营资质和实力,确保该公司有充足履约能力;要会同县交警大队进一步核准校车数量,县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校车公司运营经费管理办法,督促校车公司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县法制办要对《关于全县校车纳入校车公司服务管理的`通知》以及《嘉禾县校车委托管理协议书》进一步审核把关,县教育局和县校车办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大校车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三、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试行)》相关事项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试行)》要求和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以向保安公司购买服务方式对学校配备保安,相关物防设备由保安公司自行负责,技防设施统筹到智慧嘉禾一并建设。由县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精神和学校保安工作的轻重缓急,提出购买保安服务的方案,按程序上会审议。

出席:郭 薪 廖兴云 李佩军 彭国金 雷柏胜

张志伟 欧旭斌

邀请:李资兵

列席:欧林军 胡文辉 李衍军 刘 政 文 秋

王功武 李志雄 李寒云 曾建全 蒋 娜

李 毅 钟方针 罗 军 唐建平李圣军

篇2:城乡规划局业务办公会议纪要

城乡规划局业务办公会议纪要模板

一、分局关于新城区域内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有关情况:为支持新城建设,近日局长带队到区政府现场办公,对区政府提出对新城部分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局长的要求将专题会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

(一)原则同意按专题会意见对部分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二)景观廊道调整事宜,鉴于挂牌之后绿化带出现调整,同意在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绿化带按40米控制,调整内容纳入控规成果。

(三)03-07地块、04-05地块、04-07地块涉及规划调整,原则同意按区政府提供的指标提供。

(四)区武装部地块,同意按程序调整。

(五)机场路02-15地块,建筑密度、高度调整,根据地势景观控制高度,须满足航空限高,建筑密度小于30%。

(六)季家庄地块申请调整学校位置,待区有明确意见后再议。

(七)机场路02-09地块申请容积率由3.0调整3.5,原则同意;04-03地块建筑密度、容积率、限高调整,纳入控规总体平衡。04-10、11地块,建筑密度按小于30%控制。

(八)廉政教育基地地块,同意将幼儿园调整到居住区。

(九)由分局负责,将上述地块指标纳入控规统一核算,总体平衡,上述调整一并报市政府。

二、分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四季花园”总图方案:在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变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限高适当提高,按程序完善后报市政府。

三、分局关于房开都市阳光项目申请立面调整:召开专家会论证。

四、编制处关于北路糖果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调整:同意进入调规程序,通知区政府再做一个优化方案,降低容积率,交叉口尽量留出公共空间,优化路网设置。

五、设计处关于区度假酒店容积率问题:规划指标同意按照规委会通过的方案控制,总容积率0.84,酒店地块容积率2.2,限高32米,指标纳入控规;同意项目分期审批、分期实施。(列席:监察室、分局)

六、区分局关于市规划方案:原则同意将两个方案一并报市政府。消防支队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

七、监察支队关于时代项目的规划验收情况:该项目一直未完成拆迁,影响规划竣工验收。由支队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写出书面承诺,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拆迁,否则停办该公司其他项目所有规划手续办理和函告相关部门建议暂缓房屋预售手续的办理。

八、监察支队关于共创房开商住楼项目规划竣工有关事宜:同意重新发函国土局。

九、监察支队关于众帮橡胶厂未批先建违规事宜:该项目国土部门已经处罚,并办理国土手续,消防部门也提出意见;同意支队按程序处罚后,按程序完善规划手续。

十、编制处关于南岳广场规划调整通报:该项目已经通过专家论证,7位专家原则同意,同意补入纪要按程序调整。

十一、编制处关于西南数码港规划调整情况:预留学校用地事宜已经上报市政府,请处室和分局进一步抓好落实,同时将有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

十二、编制处关于经开区航空电机厂旧厂区规划调整:征求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对学校能否调整的意见后再议。

篇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1月22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古佛寺申请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等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古佛寺申请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

经第一次市规委会全会审议及宜昌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原则同意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意见书。

二、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核实

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期(1)项目规划条件竣工核实,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项目验收存在以下问题:小区道路、环境及地下停车位未建设完成。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待道路、环境及地下停车位建设完成后再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宜昌市恒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核实

宜昌市恒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西陵二路与珍珠路处,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有以下问题:一是配电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社区服务用房未达到规划条件要求,三是停车位未达到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0236号》要求。

会议研究意见:一是配电房由宜昌市规划局对市国土资源局发工作联系单并要求建设单位完成用地事宜;二是社区服务用房、停车位进行整改,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四、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拟在点军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1416亩,共49亩宗地,请求我局下达该片区土地《规划设计要求》。

