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迟子建日记《我伴我走》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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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wo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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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解读迟子建日记《我伴我走》,本文共7篇,供大家参考。本文原稿由网友“Two多多”提供。

篇1:解读迟子建日记《我伴我走》

解读迟子建日记《我伴我走》

迟子建作为一名高产高质的女作家,在中国当代文坛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迟子建是当代中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她于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发表以小说为主的文学作品五百余万字,出版四十余部单行本,其代表作品有《雾月牛栏》、《光明在低头的一瞬》、《伪满洲国》,《额尔古纳河右岸》等,曾多次荣获“鲁迅文学奖”、“冰心散文奖”、“茅盾文学奖”等多项文学大奖。在三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她潜心创作,用文字诉说她的文学理想;她的文字静水流深,像一条小溪缓缓流淌,并且在岁月的积淀中成长的更深刻、更包容、更有力量;她致力于刻画正义和人性的美,并形成了鲜明的温情特色。透过她的日记自选集《我伴我走》,我们可以对迟子建的内心有更深刻、更直接的了解。

一、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文学

迟子建在日记中交代了《我伴我走》日记集的由来,起初友人想要出一本自己的文集,但篇数不够,希望迟子建能补写几篇以应出版之需,却被迟子建固执地因为“为了补救写日记失了写日记的意义”而搁浅了,这本《我伴我走》的日记集终究拖了两年才得出版。迟子建在1985年8月7日的日记中提到,因为《晨钟响彻黄昏》这部长篇小说的封面被出版商设置为俗气的半裸女人的图像而彻夜无眠,并决定对出版商提起诉讼,她认为这种炒作是对自己文学创作的侮辱,可见迟子建是一个严格要求自己,以严肃的、纯文学的态度对待文学的人,她拒绝任何商业性的投机取巧的因素。相比之下,池莉公然以《有了快感你就喊》这样引人遐想的标题作为小说题目则有着明显的媚俗倾向,徐坤的长篇小说《春天的二十二个夜晚》更是赫然将“一个女人与三个男人的故事……”这样赤裸的宣传语言放在小说封面上,在这样一个商业炒作风靡的年代,作家有时难免立场不坚定屈服于商业社会的规则,因而在潮流中能坚守自我的创作理想愈加难能可贵。迟子建说“只要有人类,人类还需要情感表达,文学就不会死亡。”了解迟子建生平的人都知道,文学对于迟子建而言不仅是事业,更是情感的依赖。的一场车祸夺去了迟子建相知相守两年的爱人,打破了她刚刚开始的幸福甜蜜的生活,那时的迟子建为了填补内心巨大的哀伤与绝望,用文字将自己包裹起来,生活在文字构筑的虚空的世界里,用小说里的人物与自己对话、给自己安慰、为自己疗伤,“进入那个世界之后,我觉得自己获得了解脱。那时候我觉得回到写作里,就像一个满怀忧郁的人去看心理医生。”因为依靠文学,迟子建从哀恸中活过来,经由写作,她最终获得了生之幸福。正因如此,迟子建对待文学创作的态度格外的严谨而较真,正因如此,她才会因为出版商媚俗的封面设计而彻夜难眠。

二、以真实健康的'心态创作文学作品

迟子建的日记中有对日常琐事、心情的记叙,也有对时政新闻的看法和对生活的思考,读她的日记和作品,会感受到她健康向上的态度和满满的正能量,她的语言有一种看透生命的不堪却依然热爱生活的固执的力量,如《疯人院的小磨盘》透过小磨盘的遭遇折射了现代社会人们精于算计、自私自利的心态,刻画了疯人院的疯人们单纯善良的品行,以此来讽刺现实的丑陋,然而即便如此,小磨盘和他的母亲依然在工友们的照顾下有滋有味地生活着。又如中篇小说《清水洗尘记述了大年夜小儿子天灶负责家里人洗澡烧水和放水的任务发生的故事,记叙了奶奶的里嗦、父母的争吵言和、姐姐的爱美,每个家人洗澡的特点都流露出琐碎生活的点滴美好。

综观文坛,与她同时期的作家如陈染、林白则醉心于女性私密写作,纠结于压抑的自我。读她们的作品是危险的,价值立场不坚定或情绪不稳定的读者很容易受到作品消极因素的控制牵引,而读迟子建的作品则完全没有这种困扰,她的作品是充满温情的,让你读罢掩卷沉思之时体会到生活的美好、历史的厚重与人生的价值。相较而言,作家池莉的作品同样表露了小人物困身于琐碎的生活中却依然热爱生活的生命力,但她在作品或自白中有意无意流露出的沉浸于小我的幸福的沾沾自喜无疑削弱了作品的感染力,容易使读者产生审美疲劳。反观迟子建作品的温情则是从人性出发,字里行间渗透着博爱的情怀,因而更能在情感上打动读者。

