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小说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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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ichael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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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芳华小说读后感1000字,本文共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michael778”提供。

篇1:芳华小说读后感1000字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的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后,好多的细节都变得模糊,唯独这句话像从书里的文字海洋升腾起来,逐渐变大,越发的清晰!你看过了书,或者看过了电影,都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刘峰是一个好人!书中写道:“他补过墙壁或天花板,他堵过耗子洞,他钉过门鼻儿,他拆换过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好人,那么热心肠的好人,书中的“我”为什么会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个可怕的生物,其复杂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对《芳华》的评论,有好有坏,褒贬不一。有的说《芳华》就是个拧巴的故事,逻辑不通;也有说《芳华》向我们展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记忆!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对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就觉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墙头草,呵呵!

其实读严歌苓的作品总感到一股压抑感,也许她经历的那个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遥远,总是隔着一层朦胧迷雾,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个价值观有些扭曲的时代吧!那时候的人吧,说纯真也真是纯真,为了一根木头,就因为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可以放弃生命。说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随时都会让亲人付出一生。

已经读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节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现在想起来还不是滋味,就是那个15岁的小兵。15岁,还是一个少年,为了能吃饱饭当了兵。还不知道当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战场,牺牲了!这应该不是个例,当年的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该有多少个这样的少年生命终结在最年轻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叹当时特殊的国情,还是感叹当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价值取向!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刘峰如此好的人,却让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太完美不真实,希望在同样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刘峰的一个爱的举动惹下了大麻烦。触碰了爱的人,别人觉得恶心,就连被爱人本身也恶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个特殊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说实话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欢。总是觉得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持悲观态度的人,也许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许是她的经历,让她对周围的世界是一种疏离和怀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芳华》,我觉得作品给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点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结局,但是无论政治意识怎样变化,经济生活怎样迅猛发展,人们还是会接纳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

篇2:芳华小说读后感1000字

分两个上午看完《芳华》,久违了两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对人物命运下场的好奇与臆断在见到“完”字时才告别自己的一厢情愿。细想起来这些个小说人物没有谁命运的河流是直的,有些轻轻拐弯,有些沉默蜿蜒。那个年代一切都很单调,所以命运就常常开他们玩笑。他们都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头来平淡才是真,都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最后发现生活其实是自己的。几十年的沧海桑田,一代人芳华将逝,善良的人依然善良,背叛过善良的人终认识到善良的稀贵与艰辛。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与之轻,刘峰的下场可能跟我们但愿的结局不那么契合,我们会觉得好人如果都不能有好下场那做好人还有什么意义?这至少说明我们是有热度的公民。但或许这也正是我们的夙愿和局限,刘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实早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摔得遍体鳞伤但依然选择做个好人,因为做好人不是为了好报而是那样做是对的。这可能就是罗曼·罗兰口中的英雄主义,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此书我最大的体会是“向刘峰同志学习”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刘峰捡回一条命算不算上苍的眷顾?前两天去看了《至爱梵高》,挺想看哭来着但就是哭不出来。当妓女告诉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当他望着乌鸦吃他的午餐露出满足的笑容,回来路上暗想这是个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为一个giver,但不幸的是周围世界却抛弃了他。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刘峰比梵高幸运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刘峰被叫去谈话的时候我觉得特别荒唐,但不找他又能找谁呢?可能是那个年代出了问题吧。不久前我们给了他那么多溢于言表的赞美和感激,现在又无情地通通收回,这赞美是发自真心的吗?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会在塑造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社会需要一位骑士。正如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可是我们都允许街头小霸王放下屠刀,怎么就不能宽恕英雄走下神坛,走到人群中来。如果我们都不爱戴他包容他,还有谁会爱他呢?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后的追悼会不该是那个样子,小曼为这个男人写了首诗都来不及念给他,饱含了一个少女几十年来最甜美的心际。这个辛酸慌张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许他从容一次?说什么谦让,不是说不占生活便宜的人上帝不会让他吃亏吗?想来想去,我猜这样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刻的记住他吧。

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署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篇3:小说芳华读后感800字

昨天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今早看了一遍冯小刚改编的电影《芳华》。慢慢梳理思绪,觉得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其实都在向人们诉说着一场人性归位的故事。

