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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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说《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本文共6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ddgcd”提供。

篇1:《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根据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解以及民间三国故事传说经过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1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唯有《三国演义》最令我爱不释手,至今回味无穷。

开始读《三国演义》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十分无聊,读着读着,我突然被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迫不及待地读完整部小说。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魏、蜀、吴三个国家之间的故事。通过这部小说,我认识了狡猾的曹操,仁义的刘备,忠诚的关羽,勇猛的张飞,吝啬的周瑜,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其中,我最欣赏诸葛亮了。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神机妙算,连历史上的管仲、乐毅都比不上他,只可惜最后辅佐了一个软弱无能的刘禅皇帝,一生呕心沥血,积劳成疾,到了54岁就病故了。

在《三国演义》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诸葛亮草船借箭》。由于诸葛亮足智多谋,聪明博学,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干,想除掉诸葛亮。于是,周瑜便让诸葛亮在10天之内造出10万只箭,这么庞大的任务在当时条件下是根本完不成的。但是诸葛亮提出了3天之内就能完成,如果完不成,甘愿受罚。为了完成造箭任务,诸葛亮向鲁肃借了许多船只、军士、和草把子。到了第3日四更夜,诸葛亮邀请鲁肃陪同他去取箭,这天江面上大雾弥漫,曹操看见有许多船只迎面而来,以为是敌军前来进攻,就让军士们射箭,不一会儿,船的两边都插满了箭,当曹操醒悟过来的时候,诸葛亮的船已经驶出20多里了。诸葛亮按时完成了周瑜交付的任务。当周瑜听了诸葛亮草船借箭的'经过,长叹一声:诸葛亮神机妙算,我真不如他!

我们不要像周瑜那样,小肚鸡肠、心胸狭窄,一次又一次地陷害别人。在学习中,当别人的成绩超过了自己,我们应该认真分析一下自己退步的原因,虚心向成绩好的同学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同时,我们还应该虚心听取爸爸妈妈的劝告,不应该因为考试失利就萎靡不振,失去信心。嫉妒别人,这是多么愚昧无知的表现啊!我们应该向诸葛亮一样,心胸宽阔,宽宏大量,以开放的心态面对生活的挑战。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2

当我合上《三国演义》这本书时,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在这本书里写了许多具有正义感的人物。不过,我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了。

他十分的机智,灵敏。自从刘备请他出山后,他便专心致志地辅助刘备。当刘备在白帝城逝世之后,诸葛亮还是忠正不二的辅导刘备的儿子——刘禅。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攻打五丈原时,诸葛亮发誓一定要打败司马懿。在那几年间,他一直为战争的事情而忙碌,不料得了肺结咳,可他在患病期间,还是一直为战争而劳累。直到死时,也不忘把战后事理一一告诉自己的属下。

诸葛亮,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人士,他为一件事奋斗到底的决心,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写成了一个狠毒,奸诈的阴谋家,大奸臣。曾有人评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但我认为并不能简简单单地说曹操是能臣,或是奸雄。

第一,曹操很擅长打战,在他所指挥的官渡之战中,他以七万精兵,大破袁绍七十万大军,堪称军事史上杰出的军事家。

第二,曹操又是出色的政治家。治理国家是曹操的强项,他不仅爱惜人才,而且重视土地制度,粮食问题。

所以,说他是能臣没有错,可这不能说曹操不是奸雄。

曹操就是有“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极端唯我主义服务观。曹操还做过许多不仁不义的事情,正是他的“谋略”使他更狡诈,他的“才干”使他更残暴。

曹操出于恐惧与猜忌,杀死吕伯奢一家;因为要引诱吕布,将俘虏来的群众当炮灰,为报父仇,攻打徐州时,军所到之处“杀人民,发掘坟墓”。华佗的事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曹操患有严重的头疼病,神医华佗医术高明,他只给曹操扎了一针,曹操的头就不疼了。曹操想让华佗留在他的身边,专门给他看病。可是华佗立志为天下百姓解除病痛,曹操见他如此固执,便把他杀了。