三、以平等交流的姿态对待读者

迟子建在日记中多次提到“想让我的读者快点儿看到”我的作品,她在《芳草在沼泽中》的序言里也有过类似的表述,她说:“我特别想让我的读者了解我的最新的创作情况”。在迟子建的心目中,读者不仅是评委,也是朋友,他们不仅检阅自己的作品,也欣赏自己的创作,她更倾向于将读者看成懂自己的内心、与自己平等交流的人,她期待与读者之间灵魂的交流与共鸣。在这种想法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她文学创作的关注点其实在作品和文学本身而不是读者,她希图通过文字传达自己对生活与历史的理念,并找到能与自己心灵沟通、产生共鸣的读者。相较之下,让人不禁想起作家池莉曾多次声明“我写作不为别的,就为我的读者喜欢,读者喜欢了,我的写作便有了意义”,这种说法明显带有蓄意讨好的嫌疑,至少说明池莉在创作时是将读者需要放在第一位的,而不是文学本身,文学创作一旦掺入了商业的因素就不那么纯粹了。迟子建将她的思想与对人生、历史的思索融于作品中,期待有读者能与她形成共鸣,正如她在荣获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的卷首语中写到的一样:“我不知道自己谱写的这部心中的交响曲是否会有听众。我没有那么大的奢望要获得众生的喝彩,如果有一些人对它给予发自内心的掌声,我也就满足了。”

笔者一直认为,要了解一位作家的文学理念就去看他的作品,而要了解一位作家的为人和生活理想就去看他的日记或随笔。万人敬仰的学者季羡林大师的日记小到因恶劣天气无法出门的烦恼都有记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生活中的季羡林。迟子建《我伴我走》日记集的出版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她的窗口,让我们与迟子建有一个近距离接触的机会,通过这本日记,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作家,迟子建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惊喜。

篇2:迟子建《我伴我走》读后感

迟子建《我伴我走》读后感

上午开始下雨,空气变得凉爽,窗台被雨水打湿,这是迟子建笔下最适合读书写作的天气。以下是关于迟子建《我伴我走》读后感,欢迎借鉴!

昨晚天雨,感冒病中,身体极度不适,卧床安静读书。从10点开始,一直到夜里4点多,用心读完了《我伴我走》,这是女作家迟子建的一部日记体旧作。

此书系去年大宗购书时,从旧书网上买回,因书太多,当时没有及时读完,这次虽然读得快一些,但还是很认真地一页一页翻遍。可能是病中心静吧,也有深夜无人无事干扰之故。

知道迟子建的名字,是早在初中时代,来自一本全国性的青年作家散文选中,因其文字好看,名字也有特色,就轻易地记住了。多年以来,一直喜欢读她的小说,近年在网上搜购了不少。读多了,就想知道那只“下蛋的母鸡”的更多情况,于是去年专门在网上搜索她的其他文字。除多本小说外,我还有她的几册散文集,其中包括人民社出的那本《迟子建散文》。家里地方小,没有自己独立的书房,只能家里、办公室几处胡乱堆放。妻子对此颇有意见,所以今年以来,我一再告诫自己,买书慎重再慎重,凡可买可不买的,就尽量忍住不买。请朋友帮忙给学校捐书时,也顺便把自己一些不再用的书,一块送到了图书馆。当时也就考虑,把近年购回的书要认真读完,喜欢的就多读几遍,加强印象,深化认识,争取有所收获。

《我伴我走》系中国青年社20出版,收录了迟子建1995年至间的个人日记。我认真用心一页页读过,从字里行间中,了解了职业作家不同于一般人的日常生活,印象深刻的有这样几点:

一、爱做梦,也爱生病。书中多次详细记录了做梦的事情,使我颇感奇怪,是不是迟作家体格柔弱所致。她有胃病和颈椎病,经常复发。想自己虽然也瘦小单薄,但多年已没有了做梦的经历,也许是每天睡得晚,一觉到天亮,没有做梦的机会吧。

