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本文共15篇,欢迎阅读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人淡如菊”提供。
篇1:《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不公平之处:明明汤姆·鲁宾逊是被尤厄尔家陷害的,但是就因为他是黑人,尤厄尔家族是白人,所以法庭没有作出公正的审判。阿蒂克斯在法庭辩护时说道: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过,一切人生来平等。读书笔记然而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这种机构,就是法庭”,他不畏白人们的嘲讽、冷语甚至是威胁,坚定的勇敢的为汤姆辩护,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是他的辩护让人们真正去看待公平和正义,唤起了人们的“良心”。
在我看书的过程中,忍不住问妈妈:“难道阿蒂克斯疯了吗?汤姆·鲁宾逊跟他没有丝毫关系,为什么阿蒂克斯要为他辩护?这不就是没事找事吗?”妈妈给我看了她写的这本书的读书笔记,给我讲了很多和冷漠有关的新闻,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突然就明白了,阿蒂克斯并不是多管闲事,反而很沉着、冷静、勇敢。他并不因为大家都对黑人冷漠,就从众地站在多数人那边。他为儿女们做了最好的榜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人!
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我想这就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勇敢,真诚,有信念;一个人应该怎么样去看待他人看待社会:尊重、理解,有良知。
篇2:《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这就是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主要讲述了斯库特·芬奇与长兄杰姆·芬奇和丧妻的父亲、中年律师阿蒂克斯等一众的生活经历。在书中,主人公们的故事,由两桩冤案缘起,由两次判决结束。
在小说中,温暖的人情处处可见。乐观的孤儿男孩迪儿;对兄妹包容、关心的莫迪小姐;脾气很坏,却拥有自己正直善良的另一面的杜博斯太太;温暖他人,不断努力的卡波尼;虔诚正直的赛克斯牧师;刀子嘴豆腐心的亚历山德拉姑姑;正直和蔼的泰勒法官……让斯库特·芬奇从一个男子气概十足的小女汉子成长为一名沉稳、乐观的女孩。爱的力量温暖人心,让这个处于灰暗时间的故事,拥有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可任由多亮丽的色彩,终究了遮蔽不了世间的残酷和无奈。在这时期的美国,不仅经济萧条,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同样严重。即使废除了将黑人当成奴隶,但是也不可能真正消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而冤案,由此而起。作为律师的阿蒂克斯被法院指定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马耶拉·尤厄尔。虽然许多梅科姆镇人表示反对,但阿蒂克斯同意为汤姆辩护。而阿蒂克斯的正直和平等,却成为了悲剧的开始。
有的孩子因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而嘲笑杰姆和斯库特,称他们的父亲是“爱黑鬼的家伙”。一群人想要将汤姆处以私刑,幸好阿蒂克斯的冷静和斯库特、杰姆和迪儿突然出现才阻止了他们的行为。在法庭上,虽然汤姆的无辜显而易见,但陪审团依然判他有罪,绝望的汤姆也越狱被杀......这一连串的悲剧,让我的内心十分悲伤。汤姆的悲剧,不是因为阿蒂克斯,不是因为泰勒法官,也不是因为证据的不足,却仅仅是因为人们内心的歧视而选择漠视了真相和法律的威严。这样的世道,让白人们养成了“宁可错放一个白人,不可放走一个黑人”病态心理。世道沧桑呀!
