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本文共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你可别叭叭了”提供。
篇1: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下面是意见的详细内容。
国质检监〔〕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近年来,全国质检系统将产品质量提升作为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转变监管服务方式,联合社会各方力量,综合治理突出质量问题,取得了以产品质量提升促产业转型升级的明显成效。为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提升工作长效机制,使产品质量提升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引擎和有效支撑,现就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眼于以综合治理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转型升级,整合质检职能手段,创新质量治理方式,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使产品质量提升成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引擎,为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形成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推动产品质量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产业领域培育和创建一批实施以质取胜、追求质量卓越、具有领跑效应的示范项目。通过微观产品质量提升,激发产业发展活力,释放产品质量红利,促进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供给水平全面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坚持以质量供给对接发展需求,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集聚程度高、示范效应强、拉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把服务地方发展需求、产业转型需求、消费升级需求作为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因地制宜。坚持目标导向、总体规划、有序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顺应产业升级趋势,遵循质检工作规律,建立本地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库,制定以质检监管服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路线图,做到因业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实施。
(三)重点突破。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务求实效。要聚焦重点领域,抓住能显著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消费品、具有转型升级巨大潜力和明显优势的传统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的领跑者企业,大力培育示范项目。
(四)社会共治。坚持将社会共治作为质量提升工作的基本路径,强化政府主导,突出企业主体,整合监管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多元治理格局。
(五)强化激励。坚持培育与创建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着力在激励、服务和保障上下功夫,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激发市场主体开展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使行业、企业和消费者共享质量红利。
四、工作措施
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强、体现特色、具有实效的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牵引。
要紧紧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牢牢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机制。
有平台。推动地方政府搭建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平台,组织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有方案。省级质监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围绕当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将以质量提升促产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的具体需求,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
有保障。省级质监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体系、配套政策和奖励机制。
有考核。积极推动将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考核项目,强化考核引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质量监督服务。
质监部门要整合监管职能,发挥技术优势,建立“监管服务工具包”,为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提供“菜单式”和“一揽子”服务。
推动技术标准升级。深入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推动我国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加强质量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缺陷召回、执法打假等与标准制定的协同互动,着力促进标准实施,以标准升级引领质量提升。
夯实质量技术基础。紧紧围绕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产业升级的紧迫需求,为示范产业和企业量身定制“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解决方案,补齐质量短板、克服发展瓶颈,使质量技术基础转化为企业追求质量和效益的新动能。
开展实体比对研究。在选定的质量提升示范行业,系统集成质量技术手段,结合产品质量监督数据,对国内外同类产品开展实体比对研究,以龙头标杆企业和主流产品为靶标,开展设计理念、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质量水平的研究分析,找出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主要环节,形成示范行业质量提升技术方案,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提供质量诊断服务。组织质量领域技术专家深入质量提升示范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宣贯培训,义务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原因,改进质量管理,培育质量工匠,服务企业扩品质、提品质、创品牌。
强化质量环境治理。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生产许可、产品认证、风险监测、分类监管、执法打假、缺陷召回、履责约谈等质量监管手段,对制约产业升级、影响质量环境的系统性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以有力的质量监管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的质量供给。
(三)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强化企业在质量提升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以质量提升促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释放企业质量提升潜能。
强化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产品质量负首要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强化“质量第一”的发展意识。
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全面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活动,质量提升示范企业率先参加承诺,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高于国家标准的声明承诺。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伤害赔偿责任。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产品从制造到最终消费环节全生命周期质量可追溯,树立追求质量卓越、严格质量自律的质量提升领跑者形象。
(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搭建社会共治平台,推动实现质量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挥行业作用。 支持行业协会组织企业积极参加质量承诺活动,组织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产品标准的宣贯培训,挖掘和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促进提升全行业质量水平。
鼓励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开展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导,推广普及质量消费常识,曝光质量信用失范企业,宣传质量提升成效,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支持第三方参与。积极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组织大学生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广泛参与,取得科研院所、技术机构以及认证机构等第三方组织的智力支持,提高质量提升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
