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XX县国有企业改革验收工作办法,本文共5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巴斯光饼”提供。
篇1: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为市委、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准确依据,2月中旬至3月初,我先后对市星瀚、九柱、矿业、善道等市属国有企业的运行现状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户数:截至12月末,市属国有企业共有19户,主要涉及市政基础设施、房产建筑、矿产资源开发、交通运输、生态绿化、文化旅游、融资平台、教学实训和咨询服务九大行业,其中农林牧渔业企业3户、工业企业3户、地质勘察及水利企业3户、交通运输企业2户、房地产企业2户、信息技术服务企业1户、社会服务业企业4户、教育文化企业1户。另外还有新成立、未纳入国资统计的企业5户:市环湖开发公司、沙湖机场公司、神工科技公司、民德殡葬服务公司、啄木之鸟审计咨询公司。
(二)经营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89,011万元,较上年189,539万元下降1%。增幅较大的主要是星瀚、矿业、九柱、善道四个国有企业,同比增收分别为13,067万元、3,519万元、19,540万元、1,350万元,分别增长13%、21%、209%和27%。营业总收入较上年下降的企业有13户,减收金额41,496万元,降幅较大的企业有:石嘴山国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比减收38,192万元、下降77%;石嘴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同比减收257万元、下降25%。累计实现利润3,437万元,较上年盈利14,636万元下降77%。其中实现盈利的有8户、盈利额6,605万元,较上年盈利15,678万元减利9,073万元。经营亏损的有11户、亏损额3,167万元,较上年亏损1,042万元增亏2,125万元。
(三)资产状况:截止20末,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31,809万元,较上年852,053万元增长9%;负债总额613,552万元,较上年573,634万元增长7%。净资产收益率(不含少数股东权益)0.4%,较上年4.13%下降3.73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0.93%,较上年102.11%下降1.18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65.85%,较上年67.13%下降1.28个百分点。从资产规模看,星瀚、矿业、九柱、善道4户企业资产总额达891,835 万元,占市属国有企业的 83.0%,经营性资产占市属国有企业全部经营性资产的99%以上。
(四)股权构成状况: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二级、三级子公司共有60户,其中一级企业22户(含5户已注册但未纳入国资统计的企业),二级企业28户,三级企业10户。国有独资企业47户(一级企业21户、二级企业22户、三级企业4户),占78.3%;国有控股企业4户(二级企业2户、三级企业2户),占6.7%;国有参股企业9户(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4户、三级企业4户),占15%。
(五)人员情况:年,市属国有企业年末从业人数4759人,在岗职工数3649人。
二、存在的不足
(一)企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1.产权不清,难以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部分企业资产权属关系不明确,造成所有权和使用权脱节。如华夏脉文化旅游公司现在使用的图书馆、文化馆、展览中心、五七干校博物馆等,未办理资产转让登记手续,无产权登记证书,没有形成企业资产所有权,仅用于办公和出租,取得一定的出租收入,无法实现资产有效经营,资产效率较低。绿森林公司现用办公楼原以生态保护林场名义立项建设,形成的资产不属于绿森林公司。诸如此类产权不清的问题,导致企业在资产经营、担保、贷款等方面无自主权,无法律实效。
2.优质经营性资产比重低,资本结构不合理。部分企业资产中,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土地等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较大,此类资产不具备资产经营和银企合作的担保抵押条件,不能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企业实收资本构成看,企业自身盈利能力不强,自我积累过低。企业实收资本总额达226,904.51万元其中国家资本83,153.98万元,占36.6%;负债总额613,552万元,长、短期借款200,3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32.6%。企业自有资金非常有限,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普遍缺乏流动资金和后续发展资金。
3.部分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目前市属企业中政府注资,待企业注册后抽回金额达11,507万元(善道5407.2万元,九柱3000万元,绿森林3000万元,民德殡葬100万元),导致企业资产、负债、净资产虚高,资金短缺,经营困难;
(二)企业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存在政企不分的现象。市属国有企业中有11户是依托主管部门业务成立或由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改制保留的`企业,主管部门实际对企业具有控制权。部分企业人员、财务与主管部门重叠混合。二是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截止2013年底,大部分市属国企都没有建立规范的监事会,市国资委向部分企业外派了兼职监事,但也没有按规定履行监事职责。董事会和经理层建设也有待加强,例如市星瀚集团实行总裁负责制,没有建立董事会,也没有设置总经理。市九柱集团总经理由董事长兼任。市矿业集团董事会董事仅有2人。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层班子配备不齐等问题,造成企业存在经营管理、决策议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
1.主业不突出。部分企业主业不突出、投资分散、存在同业竞争现象,导致主导产业规模、资金、经营难以形成集聚效应,多家企业在有限的资源、市场中重复、交叉投资经营。如星翰集团是市属国有企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从事集中供热、燃气供应、自来水生产供应、污水收集、处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兼营发电、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宾馆服务和旅游服务等。九驻集团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建材加工、廉(公)租房管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多个领域。善道集团主要从事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水上运输等业务。市础天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只承担政府重点项目、工程融资平台的作用,无法形成真正的经营实体,实现经济效益。
2.企业流动资金困难,负债率偏高。2013年末,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贷款余额为200,310万元,资产负债率平均达到65.58%,企业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生产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较高的负债率,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3.企业资产收益率普遍较低。规模较大的星瀚、矿业、九柱、善道四户企业大部分属于承担市政、住房保障等社会公共职能的企业,因业务的特殊性,造成其低盈利性甚至亏损的特点。2013年,四户企业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6%,其中善道集团最高为4.6%,九柱集团最低为-0.01%。九驻集团近三年营业收入下滑,一直呈亏损状态,主要原因是企业承担全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及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建设任务,除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和有限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外,大部分资金只能通过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取得,还贷压力大,影响企业效益,同时受房地产形势影响,企业效益下滑。
4.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资不抵债。2013年市属19户国有企业中有8户实现盈利,11户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力或经营不善而亏损,其中有5户企业属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企业。
