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初三年级《故乡》读后感600字,本文共15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maoke123”提供。
篇1:故乡六年级读后感600字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篇2:七年级故乡读后感600字
一座座拱桥,一条条小河,再加上一叶叶扁舟,便构成了我眼中的故乡。
那河中的水是她流动的血脉,那弯曲的拱桥是她飘逸的长发,两者合为一体便化作了她的灵性美。
当太阳还刚露出鱼肚皮,渔民早早的开始了劳作,船浆划动的吱吱声,河水潺潺的流淌声,不禁使我想到了“渔歌互答”的意境。朦胧之中,啼鸣声便不绝于耳,农家炊烟袅袅,江南小镇的早晨秀美如画。
人们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妇女们都在河边洗衣,互相闲聊着什么。偶尔你还可以听见琅琅的读书声,你瞧!三四个孩童倚在台阶上手捧着书,还在晨读呢!“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真可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街上,用鹅卵石铺成的小巷散发着江南小镇古色古香的气息。那铃声、招呼声、鸟鸣声、声声入耳,洋溢着江南小镇的安详与淳朴,孕育着江南小镇的生机与灵性。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在这一方平凡的土地上,生活着自然淳朴的劳动人民,保留着最传统的民族习俗。在端午节这一天,长辈们总会为我们小辈谈起爱国诗人——屈原,这一天,家家户户都会品尝粽子,那包裹的粽叶散发着清香,粽子成了最传统食物,成了最传统的文化。当然故乡保留的传统节日还有元宵节、中秋节、冬至节……
然而这一切不都见证了最具特色的江南小镇吗?不都见证了江南小镇的灵性、自然、淳朴与生机吗?不都见证了小镇历史的沧桑、孕育了小镇的美感吗?
在这崭新的时代,雨后春笋般的建筑拔地而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我希望江南小镇的特色永远不要随历史的变迁而改变。
一座座拱桥,一条条小河,再加一叶叶扁舟,荡涤着我的胸怀!
我爱你,我的故乡!
篇3:故乡初二年级读后感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篇4:初三年级日记600字
1.初三年级日记600字
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让我们活得有意义。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书。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仓明,绘图者是日本人石仓欣二,翻译者是侯鹏图。封面上画着主人公博鲁特,手里捧着一袋面包,似乎要给别人送面包。
故事内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我为博鲁特感到深深的遗憾。博鲁特原来是个优秀的面点师,因为缺乏创新精神,最终被赤路德先生击败了。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会感到很快乐的,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可贵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去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进取,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读一读这本书。
2.初三年级日记600字
现代社会,科技带给我们的便利已经数不胜数了。电视、电脑、网络、手机等等。这些产品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必须品,我们的生活生存都离不开它们。
以前,人们给远方的亲人或者朋友表达思念,表示问候时用的都是古老的信封和笔,往往要几天,几十天的时间才能将信送给远方的亲人或者朋友。这样不仅慢,还特别容易将信丢失了。
而在现代这个时代,我们只需要打开电脑,手机,在上面敲几下键盘,就可以将一封信用几秒钟的时间,发送给远方的亲人和朋友。
互联网把我们各个地区,各个国家都连接成了地球村。
从前的人们没有网络,手机,电脑,每个人的手上都像是拿着一块砖头,俗称“大哥大”。随着时代的进步手机也在跟着时代进步,渐渐的演变成了“bb机”,“小灵通”……
手机上的功能也变得多了许多。原来的手机只可以打电话,现在的手机不仅可以打电话,还可以用手机支付,可以用手机玩游戏,还可以用手机链接宽带。
在手机上可以享受冲浪,例如:愤怒的小鸟,和平精英等。有些手机还有gps功能,无论你在哪里都可以知道你的位置,只需要打开手 机定位功能就可以了。
不仅这些功能,手机还可以实现视 频聊天,如果要给朋友打电话,启动视 频聊天,就可以通过手机看到对方在干嘛,做上面事情,都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时代在进步,科技在进步,生活也在进步。
科技,让生活更美好。
3.初三年级日记600字
“为自己喝彩”!这句话一直记在我心中。记得那一刻,我懂得为自己喝彩。
一年级当我第一次迈进校园时,我感到自己十分落后。因为同学们都十分努力,今天你当第一,明天他当第一。在我的心中,总是与好同学差一级台阶。
又是一次考试,我望了望周围的好朋友,哪一个都比我好,我仿佛与他们有一条深深的裂缝,迈不过去。
我看着好友小A,他不时地在我耳畔说:“继续努力,好好加油!”他的话语,让我感到一种讽刺。
我静静地走在放学路上。突然听到一声“哎呀!有人流鼻血啦!”同学们炸了锅似的四处乱跑。小A嗤之以鼻,一溜烟地跑了。我赶忙跑过去,咦,那不是张熙睿吗?只见他满脸鼻血,手被染得通红。我急忙从口袋中拿出卫生纸,堵住他的鼻腔。用自己水杯中的水为他清洗脸上的血迹。等整理完毕,他激动地对我说:“真是谢谢你,没有你的帮助,我还会流血不止,你可比小A好多了。”我心里一震,谁也没夸过我,我比小A强。
自那以后,我有了自信,凭着自信我的成绩突飞猛进。在期末考试中,我得了全年级第一的成绩,赢得全班的一阵喝彩,其中包括小A。我心中也为自己喝彩。
为自己喝彩,才能有自信,自信是取得成功的良药。多为自己喝彩吧!
