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儒家“慎独”思想的伦理意蕴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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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浅析儒家“慎独”思想的伦理意蕴

浅析儒家“慎独”思想的伦理意蕴

慎独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慎独讲究个人道德水平的修养,看重个人品行的操守,是个人风范的最高境界。出于《大学》、《中庸》对于其含义,东汉郑玄注《中庸》“慎独”云:“慎其家居之所为。”人们一般理解为“在独处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辞海》,或“在独处时能谨慎不苟”《辞源》。说白了,慎独就是说你在没有人知道的情况下也不可有其他不应有的心思。

摘 要:“慎独”乃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我们有必要在解析慎独的词义基础上从主体性、人性本善、修养功夫、道德境界四个方面阐发慎独的伦理意蕴。

关键词:慎独,伦理意蕴,现代价值。

“慎独”作为儒家“入德之方”,是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历代儒家从心性、功夫、本体等不同角度对这一范畴进行了诠释,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慎独”学说,至今依然浸淫于我国人文精神之中,尤其对国人的个体道德修养思想影响深远。我们有必要重温原典,返本开新,充分挖掘“慎独”学说的现代价值。“慎独”在历史沿革中,词义多有变化,但大体可以这样理解:“慎独”意指以敬天诚意为本,不自欺,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向内保持发挥内心的善念,通达天人合一,向外表现为独处而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一、道德主体性。

何以要“慎独”?“慎独”思想根源于西周初年的忧患意识。小邦周取代殷商之后,周人需要对其政权合法性进行理论上的论证。“殷人尚鬼”,这由商纣“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 (《尚书·西伯戡黎》)可见一般。殷人因缺乏对天命的自觉而为周人取代。而周人则认识到“天命不于常”(《尚书·康诰》)、“天命靡常”(《诗·大雅·文王》)、“天惟时求民主”(《尚书·多方》)。周人已认识到上帝选择自己在于以德配天,能“克明德慎罚”(《尚书·康诰》),由此,这种理性的自觉为周人继承扩大,形成了一个包含“敬德”、“明德”等观点的忧患意识。德从直从心,指直心而行的行为,所以有凶德,也有吉德,“敬德”、“明德”则演化为好的德行之义,进而指内化于心的德性。敬德指道德行为的认真,而明德则指道德选择的明智。这种忧患意识不同于原始宗教对鬼神的敬畏。在原始宗教信仰中,人由于恐惧、绝望而舍弃自我意志,任凭神的摆布,还谈不上行为的道德性。而周人正是在对殷革夏命,凶吉成败等现象中产生的洞见。这种洞见自觉到这些现象与周人的行为密切相关,以及自身在行为上的`应负的责任。而这种试图以自己的力量来突破天命的责任感或担当意识促使周人具有了忧患意识,而这种忧患意识则显示了原初的自觉,亦即“人文精神的跃动”[1]。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诸子百家基于自觉的人文精神而提出各种学说,试图重建大同世界。尤其是儒家创始人孔子,奔走于各国,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正是这种自觉自为的忧患精神的体现。儒家后学在《大学》、《中庸》中正式阐述了“慎独”范畴,并把“慎独”作为正心诚意的重要方法。这种忧患意识不仅促使“慎独”思想的形成,而且贯穿整个中华人文史,警诫人们谨小慎微,达则兼济天下,退则独善其身。

二、人性本善。

何以能“慎独”?显然要追溯到中国的传统人性论。西周初,人文精神的自觉导引周人开始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某种程度的自主性,主体性出现了。但周人依然将自己的行为根源与归宿指向天命,远没有达到在人自身求其根源的程度。这一任务将由儒家的思孟学派来完成。一般认为孔子没有直接言明性善性恶,但他以“仁”沟通天命和人道,提出“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穧述而》)实际暗含了人具有向善、为善的潜能。《中庸》则为这种能力奠定了形而上的根据。《中庸穧天命》开宗明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朱熹注云:“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跡虽未形而己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而于此尤加紧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2]。”