回应消费者关切。关注消费者对于质量提升示范的内在需求,重视消费者对于质量提升的实际感受,积极搭建互动平台,畅通消费者参与渠道,完善质量申诉处置机制,增强消费者在质量提升活动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质量提升工作中重视抓好示范创建,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有力推动质量提升工作,集中体现质量提升成效。
突出示范重点。将示范创建作为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手段,对质量提升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培育创建为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要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突出示范创建重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的创建对象主要为能够代表先进制造业发展方向、对本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拉动作用的产业集聚区,相同产业类型的企业联合体或龙头企业。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当地政府主导、质监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负责的示范创建工作机制,精心组织推进,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创建任务。当地政府或行业组织作为组织创建示范项目(区)的主体单位,确定培育对象,制定创建方案,并报上一级质监部门备案指导、共同培育。质监部门采用“质监服务工具包+”模式,综合运用质监监管服务手段。
严格管理把关。总局结合各地提升示范工作推进情况,根据各省级质监部门的申报,组织专家评价并向社会公示后,遴选确定一批可复制推广、在全国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提升示范成果,与地方政府和质监部门共同培育创建。各地要严把示范创建质量关,坚持务求实效,做到宁缺毋滥。
(六)强化政策激励保障。
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必须从环境营造、政策配套、资源投入等方面加大激励保障力度。
以服务促监管。对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的行业和企业,全面实施以信用监管为主要模式的监督管理,突出落实“放、管、治”相结合、以服务促监管的监管理念。在企业自我声明承诺的基础上,减少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频次,不断创新和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示范项目(区)涵盖的工业企业,符合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有关规定的,由总局优先公布为AA类企业。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办企业启动“绿色通道”,依法优先审查、检验和取证。对获证企业申请换证、符合条件的'依法免予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提升品牌形象。对符合示范创建要求的,由质监部门确定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主要运用市场机制,强化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形象宣传,提升公众对提升示范项目(区)的感知度和认可度。探索建立质量信用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源向提升示范的优势企业聚集。
支持平台建设。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优先支持地方政府和产业园区建立有利于产业转型和质量提升的质量技术平台。支持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等技术机构对接质量提升示范工作,推动技术机构与示范项目实现合作共赢。
完善政策配套。在当地政府和产业园区的主导下,建立实施一系列因地制宜、符合需求的配套保障措施,使质量提升示范工作与产业培育、金融服务、创新驱动等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有效衔接,全方位加大资源投入和配套支撑,努力激发市场主体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的活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提升是质量监督现有手段的系统集成,是新时期质监系统履职尽责的一项制度创新。各级质监部门要以高度的时代担当和使命意识,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在创新的实践中不断推动监管制度创新,大力转变质量监督方式,有效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努力培育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考核问效。总局将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各地要深入实际调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省级质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本区域质量提升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实施计划,并将落实情况报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三)加强宣传。各级质监部门要突出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注重宣传报道质量提升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提升的良好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让产品质量提升成为质监系统服务发展的“金字招牌”,调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共同推动。
质检总局
206月27日
篇2:“非典”工作开展指导意见参考内容
关于“非典”工作开展指导意见参考内容
按照上级安排,为有效预防“非典”,我市农村小学从五月十九日起全部停课放假。为做到“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保证放假期间防疫工作和教学工作两不误,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各教办、各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应以“给家长一封信”或“告家长书”等书面形式,给学生家长讲清放假的原因,“非典”预防知识,放假期间对学生的纪律、安全要求,家长监护学生的有关职责,假期期间学生的学习内容、方法,教师指导学生学习的具体措施等一系列有关事项,要求家长密切配合,管理、指导好学生的防疫和学习。
二、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放假期间学生在家庭中学习、生活、活动的作息时间表,对起床、晨炼、自学、午间操、作业、午休、阅读、看电视新闻、就寝等环节作出明确的`时间规定,要求家长按作息时间表管理好学生。
三、要将放假期间学生的学习内容分阶段逐天作出具体安排。要兼顾复习教材中已学部分和自学未学部分两个方面,保证学生学完本期全部教材内容。学生每天的作业要布置得具体、明确、适量,要求家长要督促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当天作业,教师要采取适当的方法,检查批改学生每天的作业。
四、放假期间,学生可通过学校电话,向老师询问学习中的疑难问题;住址临近的同学可以通过互相研究解决学习中的障碍;教师可以按区域划片分组,每天定时到预定地点,个别辅导学生,检查学生的自学情况和批改学生作业。
五、各学校要重视单元、章节、阶段的学习检测工作。按照学习内容,印制好测试题卷,巡回发给学生,让学生在家庭中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并采用恰当方法收交教师评阅。对测试中发现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可通过巡回个别辅导的办法,帮助学生解决,确保学生放假不务学业。
六、放假期间,各学校教师要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除完成疫情监测,巡回进行学生管理和教学辅导外,要认真备课,开展业务学习,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并做好信息技术和新课程实验的培训工作
篇3:办公室工作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项目评审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择优选项、科学立项的基础和关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项目评审总体要求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应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和相关行业标准为依据,以科学立项为目标,遵循“依法依规、独立评审、客观公正、择优选项”的原则,规范评审程序、创新评审方式、强化评审监督,切实提高项目评审工作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评审组织方式
(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统称省级农发机构)负责评审。省级农发机构设立评审机构的,由评审机构统一组织项目评审;未设立评审机构的,应当明确相应处室或专职人员负责组织项目评审工作。
(二)省级农发机构可以根据下级农发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情况,结合项目类型特点,在保证评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下放项目评审权限。
(三)省级农发机构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项目评审工作。
三、项目评审主要内容
项目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申报项目合规性、建设方案可行性、投资方案可靠性、效益分析合理性,以及申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申报项目能够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目标,当地政府和农民群众积极性高。
(二)申报项目合规性。申报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市场准入等条件。土地治理项目应当有明确的区域范围,地块相对集中连片,治理面积符合要求,水源有保障,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单位管理制度和经营机制、财务状况、诚信记录等符合立项规定,项目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土地流转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