4.初三年级日记600字
妈妈的爱犹如一杯热茶,时刻温暖着我的心;妈妈的爱犹如大海,包容着我所有的小脾气;妈妈的爱犹如春雨,默默滋润着我,让我茁壮成长。我要回报妈妈给予我的爱!
今天,妈妈下班回来显得非常累。吃过晚饭,我决定让妈妈休息一下,我来洗碗。
我心想:“每次吃完饭,我就去看电视,今天一定要好好地表现一下。”说干就干,我先打了一盆冷水,然后把碗筷都放进去洗,可是洗来洗去,碗还是油油的,正当我发愁时,爸爸走过来,笑着对我说:“你这样洗是不对的,油用冷水是洗不掉的,要用热水才行。”说完,爸爸就帮我往冷水里加了一些热水,又往里倒了一些洗洁精,再用手在水里搅了搅,顿时水面上就开出了许多白色的洗洁精花。接着爸爸就给我做起了示范,只见爸爸左手拿着碗不停地转动,右手拿着洗碗布跟着不停地里里外外的擦,不一会儿碗就干干净净了。看完爸爸做的示范,我也拿起一个碗照着爸爸的样子,开始洗起来,碗在我的手里欢快地沐浴着,不一会儿就变得光亮如新了,我开心极了!紧接着,我又不停地洗了一个又一个,终于把所有的碗筷都洗好了。我把脏水倒了,又倒了一盆清水,然后把所有的碗用清水又冲洗了一遍。看着洁白如玉的碗和筷子,虽然感觉筋疲力尽,但是心里却很有成就感。这时,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我的出色表现,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帮妈妈洗碗虽然是一件再小不过的小事,但是通过这件小事,却让我明白了爸爸妈妈养育我的艰辛;也让我懂得了只要付出劳动,就一定会有收获的道理。我要努力让自己成为妈妈的得力小帮手。
5.初三年级日记600字
记得那次天黑了,妈妈炒着菜,我便帮着她打理一些小事。爸爸突然说:“程程,你好像长高了许多,都跟你 妈妈差不多了,”我便骄傲地站到妈妈身边,站直了身子比了比,“妈妈,你要加油吃饭,否则快被我追到了,”我笑着说。无意间,一条白白的,细细的发丝从我眼前掠过,我转眼一看。顿时,脸上的笑容变淡了。那是妈妈的白发。
这时,刚下班的爸爸正蹲在门口饥饿地吃着苹果。我转过头去,他头上也镶着丝丝银发。
我想,这丝丝白发,缕缕白发中,蕴涵着什么?
那里藏有你们的期望,有你们的辛劳,也有你们的爱。母亲天天为我洗衣烧菜,父亲成天辛勤工作供我上学,你们为我付出了这么多。
而我,我给了你们什么?我只是给你们增添了无穷的烦恼,无数的劳累。你们对我的爱,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无穷的温馨,无穷的阳光,但也有无穷的愧疚,那种愧疚是一生都抹不去的,也是谁都无法带来的。
说是时光可以带走一切,是的,它是带走了我许多童年的回忆,带走了我许多以前的烦恼,可它却带不走父母的爱,更不用说我内心的愧疚,那份阳光和阴影已在我的内心深处扎下了根。
饭、菜好了,开饭了,我发现这菜里有一丝丝的甜,也有一丝丝的酸。
篇5:金蝉脱壳初三年级读后感
读了《金蝉脱壳》这篇文章,使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件小事。我手上有一个小泡,医生挑破以后痛的不得了。一个小泡都这么疼,更何况是全身脱壳呢?
