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报告,本文共10篇,供大家阅读参考。本文原稿由网友“shierbaobao”提供。
篇1: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执行《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鸣县20xx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xx】10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果,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我镇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范围内企业的废水废渣等排放处理情况进行督察,防止影响周边群众健康事件的发生。现将我镇环保专项行动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全面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镇加强了组织建设,成立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带领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制定了《仙湖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条例》,提出了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工作要求和措施、时间安排,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我镇在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了全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出了全面部署,分管副镇长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工作提出了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我镇根据《环境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等规定,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单、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十大惠民行动”为载体,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抓好污染减排工作落实。重点清查辖区内的淀粉厂、砖厂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坚决查处超标排放、直接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扎实抓好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在现场检查中,对发现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就投入试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逐级上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机关。
四、专项执法行动层深面广
今年以来,连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重点企业“回头看、防反弹”、“防扰民”、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物、噪声、油烟、校园周边环境、机动车维修市场等专项整治。通过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有力地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了污染隐患,及时解决了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镇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止了违法排污行为。
篇2: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200x年xx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区开展了一系列的环保专项行动,并在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就专项整治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0x年火炬开发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稽查等手段,巩固以往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环保专项行动完成情况
本次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准备动员阶段;二是全面排查阶段;三是汇总提高阶段。
1、准备动员的实施情况:
(一)政府重视,统一作业
根据国家、xx市、火炬开发区的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区政府适时地召开了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区管委会副书记张容彬做了动员讲话,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小组。印发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3次,向区检查组和市局汇报各3次,安排专项联合检查 46次。对检查出的问题都一一得到了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专项整治的影响力
印发专项整治简报 3 期,联合检查通报2 次。在xx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在线上设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通告板块方便了区群众知悉我区环保专项行动状况。电视台对各监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集中采访、报道。
2、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总结
按照《200x年火炬开发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整治重点及目标,我区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系列环保专项工作。
(一)、7月上旬我分局联合区经贸、工商、安监、执法等部门检查辖区内的石油化工、油气贮存库站,共检查3间,此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的环境安全。
(二)、7月下旬,我分局开展了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的专项行动,对辖区12所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是否存在废水排放、工业废物、废气排放、噪声污染进行了现场调查摸底,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逐一解决,努力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8月上旬我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火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的废水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企业24家,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或已完善废水转移手续。但有小部分企业运行记录填写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现场发出口头警告,要求企业完善管理。
(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解决群众信访案件,我分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根据群众来电反映长江北路建材街石材店加工时产生噪声,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我分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对存在噪声污染的石材加工店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商家限期内完成对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8月19日我分局组织相关商家及xx市富逸装饰广场管理公司(商铺出租方)负责人进行座谈会,详细解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并听取相关商家反映存在困难及提出意见。决定由xx市富逸装饰广场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由商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石材加工时对附近居民造成的环境噪声影响。我分局已向信访群众进行回访,解悉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目前,各相关商家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正在开展,我分局将跟踪整改措施进度,督促相关商家在限期内完成相关工作,减少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8月25日至8月26日,我分局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进行了夜间突击检查,共检查企业21家,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发现: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有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堆放不规范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落实整改措施,不留隐患死角,确保环境安全。
(六)、全面监察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排污情况
