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时间: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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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纳作业处理准则,本文共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阿托伐他汀钙片”提供。

篇1: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零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零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零用款项的支付零用金保管员凭支付证明单付款,此项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零用金保管员应负责审核。    第四条  零用金的拨补应由零用金保管员填“零用金补充申请单”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检同所有支出凭证并呈会计部门请款。    第五条  除零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会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支出传票,办理审核后呈主管及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本公司出纳根据会计部门编制经总经理核准的支出传票,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    第七条  除零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部门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    第八条  凡一次支付未超过新台币1,000元者径由零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开抬头划线支票支付。    第九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总经理核准。    第十条  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的传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内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单位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总办单位填具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开具传票,

篇2: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2.会计部门开具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务法令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主管,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三条  有关船务运费及外汇结汇款、栈租,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请款单”,检附输入许可证影本,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    前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惟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部门办理冲转手续。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工资的付款:    1.职员每月10日。    2.作业员:分10日、25日两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主管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第十五条  会计部门支付款项倘有扣缴情事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政府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情事者,会计部门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政府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六条  薪工资的支付,应由总务人事单位根据考勤表编制“薪工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会计部门。    第十七条  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并据以编制传票。    第十八条  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申报起见,本公司职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扶养亲属申报表”,由会计部门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会计部门应就每一职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九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情事,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篇3: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零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零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零用款项的支付零用金保管员凭支付证明单付款,此项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零用金保管员应负责审核。

第四条

零用金的拨补应由零用金保管员填“零用金补充申请单”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检同所有支出凭证并呈会计部门请款。

第五条

除零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会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支出传票,办理审核后呈主管及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本公司出纳根据会计部门编制经总经理核准的支出传票,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

第七条

除零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部门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

第八条

凡一次支付未超过新台币1,000元者径由零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开抬头划线支票支付。

第九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总经理核准。

第十条

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的传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内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单位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总办单位填具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开具传票。

2.会计部门开具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务法令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主管,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三条

有关船务运费及外汇结汇款、栈租,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请款单”,检附输入许可证影本,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

前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惟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部门办理冲转手续。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工资的付款:

1.职员每月10日。

2.作业员:分10日、25日两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主管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第十五条

会计部门支付款项倘有扣缴情事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政府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情事者,会计部门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政府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六条

薪工资的支付,应由总务人事单位根据考勤表编制“薪工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会计部门。

第十七条

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并据以编制传票。

第十八条

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申报起见,本公司职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扶养亲属申报表”,由会计部门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会计部门应就每一职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九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情事,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篇4: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零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零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零用款项的支付零用金保管员凭支付证明单付款,此项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零用金保管员应负责审核。

第四条

零用金的拨补应由零用金保管员填“零用金补充申请单”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检同所有支出凭证并呈会计部门请款。

第五条

除零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会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支出传票,办理审核后呈主管及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本公司出纳根据会计部门编制经总经理核准的支出传票,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

第七条

除零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部门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

第八条

凡一次支付未超过新台币1,000元者径由零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开抬头划线支票支付。

第九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总经理核准。

第十条

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的传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内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单位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总办单位填具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开具传票。

2.会计部门开具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务法令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主管,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三条

有关船务运费及外汇结汇款、栈租,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请款单”,检附输入许可证影本,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

前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惟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部门办理冲转手续。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工资的付款:

1.职员每月10日。

2.作业员:分10日、25日两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主管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第十五条

会计部门支付款项倘有扣缴情事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政府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情事者,会计部门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政府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六条

薪工资的支付,应由总务人事单位根据考勤表编制“薪工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会计部门。

第十七条

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并据以编制传票。

第十八条

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申报起见,本公司职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扶养亲属申报表”,由会计部门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会计部门应就每一职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九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情事,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篇5:公司财务处理准则