我曾经见过一只蝉,身上是深绿色的,背上有一道裂口。蝉正在努力抽出身体露出了透明的翅膀,过了一会再去看它,蝉正在抽出它的尾巴,很痛苦的样子,完成了脱壳的最后一步。蝉的生命很短暂,但是它们知道要活的更好,就必须改变自己,完全脱离自己的外壳,长出自己新的翅膀。它的一举一动使我想到了一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蝉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昆虫,我们都应该向它学习这种精神。
篇6:金蝉脱壳初三年级读后感
前几天,我们班学习了第七课《金蝉脱壳》,我准备为这篇文章记下我的读后感。
《金蝉脱壳》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小作者抓到几个蝉壳,在当天傍晚视察了金蝉脱壳的过程,并把它记录了下来。
其中的第四小节许多话很吸引我,比如:“背上那一层保护甲的颜色也在很快地变化着,先是极淡的绿色,一会儿变成了深绿色、未出壳的蝉尾使劲得抖动着,伸展着、脱壳的蝉儿静静地趴在蝉壳上,过了好一阵子,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蝉壳等。这些句子中,作者用了许多形容词和动词,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令人回味无穷。
不仅第四小节中的句子让人喜爱,第五小节这样吸引人的句子也不少呢!不信啊?我马上给你列举几个。
1、又小又嫩的蝉尾逐渐大了起来,很快盖住了身子,像两把扇子长长地拖在身后。
2、蝉的肚子在不停地颤动着,每颤动一次,身上的颜色就由浅而深地变化一次。
3、翅膀出现了排列整齐、图案精巧的斑纹。
……
怎么样,多吧?其实这篇文章也有许多我写作文时需要学习的地方。
1、写作文时事例要细致、有序。
2、我们要时常抓住重点、细节来描写。
3、用词语要准确,并带些趣味。
4、条理一定要清晰。
5、呼应要注意,过渡要自然。
我读了这篇课文,可以说是受益匪浅,我建议你也看一下这篇文章。
篇7:诺贝尔初三年级读后感
昨天,老师给我们讲了《诺贝尔》这篇课文,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故事中的诺贝尔是一个热爱科学、热爱人民的人,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投入于炸药的研究,让开山工人少些砸石的劳累,多些休息的时间。诺贝尔发明了诺贝尔爆炸油,但同时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炸死了自己的弟弟,炸残了自己的爸爸,还炸掉了自己的实验室,但他百折不挠,还要继续发明一种引爆装置----雷管。 经过长期的研究,他发明了雷管,是用雷酸贡制作的,还发明爆炸力更强的炸药。他的一生发明过355种东西,其中炸弹就有129种,得了30亿瑞典币,把它们的利息分给5个领域的人。他不爱钱财,致力投身于科学研究,还把钱投身于研究中,这可以看出他热爱人民,更能体现出他对人民的无私奉献与博爱,再看看我,平常很自私,我以后一定要向诺贝尔学习,改正自己缺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诺贝尔读后感(四 )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诺贝尔》,主要讲述了诺贝尔有个弟弟名叫埃米尔,一次埃米尔到诺贝尔的工厂去帮忙,因弟弟从前就接触过硝化甘油,诺贝尔没什么担心就走了。在弟弟埃米尔管理生产时,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整个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点,溶液的温度绝不能超过二十五度到三十摄氏度,如果超过就会爆炸。但是,埃米尔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突然,天崩地裂一声响,随之引起了连接的爆炸······埃米尔和四个工人全被炸死。诺贝尔知道弟弟的死后,非常伤心,非常自责,人们原本以为诺贝尔不会再研究炸弹,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诺贝尔坚定地说“做,我还要做!”
从他坚定的话语中,我感受到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因为他有这坚持不懈的精神,到了最后,他才会有更大的成就:研究炸弹成功了!