其实无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还是“乱世之奸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为北方的统一,作出无比卓越的贡献。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我还要再多看几遍,从中吸取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更多的精华。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3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4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蜀,魏,吴三国争霸,经过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最后三国归晋。“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每当读到这首荡气回肠的词,我就会想起三国时的一位位英雄,今天我就和大家谈谈《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刻画了多少个典型人物,数也说不清,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人称“三绝”的“义绝”——关羽、“智绝”——诸葛亮和“奸绝”——曹操。

称关羽为“义绝”我觉得很恰当,不说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这些耳熟生巧的故事,便是他的坐骑赤兔马在他被擒后竟选择绝食而死,从这点就能看出关羽的“义绝”,一匹马尚且对主人如此忠心,更别说它的主人了。美中不足的是,关羽过于自大,不然便不会有败走麦城的结局。

再说诸葛亮“智绝”,他草船借箭,巧借东风,摆下空城计吓退司马懿。这些事件使我对诸葛亮特别敬佩,只恨自己没有像他那样聪明的脑子。然而要说他聪明绝顶我却要反对,一个聪明的军师会在大事上犯错误吗?我想不能,而他却在街亭战时误用马谡,结果导致惨败,军事要地被敌方夺取。但是爸爸说诸葛亮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到底是为什么呢?我也没想明白。

至于曹操称为“奸绝”,我可有点反对,虽然他有“梦中杀人”这样奸诈的一面,但他爱惜人才,也有可爱的一面,而且很会用兵打仗,仅用“奸绝”来评价他,我想太不公平了。

《三国演义》中的一场场战争,也让我这个军事迷看得欲罢不能。至今,我的眼前还时时浮现出战场中的刀光剑影,耳朵还回响着战斗的号角。我好想穿越到古代,去曹操身边当一个士兵,跟随曹操去征战大江南北;想看看曹操在败退中的三次豪迈大笑;想亲自去体验赤壁之战;我还想看看刘、关、张三顾茅庐,是以什么样的诚意让诸葛亮同意的;想看看关羽刮骨疗伤,我还敢看吗?肯定吓得睁不开眼;想看看张飞睁着眼睡觉的样子,一定很搞笑吧;我还要看看诸葛亮失算时,他的态度是怎样的?

算了,我的白日梦也不会实现的,倒不如再读读《三国演义》,不就是与作者穿越吗?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5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三国演义》的开篇词即告诉我们,何以成败论英雄。

如果说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的《红楼梦》是一盏陈年的女儿红,醇厚绵长;刚烈豪迈的《水浒传》是一坛开封的烈酒,酣畅淋漓;而融合神话与历史的《西游记》是一壶果酒,老少皆宜;那么《三国演义》就是罗贯中笔下曹孟德面前烹煮的一鼎芬芳醉人的青梅酒,入口酸涩却唇齿留香,经得起长时间回味与浮想。

东汉末年,朝纲败坏,民不聊生,军阀割据,豪强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数,汉王室国祚犹如千钧悬丝,摇摇欲坠。时势造人才,以魏蜀吴三国为首的各方势力风云际会逐鹿中原。

统一的天下可终究只能是一家,“成王败寇”自古是然,在天下大势的分合战乱中,向来只有两败俱伤后由存者成世胄蹑高位,称王称霸。“三国鼎立,同归于晋”,司马昭窃取曹魏王座,又先后歼灭同室操戈的东吴和积弱乏人的西蜀,但纵然如是,难道那些退出历史舞台的败者的功绩与启示就泯灭作烟尘,消散于无形了吗?

一如勾践卧薪尝胆,忍辱负重,三千越甲伐吴的故事,曹操官渡之战,荀彧王佐良策,诸葛亮“两表酬三顾”,姜维“虚怀远志,空寄当归”,陆逊火烧连营,吕蒙白衣渡江……在历史跳动的斑驳碎隙里回眸,多少义薄云天刹那风华的典故历经沉淀却历久弥新,论英雄何以成败?