而阿蒂克斯在舆论漩涡中所表现出的冷静与正直令我肃然起敬。他在面对别人的羞辱,仍保持着君子的彬彬有礼;对于别人的冒犯,他也全部都原谅了,并教育孩子们说:“不管事情到了多么难堪的地步,他们依然是我们的朋友,这里依然是我们的家园。”他是一名放下了猎枪的“枪手”,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在他的身上让我找到了主人公斯库特·芬奇成长为大写的人的奥秘。
最后,当杰姆和斯库特从学校的万圣节盛会回家的时候,鲍伯突然对他们痛下毒手。杰姆的胳膊在打斗中折断,但在混乱中,阿瑟·拉德利——这位人们口中的怪人救出了孩子们。泰特警长来到,并发现鲍伯·尤厄尔死于缠斗。警长与阿蒂克斯进行辩论,最终阿蒂克斯接受了警长的观点:尤厄尔摔到了自己的刀上。这让这场结束全部事情的案件,获得了一个和平的结局。对于所有人来说,这是不幸,人世间的不幸;对于镇上的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温暖人情,残酷世道。牺牲了一只可怜的知更鸟——汤姆·鲁滨逊,却没有换来任何其他人的同情和觉醒。也许,像阿蒂克斯这样不打知更鸟的猎人,还只是是第一个……
篇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那是一个充满着双标性的时代,对他人满怀愤恨,对自己充满宽容,那个时代像盖茨小姐的人很多,对犹太人抱有深深的同情,一边又对黑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天生低贱,不适合生活在有着白人的土地上…全文最爱的就是阿迪克斯,他是一位严师,用自己的'方式教育着杰姆和库斯特,让他们真正的去理解和感受民主,同时它也是一位慈父,用爱和平等塑造着两个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看到黑人汤姆的事件时,我多么不希望他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汤姆叔叔一样,一生良善助人却因为肤色不得好终,可在那个时代,满身污点的白人和正直善良的黑人对质公堂,从来都没有黑人胜诉的特例啊,最后汤姆被乱枪射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那场解放南方奴隶的南北战争早点到来。
怪人阿瑟一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都未间断过,小镇对他的总是不那么友好,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救库斯特和杰姆第一次跨出家门,杀死了坏人尤厄尔,库斯特拉着阿瑟回到居所的那一段,我觉得阿瑟是个怪人,却也是那个时代最不怪的人,我们从来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人的人生,我们所以为的奇怪的生活方式也许是其他人眼中正常的人生轨迹,怪人又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屋子,一生安然,真好!
曾经看《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也是拿起读完第一章放下,循环往复了好久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第三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越到后面越觉得放不下手,这本书和当时一模一样。
篇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通用
希望这篇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范文能对你的学习与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篇5: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通用
好喜欢这样的父亲,斯库特被教育得很好,刚开始我觉得她很幼稚,但考虑到她的年龄,又很正常;后来又觉得她很聪明得体,平时活泼了点,但是在父亲开庭辩护时,斯库特显得成熟稳重,分析事情清楚明晰,完全让人忘记了她只是个9岁(还是13岁)的孩子,尤其是最后一幕,小女孩对着角落里的隐影,说的“你好,怪人”,读得时候,莫名心里很舒服又有些难受。
小女孩和怪人初次正式见面没有紧张或者奇怪的表现,而是很自然温暖的打招呼,家里的每个人都不经意的照顾着怪人,让对方感觉到舒服。
每个人都很好很暖阿,谢谢怪人送的口香糖、硬币、雕塑,还有火灾时给小女孩披上的毛毯,最后还是他救了斯库特和杰姆。整篇文章里,关于怪人的描述还是很多的,只不过在读到50%的时候,并没有特意注意到,但越往后阅读,就越能发现原来这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一部分,习惯了快速阅读的我,刚开始觉得读不懂,甚至有些乏味,现在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小女孩和哥哥都在成长,父亲是一颗很高大的树,正直而伟岸。
小女孩最后回答父亲的那句话,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很容易让人想到在文章前期写过的莫迪小姐说的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对呀,怪人其实很乖很脆弱,有的事情对别人可能无伤大雅,但是对他而言,人们的言语会重伤到他,即使他做了对的事情。谢谢文中的警长,父亲,让怪人可以在以后继续轻轻哼唱。