二、与西安有密切关系。在西安待过2年,对西安印象颇深,虽然此时已经离开6年了,还是很怀念在西安的那些日子,怀念陕西的特色小吃羊肉泡。书中记到陕西籍作家杨争光,并说当年曾同友人到过杨的乾县老家。她和全国多位作家有来往,关系友好,如方方、毕淑敏、林白、蒋子丹等人,男性作家也为数不少,杨争光是书中唯一提到的陕西籍作家。

三、爱看球赛和拳击赛。这两个项目都属剧烈运动,我想女性喜欢看的应该不是太多吧。作为男人,我直到现在还是一个球盲,不懂,不看,也不关心球事,世界杯也是。

四、爱买书,读书杂。她出远门,或者在哈尔滨当地上街,晚饭后出门散步之时,爱逛书店,旧书摊,常有新书旧书买回来。古今中外,文史哲政科,如她读过霍金的《时间简史》,《陈寅恪的最后》,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萨特传》《尼采传》,《1965年前的林彪》,美国的`《世纪审判》等。由此可见,作家读书不能只读文学书,不必也不可能什么都经历,但总得有所了解,视野阔,知识面宽才是。除创作了大量的世情生活小说外,迟子建还曾写过长篇历史题材的小说《伪满洲国》,也就不令人感到意外了。

五、除爱听音乐,爱看电影外,还爱逛商场,喜欢买衣服和小饰品。当然,爱美是一切人的天性,作为女人,更在情理之中,不用奇怪。

六、一场官司。因小说《晨钟响彻黄昏》被无良书商庸俗包装出版,并弄错作者名字,令柔弱的女作家出离愤怒,多次交涉无果,只好一气之下诉至法庭。可见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作家,也是很无奈的。

七、一次误会。迟子建在作协工作,平时可能不坐班,一位女邻居见她经常在家,有次竟关切地问她是不是没有工作啊?迟说是下岗了。又问那你心里烦不烦啊?如若烦心,就和我们一块信教吧。这位女邻居是基督徒,经常一帮人在她家里唱赞美诗。迟认为人如果真有烦心事,上帝也是帮不了的。再说,遇事了才信教,那也是对上帝的大不敬。

八、一次尴尬。去南方参加笔会,朋友带领前往渔村参观,有位渔民直接问迟是不是被老板包了来的。迟老实说是来开会的。渔民说,以前凡是来这里玩的年轻女子,都是被老板包养着的。日记里有世情的反映,尴尬的不应是作家。

九、一种烦扰。西北有一位读者,经常给她打电话,迟作家心怀抱怨,称不堪其扰。这个,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个提醒,一种警示,不要以一种貌似高尚,却其实自私的目的,而影响了别人的正常生活。

此外,据我所知,80年代末,迟子建在西安那两年,是在西北大学中文系所办的作家班读书。,迟子建以长篇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与同属西大中文系出身的贾平凹同获第7届茅盾文学奖。我清楚地记得,茅奖揭晓之后,西安晚报曾以多半个版的篇幅,报道西大中文系的文学荣光,其中配有一副照片,西大校园里一块碑状巨石,上书“作家摇篮”四字,系贾平凹的手笔。他们两人,西大都视作自己育人的重要成果,我看过迟的许多文字,却不曾见提及当年西大读书的这段经历,不知何故?

总之,日记体的《我伴我走》以写实为主,虽然没有作家自己的小说精彩好读,但真实反映了一位作家迥于常人的生活常态。全国知名的女作家中,迟子建是我关注较多的一位,印象颇好,其文学创作实力强劲,笔底多呈现底层社会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状态和命运,想象丰富,笔法细腻,长于探索幽暗的人性;生活中的女作家,朴素而低调,不张不扬,专心用力于读书写作。她的身上,具有知识女性的现代意识,同时也有着中国女性的传统美德,读其文字,想其为人,令人油然心生敬慕之情。

篇3:迟子建《祭奠鱼群》解读

《祭奠鱼群》是一篇充满了博爱与悲悯情怀的散文。作者怀着对鱼类的深切同情,在今昔对比中,关注自然界一切生物的命运,提出了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深远命题。

首先,作者对比的是人们在精神上对鱼的敬重与行为上对鱼的残忍。期望幸福的百姓将它作为一种图腾,每逢春节,总挂上“年年有鱼(余)”的年画,以图吉利。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并没有因此而敬奉鱼类,却因为它“滋味鲜美、营养丰富”而大量捕捞。作者笔下,鱼有人一样的“魂魄”,人却从不顾惜。

