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承诺书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

来源:muchhui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务派遣人员承诺书,本文共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muchhui”提供。

篇1:劳务派遣承诺书

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为xxxx县地税局后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尽绵薄之力,特向招标人和采购人在此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投标报价为不变单价,该报价单价在合同履行期内保持不变,不作任何调整。

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招标人和采购人可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4、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xxxx县地税局签订服务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按质提供合格的派遣人员。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修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由我公司指派一名客服专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6、在派遣员工出现空缺时,我公司在接到通知的3日内按照xxxx县地税局用工要求,本着就近的原则及时招聘并派遣员工。

7、在派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时,我公司作为劳动合同主体,愿承担所有责任。

8、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名称:xxxx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篇2:劳务派遣承诺书

一、劳务派遣的好处

劳务派遣是近年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具体地说,就是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再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派遣单位只管人而不用人,被派遣单位只用人而不管人,从而达到规范劳动关系、转移用工风险、降低用人成本的目的。它的好处在于:

(一)用工方式灵活:《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多种情况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而通过派遣的方式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二)降低招工费用: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不需要制定招工方案和计划,也不需要发布招工广告,只需要根据本单位需要招收员工的数量、工种、技能和基本条件要求等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协议书,所有招工事宜均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这样就可以不用支付人力费、广告费等支出。

(三)节省人工成本:由于原有用工制度的惯性,在工资机制方面形成了一种能升不能降的惯例。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可随行就市,用工单位可根据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协商劳务人员的工资,当劳动力市场供给不足时,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机构以高薪使用高技能劳动力,可以避免企业内部职工攀比效应。相反,当劳动力市场供给充足时,用工单位可以通过使用较低工资的劳务派遣型劳动者降低工资成本。因此,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可以节省工资性人工成本。

(四)降低管理成本:一个单位最复杂的问题就是人事管理工作,人事管理涉及到职工建档、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定编定员、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生老病死等等。如果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就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五)进行员工筛选: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试用劳动者,进行后备人员的筛选,可避免招进不合格人员,也可降低离职成本。

(六)降低社保费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低于企业正式合同制职工,而且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还可以享受相应的补贴等优惠政策。

(七)降低争议风险: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由于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彼此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应以劳务派遣企业为被申诉人,实际用工单位只是在必要时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因此,降低了其劳动争议的风险。

二、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关系图

(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

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

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

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

三、需要劳务派遣的岗位及其所服务的项目内容

1、保安

2、礼仪

3、保洁

四、所应承担的相应费用

1、工会费2%

2、税5。6%

3、付劳务派遣公司8—15%手续费

4、工资

5、社会保险等费用

五劳务派遣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劳务派遣单位抗风险能力弱,可信度低。劳务派遣单位特别是一些民办赢利性劳务派遣单位应对风险的能力十分有限。

(二)连带责任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92条中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通俗的讲,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吃不了,用工企业兜着走”。

(三)企业面临内部机密被泄露的风险

若用人单位接收派遣人员的目的是为了让其完成临时需要但又缺乏人手去完成的某一个项目。为了更好的完成这个项目,用人单位会给予受派遣人员更多接触公司事务的机会,无意中就会把内部机密透露给受派遣人员。而受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只是一种短期关系,这种关系结束后,受派遣人员又开始在不同的公司间流动,就不可避免把机密泄露给其他公司。特别是中高层人才的流动,带走的将是更为重要的内部机密,将使企业面临更大的风险。

(四)劳务派遣无效风险

劳务派遣在某些情况下会被判定无效,企业与劳动者之间重新回到直接用工的劳动关系,企业预期通过劳务派遣降低成本、规避责任的愿望不但无法达成反而要额外承受处罚。

1、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2、派遣过程中未履行正规手续

3、企业留用与劳务公司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务工

六、劳务派遣的风险规避措施

(一)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必须要选择一个有实力、操作规范的派遣机构。其次对派遣公司的整体能力进行评估,综合考虑企业战略、员工特点、成本实力、企业文化等多种因素,并且还要选择适宜的派遣模式,在法规框架内三方切实履行好人才派遣的各项职能.努力达到人才派遣的目的。

