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经典小说读后有感

时间: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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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围城经典小说读后有感,本文共15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乱水”提供。

篇1:钱钟书小说《围城》读后有感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没看书之前我就耳熟能详,但不懂为什么这样描写婚姻,好像说结了婚的都想离婚似的,我现在就想进城,但是不知道城里是什么东西,想在这本书里找答案。

全书就一句话概括,一留洋学生外面混不下去了,坐船回家谋生的故事。钱钟书一代文学巨匠,故事情节应该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富有曲折的,或先抑后扬,或像武侠小说一样,前面写主人翁三脚猫功夫,后面独霸武林,实际上,方鸿渐回国后并没有升官发达,而是志高才疏,靠着朋友赵辛楣才勉强混口饭吃。这或许正是钱钟书的魅力所在,书中情节好比女人,有些女人靠化妆吸引异性,有些女人靠美颜博人眼球,而她却素颜出镜,时而回眸一笑,时而撒娇哭闹,时而温文尔雅,浮躁的心这时候安静了下来,静静的看着她,突然间被她戳中笑点,她的纤纤细手伸过来,把你挽向幸福的殿堂,殿堂只能呆一天,你和她回了家,她哭闹久了,你不让她哭了,她觉得你不爱她了,你想安慰她了,她也想和好了,你们面对面,可你还没安慰她就向你笑嘻嘻,你觉得自己被取笑了,怒吼了她,你看着她那拉长的背影渐渐消失了。钱钟书正是通过平凡的故事情节,通过大量语言细节描写,比喻修辞,让故事人物都活了,像是上演一部家庭剧,剧中的人真实的让人猜疑就是以钱钟书为模子写成的自传。

文中好的比喻描写数不胜数,“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嘴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只通过胡子的描写就把汪的小人形象描写出来了,接着“假使留下的这几根胡子能够挽留一部分运气,胡子没剃的时候,汪处厚的好运气更不用说......”,还是通过胡子引出下文描写汪的故事线,可谓生动形象。

有一段描写孩童的更是真实有趣,”阿丑爬上靠窗的桌子,看街上的行人,阿凶人小,爬不上,要大伯伯抱他上去,渐鸿忙着算账,不理他,他就哭丧着脸,嚷要撒尿......阿丑回过脸来说:’刚走过一个人,他一只手里拿一根棒冰,他有两根棒冰,舐了一根,又舐了一根。大伯伯,他有两根棒冰。’阿凶听得忘了撒尿,说:‘我也要看那个人,让我上去看。’阿丑得意道:'他走到不知哪儿去了,你看不见--大伯伯,你吃过棒冰没有?’阿凶老实说:‘我要吃棒冰。’阿丑忙从桌上跳下来,也老实说:‘我要吃棒冰。’”,还有通过阿丑的嘴无意露给大伯伯他妈妈背后说的闲话,“大伯伯,什么叫做‘关系”,导致鸿渐说棒冰不给阿丑吃,给阿凶吃,阿丑借故阿凶上次没还皮球,打了阿凶一耳光,阿凶大哭,撒的一地是尿。

“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藓,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的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类似这种手到擒来的比喻多如牛毛,最让人感到身临其境的是方鸿渐和妻子孙柔嘉的吵架过程,像平静的天空,开始天气晴朗,突然乌云挤走了太阳,太阳不甘示弱,努力发光,然而拼尽全力也无济于事,雨滴也来助兴,从一开始毛毛细雨演变成倾盆大雨,大雨过后,天阴了两三天才终于变晴朗,接着乌云来的更早了......

这本书看完,最让我惊叹的不是结局,而是文中的生活描写,处处充满了机智幽默,恰似杨绛先生说的,这部著作体现了钱钟书的“痴”,痴迷于玩,痴迷于乐,痴迷于玩乐中描写生活。生活是最真实的,用痴心去活了,方能写出另一个真实的生活。

答案或许我还没找到,经历了婚姻的人懂得他们生活的酸甜苦辣,我还是个城墙外寻找答案的人,但我能看到里面人。

钱钟书小说《围城》读后有感5

好的书越读越有味道,初读时平平淡淡,细细品味时忽觉意味深长,无论是里面的人物刻画还是生活哲理,都是用词简单连在一起确是佳偶天成的感觉。

书名起的更是妙不可言,困在围城里的人把自己的痛苦化作刀言锋语去刺痛身边的人,无处发泄的痛苦找到了一个可以回击的地方,方鸿渐和孙柔嘉便是如此,自从踏入“围城”他们之前的一切遍都不复存在了,开始的小吵彼此看到对方的眼泪是还有心疼,日子过得久了那点情分也被消耗殆净了,语言上的攻击已经不能满足了开始动起手来,渐渐的把在“围城”里迷失了自己也忘记了对方,本该是最亲密的人确还不如外人来的更加和谐。