人为天所生,人性亦与天道相通,率性而为则可沟通人道与天命。但在人的意念初动时,需要时刻省察意念是出于性,还是出于人的欲望。“道”之须臾不可离,意味着无论在明处、显处,还是在暗处、隐处,都须循“道”而行。孟子则以心善言性善,建立了性善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穧离娄(下)》)人之为人的本性在于“几希”,只要人人能扩充“几希”,即性善的四端,人皆可以为尧舜,所以他提倡集义养气,依靠良知、良能来自觉自省。这实际上奠定了“慎独”得以实现的人性基础。人性本善,只要能时时诚心诚意,慎隐慎微,扩其善端,人人皆可成为君子,乃至圣人。宋明理学家大都沿着这一理路或偏向外、或侧重内来阐发其慎独思想。[论文网LunWenData.Com]

三、修养工夫。

如何“慎独”?慎独从两个维度展开,向内则诚心正意,向外则慎隐慎微。诚心正意即“诚于中”。道乃内在于人的生命之中,故不可须臾离。不可离,必然会见于日常生活之中。但事实上,于日常生活之中率性而为总是会挣扎于道德与欲望之间。天命之性,常常会为生理欲望所遮蔽,所以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中庸穧天命》)。当然,这里并不否定人的生理欲望,而是通过诚心正意来去蔽,扩充人的天命之性,即孟子所谓“养浩然之气”。这样,天命之性就能主导人的生理欲望,真正实现“率性之谓道”(《中庸穧天命》)。慎独成为保证率性而为是否真的是顺道而行,即“由仁义行”(《孟子穧离娄(下)》)的关键环节。这种向内求天命之性的理路也见于简帛《五行》篇:“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宜一兮。”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婴]婴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能差池共羽,然[后能]至哀,君子慎其独也。

篇2:浅析儒家“慎独”思想的伦理意蕴心

浅析儒家“慎独”思想的伦理意蕴心

摘要:“慎独”乃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我们有必要在解析慎独的词义基础上从主体性、人性本善、修养功夫、道德境界四个方面阐发慎独的伦理意蕴。

关键词:慎独,伦理意蕴,现代价值。

“慎独”作为儒家“入德之方”,是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历代儒家从心性、功夫、本体等不同角度对这一范畴进行了诠释,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慎独”学说,至今依然浸淫于我国人文精神之中,尤其对国人的个体道德修养思想影响深远。我们有必要重温原典,返本开新,充分挖掘“慎独”学说的现代价值。“慎独”在历史沿革中,词义多有变化,但大体可以这样理解:“慎独”意指以敬天诚意为本,不自欺,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向内保持发挥内心的善念,通达天人合一,向外表现为独处而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一、道德主体性。

何以要“慎独”?“慎独”思想根源于西周初年的忧患意识。小邦周取代殷商之后,周人需要对其政权合法性进行理论上的论证。“殷人尚鬼”,这由商纣“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 (《尚书·西伯戡黎》)可见一般。殷人因缺乏对天命的自觉而为周人取代。而周人则认识到“天命不于常”(《尚书·康诰》)、“天命靡常”(《诗·大雅·文王》)、“天惟时求民主”(《尚书·多方》)。周人已认识到上帝选择自己在于以德配天,能“克明德慎罚”(《尚书·康诰》),由此,这种理性的自觉为周人继承扩大,形成了一个包含“敬德”、“明德”等观点的忧患意识。德从直从心,指直心而行的行为,所以有凶德,也有吉德,“敬德”、“明德”则演化为好的德行之义,进而指内化于心的德性。敬德指道德行为的认真,而明德则指道德选择的明智。这种忧患意识不同于原始宗教对鬼神的敬畏。在原始宗教信仰中,人由于恐惧、绝望而舍弃自我意志,任凭神的摆布,还谈不上行为的道德性。而周人正是在对殷革夏命,凶吉成败等现象中产生的洞见。这种洞见自觉到这些现象与周人的行为密切相关,以及自身在行为上的应负的责任。而这种试图以自己的力量来突破天命的责任感或担当意识促使周人具有了忧患意识,而这种忧患意识则显示了原初的自觉,亦即“人文精神的跃动”[1]。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诸子百家基于自觉的人文精神而提出各种学说,试图重建大同世界。尤其是儒家创始人孔子,奔走于各国,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正是这种自觉自为的忧患精神的体现。儒家后学在《大学》、《中庸》中正式阐述了“慎独”范畴,并把“慎独”作为正心诚意的重要方法。这种忧患意识不仅促使“慎独”思想的形成,而且贯穿整个中华人文史,警诫人们谨小慎微,达则兼济天下,退则独善其身。

