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 真理及其客观性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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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考研政治 真理及其客观性

考研政治 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及其客观性(真理观上的唯物论)

原理:

(一)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真理是客观的,这是因为:

(1)真理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内容来源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

(2)检验真理的社会实践是客观的。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或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真理的两重属性(同人的认识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相联系),二者是对立统一关系

(1)二者是有区别的。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①任何真理都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具有不依赖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②人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③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相对真理或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条件性。表现为:

①从认识的广度来看,任何真理的认识都是对整个世界某些领域、某些事物和过程的一定范围的正确反映,有待于扩展。

②从认识的深度看,任何真理都是对特定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有待于深化。

③从进程上看,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2)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相互渗透、相互联结的

①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另一方面,绝对之中也有相对,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②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中的一个环节。

(3)割裂二者的关系犯两种错误:绝对主义真理观和相对主义真理观。绝对主义真理观只讲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相对主义真理观则只讲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

(三)真理与谬误 成功与失败(易考分析题)

(1)含义:真理是对事物正确的认识,谬误是对事物错误的认识。

(2)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①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

②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相比较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真理转化成谬误,谬误转化成真理。

③坚持真理,修正谬误,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做斗争。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正确的认识往往会导致成功的实践,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会达不到自身所期待的结果,导致失败。只要人们分析失败的原因,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就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变失败为成功。

(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标准的唯物论)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即主观与客观相符合所要求和实践的本质特点,即直接现实性所决定的。

篇2:浅谈真理及其客观性论文

浅谈真理及其客观性论文

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主要是列宁在驳斥马赫主义、维护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随着19世纪末20世纪初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发展,X射线、放射性、电子等相继被发现,这三大发现打破了原子不可分、原子是组成物质的最小微粒的科学神话。马赫主义者借此发动了对唯物主义及其认识论的攻击和诘难,叫嚣说“物质消失了”,并根本否认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否认自然科学知识的真理性,否认真理的客观标准。为了回击马赫主义者的攻击与诘难,列宁发表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下简称《唯批》)一文,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和真理观,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关系是真理的谓词

究竟什么是真理?列宁并未在《唯批》中直接给出关于真理的定义,而是首先问:“有没有客观真理?就是说在人的表象中,能否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为的内容?”问无疑是针对马赫主义者对客观真理的否认。对这一设问列宁并未给出直接的肯定回答,而是紧接着做了一个假言式并再设问的回答。列宁写道:“如果有客观真理,那么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否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或者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

如果用逻辑语句我们可以把列宁的这一回答表示为:如果……那么……,即A→B。其中,A=“如果有客观真理”,B=“那么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否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或者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而B本身又是一个选言命题,即B=aVb,表示B等于a或者(析取)b,其中a=“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b=“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V为析取符。这样,列宁的回答就表示为A→B(aVb)。在这一蕴涵关系中,由于列宁是提出了一个设问,设问的答案并未给出,也就是说,逻辑命题A→B(aVb)的逻辑真值未知,而B(aVb)的真值也未确定,在这种情况下A 的真值也无法确定。也就是说,根据列宁假言式的设问回答,“客观真理”本身得不到逻辑辩护。

但是,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多仅以列宁此一假言式设问就论证真理及客观真理,并把真理等同于客观真理并进而等同于真理的客观性。万高潮在《论真理的客观性及其与真理辩证性的关系》一文中就把真理等同于客观真理,并认为列宁在“‘真理’面前之所以要加上‘客观’二字作限定,不过是为了强调作为一种主观认识而存在的真理的客观性。”有学者就指出,把真理等同于客观真理并进而等同于真理的客观性,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其基本理由不能成立,有违于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并且指出,由于当时论战的需要,列宁在不同语境下多角度地使用了“客观真理”一词,从而使得列宁的客观真理呈现出复杂性、多义性和层次性。列宁的客观真理主要有这几方面的含义:“第一,把客观真理等同于外部感性世界或客观存在本身;第二,用客观真理表述科学的观点或理论体系;第三,在人的表象内容的意义上使用客观真理。”不管如何辩护,事实上列宁并未就“真理”一词本身给出过定义或解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概念是其后的马克思主义者根据列宁关于“客观真理”及“真理的客观性”的各种阐述概括出来的。既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并未对“真理”一词本身进行过界定,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概念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概括与归纳,那么,关于“真理”一词,我们不仅要在历史的语境中充分考察马、恩、列的相关论述,也要历史地考察“真理”一词的渊源与演变。