故事是从1976年开始的。那年我三岁。对那个时代,我虽然没有直接感性的认识,但通过文学、影视作品及长辈的言谈,还是不算很陌生。读小说的时候,一个概念经常闪烁在我的脑海里——变形。我在小说的第66页页脚处,情不自禁地写下“当代《变形记》”五个字。相较卡夫卡用现代主义手法写成的《变形记》而言,严歌苓没有用夸张、变形的手法记叙处在那个特殊时期的人们思想、性格的变形,而是直接用人物形象的方式记录着。

刘峰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他尽已所能帮助所有的人,于是他被推举为模范、标兵,参加各种表彰活动,出席各种报告讲座。难得的是他的人性没有多大变形,他既没有因为这些荣誉而自我膨胀,为自己去捞好处,给自己的人生加分,也没有因为这些外在标签式的东西去刻意拔高自己,为难自己,而是按照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他甚至为林丁丁而放弃上大学的机会。这是十分难得的,几乎达到了庄子笔下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的境界。证明他的人性没有扭曲的事件是他向林丁丁表白。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情感,他的举动也是正常人的正常行为,算不上光辉,但却是人性高扬的表现。

人性扭曲的是旁人。“触摸事件”中,林丁丁是无辜的。她接受不了刘峰的爱,不是她水性扬花,尽管她周旋在干事和大夫之间,那也是青春少女的正常情怀;也不是她看不起刘峰,尽管她希望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 ;而是因为幻灭。刘峰在她心目中就是神,就是圣人,她怎么也接受不了一个闪耀着圣人般光洁的人竟然也有常人的情=欲。

自己心中供奉的某种东西坍塌,那种痛苦和震撼是巨大的。我在师范读书时,偶然发现我的同班同学中有人勾结校外人员到宿舍偷东西,我的心中就有类似的感觉,那应该算是我第一次正视人间的恶与丑。,也就是

二十年前。我生病了,一位学生来我房间问题,看我正在挂吊瓶,她当时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因为在她心目中,老师怎么可能会生病呢?我记叙这些,读者可能会哑然失笑。是的,一个人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认识社会,认识人性的。在没有全面客观充分认识的时候,我和我的学生就是这样单纯,或者说纯洁,当然说傻也对。当年的林丁丁也是这样。 如果是林丁丁一人无法接受光环下的刘峰,那也是正常的,因为爱情这事不能勉强,人人都有爱的权利,人人也都有不爱的权利,无可厚非。造成刘峰命运转折的原因是当时的人们人性扭曲了。人们人性的扭曲,是因为当时社会是扭曲的。刘峰拥抱林丁丁,怎么看都是私人行为,怎么定性是林丁丁的事,林丁丁可以一笑了之,可以叫男朋友来揍刘峰一顿,甚至可以告刘峰性骚扰,但无论如何都不关旁人的事。影响刘峰命运的,不是林丁丁,而是旁人——上面政工部门上纲上线地调查,下面的战友无穷无尽地揭发——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诅咒那些得到过刘峰帮助而现在落井下石的人,包括刘峰花30块钱给他打了一对沙发的炊事班马班长。那时,批判刘峰是大势所驱,有幻灭感的人绝对不是林丁丁一个,在那种风气影响下,不做出点什么,似乎显得自己另类。这种从众心理,加重了对刘峰的伤害。反倒是何小曼在刘峰临走时的送别,让人看到了温情,电影和小说都用旁白的形式告诉大家:“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刘峰从神坛上走下,但走过头了。他爱的是1978年的林丁丁,在林丁丁的那一声“救命啊”中,他对林丁丁产生了怨恨。他带着一颗向死的心,希望成为一个被歌颂的英雄,让身为独唱歌手的林丁丁不得不传唱他的英雄事迹。这是一种报复心理。但我们不能报怨他,要知道刘峰比我们高大高尚多了,如果我处在刘峰的环境中,也许彻底沦落了,或者上吊自杀,或者一下子崩溃;

而刘峰没有——他选择了承受。

刘峰的人性回归是在结尾,他能坦然面对生活,接受战友的资助,包括何小曼对他的关怀。电影改编得更为出彩。当何小曼(电影里叫何小萍)问他过得好不好时,他说:“什么叫好?跟那些战死的战友相比,我能说不好吗?”此时的刘峰,真是尝尽世味百态后“绚烂之极的平淡”,是一个真正而大写的平凡的人。