9月上旬我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企业21家,其中五金电镀企业16家,食品生产企业1家,化工企业1家,包装印刷企业1家,危废集中处理单位1家。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已做好环境应急和危废储存、转移处理报批手续。未发现偷排、直排以及其他违法排污情况。仅有小部分企业存在运行记录填写不够规范、危废未及时转移等情况,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发出口头警告及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按相关规定完善管理。10月我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固废产生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发现,xx中荣包装印刷公司的固体废物堆放场的防渗漏措施未有完善,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立即落实整改措施,不留隐患死角,确保环境安全。
(七)、配合市局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
xx市环保局与火炬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开展了国庆期间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市局由吴裕标科长带队,开发区由管委会副书记张容彬带队,监察分局、监测站、开发区环保分局参与了此次行动,此次行动的重点是检查开发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包括xx黎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台鹏电子表面处理(xx)有限公司、xx市火炬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xx广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等厂企的污染治理设施及相关资料、应急预案情况,从现场及提交的资料看,各间公司都基本能按要求做好污染物治理及危险废物转移、剧毒物品保管、使用工作,并且按要求编制了环境安全应急预案,但个别厂企仍存在对资料管理不够严谨,不能完全地提供资料备检或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对各厂企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各厂企必须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环境安全工作,确保国庆期间不出现一起环境安全事故,共同维护我区环境安全。
(八)、查处一涉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
200x年10月8日,我分局、环境监察分局及我区公安分局采取联合行动,查处一涉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根据群众反映情况,我环境监察人员发现火炬区张家边三村温泉街52号出租屋前面的道路上堆放有11罐溶液。经现场初步调查该批溶液呈强酸性,我分局立即将情况向环境监察分局汇报,并联合区公安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为避免该批危险废物存放在原地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我分局对该批危险废物进行了暂扣,待案件处理完成后再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10月10日,根据区公安分局调查情况,我分局监察人员协助市环境监察分局对我区该涉嫌非法转出危险废物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九)、对查处的违法企业进行后监督调查
9月下旬我分局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开始对在环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中查处的xx中荣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大岭包装印刷有限公司、xx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后监督调查。调查发现xx中荣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和xx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均按要求完善了固体废物堆放场的防渗漏措施,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大岭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也按要求扩大了废水收集池,完善了废水收集系统。我分局将继续加强环境后监察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总结提高阶段
为巩固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11月下旬,我分局开始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措施,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后的长期工作抓好落实,切实加以落实,严防污染反弹。
三、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几个创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全区环保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协调环保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研究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组织对各地环保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妙同志兼任。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周密部署,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二)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保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依法取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决定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强制措施。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实行案件移送制度。凡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及时登记移送。
(三)突出重点,注重结合
针对重点环境问题,我分局组织开展专项稽查行动,对横门水道、小隐涌段开展以工业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为重点的专项稽查行动。将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与国家开展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清查、“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活动结合起来。
(四)环保专项行动公示制度
领导小组在xx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在线上设立了环保专项行动信息公告板块,及时将信息进行公示,提高了政府关心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形象。方便广大群众知悉我区的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四、滤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虽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1、我分局在专项行动中发现,仍有一些小企业环保意识不够强,有些环保手续不够完善,治污设施运行不够规范,环境保护不能得到根本的保障。今后需要我部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理顺机制体制,普及环境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让环境保护深入民心。
2、“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与我区的实际情况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我区200x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需
要我们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气、下真功夫,促进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做出更大的努力。
3、环境保护需要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为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环保专项行动始终贯彻的中心,我分局一定会以此次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真抓实干,严查、真追、真究,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篇3: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报告
环保专项行动自查情况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平凉市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平环发〔20xx〕45号)文件要求,我县从6月1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集中1月时间,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自查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保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解决影响矿区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环保专项行动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成立了华亭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方案制订、人员抽调、情况收集、督查检查等工作。通过优化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靠实责任,切实做到了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为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坚持把强化宣传作为抓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县上组织环保执法人员,采取上街宣传、定点播音、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主街道悬挂宣传横幅12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办宣传专栏10期,制作电视宣传字幕3条,并在县电视台进行连续播放。同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职能作用,积极畅通监督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矿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了人人爱护环境、企业重视环保的社会氛围。