一、本公司为加强财务管理,增进资金运用效益,特订定本财务处理准则,备各级经营业务,财务有关人员共资遵守。

二、凡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之购置,厂房之扩建,及增加固定资产效能较钜之修缮,及在规定金额以上之资本性支出,及对外投资。其所需资金应以资本(股本公积,法定公积,或特别公积),计划增资之未分配盈余,折旧准备或长期借款(负债)支应之。

但非计划内固定资产之购置,及增加固定资产效能之修缮,在章则规定金额分层负责决定者,得以短期资金支应,以因应业务拓展之需要,惟其总额以不超过该部占用固定资产当年度折旧准备之总额为限。

三、凡因生产所需原料、材料、物料、制造费用、推销费用、管理费用等一年期以内,或一生产周转期以内所需之周转资金,其所需资金来源以生产营运收入或短期借款(负债)或额定生产周转金支应之。

但在规定金额以上及一年期以上,三年期以内之承建工程,所需之中期资金,部门于签订契约时,应尽量争取随工程进度约定分期贷款额度,俾收益与费用配合及增益财务调度与减轻财务负担。

四、年度计划内长期资金之筹措,由财务管理部拟订计划,经层报核定后依规定程序办理之,非年度计划内之长期资金筹措,由财务管理部层报核走后办理之。

五、无固定之长期资金财源,各部不得作长期固定资产之购置及对外投资,除本准则二条之规定外,非依规定程序核定之固定资产购置,厂房扩建,对外投资,或超过原订计划而增加之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其所需资金,财务管理部不予支应。

六、本公司之业务预算分为:

1.营业预算:各部应于每营业年度十月底前,依下年度营业目标拟订下年度营业预算。预算之编制依会计科目之内容;就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原材料、物料、人工、或外包工程)营业费用,推销费用,管理费用等估列编制,并拟编资金来源与运用计划表,一式二份,经核准后,一份送财务管理部备查,一份自存。

2.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各部就已核定之投资计划,与财务管理部协编固定资产预算,依会计科目内容编制明细表,及长期资金支出预计表,年度预算执行控制表。

前项预算表之编制,各部应按财务分类标准,分项设置预算执行控制卡,及工程进度预算控制卡,自存一份,以一份送财务管理部编制长期资金预算执行预计表。

3.现金收支预算:各部应就当年下半年度营运资金收支情形酌情编制下半年每月营运资金收支预计表,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管理部编制年度营运资金收支汇总预计表。

七、本公司各部在业务上负有独立经营权,管理部在业务上仅负辅助,监督,协调管理之责,故凡各部之发展计划,原材料物料之购存储备,产品之产制销售量值,承包工程之议价,预收,预付款项之斟酌,应付应收款项之催结,应对国内外经济情势及业务需要与财务负担之影响而负盈亏之责。

八、为加强对财务管理,财务管理部对各部之营业收支,采集中收付制度,对各部之垫款,不得超过各该部该年度月平均目标总额20%为限(如有特殊业务另计划),其财务收支利息之计算,依各部借用资金计息办法办理之。

九、各部承揽工程或外包工程契约之签订,应检附营业收付款进度控制表,随约分送稽查室及财务管理部,并自存一份,用以请款,稽核,及编制营运资金运用控制明细表。

十、各部对资产之产权凭证及债权债务契约凭证,应集中财务管理部设券,登记备查簿管理,对有价证券之收付保管,应随券移送出纳保管与收付,出纳应专设登记簿,以资备查。

十一、财务管理部对年度计划内之固定资产购置,扩建所筹集之长期投资资金,如移用作短期资金调度时,应由借款之部门拟定偿还资金之来源计划,并签核定,始得移用,但不得以短期资金移作计划型固定资产之购置,及扩建工程所需之长期资金,藉免影响部门正常业务之营运。

十二、各部对固定资产设备,应设卡管理,并以一份送财务管理部备查。

十三、本处理准则呈奉核准后施行。

出纳的职责

准高三暑假的计划

准应届生个人英文简历

本科准毕业生求职信

准行政行为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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