围城外的人羡慕里面甜蜜幸福,围城里的人向往外面的自由无拘,可是无论是里面还是外面日子都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其实让自己的不快乐并不是因为在围城里或是在围城外,都是自己没有经营好,对自己的要求比对别人要求多,那无论是在围城里或是外都会过的好,也就不存在羡慕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了。

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是赵辛楣了,他为人洒脱,想的明白通透也拿得起放得下,比较有理性,虽然喜欢了苏文纨二十多年但是最后她选择了和别人结果时他也是真心祝她能幸福,看到她的丈夫时他也很失望,失望自己爱了多年的女人竟是如此虚荣如此没有眼光。 除了这些他和方鸿渐这个假象情敌的友谊也值得一说,当他意识到他们两个都没有娶到苏文纨时本是想互相同情,结果倒是自己做了恶人看错了,得知之前方鸿渐对苏文纨根本就避之不及,自己还那样对待人家,心中也生了愧疚之情,反倒和他成了好兄弟。在去三闾大学的途中更是对他喜欢,之前一直觉得他莽撞结果在途中他反倒是那个最稳中最照顾大家的人,而且也很有想法,处事也很有经验,相信他那样的人会过的很幸福。

除了赵还想说说唐晓芙,他是坐着笔下偏爱的人物,年轻漂亮干净果断,这样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作者没舍得让她嫁给方鸿渐。她对方鸿渐是有感情的可是像那样一个懦弱又自傲的人是配不上她的,总有一些感情是不得圆满才叫人念念不忘的。

篇2:围城经典小说读后有感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上个月同学分享著名作家杨绛所写《我们仨》还有印象不,杨绛就跟今天我们要讲的这部作品的作者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了。是的,他就是杨绛先生的丈夫——钱钟书。一部《围城》,对情爱的描写只是两三笔带过,更多的是事前事后双方神态表情等方方面面微妙的变化,看着《围城》,你就像在电影院里欣赏《前任3:再见》。

记得徐志摩曾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看来,作品中的的方鸿渐同学,看来就是认命了。无论当初多爱的两人,在时光的轻视下,在无数耳病厮磨中,你们不再有激情,你们只是冷冷的握着手,生活只是死水一潭。最近的一个新闻,第一批的90后已经离婚了,他们占了离婚主力军的21.5%,一个中部省会城市就有五千零90后离婚,那么我想问他们嫁给了爱情还是嫁给了只要九元的结婚登记证呢?,门不当户不对,世上又有几个人是灰姑娘呢?

最后我想以民国时期著名画家丰子恺的三句话来作为我演讲的结尾: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篇3:围城学生读后有感

围城这本书,我已读过多遍了。

最初接触时,是在初中的阅览室里,本没抱多大期望,还以为钱老的作品会像鲁迅的文章那样深涩难懂。读后却感觉处处是譬喻,形象而生动;细细体会书中情节,模仿书中各人物说话的神情语调,其乐无穷。

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反复翻阅围城,喜欢背诵那些譬喻,喜欢用譬喻来评论某事,喜欢学习钱老在围城里说话的腔调,觉得玩弄文字游戏是最过瘾的事了。之后,看的次数多起来了,对围城更熟悉一些了,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才明白围城能够这样通俗亲切,从生活中的细小事情入手,也能令人忍俊不禁,是因为作者在生活中历练,体味生活,鞭笞生活,从生活中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真实,并透过生活掀开人生的面纱,用含蓄又不乏讽刺的笔调揭露客观环境的无奈和人本身的猥琐,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者以围城为名,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这一切的经历无非就是为了说明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经历恋爱又失恋,求职又降职,最终与孙柔嘉走进婚姻殿堂,然而结婚后两人都发现对方有双方婚前未发现的缺点,再加上生活琐事,工作不顺心,经济尴尬等原因,婚姻陷入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阐发结婚就如深陷围城的道理。这样的婚姻生活,此刻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翻版,绝对是现实又不新鲜的。退一万步讲,方鸿渐娶了孙柔嘉,到底不是自我的意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可是尔尔,结婚后发现自我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我认为美满的感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梦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经过婚姻使感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此刻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感情。其实我们一向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一样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进取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我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我陷入围城。