3、突出重点,全面自查。
一是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检查。经过自查,我县西华、北河、南川、石堡子四个集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没有污水排放口,周围没有杂物或畜禽粪便堆放,没有危害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排污行为。
二是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县境内17户煤矿企业、1户水泥制造企业、2户冶炼企业和1户电瓷企业中,除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和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18000KVA电石炉配套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建设、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2台炉子已于20xx年4月27日进行关停)之外,其余企业均安装了污染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全部达标排放,没有发现违法排污现象。另外,我县也没有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是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在建设项目中,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严格执行环评手续的规定,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已投入试生产,“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晨化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已投入试生产。
四是对重点区域进行了自查。县境内没有自然保护区,也没有造纸、制革、淀粉加工、铅锌选矿等企业。建材、基础设施建设、煤炭采掘、农业产业开发及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物排放都能够稳定达标,六个限期治理项目除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和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外,山寨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正进行组织验收。砚北煤矿废水治理工程、东峡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县城华砚供热中心扩建工程全部开工建设。
4、细化措施,边查边改。
在这次专项行动自查工作中,我们对石堡子工业开发区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3台1800KVA钛合金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废毁的炉型,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和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18000KVA电石炉这5台炉子于20xx年4月26日已责令全部关停。晨华公司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二、存在的问题
自查工作中,我们将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晨化公司作为环保治理重点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切实增强了排污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使自查工作真正取得了实效,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是乐华冶华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严格执行环评手续的规定,1台18000KVA电石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已投入试生产,存在先污染后治理的行为。
二是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3台1800KVA钛合金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废毁的炉型,1台6300KVA硅锰铁合金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建设之中,尚未通过验收。
三是晨化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是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按目标责任书在20xx年8月必须完成治理任务,止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尽快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环保专项行动真正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乐华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豫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整改,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并经省、市、县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二是督促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和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工程尽快开工建设。
三是责令晨华公司停产整顿,按程序补做环评手续,限期落实环保设施。
篇4:供销社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市供销社以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供销体制、机制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采取四项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供销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纳入检验供销综合改革成功与否标准之一,目前拟定的.《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支持社属农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企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该项补助资金占补助专项资金的30%。”
二、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落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依据“供销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制订了“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下发各县(区)供销社。在全市供销系统内明确:至3月底前各县(区)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成立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全面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207月底前新建或规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0个。
三、及时召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落实《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推进总体方案》
市供销社联合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召集全市六县两区供销社分管安全和业务的副主任和9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紧急召开了供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会上,组织学习《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并传达了市环保委办关于总体方案整改工作文件精神,市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负责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作了表态发言。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各县(区)供销社要配合当地公安和安监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二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和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三是要制订措施,突出重点,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四、提前部署、主动作为,联合进行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7月中旬,市供销社下发《农资市场经营专项检查及开展农资废弃物回收与处置情况调研的通知》,拟联合市农业局对全市供销系统农药市场经营进行专项检查,并就农资废弃物回收与处置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规范全市供销系统农资经营企业的农药经营工作,加强农药市场监督,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及安全使用,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篇5: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环保专项行动是一项利民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为此,我街道将这项工作作为改善区域环境,提高城区品位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专项行动的落实。下面,我将古塘街道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汇报。
