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第二军医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本文共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著名奶茶鉴定家”提供。
篇1:第二军医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第二军医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第二军医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第二军医大学招收地方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第二军医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第二军医大学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第二军医大学招生工作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总部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应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常设在学校政治部干部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在各省军区(警备区、卫戍区,下同)的统一协调下,参与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基本条件。招生对象为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以下,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卫生事业。
第九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部队生长干部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 6号)。
视力: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舰艇、空降专业外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身高体重:男生身长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长160厘米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生身长可以放宽至160厘米,女生身长可以放宽至158厘米。
体重: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
新生入校后按国家规定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
第四章 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检查
第十条 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县(市、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考核结论不异议的,可向县人民武装部申请复议。
第十一条 面试。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面试分数线。参加面试对象必须为政治考核合格,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3―4倍。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考察了解考生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复议组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第十二条 身体检查。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体检由各省军区组织,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招生人员参加。体检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我校招收非指挥专业合格以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1日内向省军区招生办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第十三条 考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结论均放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
第五章 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和各省军区的统一组织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提前单独录取,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可控制在招生计划(分男、女生)的120%以内。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招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一本线以上的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专业之间不实行级差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是否服从调剂及学校学科专业需求予以确定。
第十七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特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各省市所确定的加分条件,由我校审查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录取。
第六章 学员待遇、教学管理和毕业分配
第十八条 我校招生新生系“无军籍学员”。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不办理入伍手续,学员报到时不注销、迁移户口,入校后与学校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学员在学期间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学校按每人每月330元标准逐月(寒暑假二个月不发)给学员本人。学员在校期间统一着装,服装费每人每年500元,由学校组织价拨。学员医疗费用按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他费用自理。
第十九条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学员淘汰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退学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因政治思想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被退学的,以及因学员本人无正当理由执意要求退学或拒不入伍被退学的,应缴纳在校学习期间全部培养费用,并按有关协议进行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或不适合在部队工作被淘汰的,如符合入普通高校学习条件,学员本人可向高考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商所属普通高校同意后,可转入相关普通高校学习。
第二十条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毕业分配纳入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学期间可申请“李瑞麟奖学金”,确系优秀的毕业学员可评选为“全军优等生”。
第二十二条 毕业学员中符合学校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的均可报考硕士研究生。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有关我校各院系、专业的详细情况,可通过网络、招生简章、电话等方式了解;第二军医大学网站:www.smmu.edu.cn,第二军医大学招生网:ao.smmu.edu.cn(网络是我校进行招生信息服务的主要平台),上海地区考生可通过168声讯电话进行咨询。
第二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咨询热线:021-81870404,传真:021-81870404, E-mail:zsb@smmu.edu.cn。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 ;校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800号 ;邮编:33。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第二军医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卜范龙)篇2:华南理工大学本科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办法的有关精神,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条件、范围及计划
1. 符合20高考报名条件、有艺术特长的文、理科考生。
2.招生类别、项目及计划
我校年拟计划招收高水平艺术团人数为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全国范围内招收理科生(2016年理科暂不在西藏招生);文科生暂在北京、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招生。
具体招生类别、项目及计划如下:
| 类别 | 项目 | 计划 |
| 舞蹈 | 舞蹈(古典、民间、芭蕾) | 10 |
| 声乐 | 美声、民族唱法 | 6 |
| 民族器乐 | 二胡、竹笛、笙、唢呐、扬琴、古筝、琵琶 | 8 |
| 西洋器乐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竖琴、打击乐器 | 34 |
| 钢琴 | 钢琴 | 2 |
| 节目主持 | 节目主持 | 3 |
二、招生录取程序
1.申请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12:00。
1)网上填写申请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申请表》。
2)打印申请表: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3)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篇3:华南理工大学本科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b.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盖中学公章);
c.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盖中学公章);
d. 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上述材料须于2016年1月13日12:00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寄(送)达不予审核。
2.测试资格:我校对所有寄达的申请资料进行报考条件的初步审核,考生可于2016年1月13日15:00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者获得测试资格。
3.缴费: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可于2016年1月13日17:00至1月15日08:00在报名网站交付考试费,不设现场缴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79号文件,我校收取报名专项测试费:音乐舞蹈类200元/人/次,文化课考试费40元/人/科。
4.打印准考证:报名网站付费成功,考生可于文化课考场编排后,登入报名系统预约专项测试时间,打印准考证。预计打印时间:2016年1月15日12:00— 1月16日。
5.我校测试安排:
1)专项测试
| 类别 | 时间 | 考试内容 | 地点 |
| 声乐 | 2016年1月16日 | 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声乐作品2首,自带伴奏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华南理工大学东区海丽文体中心 |
| 节目主持 | 身高要求:男,174cm以上;女,164cm以上。普通话标准,自备一段诗歌朗诵,选题即兴表演。 | ||
| 舞蹈 | 自选舞蹈表演及剧目、基本功测试、即兴表演 | ||
| 器乐 | 自选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时,由主考确定演奏顺序),可自带伴奏。 |
2)文化课测试:2016年1月17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 数学 | 09:30~11:30 | 34号楼 |
三、资格认定
1.我校将依据生源情况,分别划定专项测试及文化课测试成绩合格线,并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项测试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当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将根据专项测试-文化课测试的排序。
2.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公布的计划划定入围名单,合格考生不足项目,计划调整至其他类别。
3.入围通知:我校将在招生工作办公室主页上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并与所在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
四、录取原则
篇4: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为年度总计划的5%,即225人。
二、招生对象、报名条件
具备20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提交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
2.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及以上奖励者;
3.高中阶段,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全省作文大赛中获得奖励者;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者;
4.具有招生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有相关书面材料可以证明的学生。
三、招生学科