我们不要责怪那群青春激荡的年轻人!他们对何小曼的欺负,对刘峰的调侃,都是少不更事,或者说年少轻狂。想想我们自己,从十几岁激扬文字的岁月到如今大腹便便的中年,谁没有做过随波逐流的事?谁没说过从众的话?即使到了今天,我们有时也不得不说一些违心的话做一些违心的事,因为我们是人,得生存,得获得大众的认可;而我能做的,是尽量不做违心的事不说违心的话,如果不得不做不说那就尽量少做违心的事,少说违心的话。

故事中另一个人性归位的主角是何小曼。何小曼因为童年的不幸,让她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她一心想逃离自己的家庭,以期获得尊重,但她的性格造就了她的猥琐,而这种猥琐使她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何小曼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小说比电影深刻得多,也细腻得多。我们同情何小曼,但没有必要过分苛责哪些捉弄、刁难、歧视、欺侮何小曼的战友,他们主要是年少不懂事。无论是小说《芳花》还是电影《芳华》,都没有坏人,没有丧心病狂的人,有的是普通的人,平凡的人,他们说了伤害别人的话,做了伤害别人的事,都不是苦心孤诣地设计,而是大势所趋,随性而为,随众而为。好在有刘峰,刘峰让何小曼的人生打上了亮色。 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何小曼的生母。在小说里,何小曼的生父是自杀身亡的,自杀的原因是父亲被打入右倾后母亲的鄙视,他付不起为女儿买油条的几毛钱——钱全被母亲管死了。我记得我的母亲在世时,经常给我们念叨父亲被下放回家时,母亲是如何无限接纳父亲的。我的母亲是文盲,是凭着自己的本能做了那些保护自己的丈夫和儿女的事,这种本能叫善良。 当然,何小曼的母亲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那个时代比之更过分的事多了去了,所以何小曼的悲剧与其说是家庭悲剧造成的性格悲剧,不如说是社会悲剧。何小曼参军,并没有摆脱童年的魔咒,她受到环境的欺压,是自己的性格造成的。何小曼在演出时装病,只是希望获得一种受宠的感觉,或者说是替刘峰报复当时的文工团。她上前线,意外成了英雄,人生一下子从最低谷走上了巅峰,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她精神错乱——此时,她的人性扭曲达到了极致。

何小曼是善良的,所以她才会不适应。换个角度说,正因为她生病住进精神病院,我们才觉得她是可亲可近的,她是跟我们一样平凡而朴实的人。电影里,她在草坪上独舞,让我泪流满面,此时的她真正找到了自己。电影的结尾,她终于向刘峰说出了“抱抱我”的要求时,我也是泪流满面的。在刘峰受到处分前往伐木场的时刻,两颗苦难的心走在一起,那是正常不过的。遗憾的是,那时的刘峰刚从圣人被打落在地,还没有完全回归人性,所以没有给何小曼机会,也没有给自己机会。

何小曼表白十年后,把刘峰从死神哪里拉了回来,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都向人们昭显了人性的光彩:他们过得很平淡,但很平和。 很多人评价《芳华》尺度过大,其实细细咀嚼,无论是严歌苓,还是冯小刚,都不是以揭露人性的阴暗为主要目的。人性是复杂的,加缪在《局外人》里强调:“人性之复杂经常会超出人的预期,如果不想承受恶果,就不要去做任何试探人性的事情,不要诱惑,也不要挑战。”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们也不要指责。如果我们身处哪样的时代,哪样的环境,我们能比他们好多少? 看了《芳华》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感叹“好人没有好报”。其实,“好人好报”是对社会、对人性没有全面认识而发出的美好憧憬。在这个世界上,好人跟好报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因为世事难料,偶然因素太多;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作孽,犹可赎;自作孽,不可活”却是真理。

《芳华》里没有坏人,他们不是冷漠,不是自私,只是少不更事。

小说和电影各有所长,小说更深刻,更细致,更贴近生活真实,电影更温情。建议大家还是读读小说。

篇4:小说芳华读后感800字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平凡 背叛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 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 。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篇5:活着小说读后感1000字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应该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知道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通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非常危险的压力,黄、赌、毒、法、黑应运而生,四处泛滥,甚至部分地方政府与黑道相互勾结,以榨取普通市民的利益来达到其富贵的目的;而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总之,我们活着就要有意义,不管你经历怎样的痛苦,你还是要走你以后的路,只有不断努力,我们才能更好地生活,才能让我们的未来更美好。

