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记忆“三须知”,本文共5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缤纷鹿鹿”提供。
篇1:司法考试记忆“三须知”
我们在备考中要背和记的内容太多太杂,考生往往会被这些知识点或者考点弄得不知所措,好的记忆方法固然对司法考试复习很重要,但也有一些关于记忆的问题是我们必须了解的。
一、切不可死记硬背。想要记住东西,重复多次的学习和复习肯定是必要的,但机械被动,奉命行事,不知其乐地死记硬背永远是事与愿违,毫无裨益的,
二、一定要重复记忆。只有不断的重复记忆复习过的内容,才能把知识点记牢。尤其是在复习内容繁多的司法考试中,我们更需要重复记忆,这样才能记住知识点,从而轻松面对考试法律|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培养学习兴趣。要牢牢记住你学习的知识,必向其倾注你的全部感情,要像凝视你初恋的情人那样去“看书”,爱之越深,记之越牢。要善于发现自己真正兴趣所在,对其献出你全部的爱。有了兴趣,才会钻得深,钻深了,理解就透了,理解透了,自然就记住了。
篇2: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秘诀三:重复记忆
1.重复是记忆之母,
当然,这也许是一个笨方法,但确实有效。反复的重复阅读是记忆的方法之一。当然,要想达到有效的记忆,阅读也是有要求的。
(1)选择精神状态好的时候进行阅读复习。这样效率会更高。累了就休息一下,清醒的时候再复习。
(2)看、听、说、练结合。立体的阅读方式更有效。边看,边读,如果有条件可以选择中法网学校的远程培训。这样,就可以边听边记,效果会有一个更好的提升。当然,看、听、说后,最好做一下练习题,有效的巩固一下知识点。
2.记忆小秘诀。
记忆的方法因人而异,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当然,也会有普遍适用的方法。
例如:《民法课堂笔记》中隋彭生老师创造的民法准格言,通俗易懂,考生一看就会,还特别好记。
还有《法制史课堂笔记》中杨帆老师的归纳总结法和纵向比较法,还有《行政法课堂笔记》中徐金桂老师的图表分析法……
大家可以学习一下这些方式,自己动笔划划,总结一下,这样,一定会起到更好的记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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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推荐几个小方法,大家可以试一下:
(1)睡前一小时,突击温习法。大家在睡觉前,把今天所学的知识再“回放”一下,效果绝对事半功倍。
(2)最佳时间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黄金复习时间,一定要把它安排好。有的人晚上头脑会越发清醒,有的人早晨会格外精神,有的人午休时最爱看书……选择最佳的时间学习,你会有更好的记忆效果。
(3)最佳的地点。当然,有的时候,学习的空间不好选择。但是,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去大学的自习室,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以在书房,如果条件还不允许,也一定找一个写字台进行复习。有一些考生,喜欢在床上秉灯夜读,这种方法不利于长期有计划的复习,而且对视力和身体都不好,确实不可取,请大家一定要注意。
以上这些方法大家可以借鉴一下,在复习之余,也可以自己寻找一些方法,这也会成为你学习时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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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司法考试加强记忆六法
一、及时复习
德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宾浩斯的遗忘规律告诉我们,人们对所学知识的遗忘是先快后慢,先多后少,遗忘最严重的时刻是在识记后的头一天,甚至发生在最初的几小时、几分钟(头一天有可能遗忘所记材料的一半)以后速度逐渐减慢。及时复习对巩固所学知识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等遗忘殆尽后再“回锅”,就事倍功半了。
二、巧记忆
善于根据不同的教材内容和学科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记忆。可分散难点,学练结合;自我回忆,尝试再现;抓住特征,展开联想;记住主要公式,进行类推;赋予机械的材料以人为的意义等。
三、多动笔
“好脑袋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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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中,一定要注意学思结合,手脑并用,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对于那些重点、难点又不容易记住的内容更是要多动笔。这比单纯地口诵目记效果要好得多。法律 育 网整理
四、善归纳
有条理的知识比杂乱无章的知识更容易记牢。在学习中要及时对所学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加强前后知识、新旧知识的联系,努力使所学知识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层次分明、逻辑严密的知识系统,这对于保持记忆无疑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五、强化记忆
艾宾浩斯的研究还证实,人们对所学习、记忆的内容达到了初步掌握的程序后,如果再用原来所花时间的一半去进一步巩固强化,使学习、记忆的程序达到150%,将会使记忆的痕迹得到强化,所记内容经久不忘,这在心理学上称为“过度学习”效应。
六、抓重点
立足于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抓“牛鼻子”。起“以点带面”,“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篇4: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如何读三大本
对待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通行的做法是三读,即第一遍略读,培养对三大本的友情;第二遍细读,培养对三大本的感情;第三遍有针对性的深读,培养对三大本的亲情。
略读也即网友所说的对三大本有个感性的认识,其实是培养对三大本的友情,有了友情,你就不至于看到多页的书就恨得慌,有了友情你才会天天去接触它。李诩云:“一日不书,百日荒芜”,所以要想做到不荒芜,你就要试着去爱它,天天看着它,想要爱它你就得全面的了解它。当读完第一遍的时候,简要的回顾一下,其实回顾也相当于再读一遍,回顾三大本的最好办法有两个:一是看三大本的提纲,通过提纲回忆每一章节都讲了些什么,虽不要求掌握住细节,但起码也要有个梗概;二是参照司法大纲进行回暖,这样一来,即对司考大纲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也可进一步确定三大本中那些是最为重要的,那些可以稍微放一放。这可以保证在以后的复习中少走很多弯路。
略读后起码要做到对三大本爱不释手,情意绵绵!略读是笼统的读两边,花费近一个月的时间!