忘记了很多人物名字,怪人叫做拉德利。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篇6:《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感悟
广州的夏季刮来台风,垫着凉席,吹着风扇觉着冷,不吹风扇又热。凌晨一点钟,没睡着,翻起来把《杀死一只知更鸟》最后一部分看完了。书上说:“他关上灯,回到了杰姆的房间里。他要在那里守护一整夜,等杰姆明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还守在床边。”字数完了,可故事里的生活没有结束,阿迪克斯会继续带着杰姆和斯科特生活在那个小镇,教他们未来如何生活。
我是读到四分之三才开始读懂这个故事,在此之前我只知道它是赫赫有名的知乎和豆瓣榜单上的top3,左岸把它列在自己的书架上反复阅读,它的名字后面带着一系列的推荐评价,每一个推荐人都极其有份量。然而只有读了,走近了,才感受到这本书的价值。有哪一本书能够将教育写得这样好呢,不管是价值内涵,还是文学性。
我第一次读到这样一本指向儿童成长的小说。一个叫做斯科特的小女孩在梅科姆小镇生活,她渐渐成长,开始认识梅科姆这个小镇,这个小镇里生活的人,他们的美丑,善恶,是非,对错。面对成年人的世界,她如何去成长,我们又该如何教育孩子去面对这种成长。这本书由小孩子切入大话题,由小城镇切入大时代,谈及人生,教养,人际,种族,善恶,纷繁复杂却现实得露骨。
篇7:《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感悟
《杀死一只知更鸟》后半部是围绕尤厄尔家告黑人汤姆强奸一案展开的。黑人汤姆觉得尤厄尔家女儿玛耶拉承担的家务太繁重,每次干活经过她家门口时,只要玛耶拉提出请求,他都会答应帮着做些事,且分毫不收。他绝不会想到,玛耶拉想借机单独与他发生关系,幸好推搡期间被她父亲看到。他更不会想到,事后尤厄尔家会倒打一耙告他强奸。但是,醒悟为时已晚,在法庭上,汤姆这份纯纯的善良,在许多人眼里是难以理解的,谁会再三帮助一名非亲非故的女子,还不图名、不图利?再加上他几年前有伤人的案底,本身又是黑人,以至于陪审团都认为他的证词不可信。就这样,汤姆被判强奸罪名成立。
善良的人容易心软、看不得别人受苦受难,比如唐僧,但是唐僧有资本善良,纵然妖怪耍百般诡计利用他的菩萨心肠把他抓走,但每到架锅烧水的关键时候,三个徒儿定粉身碎骨来救人,且从未失手,我猜如果没有这三个徒弟,唐僧的善良也会收着点,上纲上线的管一管,细枝末节的就权当没看见。即便能力很强,我也不建议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之外大包大揽,你以为别人会感恩于你?大错特错,实践证明,施恩惠于他人日久,感恩戴德之心愈少,这还不是最坏的结果,如果哪天你想明白了,说这事我之前是好意帮你,现在还是桥归桥、路归路,怕只怕对方顿时心生恨意,以后冷言冷语、暗中使拌,有你好受。
篇8:《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感悟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篇9:《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感悟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篇10:《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感悟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这就是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主要讲述了斯库特·芬奇与长兄杰姆·芬奇和丧妻的父亲、中年律师阿蒂克斯等一众的生活经历。在书中,主人公们的故事,由两桩冤案缘起,由两次判决结束。
在小说中,温暖的人情处处可见。乐观的孤儿男孩迪儿;对兄妹包容、关心的莫迪小姐;脾气很坏,却拥有自己正直善良的另一面的杜博斯太太;温暖他人,不断努力的卡波尼;虔诚正直的赛克斯牧师;刀子嘴豆腐心的亚历山德拉姑姑;正直和蔼的泰勒法官……让斯库特·芬奇从一个男子气概十足的小女汉子成长为一名沉稳、乐观的女孩。爱的力量温暖人心,让这个处于灰暗时间的故事,拥有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可任由多亮丽的色彩,终究了遮蔽不了世间的残酷和无奈。在这时期的美国,不仅经济萧条,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同样严重。即使废除了将黑人当成奴隶,但是也不可能真正消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而冤案,由此而起。作为律师的阿蒂克斯被法院指定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马耶拉·尤厄尔。虽然许多梅科姆镇人表示反对,但阿蒂克斯同意为汤姆辩护。而阿蒂克斯的正直和平等,却成为了悲剧的开始。
有的孩子因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而嘲笑杰姆和斯库特,称他们的父亲是“爱黑鬼的家伙”。一群人想要将汤姆处以私刑,幸好阿蒂克斯的冷静和斯库特、杰姆和迪儿突然出现才阻止了他们的行为。在法庭上,虽然汤姆的无辜显而易见,但陪审团依然判他有罪,绝望的汤姆也越狱被杀......这一连串的悲剧,让我的内心十分悲伤。汤姆的悲剧,不是因为阿蒂克斯,不是因为泰勒法官,也不是因为证据的不足,却仅仅是因为人们内心的歧视而选择漠视了真相和法律的威严。这样的世道,让白人们养成了“宁可错放一个白人,不可放走一个黑人”病态心理。世道沧桑呀!