(二)完善派遣协议降低劳务派遣风险劳务派遣协议是维护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可靠凭证,是合作成功的必要条件.因此协议条款必须全面、明确、清晰,不能有模棱两可的描述和各种错误,对双方权力、义务、责任等等应进行明确的规定。

(三)进行信息的有效沟通企业必须要与派遣人员就企业文化、信息、策略进行合理有效的沟通,让派遣人员清楚地认识到劳务派遣不仅是为企业利益着想,也是为员工的利益考虑的,是一种真正多赢的、有效的方式,进而推动劳务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对劳务工实行人性化管理劳务工拥有的劳动力是整个劳务派遣运作中最根本的标的物,处理好与劳务工之间的关系能够改善劳务派遣效果并降低风险。

(五)构建劳务派遣的预警机制

劳务派遣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风险的规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日常人力资源工作的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主动采取措施规避风险。在风险的应对上,要从系统上入手,从源头抓起,全过程管理,如劳务派遣的观念与企业文化的冲突要及时评估,防止劳务派遣工一直游离于企业文化之外,加强过程控制,及时反馈信息。

篇3:劳务派遣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XX机构(代理招标机构/单位)

针对贵单位项目名称为:

某某区某某学校某功能室项目,项目编号:的项目,如某某投标公司在此次招标项目中中标,我司将对中标的产品做以下承诺:

一、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

二、所提供的货物为原厂正品,享受原厂的标准服务;

三、原产产品提供五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并对其终身进行相关的`售后维护。(五年后发生的维修费用,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不收取维修和差旅费)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20xx年11月24日

篇4:劳务派遣承诺书

一、售前服务保证

1、协助贵单位做好产品的选型指导工作;

2、提供贵单位所订产品的样本,包括产品介绍、性能参数、安装尺寸、安装调试、注意事项等;

3、提供贵单位所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售中服务保证

1、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合同产品;

2、运输、途中质量保险等服务由我公司免费提供;

三、售后服务保证

1、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七十余个大中城市设有服务网络点,我公司在北京及全国各地设有专职维修技术员,有多年给排水系统维护和维修经验,完全能够满足贵单位售后服务要求;

2、免费指导水泵机组的'安装、调试;

3、产品到货后的现场安装过程如遇有问题,我公司将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根据用户的具体情况定制安装方案,并指导用户对水泵机组进行正确安装及连接;

4、如用户确有需要,在产品调试过程中,我公司可安排专人到位指导调试。

5、质保期按照合同执行,终身维修。

5.1、质保期一般是指该套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该套合同设备的最后一批交货的到货之日起15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质保期内,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在无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由我公司负责免费维修,若维修不好则保证更换,若更换还未解决质量问题则保证退货;

5.2超过质保期限:我公司负责终身维修,零配件成本费用由用户承担;

6、我公司为用户提供全天售后服务。接到报修电话,15分钟内做出反应(主要是应对方案),市内用户2小时内派人上门检修,外地用户双方协商后,我方24小时内赶至用户现场或以双方约定为准;

7、对于产品的维护、保养问题,我公司可负责对贵单位指派的人员进行培训,在产品保养时,我公司可派员指导。质保期期间,我公司将提供正常保养服务,包括对所有系统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等。

8、产品交付使用后,我公司将定期派人进行跟踪服务;

9、产品交付使用后,对于与产品有关的服务,我公司将竭力与贵方配合,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

10、在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过程中,对贵单位提出的任何问题,我公司均立即给予答复或派员解决;

11、配套产品(电机、轴承、机械密封等)由我公司指定的配套厂家供应的,发生一切质量问题,由我公司负全责。

12、上海总部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a、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金澳国际写字楼915室b、热线电话:010-8961 c、传真:010-82003969 d、联系人:徐建光

13、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网络图和售后服务网络图

篇5:劳务派遣承诺书

申报单位及本人承诺:在所申报的《上海市居住证》申请材料中所申报的个人为我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已和我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参见后附劳动合同),非我单位派遣员工。

本单位了解《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有关规定,上述承诺确系真实,如有虚假,本单位及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个人签名:

年月日

篇6:派遣人员劳务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地址: 电话:法定代表人: 邮编:

乙方(招用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住址:邮编: 户口所在地: 邮编: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为劳务派遣工,派遣乙方到 (以下简称丙方)工作,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到丙方( )工作,工作地点为平阳县 ,具体岗位(工种)为 ,该岗位(工种) (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乙方遵守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服从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积极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实行 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必需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丙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约定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 元以上,奖金按丙方规定考核由甲方代发;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及各类补贴、津贴,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乙方工资、奖金等发放清单需丙方提供,由甲方造册代为发放;

4、每月工资支付期限为 15 日前,遇休息日和节假日提前支付。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全国职工守则》及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由甲方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由甲方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篇7:派遣人员劳务合同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经济补偿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解除和终止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规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失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乙方在职期间,由丙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后,在丙方未满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 1 年),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按丙方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分摊支付违约金。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被派遣到丙方工作期间,由丙方统一管理。期间乙方若发生工 伤事故,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若有违法乱纪行为被处罚的,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在被派遣期间若违反丙方岗位职责或违规操作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损害名誉的,按丙方的经济赔偿规定处理,由乙方本人负责赔偿。

十二、本合同条款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均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并对合同规定条款作相应修正。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 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十六、本合同须用钢笔填写,不得涂改。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人员劳务合同范文3

甲 方:

乙 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人员(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乙方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招收人员的条件,经乙方面方试、考试,确认合格的人员,由乙方委托甲方职工派遣到乙方工作,岗位为 。甲方负责办理用工手续。

乙方与劳务人员的劳务期限为一年(劳务人员在劳务用工单位的试用期为15日)。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甲乙双方应于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前30日内续订劳务派遣合同。

第二条 劳动关系

甲方与劳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乙方应当按照《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能够满足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的相关信息资料。

第三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例和劳动纪律

(一)乙方安排劳务人员执行的工时制度和安排劳务人员加班,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安排劳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安排劳务人员公休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以及安排劳务人员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二)乙方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三)乙方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乙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对劳务人员的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等与乙方在职员工实施统一管理。

(五)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一式四份《劳动合同书》,乙方应监督劳务人员对劳务合同的履行,并将劳务人员履行情况及时反馈甲方。乙方应当为甲方劳动合同的严格履行提供切实的保证。

(六)乙方必须确保劳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若乙方事后为劳务人员虚挂岗位,劳务人员假借其岗位长期不上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指派专人负责协调与甲方的工作,以密切双方合作,切实建立长期有效的回访机制,甲方应定期回访,共同管好、用好劳务人员。

第四条 工资

(一)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的月工资标准由乙方确定。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乙方单位具体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应当于次月 日前按实发工资 元/人将劳务人员工资通过银行转账给甲方,并提供给甲方劳务人员当月支付工资明细表。

(三)乙方负责劳务人员的考勤,并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劳务人员考勤情况和休假证明提供给甲方。扣减缺勤工资按乙方规定执行。

(四)劳务人员的工资于次月 日由甲方支付给劳务人员本人,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

(五)如发生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情况,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用人单位解除聘用

(一)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将劳务人员退交甲方,由甲方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乙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劳务人员,并将该劳务人员退还甲方,由甲方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1、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务人员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乙方使用劳务人员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提请甲方与劳务人员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与劳务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劳务关系的;

5、乙方的生产经营条件符合国家裁减人员规定的。

本款所列上述被乙方解聘的劳务人员,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三)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据本条(二)款规定解除劳务关系:

1、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六条 劳务人员解除聘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甲方可以办理解除劳务合同手续;

1、在试用期内的;

2、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乙方未按照约定委托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二)劳务人员除上述(一)款式1、2、3条处解除劳务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甲方,但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 聘用中止

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将劳务人员退交甲方,由甲方为其办理中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二)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由乙方和劳务人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与劳务人员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争议仲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如因违章违纪、玩忽职守等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劳务人员自行负责,甲方不负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协议与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8:劳务派遣人员是否有加班费

案情简介

方某作为劳务派遣员工,被派到上海市一家从事手机经销的公司担任促销员,因工作需要,方某经常在节假日加班,但从未收到劳务派遣公司或手机经销公司支付的加班费。半年后,方某要求手机经销公司支付自己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费,但被拒绝,理由是《劳动法》上的加班工资应当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支付,手机经销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与方某签订的劳务合同,均没有约定公司有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工资的义务。方某便向劳务公司提出获得加班费的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又以其从未安排方某在节假日加班为由加以拒绝。无奈中,方某只得将劳务派遣公司和手机经销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仲裁结果

经调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方某确有在节假日加班而未获得加班工资的事实存在,最终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方某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专家点评

1、劳务派遣人员是否应该领取加班费?