最终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作为学生,感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可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围城学生读后有感范文5

《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礼貌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终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礼貌给中国带来的只可是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我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能够说,他是一个具有必须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可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杯具,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杯具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述得十分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述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我为自我创造的。我以往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此刻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我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我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我。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我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研究,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篇4:羊脂球小说读后有感

莫泊桑,十九世纪法国“短篇小说之王”,被誉为是一个“卓越超群、完美无缺的文学巨匠”。《羊脂球》不仅仅是他的处女作,更是他的成名作,代表作。

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必须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经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我,他们“和蔼可亲。心平气和地跟她讲道理,用感情打动她,十分殷勤地恭维她,讨她的喜欢。赞扬她的牺牲将帮了大家大忙,大家将对她有多么感激。”于是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日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都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他们“不约而同地掉转头去,好像没看见她一样。”高贵的伯爵挽起他的夫人,“对她避得远远的”老板的妻子傲慢地“瞪了她一眼”,“大家都离她远远的,如同她的裙子里带着什么传染病似的。”简洁的语言,强烈的比较,把那些拥有高贵身份的人的假仁假意、虚伪做作刻画地如此精准而又深刻,把这些人高贵、雍荣外表遮盖下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出来,令我们每个读者不禁对这些伪君子嗤之以鼻。

作者将一个不愿委身侵略者、地位卑微的妓女和当时一些上层人士作比较;以经过关卡前羊脂球把提篮里的东西拿出来与大家一齐分享和经过关卡后他们对她的一屑不顾作鲜明比较。极具讽刺意味。这些是在时处的对照,另外也是对爱国方式的比较。仔细想想,这更与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社会背景有关。资本主义法国人与人之间的地位隔阂、建立在金钱上的虚伪友谊和亲密,在作者笔下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让人深为叹服。

小说猛烈抨击了那些所谓的高贵的人士贪婪、尔虞我诈和荒淫无耻,正是他们毒化了社会风气、丢失了民族尊严。同时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寄予深切同情。

篇5: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说读后有感

“风月为益友,读书是良师”,书是知识的源泉,是智慧的钥匙,是思想的宝库,历史的文化遗产。

一本好书,能够开拓视野,陶冶情操,愉悦人的心境。而大千世界,好书无奇不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俄罗斯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因为这部自传体小说,给了我许多感触,让我对人生有了新的了解与认识。

人的一生当怎样度过才会有意义呢保尔用实际行动一次次向我们证明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仅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耻,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不信,请看:保尔在在病魔的折磨下,依旧努力进取的工作;在身体瘫痪后,依然顽强的学习,并且开始文学创作,之后又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原本就残疾的他,犹如雪上加霜,那是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保尔却能毅然地拿起笔来,坚持写作,经过顽强的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历时三年,最终完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不朽的著作。

读着,读着,保尔那高大的形象似乎在我眼前显现:我看见他在写作,精疲力竭,却一向不停笔端,专心塑造着文学形象,把一切疲惫和艰难都抛诸脑后。

此时,我好像才头一次真正体会到了保尔创作的艰辛,更感受到保尔身上的无穷魅力。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600字

保尔是一位残疾人,但还为祖国的壮丽事业而奋斗,他为我树立了身残志坚的光辉榜样。是他——保尔,使我增添了力量,使我鼓起了勇气,使我乐观地看待人生。

人生,能够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诸多挫折,要去应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但要相信这一切都是短暂的。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历程,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炼人生的火焰。

保尔的精神在鼓舞着我,当遇到困难与挫折时,倍感期望渺茫时,我就想会起保尔,那样我就更加坚强起来。

所以,我要以保尔为楷模,向他学习,将来为祖国贡献自我的一份力量,为建设事业添砖加瓦!