入围合格考生只有在填报入围学科相关专业才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各学科对应专业及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备注:各学科大类中所含专业以我校公布的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
四、报名选拔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全部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统一报名。
考生须上传个人手写自荐信、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获奖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将报名表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须由在读学校加盖公章)邮寄到我校。
个人自荐信包括个人特长、对所申报学科的认识、对学习该学科的'优势以及进校后的学习计划等,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分学科择优选出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
五、考核方式
考核以分学科面试的形式进行(新闻传播学类须加试笔试),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学科特长和潜质选择1个学科参加面试。理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5个: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和地理科学类;文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7个: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和地理科学类。
各学科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在该学科方面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新闻传播学类考核总分=面试分数/100*60+笔试分数/100*40,面试和笔试总分均为100分)。
六、入围合格及录取办法
1.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参照各学科报考情况,分类排队、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分为A类和B类两大类,各学科参加面试人数前15%以内划为A类,其他入围合格考生划为B类。
安徽省、福建省、海南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东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等10省(市、区)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一本线上10分(含)即可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B类考生高考成绩在模拟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若我校在该省(市、区)无本科一批招生计划(不含国家专项),以提前批投档线为准)下3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其他省(市、区)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即可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B类考生高考成绩在模拟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一本线按当地参照线(一段线)执行,自主招生选考科目与我校公布的2017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3.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的专业应与获得自主招生合格资格的学科专业一致。
4.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日程安排
1.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考生须于4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2.我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于2017年4月29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3.2017年4月30日—5月10日,初审合格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2017年6月11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5.2017年6月18日,分A类、B类确定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八、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面试顺序由考务系统自动随机生成,面试进程及面试结果同步推送到考场外,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防止暗箱操作。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九、其他
1.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考试以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入围合格资格,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在学院。
4. 考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免除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费。
5.本简章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篇5: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自主招生简章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行政楼附楼101)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篇6:第二军医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二军医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5年面向军队和地方招收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四个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应用心理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军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九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接收地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我校2015年推免生招生简章)。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一、培养目标
为军队和地方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对象
军队计划:由总政治部下达,共227名,其中地方入伍硕士研究生30名(含女生6名),地方入伍硕士推免生不超过15名;国防生12名。军队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总部下达的通知为准,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生、国防生和优秀地方高校应届本科生入伍等四类考生。其中军事学硕士专业学位只允许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其他类别专业学位报考对象为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生、国防生。
地方计划:由总参谋部和教育部联合下达,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招收对象主要为地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地方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确切招生指标情况以总参谋部和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3.报考地方入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详见yjszs.smmu.edu.cn/);报考地方计划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者,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我校不接受护理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基础医学、生命科学类等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经两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学本科结业人员,此三类考生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要求: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八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现场报名后须将相关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寄送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寄发准考证。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其他需要注意的报考事项和条件
1)报考地方入伍硕士研究生者。除须符合以上五点报考条件外,仅限于报考医学(不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理学和工学(仅限报生物医学工程)三个学科门类的应届本科生,且必须为“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统招录取的本科生(不含三批本科、独立学院、专升本和教育部注册学籍规定的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以及境外学校学生),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入学时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岁(截至到2015年9月1日),其中,规定学制为5年的,年龄可放宽1岁;在校期间服完义务兵役的,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2)军队在职干部、国防生和军校应届本科生报考。除满足以上五点报考条件外,国防生和军校应届本科生报考,入学前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根据总部要求,军队在职干部报考者,须在部队相关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年(截至到2015年9月1日),军队在职干部报考临床各专业者,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只能录取为学术学位研究生。
3)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我校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军队院校委培本科毕业生报考。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本款1-3点报考条件的要求外,学历方面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为2014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下旬每天9:00―22:00,具体预报名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信息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上海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同济大学,沪外地区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未进行现场确认者,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资格无效。
在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就近选择报名考试点,我校不是报名考试点。网上报名需填报的各项内容,请考生认真如实准确填报(联系电话请将座机和手机均留下,联系地址、邮编请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不要轻易改变,以便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考生牢记报名号,按照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要求,凭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办理交费和照相等手续。
五、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生根据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员证(应届生)或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以便查认。
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且必须在2014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的介绍信(原件)寄至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我校将依据总部核发的同意报考研究生名单和考生“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审核现役军人考生报考资格。
国防生报考需提供驻校选培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第二军医大学的在职干部、文职人员及应届本科生报考者,须经第二军医大学校政治部干部处批准;否则按无效考生处理。
其他考生资格审查放在复试进行。
六、入学考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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