要确定恩案例中的方某能否得到加班费,首先要明确劳务派遣三方主体—劳动者、劳动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尚未有全面完整的法律表述,但根据诸多与劳务派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法律精神可以将三者关系概括如下:

派遣方与被派方之间签订的是派遣服务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力派遣契约关系,派遣机构受被派遣单位委托提供劳动管理服务,被派遣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并承诺给受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

派遣方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派遣员工向被派遣单位履行劳动义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单位共同履行保障派遣员工劳动权益的义务。

被派遣方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是用工合同,建立的是劳动过程中指挥与劳务提供的关系。

以上三种合同,派遣服务合同属于民事劳务合同,并不确立劳动关系,只是确定另两种关系的纽带。其中,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派遣服务劳工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

本案例中,方某作为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并且确有在节假日加班的事实,因此,方某应当依法获得《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

2、应当由谁来支付加班费?

但是,究竟应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手机经销公司支付方某的加班费呢?当方某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由那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

显然,本案例中劳务派遣公司和手机经销公司事先没有对员工的加班费问题达成协议,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做法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类似于没有事先约定劳务派遣加班费而产生的争议。由于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三方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往往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也造成劳动者维权难度高、仲裁结果争议大的结果。

篇9: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派遣单位):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员数量、岗位及期限

第一条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名劳动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临时性岗位人,具体岗位为,派遣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替代性岗位人,具体岗位为,派遣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不得超过一年)。

(三)辅助性岗位人,具体岗位为,派遣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三条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动者。派遣劳动者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变更的,应相应修改《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二、有关费用及结算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形式为_(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

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乙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五条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甲方依法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明细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总费用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的付费标准,按照当地公布的社会保险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调整。

第六条乙方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第七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标准:

1、;

2、;

3、;

第八条乙方每月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月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按照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合法有效发票,税金由承担。

三、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条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第十条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在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的相关手续由甲方办理,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承担。

第十二条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甲方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以及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承担。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产期、孕期、哺乳期)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实际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十四条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等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执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另行安排换休。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由乙方负责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劳动者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派遣劳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甲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由于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条甲方应依法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自派遣劳动者到乙方报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提供派遣劳动者已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第十九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所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时足额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由此引起的与派遣劳动者的纠纷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权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不得与法律相冲突,而且应当向甲方员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当对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商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2、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等;

4、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

因退回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超过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应按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另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应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本协议以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岗位情况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10:劳务派遣委托书

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授权委托我单位xx同志到贵局办理企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相关事宜,授权委托权限为:接受询问、签收法律文书、陈述申辩等权利。

被委托人1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2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20**年月日

篇11:劳务派遣委托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乙方派遣劳务人员至甲方工地施工并为其发放劳务费,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精诚合作”的宗旨,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将乙方劳务人员名单及劳务人员所交的费用的项目和金额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劳务费明细表确认单加盖公章后送达甲方核定。

2、甲方审核乙方送达的确认单,无误后即将劳务费用的总额通过有效方式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开具有效发票送达甲方。

3、乙方于收到上述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将劳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

4、乙方在支付劳务费用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划拨费用而延误劳务费发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乙方收到费用未能及时发放劳务费的,则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赔偿延迟或未能发放劳务费导致劳务人员将甲方诉至法院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岗位

乙方派遣人员到甲方工程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人员数量以甲方每月书面通知乙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甲方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乙双方协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薪酬,工资每月25日结算及发放,用工单价为:元/工日。

四、劳动保护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五、服务费用

甲方按照劳务费总金额的2。5%支付乙方服务费用,随劳务费共同支付。

六、开具发票

劳务费、服务费发票及各项收据。

七、劳务派遣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劳务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续。根据甲方工期需要,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届时协议自动失效。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合作不满意,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终止协议不影响之前发生的劳务派遣关系的有效性。双方在协议终止前结清债权债务。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合同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辞职报告

劳务派遣合同工

下载劳务派遣人员承诺书(集锦11篇)
劳务派遣人员承诺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