保尔,感激有你,是你让我明白了什么是钢铁般的意志和精神。我也要向你一样,做一个钢铁般的巨人。

篇6:荆棘鸟小说读后有感

我用了两天所有的空闲时间,不玩电脑、不看电视。把《荆棘鸟》这部书重读了一遍,我在念高中时看过一遍,那时就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忘却,连主人公的名字都忘了。

这部书分上下两册,作者是澳大利亚人,名为科林·麦卡洛。这部家世传奇出版后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这部书是以澳大利亚的一个名为德洛耶达牧场为基地,描述牧场主一家人颠沛流离、曲折离奇的生活故事。女主人公——麦琪,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孩,爱上一个不能谈爱的教士,一个爱她却不敢承认的教士。男主人公——拉尔夫,一个完美与智慧的结合体,一个全身心都奉献给上帝的男人,却是麦琪一生都爱的男人。

她们家庭中每一个成员,都有一个让人留恋的故事,可是我只想沉浸在麦琪和拉尔夫的感情故事中。拉尔夫第一次见麦琪时,麦琪仅有十岁,但见第一眼时,拉尔夫的心就被麦琪俘虏了,虽然那时麦琪并不懂得感情是什么,只明白喜欢和他在一齐,听他祷告,听他做弥撒,一齐骑马,一齐散步。直到麦琪长大,懂得了感情,但拉尔夫拒绝了她,拉尔夫是不能结婚的,他把自我奉献给了上帝,麦琪心冷了,到之后遇到了卢克,一个长得十分象拉尔夫的男人,一个处心积虑骗财骗色的大骗子,一个心里仅有钱的守财奴。麦琪和她结婚后的那一段日子,是麦琪一生中的地狱生活,没有丈夫的呵护、没有丈夫的陪伴,就连怀孕分娩时,丈夫都没有回来看一眼,幸好有一对好心的夫妇——路第、安妮,一向守护着,照顾着,让麦琪度过艰难的日子。

麦琪结婚没有告诉拉尔夫,也不让家人通知他。她想彻底的忘记他,想要好好的生活,没有想到卢克是一个守财如命的吝啬鬼,婚后麦琪心灰意冷。随后拉尔夫经过麦琪家人,找到了麦琪,在一个度假村里,她们最终走到一齐,融合在一齐,拉尔夫最终短暂的抛弃了上帝,麦琪所以怀上了拉尔夫的孩子,但麦琪并没有告诉他,麦琪离开了卢克,回到了德洛耶达,回到了自我的家。当她和卢克的孩子——贾斯丁(女孩)满十六个月时,她为拉尔夫生下一个男孩,取名丹尼,但家人都以为是卢克的孩子。都没有多想,仅有麦琪的母亲——菲,一个心细而又美丽的母亲。当孩子一生下来,她就看出了是拉尔夫的孩子,尽管麦琪从未提起过见过拉尔夫,她还是看出来了,可是没有对任何人说,包括麦琪。

荆棘鸟小说读后有感2

《荆棘鸟》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的:爱,与命运。究竟爱在跌宕起伏的命运中有怎样的纠缠究竟命运在悲喜交织的爱中有怎样的痕迹究竟是爱主宰了命运,或是命运主宰了爱呢荆棘鸟的传说,一向在淡淡地讲述着。哀伤弥漫,但也许哀伤并不是传说想要表达的。从麦吉和拉尔夫的跨越了时空距离的感情纠葛中我们也许能够领悟些不一样以往的东西。有关爱,也有关于命运。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向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明白,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齐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仅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仅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能够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能够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样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我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

篇7:活着小说读后有感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杯具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期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以往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境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欢乐,穷也不怕”。是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活着已经是一种幸福,而能够欢乐的活着,也许就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其他的虚名浮利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是迷乱了双眼的一时虚幻。对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孤零零的走下去。

《活着》读后感字二我不是一个真正的读者,因为我不相信书有令人掉泪的力量,直到出现了这本书.当时的朋友告诉我余华的《活着》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不大相信,因为我看过太多为了骗取感情泛滥的读者的感情和金钱的所谓感人的佳作了,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失去女儿的日子全家都很难过,可世事的无奈逼着你去做不得以之事,这是我们的悲哀吗凤霞偷跑回来了,在送凤霞回去的途中,福贵不敢看凤霞的脸,因为不舍。父女之情哪这么容易断绝,福贵回头了,带着他的女儿。他对凤霞说“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在窘迫的生活中,福贵能够说出这句话,可见他终究爱着女儿凤霞。无论她是否残疾。