一、前阶段工作情况
主要抓好两个方面:
1、建立组织,明确责任,为专项行动任务的全面落实提供保证。8月份,街道各项撤分工作基本完成,我街道迅速研究部署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负责具体牵头协调工作。同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环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完成期限及工作措施,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并做好下步工作的调摸及基础性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到位,任务层层落实。
2、广泛发动,营造氛围,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环保专项行动,涉及到诸多的利益,工作难度较大。因此,必须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加强方方面面的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一方面,我们层层召开会议,通过召开机关干部大会、村干部大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等统一思想,增强各级干部对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我们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增强群众意识。通过宣传,在全街道形成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目前,环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下步我街道将按照整治的任务目标,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年内任务顺利完成。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点,围绕“六整治、两提高”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太妃村4家小印花行业的整治,提出初步方案,发放整治通知,争取10月份全部停产。同时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继续营业的,报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坚决依法取缔。大力开展轴承行业油污染整治,主要完成宁波金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污染整治,实现企业集中汇集污染油水,统一纳入集污管网。完成2家废塑料行业的整治,加强日常监管,以防反弹。着力抓好餐饮等5个行业的整治,年内摸清底数,制订好三年整治方案,分类启动专项整治。开展禁养区禽养殖场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逐步搬迁,同时引导养殖户树立科学养殖的意识。另外,还要组织实施好茶水锅炉及白色污染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扎实推进村级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投入150万元完成太屺村农贸市场改建任务,力争于10月初动工建设,年前完成改建任务。实施教场山路北段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明年实质性工作开展打下基础。开展食堂整治工作,完成2家机关事业单位和1家企业的食堂整治。实施水域保护工程,投入80万元,对潮塘江(新潮塘段)进行突击整治。
(三)创新体制,建立环卫长效管理机制。市环卫和城管体制调整后,我们要从本街道实际出发,创新管理运作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处理和长效保洁管理,对城区有关主要道路的村级公厕进行新建与改造,增设建筑垃圾投放点,简化村、社区的装运手续,积极探索村级公厕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四)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生态系列创建,今年要完成创建省绿色学校1所及宁波市环保模范小区1个。省绿色学校的创建争取尽快与教育局联系,确定创建对象,加强创建指导。抓好城北社区的宁波市环保模范小区创建工作,下步要加强创建指导,并给予一定的创建经费扶助。
篇6:县环保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一、环保专项行动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建设局、环保局、监察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工商局、司法局、安监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开展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组织领导都作了明确要求。同时,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多次对全县专项行动进行督办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深入宣传。为取得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和拥护,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专项行动期间,先后多次组织当地广播局记者随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深入乡镇、工厂及矿山进行全过程的新闻采访活动,制作专题节目,用正面与反面报道相结合的方法,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取得了良好的舆论效果;二是利用网站对外宣传。通过在内部网站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三是积极向上级报告工作动态,对外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强大的专项行动舆论声势。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县建设、环保、监察、计划、经贸、工商、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联合行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狠抓落实,切实保证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中,国土、环保、水利、安监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矿山开采全过程监控,及时制止、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在环保执法检查中,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了环保各项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整体工作情况
一是集中整治饮用水源污染和隐患,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我们结合县人大视察《水污染防治》的贯彻实施情况,集中开展整治水源污染工作。一是开展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对全县范围内的新建项目和工业污染源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厂周围和河内倾倒、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安排专人在各企业巡回检查,“三废”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率得以提高,有效杜绝了企业“跑、冒、滴、漏”现象;对医疗机构的废物废水,我们配合县卫生局,对县医院和5个乡镇医院认真进行了检查,督促医院按县环保局、县卫生局的要求,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防止医疗废物对水体的污染。二是加强水源保护。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县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源及供水设施开展了全面监测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二是集中整治建设项目违法问题,环评制度进一步规范。我们在七月中旬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对全县《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水电开发、单位建房、化工建材等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未作环评的单位下发了《补办环评通知书》,进一步规范了建设行为。目前全县新上的`新、改、扩建项目都能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做到了与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保持“三同时”,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有所提高。