诺贝尔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他学习。在生活中,我缺少这种精神:每次我运动了一会儿我就想:哎呀,我累死了,真想回家。可是,我一想到诺贝尔,我就有了精神,他是人,我也是人,为什么我不能像诺贝尔一样,不怕挫折呢?每当想到这儿,我就会坚持去运动,睡懒觉的毛病也改了。从那以后,我每天早晨都按时起床,去运动······
诺贝尔,我敬佩您,您是我的榜样,您从不向挫折低头。我要好好跟您学习。
篇8:故乡的冬天初三年级650字
我是一个来自小镇上的姑娘,只身在外求学这么多年,一直忘不了的,就是家乡的冬天。
记得小时候,一到深秋,奶奶就把勾好了的毛衣叠起来放进我的衣柜,把棉袜棉鞋从床底下的大箱子里拿出来摆在我的床边,每天晚上就着小台灯的光给我织鞋垫、围巾、手套、帽子。入冬后更是每天都把我裹得严严实实的出门上学,梳头发时手都抬不上去,像一只笨拙的熊。
可那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冬天了,奶奶总是会在我下午放学时在屋外用铁桶生一桶柴火,然后左邻右坊的大人小孩都会围过来烤火,奶奶就会让我给他们搬凳子坐。大家围坐在一起聊天,聊斋异志、天干地支、家长里短,无所不聊。通常这时候我就爬在爷爷的腿上坐着,听他们讲那些玄乎其玄的故事,然后第二天去班上添油加醋的说给同学们听,说到关键处还要故意卖关子,然后突然的出声吓得大家瑟瑟发抖。
小时候,家乡那边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大人们的消遣方式就是牌桌,小孩没事做,也不愿意乖乖窝在家里烤火写作业。于是我们玩得好的三个小伙伴就相约去小学操场后的那个小山里烤红薯,外号鼻涕虫的男孩从家里拿了两三个红薯,还有个小伙伴偷偷拿了打火机,我什么都没拿,就被安排去山里捡小树枝生火。湿柴烧的慢,还会冒泡泡,大家听着咕呲咕呲的声音盯着火里的小红薯不停的咽口水,火光在我们红彤彤的脸蛋上跳跃,现在想起来都似乎还能闻到那股香甜的味道。
后来长大了,冬天就不爱往外面跑了,更喜欢待在家里陪着家人烤火聊天,或是叫上几个好友来家里谈天说地。随着时光的流逝,身边的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小时候的玩伴如今也不知道去了何方,但每次回家经过他们家门口的时候,总会有种熟悉又想念的情绪浮上心头。
家乡的冬天总是温暖的、亲切的,是家人朋友团聚在一起最快乐的季节,也是我时常怀念的美好的回忆。
篇9: 故乡读后感600字
故乡的水土,亲情的温暖,是生长在我们的血脉里,永远也抹不去的记忆。离开故乡的生命犹如一株被移植的树木,日日呼吸着异乡的空气,夜夜思念的却是那久已别离的故乡、从未淡去的亲情。
小时候,脑子里从没有过故乡是什么的存在,有的就只是一些模糊的不能再模糊的记忆了,只是有个很清楚的意思告诉我,故乡里有我的亲人。只有离开它后才懂得。噢!原来我的故乡很漂亮,有着比城市更清新的空气,更湛蓝的天空,和夜里无数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故乡的空气中不时吹过一阵柔和的风,悄悄地走到耳边,轻轻地对你说“你好吗”……还有暖暖的,给人有种家的感觉。
作者对于“故乡”的概念都听由父亲在冬天的晚上一遍又一遍地述说在长城以外的故事凝聚而成故乡的风光。“靠着父亲所述说的祖先们的故事,靠着在一些杂志上被我们和惊喜地发现的大漠风光的照片,靠着一年一次的圣祖大祭,我一点一滴的聚集取来……”从未见过故乡的“我”凭着想象拼凑着自己“可爱的故乡”。“我”拼凑的不只是对故乡的想念,还有一份说不出的温暖。
我自己对故乡这个“古怪”的词态度说不上是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对自己小时的故乡也只是些没有根的回忆,飘飘渺渺,像空气笼罩在每个人的身上一样,不知道哪里的灵敏,感觉到了空气的存在,却怎么也看不见它在哪里。还有些也只是依偎在爸爸妈妈身上,听他们讲讲小时的趣事……可故乡的血脉依然藏在一个对故乡没有热情的我的身上,瞧,原来故乡――我的家,无论发生什么事,它对我们的那份情怀也是一直紧系于身。虽然我并不是身在故土的怀抱里,但天空都是系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与那“从未见过的故乡”紧紧连在一起。
篇10: 故乡读后感600字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篇11: 故乡读后感600字
回归《故乡》本身。无论是闰土还是杨二嫂,在“我”幻想的故乡中都是美好的;当然,曾经整个故乡都是美好的。几十年远离故乡,“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幻想着它,但“我”的回归让“我”那曾经的幻想“故乡”彻底崩塌……