5.考核机制不健全。 一是对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还没有全面推开;二是考核指标还不够完善,如全面反映企业能力的经济增加值等指标没有纳入考核范围;三是没有建立与负责人收入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四是企业在引进人才用人机制上缺乏必要的自主权,大多数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和任用仍按照行政干部任用的模式和程序进行。
(四)国资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
1.监管职责中存在越位现象。,市国资委根据市属国有企业情况制定了《石嘴山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及财务监督暂行办法》,《办法》一度对市属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应由企业决定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由政府决定,已不适应目前企业发展需要,不利于企业自主经营。如:根据《办法》规定,企业贷款3000万元以上、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万元以上、国有资产转让50万元以上、捐赠或赞助20万元以上属重大事项,需由国资委审核,报市政府决定的事项中,资金限制额度过低,审核、报批程序多、时间较长,这类事项涉及企业面广、次数频繁,造成企业不能及时作出决策,决策的时效性、灵活性较差,给企业自主经营带来不便。
2.监管体系不建全。市国资委自成立以来,由于机构及人员编制所限,一直未能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监事会,无法向市属监管企业派出专职监事。随着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国有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资本结构日趋复杂,国有资产监管的广度不断扩大,难度日益增加,任务更加艰巨。
3.考核体制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由于企业管理层次没有打破行政级别,干部管理与行政机关采用相同的模式,市星瀚、矿业、九柱三家企业不是由国资委按照企业身份来考核,而是与市直各部门统一考核,造成监管、考核不统一的局面,无法实现管资产与管事、管人相统一。
三、改革意见建议
以不断增强市属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目标,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优化资产、合理重组,突出主业、做优做强,管理提升、转型增效,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科学国资监管体系,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以资产为纽带明确产权关系,实现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
以管资本为主,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盘活国有资产,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使之在资本市场上更有作为,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好作用。一是部门管理企业脱钩改制。依托部门设立的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市茂源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啄木之鸟审计资询公司,实行国有资本退出,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脱钩改制,推向市场。二是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市础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基础,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整合全市“小、散、弱”的可经营性资产,与市国资委、财政局等部门代表市政府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一并无偿划拨注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负责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和存量资产的流动与重组,主要通过开展股权运营,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运作,与所出资企业之间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参与企业管理,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以市场化的手段,激发国有资产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二)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组织、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提高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一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配齐董事会人员,推进外部董事制度,严格落实董事履职责任。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建立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制度,由市国资委向企业委派监事会主席,和企业内部监事一起组成监事会,履行监督企业财务管理、资产运营、重大事项决策以及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等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好监事会监督作用。创新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机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选拔机制,逐步减少行政任命管理人员,加大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控制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员重叠范围,努力形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位一体”、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认真总结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试点工作,以经济指标为主、其它指标为辅,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全面推行经营业绩考核。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将经营业绩考核与绩效薪酬相挂钩,以管理团队、核心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和价值贡献大小,合理确定激励的范围和水平。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完善投资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经营投资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激励和约束价机制,切实形成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国资监管格局。三是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准确把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方向,完善支出结构,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科学合理界定企业功能,按照公益性、资源性和竞争性划分市属国有企业类别,结合企业绩效情况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收益上缴财政比例。四是规范薪酬水平、职务消费等。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水平。
(三)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按照主业突出、优化组合、做优做强的原则,通过整合业务类同企业来降低管理成本;通过资本的有序合理划转、流动,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着力打造以市星瀚、矿业、九柱、善道、文化产业为核心的五大产业集团。逐步扩大经营范围,提高企业经营活力,鼓励企业走出去加速发展,成为具有跨地区竞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