(三)建设方案可行性。土地治理项目规划布局合理,建设标准明确,治理措施得当;产业化发展项目技术路线科学,工艺流程可行,设备选型配套,环保节能措施有效。
(四)投资方案可靠性。项目投资估算准确,资金投向合理,资金筹措方案可行。
(五)效益分析合理性。项目建设预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客观合理。土地治理项目实施后能有效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产业化发展项目实施后能明显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六)申报材料规范性。文本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附件、附表、附图齐全。
四、项目评审主要程序
项目评审主要包括评审准备、实地考察、材料审核、形成结论、意见反馈等程序。实地考察与材料审核互为补充,以保证项目评审结论的客观、真实、准确。
(一)评审准备。确定具体评审标准和指标,选择评审专家或专业机构,制定评审方案,组织培训,强调评审责任与纪律。
(二)实地考察。考察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查勘,形成实地考察意见。考察重点:拟建项目及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建设用地、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的真实情况。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实地考察的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三)材料审核。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独立审阅,经集中讨论后形成材料审核意见。材料审核重点:项目规划布局、建设方案、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效益分析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可行性、准确性。必要时,可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针对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四)评审结论。综合实地考察及材料审核意见,形成项目可行或不可行的评审结论,作为项目立项决策的依据。
(五)意见反馈。负责评审的农发机构应当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2个月之内完成项目评审工作。项目评审结束后,及时反馈评审结论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贴息项目的审核程序可以适当简化,重点审核扶持范围、贴息年限、贴息金额及原始凭证是否合规、真实、有效。
五、评审专家及专业机构管理
(一)评审专家的选择。承担项目评审任务的农发机构应当建立专家库,评审专家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或从事相关工作满。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并实行回避制度。
(二)专业机构的确定。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选取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项目评审工作。
(三)动态管理。承担项目评审任务的农发机构,应当对评审专家、专业机构的工作水平及质量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将不适宜继续从事项目评审的专家、机构予以调整。
六、项目评审工作保障
(一)完善评审机制。各级农发机构应当健全项目评审制度,创新评审方式,规范评审流程,提高评审工作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发机构应当加强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结构合理、适应项目评审工作需要的管理队伍,为项目评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足额安排项目评审经费,保障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评审工作指导与监督
(一)国家农发办以健全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指标为重点,加强对地方评审工作的指导;采取评审环节参与性检查、评审结果准确性检查等措施,开展对地方评审工作的考核,其结果将作为省级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评审权下放的省级农发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农发机构评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三)各级农发机构应当畅通申诉、检举、信访等渠道,接受社会对项目评审工作的监督。
八、违规违纪处罚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二)各级农发机构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干预专家独立评审,发表倾向性意见,隐瞒、篡改评审结论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各地应加强对评审专家和专业机构的管理,严肃评审纪律,对不履行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评审专家和专业机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九、其他
(一)省级农发机构应当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评审办法,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二)中央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参照本意见执行。
(三)国家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月16日
篇4:办公室工作指导意见
为促进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保障全局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办公室工作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度办公室工作总体目标:紧扣全局中心工作,围绕办公室“政务管理提升年”主题,以风险管理理念为导向,在促进管理创新、规范政务管理、努力争先创优三方面下功夫,积极提高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各项国税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办公室工作,围绕国税中心工作来做好办公室工作,树立大局意识,以全局的高度研究解决问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改革创新,科学管理。不断创新思维理念,创新管理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和掌握办公室工作规律,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利于管理、便于操作的制度和办法,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雷厉风行,严谨细致。决策的生命力在于抓好落实,制度的有效性在于认真执行。要雷厉风行地落实好领导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要强化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工作中要严谨细致,精益求精,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入手,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精。
(四)统筹协调,和谐发展。统筹协调好系统内外、上下的关系,对内,以科学的制度管理人,以良好的机制激励人,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对外,争取社会各方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税收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加强办公室系统的上下沟通,努力构建大政务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开阔思路,在促进管理创新上下功夫,努力提升办公室服务全局水平
一是以深入调研明晰风险管理的思路。通过认真学习、参加调研座谈,在领会风险管理实质的基础上,努力推动风险管理在全系统形成统一共识;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调研风险管理在税收实践中的应用,着重研究从传统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型过程中,基层税务系统应该把握的风险管理方向、原则、内容及注意点。认真研究风险管理的内涵,重点研究如何将风险管理体现在目标管理、绩效管理以及办公室管理等具体工作中。
二是以绩效管理固化风险管理的目标。充分发挥工作传导机制的作用,以绩效管理固化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层层推动风险管理的有效落实。各单位要在内网开辟目标专栏,对有关重点考核指标进行解读,帮助基层正确理解考核的意图和努力方向。强化过程控制与跟踪反馈,组织编制重点工作计划表,对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
三是以知识管理营造全面风险管理的氛围。进一步提升内网的学习功能,提高干部对于税收风险管理的学习力。整合信息宣传资源,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重点报道各单位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让大家共享先进经验。在办公室系统上下做好风险管理方面的指导,确保整个系统办公室工作步调一致、协调联动,扎实推进风险管理在各单位的全面落实。