其次,作者将自己幼年时动物、树木、鱼群的状况与今天相对比。

再次,作者又将黑龙江的中俄水域的鱼群做对比。中国岸边的鱼几近灭绝,而俄方处“却仍很繁盛”。作者的悲哀便产生了。自古良禽择木而栖,鱼有何尝不如此呢?作者悲哀的就是鱼类对我们的抛弃。恩格斯曾经说过:“我们不能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的胜利,对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这正是作者的悲哀所在。

作者呼吁的是我们走出与大自然的对立,走向和谐统一。作者祭奠的是家乡消失的鱼群,更是人类缺乏的博爱与悲悯情怀。

篇4:迟子建《祭奠鱼群》解读

鱼是一种美丽的脊椎动物,它与人类一样靠水而生存。它须臾不能离开水,在这点上,它比人类更加显示出对一种物质的永恒依赖和衷情。水无疑是他们的家园。

鱼向来是一种吉祥的象征,所以杨柳青年画中出现最多的是它的形象,它成为贺岁的一种象征。就连它入人梦,按老百姓的民间解梦的说法,也是“发财”的表示,足见人们对他的喜爱。

鱼的姿势很美,身体大都呈侧扁形,有着闪光的鳞片和优雅的尾部。而且它滋味鲜美、营养丰富,这使得它从诞生之日起就成为人类的捕捞对象。它们被网大片大片地围追堵截,撞得头破血流,最后魂飞魄散的成为饕餮者面前的美餐,它们在水域中艰难的繁殖和漂游,它们在静无声息地享受水的清芬的时候,却不知夭折的厄运就在水域之外的陆地等待着它们。

人类的生存延续总是不知不觉以对自然资源的攫取作为手段。人们需要房屋,于是就去砍树来造房,使得自然界绿地的面积逐年减少。人烟的稠密又使得空气变得污浊,一些动物躲避瘟疫一样远离了我们。工业污染的痕迹几乎从每一座城市永远仿佛在雨中灰蒙蒙的天色上可以痛切地感觉到。

我生长在大兴安岭,幼时感觉到的就是原始森林遮天蔽日的绿树,森林中的植被极为丰富。狍子、野兔、黑熊、狼等动物经常出没。那时能不断听到人们在林中遭逢动物的故事,有一年一头熊还伤了人。这使得我幼时进山就有一种忐忑不安的感觉,唯恐黑熊突然袭击我。若是被它一巴掌拍在脸上,那么一生就将与丑陋为伍了。其实熊伤人的时候还是很少的。走进森林中,你其实走进的就是动物的家园,它们靠着许多野生植物来维系生存。而人类恰恰也觊觎这些。人与动物的竞争使得子弹就像流星一样从枪口飞出,倒下的自然是无辜的动物。我想动物若也会用枪,我们早就成为它们的晚餐了。

童年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就是渔汛,它几乎年年出现。人们守着江张网捕鱼,总是收获很大。我幼时就曾把鱼籽当饭来吃。然而到了80年代初期,黑龙江的鱼就有些贫乏了,但是隔个三五年,仍会有一场渔汛降临,让渴盼已久的人们高兴一番。我记得1984年有一个周末我突发奇想从塔河启程去漠河看望姥姥,刚好逢上冬季的渔汛。被打捞上来的鱼看上去格外丰满,一条条地摆在仓房里,给人一种丰收的喜悦。然而进入90年代,随着森林植被的破坏和人们的疯狂捕捞,黑龙江的鱼寥若晨星,少得可怜,渔汛几乎销声匿迹了。那条江仿佛一个已经到了垂暮之年而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女人,给人一种干瘪苍老的感觉。居住在河边的人们不由顿生惆怅:鱼群去哪里了?

近些年再也听不见动物伤人的故事了,不是因为它们远离了人类,而是因为它们的数量日渐减少。尤其是1987年大兴安岭的森林大火后,动物的踪影几乎难以寻觅了。到了夏天,那种令人触目惊心的绿已经不复存在,阳光照着的是林木越来越稀疏的山峦。而为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和现实的利益,一些林业局又在超限量的滥砍乱伐,冬季里树木倒伏声此起彼伏,溅起一片片飞旋的雪粉。

生态环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大约是鱼群消失的一个最直接和重要的原因。

黑龙江是一条中俄界河。我听当地人讲,别看我们这一岸打不上鱼来了,而属于俄罗斯那一岸的鱼却仍然很繁盛,这使我在惊愕之余顿生悲哀。

一条江有此岸和彼岸,虽然他们隶属于不同的国度,然而江中的水却是自由流淌的。鱼作为自由的生命,也是任意穿梭的。鱼是充满灵性的,当它们在水底感觉到俄罗斯那岸的树木的倒影在水中更为浓郁,所以它们会不由自主地向那靠拢。更为重要的是,当它们靠近我们这一岸而无一例外地遭受被屠戮的命运后,它们会觉得我们的岸是危险的岸,而远远离开我们。

