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召开全国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的通知,本文共7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小鱼鱼”提供。
篇1:召开全国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全国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的通知
12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召开全国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的`通知 》,决定于12月14日在北京与中国建筑防水协会联合召开全国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通知要求质检总局监督司司领导,质检总局监督司抽查处、许可证处工作人员,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四川等建筑防水卷材主产区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或生产许可证管理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其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结合本省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参加会议人员。
篇2:召开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有关发证检验机构: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开展钢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监函﹝xxx6﹞73号)有关要求,总局监督司决定在北京召开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解读质检监函﹝xxx6﹞73号文要求和水泥产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体方案,研讨具体实施措施、流程、时间和相关工作文件,对做好监督检验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二、参会人员
总局监督司许可证处工作人员,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工作人员,质检监函﹝xxx6﹞73号文明确承担本次监督检验任务的发证检验机构。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xxx6年7月27日,26日报到,会期1天。会议地点:北京西苑饭店,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酒店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有关事宜
本次会议由水泥产品审查部具体承办。会议代表食宿费用自理。请各参会单位于7月25日前将会议回执发送到水泥产品审查部。
水泥产品审查部联系人:唐兴,电话:xxxxxxxxxxxx,传真:xxxxxxxxx,手机:xxxxxxxxxxxxxxx,电子邮件:xxxx@@cqbm.com.cn。总局监督司联系人:秦xx,电话:xxxxxxxxxxxxxxxx。
附件:会议回执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xxx6年7月21日
篇3:召开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实施质量振兴,部署全国扎实做好xxx7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总局决定召开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监督司作工作报告。
(二)地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交流。
(三)总局领导讲话。
二、会议形式
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总局办公楼419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视频会议室。具备条件的`,可将视频开通到市(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总局相关司(局)、认监委、标准委负责人、质检协会负责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员。
(二)各分会场参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管局领导、监督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及质检院(所)有关人员;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局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质检所负责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请县局和质检所的同志参加会议。
四、会议时间
xxx7年3月30日(周五)上午10:00—12:00。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会议组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请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人员于3月29日下午1:30起保持视频终端开机状态,参加会前联调(联调时间到下午4:30分)。3月30日上午8:00开始,保持视频终端开机状态。总局视频主控室电话:xxxxxxxxxxxx5。
(二)各分会场要保持良好会场纪律,参会人员保持良好会风,开会时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不要在会场内接听电话。
(三)有关会议文件将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联系人:产品质量监督司综合处徐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一日
篇4: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通知
保监厅函〔〕461号
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保险中介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总结20xx年保险业发展情况,部署201x年保险发展工作,保监会定于近期在京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x年1月20日,会议开会时间1天。
二、会议地点
三、参会人员
(一)保监会领导及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各保监局领导班子成员;
(三)保监会机关及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的会长和秘书长、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主要负责人;
(五)保监会直管保险总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子公司董事长和负责人;
(六)其他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负责人;
(七)外资保险公司负责人或中国区负责人;
(八)保险中介公司代表;
(九)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
(十)学者学者代表;
(十一)新闻媒体。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在京西宾馆统一安排代表住宿,其中公司代表的费用由公司自理(现金或支票结算)。
(二)请各单位于1月19日下午14:00-19:00,持此通知或此通知传真件、复印件到京西宾馆西楼大堂报到。
(三)请各单位于1月7日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性别、民族、地区和国籍、联系人和联系方法报保监会办公厅,其中集团公司统一报名。
(四)请各保监局1月15日前将参会领导的航班号、车次等报办公厅行政处。保监会将根据航班、车次情况安排接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X年十二月三十日
篇5:召开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定于1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给国测一大队老队员老党员回信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部署,全面总结工作,简要回顾“十二五”事业发展成就,研究提出“十三五”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安排部署20工作任务,研判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凝聚力量,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二、参加会议人员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领导班子成员、总工程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党政不分设的可带一名助手);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司室主要负责同志(直属单位党政分设的参加2人);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秘书长;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测绘院、天津市测绘院、山东省国土测绘院、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安徽省测绘局主要负责同志;武汉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郑州测绘学校负责同志;部分地理信息企业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1月11日至12日上午(10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中国测绘创新基地
(三)报到地点:
1.北京市丰台区大成路9号宾馆(京外代表)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秘书处(2505房间)(京内代表)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于12月30日前传真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并同时传真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便安排接送站(机)。
(二)请京外各直属局和重庆测绘院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国家局视频会议系统收看11日上午大会。
五、联系方式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秘书处
联 系 人:蒋 睿 张文婷
联系电话:010-63882512/2515 63882516(传真)
手 机:13810211548 13811464626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希宏 金树存
联系电话:010-63881716/0406 63881709(传真)
手 机:13911231078 13681314015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月24日
篇6:召开全国地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全国地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全国地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测办〔〕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有关地图编制、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
为总结近年来全国地图管理工作成绩和经验,部署“十三五”地图管理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召开全国地图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回顾近五年全国地图管理工作,总结贯彻落实《地图管理条例》情况以及2016年地图市场大检查、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推进地图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布和推广应用2016版标准地图服务、互联网地图监管等系统;听取各地对地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部署“十三五”地图管理工作。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6年12月9日-10日(12月8日报到)
会议地点:南京市新华传媒粤海国际大酒店(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3号,025-58681111)。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承担地图管理工作的处室负责人。
中国地图出版集团、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有关领导和人员。
有关地图编制、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做好会议座谈交流准备。典型发言代表单位的发言内容和要求,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将另行通知。
2.12月9日下午将组织与会人员观摩全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电视赛总决赛,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请各参会单位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分别传真至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联系方式:
地理信息与地图司
卢卫华 010-63882101(兼传真) 13581556287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柯玉和 025-83757078(电话) 83757015(传真)
1819568
附件:会议回执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篇7:召开全国健美协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召开2016年全国健美协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健美健身运动的持续发展,总结2015年中国健美协会工作情况,部署2016年协会工作计划,决定召开2016年全国健美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2日在福建省晋江市举行。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中国健美协会2015年工作总结与2016年工作安排。
(二)中国健美协会分支机构(裁判员委员会、教练员委员会、培训委员会、宣传与推广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表彰2015年优秀组织奖单位名单。
(四)增补中国健美协会副主席。
(五)公布中国健美协会专业健身教练培训机构。
(六)2016年健美健身活动签约。
三、与会人员
(一)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主管健美项目工作的负责人。
(二)省级健美健身协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省级协会不参会的,可选派其项目开展较好的基层健美协会代表参加)。
(三)中国健美协会合作伙伴代表和相关企业代表。
(四)中国健美运动城市(连云港市体育局)代表2人。
(五)其他特邀代表。
四、报名与报到
(一)出席会议人员请于2015年12月31日到金玛国宾酒店报到。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西段(市委党校旁)。酒店电话:0595-8259999。
(二)与会人员填写《2016年全国健美协会工作会议报名表》(附后),于2015年1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分别报中国健美协会和舒华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健美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系人:刘蔚
电 话:010-87182319 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信箱:cbba_cn@126.com
舒华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玲玲、魏美枝
电 话:18959709788/18959709757
五、会议费用
(一)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每人每天交食宿费260元,不足部分由舒华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大会提供两人标准间。如要求住单人间或单住房间,每人每天加收100元。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健美协会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