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可扣除的费用有哪些?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

来源:Muiel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可扣除的费用有哪些?,本文共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Muiel”提供。

篇1:个人所得税计算可扣除的费用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计算可扣除的费用有哪些?

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从税收对社会经济宏观调控的职能来看,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对个人收入起不到应有的调节作用。现阶段如何调整和改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弊端,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的开征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自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成了人民关心的问题。1993、、、6月和月(开始实施),经历了五次修正,这五次修正历经27年,本文想对扣除费用进行一些浅薄的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开征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税收主要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和维护国家政权四个方面的作用。国家通过影响消费倾向改变社会资源配置;高收入者多负担税收,低收入者少负担或不负担税收,以达到调节公平;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稳定公共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我们看看个人所得税开征的作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最直接可见的就是调节收入,以达到调节税后收入的公平。另外,随着经济发展,个人收入不断提高,国家税收增加,为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了物资基础。

二、1993―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允许扣除的费用比较

1.第一次修正―1993年

(1)工资、薪金所得,按每月收入减除费用800元,就超过800元的部分纳税。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纳税。

2.第二次修正―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第三次修正―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第四次修正―2007年6月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第五次修正―2007年12月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次修正,仅对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数进行了两次调整,调整的幅度也很小,1980年的800元,至20才调整到1600元,至20才调整到2000元;而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的费用扣除数却没有丝毫变化。

三、工资、薪金费用扣除规定存在的问题

2007年的修正提高了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数,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距。但是,2007年两次修正也只是“微调”,并没有考虑全面因素进行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仍然存在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篇2:对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探讨

对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探讨

摘要: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已有25年之久,近年来随着个人所得税收入的超速增长,引发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系列讨论,如税制模式的选择、费用扣除问题、税率的设计以及征管手段等问题,我国立法部门也正在加紧拟定、审议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本文主要从费用扣除角度,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谈个人所得税制的完善。

关键词:扣除范围;指数化;联合申报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它已成为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种。我国从1980年起开征个人所得税,至今已有25年,这二十多年我国经济结构经历了多次重大的变革,居民收入无论是绝对数值还是相对差距都发生了迅猛的变化。我国现行所得税法自1994年起施行以来,收入逐年增长,到已经发展为我国工商税制中第四大税种。据统计,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亿元,其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方面的职能日益突出,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税制模式的选择、费用扣除问题、税率的设计以及征管手段等,迫切需要进行调整。本文主要探讨如何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

2005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规定,纳税人自1月1日起就其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16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调整费用扣除水平可以缓解低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仅仅调高工资薪金的免征额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个人所得税的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缺陷,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费用扣除方式,调整费用扣除范围,从而加强个人所得税在组织收入和调节分配等方面的功能。

一、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现状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是分项定额扣除与定率扣除法相结合的方法,对纳税人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进行扣除。其中,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允许从每月的收入中扣除费用800元。20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扣除费用是每月1600元,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或者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而有来源于我国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可以附加扣除费用3200元;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可以扣除的费用为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扣除费用为每月8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扣除费用实行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扣除方法,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定额扣除800元;每次收入在4 000元(含4 000元)以上的,定率扣除20%;财产转让所得的扣除费用为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取得收入为计税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

1. 费用扣除范围过窄,不能很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在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中,一般都针对纳税人不同的社会负担情况规定相应的`扣除标准。以加拿大为例,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包括了养家糊口的“生计费”,如注册退休金、储蓄款、小孩照料费、保姆费、安家费、生活费等。显而易见,国外的生计扣除给予了纳税人基本的生活保证,减少了纳税人因经济活动失败带来的风险。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在费用扣除标准的设计上,未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个体差异、纳税能力以及纳税人的住房、养老、失业和赡养人口的多寡、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年龄大小、教育子女等因素,对净所得征税的特征表现不明显。综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像我国这样费用扣除不考虑家庭支出是很少的。

2. 费用扣除缺乏灵活性,造成不同的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不平衡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采用“定额扣除法”,计算纳税人的生计费用,这种费用的扣除方法比较简单,征纳双方都易于掌握。但是这种费用扣除方法也存在着十分明显的缺点。

首先,由于这种费用扣除方法以固定数额作为费用扣除标准,未能与物价指数挂钩,从而难以适应由于通货膨胀造成居民生活费用支出不断上涨的实际情况。在1994年—期间,我国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升了12.5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了26.3个百分点,伴随着物价的上涨,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也在相应增加,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长期未变,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科学的。