篇6:活着小说读后感1000字

其实,早在几年前,我就看过根据这部小说改编成的电视剧,但也只是粗略的看了点,故事情节也是听我妈告诉我的,但是,我记住了这个名字,活着。这个名字,十分简短,十分好记,十分平凡,又十分深刻,当时我就想着,一定要看看这本书。与当时隔了有四年了吧,我终于在前几天想起了,终于在今天下午,一口气读完了。

只看前言,我就已经被余华文字之中所体现的那种深刻所折服,他内心的挣扎,以及为了摆脱这挣扎而进行的思考,我相信,每个真正喜欢文字的人,都能感同身受。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余华如是说。

福贵,一个曾经地主家的少爷,喜欢逛青楼,喜欢赌博,挥金如土,不学无术,有着一个宠溺他的娘,一个和他一般模样但如今却恨铁不成钢的爹,还有一个对他言听计从,低眉顺眼的媳妇,这三个人,谁也管不了他。他爹说,我们徐家就是老祖宗养了一只小鸡,小鸡长大变成了鹅,鹅长大了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这样发起来了。他爹把徐家败成了一只鹅,到了福贵,他把徐家又变回了一只鸡,于是,他不再是少爷了,他爹被他气死了,他们家要开始过苦日子了。其实,福贵还是有良心的,他没有再向从前那样游手好闲,他开始像个穷人家那样开始过日子,他们面黄肌瘦,骨瘦如柴,但亲人在身边的日子,他们不觉得苦,只是,命运从来不可怜任何人。他娘死了,他闺女病了成了哑巴聋子,后来,他有了儿子,后来他老婆得了治不了的病,后来,他儿子死了,到这的时候,我心里有个声音说:够了。他已经受尽折磨了,可是余华嫌不够,命运嫌不够,女儿终于找了个好归宿,后来女儿生完孩子大出血死了,后来他老婆死了,后来女婿也死了,后来孙子也死了,后来,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再后来,他买了一头牛,牛的名字,就叫福贵,他自己给牛起的,他觉得他跟这头牛像,两个老不死的。

我不知道,作者为何要赋予此人如此坎坷悲惨的命运,为了什么,为了诠释“活着”?也许,作者当初也想过说:够了。让苦难停下吧,但似乎不足以诠释“活着”,于是,选择了继续残酷,最后,只剩他自己,依然活着,也没有想过去寻死,似乎过去的一切苦难都只是他的经历,是他用来回忆,思考,感叹,不是让他去寻死的,似乎真的就像余华说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福贵活着,和他老不死的牛一起,为了活着而活着。

篇7:《边城》小说读后感1000字

《边城》小说读后感1000字

《边城》是一部很耐人寻味的作品,无聊时我也是随便拿来读读,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被小说中的情节吸引了。当我真正的把《边城》这部小说读完后,却让我心灵为之颤动回味无穷,小说展现了那一方山灵水秀 天人和-谐的边陲小镇里,时时处处洋溢着淳朴,正直的人性美。

在这部小说中,沈老用很多的笔墨来描写小城的自然风景,为小城营造了一个和-谐宁静的气氛。这优美的环境,烘托出了小城中人们的朴实热情的性格。这里没有名利场的硝烟,没有商场的变化莫测。有的只是淡薄名利 诚恳老实的人性光辉,也许这正是沈老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用他自己特有的生活经历和感受陈述着边城一个美丽的淳朴的故事。内心纯净澄澈也表现出来边城生活的单纯和宁静,反映了湘西山民淳朴善良的人性美。《边城》的人物是沈老人性理想化的体现者,都坦诚 质朴充满人情。翠翠天真善良 活泼可爱,老船夫正直淳朴 坚诚实,正像作家在小说中写道:“这些人既重义又能守信自约,既便是妓娼也常常较之讲道德知羞耻的,城市绅士还更能相信了。正是作家人性理想和优美健康的人生形式张扬,《边城》理想社会是在“人性美”的基础上建起来的。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作家对于人类淳朴美丽的永远倾心,对于健康诚实的赞颂,对于愚蠢自私的极端。