览古论今,生活永远不可能一帆风顺,每个人的人生路上,鲜花与荆棘,阳光与风雨,歧路与坦途总是并肩而至,普天之下无能免者。现如今,社会上虽再无刀光剑影,却仍有尔虞我诈,虽然没有了动辄杀身招祸的危险,却有无数压力的制衡……遭遇挫折,我们应当如何去面对?我想,一部沉淀着历史光影的大书,可以告诉我们答案。

所以,我觉得,一朝一夕的胜负,并不是决定一个人成败与否的关键,摔倒了爬起来自己拍掉灰尘吧,抬起头,微笑着,继续勇敢向前走,是最好的办法。

《三国演义》小说优秀观后感700字

篇2: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

在这个学期我与学生共同阅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

这本书记载了东汉末年,由农民起义到群雄割据的故事,在这个民不聊生,连年战乱的时期没有皇帝,没有王者,更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个个秣马厉兵,个个雄心勃勃,使我真实地感觉到了那段被封尘已久的历史故事。

书中的这段话使我感触深刻:“曹军水寨里的船只立刻着火,般只都被铁链锁住,无法散开,火势蔓延开来,水寨全部烧着,曹军就如一堆蚂蚁,四处逃窜,只见满江的火,满天的烟,上下通红,照耀如同白昼。”这段话将曹军比作蚂蚁,在极大的火势下四处逃窜,曹军的混乱与狼狈尽收眼底,三路军进攻曹军水寨,汽势浩大,更证明了曹军不义之军必败的道理,“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可见曹操之弊,也在那不得和人的环境下,然而终究是瑕不掩瑜,曹操总无愧于英雄之名,惟一可惜的是曹操生性多疑,以致刚性自用,不然赤壁之战总该有另胜负之写。

蜀国谋赖孔明,勇让关张,却以刘备为王,何也?没错!这正是稳中求胜的情怀大志,历千百年来,有多少英雄冲锋在前,心中永怀正义之情,爱国之心,在三国这个乱世中,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我们的老师,曹操告诉我们做人必有心计,刘备说过想成功就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慈爱的心,诸葛亮扇动羽扇,告诉我们只有时刻谨慎,细心才有干成大事,关羽满脸懊悔道,心高气傲,这样得不到好的结局……每个人都有一个英雄,但刀光剑影之下,鼓角争鸣之中,总躲不过一个满头华发,黄尘裹身,英雄,英雄之说本戏言耳。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这本三国史册中,我真正认识到了自己,足享用一生,其实《三国演义》本身就是一个真理,读历史,让人明智;读国学,让人明礼;从这些经典中,我们就可以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读三国,让我走进了那充满热血的地方,走进了人生的战场。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篇3:小说《萧萧》个人观后感

《萧萧》是以女主人公萧萧十二岁嫁为童养媳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展开的。虽说文中原始野蛮的陈规陋俗没有掩盖古朴、健康、优美的人情美,严厉的道德审判与惩罚也让位于宽容、善良、自然的人性的裁决,充分体现了沈从文“人性治疗者”的人文理想。但我读完这些清澈、透亮、柔美的文字后,心中却留下了久久无法散去的压抑感,是一种悲伤,一种对旧时代女性命运的悲伤。萧萧是一个孤儿,从小寄养在种田为生的伯父家,十二岁便出嫁为童养媳,丈夫是尚未断奶的三岁小孩。“出嫁只是从这家转到那家,因此到那一天,这女人还只是笑。她又不害羞,又不怕。她是什么事也不知道,就做了人家的新媳妇了。”十二岁,一个原本应是在父母爱护下欢乐地享受童年的年纪,而此时的萧萧却是因着这旧时代与陋习,早早嫁作了人妇,而丈夫竟还是个未断奶的三岁小孩,这是何等荒谬的事情啊!可在那个年代这却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小小年纪,每天的生活就是下地干活和照顾那个被唤作弟弟的丈夫。当十五岁的萧萧初懂男女之事时,丈夫不过是个只会跟在他身后跑的小毛头。萧萧受花狗引诱怀孕,而花狗最后却是一走了之。众人为萧萧不守妇道的行为而不耻,终决定要将萧萧“发卖”,可这真是萧萧的错么?对于一个初明人事的十五岁少女来说,是那份骨子里对爱情的渴望让她偷尝了禁果,那原因归根究底应是那陋习。