其次,这种费用扣除方法对不同纳税人采取单一的费用扣除标准,没有考虑不同纳税人之间家庭结构的差别,从而会造成不同的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不平衡。比如,有两个人口结构、收入水平均相同、但收入来源不同的两个家庭甲、乙,按现行税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如下:

表4 收入水平均相同的两个家庭的纳税比较

家 庭 收 入 应纳税额

甲 丈夫每月工资收入2500元

妻子每月工资收入1000元 (2500-1600)×10%-25=65(元)

乙 丈夫每月工资收入3500元

妻子失业,无工作无收入 (3500-1600)×10%-25=165(元)

从表中可以看出,有着同样纳税能力的两个家庭却承担着不同的税收负担。这有悖于税收的公平原则。

第三,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基本上采用按月计征税款的办法,年终不汇算清缴(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及财政部规定的特殊行业除外)。这种方法,难以适应由于许多行业生产经营季节性带来的纳税人各月份之间收入不均衡的特点,容易造成税收负担的不平衡。

3.费用扣除内外有别,也不利于公平纳税

税法规定,对在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单位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与外聘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月附加减除3200元费用;对外籍人员从外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以及房补、洗衣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这种内外有别的规定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中的横向公平的要求。中国加入WTO的一项基本义务是给予外籍居民以国民待遇,它的本质含义在于内外国民的无差别待遇。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外籍居民规定的单独扣除费用的内容而言,这些费用正是国外许多国家普遍允许扣除的纳税人为取得所得所付出的成本费用。但这些规定只适用外籍居民纳税人,并不及于国内的居民纳税人,外籍居民的这种超国民待遇,违背了纳税公平原则。

4.分项扣除费用,造成税款流失,增加征管难度

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扣除,造成不同类别的收入存在不同的扣除标准与税收优惠,不仅形成计征口径不一,容易造成纳税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或者不同性质的收入之间转移税负,给偷税提供了可乘之机,增加了征管的难度。如工资收入按月计算,每月按1600元的标准扣除;劳动报酬按次计算,属于连续性的按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1月之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项目收入,就可做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扣除,每项低于800元的收入就可不纳税。假设有甲、乙两名纳税人月收入相同,均为2800元,其中甲的工薪收入1500元,劳务报酬700元,稿酬收入600元,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甲

本文由www.FwSir.com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不纳税;而乙的收入全部为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税所得为1200元,需缴税95元。这不但有失公平,而且在客观上鼓励了大批纳税人利用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的办法避税。在实践中许多兼职的报酬明明是工资,却申报成劳务报酬,就是因为劳务报酬比工资薪金有更多的扣除机会。分项扣除费用,为人为转移税负甚至偷税提供了条件,不仅造成税款的流失,也增加了征管的难度。

三、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建议

1. 增加费用扣除范围

在标准扣除的基础上,增加据实扣除的方式。考虑我国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制度的现状,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需要增加的具体项目可以包括医疗费用、家庭住房抵押贷款利息、老人赡养费扣除、公益救济性捐赠、人寿保险扣除等。其中,可以据实扣除的医疗费用是指纳税人支付的医疗保险以外的医药费用,此项扣除还可以规定年度最高限额;家庭住房抵押贷款利息应为纳税人购置普通住宅而发生的抵押贷款利息支出;老人赡养费扣除可以规定,如果纳税人要赡养无经济来源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加扣300元;公益救济性捐赠应该允许据实扣除,以鼓励纳税人的捐赠行为;人寿保险是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一种辅助方式,应该允许扣除,但可以规定扣除的最高限额。2.实行费用扣除指数化调整

20世纪70年代,大多数发达国家都采取税收指数化措施。费用扣除指数化是指按照每年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相应调整纳税扣除额,以便剔除通货膨胀的名义所得增减的影响。也就是说,扣除额的多少应该随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避免通货膨胀对个人生计构成明显的影响,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增强个人所得税制的弹性。我们可以借鉴英、美等国的做法,赋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扣除额进行调整的权利,每年按照物价变动情况对扣除额进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满足国家和纳税人的共同需要。

3.增加联合申报方式,公平税收负担

可以增加已婚纳税人联合申报方式,联合申报的费用扣除额应设计为单独申报的两倍,这样,可以平衡同等纳税能力但不同收入来源的家庭的税收负担。如上例的甲、乙两个家庭,假设收入水平、收入来源、费用扣除水平和税率不变,承上例。但是将费用扣除设计为单独申报扣除1600元,联合申报扣除3200元,则两个家庭的纳税情况如下:

表5 收入水平均相同的两个家庭的纳税比较

家 庭 收 入 应纳税额

单独申报 联合申报

甲 丈夫每月工资收入2500元

妻子每月工资收入1000元 (2500-1600)×10%-25

=65(元) (3500-3200)×5%

=15(元)