(二)突出重点,在规范完善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全系统的政务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制度。通过修订办公室岗责体系,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办公室人员的规范意识,使机关政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工作有序、行为规范,促进办公室服务全局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1.提高办文的规范性。在公文管理工作中,切实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南通市国家税务局文书处理制度》《南通市国家税务局计算机文书处理规则》(通国税发〔〕11号)、《南通市国税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通国税发〔2001〕12号)等的学习应用,熟练掌握公文种类、行文格式、行文规则以及收发文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电子公文的处理流程,严把公文文字关、格式关、程序关、印制关。认真处理上级来文,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的指示精神在本局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规范制发本局文件,切实提高公文质量。要求一般文稿务必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要文稿经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全局综合文稿须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和听取基层意见,并由局常务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公文拟办和核稿应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防止贻误工作时机。
2.提高办会的有序性。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国税局机关行政会议制度》(通国税发〔〕111号)要求,在局常务会、局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中积极发挥统筹作用,周密组织实施,确保会议、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认真抓好局常务会、局办公会、全局性会议的会前准备、会务组织、会后督办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事项均需通过局常务会研究决议后实施。各单位每月的局办公会纪要均需通过公文系统上报市局。市局全年及半年国税工作会议召开后,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3.提高办事的落实性。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国税系统行政办公操作实务》(督查督办)(8月)、《关于印发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督查督办工作规则的通知》(通国税发〔〕148号)、《关于加快请示事项办理速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通知》(通国税发〔2004〕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有关工作的制度》(通国税发〔2007〕110号)等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为领导工作服务,为上级、同级、下级服务。紧紧围绕全局工作,突出重点,把主要精力、主要力量放在单位重大决策部署上,放到领导关心的问题上。认真抓好每一项重点工作,努力做到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跟踪。突出强化工作计划性,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凡局办公会、常务会和全局性会议上交由办公室落实的重要事项,应通过行政办公系统(督查督办模块)予以立项和办结。
二是加强政务管理培训与交流,形成大政务格局。市局年内将举办政务管理工作培训,重点提高市(县)分管领导、基层办公室主任、有关岗位人员的政务管理水平和办公室专项业务能力。加强市局文秘调研人才库建设,加大办公室人才培养力度,加大系统内办公室资源整合、工作联动力度。组织办公室系统间开展横向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形成经验共享、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奋进,在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全力提升办公室争先创优水平
近几年来,办公室在税收信息、宣传、科研调研、档案管理、网站及政务公开等专项工作上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年,要继续巩固传统优势,全力提升办公室争先创优水平,努力使各项专项工作在条块上居第一方阵。进一步强化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用一流的工作态度、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业绩来塑造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一是立足内外宣传,展示良好国税形象。信息宣传工作是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工作成果、展示国税形象、扩大国税影响的重要途径,办公室作为税收信息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始终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稿件的采集、编辑、报送工作,巩固多年来积累的好的做法,保持好的工作作风,夯实信息宣传工作的基础;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信息宣传质量,改进薄弱环节,努力使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网站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国税网站建设是税收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内网建设,将内部办公网打造成干部工作、学习、交流的平台,推进工作落实的有效载体和知识管理的主阵地;加强外网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在线办事、公共参与三大功能定位,努力使外网成为税收宣传的阵地、政务公开的载体、联系纳税人的桥梁、展示国税良好形象的窗口。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尽可能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网上办税服务。按照政务公开的规定和要求,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机制。
三是做好日常工作,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在文电办理上,做到准确、及时、规范,确保公文处理系统运行畅通。在档案管理上,做到系统规范、归档及时;在信访上,加强来信、来电等信访案件的处理,做到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组织严密、处理得当。在督查上,对各项督查文件,做到专人负责、专程办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保密上,加强保密教育,严格保密制度,管好保密载体,严防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确保税收信息安全。在税务学会管理上,认真履行职责,市学会定期出版《南通税务研究》刊物,各县(市、区)分会年内要做好学会换届选举等工作。
四、考核评价
办公室工作列入全局日常工作予以考核,总计分100分,根据各单位综合积分排序换算最终成绩。其中:
(一)办文规范性(10分):文件上传下达不及时、拟办不准确或者行文不规范的每件扣0.5分;系统不畅通,又未及时报告市局,造成公文发送延误,每次扣0.5分;因公文数据备份不及时造成数据丢失的,每次扣0.5分;
(二)办会有序性(10分):原则上局常务会至少每周一次,局办公会每月一次,未按规定召开的每次扣0.5分,全局性重要工作、全局性会议报告未经过局常务会研究的每次扣0.5分,局办公会纪要未通过公文系统发送市局的每次扣0.5分;全局性会议管理混乱的视情扣0.5分-2分;
(三)信息宣传调研(40分):未完成信息宣传调研考核任务的,每篇扣0.5分;(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详见通国税发〔2010〕46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国家税务局20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附件17)
(四)网站、政务公开工作(20分):未按要求做好相关栏目和内容公开的,每次扣0.5分,网站管理不规范的,扣0.5~2分;内、外网栏目维护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上报市局网站新闻录用未达规定条数的(每月县局6条、市区分局3条),每少一条扣0.5分;
(五)其它职能工作(20分)
归档文件整理不规范的,每件扣0.5分;重要文件收集不齐全的,每件扣0.5分,案卷目录不健全、档案库房管理不规范造成查找、利用不便的,视情扣0.5~2分;未能规范执行各项职能工作制度、规定的,每起扣0.5分;发生重大事故未及时上报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视情扣0.5~5分;通讯工具不畅通的,每次扣0.5分;未能正确使用行政办公系统考核模块的,扣0.5;未按时完成重点课题的,每件扣0.5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在市级以上税务刊物上录用文章的,扣0.5分;迟报、漏报或未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报送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计划的,每件扣0.5分;不按规定执行会议制度的,每次扣0.5分;未按时保质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5分。
(六)加分项目
1.规范运用行政办公系统督查督办模块,率先在全系统建立起完善、成熟的运转机制(2分)。
2.税法宣传月活动中比赛项目获省局、总局评比中获奖的(省局2分、总局4分);配合协助市局在《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新华日报》组织(2500字以上)专稿的,每次加1分。
3.信息录用计分、宣传稿件录用计分、调研稿件录用计分分别在县局组、市区分局组排名第一、二位的,分别加1分、0.5分。
4.某项政务管理工作被市局发文或以现场会形式在系统推广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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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篇5:办公室工作指导意见