篇11:《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广州的夏季刮来台风,垫着凉席,吹着风扇觉着冷,不吹风扇又热。凌晨一点钟,没睡着,翻起来把《杀死一只知更鸟》最后一部分看完了。书上说:“他关上灯,回到了杰姆的房间里。他要在那里守护一整夜,等杰姆明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还守在床边。”字数完了,可故事里的生活没有结束,阿迪克斯会继续带着杰姆和斯科特生活在那个小镇,教他们未来如何生活。
我是读到四分之三才开始读懂这个故事,在此之前我只知道它是赫赫有名的知乎和豆瓣榜单上的top3,左岸把它列在自己的书架上反复阅读,它的名字后面带着一系列的推荐评价,每一个推荐人都极其有份量。然而只有读了,走近了,才感受到这本书的价值。有哪一本书能够将教育写得这样好呢,不管是价值内涵,还是文学性。
我第一次读到这样一本指向儿童成长的小说。一个叫做斯科特的小女孩在梅科姆小镇生活,她渐渐成长,开始认识梅科姆这个小镇,这个小镇里生活的人,他们的美丑,善恶,是非,对错。面对成年人的世界,她如何去成长,我们又该如何教育孩子去面对这种成长。这本书由小孩子切入大话题,由小城镇切入大时代,谈及人生,教养,人际,种族,善恶,纷繁复杂却现实得露骨。
梅科姆小镇映射着一个巨大的社会,这里面的每个人都代表着社会上的不同群体——不是脸谱化的,而是活生生的复杂的人。他们有着不同背景,有着自己的价值观,有着复杂的多面性。怪人拉德利永远待在房子里面,他是邻居口中的妖魔。可这样一个脸色苍白不愿意出门的人在故事的最后从家里走了出来,开枪打死作恶的成年人尤厄尔救了小孩子斯科特和杰姆。杜博斯太太如此令人厌恶,粗俗无礼。可她临死前坚定地拒绝了吗啡忍痛离开了人世。黑人汤姆好心帮助白人马耶拉小姐却因此而被诬陷强奸,证据明明白白地指向他的无辜,扫地法庭依旧判他有罪。阿迪克斯作为为黑人辩护的律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结局基本无法改变,依然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他没有成功,又好像成功了。坎宁安和黑衣人们一起要提前杀掉汤姆,可最后也是他为汤姆留得了陪审团不同的意见和争执。尤厄尔如同一只烂虫,在诬陷致死了汤姆后不仅能够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还可以继续作恶。痛恨希特勒的斯蒂芬老师转头就怒骂黑人怎么配得上和白人通婚。只有小孩子迪尔在哭:“恶心,恶心”。
“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杰姆)
“我不知道,可他们确实这么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晚上又做了,将来还会再做,而且,他们这么做的时候……似乎只有孩子会哭泣。晚安。”(阿迪克斯)
你看这就是人,这就是人性。
篇12:《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从哥哥杰姆胳膊受伤写起到杰姆胳膊受伤结束,是我目前看过的最纯洁的一本书。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成人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篇1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成人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最让我感动的是怪人拉德利,这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里。虽然第一部分孩子因为他的足不出户产生好奇和恐惧,让我也有点怕怕的,后来读到杰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里探险逃跑时杰姆把裤子落在了怪人的园子,杰姆回去拿裤子时发现裤子被缝补好了,还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那里,还有两个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门前那个树的树洞里拿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一开始我以为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为斯库特说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你想干什么……”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已经洞悉一切,读到最后才知道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扑灭了之后,站在外面的斯库特发现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杰作。最后杰姆和斯库特遇袭时,也是拉德利第一时间跑出来救他们,那时我真的被感动哭了,这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们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当然都没有成功,他还把两个小孩当朋友一样保护,送他们好玩的东西,那是书里最纯净的一人了吧。
当然,梅科姆小镇里的每个人,我都觉得好善良的。虽然一开始亚力山德拉姑姑让我很讨厌,但是后面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最最要说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对孩子们的教育,这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从不显摆自己,深受小镇人民的爱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从来不打骂孩子……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爸爸。
总之,用我同学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
篇14: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篇15: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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