二、人性本善。

何以能“慎独”?显然要追溯到中国的传统人性论。西周初,人文精神的自觉导引周人开始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某种程度的自主性,主体性出现了。但周人依然将自己的行为根源与归宿指向天命,远没有达到在人自身求其根源的程度。这一任务将由儒家的思孟学派来完成。一般认为孔子没有直接言明性善性恶,但他以“仁”沟通天命和人道,提出“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穧述而》)实际暗含了人具有向善、为善的`潜能。《中庸》则为这种能力奠定了形而上的根据。《中庸穧天命》开宗明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朱熹注云:“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跡虽未形而己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而于此尤加紧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2]。”

人为天所生,人性亦与天道相通,率性而为则可沟通人道与天命。但在人的意念初动时,需要时刻省察意念是出于性,还是出于人的欲望。“道”之须臾不可离,意味着无论在明处、显处,还是在暗处、隐处,都须循“道”而行。孟子则以心善言性善,建立了性善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穧离娄(下)》)人之为人的本性在于“几希”,只要人人能扩充“几希”,即性善的四端,人皆可以为尧舜,所以他提倡集义养气,依靠良知、良能来自觉自省。这实际上奠定了“慎独”得以实现的人性基础。人性本善,只要能时时诚心诚意,慎隐慎微,扩其善端,人人皆可成为君子,乃至圣人。宋明理学家大都沿着这一理路或偏向外、或侧重内来阐发其慎独思想。

三、修养工夫。

如何“慎独”?慎独从两个维度展开,向内则诚心正意,向外则慎隐慎微。诚心正意即“诚于中”。道乃内在于人的生命之中,故不可须臾离。不可离,必然会见于日常生活之中。但事实上,于日常生活之中率性而为总是会挣扎于道德与欲望之间。天命之性,常常会为生理欲望所遮蔽,所以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中庸穧天命》)。当然,这里并不否定人的生理欲望,而是通过诚心正意来去蔽,扩充人的天命之性,即孟子所谓“养浩然之气”。这样,天命之性就能主导人的生理欲望,真正实现“率性之谓道”(《中庸穧天命》)。慎独成为保证率性而为是否真的是顺道而行,即“由仁义行”(《孟子穧离娄(下)》)的关键环节。这种向内求天命之性的理路也见于简帛《五行》篇:“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宜一兮。”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独[也]。“[婴]婴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能差池共羽,然[后能]至哀,君子慎其独也。

梁涛先生认为这里的“慎独”实际是指内心的专注、专一,具体讲,是指仁义礼智圣五种“德之行”专注、统一于内心的状态[3]。陈来先生则认为慎独舍体的功夫是以“内-外”关系为焦点,以求内不求外为导向的。同时也可见,仅仅是专一,不能充分说明慎独之义,专一必须是专诚于内心,专心于内;仅仅使心独自地、不受身体五官影响地发挥其功能,也还不够,还必须明确慎独是不受五官影响而专心于内,才是慎独[4]。

慎独形于外则需慎隐慎微。朱熹曾注云:“隐,暗处也。微,细事也[5]”。《礼记·大学》篇中云:“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往往会在独处或细小之事上放纵自己,而慎独则要求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不欺暗室,不愧屋漏”。这表明铸就君子人格尤需谨小慎微,尽小者大,积微者著。通过行为的反身自省,真心实意地向善守道,涵化道德准则于内心,真正由天命之性作主宰,方可“从心所欲不逾距”。可见慎独两个维度地展开实际是能为一,体用不二的。诚于中而不能形于外,则天命之性失去了着落;形于外没有正心诚意的导引,则会流于空泛。

四、道德境界。

“慎独”会如何?慎独的最终目的在于人在道德行为中保持意志与天命之性的高度自觉与专一,实现人性与天道合一。“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天命》)。诚既是天德,又是人性。从诚为天德言,它能下贯而为性,此即“诚者,天之道也”。从诚为人性而言,它又能上达天德,此即“诚之者,人之道也”。《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则知天矣。”慎独强调正心诚意,正是在穷尽人的良知来达到对天命之性的体认和把握,这样就能洞见天道,实现性命天道的贯通。《中庸》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下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至诚由慎独入门,能诚意则可尽人之性,进而尽物之性,进而融入天地之间,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即所谓“反身而成,乐莫大焉”(《孟子》)。