经会议研究,因道路调整等原因扩大的地块,原则同意根据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用地性质涉及教育、医疗和基础设施等的地块不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五、宜昌恒信汽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国际汽车博览中心项目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东站路与东艳路交汇处,三峡物流园西侧,由A、B两地块组成,用地面积322737.8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高压线等安全问题,原则同意先行申报项目B地块一期规划方案。

六、马良梅、罗志兰、王英违法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经查,马良梅、罗志兰、王英三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在伍家乡南湾村建设房屋,规划许可为2层,上述三人实际建设3层(局部),建筑面积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均为266.06平方米,原审批面积为17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没收超出原审批建筑面积部分的违法收入,并按程序补办规划手续。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请求下达伍家岗区第19批次建设用地出让条件

市国土局来函,请求下达伍家岗区2015第19批次建设用地中的两块工业用地出让条件。该地块位于伍家工业园拓展区范围,一块2.8公顷,一块2.0公顷,其中一块有园区内部支路穿过。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一类工业用地下达出让条件,工业项目必须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方面基本无干扰和污染,并由园区管委会出具取消支路的书面意见。

八、宜昌宇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将江南星城分期验收

江南星城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一路,总用地面积99843.89平方米。目前该地块内建筑物均已办理完成规划许可证。因项目运营及资金运转等原因,现该公司申请将地块分四期进行规划验收,并附分期附图。分期后各项指标无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分期建设。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杨君、曹开玉、张江、覃远琳、刘君怡、詹书生、杜宪、王范荣、杨瑞、夏伟荣、李源、熊炎、丁革强、高周洲、姚旺、郭华、赵建军、朱健、蔡梦雪、屈婷婷,韩郑。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蔡梦雪,建工科郭华,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李源,点军分局丁革强。

篇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xx年x月10日,局长陈孝定主持召开分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夷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支持恒大绿洲临时搭建工程项目的请示等2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夷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支持恒大绿洲临时搭建工程项目的请示

由于宜昌梅子垭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绿洲1-5楼项目施工场地狭小,无法搭建工程项目部,拟在城投公司位于发展大道和晨光路相间的土地上搭建临时项目部。该项目部采用活动板房,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3平方米,使用期限为两年,到期后我公司责令宜昌梅子垭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自行拆除项目部并恢复宗地原状。

会议研究,同意宜昌梅子垭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土地上搭架临时项目部,宜昌梅子垭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须承诺不能对自然山体进行开挖破坏,使用期限到期后自行无偿拆除临时项目部并恢复原貌。

二、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农村福利院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定位图)的调整

会议研究,同意调整定位图。

三、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嘉豪城小区商铺设计变更的请示

由于嘉豪城8-12楼的一、二层商铺面积太大,不利于销售或出租,现申请对商铺进行分割,商铺的总面积、外观等均保持不变。具体分割情况如下:

8楼:原图纸一层为 1间商铺,分割为4间,原图纸二层为1间商铺,分割为3间,其中2间为商铺,1间为物业管理办公室,面积为396.26平方米。

9楼:原图纸一层为2间商铺,现分割为11间,原图纸二层为1间商铺,分割为11间。

10楼:原图纸一层为2间商铺,现分割为9间,原图纸二层为1间商铺,分割为9间。

11楼:原图纸一层为1间商铺,现分割为7间,原图纸二层为1间商铺,分割为7间。

12楼:原图纸一层为4间商铺,现分割为14间,原图纸二层为2间商铺,分割为13间。

会议研究,同意对商铺进行分割。

四、小溪塔街办兴安社区居委会夷兴二巷17号蔡宏金申请个人住宅规划验收

该户于办理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审批总建筑面积为384平方米,四层。在进行房屋建设过程中隔热层超高,现经房产测绘,超原审批面积27.99平方米。

会议研究,对超面积部分按处罚程序缴纳罚款并补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后,办理规划验收。

五、小溪塔街办冯家湾居委会四组丁学军申请私人住宅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该户审批建筑面积330㎡,三层,现已竣工,经房管三维测绘公司现场实测,隔热层超高,超建筑面积172.66㎡。

会议研究,同意对超面积部分依法处罚和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按程序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六、区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关于李文林、向明、向家玉办理房屋规划验收的函

该三户私房位于小溪塔街办平湖社区居委会祥和二巷,其中李文林原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134.41平方米,二层,现经房产测绘,实际建筑面积181.18㎡,三层,超建筑面积46.77㎡;向明原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134.41平方米,二层,现经房产测绘,实际建筑面积221.79㎡,三层,超建筑面积87.38㎡;向家玉原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103.49平方米,二层,现经房产测绘,实际建筑面积153.88㎡,三层,超建筑面积50.31㎡

会议研究,同意对超面积部分依法处罚和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按简易程序向房管部门出具证明。