当我们在除夕时提着一盏鲜亮的鱼灯,当我们在黯淡的墙壁贴上了一张有鱼的形态的年画,我们不希望它仅仅像图腾一样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它们更因该活生生地丰沛地畅游在属于我们的`水草丰美的水域中。

篇5:解读迟子建《一匹马两个人》

解读迟子建《一匹马两个人》

迟子建的《一匹马两个人》主要写的是什么内容呢?作者是如何来描写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当一个敏感的、纯净的女孩要用自己的笔来描摹世界,表达感受时,她是难以用理性的笔触把握宏观世界的,只能用整个的心灵描写她熟悉的、钟情的、具有生活底蕴的生活”然而迟子建的小说创作却并爿i是单单的只有“温情”这一个特点,我们同时也可以关注到她于小说创作之中不止一次地有意渲染和设置的悬念氛围。,迟子建获得了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还有评论家认为,迟子建蜚声文坛的原因恰恰在于她的小说文本“兼备清新与神秘感的双重性”:也有研究者称其小说文本经常带有“欧·亨利式”的结尾。

《一匹马两个人》就是迟子建在温情故事中充分使用叙述技巧设置悬念的一篇典型作品。这是个淡去发生时间和发生地点的故事,文本讲述了困儿子入狱而相依为命的一对老夫妻和他们的爱马因为偶然和必然的原因相继先后死去的简单故事,中间穿插着王木匠对老婆子的关爱和薛敏母女复仇。作家将一个情节并不算曲折的故事,通过叙事视角的选取,叙事顺序设置的“发现”感,情节铺垫埋伏以及开放性的“突转”结局等几个方面的精心设计,使这个故事在继承迟子建一贯温情风格的同时,充满了令人叫绝的悬念感。

一、独特的叙事视角选取

《一匹马两个人》在使用传统的叙事视角(全知视角)的同时,还经常穿插使用老头子的视角以及“马”的视角进行叙事。由于老头子对于现实存在诸多的误解和未知,作为老头子的人物视点叙事存在着限制性;马这一独特的叙事视角对传统的视角又不断进行干预和干扰,从马的眼睛里观察到的人与事和普通视角下的观察存在明显的差异,使两种叙事的声音之间形成一种离间,而这种离间也形成了另外。一种独特的审视视角。例如由于老太婆太胖,马认为她是“没有长眼睛的人”;在马眼睛里,山足“一座很大很大的房屋”,认为“云彩是有生命的”,住在山里,等等。作者刻意选取的马的视角,“用陌生或反常的方式表现人们熟悉的事物,把人们习以为常的事情变成陌生或新奇的对象”给读者以新奇的阅读体会,用一种新的角度重新审视读者熟悉的世界,使文章产生“陌生化”的叙事效果,从而克服习惯造成的感觉迟钝和麻木,充分的引起读者的好奇心。

然而即使是在马的视角中,作者仍然没有将马的内心活动按照故事的时间顺序完全的展现,而是往往在事件发生后才对于马已知的一些重要信息进行披露。比如对于王木匠爱慕老太婆的事实和王木匠为老太婆做过的事,这些实情就是在事后老马的思想中得以证实的。当读者在事后才将事情原委梳理清晰的时候,会得到一种恍然大悟的震撼之感。

二、巧妙的叙事顺序设置

该文本采用了顺序叙事之中加入插叙的叙事时间顺序讲述整个事件。如果按照正常时间顺序排列完整的事件应该是:儿子入狱,儿子二次入狱,两个人和一匹马的生活,老太婆逝世,老头子逝世,薛敏母女的报复。老马去世,印花被奸。故事从始至终还夹杂着王木匠对老太婆始终如一的爱幕于照顾。单纯看这个故事并不会带给读者多大的悬念感和挖掘欲,可以说故事的情节性并不十分强,而作者以老太婆的逝世作为文章的切入点开始对整个事件进行讲述,在故事发展的过程中插入对过去的回忆性叙述让读者一点点的了解到隐藏在过去的故事和感情。美国学者戴卫·赫尔曼对“断点”概念的定义是:“我们已经知道了故事中发生断点的两种可能模式:叙事要素的暂时缺失(在阅读过程中建构故事中的缺失,这些断点将在以后填补)或永久缺失(断点将永远保留)。……两种模式都显示某些事件,同时压制其他事件,以此引导包括读者在内的叙述者的听众把某些事件包括在所用配置之内,而把另一些事件排除在配置之外。”作者在行文中的插叙手法和叙述中的“断点”设置极大的调动了读者的阅读积极性,同时也使故事情节得以补完。正如德国形式主义文论家卡西尔所说:“不是感染力的程度而是强化和照亮的程度才是艺术之优劣的尺度。”以独特的'结构形式来组织叙事,打破人们惯常的现实时空顺序,从而使文本的可读性和审美性大大的增强了。