篇3:先秦儒家的主体人格思想及其现实意蕴论文

先秦儒家的主体人格思想及其现实意蕴论文

先秦儒家的主体人格思想贯穿了以“仁”为本的道德主体意识和实践意识,注重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社会。今天研究先秦儒学中的主体人格思想,弘扬主体性伦理精神,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孔子提出了基于仁道的主体人格即君子人格思想,他认为这是我们常人通过主观努力可以达到的理想境界和人格标准。孔子还提出了高于君子人格的圣人思想,他认为这要受到一定客观条件的限制,是常人难以达到的,所以对其论述不多。他的弟子曾参继承并发挥了孔子的主体人格思想,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的圣德人格思想,把先秦儒家的主体人格标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孟子则从孔子的仁学思想出发,并以人性本善理论为支点,进一步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使圣人成为人人可以企及的主体人格追求。先秦儒家提出的主体人格思想,其现实意蕴就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理想人格的塑造,有利于人们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以真正的道德自觉去实现自我的同时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孔子以仁学为基础的主体人格思想

孔子生活在“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的春秋末年,作为先秦儒学的创始人,他一生游学列国,致力于“行仁义复周礼”,把实现“仁”德、恢复周礼作为他一生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他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孔子超乎前代最主要的贡献,是把作为“礼”的内核“仁”确立为人生修养的理想境界和标准,并实践“仁”道而用之于他人、用之于社会,救世救人,以此建立道德挺立的主体人格。

在孔子那里,“仁”作为修己完美的理想境界和标准,包括各种善德。孔子非常重视周礼,强调孝悌是人所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品德。他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孔子的弟子有若体会孔子关于“仁”的思想时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论语》还记载:“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者,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这就是说,一个具备“仁”的人要有五种品德:保持恭敬和尊严,就不会遭到侮辱;待人宽厚,可以团结更多的人;言出令从,具有威信,这样别人才愿意为你任用;勤敏就会有功绩;善于给人们带来实惠,可以使人尽力地工作。“克己复礼”也是“仁”的.一个基本内容,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就是说,要达到仁必须在视、听、言、动各方面均符合礼。总之,“仁”统摄了一切善德。“孔子以‘仁’为根本,‘仁’是诸德之帅,他认为自己所负的‘天命’就是教人为仁”.

孔子认为,一个人在自身修养上均符合“仁”的道德规范,还只是做到了“仁者安仁”,能够独善其身。这远远不够,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论语·里仁》),换句话说,就是要做到有体有用,体用一贯。他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取近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在他看来,所谓“仁之方”即修“仁”的方法,是“能取近譬”,也就是“推己及人”,把“仁道”从内推到外,从“修己”达到爱人,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自立立人。这才是一个真正的“仁者”.

在仁学思想基础上,孔子进一步提出了他认为通过自身努力均可达到的主体人格,即君子人格标准。君子是孔子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在《论语》一书中,“君子”一词先后出现达一百多次。那么,要做到怎样才能符合君子的人格标准呢?孔子说:“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拒。”在他看来,君子之道有三个:一个人的道德修养达到了“仁”的理想境界,他的内心会无比宽厚、包容,可以不纠缠于小的个人得失,故仁者不忧;一个有仁德修养并充满了人生智慧的人,知道什么才是自己心灵所真正需要的东西,在面对财富、情欲和名誉的引诱时,能够保持内心坦然、宁静而不迷惑,故知者不惑;君子以“天行健”激励自己,具有勇往直前的力量,无所畏惧。除次之外,孔子还提出了一个更高的标准,他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就是说,作为君子还要知天命,不知天命,无法成为君子。那么孔子所说的“知天命”,指的是什么呢?孔子说:“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小人才会在人际纠纷中不断地蜚短流长,而君子则更看重在自己的内心建立一种对大道的信仰和追求,这个大道就是孔子所说的天命。孔子还说: “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所谓“下学”,即学人事,人事有否有泰,故不尤人;“上达”即达天命,天命有穷有通,故不怨天。可见,“知天命”关键在于一个“知”字,要能够了解什么是自己的天命。当自己能够客观认识命运中的穷与通,人世间的好与坏,知道这一切都很自然,那么你就能理性把握,平静应对。孔子一生就是按照这一标准去切身实践并完成了这一标准的,他在总结自己的人生轨迹时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孔子认为在“仁”之上还有一个“圣”德境界。所谓“圣”德,就是能够“博施于众而能济众”(《论语·雍也》)。要做到“博施”、“济众”,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孔子认为这连尧、舜也是难以做到的。所以说,孔子把重点放在以“仁”为基础的君子人格标准。他认为这一理想的道德标准并非高不可攀,只要经过一定的努力是可以达到的。他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