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办公室(办公厅、综合部、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等,以下统称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规则》及相关要求,结合中央企业实际,现就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办公室紧紧围绕中央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建章立制、规范程序、综合协调、会务值班、公文处理、信息调研、督导督办、保密档案、秘书工作、信访维稳、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同中央企业科学发展上水平的目标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有的制度不够健全,流程不够优化;有的现代管理意识不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有的工作不够规范,队伍素质亟待提高;有的对办公室建设重视不够,等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影响了其枢纽作用和整体效能的发挥。
当前世界经济急剧变化,我国进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中央企业承担着异常繁重和艰巨的任务,面临着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加激烈的竞争。中央企业办公室必须适应当前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研究办公室工作规律,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和水平,促进中央企业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树立优质品牌和良好形象,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中央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目标,自觉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和办公室工作规律,着力构建与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价值理念、队伍素质等相适应的办公室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办公室综合协调、行政枢纽、参谋助手和窗口服务的功能作用,促进中央企业科学发展上水平。
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不断加强办公室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力争用2-3年时间,努力使多数中央企业办公室达到政令畅通、执行有力、规范高效、服务优质、作风过硬的一流水平。
二、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央企业办公室不同于政府部门的办公厅(室),也不同于一般企业的办公室。目前,许多中央企业办公室除了承担办公室的一般职责外,还承担了后勤、维稳、保卫、外事、法规、宣传、应急、安全、信息化等职能。按照中央企业办公室的职能定位和基本要求,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要切实完成好以下七项主要任务。
(一)做好综合协调。加强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与上级有关部门、集团内部及所属企业的信息联络畅通,企业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国资委;完善会议管理制度,改进会风,做好会务,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有关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国资委党委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要及时组织传达;加强综合协调,协调解决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处理好媒体、股东、社会公众等各方面关系,努力提高企业整体运转效能和效率,有效发挥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
(二)做好执行督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及早作出重点工作安排;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所属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挥好全系统办公室工作的整体优势,提高执行力;要在执行和督办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带有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和决策建议。
(三)做好公文处理。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对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本企业公文处理制度,切实改进文风,进一步加强公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做好公文考核评价工作,研究创新公文管理模式,管好用好“中央企业公文交流平台”,不断提高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效率。
(四)做好信息编报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对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和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大信息编报特别是综合信息编报的力度,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结合企业实际,完善信息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工作制度,加强信息调研,不断提高信息编报质量、信息处理的信息化水平和信息工作人员的素质。
(五)做好保密工作。要按照中央保密委、国家保密局以及国资委对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完善保密制度,做好保密检查,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把一般失泄密事件数量降至个位数。
(六)做好档案工作。要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档发〔〕6号)以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档案基础管理,理顺档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抓好档案的归档、查询、编研等,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为中心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按照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访工作意见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处理好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构,确保信访维稳工作渠道畅通,提高队伍素质,把握工作重点,协调处理好重大群体性上访问题,不断提高信访维稳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办公室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办公室领导班子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对办公室工作的领导,明确办公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要求,帮助办公室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办公室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保障办公室工作的组织到位、职责到位和人员到位。
(二)加强办公室制度建设。既要建立健全与国资委办公厅现有基本职能相对应的工作制度,还要立足本企业办公室其他职能,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与管理流程,制订管理手册,促进办公室工作职责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运转更加顺畅。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形成制度的订立、执行、监督、反馈及完善的闭环体系,促使办公室各项工作责任有落实、工作有程序、做事有规范、检查有依据、考评有规则。
(三)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要按照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07〕8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国资发〔2009〕102号),切实做好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与应用,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实现与其他信息系统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协同办公水平。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运用现代保密技术,确保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安全。以办公自动化系统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加快集团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集团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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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篇6:防汛工作指导意见
防汛工作指导意见
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要求,为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涝灾害和参与抗洪抢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抢险原则
(一)坚持“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防汛工作是涉及到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全局职工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针对我区汛情特点,牢固树立防汛保平安的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充分做好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险情要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奋力抢险,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坚持统一指挥调度的原则。全局职工要从大局出发,服从防汛办的统一调度,在抗洪救灾过程中,坚持局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线负责、协同作战,打好总体战。