如果文章最终辄止于福贵老人一个人的继续生存,将失色不少,而作者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于是为老人福贵找了个伴:老牛福贵。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本书的境界也在此中进一步得到提升,在给了人们更多哲思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大海在汹涌过后终会变成一个安睡的孩子。

想起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

也许有人会说,简单的活着会很平庸。平庸你们觉得福贵平庸吗不!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注定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但他是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夕阳下的两个“福贵”漫步在自我的土地上,悠然享受着“老不死”的幸福……

篇8:悲惨世界小说读后有感

《悲惨世界》一书读完后,整个人陷入了一阵难以言明的感动,我被主人公冉阿让的伟大精神所深深折服。

"艺术的大道上荆棘丛生,这也是好事,常人都望而怯步,仅有意志坚强的人例外。"

在无情的资本主义世界,冉阿让因为一块面包饱受的艰难牢狱之灾。最终等来重见天日的那一天,却因为那一纸黄色的自由状处处遭人歧视,无形的枷锁让他寸步难行。好心的主教收留了被社会遗弃的他,并给了他改过自新的力量。在那世态炎凉的时代,主教的行为,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冉阿让灰蒙蒙的世界,为他找到了一条新的道路。即使是在如此黑暗的日子里,我们也应当相信会有阳光。

主教的感化让冉阿让犹获新生。他撕毁了假释令,开始新的人生。他一化名开办了工厂,摆脱了贫穷,甚至走上了政治舞台,从一名逃犯变成了受人敬仰的政治家慈善家。然而,有一个人却一向没有忘记他,那就是警长沙威,他作为黑暗时代的政治工具秉承着自我的正义,从未停止追寻冉阿让的下落。为了不是无辜之人受到牵连,冉阿让主动承认了自我的正式身份。但为了履行对一位母亲的承诺,他再次出逃。带着受到养父母虐待的珂赛特,他又一次开始新的生活。然而随着革命的帷幕逐渐拉开,城市中硝烟弥漫。不死心的沙威一路尾随,而当年乖巧懂事的小女孩也长大了。感情的魔法让她开始对冉阿让心生嫌隙,冉阿让也曾企图阻止珂赛特与共和派青年交往。但在重要时刻,冉阿让却孤身一人前去救援。

“最高贵的复仇是宽容。”冉阿让救了被抓住的沙威并放走了他。自认为公正,代表正义的沙威在亲历这一切后,羞愧跳河而死。冉阿让又救了女儿的心爱之人,并成全了这对有情人,选择独居到老。当珂赛特夫妇得知原先是冉阿让救了他们后,赶到冉阿让的宅子,而此时的冉阿让已苍老。他将自我此生的经历一一道来,最终离开人世。

悲惨的世界,却因为一群始终相信期望的人发生了改变。一昧的抱怨只会让事情更糟,仅有相信自我,以己之力开创更完美的未来,才是正确地出路。脚踏荆棘,我们无所畏惧,放眼未来,我们昂首前进!

篇9:儒林外史小说读后有感

我喜欢读书,有些书是写得很美,可是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儒林外史》,它没有社么美丽的词藻,可是一个个的故事却深入人心。这是一个讽刺古代封建制度的小说,塑造了很多形象的故事和人物。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儒林外史》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其作者吴敬梓。

《儒林外史》开篇描述了诸暨县一个乡村少年王冕,因家境贫寒,自小替秦老放牛,但他却勤奋好学,用每日攒下的点心钱买书看。由于王冕聪明勤勉,又博览群书,还画得一手好荷花,不到二十岁,便成了县内的名人。他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之职,他也不理解。王冕怕再有人聘他做官,就逃到会稽山中,过着隐居的生活。像这样淡泊名利的读书人,在作者生活的年代真是少之又少,所以作者对王冕大加赞赏。

《范进中举》讲的是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最终考上举人,欢喜至疯,最终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十分简单的故事,但纵观全文事实上却并不是那么简单。

中举从范进身上来看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最终出头,从他发疯来看足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对功名痴情一片,像周进哭号着为秀才名分磕头撞板。但他们的痴情并不是为了道德理论上的治国之经,而是纯粹的个人升官发财。还有范进中举前后判若两人,中举前萎缩地向老丈人低头称事,中举后便有了老爷大人们的官腔。甚至在为母亲守丧时,在打秋风的筵席上大吃大喝。而他仅仅是中举,不出两个月,什么房产、田地、金银、奴役,不请自来。范进是千万得中读书人的代表之一,封建政府用他们的荣华为不得中的读书人做榜样,加深科举对他们的毒害。

在《儒林外史》中,还塑造了很多同范进一样的鲜活的人物形象,如打着官府旗号让大家把钱财交公的王惠,再如为功名不择手段,恩将仇报,抛妻弃子的匡超人……其实他们都是腐朽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呀!