从故事一开始的叙述,读者就自然而然的阐发出这个疑问:“为什么‘一匹马两个人’只指两个老夫妻,他们的后代为何不在?”而在故事情节的“起”的部分快结束,即将进入故事的“承”的部分时才只是淡淡的交代了一句:“马还记得,老人的儿子第一次被人用手铐带走时,哪怕是走在没有辎重的平道上,它也要挨上几十道鞭子。而他第二次戴着手铐被人带走后,他们对它则温情多了,夜里不忘了喂点豆饼给它吃,女主人还常常用一把刷子给它理鬃毛,仿佛把它当成了他们的儿子。”得到这一信息的读者单纯是知道了老人的儿子入狱的事实,而对于其为何两次入狱的缘由尚不得而知。然而之后的很长一段文本中都只讲述现在发生的事,而对于这件往事绝口不提,这让笼罩在读者心头的疑云挥之不去。而当文本借助老头子的回忆完整地讲述出过去的故事时,对往事的“发现”极大程度上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而对于王木匠人物形象的塑造,也是借马之眼、马之口在故事发生之后的叙述而得以丰满和鲜明。

三、草蛇灰线的铺垫埋伏

在《一匹马两个人》这篇小说中,故事情节的发展都是前后照应、有因有果的,作者在行文过程中细心的埋下伏笔使事件的发生自然而然,不突兀,合乎情理。

以在二道河种麦子扎稻草人的情节为例,文本中前后提到了三次。“到了秋天,不管天气多么恶劣,他们也得果在这里,因为鸟群会来糟蹋麦子。仅仅靠稻草人的威慑是无济于事的,他们就只有赤膊上阵了。”在文章刚刚开始地方,作者就貌似漫不经心的写下了这两行文字,其实却是为后续的故事情节打下了深深的伏笔。“老头呢,他确实是有些糊涂了……而且,要想秋天及时在麦田插上稻草人的话,现在就应该在草场打草了,可是老头却毫无动静。……麦子抽了穗,麦粒就一天一天地膨胀起来了。”这里第二次出现了有关麦子田种稻草人的内容,如果此处没有老头的粗心,就不会有老马守在麦田拼死驱赶鸟的后续情节,当读者读到此处之时,不祥的预感慢慢从心底升起,感受到这麦田必然会发生什么。此处读者得到的信息比文本中的人物多,从而产生了一种怜悯和恐惧感。“秋天来了,麦子黄熟了。由于麦田没有稻草人,鸟一群一群地来了。已经瘦得皮包骨的老马吃力地驱赶着鸟。可是它赶跑了一群,又飞来了一群,这些鸟完全把麦田当做了乐园。”当文本写到这里,老头子已死,果然事件向着悲剧的方向发展,“老马就这样听了三天的割麦声,然后平静地死了。”老马对麦田倾尽全力的守护和对薛敏母女的反抗,最终导致了这匹充满人性的马的悲剧结局。

四、开放性的“突转”结局

老马死后,在王木匠的劝说和建议下,老马和老两口被葬在一起。就在我们认为故事这样带着悲伤的氛围走向结束之时,小说却出现了“突转”:印花在麦子即将收割完毕的时候被一个“身体散发着马一样的气息”的男人奸了。顿时小说被一种疑虑而又诡异的气氛笼罩起来,使本来慢慢淡化接近结束的故事突然又情节紧张节奏加强起来。而这个犯案的人究竟是谁,直到文章结束作者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而是留给了读者自己去想象。这种结局处理方式很明显受到了“欧·亨利式结尾”的影响。所谓“欧·亨利式结尾”,通常指短篇小说大师们常常在文章情节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收场一出,即勾魂摄魄之具,而言犹在耳。情形在日”07究竟谁是“身体散发着马一样的气息”的男人?作者这样安排结局的写作意图是什么?读者带着种种疑问和思考结束阅读,而这耐人寻味的结尾也正是把悬念演绎到了极致。