萧萧没错,众人亦没错,错只错在那千百年来根植于人们心中的落后思想,是旧时代旧思想造就了萧萧的苦难,那早已注定的苦难。

文中多次提及“女学生”,从那些被旧观念充斥着的村人眼中去写“女学生”。虽然祖父他们把“女学生”的种.种都扭曲了,使“女学生”听起来是那样的可怕与不堪,可萧萧却越来越向往“女学生”。“不消说,这自然完全是胡诌的笑话。可是那故事把萧萧可乐坏了。因为花狗说这个就叫做‘自由’。”萧萧不知不觉被“女学生”吸引,因为她心底深处有着一份对那样自由的向往,那是每个旧时代被旧观念旧习俗残害着的女性的共同向往。

故事的`结局在沈从文笔下变得看似完美和乐,可是却看的我心寒。“牛儿十二岁时也接了亲,媳妇年长六岁。媳妇年纪大,才能诸事作帮手,对家中有帮助。唢呐吹到门前时,新娘在轿中呜呜的哭着,忙坏了那个祖父、曾祖父。

这一天,萧萧抱了自己新生的毛毛,在屋前榆蜡树篱笆间看热闹,同十年前抱丈夫一个样子。”那样平淡温馨的语言,却看的我内心冰凉,仿佛透过这段文字,我看到了那个年代无数个像萧萧一样的女孩在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那些话与其说是结局,倒不如说是又一段悲剧的开始,然后是悲剧的无限循环。

那个年代,用一个个陋习谱写了所有女人一生的悲剧,在这淡淡的语言下,却只让我看到无数的泪水,听到漫天的叹息。

篇4:雨果小说个人观后感

“在种.种艰辛和逆境中,他不断地完善自己,为贫穷和值得同情的人们献出了自己的人生”。

这就是《悲惨世界》的结尾,冉阿让和这个悲惨而又黑暗的世界告别了。但是,本性并不坏的冉阿让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我手捧着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津津有味地看着:失业工人冉阿让因为生活贫因,偷了一块面包,被抓住监狱,他因多次逃狱,延长刑期。出狱后,冉阿让受教主的感化立志从善,他对许许多多的人做出了无数的贡献,对自己帮助过的人毫无所求,对犯了错误的'人宽宏大量。终于他当上了事长。然而,历尽种.种曲折又被抓进监狱……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读不下去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深深地被感动了。这时我想起了一句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冉阿让也不例外,为什么,人们就不能像米里哀教主一样有一颗宽容的心,原谅他的过去呢?每个人都会犯错误,犯错误是人生必经之路,我们不应该将目光局限于犯错误的人身上,应该把目光放远一点,把心放宽一点。

这时,我不禁联想到自己。

记得那次去小姨家,我看到了小姨家的电视机上摆放着两只闪着银光的水晶天鹅摆设,觉得非常有趣,便伸手从电视机上取下来。“嘭……”水晶摆设竟然让我打碎了,当时因为没人在家,我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了,可是,这件事却被妈妈知道了,他拉着我,非要我和小姨道歉,妈妈把我拉到小姨跟前,要让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告诉小姨:“我…我…,小姨,对不起!”我低着头,不敢望小姨。“怎么啦?”小姨摸了摸我的头问,这时,我已经落泪了,眼泪不由地流下来。小姨知道了这件事后,并没有骂我,还表扬了我勇于承认错误是个好孩子……我又再次落泪了,我被小姨的那颗宽容的心所感动了。