(四)推进国企整合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通过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一是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星瀚、九柱两个国有重点企业的子公司中,选择两到三个开展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既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共同受益,又要注重吸收私有制企业的现代管理经验,转化应用到其它国有企业中,进一步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运行,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二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三是要通过明晰产权关系、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加强资产监管等多种措施,坚决防止在发展混合制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损失。
(五)科学构建国资监管体系,促进国企科学发展
研究制定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监管模式、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在自主经营、市场化发展上为企业松绑,在管控资本投向、提高资本使用效益上探索创新,努力形成规范、系统、有效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一是授予企业独立自主的经营权,调动国企积极性。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方向,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要求,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国资委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尊重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随意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二是授权国资委行使股东大部分职权、加强国资委职能。一方面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市政府要对其充分授权,让其行使大部分股东权力,行使出资人职责。另一方面国资委要按照法律规范和符合公司治理基本原则的股东定位来开展工作,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制定、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资本增减等渠道行使所有权,通过公司治理体系的科学构建来提高所有权监管的效率。
篇2: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办法全文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办法(全文)
一、验收工作的基本要求
1.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验收工作,依据《土地管理》、《农业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22号)有关要求进行。
2.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验收工作应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部署和组织实施。
3.各省(区、市)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对验收内容与标准做进一步量化,以便操作。
4.通过验收,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保证基本农田的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相统一,数量长期稳定,质量逐步提高,并有利于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5.各地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要在6个月同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调整划定工作完成后,要抓紧进行验收工作。各省(区、市)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验收工作,争取在年底完成。
6.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过程中,要防止不正之风,不吃请、不增国基层及农民的负担。
二、验收内容与标准
各地在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验收工作时,重点按以下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一)组织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专门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班子,做到工作方案和计划周密,专项经费落实。乡级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有专门力量负责做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二)调查核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以实际需要出发,对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对原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了核查,掌握了基本农田变动情况;实地核实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是否符合规划、划定面积是否符合上级规划的指标要求、划入范围的地类和地块图斑是否与实地一致。发现实际情况与规划不相符合的.,做到了及时调整纠正。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在原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基础上进行的,做到与原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相衔接。
(三)调整划定
根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调查核实情况,绘制了乡级(或村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并落实到地块;在基本农田保护图上,标出了地块位置和地块编号(以上内容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可直接反映的,也可不再绘制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填写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和面积登记表,县级填写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汇总表。做到图、表与实际情况相符。
基本农田保护期限和基础数据做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和基础数据相一致。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适应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耕地,特别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等周边地区没有规划炎建设用地的耕地,优先划入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和需要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耕地,预留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有条件的地区采用了微机制图和微机化管理。
(四)建立标志
主要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周边集中连片的基本农保护区建立了明显保护标志。保护标志的设立符合经济、实用、整洁、美观的原则,讲求实际效果,保持常年清晰。能够充分利用原有基本农田保护片。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由当地人民政府在明显位置向社会长期公告。
(五)建立档案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成果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到有关图、表和文字报告齐全,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汇总表上报地(市)级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档案资料管理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日常管理的需要。
(六)建章立制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工定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三、验收方法与步骤