历史地看,真理一词早在古希腊就已经被使用。亚里士多德认为,“每一事物之真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符合。”并解释道,“对象相合者认为相合,相离者认为相离就得其真实;反之,以相离者为合,以相合者为离,那就弄错了。”从这个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主张的真理实际上是对客观对象的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即是真理,反之则是谬误。因此,真理不是事物,真理也不是主体(人)对事物的认识,真理揭示的是人的认识与对象之间的相符合相一致的关系。伽森狄就说得简单而明了,他认为,“真理只是判断和所判断的事物二者之间的一致性而不是别的”,“真理就只是一种关系”,“它就不能同事物本身和事物的观念二者之间的比较分得开”。显然,在伽森狄看来,真理既不是客观事物,也不是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即事物的观念,真理只是人的认识(判断)和认识对象(判断的'事物)之间一致性的关系。黑格尔基于其唯心主义的绝对理念,亦把真理阐述为一种对象与概念相符合的关系,他说,“理念就是真理,因为真理即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 “按照较深的意义来说,真理就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统一。譬如,当我们说到一个真的国家或一件真的艺术品,都是指这种较深意义的真理而言。这些对象是真的,如果它们是它们所应是的那样,即它们的实在性符合于它们的概念。”抛开黑格尔思想唯心主义的外衣,其对真理的陈述所表达的仍然是这样一个观点,即真理所揭示的是认识(概念)与认识对象(客观性)之间相符合的关系。

列宁引述费尔巴哈的话说,“唯物主义是从感性世界,即最终的客观真理出发的”,“任何科学的思想体系(例如不同于宗教的思想体系)和客观真理,绝对自然相符合,这是无条件的”。列宁自己也说,“认识只有在它反映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真理时,才能成为对人类有机体有用的知识,成为对人的实践、生命的保存、种的保存有用的知识。”列宁关于真理的论述从其表述看来与客观真理相混淆,不过这只是概念、语词、称谓在表述上的差异,其实质应该都是在陈述真理,之所以出现这种表达的混乱,究其原因,可能是在当时论战的背景下,容不得列宁更加从容地去思考用词的问题,但这应不妨碍我们对其表述做出正确的理解。

对列宁的这几个陈述进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几个陈述的中心词是“感性世界”“客观真理”“科学的思想体系”“符合”“认识”“知识”。对“唯物主义是从感性世界,即最终的客观真理出发的”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句话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表述为“唯物主义是从感性世界出发的”和“唯物主义是从最终的客观真理出发的。”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里的“感性世界”即是“客观真理”。如此,则“任何科学的思想体系(例如不同于宗教的思想体系)和客观真理,绝对自然相符合,这是无条件的”这句话就可以替换为“任何科学的思想体系(例如不同于宗教的思想体系)和感性世界,绝对自然相符合,这是无条件的,这就是真理”。“科学的思想体系”是人类形成的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与客观感性的世界相符合,这就是真理性的认识,就是真理。从这种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列宁实际上还是区分了认识与认识对象、真理与客观真理,只是在表述上没有明确区分开来。在“认识只有在它反映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真理时,才能成为对人类有机体有用的知识,成为对人的实践、生命的保存、种的保存有用的知识。”这句话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列宁的逻辑是这样的,认识形成知识,知识有有用的知识和无用的知识,有用的知识反映着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因此是真理。也就是说,真理仍然反映着认识与认识对象之间的一种相关关系。