篇5:雨果小说个人观后感

打开雨果的《悲惨世界》,泛黄的扉页已有残缺,但浓郁的书香依然扑鼻而来,我追随它的脚步,走进了那个悲惨而有幸福的世界。

主人公一满脸大胡子,力大无比的冉·阿让经历了长期的牢狱之苦,当他终于获得自由却得到了衣食无着,没有一个人愿意接受他时,一们贫穷的主教却给了他平等、关爱于心灵上深深的安慰,让冉·阿让一次又一次在出获后迷途知返,走上正义、善良之路……,芳汀的小女儿柯赛特因母亲无钱抚养被寄养在贪婪丑陋特纳第夫妇家,芳汀死后,柯赛特被百般折腾,生活在无边的黑暗与恐慎之中,正在这时,那位叫冉·阿让的人不断帮助这个陌生的小女妖,尽可能的给他以人间的温暖与纯真……,当法国发生了变动,柯赛特深受着的一位青年马吕斯可能会在参加革命战争时战死,可是那位叫冉·阿让的人几乎用自已的生命换来了他的幸福……,冉·阿让虽然是一个苦役犯,却在主教大人的感化下,

成为了一名勇敢、正义、善良的勇者。太多太多的感恩,一言难尽。

冉·阿让,让平凡铸就了伟大,他毫无保留地展现了人性最美丽的一面,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冉·阿让,那么有多少生命将会消逝?有多少悲剧将会重演?但是为什么冉·阿让会有如此惊人的脱胎换骨的转变?是因为他懂得感恩,他知道支报答主教大人曾给过自己的温暖,他将他们储存在心灵深处最最柔软的地方,再用它们来温暖整个世界。

当柯赛特与马吕斯幸福地走上婚姻殿堂,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冉·阿让已听到了上帝的呼唤。当两个孩子泪流满面的握着他苍老而又有力的大手跪在他身边时,夜漆黑,在黑暗中,可能有着一个纯洁的天使展开了双翅,等着一这伟大的灵魂。

雨果小说个人观后感

篇6:小说《白鲸》个人观后感

《白鲸》,又称《莫拉·迪克》。因为莫拉·迪克是这条白鲸的名字。它很出名,因为它很勇猛、很狡猾,曾经咬断过很多人的手脚,很多捕鲸船都想消灭它,但是都失败了。这是美国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写的自己的经历。

麦尔维尔在当捕鲸水手之前,在一家旅馆里认识了土著标枪手魁魁格,魁魁格对他很友好。后来,他们先后当上了“裴廓德号”的标枪水手和瞭望水手。

“裴廓德号”的船长叫亚哈,已经58岁了。在40年以前,他还是一个18岁的青年的时候,就被白鲸莫拉·迪克咬断过右腿。所以,这次他召集水手出海,目的是要消灭莫拉·迪克。

好,故事正式开始。

“裴廓德号”沿着赤道,航行了几个星期,捕了很多鲸鱼。

随后,“裴廓德号”来到了日本海。亚哈船长用多年的经验判断,莫拉·迪克一定在附近。大副、二副、三副和其他水手察觉到了危险,多次劝说亚哈船长,掉头回美国。亚哈船长不但不听劝告,还指责他们:“你们这群胆小鬼,以后捕鲸的事情你们就别来了!”

第三天,莫拉·迪克出现了,它在悠闲自得地跳舞呢。水手们不知道它是没有看见他们,还是摆下了“八卦阵”。麦尔维尔不管怎么样,赶紧报告给了亚哈船长:“莫拉·迪克在右前方!”

亚哈船长立刻下令:“抓住它!”许多水手用标枪投它,然后再用捕鲸绳把它抓祝莫拉·迪克的力量比他们大好多倍,它挣脱了绳子,逃回海洋中。它游到船尾后面,聪明地咬破了船尾。船沉下去了,亚哈船长和水手们一命呜呼了,只有麦尔维尔找到了一个救生圈,幸存活了下来。

一句话,如果亚哈船长听了水手们的劝告,就不会导致今天的惨败。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读后感《白鲸读后感》。“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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