按照验收基本要求与内容,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可采取以下步骤:
(一)自查。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完成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自查。自查完成后,县级人民政府向地(市)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二)初验。地(市)级人民政府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的各项内容与成果进行初验。对申请验收县(市)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情况,要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面积不低于30%。符合要求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将初验意见和申请的有关材料一并上报。
(三)复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组,对初验成果进行复验。对重点地区,要进行实地抽查。经验收不合格的,应提出整改要求,限期纠正并重新组织验收。
(四)公布。验收合格后,由省级人民政府下发验收合格的通知或证书,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布。
(五)总结。验收结束后,省、地(市)级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进行总结,并将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情况和验收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篇3: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测评验收的实施方案
“文明”“文明”建设是省、市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于2XX年全面启动了“文明”建设。今年,省、市文明委将对各县、区“文明”、“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并把测评结果作为2XX年底“文明”、“ 文明”总结表彰及第二届省、市文明城市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明确测评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做好迎接省、市文明委“文明”、“文明”测评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 “文明”、“文明”建设的部署,解放思想,创新观念,认真做好迎接省、市文明委“文明”、“文明”测评验收工作,对我县“文明”、“文明”的实施过程、实际效果进行综合和分领域的总体评价,指导、推动“文明”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和谐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测评内容、方式及范围
1、“文明”、“文明”测评的内容。
“文明”、“文明”测评工作围绕《“文明”测评指标体系》的内容进行。“文明”测评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指标、城市指标、农村指标、行业指标四部分,分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138个。
“文明”、“文明”测评工作主要依据《“文明”测评操作手册》和《“文明”测评材料审核记录表》进行。
2、“文明”、“文明”测评的方式
“文明”、“文明”测评采取统计数据、部门数据、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四种测评方式进行。测评中涉及到的统计数据由县统计局负责采集;部门数据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提供;材料审核和问卷调查由省、市文明办组织专人进行实施;按照人口基数的城乡居民比例,对我县随机抽取居委会、村庄进行问卷调查。
3、“文明”、“文明”测评的范围
“文明”、“文明”测评的数据为全县数据,各类数据和材料审核均以2XX年度的数据和材料为主。人口基数依据县统计局城市年报数据为准。
三、时间安排
整个工作安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XX年5月)。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对“文明”、“文明”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县“文明”、“文明”测评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对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强化舆论引导,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XX年 6月)。各部门单位尤其是各责任单位采取得力措施,抓好任务落实。要做好统计数据、部门数据和材料审核等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口衔接工作。同时,县里将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促进工作开展。
三是自查申报阶段(2XX年 7月上旬)。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县“文明”、“文明”测评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随审核材料一同上报县创建办。
四是迎查验收阶段(2XX年 7月中、下旬)。迎接省、市赴我县的问卷调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文明”、“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化,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文明”、“文明”测评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同部署、同要求,成立专门机构,制订好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拿出倒排时间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上下一致,人人参与,将各项任务按期逐一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参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测评验收总体工作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二)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单位、互联网站要把“文明”、“文明”、“文明”建设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设立专栏、专题,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通过宣传车、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各种形式,做好对村居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善于发现、总结典型,通过新闻宣传、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印制宣传画、设置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等方法,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要明确目标,讲求方法。这次“文明”、“文明”考核验收,不再专门到县区进行实地综合考核,而是主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数据和审核材料以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明确目标任务和测评检查方法,积极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衔接,及早把任务完成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让上级部门早了解、早支持,确保在材料审核、数据统计和部门数据方面不失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文明”、“文明”建设测评验收。
篇4:县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试行办法
县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试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干部考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通过考察,对干部德、能、勤、绩、廉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第四条:干部考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政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派出考察组的组织(政工)部门和干部考察工作人员。
二、考察分工