二、真理具有客观性,并且真理的客观性应从其谓词的客观性来理解

什么是客观性?黑格尔说,“所谓客观性是指那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成分”,而“所谓客观在日常生活习用的语言中,大都是指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事物,并从外面通过我们的知觉而达到的事物。”黑格尔的意思也就是说,客观性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事物中蕴含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成分,因此,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是指的真理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成分。对于真理客观性的这种成分有的学者从外部去寻找,认为:第一,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的客观性标明真理的客观性;第二,真理内容的客观性标明真理的客观性。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写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它具有客观性,实践是人类作用于自然界并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质料的物质性活动,这种活动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实践也有主观性,因为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式的生命生理活动,“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人的实践活动充满主动性和创造性。由于实践的双重属性,并不能从实践的属性逻辑地推出真理的属性,因此也就无法从实践的客观性合乎逻辑地推出真理的客观性。

同时,我们也无法从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导出真理的客观性。一方面,真理确实具有客观的内容,但是真理也有主观的形式,如果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可以推出真理的客观性,也就可以以相同的逻辑,由于真理形式的主观性推出真理的主观性。这样,真理的客观性就得不到辩护。另一方面,真理不同于真理的内容,真理的外延要大于真理内容的外延,这样,真理的内涵就小于真理内容的内涵,真理内容的内涵就无法归属于真理的内涵,也就是说由真理内容的属性不能推出真理的属性,因此我们无法从真理内容的客观性推出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只能从真理自身来说明。既然真理的谓词是关系,那么真理的客观性也就应从真理陈述的关系的客观性得到揭示。真理陈述的是认识与认识对象之间相符合相一致的关系,真理的客观性也就应是认识与认识对象之间相符合相一致这种关系的客观性。那么,如何辩护认识与客观对象之间相符合相一致的关系的客观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前面我们指出过,实践的属性不能逻辑地推出真理的属性,这正是以往从实践逻辑说明真理客观性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犯的错误。但是,真理的客观性却可以而且必须从实践活动本身及其结果得到辩护。

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如果人们的实践活动能在该理论的指导下顺利向前推进并最终取得预期的实践效果,达到实践的目标,则说明指导实践的理论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相一致,这种相符合相一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存在于对事物的认识与对象相符合的关系自身之中;否则,实践活动不能取得成功,则说明认识与对象相符合的关系的客观性得不到辩护。因此,只有实践活动及其有效的结果证明真理的客观性。

篇3: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和价值辩证关系

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和价值辩证关系

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反映了实践对象的客观规律和本质的真理。

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又是为了满足人本身的需要。这就在追求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价值的问题。

一、实践活动的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

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反映了实践对象的客观规律和本质的真理。人们只有按照真理办事,才能在实践中取得成功。实践的价值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以满足人们需要为内容的特定的价值目标。任何实践活动都是上述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二、价值及其内涵

1.价值及其特性

哲学上的“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具有最大的普适性,是对各种特殊的价值现象的本质概括,即概括出其中所包含的外部客观世界的事物(客体)对于人(主体)的需要满足与否(意义)的关系。价值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另一方面是客体的某种属性或性能。价值是在二者的关系中发生和形成的。

价值的特性有四个方面: ①价值具有客观性。价值关系的各个环节都是客观的,包括人的需要、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以及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和结果都具有客观性。

②价值具有主体性。这是因为客观事物的某种属性能否具有价值及具有何种价值要以人的需要为基准;同一客体对于不同主体的价值是不同的,带有主体的个性特征;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的关系,也不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随机相遇的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关系。

③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这是由于价值关系的主体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因此人们的需要、实践以及需要满足的形式都表现出了社会性和历史性。

④价值具有多维性。任何一个层次的主体都表现为一定的整体,由于其结构和规定性又是复杂的、立体的和全面的,因而每一主体的价值关系都具有多维性或全面性。这就要求人们在创造或实现价值时,必须对某一价值物的价值作全面的考察,以决定取舍。