淳朴的爱情,善良的人。在沈老的笔下,用那朴实的手法写出一个真实 美丽的爱情故事。探索了少男少女间最纯洁的爱情和生活关系,把人的情爱和智慧相结合,揭示了人类社会那真挚的一面。在沈老看来爱情是生命得以优美健康地延续的唯一保证,因而在《边城》中,生命的乐章是借助翠翠和二老缠绵排恻的爱情故事而出的。在这部小说中有与现代文学史上的.其他作家截然不同的,同样也是展示了沈老独特的审美态度和个性的处理少男少女间的爱恋,在沈老的小说里没有妇女解放的现代意义,也没有冲破封建家庭追求自由恋爱的主题,更没有追求个性解放,人价值的新女性。也许沈老要肯定的是人性,是以本能欲望为前提的自然淳朴的爱,这种爱是人与自然融合后的生命体现.正是这份人与自然的融合让生命能在爱情中找回了自然之美;翠翠的聪明 善良纯洁具有美的体态和温和的脾性, 二老勤快 大方 英俊 勇敢 强健,他们彼此相爱,相互钟情;他们的相爱的基础是发自然的天性及淳朴的品性,是边城人纯洁的爱与美的化身.虽然彼此也曾误会和斗气,可是翠翠也依然在绵长的等待,或许正直是在痛苦中追求幸福;因为这才是自然淳朴的爱.

同样在《边城》中也潜隐着人性的悲哀,似乎沈老在创作《边城》目的,是在于发现美的人性,阐述美的人性,颂扬没的人性。但是在小说中笼罩着一种似雾非雾的不开也抹布去的阴湿和悲哀.总是觉得作家有点强颜欢笑;景物虽然很美,人们那淳朴的人性美也很真。可也还是隐隐有一种凄凉。

在《边城》中我看到了沈老理想世界,可是当我离开小说回到现实时;抬头看看今天的我们生活的世界,感觉到那《边城》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在心中有一种莫名的伤,在这个钢筋水泥的森林里住惯的我们似乎少了许多,生活中的人与人 人与物 物与物也不在有温情,或许这样的社会注定要用名与利来衡量人与人的感情。

篇8:小说呼啸山庄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接触关于英国的文学书籍是夏洛蒂的《简爱》,阶级社会和斗争意识贯穿于全文,最后略显完美的结局,给年幼的我心灵上给点慰藉。长大后看到一个短评,描绘说简爱的幸福生活是这本书的败笔,我惊讶至此,怎么会有人有这样的想法,那该是多么悲观的心态!

如今看了夏米莉的《呼啸山庄》,描绘的紧张、黑暗的气氛不亚于她姐姐的《简爱》。

矛盾的冲击升级、人性的扭曲变化,都给读者一种随时想要弃读的念头。好在随着时间的流逝,奈丽的出场,讲述那脾气古怪的家伙的背后故事,通过回忆的方式,让我对希斯克利夫先生的愤怒一下子转向了同情,觉得他古怪的脾气是情有可原的,大概应了中国一句俗语,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里想要说一句,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希斯克利夫的人生正如他所生活的呼啸山庄一样,每一寸空气都在呼啸,特别是在受到画眉田庄的兄妹的欺辱后,那呼啸的空气似乎更加热烈,连天空都由灰变为黑,在彻底咆哮着。

内心纯良的小男孩在失去父爱、爱情后,毅然北上,想的是要让自己变得强大,回来复仇。这是要有多大的复仇决心,才可以慢慢的部署自己的计划,而不是让自己慢慢的意志消沉,被这个世界所吞没。

最终希斯克利夫的愿望实现了,真正促使他的计划实现的大概是凯瑟琳的逝去,那一段崩溃的描述,让我眼泪不时地留下,这下希斯克利夫的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尽管他在凯瑟琳活着的时候口口声声的喊着没有原谅凯瑟琳,但我想在此刻那一秒所有的仇恨都有了瞬间的软化,但是转眼间又铸就成他更强硬的铠甲。

凯茜的出生,就像是一种希望的延续,和凯瑟琳相似的面貌、相似的性格,又在欣德利和奈丽有爱的坏境下无忧无虑长大的小孩,就像是这本书中唯一的天使,不愿她遭受尘世间的侵染,可是当她无意中闯进了希斯克利夫的呼啸山庄,我不禁的又为她捏了一把汗。可是如果没有这样的无意的行为,这本小说又该如何前进了?果然希斯克利夫又开始撮合凯茜和他的儿子小林顿了。还记得刚开始凯茜与希斯克利夫相遇的时候,我想那应该算是历史性的相遇,生性古怪的希斯克利夫在那瞬间的眉头的慢慢舒展,到耐心的与凯茜的交谈,我在想他的铠甲是否有一瞬间被脱下了。