可以看出,孔子的主体人格思想始终贯穿了以仁为本的道德主体意识和实践意识,作为一个“仁”者,要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社会。孔子的这一思想,被他的弟子曾参进一步发展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学》之道,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有识之士。

二、《大学》自立立人达于至善的主体人格

《大学》是“四书”的第一本书,在中国儒学史上有着比较特殊的地位。《大学》的作者曾参,生活在春秋末期、战国先期阶段,是孔门七十二贤之一,他是继承孔子儒学传统的中坚分子。在《大学》一书中,曾子继承并发挥了其师孔子的以仁学为基础的君子人格思想。

《大学》开宗明义指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曾子在该书中首先提出了“明德”、“亲民”、“至善”这三纲。他认为,学问的根本就在于要明白明德的修养,并把明德的修养看作是人的立身之本,“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大学》)然后才能深入民间做好亲民的工作,在“明德”和“亲民”两方面都达到极其圆满的至善境界。“初由大道到明明德,是每个人自立自修的学问。……也可以说是‘内明’之学。再由明明德到亲民,才算做到真正修、齐、治、平的功德,便是自立而立人,自利而利他的‘外王(用)’之致用。”不难看出,曾参继承了孔子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以仁学思想为基础的主体人格思想。有所不同的是曾参把重点放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均达到圆满的“至善”境界,因此把自立立人的主体人格重点放在孔子所谓的“圣”德标准。《大学》中的“八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表现出了儒家“内圣外王”的理想。“修身”之前的纲目是“内圣”,之后则是“外王”,这明确告诉了人们从何入手才能完善自我和实现自我。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是向自我内心世界挖掘,而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向外部世界用力。修身是内心和外部世界的分界点,也是由内心通向外界、由外界转为内心的轴心和结合点。在此基础上,“内圣”是内心修养,“外王”是外在事功,二者有着密切联系:内心修养之实现离不开外在事功之展开,而外在事功的展开,也离不开内心修养的实践。

《大学》一书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人格和“内圣外王”思想被后代修德者奉为圭臬,也为那些为政的仁君作为宗旨所提倡和遵守。

三、孟子的人人皆可为尧舜的主体人格思想

孔子的主体人格思想把重点放在“我欲仁,斯仁至矣”的君子人格上,他认为在“仁”德之上的“圣”德境界,就现实性而言是常人难以达到的。《大学》虽然在孔子的仁德基础上提出了“内圣外王”的主体人格标准,但是对常人为什么能达到圣人境界尚缺乏理论支点。以此相比,孟子则以人性本善理论为支点,提出了人人皆可为尧舜的“内圣外王”的主体人格思想。

孟子认为,人与禽兽的本质差异在于人有内在固有的道德品性。他说:“仁义礼智,非由我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告子上》)孟子认为,仁义礼智等善性良知是天赋于人而生来固有的,不是其他外力所强加的。人之所以丧失良心,是因为后天不善于保养的缘故。因此只需常常反躬自省,反省自己的本心,则能恢复自己的善良本性。他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尽心上》)在这里,孟子所说的我所具备的一切,不是指外在的事物,而是说道德的根据在于自己,元无少欠,一切具备。由此孟子提出要以诚敬的态度反省自己,这样就会达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尽心上》)的天人合一的理想道德境界。在此基础上,孟子提出了人人皆可为尧舜的主体人格修养论。在他看来,“圣人,人伦之至也。”但“圣人”“与我同类。”(《告子上》)“舜,人也;我,亦人也。”“人皆可以为尧舜。”(同上)“我”就是与“圣人”的“大丈夫”,和尧舜同位。“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公孙丑下》)从而孟子把孔子的君子人格提升到以人性本善为支点的圣人境界,既坚持了理想人格的道德典范和教化作用,又强调了个体通过德性修养皆能实现圣人人格,将理想和现实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是将理想扎根于现实之上的现实主义的生动体现。