七、宜昌明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文件要求,宜昌明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将原位于龙泉镇跑马岗村的沥青搅拌站整体搬迁至夷陵经济开发区下坪村一组,用地面积11453.3平方米。

会议研究,为支持企业搬迁建设,同意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宜昌市昌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补办原宜昌县鸦鹊岭信用合作社海云分社地面建筑物规划审批手续

经查阅相关资料,申请单位宜昌市昌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经拍卖取得。

会议研究,由申请单位分别征求鸦鹊岭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所和鸦鹊岭镇政府意见后,按程序予以补办。

九、闵达志申请在小溪塔街道办丁家坝壹宗土地上新建临时洗车棚审批

该宗地位于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丁家坝,面积50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宜昌城中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周边为丁家坝花园住宅楼;闵志达承租该地块中375平方米从月1日至12月1日,拟建50平方米临时洗车棚。

会议研究,不同意新建临时洗车棚。

十、龙泉镇钟家畈村民委员会申请钟家畈村红白理事会项目选址

该宗地位于龙泉镇钟家畈村五组,拟用地面积3461.9平方米,用于建设钟家畈村红白理事会。

会议研究,同意按公共设施用地下达选址意见。

十一、雾渡河镇初级中学申请雾渡河镇初级中学综合楼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

会议研究,该综合楼与其东北侧建筑间距不满足《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由于部分不满足间距要求的建筑为住宅的辅助用房,业主方须征求周边住户同意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十二、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一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延期

位于东城试验区土地一宗,用地规模72621.919平方米,文号:宜规夷让函(0024)号。

会议研究,同意延期至2012月9日。

十三、宜昌尚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原宜昌尚腾进口大众4S店项目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该地块的规划指标进行调整。该地块原规划指标是根据招商项目实际确定的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此次调整后规划指标严格按控规执行,用地性质保持商服不变,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调整后的设计方案中不得包含职工住宅等其它无关建筑及构筑物。由相关部门对该地块重新评估后补缴相应价款。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结合我局回复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我局将配合区国土局共同为该企业办理相关项目手续。

十四、柏林馨苑小区业委会申请建设小区大门方案

会议研究,柏林馨苑小区广大业主对大门选址方案持不同意见,要求撤销新建小区大门方案申请,我局退回该小区大门方案的申请。

十五、国土局来函关于楚天明珠商住楼一层13间房屋土地用途变更的规划意见

该宗地位于小溪塔明珠路,属出让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期限为2044年6月28日,地号为045-1,宗地面积1717.97平方米。该商住楼一层13间房屋,地号为302005045-5,土地分摊面积合计83.82平方米,产权登记用途为商业,楚天公司申请将一层13间房屋土地用途由城镇单一住宅变更为批发零售用地,区国土局来函我局请求出具具体明确的规划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按报建批准的设计方案确定的房屋用途据实办理。

十六、国土局来函关于宜昌市新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夷兴大道的一宗土地变更登记的规划意见

该宗地位于夷兴大道旁,属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服,地号为059,宗地面积512.866平方米。因办理分户到杨俊等12户,国土局来函我局请求出具该宗地具体明确的规划意见:1.该宗地的城市规划用途;2.该宗地是否属于拆迁范围内。

会议研究,同意结合现状与实际用途,按商业用地性质和原土地管理方式办理规划意见。

十七、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申请建设三峡高中教师双限房道路工程

该工程位于丁家坝片区,起于现状锦江大道丁家坝段,至于龙台路,道路全长295.388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0米。

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

十八、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申请建设森林公园后路道路工程

该工程位于森林公园A区尾端,起于现状森林公园A区与蔡家河村交界处村道,止于现状蔡家河大桥桥头,道路全长1351米。一般路段车行道宽度为3米,会车道部位宽4.5米。

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

十九、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15A热处理厂房建筑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鄢家河片区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申请建设一层15A热处理厂房。

会议研究,该方案地形图与现状地形不符,消防及交通组织路线标示不明确,待方案完善后上业务会讨论研究。

二十、宜昌元庆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冯家湾社区“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冯家湾片区长江市场地段,上海中学南侧,湖光锦苑小区北侧,申请建设立体停车场包含6层计91个车位以及值班室、管理办公室等。

会议研究,该方案地形图与现状地形不符,待方案完善后上业务会讨论研究。

参加会议的有:xxx xxx xxx xxx xxx xxxx xxx xxx xxx xx

篇5: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xx年x月19日,局长陈孝定主持召开分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振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用途变更的规划意见等14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区国土局征询宜昌振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用途变更的规划意见

宜昌振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三斗坪镇园艺村土地壹宗,宗地面积725.57 m2,地号:5060190010143,属出让土地,原用途为批发零售,现拟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住宅。