“唉,哈顿的外貌就是我那不朽爱情的幻影,是我拼尽一切竭力坚持我的权利、我的堕落、我的自尊、我的幸福和我的痛苦的幻影……”正如约瑟夫所说,是良知良觉把他的心搅成了人间地狱。

故事的最后希斯克利夫在哈顿和凯茜的爱情故事里,看到自己和凯瑟琳的故事,心软了,彻底的脱下了自己的铠甲,让自己被扭曲的人性回到正轨,终于完成了自我的救赎,也还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所有的人的一片安宁。

篇9:小说呼啸山庄读后感1000字

呼啸山庄,我逗比舍友以为是武侠小说,其实跟中国的武侠小说比,这本英国文学名著着实平淡很多,多到没有丝丝让你想读下去的欲望,就像同学说的,这是一部让人半途而废到欲罢不能的作品。可是对一本书不能完整的读下去的那种欲罢不能的不甘却不断的驱使着我一页一页冷眼旁观着故事里的人一步步走向深渊的命运。

是的,这是一部充斥着黑暗和堕落的黑色小说,出版后一直受排挤,甚至觉得作者有病才写出这么变态的小型社会以及主人公之间如此炽烈而又畸形的爱情。但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这本书的价值也慢慢的凸显出来,19世纪的伦敦,如果还写的出来鸟语花香那倒是真的不正常了。

第一本没有一口气想读完的书,最后还是读完了。毕竟,看了那么久的故事,看到主人公最悲惨的时候,就此搁置,心里总有惦念。不过对一个大三了还没正经八百谈过恋爱的女生来说,理解里面所描绘的那种刻骨噬心的感情真有点力不从心。

“爱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有多优秀,而是因为他更像自己。”这是女主凯瑟琳说的。不是说互补的两个人才更合适吗?所以,凯瑟琳没有嫁给本书的最大boss希斯克利夫。因为当时的希斯克利夫地位太低,而当他足够和她匹配的时候,她却早为人妇。但即使这样,他也不值得可怜,如果知道他以后的所作所为,我甚至觉得他不配得到凯瑟琳的爱!当爱到最后剩下的只有恨,整个世界都会氤氲在一股让人窒息的空气里,而希斯克利夫的恨,毁了两个大家族。

这是第一本男主角让人深恶痛绝的作品。说他不是人,这肯定不是我说的,这是作者说的,是包括男主自己的所有角色说的。但看到最后,我却自扇嘴巴地可怜起他来,这个“可怜”我真是用的小心翼翼的,生怕这个人会从书里走出来撕烂我一样。因为即使最后会让人可怜,他还是非常有“个性”的走了。结果就是甚至仆人都不敢走进他的尸体。他用最后的他自以为完美的姿态走完了他的一生,而我,就在合上书的那一刹那,突然不恨他了。

人的认知真的很可笑,一个一生光明磊落乐善好施的人,如果最后动了点歪念吞了点善款,便会被人打上坏人的标签。而一个穷凶极恶打家劫舍的人,最后把他的最后所得捐出来,却可以给他的晚年贴上美名,这是多么的不公,可明知如此,我们大多数人却管不住自己的思想,更管不住自己的心。

不知道是否剧透了太多会影响大家的阅读,但既然提到这本书也免不了说上那么几句。我萌萌哒舍友说剧透什么的最讨厌了,不过这本书说不说剧情都一样,因为看了简介估计也猜到了结局(作为一中国游客绝无贬损英国文学之意)。或许是所属的文化不同,所以理解上缺少了那么点意味。但就文学的角度来说,人物性格形象还是塑造的很成功的,气氛渲染的也是可圈可点,叙事方式就当时来说也算别具一格,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篇10:小说呼啸山庄读后感1000字

暑假中我读完了英国女作家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这部小说。从阅读的开始到结束,我心里一直都在感叹着这位女作家的天才与超前的智慧。

如果要介绍这部作品,或许可以从她的姐姐夏洛蒂-勃朗特开始,她创作的《简爱》也是一部杰出的小说,可是在当时,艾米莉的才华并不像她姐姐那样被认同,她所创作的《呼啸山庄》在一开始就遭受到了评论家的强烈抨击。除了一些有见地的评论家外,都一致抗拒这部有着令人匪夷所思的叙事手段,并且人物情感极端的小说。甚至连她的姐姐也并不理解她的才华,只是为自己的妹妹辩护:她还不够成熟。我在序言里看到了一个评论家写的这样一段讽刺她的话:“是哪一个人写出这样一部作品来,他怎么写了十来章居然没有自杀?”