2.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评价性的认识活动,是主体在对客体属性、本质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把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客体,对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价值评价的特点主要有:①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的。评价性的认识与知识性的认识不同,知识性认识是以客体本身的状态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的“真”的认识为目的的;评价性认识则以客体和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即“善”、“美”的认识为目的的。②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是依主体的特点而转移的。知识性认识是人的主观反映客观的过程,主体的状态、需要不应当影响认识的客观结果,一个正确的认识是不应以不同主体的具体特点为转移的;评价性认识所认识的是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因而主体的存在状态作为价值关系的构成要素必然会对评价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使评价结果依主体的具体特点而转移。③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知识性认识。评价是关于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认识,是对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的判断。人们是否正确地作出这种判断,取决于人们所具有的相关的知识性认识。包括对客体属性和主体需要两个方面的认识。只有对主体和客体都有了正确的知识性认识之后,才能做出正确的价值评判。

价值评价的特点表明,评价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而是具有客观性的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地反映了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实践是检验评价结果的标准。列宁说:“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成功的实践既表明知识性的认识是正确的,同家脖砻髌兰坌缘娜鲜妒钦确的,表明评价正确地反映了客体对主体的价值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不同主体对同一事物的价值评价存在着差异或矛盾,并不说明价值评价没有客观标准。由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利益从根本上代表着人类整体的要求和利益,是与历史发展的基本要求或趋势相一致的,因此对于任何价值评价的主体而言,其价值评价只有与人类整体的要求或利益相一致,才是正确的价值评价。

3.价值评价的功能

价值评价在实践中起着激励、制约和导向作用。首先,价值评价作为人们对自身的客观需要和要求的自觉反映,是推动实践不断实现价值的精神驱动力量。其次,价值评价作为实践的主体尺度是实践发展的规范因素。最后,价值评价作为实践活动的目标是实践活动发展的导向因素。

4.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和体系。价值观对人的行为起着规范和导向的作用。正确的.价值观是先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在实践中形成的,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促进作用。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倡导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社会政治理想、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科学观、集体主义的道德观,真善美相统一的积极健康的审美观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和繁荣、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当代青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

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人类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两大主题,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所谓真理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所谓价值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有区别的:

①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

②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

③真理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价值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多样性。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差异和矛盾,说明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之间具有矛盾性。这种矛盾,一方面给人类的生活、活动造成了困难和困境;另一方面,这种矛盾的不断出现和解决又不断地推动着人类实践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真理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是人类活动的内在矛盾,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人类活动的内在要求。

真理和价值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人类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要把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结合起来,通过一定的自我调节来解决真理和价值的冲突,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首先,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为前提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既遵循真理尺度,又符合价值尺度,并将二者统一起来的结果。其次,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最后,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真理与价值的相互引导、相互结合、相互过渡来实现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真理与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内在条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坚持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既坚持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又把人民的利益和人的发展看作一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

篇4:对真理客观性观点的辨析

对真理客观性观点的辨析

哲学界通行的真理客观性观点与实践标准相矛盾,与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论相冲突,背离了真理定义的基本要求,不符合实践唯物主义的精神,曲解了经典作家关于客观真理的'论断,其基本论据和推理过程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和内在矛盾,因而从根本上说是站不住脚的.

作 者:李校利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学院,政法系,陕西,汉中,723000 刊 名: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QINGD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4) 分类号:B023.3 关键词:真理   客观性   实践   内容   意识  

篇5:考研政治冲刺要点:真理与价值

考研政治冲刺要点: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二是指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客观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是坚持了真理问题上的唯物主义。一切唯心主义都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宣扬主观真理论。主观真理论有两种典型表现:马赫主义认为真理是“思想形式”,是“社会地组织起来的经验”,凡是多数人承认的就是真理;实用主义认为“有用即真理”,把真理的有用性与真理本身等同起来。它们共同的错误都是否定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虽然由于主体认识角度和立场、观点、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人们关于同一客体的认识结果往往会有所不同,有时甚至截然相反,但是正确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三层含义:一是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二是就人类认识的本性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必须承认绝对真理。三是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因此,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三层含义:一是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二是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三是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发展。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所以,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不可分的,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也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相一致的。人类的思维,按其本性、能力和可能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就是思维的至上性,亦即思维的无限性和绝对性。但是,每一个乃至每一代人,由于受到客观事物及其本质的暴露程度、社会历史的实践水平、主观条件以及生命的有限性等各方面的限制,他们的思维又是非至上的,亦即有限的和相对的。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这种至上和非至上、无限和有限的对立统一,决定了作为认识、思维成果的真理,也是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