总之,孔孟以及《大学》中的儒学思想强调了人对道德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体现了道德挺立的主体人格意识,即使在现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就是,现代社会的人格修养首先要以仁义为标准,做到与人为善、自立立人,这样才能在人与人之间建立和谐共存的关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和谐社会向前发展。其次是随着现代社会日趋开放和自由,在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面前,人们有了空前的自由选择权利。当社会的道德要求和个人的利欲要求发生矛盾的时候,倡导孔孟儒学的主体人格思想,可以促使人们不为外界的各种诱惑所左右,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塑造社会主义的理想人格,以真正的道德自觉去实现自我以及社会的价值。

于丹。于丹《论语》心得.北京:中华书局,.

南怀瑾。论语别裁.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篇4:儒家慎独与当今公民道德建设

儒家慎独与当今公民道德建设

慎独是指人内心的专注、专一状态,尤其是在一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仍能坚持不苟.<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5句话、20个字涵盖了10个基本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作 者:姜宝港 刘炳展  作者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济南,250013 刊 名:成都教育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ENGDU COLLEGE OF EDUCATION 年,卷(期): 18(4) 分类号:B82 关键词:慎独   仁义礼智圣   公民道德   建设  

篇5:全球伦理及其价值教育意蕴

全球伦理及其价值教育意蕴

针对全球化的挑战,世界宗教议会提出全球伦理价值问题,在世界上引起较大反响.全球伦理不是一种乌托邦,而是基于全球伦理共识的价值构建策略,是我国现代伦理建设必须应对的'课题,对我国价值教育有较大的启示.

作 者:吴亚林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刊 名: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38(2) 分类号:B829 关键词:全球化   全球伦理   价值构建策略   价值教育  

篇6:知情同意的伦理意蕴

知情同意的伦理意蕴

知情同意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条重要原则,它是医生绝对道德权威的衰落和病人自主权利意识增强的产物,它不仅是对尊重病人自主权原则和医生行善原则的支持,还实现了病人道德权利与医生道德义务的高度统一.

作 者:皮湘林 王伟 PI Xiang-lin WANG Wei  作者单位:皮湘林,PI Xiang-lin(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湖南,长沙,410081)

王伟,WANG Wei(湖南省肿瘤医院,内一科,湖南,长沙,410081)

刊 名:涪陵师范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FULING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19(1) 分类号:B82-052 关键词:医学伦理   知情同意   行善   自主  

篇7:儒家孝伦理及其当代价值

儒家孝伦理及其当代价值

肖祥敏,李 通

(南华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摘 要:孝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最基本的伦理范畴。对孝的研究受到各个时代学者和统治阶层的高度重视,从而也形成了大量具有时代价值的孝伦理思想。其中又以儒家的孝伦理影响最为深远。今天,批判的继承和发扬儒家的孝伦理思想,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篇8:儒家孝伦理及其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034-02

“孝”是儒家伦理体系的起点,是人心向善的道德根源。何为“孝”?《尔雅・释训》解释为“善事父母为孝”。《说文解字》将孝解释为“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指的是子女要好好照顾、侍奉父母;“从老省,从子”,是从“孝”字的结构来看,它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老”字的上半部分,下面是“子”字,意为子在下面侍奉上面的老人。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援引谢幼伟先生的观点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

一、儒家孝伦理的基本内容

《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儒家认为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是由它而产生出来的。那么,作为一切道德根本之孝具体包括哪些方面?杨国枢先生将其归纳为:敬爱双亲;顺从双亲;谏亲以理;事亲以礼;继承志业;显亲扬名;思慕亲情;娱亲以道;使亲无忧;随侍在侧;奉养双亲;爱护自己;为亲留后;葬之以礼;祀之以礼。杨维中先生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养亲:即子女对父母的奉养;尊亲:对父母,不仅要做到奉养,还要从人格上尊敬他们,使父母得到精神上的愉悦满足;遵亲:顺从父母的意愿;礼亲:对父母的奉养符合周礼;光亲:主张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建立功业,以光宗耀祖。肖群忠先生认为儒家的孝伦理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事生;事死。其中事生包括养、敬、忧、谏四个方面,事死则包括俭、哀与不违三个方面。本文从养亲、敬亲;尊亲、谏亲;祭亲、继亲三个层次,六个方面来阐述儒家孝伦理的基本内容。