会议研究,按照区政府批示意见,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意按商业、住宅办理变更。

二、小溪塔街办申请福源老年公寓选址意见

会议研究,拟选址位置位于区气象局旁路边的边坡上,用地狭小、高差较大,基础设施不完善,且有部分用地为规划的城市道路用地,不具备建设条件,建议另行选址。

三、宜昌东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钓鱼山一号规划方案调整

因地块西侧道路标高改变,宜昌东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钓鱼山一号规划方案调整,拟调整内容包括增加地下停车位、减少地上停车位,增设配电房,减小商业建筑面积等。

会议研究,该调整方案已经规划咨询,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关于夷陵区姜家湾党群服务中心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适当调整外立面色彩,完善设计方案后按程序报批。

五、关于小溪塔高中北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简化设计方案后按临时建设报批。

六、关于喜旺牛奶项目围墙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按设计方案施工。

七、关于姜家湾西路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该道路设计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

八、关于黄金卡居委会王善生、金玉斌、赵祖华、谭振玉、刘梓毅申请原址维修住房的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王善生、金玉斌、赵祖华、谭振玉、刘梓毅维修住房,由开发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出具维修回复意见。

九、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补办大连路及东方大道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会议研究,由区市政工程管理处会签同意后按验收管线实测定位图补办。

十、湖北中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半岛城邦项目商铺A(南段)咖啡厅建筑定位,具体为咖啡厅西面轴线外扩1.5米

会议研究,因为原定位尺寸及面积不准确而进行微调,同意变更。

十一、湖北萧氏茶业股份有限公司1-5职工宿舍、中央地下车库、科研中心项目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科研中心项目超出审批1层,超建部分为一区19层部分和二区19层整层,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已按规定没收其违法建筑面积约1063.72平方米,移交给宜昌市夷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中央地下车库项目较审批少建1层,规划方案中设置的车位共563个,现经市测绘大队实测车位为432个,该公司承诺在项目二期建设时,补齐剩余131个车位。上述情况已在项目现场及住建局网站公示,现公示期满,经业务会通过,同意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十二、夷陵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大厦及副楼项目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会议研究,同意按实测面积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十三、宜昌天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调整梅岭一号123商住楼(高层)4-11号商铺分割

经现场踏勘,该项目已竣工并办理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原审批方案,拟调整的部分(附图红线所示)与原审批方案中载明的使用性质(商业)一致。

会议研究,同意按附图红线所示调整方案对该商业部分按实体墙进行分割,1、2号商业分别为一个整体单元,3号商业为一个整体单元(上下两层),4号商业为一个整体单元(上下两层)。外立面、建筑面积及使用性质均不发生变化。

十四、湖北至起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夷陵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8楼社区服务用房位置变更

夷陵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方案经区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用地面积32332.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506.15平方米,其中A区(商业开发,4-8楼)建筑面积25765.65平方米、B区(公租房建设为主,1-3楼、9-11楼)建筑面积60740.50平方米。

8楼位于A区,原审批-1层(整层)使用性质为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36.34平方米;1-6层使用性质为普通住宅。11楼位于B区,原审批-1层使用性质为职工活动中心,建筑面积936.62平方米;1-6层使用性质为职工宿舍。依据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12月出具的该项目《规划报建方案咨询论证报告》,以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该项目仅需设置不小于9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用房(治安联防站与社区用房),而实际审批社区文化、卫生、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为1231.09平方米(3楼794.75平方米,8楼436.34平方米),超过规定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鉴于企业服务中心是完善和构建夷陵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和发展平台的`重点项目,也是满足中小企业需求的公益性项目,且A、B区作为一个整体未单独计算配置公建配套设施,小区竣工后也将作为一个小区统一进行物业管理和服务,经局业务会讨论,同意将原设置于8楼-1层的社区服务用房依法公示无异议后等面积调整至11楼-1层,报区政府批准后按程序办理。

参加会议的有:xxx xxx xxx xxx xxx xxxx xxx xxx xxx xx

篇6:规划局的业务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有关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组织杭州市城市化有关政策、城市发战略的研究;负责组织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

(二)负责组织分区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含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城市分区规划和重要详细规划的报审及其它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定建设项目用地具体位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审核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各类工程设施,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实施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五)参与初步设计阶段前的方案设计审核,与市建委联合下文审批。对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筑的方案设计,与市建委联合上报市政府批准。

篇7:规划局的业务职责

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

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

篇8:规划局的业务职责

(一)负责组织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起草、修订;办理涉及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二)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注册规划师的考试和执业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和测绘的信息、档案工作。

(三)负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城镇规划业务进行指导和对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进行技术鉴定工作。

(四)承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市城市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9:规划局的业务职责

1、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3、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

4、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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