资深作家蒋子龙曾评价她说:“迟子建自小生活在中国最北部的北极村,文字便天生有一种大自然的灵性,精灵精怪。极具美丽。许多年来,小品和二人转把东北渲染成了一块轻松滑稽的土地,倒是秀婉的迟子建,或清洌或凝重地呈现了东北的深厚、雄阚以及苍劲的历史感。……因此,迟子建就理所当然地摘取了澳大利亚的‘悬念句子文学奖’和包括鲁迅奖在内的国外多种文学奖”。不仅仅是在《一匹马两个人》中,作者把温情和悬念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我们看到在迟子建的众多创作中,悬念都是她经常使用的创作手法,《蒲草灯》、《逝川》、《雾月牛栏》、《花瓣饭》、《清水洗尘》等作品都是很好的证明。在她的创作生涯中,她保持了自己独特的创作个性,用温情淳朴的笔调述说着一个个带有悬念感的故事,超脱于主流的文学思潮之外。

篇6:迟子建《哑巴与春天》解读

一、读出了什么?(即作者写了什么?)

这篇作品表现了老哑巴宽厚、仁慈、善良、热爱生活,却因社会地位低下而被人忽视、遭人歧视、最终遭到抛弃的命运,

二、读懂了什么?(即作者想写什么?)

表达了作者对老哑巴的深切同情和对小镇上人们的冷漠歧视态度的愤怒。

1、2节:春回大地,积雪消融,万物生命复苏,重点描写了“达子花”,为什么?

睹物思人,看到美丽如霞的达子花,想起了老哑巴。其实,最难懂的就是第一节(一句话自成一个段落,可想其对于把握主题的重要性,从中出题理所当然。)

3节,绝对是一个过渡段落,过渡段落:结构上有什么作用?承上启下,承上的春回大地的景色描写,启下的老哑巴的故事;内容上有什么作用?“春光记忆”和“老哑巴”联系在一起,结合题目,得出“点明题目”或者照应题目。

4节:开头老哑巴的描写,侧重肖像和他从事的工作——铡草。肖像:黑瘦的老人;他是没有名字吗?而是“没人记得他的名字”,可见不能说是“默默无闻”而是平凡到被人忽视,社会地位低下,何况还是“一个有缺陷的生命”——哑巴,更不被人在意。

铡草:重点描写,有修辞手法,为什么要详写?说明老哑巴很能干,他自食其力。在这里,作者记叙了老哑巴和孩子们的一个故事,动作描写“他挥舞着双臂,摇着头,做出无所谓的姿态”,“他就本能地大张着嘴,想通过呼喊挽留我们。。。。。。去说不出一句话来”,说明老哑巴,外表丑陋,但内心和善,尤其要解读出他希望不被人们(何况还是小孩子)误解,不希望被人看作不正常,得到人们理解和认同,过正常人的生活——(高度概括为)期望得到尊重,对美好生活有期待。随后的第5节就是进一步补充,“老哑巴是勤恳的”,除。。。外,还。。。。。。,可见他想通过自己勤奋的劳动获得人们(成人)的认可认同和尊重,可是“他晚上就住在挨着牲口棚的一间小屋里”,又可见社会地位低下,人们的不认同和不尊重,从中可见一斑

“也许人哑了,连鼾声都发不出来,人们说他睡觉时无声无息的”,我从中读出,即使社会地位低下(干活又苦又脏,住的地方差),但毕竟对现状生活还是

满足的,还是知足的。为什么?常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老哑巴有丰富的不为人所知的“精神世界”——老哑巴很爱花,为什么爱花?“花”寄托着老哑巴怎样的情感?

第6节,记叙了一件老哑巴随着生产队上山挖花的事情,一定注意这句话“老哑巴很高兴,因为他是爱花的”,为什么很高兴?这里的“花”有怎样的意味?对“达子花”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老哑巴看待花的眼神是挖花人中最温柔的”,细节描写,传神的细节描写,如何理解“最温柔”的眼神?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帘子”事情,成为老哑巴一生的转折,也是老哑巴悲剧命运根源的折射,尤其“他一次次地从中央地带爬起,但又一次次地在大家的嬉笑中被按回原处”,是一个关键情节,是一次向善和向恶的冲突,结果恶战胜了善,同时恶也谋杀了善。

7节,下山后,人们又回到以往的生活,但是老哑巴再也回不去了,“气力不比从前”,不种花也不打扫院子,蜷在角落里打瞌睡,队长(人们)误解他,嫌弃他,最终被人抛弃。

“达子香花依然在春天时静悄悄地绽放”,作者为什么又提到了达子花开?