三是集中整治矿山环境,生态环境得到切实改善。我们把矿山环境整治纳入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调查摸底。对全县3家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了全县矿山废气废水排放、尾矿堆放、植被损毁以及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通过深入调查,摸清了全县矿山企业的底子和现状,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严格监管。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基本原则,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人,按照法律规范督促其落实治理任务。对管理混乱、并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森林植被损毁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指导和督促其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环保设施;对拒不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予以重罚或处以关停。三是严格验收。环保设施工程竣工后,在治理责任人提出验收申请后,我们立即联合财政、水利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按照治理方案和资质部门设计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适当安排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治理责任人按要求重新整改。同时,督促各矿山企业开展矿区绿化建设,在生态毁坏区域覆土种植,治理水土流失,加速了生态恢复进程,矿山生态恢复率正在逐步提高。通过建立和完善机制,依法规范业主开采过程的保护行为,基本遏制了无序排放,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四是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意见(建议)、提案以及群众信访投诉工作,代表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我们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专项行动,对各项议案提案逐一进行了落实,给予了书面回复,同时采取开门办案,向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汇报议案及提案的办理情况,得到了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二是认真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5件,其中因废气污染举报1件。对这些来信来访我们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给予了认真办结和回复。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维护,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环保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保部门监管目前还不可能全方位及时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在专项行动期间思想警惕,达标排放,专项行动过后思想放松,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建设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企业环保法制和环保意识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依然存在,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在建设项目审批时把准入口关,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迫在眉睫。
三是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进展不够平衡。矿区生态治理进展不平衡。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要求建设规范化环保设施,有效治理尾矿和废渣,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仍有少数企业业主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认识还未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未能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废渣尾矿治理还不到位,致使矿山生态环境局部地区还存在急剧恶化状态。同时,治理资金投入难也是制约矿山生态治理与保护的“瓶颈”问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通过电视、报纸、信息、网站等多媒体、多视角、全方位地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正反典型,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大环保意识,从而营造一个人人重视、关心、支持环保执行的社会氛围。
二是严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三是严把环评准入关,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环保、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建设项目管理上,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强化“环评”和“三同时”管理,把好新上项目环保关。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对于污染重的项目坚决做到一个也不引进,从严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
四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实现达标排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转化利用“三废”,减少污染排放,发展循环经济。同时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
五是进一步探索、建立并完善相关机制,为环境保护提供保障。在建立完善环境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制”、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紧紧抓住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的环保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并以积极的作为争取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建立起环境保护专项基金,为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保障。在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中,积极探索建立企业治理、社会治理与政府治理相结合的矿山生态治理投入机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矿山治理,逐步实现“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公司治理、政府监管”的基本格局。
篇7:环保专项行动的方案
环保专项行动的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改善我镇环境质量,坚决落实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及环保督查整改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保整治五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为保障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对所承担的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镇政府抽调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通过明察暗访形式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全镇曝光通报。
三、严格考核,严肃问责
镇政府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村、单位负责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形成监督与执行的有机统一,确保早日实现环保整治目标。
篇8: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
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模板
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和我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市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内容:
在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紧紧围绕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范围,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报道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贯穿整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违法排污企业主动曝露问题、解决问题。
二、工作目标:
在连续报道的同时,形成三个高潮:一是公开披露环境违法问题的`高潮,二是全面整治、解决问题的高潮,三是展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高潮。
三、时间安排:
在整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是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二是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三是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四是检查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无是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六是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七是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进行督查;八是对制革、造纸、化工、水泥、炼焦、冶炼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工业密集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检查,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情况。同时将陆续掀起5个专项行动高潮:一是对不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整改高潮;二是连片污染反弹问题的整治高潮;三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高潮;四是重污染行业中重点排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整改高潮;五是加大对纺织、印染企业的检查力度。根据总体安排,宣传报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7月31日),为重点揭露问题阶段,宣传报道紧密配合全面清查和全市的抽查工作,及时公布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的基本情况,公布重点挂牌督办名单。