“学而优则仕”这句话泯没了多少读书人的良知!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机锋所向,尤在士林”。现实生活中,虽没有人因中了举人而疯疯癫癫,但却有人为了考取博士、硕士而不择手段;虽没有人仗着学识换来的权势蛮横乡里,但却有人卖弄自我的知识换取财富。周恩来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学习不该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祖国将来的繁荣富强。

儒林外史小说读后有感3

今日,我看完了《儒林外史》这一本书,《儒林外史》是我国清代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所表现的是作者吴敬梓亲身的所见所闻,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来源、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

小说中的贫家少年匡超人,本来还朴实勤劳,孝顺父母。之后,他考上了秀才,结识了许多招摇撞骗的假名士和豪吏潘三,受了他们的影响,就渐渐脱变,变成一个寡情薄义、贪婪虚伪的无耻之人。

《儒林外史》是我国古典小说中的瑰宝。它以宏阔的社会历史背景、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讽刺艺术、意蕴深长的思想内涵,构筑了一座独具特色的艺术宫殿,相信会给大家带来难忘的阅读经验。

篇10:儒林外史小说读后有感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西席,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欺辱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是一个代表,世上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加上遭遇与自我甚是相似,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是思想的升华。

儒林外史小说读后有感5

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我颇为喜欢。《儒林外史》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书,我不得不惊叹作者的巧夺天工,作者的写作手法,那些生动的人物,发人深省的故事,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有很多!我来跟大家一一介绍一下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吧!

《儒林外史》是中国四大讽刺小说之一,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还是缘于它给了人一种真实的感觉,在《儒林外史》的众多人物大都有真人真事的影子。但作者却又巧妙的把故事推向了前朝,避开了统制者残酷的文字狱,这是很有勇气的。并且对于这本书的主题闲斋老人的《儒林外史序》又讲的十分清楚:“其书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有心艳功名富贵而媚人下人者;有倚仗功名富贵而骄人闹人者;有假托无意功名富贵自以为高被人看破耻笑者;乃终以辞却功名富贵,品第最上一层为中流砥柱。”全书正是以反对科举和功名富贵为中心抨击当时的官僚制度,人伦关系以及整个社会风尚的,这是它独特的亮点。

还有这本书中作者的创作意图,人物形象都是清晰的,作者赞扬什么反对什么都用作品中的人物语言一一道了出来,一点也不做作。因为作者不喜欢做官所以在第一回“楔子”里就写了王冕母亲临死时劝说儿子的话:“做官怕不是荣宗耀祖的!我看见这些做官的都不得有什么好收场;况你的性情高傲倘若弄出祸来反为不美,我儿可听我遗言,将来要娶妻生子,守着我的坟墓,不要出去做官我死了口眼也闭。”而匡超人的父亲临死时也有类似的遗言:“功名到底是身外之物,德行是要紧的。”这些都体现出作者的坦荡。

关于这本书的主旨是透过一个个的小故事讲述出来的:比如王冕弃官隐居,匡超人的背弃遗训混官场,周进对于仕途的情有独钟,范进中举等等。我比较佩服王冕的身处诱惑时表现出来的坚定。唾弃匡超人、周进、范进等人的不知廉耻。

王冕是个农民出身的放牛娃,他凭借聪明好学,不仅仅精通经史子集,还自学得到了画荷花的绝招,但从来没有迈进科举的轨道,从不被功名富贵所连累,凭借着自我的知识和技能孝敬母亲自食其力,当他得知朝廷要他出来做官时,他却连夜逃到了会稽山隐居。因为他明白任何一个人,无论是什么出身,一旦身登官位就身不由己了。不能有自我的思想与活动,只能做一名没有灵魂的奴才了。他最终成了一个磊落潇洒的人。