第一,养亲、敬亲。养亲,就是要求为人子女者要“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满足父母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使他们居有其所、腹有所食、体有所衣,衣食住行皆能有养。根据《礼记・祭义》中曾子所述:“孝用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养亲仅仅是做到了“其下能养”,更高层次的要求就是尊亲:使父母感受到精神上的奉养,以满足精神上的需求。《论语・为政》中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子女做到能养不代表就是对父母的孝,而是要做到更高层次的“敬养”。即从满足父母物质上的需求提高到满足其精神上的需要。

第二,尊亲、谏亲。《孟子・离娄上》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认为,孝亲有“养口体”和“养志”之分。满足父母物质上的`需求而不顺从父母的意愿只是“养口体”,而“养志”不仅要让父母衣食无忧,还要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孔子在《论语・学而》中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也就是说,父亲健在的时候看儿子的是否孝,就要看儿子的志向是否与其父一致;父亲去世后,要看儿子的行为是否符合父亲生前的志向。父亲去世三年儿子也不改变其父生前的行事原则。只有这样,才算是做到了孝。儒家孝伦理在强调尊亲的同时,提出了“谏亲”。所谓“谏亲“是指父母的行为处事有什么明显不对的地方,作为儿女有义务向父母委婉的表达自己的意见,提醒父母改正。如果父母没有听从自己劝谏,自己也不得心中不满进而产生怨恨,还是要恭恭敬敬的对父母尽孝道。

第三,祭亲、继亲。儒家孝伦理在人们对父母事死方面和事生有同样的伦理要求。(哲学理论论文 )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就是说,父母活着的时候要按照礼节奉养他们,死后要按照礼节安葬他们,祭祀他们。按照《孝经・丧亲章》所说,就是要“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父母在世之时,对他们恪尽孝敬之心,父母去世以后则怀着悲哀之情料理丧事并时常缅怀祭奠他们。作为孝子如果能做到这些,就算完成了自己的根本义务,履行了对父母生养死葬的道义。

二、对现代社会孝行异化的剖析

所谓孝行异化是指现代人“善事父母”的行为的方式方法脱离了孝道本身的伦理要求,从而使之丧失了孝道本身应该具有的道德价值。当前社会上孝行的异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不赡养父母。自古以来,赡养父母都是为人子女应尽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责任。在子女年幼尚无能力自立的时候,是父母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成人,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作为子女天经地义的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反观时下每年的节假日,很多在城市生活的人,宁愿选择旅游,甚至宁愿到乡村体验农家乐,也不愿意回到老家看望父母。《孝经・五刑章》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如果按照《孝经》所说,在三千罪名之中,不孝敬父母是最大的罪责,那么子女连最起码的赡养义务都没有做到,不知当以何罪论处。

第二,养而不敬。很多人认为做到了赡养父母就是对父母行孝,没有意识到孝首先要求的是子女对父母发自内心深处的爱。这种爱不仅仅是因为血缘的关系,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殊本质要求。有许多人认为所谓的孝道,就是以优越的物质赡养父母。当父母健在,是否仅仅就是物质上赡养就够了呢?其实孔子说的“礼”还包括用尊敬的心对父母进行生活上的照应和爱护。孝道第一首要是敬,是属于内心的。孝心不是做做样子,对父母的敬,是要打心眼里发出的,不是为了怕别人笑话不孝而做出的虚伪举动。也不是知道要孝,就故意以大宗的礼品招摇过市,向邻人显摆来表示自己的孝心,而平日里从不在意父母的冷暖心情。当这些“赡养”之幌子被拿开,当其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其真实“赡养”之心不知会伤父母之心,国人之心到何种程度?

