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宁波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本文共5篇,希望您能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不聚不散”提供。
篇1:宁波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一、居民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一)共同材料
1、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落户申请书
4、向转出地提交《准迁证》(转入地公安局办理)
(二)不同情况提交材料
1、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1)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2、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
(1)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2)暂住证
(3)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4)房产证
(5)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6)一寸免冠照片4张
篇2:宁波学生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宁波学生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入户证明。
3.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加具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7.入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8.户口与父母同在学校的小孩随迁的,提供小孩的出生证、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户口迁移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毕业证或所在学校出具的休学、退学证明。
4.迁入原迁出地址父(母)家庭户的,提供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户籍民警核查迁出的原始记录并附纸质档案材料)。
5.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篇3:宁波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宁波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一)共同材料
1、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落户申请书
4、向转出地提交《准迁证》(转入地公安局办理)
(二)不同情况提交材料
1、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1)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2、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
(1)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2)暂住证
篇4: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
迁户口说简单也简单,只要证件齐全一切都很简单,但是如果所需要证件中的`任何一个出了错都很麻烦,
1。因为每个地方迁入户口要求条件不一样,所以先要到你准备迁入地所归属的派出所询问都需要哪些证件。比如:有的地方就需要房产证、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如果有孩子的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所有证件上的名字、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一样,有一个不对都不行,哪怕有一个数字不对都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
2。准备好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拿到迁入地派出所,派出所会给开一张“准迁入”证。
3。拿着这个“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到准迁证会给开一张“迁出证”
4。拿着“迁出证”交给迁入地派出所,迁入地派出所就会把户口迁过来了,迁入以后会办理新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注意,一定要先到迁入地派出所问清楚所需要的所有证件,自己先要仔细审查所有证件上的内容是否一致,免得来回跑趟耽误时间
篇5: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1、夫妻投靠入户(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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