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河南省职业鉴定,本文共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海若兰花”提供。
篇1:河南省职业鉴定
河南省职业鉴定
河南省职业鉴定河南中医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主要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须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实施,因此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的基础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先后成立了河南中大医药职业培训学校、河南中医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后又经批准成为卫生部全国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12月,河南中医学院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和以上机构合并管理,统称为“河南中医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四位一体”,严格按照国家及学院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努力开拓市场,通过举办各种短期培训和考核鉴定,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医药职业技能人才。 目前,获准的考核鉴定职业有:按摩师,中药调剂员,养老护理员,营养配餐员,中药炮制与配制、中药购销员等九个与医药相关职业;并与国家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合作,开展了中西药剂、反射疗法师、健康管理师、口腔修复、护理等职业的培训考核工作;受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考前培训、合格发证及继续教育等工作。月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心理咨询师职业的培训和考试报名点。 河南中医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自成立至今,培训和鉴定按摩师10000余人,中药调剂员、反射疗法师、口腔修复技工、护理员等3000余人,培训执业药师(从业药师)10000余人。学员遍及省内外、港台地区和韩国等。多次成为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评估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年2月28日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诚信办学信用等级认证“一级信用等级单位”。
办学环境优:
河南中医学院位于郑州市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处,建立1958年,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高等中医药院校。校园内部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学员全部安排在校区内上课食宿,实行严格的技师资格管理培训体系。
师资力量强:
由教授、副教授及著名讲师授课。50多年来学校为河南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医药行业培养输送业务技术骨干、各级管理干部和专门人才2.4万余人,是河南省中药教育医疗科研的'龙头中心,中医药人才的摇篮。
个人收益大:
学员经过高等学府培训后,可以成为专门职业技能人才,使个人受益终生。
就业前景好:
目前社会对职业技能人才需求大,特别是按摩师、反射疗法师等职业供不应求,按摩等的教学培训则是中医院校的特色专长。学员培训后,就业前景好、待遇高!
篇2:河南省职业鉴定中心
河南省职业鉴定中心
河南省职业鉴定中心河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考核认定的、河南属地的、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在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在省通信管理局的领导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河南省通信行业和社会其他从事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社会化管理机构。
河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国家实行职业技术鉴定制度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社会化管理原则,经国家批准,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组织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即部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通信管理局成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设通信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中心和鉴定站都应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和省通信管理局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国家年检制度健全完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质量,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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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亲子鉴定中心,从事DNA鉴定、基因检测等服务,遵循精确、专业、公正、严谨的原则,依法从事“亲子鉴定”业务。 我中心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鉴定经验 ,遵循 “科学、独立、公正、求实”的规律和原则,用先进的DNA检测_诊断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打造中国DNA鉴定服务行业的第一品牌。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河南省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政三街4号,邮政编码:450003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1、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和内部协调,承担中心的人事、行政、党务、工会、宣传、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负责中心的计划、规划、总结、内部规章制度起草及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负责中心公文运转和文秘工作;负责中心办公设备、有关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工作;承担对外联络、接待和车辆管理工作;承担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957330,65951786
2、财务科
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及资金运营
联系电话:0371-65908526,65907072
3、教研教材开发科
负责全省技工院校教学评估;开展职业培训教材编写;教材教法研究;组织评癣推广教研成果;组织师资培训、交流活动;职业教育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371-65909484
4、统考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及考务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新开发职业的鉴定试点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951789,65508327
5、试题开发管理科
负责国家题库河南分库的运行和管理;鉴定试题资源开发;技师社会化考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支持与服务;省直鉴定所(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认定等。
联系电话:0371-65508337,65908934
6、质量督导科
负责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考评员培训及管理使用;鉴定所(站)的检查、评估;受理、处理鉴定投诉;计算机高新技术职业考试及管理。
联系电话:0370-65906373
7、信息宣传科
负责全省职业培训及鉴定信息网络管理;及时采集、编辑、发行《河南职业培训动态》(半月刊);协助做好《职业技术培训》双月刊杂志的发行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900118
8、教材发行科
负责统编教材的管理、征订及发行;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咨询。
联系方式:0371-65906490,65954334。
篇3: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的函(人社职司便函[]17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2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2012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我们研究起草了《2012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实际,对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作出相应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能力建设司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2012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
2012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素质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宗旨,以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为引领,以规范鉴定管理和提高鉴定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公正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夯实鉴定工作基础,推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有序发展。
一、以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为重点,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
(一)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做好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生产服务一线高技能人才鉴定考核工作。对于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职工,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研究确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的领域与范围,拟定试点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工作。