细读是在略读的基础上,由对三大本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也即在友情的基础上培养对三大本的感情。友情只会帮助你认识它的重点,认识它的全貌,但你要深刻的了解它,领会它,还需要下一番功夫,因为真挚的感情是细腻的,容不得半点的虚假!
首先,略读吃透知识点
用笔标明每个知识点的核心点,以便减轻以后复习的压力。怎么样才叫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呢?就是要做到:当你看到某一个知识点,瞬间就可以联想到它在历年真题的那个地方出现,以怎么样的方式出现,真题里对这个知识点是如何解释的;其次要做到分清楚此知识点与类似的彼知识点之间的异同点,学会联想记忆,通过一个知识点能联想到一连串的知识点,并把每一个重要的,联想到的知识点的概念,特点都搞明白,基本上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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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细读重要知识点
如三国法里的一些偏题,理论法里一些理论性较强的题等。对待它们,第一时间要做个统计,要鲜明的标出,之后寻找办法解决,办法有很多种,如请教老师、和其他同学交流、在网站提问、听考 试大网音频等等,这些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拖的太久;并且得到权威的答案,小心别被忽悠了。攻克每一个难点之后,你会觉得信心百倍,离成功越来越近了。
最后,回首所有内容
与第一遍复习后的感觉比较一下,你会感觉豁然开朗,信心百倍!同时你与三大本也难舍难分了。细读要花费近三个月的时间。
深读是培养对三大本的亲情,亲情是一辈子的事情,永远也不会忘记。三大本所有的知识点不可能完全记住,深读的目的是帮助记住更多的知识点,有效的查漏补缺。
在细读之后,可以找一些模拟题、真题练练手。真题市面上多的是。做模拟题的目的是摸底排查,哪些知识点掌握的程度还不够,哪些根本没有记住,每次做完题后,把问题给总结下来,再从三大本里找到这些知识点,进一步巩固、加深,结合试题记忆。做真题是司法考试最为有效的复习方式,真题是任何模拟题资料都无可代替的,笔者建议近五年的真题都要研究透,把做完真题遇见的所有拦路虎统计下来,参考三大本一个一个击破,若还是不能理解,就得找老师请教了。笔者的建议是把你所遇见的问题统计出来,去答疑频道进行提问,司考网校会有专门的老师进行答疑,请大家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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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的证据
c.当事人在二审中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一审定审结束后才发现的证据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因主观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但在法庭开庭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
76.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A.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李某的证言
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5000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
C.由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各类证言
D.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有该合词文书复印件所表述的法律关系
77.不能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有哪些?
A.甲国营企业与乙国营企业共同投资成立的联合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中外合资企业
D.农村承包经营户
78.根据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A.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被确认无效
B.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C.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D.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7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期间的特别规定适用于下列哪些当事人?
A.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籍当事人
B.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外籍当事人
C.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中国籍当事人
D.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籍当事人
80.汪自强因遗产继承纠纷涉讼,汪为争夺遗产在诉讼过程中伪造遗嘱,指使他人提供伪证,法院认为汪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对汪的犯罪行为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司法解释?
A.应将汪自强移交刑事审判庭处理
B.直接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予以审理
C.应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D.应由民事审判庭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功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81―85题,每题1分,共20分。
(一)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问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某乙(5岁)和某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某乙用石块将菜丙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被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5卯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请回答下列81―85题。
81.某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A.由某甲承担
B. 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
c.主要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某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主要由幼儿园承担,某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82.关于某丙的医药费承担。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幼儿园承担’
B.某乙的监护人承担
c.某乙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某甲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某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83.在某乙之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下列有关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A.某乙之父为原告
B.某乙为原告
c.某丙、某幼儿园为共同被告
D.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儿园、某甲为共同被告
84.某丙之父行使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自其知道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是多长时间?
A.1年
B.2年
C.最长不超过20年
D.6个月
(二)王锋与刘青结婚四年后,已生一于王达。1994年7月5日,王锋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其父于1996年10月3日死亡)。王锋因与刘青感情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来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菜市打工。1997年王锋与订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有一女王莉。陈莹为王锋介绍了一收入颇丰的工作。1998年5月5日王锋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元。1998年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的3间私房,但未办登记过户手续。1999年4月8日,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已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承(有2名医生在场)。请回答下列85―89题。
85.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娜一天?
A.1998年7月5日?
B.1998年7月6日
C.1998年7月5日
D.1996年7月6日
86.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间房屋应如何继承? ?
A.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3间房届属王锋遗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
B.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天达和王锋之父继承
C.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D.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87.王锋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应由谁继承?
A.谢兰、王达、王莉
B.谢兰、刘青、王达、王莉
C.谢兰、刘青、陈莹、王达、王莉
D.谢兰、陈莹、王达、王莉
88.对王锋与陈莹共同购买张明私房3间的定性表述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玉锋、陈莹与张明之间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因为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B.王锋、陈莹与张明之间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效
C.王锋与陈莹取得了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因为张明巳将房屋交付
D.王锋与陈莹未取得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
89.设王锋与陈莹购买张明私房3间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就王、陈二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下列表述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
B.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c.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D.王锋、陈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三)法国人丹尼与美国入泰尔按我国法律规定,各出资50万美元(其中丹尼的出资包括专利技术出资)在上海成立一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各方以该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后该公司又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二家分公司。请回答下列90―93题。
90.根据公司分类的原理,该公司应属于下列哪一选项的公司?
A.该公司居于中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B.该公司属于外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c.该公司属于中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
D.该公司属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91.该公司已设定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而丹尼以其专利技术出资,则其至少要补出价值多少的现金或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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