承认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就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一切真理,既要反对绝对主义又要反对相对主义。绝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认为人们可以一下子穷尽绝对真理,把已有的理论看成永恒不变的教条。这种绝对主义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教条主义和思想僵化。相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客观性,怀疑科学理论的可靠性,把真理看成是主观随意的东西。这种相对主义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怀疑主义和诡辩论。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以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就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对马克思主义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当做僵死的教条或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这两种错误倾向。

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真理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表明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从内容上讲,真理是运动发展着的事物的多方面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从形式上讲,真理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原理所构成的理论体系。真理的具体性所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是:真理是全面的,真理是历史的,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黑格尔曾以下雨好不好为例说明真理的具体性,抽象地、简单地说下雨好还是坏,都不是真理。如果久旱逢甘霖,说下雨好才是真理,因为它符合客观实际;如果霪雨不止,再说下雨好就不是真理,而成为明显的谬误。

3.人们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

真理发展的过程,不仅是相对不断趋近绝对的过程,而且还是不断同谬误作斗争并战胜谬误的过程。真理和谬误是相伴而生的,人类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难免发生谬误。由于真理和谬误决定于认识的内容是否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因此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包含,又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没有真理也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范围,它们就会互相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

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作斗争。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正确的认识往往会导致成功的实践,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会达不到自身所期待的结果,导致失败。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失败常常是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只要人们分析失败的原因,化不利条件为有利因素,就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变失败为成功。

二、真理的检验标准

1.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一致、符合。所谓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对象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这种情况决定了检验标准既不能在纯粹主观范围内去寻找,也不能在纯粹客观范围内去解决,而只能是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对照,从而确定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在。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它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在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判明主观与客观是否一致,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逻辑证明是根据前提条件推断出某种结论的思维过程,它是探索真理、论证真理和扩大真理范围的重要手段,是对实践标准的一个重要补充,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因为逻辑证明只能证明前提条件与结论的一致性,而不是证明它的真理性,即不能证明它们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否一致。同时,逻辑证明中使用的逻辑过程,也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获得真理性。

2.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凡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都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即使当前的实践还不能加以判定,最终也会被以后的实践作出裁决。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指: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实践具有局限性,它往往不能充分证明或驳倒某一认识的真理性;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1.实践活动的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

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反映了实践对象的客观规律和本质的真理。人们只有按照真理办事,才能在实践中取得成功。实践的价值尺度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所必须遵循的以满足人们需要为内容的特定的价值目标。任何实践活动都是上述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

篇6: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原理难点辨析

考研政治知识点:真理原理难点辨析

真理原理难点辨析.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一、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真理的客观性并不是说真理本身就是客观事物,也不是说它没有主观形式,而是说它以客观事物为认识对象,正确揭示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也就是说它所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的。二是指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客观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是坚持了真理问题上的唯物主义。承认客观真理同坚持唯物主义世界观以及唯物主义反映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一切唯心主义都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宣扬主观真理论。主观真理论有两种典型表现:马赫主义认为真理是“思想形式”,是“社会地组织起来的经验”,凡是多数人承认的就是真理;实用主义认为“有用即真理”,把真理的有用性与真理本身等同起来。它们共同的错误都是否定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虽然由于主体认识角度和立场、观点、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人们关于同一客体的认识结果往往会有所不同,有时甚至截然相反。但是,这并不表明观点不同的每个人都有真理。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特定实践活动中的特定的认识对象来说,只能有一种认识是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状态、本质和规律相一致的,这种认识就是真理。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三层含义:一是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二是就人类认识的本性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必须承认绝对真理。三是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因此,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三层含义:一是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二是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三是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发展。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作为真理,就其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而言,它是绝对真理,是永远不能被推翻的;就其是对客观事物的近似正确认识而言,它是相对真理,是要不断发展的。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所以,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不可分的,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也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人们已经获得的每一个真理性认识,都是绝对真理的一个成分,都是通向绝对真理的一个阶梯。它是以往实践和认识已经达到的成果,又是进一步迈向绝对真理的起点;它是一个个承前启后的中间站,又是一个个由相对向绝对转化的关节点。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就是这样由相对到绝对不断发展和转化的过程。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相一致的。人类的思维,按其本性、能力和可能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就是思维的至上性,亦即思维的无限性和绝对性。但是,每一个乃至每一代人,由于受到客观事物及其本质的暴露程度、社会历史的实践水平、主观条件以及生命的有限性等各方面的限制,他们的思维又是非至上的,亦即有限的和相对的。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这种至上和非至上、无限和有限的对立统一,决定了作为认识、思维成果的真理,也是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