(二)做好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按照统一“所(站)标准、考评人员资格、命题管理、考务管理、证书管理”要求,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运行机制、工作流程、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继续推行全国“统考日”制度,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打造全国统一鉴定品牌,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总结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和做法,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研究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制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规程和工作手册。印发《中央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程》,指导中央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四)规范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院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加强对依托院校设立的鉴定所(站)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考评回避制度。开发院校鉴定管理平台,启动平台试点工作。结合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过程化考核办法。
(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工作。重视并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工作,将其作为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按照统一考核管理和证书管理的要求,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评价的具体办法。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特点,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办法。
二、以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为重点,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六)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继续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分批向社会公告职业资格清理结果。研究制定公告发布后的应对方案,积极妥善做好相关工作。严格规范职业资格设置,强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题库使用,严禁擅自设置职业资格和违规鉴定行为。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和院校职业资格考核认证的质量督导。继续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咨询和投诉举报系统建设,开展咨询和投诉举报信息汇总分析工作,探索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预警机制。全面建立鉴定工作质量责任制度,在全系统普遍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
(七)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严格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设立的审批,加强对鉴定所(站)的监督管理。继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公布评估结果,完善鉴定所(站)“红黑榜”制度。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交流活动,总结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设经验。
(八)加强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建设。完成《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编印工作。修订考评人员管理技术规程和考核试题库,完善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管理办法。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的业务水平。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规范专家选用工作流程,建立专家档案库,提高专家队伍整体水平。
(九)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加大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已发证书数据整理入网进度,争取年内实现所有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完善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推广使用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实现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及库存的精细化管理。各地各行业要根据规定的职业和本地本行业季度鉴定合格人数,按照实名制原则,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监督管理。各地要继续做好专项能力证书印制和核发管理工作。
篇4:江苏职业鉴定
江苏职业鉴定
江苏职业鉴定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和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在宁召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王立平副厅长、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翁国玖同志出席会议。各省辖市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局长、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技师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和技能鉴定工作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职业能力建设和技能鉴定工作既面临着重大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必须深入分析、准确把握、积极应对。
会议对2012年职业能力建设和技能鉴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服务大局、贴近需求。要自觉把本质工作放到“两个率先”大局中去考量,紧扣主题主线,围绕“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找准位置和工作切入点,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二是打造品牌,整体推动。承办好由省政府牵头举办的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力争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技能人才工作品牌。通过竞赛促进劳动者技能全面提升、优化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鼓励广大劳动者更好地爱岗敬业。三是校企合作,互动共赢。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技工院校基础作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建立学校、企业和学员之间持续培训密切合作的机制,走出一条有别于学历教育模式的技能人才培养新路子。四是完善政策,优化环境。要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大对各类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的'奖励力度并给予晋升相应职业资格。加大投入,建立公共财政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的投入机制和投入增长机制。规范管理,建立科学的多元化评价体系,牢固树立质量是鉴定工作生命线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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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于5月19、20日两天在我省13个市的39个考点顺利举行,来自全省各地53000多名考生参加了考试,考试人数创历史新高。
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上、下半年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19、20日和11月17、18日。鉴定职业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心理咨询师、营销师等10个全国统一鉴定职业和物流师、公共营养师、信用管理师等16个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其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心理咨询师、物流师、公共营养师等职业报考人数较多。
篇5:厦门职业鉴定站
厦门职业鉴定站
厦门职业鉴定站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站(国有企业单位)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和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财务会计1名
岗位条件:国家承认的财会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30-40周岁之间(即1971年6月1日至1981年6月1日期间出生),户籍和人事(劳动)关系均在厦门市,男女不限。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 月5 日至2011年7 月8 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三楼303室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5059509(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复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初定7月12日。笔试内容以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和相关的财会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达不到3:1的,可适当顺延报名时间10天。
(二)面试
面试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时间初定7月15日。面试采用结构性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5:5折算综合总分。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及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7天公示。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按协商、自愿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资待遇: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年收入5万元左右,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合同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合格给予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五)年龄、工作年限计算至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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