匡超人是一个敦厚朴实的贫苦孩子出身,由于对于仕途的追求背弃了父亲的遗训,一心贪图功名不顾德行变成一个毒辣凉薄趋炎附势的统制者的打手,终生痛苦没了人样。六十多岁的周进,因为未曾进学不得不卑躬屈节,忍着新进学的梅三相公的嘲笑,还替前朝新中的王举人扫了一早晨的垃圾,到之后连教馆的职位也给丢了,只得给商人记账,还哭的死去活来最终商人给他捐了个监生,他竟没了尊严爬到地上给他们磕头说他们是在生父母做牛做马也要报答。要明白那时商人地位何等低下而周进不顾一切却恭维他们是多么可笑。还有范进,他是连考二十多次都不中的老童生,之后最终上榜了,发榜的那天家里连米都没了就抱着正下蛋的母鸡到集上去卖了,当他的知中举后拍手大笑欢喜的疯了,直到挨了丈人胡屠户的耳光才清醒过来,之后平步登天,还有许多人来奉承他,转眼间房屋田产、奴仆丫鬟什么都有了。

那里的许多故事讲述了清朝科举制度腐败、八股文考试弊端百出,能够请人代考,能够行贿,能够冒名顶替,书中也有这样的描述。当安东向升为安庆知府后,他到察院去考察童生时,看到那些童生有代笔的,有传考卷的,有丢纸团、扔砖头的,挤眉弄眼的,无所不为,甚至还有一个童生,借者出去方便的机会,走到土墙根前,竟把土墙挖了个洞,伸手要到外头去接文章。这样的环境能出什么样的人才官吏,又怎样能使清政府千秋万代呢,那里体现出了清灭亡的实质漏洞。

在这本书中作者笔下的人物无论是孝子还是逆子,无论是升官者还是罢官者,无论是翰林学士还是侍读,都写得形象逼真,美丑可见。这本书的语言也是很有艺术的,经常三言两语就使人物“穷形尽相”。没有艺术的语言便不是文学,文学就应是语言艺术的宝塔。它的任何部位都应闪烁着语言艺术的光泽,《儒林外传》全然到达了这一标准。这本书的艺术结构很独创,没有贯穿始终的事件,没有贯穿始终的人物,但却有贯穿始终的思想。用功名富贵引出不一样的各类人物,借以否定了那时的科举社会制度,并且批判了政府。

《儒林外史》不仅仅有丰富的深刻的思想,还有卓越独特的艺术风格,通篇贯穿了“讽刺”艺术的技巧,它的讽刺艺术几乎到达了超及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所以我更加喜欢这本书,它的语言艺术、文学艺术都是堪称一流的。相信这本文学经典会一向传承下去!

篇11:小说《羊脂球》读后有感

《羊脂球》本来是买来给儿子看的,他暂时无意,也就一直搁置在书架上,家里的书基本被我扫荡过了,所以只好拿起这本已经深埋在记忆中的书打发起时间来。

朋友无意间看到我这本书,问这书是不是讲一群特别虚伪自私的人,利用羊脂球达到了他们的目的还嫌弃她。朋友的话没错,我们以前在学校归纳中心思想或者揣摩作者写作动机的时候都是这么写的。可是刚刚读完这篇短篇的我,听到这些话却特别诧异。

我马上反驳说你不可以这样说,不可以当一个道德的评判者。我在文章中没有看到莫泊桑用过任何有感情色彩的词,他一直都在客观描写,娓娓道来,他一直都在素描,没有指指点点。我说我看到那些人指责羊脂球的时候,我心里很害怕,因为如果是我在现场的话,我是不是也会是他们中的一员。我也会很理所当然地想既然是,那此刻又何必要装清高。也许我也会愤怒,也会讨厌她的“惺惺作态”。我在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内心是很惶恐的,我不禁在反思生活中我是不是也时常在充当这个角色,我是不是对别人有足够的尊重,我是不是总是把我的价值体系强加于别人?我觉得我没有底气也无法肯定回答:不是。尤其在关乎自己利益和前途的时候,要做到那样更难。所以我没有能力鄙视他们的虚伪自私,只是透过他们我看到了我自己,那个虚伪自私的另一面。

很多人觉得读小说就是看故事,故事情节知道了,小说也就没有吸引力了。可是和朋友那番对话却突然点醒了我。让我明白什么样的作者是真正伟大的作者,什么样的小说是真正的好小说。真正伟大的作者他从来不会道德评判,不会指手画脚,说三道四,他只是提供一个舞台,让小说里的每一个角色尽情地展现自己。而我们读者在读小说的时候,会因为小说里每一个角色的人生而有所感悟,有所警醒,因为也许小说里的某个角色在某一刻就是你自己。看小说,你可以跳出自己,可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自己,看人生,可以让你拨开迷雾。