8节,最后一节,“一个永远无法在春天中歌唱的人”,赏析其中“春天”蕴含的多层含义。

每一篇或长或短的文字,结尾处必有一句水到渠成却又极为深沉的句子,让人久久不能释怀。《哑巴与春天》是这样的结尾:“一个永远无法在春天中歌唱的人!”表层是说:因为生理上的缺陷,而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对春天、对生活的热爱。深层含义则是:一个本份、仁慈、善良、热爱生活的人,却因为生理上的缺陷和社会地位的卑微渺小而遭到周围人的嘲笑和歧视。作者用这句话实际上表达了对老哑巴的同情,对这种社会现象的反思。

篇7:迟子建《哑巴与春天》解读

迟子建《哑巴与春天》文本解读

①最惧怕春风的,莫过于积雪了。

【初读这句话,其实没有什么;读完文章,明白了积雪其实象征了冷漠,春风象征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从而揭示了文章的主题:社会的冷漠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放在开头,类似于题记的作用。】

②春风像一把巨大的笤帚,悠然扫着大地的积雪。它一天天地扫下去,积雪就变薄了。这时云雀来了,阳光的触角也变得柔软了,冰河激情地迸裂,流水之声悠然重现,嫩绿的草芽顶破向阳山坡的腐殖土,达子香花如朝霞一般,东一簇西一簇地点染着山林,春天有声有色地来了。

【以初春的景象描写了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特别是以达子花的灿烂烘托了热烈的气氛,引出对老哑巴的回忆,结合对老哑巴的理解,这里你应该是以乐景衬哀情的手法。】

③我的童年春光记忆,是与一个老哑巴联系在一起的。

【一句话简单引出写作对象】

④在一个偏僻而又冷寂的小镇,一个有缺陷的生命,他的名字就像秋日蝴蝶的羽翼一样脆弱,渐渐地被风和寒冷给摧折了。没人记得他的本名,大家都叫他老哑巴。他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出奇地黑,出奇地瘦,脖子长长的,那上面裸露的青筋常让我联想到是几条蚯蚓横七竖八地匍匐在那里。老哑巴在生产队里喂牲口,一早一晚的,常能听见他铡草的声音,嚓——嚓嚓,那声音像女人用刀刮着新鲜的鱼鳞,又像男人抡着锐利的斧子在劈柴。我和小伙伴去生产队的草垛躲猫猫时,常能看见他。老哑巴用铁耙子从草垛搂下一捆一捆的草,拎到铡刀旁。本来这草是没有生气的,但因为有一扇铡刀横在那儿,就觉得这草是活物,而老哑巴成了刽子手,他的那双手令人胆寒。我们见着老哑巴,就老是想逃跑。可他误以为我们把草垛蹬散了他会捉我们问责,为了表示支持我们躲猫猫,他挥舞着双臂,摇着头,做出无所谓的姿态。见我们仍惊惶地不敢靠前,他就本能地大张着嘴,想通过呼喊挽留我们。但见他喉结急剧蠕动,嗓子里发出“呃呃”的如被噎住似的沉重的气促声,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因为对老哑巴的了解不能像熟悉的人一样将条理梳理的清清楚楚,像《阿长与山海经》;所以只能是零碎的回忆,但是在选材上要注意每一个内容的代表性。这一段写了:老哑巴没有名字(地位低下),老哑巴的外貌(苍老瘦弱),老哑巴的职业(卑微),老哑巴让人害怕(没有朋友),老哑巴挽留调皮的孩子(善良缺少理解)。在描写方面,“像秋日蝴蝶的羽翼一样脆弱”体现了老哑巴生命像秋日的一只昆虫一样脆弱,显得社会地位低下,如孔乙己也是没有名字的,长妈妈也是没有名字的一样。“裸露的青筋常让我联想到是几条蚯蚓横七竖八地匍匐在那里”,选用蚯蚓匍匐做比喻,形象普通而令让人觉得可怜。“他喉结急剧蠕动,嗓子里发出“呃呃”的如被噎住似的沉重的气促声,却说不出一句话来”这一出细节表现出老哑巴极力想与人沟通的愿望,更体现出他的可怜,让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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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哑巴与春天》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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