(三)坚持人人参战的原则。全局职工要做好抗洪抢险准备,一旦发生险情,每位职工都有依法参加抢险的义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有组织、有纪律的参加到抗洪抢险队伍中去,并尽全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党员干部更要身先士卒,带头抗洪救灾,作好表率,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以利上级掌握情况和指挥抢险。
二、汛期确定
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为准。
三、防汛重点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将渠江沿线、城区等地势较低处及经常受洪水影响的区域列为防汛抢险的重点区域。
四、主要任务
全体职工务必和区防汛办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准确掌握洪水方面的'信息。一是要认真搞好汛期值班(见后附件),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做好相关记录、遇到重大事情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汇报。二是要做好抗洪抢险的物资、经费准备,保证抗洪抢险的需要。三是在防汛办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抗洪抢险的各项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认真做好责任区内的预防和宣传发动工作,不留死角,让人人皆知,并督促居民准备抗洪工具,组织人员转运物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洪准备;在洪水来临之时,组织抢险队伍40人以上。帮助缺少劳力的居民转运物资和疏散被洪水围困的群众,维护好秩序,防止观看洪水的群众发生意外,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洪水退去之后,组织人员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做好街道清扫,垃圾转运,帮助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四是配合区防汛办、救灾办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精心编制、包装一批向上争取支持项目,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争取尽可能多的中省补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五是在搞好城区抗洪抢险的同时要协助联系乡镇搞好洪水预防和抢险工作,力争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防汛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熊鸿波局长为本局防汛抗洪抢险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邹世国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成立区发改局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工作纪律
全体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防汛办及局防汛抗洪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防汛抗洪救灾。在抗洪抢险期间,对擅离职守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抢险期间制造谣言、哄抢、盗窃财物、破坏抢险设施和抗洪救灾工作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7:加强绿化工作指导意见
加强绿化工作指导意见
一、动员全民广泛参与。
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基本硬件。今年市上决定,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母体。良好的生态既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扩大造林绿化面积。当前正值造林绿化的大好季节,全市上下要把造林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造林声势,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为加快城市转型、推进兰白都市经济圈建设提供生态保障。
一)正视差距。
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近年来。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要求,突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城乡造林绿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在城区大环境绿化中,积累了工程造林、滴灌等成功经验,受到省内外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但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市自然条件严酷,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林草植被覆盖率低,生态环境局部治理、整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缺林少绿的生态面貌未能彻底改变,生态环境现状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协调;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的力度不够,全体适龄公民参与植树绿化的意识不强,义务植树的尽责率还不高,造林规模偏小,绿化步伐不快;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增强城市吸引力的重要元素,加快城市转型,推进兰白都市经济圈建设,对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造林绿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推进生态转型,做到保护与发展并重,质量与效益并举,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二)明确目标。
绿化美化工作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必要条件,绿色是一个城市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标志。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基础支撑。要扎实推进城区大环境绿化,以城区北部、高速公路绿化带延伸为重点,实行划片包干,抓紧做好供水管网等基础配套,为秋季造林创造条件。强化园林绿化,实施文化广场和西山公园等绿化工程,为广大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健身场所;提高金大沟绿化水平,构建城市景观带,培育城市“绿肺”构筑绿色“氧吧”开展“园林化单位、住宅小区”创建活动,推进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绿化,总结推广拆小房、建绿地工作经验,落实单位责任,加大绿化力度,增加绿地总量。继续做好道路绿化,重点实施新建道路的绿化美化工作,强化城市防护林带建设,形成城市绿化骨架。力争今年绿化面积13.2公顷,绿化覆盖率提高0.38个百分点,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79平方米,逐步形成协调发展、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绿地系统。
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抓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抓好补植补造、整改复耕等突出问题,确保历年造林质量全面达标;强化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力争将新增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标准的面积纳入补偿范围,编制天然林保护后续管护规划;突出防沙治沙,落实封山封沙育林措施,加快实施三北四期工程,走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结合、治理与开发结合的路子,做到科学防治、综合防治和依法防治;加强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抓紧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最大限度保护好、利用好现有资源。发展特色林果产业,建设特色经济林果、生物质能源、林产品加工、森林生态旅游、花卉种苗、优良乡土树种培育等五大产业基地,培育壮大枸杞、红枣、仁用杏、文冠果等特色优势产业。
三)创新机制。
机制很重要。为什么过去许多“年年造林不见林”地方,搞好造林绿化。现在能够一次造林成功,关键是机制发挥了作用,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市城市绿化的瓶颈是水的问题,核心是资金问题,财政投入资金有限,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群策群力,共同投入,形成稳定的投资渠道和长效管理机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践证明,承包制是靠实责任、加大投入的有效举措。城区大环境绿化,要彻底改变以往全靠财政投入的老做法,采取机关单位承包的办法进行,按人数分解落实到各机关单位,由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上水主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余资金由各单位自筹。要实行造林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绿化主管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按进度要求实施和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及时整改,直至合格达标,真正做到种一棵、活一棵,提高造林质量和效益。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学生组织及其它社会团体,要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妇女、民兵,积极营造“纪念林”三八林”青年林”和“民兵林”驻银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到今年的春季植树造林活动中,为绿化“第二故乡”做出贡献。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年底前完成50%主体改革任务,让农民依法享有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营林造林的积极性。