乙 丈夫每月工资收入3500元

妻子失业,无工作无收入 (3500-1600)×10%-25

=165(元) (3500-3200)×5%

=15(元)

从表中可以看出,如果有了联合申报方式,两个同等纳税能力的家庭的税收负担基本持平。至于哪一种申报方式更合适,有赖于纳税人根据自己的收入以及税收制度的规定作出选择。

4.统一费用扣除标准

按照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和WTO的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在设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时应给予本国公民和外籍个人同等待遇,而从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而言,外籍居民规定的单独扣除费用的内容是违背这一原则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决定了微观经济主体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而这种竞争应该基于一种公平的税收环境,这就要求政府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应尽快统一内外有别的税收制度,从而实现税收的公平。

四、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配套措施。

1.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税收是一个操作性很强的工作,一个税种在社会经济中所起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该税种的征收管理能力。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对个人收入实行有效监控的能力,并且信用不发达、征管手段还比较落后,信息化在税收征管中的运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虽然已经对居民的银行储蓄存款实行了实名制,但银行与税务机关的联网工作尚未展开。这种状况说明,我国目前还不适合选择综合所得课税模式,而应选择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在这一前提之下,可以考虑将工薪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具有较强连续性、经常性的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的征收项目中;而对于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红利、股息等其他所得,仍然按照比例税率进行分项征收。

2.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

2005年9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自 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思路,要求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代扣代缴明细帐制度、协税制度和逐步实现全员全额管理制度。“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全员全额管理”将意味着,每一个纳税人都将被建立一个专门的档案,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不管你的收入是否达到纳税标准,都应该要进行纳税申报。《办法》中还提出,要社会各部门协税,税务机关应重点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工商、银行、文化体育、财政、劳动、房管、交通、审计、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主要有两种:申报法和代扣代缴。据了解, “代扣代缴明细帐制度”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了先期的试点工作,也就是税务机关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要求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报送其支付收入的个人所有的基本信息、支付个人收入和扣缴税款明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并对每个扣缴义务人建立档案”的一项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和“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同样在具体实践中已经初露端倪。

各地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结合不同行业的特点,强化代扣代缴,实行源泉控制。各征收机构应选择行业,狠抓落实“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应进一步明确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以加强对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约束。目前,全方位、深层次落实代扣代缴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最有效的途径。在此基础上,要尽快规范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制度,在条件成熟情况下,推行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制度。

3.大力推行信息化和源泉课征相结合的办法。

在目前已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尽快实行“银税联网”,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解决税源不透明、不公开,不规范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效果。同时改革金融体制,严格控制现金流通,增加信用程度,实现所有个人收入都必须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偷税行为。

4.强化执法力度。

众所周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查管偏松,处罚不力。参照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严管就是政策设计要严密,法律制度要健全,征收管理要严格。重罚就是对违犯税收法律制度的行为,处罚要严厉,使之产生强烈的震慑效应,以严管重罚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增加财政收入,从而达到个人所得税设计的目的。近期,应尽快制定和发布惩处偷漏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法规以及具体规定。明确有关单位对税务部门配合的法律责任。条件成熟时,可设立税务法庭,加强税收执法

本文由www.FwSir.com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力度,加大偷逃税的各种成本和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1] 孟红,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几点思考,《税务研究》, .11;

[2]《个人所得税制国际比较研究》,蔡秀云著,财政经济出版社,版;

[3] 《日本税制》,高强主编,财政经济出版社,版;

[4] 《美国税制》,高强主编,财政经济出版社,20版。

篇3:各种个人所得税计算

税务是国家主要的一种收入手段,那么个人的工资是如何计算税务的呢?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

你知道劳务费是什么吗?工资,补贴?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网友提问:对于劳务费要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起征点怎么算?要不要减除1600元?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一次劳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劳务费计算依据: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7tq中国财务网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7tq中国财务网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劳务费税法规定包括以下三点: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因此,由于题中的劳务报酬收入最高也就是60元,因此,均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因此,你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怎么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 - 3500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股息红利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公司、企业派息分红。

股息:按照一定的比率派发的每股息金。

红利:根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按股派发的红股,称为红利。

转增股:是指上市公司将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的形式赠送给股东的一种分配方式。

送红股:是指上市公司给股东分配利润的形式,是用上市公司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股权的方式赠送给股东。

派现:即现金股利,是股份公司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息。

股息红利如何计税:

自1月1日起,我国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止股权登记日个人已持股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5%(即20%x25%=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截止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税款分两步代扣代缴:第一步,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统一暂按25%(即20%x25%=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代扣税款。第二步,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通过上述操作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持股时间不足一年,对截止股权登记日未转让的,股民会被按照5%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一年在出售的话,则无需补税。

怎么计算工资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计算公式: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税起征点:现行起征点2000元/月;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从209月1日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505

1.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2.个人所得税计算法

3.个人所得税计算器: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4.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5.关于工资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及计算方法

6.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7.终奖个人所得税怎样计算

8.最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9.关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0.最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篇4: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人所得税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二、征收方法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最新工资扣税标准(扣税率表)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税率表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20000元的21000元以下的部分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超过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的部分超过49500元的部分407000

注:1、表中含税级距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国税发[2000]192号)

篇5:2022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2022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月收入低于3500元的职工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500元的职工,按照以下标准扣除个人所得税。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的部分4513,505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1. 个人因提供劳务获得的工资薪金以及奖金补贴。此类收入我国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2. 进行生产经营的个体户获得的收益。此类收入我国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3. 个人因承包经营企事业单位获得的收益。此类收入我国采用七级累进税率和五级累进税率共同计算。

4. 个人进行非雇佣关系的劳务获得的收益,例如设计,雕刻,表演,讲学等29项个人劳动。此类收益以20%的税率计算税金,如果一次性获得的酬劳超过0,分别以30%,40%收取加成税金。

5. 图书报刊文章翻译,稿件审核以及文案发表等稿酬收益。此类收益以20%的税率计算,但有应纳税额30%的减征税金。

6. 个人的专利权,著作权的出售转让获得的收益。此类收益以20%的税率计算税金。

7. 购买投资企业公司获得的股利,红利等收益。政府发行的国债,金融债券获得的收益免税。此类收益按照20%计算税金。

8. 个人财产出租获得的租金。此类收入按照20%收取税金,如果房屋出租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税率则为10%。

9. 个人财产转让获得的收益,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此类收益按20%税率缴纳税金。

10. 个人中奖或者其他情况下的偶然收益。此类收益以20%作为税率收取税金。

11. 其他情况的个人收益。此类收益税率为20%。

如果所在企业公司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来讲很便利,直接由企业从劳动所得中扣除上交国库。如果需要自行申报缴纳的话,纳税人去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申报,一年所得收益超过12万的个人要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申报个人所得税,在境外获得收益的个人需要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等类没有扣缴义务人的需要在获得收益的第二个月7天内申报个人所得税。

除以上提到情况外的需要在获得收益的第二个月的七天内向税务主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以选择到税务主管部门办理申办,也可以通过邮寄,电文等方式进行申报,但如果是第一次申报就必须携带身份证去税务部门办理申报。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没办法按时办理申报的,可以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延期申报。

个人所得税不补缴的后果

(1)产生滞纳金和交纳罚款

如果不及时补缴就会产生滞纳金,以及罚款,而且还是要交纳需要补缴的金额。

(2)对个人征信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税务部门反复催收无果,会上报征信,税务部门会将未缴纳的税收记录到您的档案里,未来您使用征信报告的时候就会发现有污点,金融机构是不会给您贷款的。

当您的征信被记录在案,后面会影响就业、子女等一系列问题。

(3)如果,屡次不补缴个人所得税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

篇6:部分职工福利费用支出可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近日就近期社会关心的纳税咨询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针对职工福利费支出是否免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我国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也作了相关规定,包括: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列举的职工福利费的部分内容,没有列举到的费用项目如确实是属于企业全体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符合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针对企业吸纳下岗再就业人员有哪些税收优惠的问题,纳税服务司介绍,我国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中规定: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篇7: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的规定: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乘以12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除上述计算方法外,也可以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计算方法,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2.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小编推荐更多年终奖的文章阅读参考:

1.终奖个人所得税公式及计算方法【新版】

2.20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3.年关于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汇总

4.2016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5.2016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详细介绍

6.2016年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7.2016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详解【最新】

8.2016年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最新)

9.2016年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表

10.2016年年终奖是怎么扣税的计算公式

篇8:如何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问:如何计算缴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呢?

答:年终奖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3600元。我们先算税率24000÷12=2000元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

按照公式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低于3500,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35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

举例:王女士年终奖19100元,发放当月工资是3400元。那么我们就要从19100元的奖金里面拿100元来把工资补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9000元÷12=1583.3元,对应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年终奖个税应缴纳:19000×10%-105=1795元

食堂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法

个人所得税管理条例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下载个人所得税计算可扣除的费用有哪些?(集锦8篇)
个人所得税计算可扣除的费用有哪些?.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