第三,轻事生,重事死。有一句俗语说道:“在生不孝,死了拜耗”。有些人对父母在生不尽孝道,父母离世了倒尽孝道。父母生前,子女对父母不管不顾;但是死后的丧葬,却办的风风火火。但事实是,只有生前活的“尊严”,才能死的有“尊严”。老人怎样才能活的“尊严”?无非就是儿女的孝顺。儿女的孝顺体现在哪里?体现在老人的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很多人在父母生前不养,不孝,不敬,而在父母去世之时却因忌惮于世俗而大肆的操办丧事和祭祀活动,甚至不惜重金为父母修建豪华的墓地和祠堂,还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就是对父母的大孝。殊不知,父母需要的仅仅是为人子女者对其生前的一片孝心而矣。子女不重事生,反重事死,岂不与父母的意愿背道而驰?这又谈何之孝心?

第四,愚孝。儒家提倡孝,特别是汉代独尊儒术,以孝治天下,每一个皇帝去世以后,在谥号前都加一个孝字,如孝文皇帝、孝武皇帝等。后代流行于世的一对口号是:君叫臣死,臣不死,臣为不忠;父叫子亡,子不亡,子为不孝。今人称此口号为愚忠愚孝。“愚孝”之所以为愚,是其只重动机,不重效果;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只顾自己,不顾他人。从根本上说,不是真正的孝道。即子女以孝之名,对父母的命令不分是非曲直,不必有理性的判断,只需一概无条件的遵从。这与封建社会遗留下来家长制权威不容置疑不无关系。儒家提倡“以孝治天下”,后来却演变成“父叫子亡,子不亡,子为不孝。”若在古时,人们出现这种观念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那时社会还太落后,“三纲”中的“父为子纲”地位在人们心中太重,太难以撼动,这是历史和时代的原因。可如今,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在解放,为什么现在还会有那么多的人“愚孝”呢?如果长此以往,子女在对父母尽孝的过程中,便形成了自身唯唯诺诺,胆小怕事,绝对服从权威的奴化性格。

现代孝行异化情况之复杂、涉及的地域范围之广泛、人数之众多,足以说明孝行异化已经成为一个亟待关注的社会问题。

三、儒家孝伦理的当代价值

儒家孝伦理是古代社会中国人最高的道德准绳和行为规范,不论时代如何进步和改变,作为根源于人类血缘关系的“孝”,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中国历代人们的思想,始终凝聚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关系,而且也起到凝聚中华民族向心力的作用。

第一,提倡孝伦理有利于家庭和睦。我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经济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这就决定了我国在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时,作为社会组成部分之家庭必然要承担养老之责,子女必然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加强孝伦理建设,使子女懂得对父母不仅要进行物质上的赡养,而且要进行精神上的赡养,让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第二,提倡孝伦理有利于培养爱国主义精神。《礼记・大傅》中说:“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称,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社稷”也就是国家,“重社稷”也就是重视国家、热爱国家的意思。中国人的爱国心不仅包含着对故乡土地的情感,而且包含着对祖先的崇拜。所以拥有着共同祖先的中华儿女不论身处何地,都时刻不忘自己是炎黄子孙,时刻不忘对祖国的统一和复兴所应尽的义务。这种情感就是孝子对祖国的孝养,是爱国精神的体现。提倡孝道,有助于将全世界的华人紧密的联结起来,有利于培养和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第三,提倡孝伦理有助于将孝从家庭伦理提升为社会伦理。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是解决社会老龄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现实养老机制的需要,也是当代家庭养老的重要保证,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年人绝对数量最大和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养老问题是我国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足,“未富先老”,这就决定了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目前最基本的养老方式。尤其在农村,依靠家庭养老更是老年保障的重要形式。这样,传统孝伦理的现代价值也因此随之进一步凸现出来。因此,提倡儒家孝伦理,积极倡导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就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传统孝道不仅是一种扩展性的伦理规范,而且是一种开放性的伦理规范。它体现出孝伦理始于家庭这个最基本的社会组织进而扩展为整个社会,由个人私德扩展为社会公德的特性。所以,要把孝伦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启蒙教育开始,并使之成为终生教育的必修课。这样,就可以使人们认识到孝要从最基本的孝敬父母,关爱亲人开始,将爱的范围逐步扩展升华,最后达到泛爱众的道德情操。

总之,提倡传统孝伦理之精华部分的教育,规范社会家庭关系,树立尊老敬贤的时代新风是增强民族责任感和凝聚力的核心。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是十分有益的。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杨维中。孝道与现代家庭伦理[J].中国哲学史,1997,(2)。

[3]李祖扬。现代文明与孝伦理[J].道德与文明,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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