四)加强领导。
只有广泛动员全社会齐抓共建,才能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县区政府要把绿化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绿化美化资金使用监管,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化美化配套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要实行领导负责制,抓点示范,扩大影响力和号召力,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指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细化责任,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算账对比,宣传比较效益,激发群众多植树、植好树、管好树的积极性;深入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社会关注生态的忧患意识、改善生态的责任意识、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深入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使适龄公民认识到植树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深入宣传造林绿化的巨大成就、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造林绿化是一项季节性强、技术性高的工作。及时报道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人人植绿、爱绿、护绿、播绿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驻银企事业单位要把绿化美化作为一种责任和义务,发挥各自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钱的出钱、有人的出人,通力合作,共同推进。
二、突出抓好五件大事。
抓好各项工作对实现全年目标任务非常关键。要统筹兼顾,第一季度即将结束。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城区大环境绿化、春耕生产、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园区建设五项工作。城区大环境绿化,刚才作为一个大的方面专门讲了这里重点强调一下另外四项工作。
一)切实抓好春耕生产这件大事。去冬今春以来。土壤水分蒸发量较大,旱情较为严重。针对严重旱情,各县区、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抓紧开展顶凌覆膜,调整种植结构,储备调运生产资料,抗旱春耕生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目前旱灾还在持续蔓延,截止3月中旬,全市平均降水量在0.44.4毫米之间,与历史同期相比偏少6.5成;土壤干土层厚度普遍在1015厘米之间,部分区域达20厘米,全市受旱面积236万亩,有近80万亩耕地难以下种;有8.31万户、35万人不同程度缺水、缺粮、缺燃料,120万头(只)牲畜缺草缺料,抗旱春耕生产任务非常艰巨。农事催人,农时逼人。要充分认识当前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全力抗大旱、促春耕,为全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着力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全面调查摸底缺水村组、农户,制订具体方案,优先解决学校、卫生院等重点部位和“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等重点群体的吃水困难。抓紧抓好以抗旱为中心的春耕生产,调整作物布局,因地制宜地扩大马铃薯、玉米等高产作物的面积,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加强农业科技推广,高度重视种子、种苗、种畜引进推广,从农业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良种引进推广上寻求突破,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加强冬小麦等作物田间管理,组织群众拉水点浇点种,并做好补种改种的准备,把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推进技术进村入户,严格技术规范;加快农膜、农机具的供应和下发,确保不误农时;全面落实地膜补贴政策,逐户逐地块落实面积,办好各类示范点,辐射带动旱作农业发展,确保全面完成115万亩推广任务。加大劳务输转力度,加强农民务工技能培训,提供劳务市场信息,扩大劳务输转总量,做到以副补农,力争农民收入不因灾害而造成大的影响。
二)切实抓好项目开工和建设这件大事。1-2月份。同比增长27.85%总体看,项目建设进展良好,达到预期进度,但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要实现增长30%以上的年度目标,还有很大的压力。第二季度是项目建设的黄金时期,各责任部门要集中精力,拓宽思路,争资金、上项目,建项目抓进度,新上项目抓开工,争取项目抓运作。尤其要重点跟踪落实银光公司30万吨tdi40万吨mdi10万吨pc等重大化工项目,全力引进星火湘电风电机组总装项目,支持双赢公司就地消化公司硫酸,抓好刘化集团化工项目土地平整工作。要加强分析调度,坚持项目会商机制,根据进展情况研究对策措施,解决具体问题,及时排除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全力加快在建项目进度。要强化前期工作,对未开工的项目,逐一分析原因,向上积极衔接,及早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创造条件尽快开工,力争项目开工率高于去年同期。要做好兰洽会参会准备,围绕宾客邀请、展示展销、经贸洽谈等重点,拟定工作方案,广泛接触客商,敲定有市场前景、符合客商投资意向的大项目和好项目,做到各责任单位都有项目签约。
三)切实抓好棚户区改造这件大事。今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棚户区改造攻坚年”也是棚户区改造的起步年。这项工作整体进展情况较好。争取省上国家支持成效显著,宣传动员有声有色,实现了良好开局。目前,区113队、兴平南路,区西村联合大院,景泰县黄河路,县西滩等片区棚户区改造相继开工。昨天公司机运队片区开工建设,省委书记陆浩、省长徐守盛及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亲临为项目开工剪彩,这是对全市人民的巨大鼓舞,也标志着棚户区改造全面展开。下一阶段,要按照既定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棚户区改造。宣传要强化,社会各界对棚户区改造十分关注,期望值高,但国家补贴毕竟有限,大量的资金需要地方政府和主体企业自筹,必须注重舆论引导,消除认识上的误区。进度要加快,坚持拆迁建设两不误、两促进,尽快完成拆迁征地,确保4月上旬全面开工;已开工片区,要细排目标,紧扣节点,强化工程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进度和质量。措施要得力,从积极性高、住房条件差的区域做起,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以高效服务推动工作。
四)切实抓好园区建设这件大事。园区是项目引进和企业入驻的平台。坚持分类指导,着力优化环境,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加强协调配合,整合相关资金,加大土地储备开发力度,用市场化方式盘活土地资产,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做到三通一平”要强化对已入驻企业的管理服务,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增强发展后劲,促进滚动发展。继续完善有利于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建立高效灵活的开发管理机制,积极与东部园区对接,承接产业转移,争取各园区在项目引进建设上都有新的亮点。
要力求在四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征地拆迁要取得新突破。征地拆迁是当前影响项目建设的难题之一。拆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抓好五件大事的同时。要依法合规按政策办事,不折不扣地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做到和谐拆迁、文明拆迁。要坚决依法打击在园区、棚户区规划范围内乱垦荒、乱栽树、乱建房等问题。二是招商引资要取得新突破。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拓宽招商渠道,健全招商机制,把循环经济发展、兰白都市经济圈建设等机遇转化为招商优势,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把引进项目的`重点放在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符合园区特色上来,引进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提高合同签约率、资金到位率。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实施好亚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城市发展项目,启动西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快引大入银城市生活水源、县城污水处理和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实施城区大坝滩综合治理工程,完善城市承载功能;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增强城镇的吸纳和聚集功能。四是资金筹措取得新突破。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联系,千方百计继续争取城市转型财力性转移支付、省上园区建设补助资金,做到其他市州没有的有,其他市州有的多,确保常规项目资金多于往年,力争非常规项目资金获取最大份额。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一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克服一切困难、全力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臧克家先生有两句诗“老牛自知夕阳短。面对困难和挑战,要靠前工作,主动作为。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坚决革除保守落后、不思进取的陈腐观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变压力为动力,视挑战为机遇,蓄势而发,谋势而动,争创一流业绩,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做好妥善应对风险的充分准备,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气馁,不松劲,不懈怠,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抓到底不放手,哪怕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要有干事创业的责任追求,认清肩上的责任,克服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瞄准更高的目标,确立更高的参照,自我加压,负重奋进。