第二阶段(8月1日—10月31日),全面宣传报道市直六部门对清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的集中整治情况,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各县(市)、区要充分反映本辖区内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和基层政府“土政策”的清理情况;对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力度大的地方通报表彰,对查处不力、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地方予以曝光,同时结合抽查工作,继续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进行深度报道,大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挖掘典型,深入思考,在理顺环境管理体制、环境执法体制、强化环境执法手段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
四、宣传形式
市局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报道“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市局在互联网上建立网页,宣传报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篇9:环保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环保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8月份,我们开展了重点案件后督察工作以及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环保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后督察工作,共检查国控重点污染源19家、污水处理厂8家,历年来全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挂牌督办单位11家,其他企业3家。通过监测站取样分析,共发现14家污染源存在废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精神,我们集中力量对全市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市政府及时以市县交办单的形式向市直各部门和相关县政府进行了交办。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县政府立即按照交办单的要求和时限,迅速行动起来,截至目前为止,全市万吨以上的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勘界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志制作规范和制作要求》制作标志牌,主要存在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主要做法和基本成效。
(一)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
根据全国和省厅的统一部署,我们及时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行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重点污染源后督察情况
1、国控重点污染源。此次共检查国控重点污染源19家。其中废水重点源7家,废气污染源11家。通过检查,大部分的重点污染源都能严格内部环境管理,模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做到达标排放。同时也发现部分重点污染源,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污染物排放超标。其中发现废水超标排放国控重点源3家。
2、污水处理厂。此次共检查污水处理厂8家,检查中有5家能保证正常运行,2家停运(未报环保部门同意),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中,有4家废水排放超标。
3、挂牌督办重点案件查处督察情况。此次督察,共检查20xx年以来的挂牌督办案件11件。大部分重点案件已经查处到位。其中尚有部分重点案件尚未查处到位,存在主要问题是:一、环保审批手续不齐全,未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义务。已经开工生产,但是尚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或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的企业有7家:苏瑞精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万成橡胶,松凌木业,创新塑业,江苏伸宝家具,xx鑫森木业,xx格林手套。二、未积极履行国家法定环保义务,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检查中发现三家企业未积极履行排污费缴纳义务:万成橡胶、松凌木业、创新塑业。三、污染物排放超标。检查中发现7家企业废水排放超标:沭阳双良医药;盈天纺织、科莱博化工、中东化肥、xx鑫森木业、创新塑业、创伟卫生用品。
4、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使用情况。此次检查,发现应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但尚未安装的企业7家:淮河水泥、泗洪化工、双沟酒业、泗绢集团、威力磷肥、禾友化工、苏源热电。同时发现,安装在企业的自动监控设备损坏率较高,故障率较高,普遍缺乏维护保养。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督察情况。
继续巩固20xx年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完善保护区内的警示标志牌,制定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对一二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对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进行清理。针对市区银控自来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的棚户回迁问题,专题上报市政府,联合建设、水务、城管部门,进行了取缔。在巩固历年保护区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二级保护区内的码头,加强管理,责令设置防止危险品和其他污染物排入保护区内的围堰,针对发生过污染饮用水事故的苏源热电公司,加大监测和监察频次,连续实行日查日测,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了含油废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并正常投入运行,确保正常处理含油废水,公司内部加强管理,确保减少含油废水的跑冒滴漏。督促市区截污导流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市区范围内的向大运河排污的企业,污水尽早接入截污导流官网,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全市四个备用水源地的建设进度,为保障市民饮水安全未雨绸缪。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各类工业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目前还有少部分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环保手续尚不完备,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后督察工作的发现的违法行为,后续查处工作,目前还有没有落实的现象,查处工作相当繁重。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清理工作,目前还没有完全到位。环保专项行动刚刚开始,信息的上报工作比较薄弱,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难度很大,这都是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对策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市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后督察工作:
1、建立长期后督察机制,进一步完善后督察工作制度;
2、继续清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监管力度;
3、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环保联合执法。
4、加强专项行动信息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
篇10: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川矿医院2013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按照《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军区78511部队和武警**支队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雅市卫发〔2013〕33号)要求,在医院领导的指导下,对全院依法执业、依法行医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服务,并在核准的.执业地点执业,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现象,严格执行严禁非法展开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二、医院医、技、护工作人员均挂牌上岗,无执业助理医(技)师、未注册护士单独执业,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出租承包科室。
三、医院不定期对医、技、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学习并考核,使医务人员树立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观念。
四、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院为全体医务人员发放了相关卫生法规及规章书籍,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法、法规和规章,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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