篇12:小说《呼啸山庄》读后有感

“难道爱一个人就要恨吗?”我读完《呼啸山庄》后,常常一个人坐在南湖岸边反思。每次读完一本名著,总是怀揣着复杂的心情纠结了很久。这次也不例外,读完《呼啸山庄》后,曾经何时,感动、震撼、惊讶、忐忑、困惑……都一下子涌现出了我的心头。而我整个人感觉就像爆炸了一番,内心同主人公一起纠结、郁闷、愤恨、爱……

枯草蓬飞,北风呼啸,山路崎岖,雾夜降临了呼啸山庄。如此安静,一个与尘世喧嚣隔绝的山头。如此凄凉,一个与阴冷黑暗拥抱的山庄。就这这间富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小屋里,艾米丽?勃朗特用她最尖锐的笔刻画出了一个刺痛着无数读者心的传奇故事。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改而爱上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

小说在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中表现出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作者极尽笔墨刻画希斯克利夫的心理和人物形象。希斯克利夫由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的转变贯穿整个小说的红线,又是小说精髓所在。

篇13:狄更斯小说《双城记》读后有感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篇14:狄更斯小说《双城记》读后有感

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篇幅并不长,但是,却读了半个月之久。实在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读懂,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西欧的风俗习惯都不了解。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读到了结尾,其实对作者本身要表达的当时法国大革命的一些令人“废解”的景象,并没有更尽一步的了解。

但是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有几点需要思考的地方:

首先,是什么让一个本该受人同情女人变成了让读者希望她早点死去的角色。泰雷兹·德伐日是个苦大仇深的人物,她为了复仇,甚至失去了作为普通人应有的怜悯之心,她不但把达尔内送上了断头台,还要把本是受害者的曼内特医生,以及达尔内的妻女也“斩草除根”。她的每次出现,她的言论,甚至让人觉得疯狂、可怕、恐惧,她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望。

其次,是什么让民众面对囚犯时先后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让我吃惊的是,在第一次达尔内被捕时,当时的民众在得知达尔内的“罪过”后,希望他马上被处以死刑的急迫心情,和当法庭宣布他无罪时民众们所表现出来的欢喜之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无法理解。

再次,是什么让一位本来欲自暴自弃过一辈子的人,为了所爱的人,竟然可以献出了生命。西德尼·卡尔顿对爱情的执着让人钦佩,他成了全书中最具灵魂的角色。所以把最后他的话(作者认为他的想法会是这样)抄录在下: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这是耶稣因乞丐拉撒路之死说的。其后耶稣来到拉撒路墓前,死去已四天的虔信耶稣的拉撒路果然复活,体现了“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的意思。这句话是卡尔顿父亲墓碑上的铭文。)

篇15:法国小说《局外人》读后有感

加缪的小说《局外人》讲了一个看似荒诞却又无比真实的故事。小职员默尔索莫名其妙的犯下命案,法庭在审判他时不是诉诸于客观的事实真相,反而从道德、灵魂及宗教上判决他有罪,并处以死刑。这个故事体现的荒诞或者说默尔索的悲剧在于,人们普遍追求或渴望的实质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真实存在,但现实里发生的一切又看似符合人们内心渴求的意义,无论是情感上还是道德上都被充斥得形形色色,以至于这种渴求变得无比的正义,有如神明,甚至强于客观现实。

那么反观小说中的默尔索则是一个无意义的坚守者。正如小说中描写的那样,他并不期望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也不期望从任何人那里得到什么,他不刻意迎合大众,也不渲染自己的情感,所谓意义上的道德和情感在他身上都变得毫无意义。你可以说他不通人情世故,但他活得随心随性,一点也不苟且。纵观小说,你会对默尔索的所作所为极为不理解,因为他的行为完全不是按照符合自己切身利益而来的,如他不接受上司派他去巴黎上班的提议,不认同律师让他在法庭上作出悲痛母亲死去的有利证词,不愿意向预审法官低头痛苦忏悔等等。但他的所作所为都是遵从他内心的真实感受和意愿,只不过不被大众所接受罢了。每一个人怎么活都是自己的事。从这一点上看,他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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