二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常言道:雁过留声。怎样留名呢?那就是实干,办几件实实在看得见摸得着的让群众受益的实事。相反,作风上飘浮,工作一件也落不到实处,那就是匆匆过客。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理念,把精力用在发展上、用在工作上、用在落实上,以干事业为快乐,以有成绩为光荣,以实干的作风赢得干部支持,取得群众拥护。工作要实,克服四平八稳、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良习气,做事而不造势,务实而不作秀,少讲“不能办”多想“怎么干”少讲“困难多”多想“有办法”行动要快,发扬雷厉风行的作风,强化时间观念、效率观念,目标一旦确定,任务一旦明确,就要立即行动抓落实,做到工作快上手、矛盾快处理、目标快完成。落实要细,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精心抓好每个细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做到重过程、抓要害。
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抓工作不仅要有勇气。解下情,深入探讨,超前预判,用新的思路、新的措施抓落实,做到脑子活、点子多、措施硬,把握工作主动权。要善于战略思维,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与动向,注意分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发展机遇,逆境中发现和培育有利因素。要注重解决问题,多从工作角度找原因,依靠主观努力找出路,有针对性地研究存在问题,把问题搞清,把思路理顺,把措施定实,用实实在效果推进发展。要打破思维定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创造性,摒弃经验主义中寻找对策,突破惯性思维中开拓前进,敢于把困难很多的事办成,敢于把竞争很强的事办成,敢于把风险很大的事办成,努力争取有更大的作为。
篇8: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机制
(一)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细测算,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二)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三)统筹层次和范围。开展大病保险可以市(地)级统筹,也可以探索全省(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
(一)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二)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三)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方式
(一)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招标主要包括具体补偿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等内容。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补充保险等的地区,要逐步完善机制,做好衔接。
(二)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招标机制,规范招标程序。商业保险机构要依法投标。招标人应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原则不低于3年。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参保(合)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为有利于大病保险长期稳定运行,切实保障参保(合)人实际受益水平,可以在合同中对超额结余及政策性亏损建立相应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要不断完善合同内容,探索制定全省(区、市)统一的合同范本。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损害参保(合)人权益的情况,合同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作,并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商业保险机构基本准入条件。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四)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资金管理,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授权,可依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以完善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控制风险,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加快结算速度,依规及时、合理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承办好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的健康保险产品。
六、切实加强监管
(一)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配合协同,切实保障参保(合)人权益。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主管部门和招标人,通过日常抽查、建立投诉受理渠道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参保(合)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保险业监管部门做好从业资格审查、服务质量与日常业务监管,加强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监管,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财政部门对利用基本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明确相应的财务列支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基金管理。审计部门按规定进行严格审计。
(二)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管控。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监督管理,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商业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险机制的作用,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相关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监控。
(三)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将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大病保险的重要性,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以选择几个市(地)试点或全省进行试点。各地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要将本省份制定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备案。
(二)稳妥推进,注意趋利避害。各地要充分考虑大病保险保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循序推进,重点探索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资金管理、招标机制、运行规范等。注意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加强评估,每年对大病保险工作进展和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要将年度报告报送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民政部。
(三)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大病保险涉及多个部门、多项制度衔接,各地要在医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由发展改革(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保监、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大病保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加强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协调。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保监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细化配套措施,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和服务作用,并做好跟踪分析、监测评价等工作。
(四)注重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强对大病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密切跟踪分析舆情,增强全社会的保险责任意识,使这项政策深入人心,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大病保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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