但事实是,在当时的文艺领域里,艾米莉远远地走在世界前端。直到将近半个世纪过去了,人们终于开始赞扬这部小说,她的名气在她死后也蒸蒸日上,到了现在,《呼啸山庄》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十部小说之一。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克利,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克利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改而爱上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克利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

无疑,作者创造的希克利这个人物是引起当时众多评论家谴责的,因为这个魔鬼般的人,他为了爱情而复仇的手段残酷无比,也就是他,招致了评论家们对于《呼啸山庄》的长期厌恶,作者怎么能创造一个这样的怪物?。小说中的许多人物都对他有关幻想,但随着他毫不手软的复仇开始时,他们的幻想都一一破灭,他曾说过这样一番话:“我不懂得怜悯!我不懂得怜悯!虫子越是扭动,我越是恨不得挤出它们的肠子来!这就好比是一次出牙,我精神上越是感到痛,我越是使劲的磨。”看看这话,你就能想到他是有着怎样的一副心肠。但仇恨当然不能造就一部伟大的小说,小说的另一部分,就是他不可思议的极端的对于卡瑟琳的爱。这是个极端的人的人,仿佛他把他能给予的爱全部都给了卡瑟琳,这使得他对于除了卡瑟琳之外的整个世界都充满仇恨。他鄙视埃德加-林顿对卡瑟琳的感情,他说:“凭他那瘦小可怜的身子,即使拼命地爱,爱上八十年,也抵不上我一天的爱!再说,卡瑟琳有一颗和我一样深沉的心:即使她全部的爱情能够让他包得下来,那么在一个马槽里很可能可以装得下汪洋大海了。呸!”

可是他也是值得同情的。他童年时代被压迫,而他骨子里的叛逆和不平使他产生了仇恨。再加上他在卡瑟琳那儿受挫的爱情,他变得愤世嫉俗。在他出走致富归来后,把自己的复仇实施,用他的敌人曾对付他的武器——金钱、门当户对的婚姻。我们可以理解他的冷酷无情。他的性格,似乎又与“呼啸山庄”十分贴切。曾有位作家这样描述《呼啸山庄》的缩影,他形容那似一幅画“在那幅画上是一片乌云下的昏暗的荒瘠的土地的景色,雷声隆隆拖长了的憔悴的人影东倒西歪,被一种不是属于尘世间的情绪弄得恍恍惚惚,他们屏息这铅色的天空掠过一道闪电,给这一情景加上最后一笔,增添了神秘的恐怖之感。”这样的风景似乎又是主人公希克利内心的写照。我们恨他在复仇时的心狠手辣,也可是理解,他把曾经在自己身上遭受过的加倍还给别人,是因为他对卡瑟琳的感情是那样超乎常理,难以想象,而自己爱的权力被剥夺,对于一个从小孤苦伶仃的孤儿更是如何的痛苦。

在这一点上,我们也能感受到他内心的痛苦,即便复仇雪恨,可是,失去挚爱的他找不到在世上的任何一点快乐,终于死在自己和卡瑟琳在一起的幻想中。在他预感自己要回到卡瑟琳身边时(他觉得自己也要死去了),竟对小卡瑟琳和哈里顿起了恻隐之心,内心成全了这两人。有人说他在最后一刻改邪归正。其实并非如此。只是,在那一刻,他又重新找到了自己灵魂的出口,找到了自己感情的归属,所有的“恨”又回到了“爱”上。在全文的最后,小卡瑟琳和哈里顿订婚,拿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田庄,让读者经受一段冰冷的回忆后,重新看到了纯洁的爱情发出的光芒,全篇由爱到恨,再回到爱。

每一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而作者创作的《呼啸山庄》则是当时已经变得扭曲的资本主义缩影。当时英国社会动荡,资本主义也暴露着越来越多的缺陷。女作家艾米莉从小生活在远离城市的田庄,热爱大自然,在她的字里行间,会找到大量的环境描写和象征手法,或许这与她具有天生富有浪漫主义的凯尔特人血统有关,这点也让她的描写是的整部小说更富激情。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创作了这样一本传奇的小说。

我们应该多读这样的书。即使跨越数百年,文字依然不会老,懂的欣赏,让我们仍可以成为作者的知音。也许,三十岁就过世的艾米莉,死后觅得我们这些知音,也能安慰她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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