承认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就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一切真理,既要反对绝对主义又要反对相对主义。绝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认为人们可以一下子穷尽绝对真理,把已有的理论看成永恒不变的教条。这种绝对主义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教条主义和思想僵化。相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客观性,怀疑科学理论的可靠性,把真理看成是主观随意的东西。这种相对主义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怀疑主义和诡辩论。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就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对马克思主义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僵死的教条或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这两种错误倾向。

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真理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表明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从内容上讲,真理是运动发展着的事物的多方面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从形式上讲,真理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原理所构成的理论体系。真理的具体性所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是:真理是全面的,真理是历史的,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黑格尔曾以下雨好不好为例说明真理的具体性,抽象地、简单地说下雨好还是坏,都不是真理。如果久旱逢甘霖,说下雨好才是真理,因为它符合客观实际;如果霪雨不止,再说下雨好就不是真理,而成为明显的谬误。

三、人们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

真理发展的过程,不仅是相对不断趋近绝对的过程,而且还是不断同谬误作斗争并战胜谬误的过程。真理和谬误是相伴而生的,人类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难免发生谬误。由于真理和谬误决定于认识的内容是否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因此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包含,又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没有真理也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真理中包含着某种以后会暴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或因素,谬误中也隐藏着以后会显露出来的真理的成分或萌芽;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范围,它们就会互相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真理和谬误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斗争和相互转化,是促进真理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真理的无限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

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作斗争。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正确的认识往往会导致成功的实践,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会达不到自身所期待的结果,导致失败。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失败常常是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只要人们分析失败的原因,化不利条件为有利因素,就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变失败为成功。

篇7: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 真理的属性

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 真理的属性

真理的属性和真理的标准

1、真理的定义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2、真理的属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世界;二是指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而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

(2)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或者绝对真理是指真理的内容具有正确性,真理的发展具有无限性。其具体含义有:其一,就真理的内容而言,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因此,承认了客观真理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其二,就真理的发展而言,其前景是无限的。由于人类依其认识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所以,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其三,就真理发展的最终结果而言,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为绝对真理。所以,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3)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有条件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世界的正确把握具有近似性。其含义有三层:其一,从认识的广度上看,任何真理只能是对无限的物质世界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认识。其二,从认识的深度上看,任何真理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其三,从认识的进程看,任何真理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

3、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真理的属性;其二是指真理的类型。从类型的角度而言,所谓“绝对真理”是指最大限度地接近“完全”、“终极”意义上的真理;而所谓“相对真理”是指近似、相对意义上的真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主要是用前一个含义。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辩证统一关系。二者的同一性表现在:其―,从静态上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任何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世界上不存在纯粹的绝对真理和纯粹的相对真理。换言之,相对之中有绝对,因为任何相对真理都包含着绝对性的颗粒;而绝对之中有相对,因为任何绝对真理都是有条件的。

其二,从动态上讲,二者是辩证转化的。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二者的矛盾性表现在:含义不同。

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1)从真理的本性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所以,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而能是把二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的,只有实践。

(2)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即把主观的东西变为客观的东西,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所以,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的特点,是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主要根据。

命题提示:

例如,运用相关原理论述,如何对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考查的是真理的绝对性和真理的相对性原理,一要坚持,二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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