第六条: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干部考察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县委直接管理及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其组织、政工干部负责考察。
第七条: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考察。
三、考察程序
第八条:考察对象确定后,原创:按考察分工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必须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由思想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换届或届中全面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科级干部担任考察组组长。
第九条:考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目的、内容、方法步骤、谈话范围和时限要求等。考察工作方案由组织(政工)部门提出,党委(党组)审定。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主要领导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政工)部门汇报,经组织(政工)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必要时,党委(党组)领导成员可直接听取考察情况汇报。7、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人选后,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问题或有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提拔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履行任职手续;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经党委(党组)复议后,不予任用。
四、责任和权利
第十条:党委(党组)组织(政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具体指导干部考察工作,提出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使用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考察组负责落实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客观公正的考察意见,形成规范的考察材料。
在干部考察中,考察组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政工)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考察中发现干部重大情况或反映,有的可以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情况,有的可以委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了解清楚并作出结论。
要注意对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情况的了解,加强对其生活圈和社交圈的考察,逐步采用以下做法:⑴延伸考察。通过发放问卷或走访的方式,向考察对象的亲属、街坊邻居、平时交往较多的人员及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了解对考察对象的反映及其遵纪守法情况。⑵家庭访问。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重点了解其家庭关系、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家属子女从业情况、对家属子女的管理等。⑶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群众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和看法。
考察工作结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以及考察谈话情况,考察组成员必须在考察材料上署名。
考察工作中谈话记录必须客观、真实。考察谈话记录使用专用纸并编码,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将考察过程中形成的原始材料整理订卷,留存备查,已经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建立考察情况适度公开制度。主要是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及考察组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选择适当时机、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进行反馈。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干部主管部门
篇5:申请对农村电气化县工作验收的报告
市政府:
1993年底我县实现了初级农村电气化县,xx年11月国务院又把我县列为全国“十五”期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之一,为确保全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顺利完成,我县及时成立了“xx县水电农村电气化领导小组”,明确了奋斗目标。通过四年多的努力,我县电气化建设工作累计完成投资22660万元,其中:电源4700万元,电网17960万元,全面提高了我县农村电气化水平。
一是电源建设稳步推进。“十五”期间我县相继完成了xx二级电站的扩建、xx二级电站和xx电站的技改增容,并相继对发电厂的两台机组分别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设备的完好率和安全运行水平。到xx年底,全县拥有电源装机115台/48870kw,其中:火电装机5台/30000kw,水电装机71台/13440kw,用户自备电源装机39台/5430kw。县发电厂被省环保局命名为“一控双达标”合格单位、被省经贸委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应用循环流化床技术”被市政府表彰为科技进步三等奖。
二是电网建设再上新台阶。电气化建设期间,我县相继完成了云x110kv输变电工程、石x、高x等35kv输变电工程及石桥至xx、xx至石x35kv输电线路的建设任务;新建与改造10kv线路719公里、低压线路4765公里、配电变压器622台/40590kva。xx年我县城网改造正式启动,主要完成了南城35kv变电站的建设、xx镇环城路c段及东湖路的改造、国道县城过境线等10kv线路及低压线路的改造、新装或更换变台62台容量23530kva。“两网”建设与改造后,城乡电网的技术设备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网内电压合格率达到了97%,农村电价大幅降低,年可减轻农民电费负担xx余万元。为此,我县被省上表彰为“全省农网改造先进县”。全县拥有110kv变电站4座容量111500kva,线路231公里;35kv变电站12座,主变容量88750kva,线路255公里;10kv线路1718公里;低压线路13715公里;配电变压器1570台容量133641kva(均含国网)。
三是用电水平大幅攀升。电气化建设给全县人民带来了光明,带来了现代文明,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相继进入了寻常百姓家。全县各乡镇学校均实现了电化教学,各乡镇卫生院也配置了现代化的医疗器械设备,全县100%的乡、村、组、户均已通电。xx年全县年人平用电量达到了505千瓦时(外出务工人员除外)、户平生活用电量达到了506千瓦时,分别比xx年增长了90.5%、63.2%。
四是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我县在电气化建设中树立了“以水发电,以电护林,以林涵水”的.治理思想,实施“山、水、田、林、路、电”综合治理。同时把推广使用电炊,实行“以电代柴,以电代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积极向农民朋友宣传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及退耕还林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大大减少了农村烧柴、烧煤量,有效地遏制了乱砍滥伐,保护了森林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减少了有害物质排放和水土流失。据统计,到xx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已达到了30.24%,退耕还林6000余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余平方公里,封山育林25000余亩,电炊户也发展到了现在的9.5万户,占总户数的28.4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30—xx《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中的验收要求,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自查验收,认为符合验收标准,在此,特申请上级部门对我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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