美好事物的毁灭总是令人痛惜,在读者们对那美好故乡消失的失落之外,透过表面看本质,它为什么会消失?为什么会毁灭?这一切依旧可以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因此,“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如果没有抗争,怎么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么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美好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篇12: 故乡读后感600字
顺着一条回家的路,走进曹林燕的故乡。
“家”之于她有摆着旧物件的老屋,有生满了青苔的老井;有长风呼啸的洋峪川;有密林般的玉米地;有弯弯流淌的小河;有果实累累的菜园。有收集露水的小女孩;有喜欢写诗的大哥;有眷恋土地的父亲;有侍弄菜园的母亲;有又拱又叫的老母猪,有狂吠乡间的土狗,有如鼓的蛙鸣;有歌吟的蟋蟀。
她笔下的景,笔下的人,笔下的故乡既充满了诗情画意,又弥散着岁月的幽深气息。读她的《从故乡出发》,感动于她对故乡的歌吟,对故乡刻骨铭心的记忆,对亲人无限深情的怀念。她的笔是灵动的,笔下的场景是充满生活气息的,字里行间饱含感情,富于感染力。走进其文就走进了她记忆中的故乡,走近了她的亲人,情不自禁地被深深感动。
走近其文还能感受到她对故乡山水的那份痴爱,她笔下的故乡山水是秀美而独特的,山奇,岭秀,谷幽,坪美,古镇安静,巷子悠长。
这样的文字我是写不出的。这样的文字来源于她对自然万物、对她身边的人细致的观察,来源于她的敏锐的感知能力,来源于她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书写能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种来自生活的饱满的情感表现力,以上的诸多因素成就了她作品的生动、鲜活、丰富与感人。
读这本书,也就走近了她,她笔下的家居生活恬静闲适,她笔下的那个女子,身着布衣长裙,静坐窗前,一杯茶,一捧花,一张画,一本书,忍得了喧嚣,耐得住寂寞,用那个女子的话来说就是“温些时光来修炼”,与书为徒,抱读为养,才修成了才女曹林燕,修成了作家曹林燕,祝贺她,向她学习!
篇13: 故乡读后感600字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篇14: 故乡读后感600字
故乡是什么味道的?是甜蜜的或是苦涩的?是梦幻的还是虚无缥缈的?故乡的情,故乡的味道是复杂的,鲁迅先生在《故乡》中这样告诉我。对!是复杂的!
故乡是甜蜜的!
有着高大宽阔的大院,有着快乐的生活,有着良好的家境,有着美丽的山水,还有一段快乐的回忆――我对闰土儿时干练、憨厚、英武不凡的印象,和那去之不来的快乐相处的时光。听他讲雪地捕鸟的技巧;听他说潮汛时看跳鱼儿的乐趣;听他讲夜里管瓜刺猹时的激情和猹的狡诈;听他说沙滩拾贝时兴奋、欢快的心情;听他为鲁迅描绘的那一幅幅美丽的画卷……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复杂了,变得陌生又飘渺了……
鲁迅从两千余里之外,冒着严寒,要回到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去,冷风拍着船体,吹进船舱里,没有一丝活气的村庄在鲁迅眼里被完整地勾绘出来。
一切都是陌生的。
故乡又是陌生、飘渺的。
萧条的街道顶替了往日的热闹,在瓦楞上颤抖的枯草、凄凉荒芜的老屋,记忆中故乡一切不返,鲁迅迎来了一个陌生的故乡、邻居,以及一个陌生的、不同往日的闰土,时光的洗浴,让鲁迅和闰土间多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深蓝天空下,站在瓜地里的那个少年的身影变得模糊,刻薄的邻居说着刁钻的话,这一切让鲁迅心里多了一道悲哀的伤痕。
船在开,景在移,鲁迅在文中最后部分离开了故乡。
故乡情是复杂的,既甜蜜,又陌生。对故乡,大家都有一份难以说明的故乡情。对故乡,鲁迅选择了封存,封存在他的回忆里;对故乡,鲁迅抒发了他悲哀又怜情的愁苦之情,抒发了他向往股权的美好,回忆了曾经拥有的甜蜜的沉醉之情。对于告别了故乡,奔向未来的他,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太多了,便成了路”就写出他对希望的期待……
月是故乡明!读了《故乡》的你我,是否也沉浸在那朦胧的故乡情中呢?
篇15:《故乡》读后感600字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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