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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毕业生签劳动合同怎样维权
毕业生签劳动合同怎样维权
随着国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权成为了新时期的新标签。具体说到毕业生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的问题,许多即将进入工作岗位的毕业生渴望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有关知识。
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1、学习劳动法规。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2、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时签订。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其次,要逐条细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毕业生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许多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遇到不合法的事情也会选择忍气吞声,究其原因是不想失去宝贵的就业机会。这样做只会让部分不良企业更加肆无忌惮,维权之路也会变得无比艰难。勇敢的说不,才是在留住工作。
篇2: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案例:
某君今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去的时候主任说试用期一个月,到现在已经上了快半年的了,可是单位还没有跟某君签合同书,也没有社会保险和没有发工资条,听说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某君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呢?是直接领现金走人?
这样的法律咨询在平常是很多的,也是很普遍的,遇到此类情况应该如何处理: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虽然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已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单位在你已经工作长达近半年的时间里,并没有按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既违法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你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主任所说的试用期一个月无效,单位需要向你支付正常的工作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6、如何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建议通过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关于证据的问题,网友的答复很详细了,都不错。提示你注意:证明过程是递进的,证据间是相互关联的。如:有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已经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那么双工资就可以主张,同时你可以根据“举证倒置”原则要求单位提供你工资水平的证据,提供你工作时间的证据,否则,你的陈述及证据很可能就被仲裁庭支持。因此,举证问题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困难。
劳动争议一般实行仲裁前置程序(也有例外的,不赘述),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先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程序:准备证据,写申诉书(固定格式的,仲裁委有),提交到窗口立案,立案后等待受理通知书,根据受理通知书确定的地点、时间参加审理,领取裁决。
之后:
1、不服裁决的(双方都可能不服)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另行立案起诉。
2、服从裁决的,根据裁决内容履行裁决,一方不起诉(即视为服从裁决)又不履行裁决内容的,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很明显是违法的,这个时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不愿意补签也不愿意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再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篇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如何维权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_社保和商保有哪些区别摘要:社保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社保,旨在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则是针对客户需求在不同方面给予高额保障,给予客户全方位的保护。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篇4: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如何维权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
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首先,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其次,单位未办理保险的做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您可以依据法律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篇5: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如何维权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_社保和商保有哪些区别摘要:社保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社保,旨在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则是针对客户需求在不同方面给予高额保障,给予客户全方位的保护。
社保是什么?商业保险是什么?
社保,旨在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则是针对客户需求在不同方面给予高额保障,给予客户全方位的保护。
篇6:没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一,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同事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7、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8、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如果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则可以证明你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雇佣关系需要的证据不如劳动关系多,比较容易证明。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主要是在与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要求用工主体必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而雇佣关系的用工主体主要指个人或者家庭用工。
二,雇佣关系下的工伤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员工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您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事后造成了残疾,则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劳动关系下的工伤赔偿
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有医疗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生活护理待遇、工伤康复待遇。工伤致残的还能有生活护理待遇、伤残待遇。若是因工死亡则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
四,工伤员工维权措施
1、自行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用人单位不申请,也难不倒劳动者。该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医疗终结就去进行伤残评定
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功能障碍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和工伤医疗有关的病历资料等。只有确定了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更加准确地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额。残疾在工伤中称之为劳动功能障碍,按照现行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3、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没有给您办理工伤保险的,您可以在评定伤残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计算出具体赔偿额,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也可以让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出面进行调解。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篇7:签劳动合同,毕业生请多留个心眼
眼下正是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高峰期,对于他们来说,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意义非凡,同时也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问题,为此,很多读者纷纷来信来电咨询。本报记者整理了一些典型问题,供广大毕业生参考。
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不一致怎么办?
读者: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4月份通过招聘进入杭州一家IT公司工作,5月份公司出资派我到省外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新技术培训,后马上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公司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内注明,经公司出资培训后,我要为公司服务3年(服务期);如违约,我要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前阵子公司提出要与我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里约定的服务期只有1年,和就业协议书不同。请问,我该不该签这个合同?此外,2万元的违约金有根据吗?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协议书作为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是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的效力就终止了。因此,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就会失效。但是,当在就业协议书上约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时,如约定了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等内容的,即使后来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效力仍然存在,必须遵循约定,否则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用人单位在出资培训劳动者的前提下对劳动者作出的服务期约定,对劳动者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因此,你们公司在就业协议书上约定的服务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您必须履行,除非公司不再要求您履行。当一年后劳动合同到期时,如单位提出续签合同,您需配合单位,直至3年服务期满后,才可不续签合同,否则要承担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合同期满、服务期未满时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或不提供工作岗位时,劳动关系即可终止,而且此时,单位不得向您追索针对服务期的全部或部分违约金,
试用期一年的合同能签吗?
读者:前几天单位与我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限为一年。单位提出,试用期满后,才能签订正式合同,并给我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单位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可以明确地告诉您,你们单位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只能在正式合同中才能约定,不能订立单独的试用合同。同时劳动法对试用期期限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您可以持该试用期合同到相关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进杭落户是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所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无权决定毕业生何时办理落户。况且进杭落户受学历等条件影响,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大专和中专毕业生如在毕业当年不及时落户,到次年还不一定能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因此,应届毕业生的进杭落户手续应在毕业当年办理完毕。如单位没有集体户,办理不了相关手续,单位或毕业生可通过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
签订合同需要向单位上交毕业证书原件吗?
读者:我7月份到单位报到,开始正式上班。人力资源部告诉我,要把毕业证书原件给单位,才能签订劳动合同。我问过同事之后,发现这是单位的“传统”。请问这种做法有依据吗?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合法证件。毕业证书是毕业生的合法证件,单位当然无权收取。因此,毕业生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劳动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与用人单位进行交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求助,切不可盲目将自己的有效证件交给单位。(毛传来、方)
来源:浙江日报
篇8:毕业生签劳动合同需多留个心眼
毕业生签劳动合同需多留个心眼
高校应届毕业生即将正式毕业,拿到毕业证之后,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据了解,一些不正规的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弱点,常常在合同里做“手脚”。区人才办工作人员提醒,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候一定要看清所签条款,弄清福利报酬、试用期限等问题,要特别注意维护自身权益,谨慎签约。
看清试用期限
据了解,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让劳动者多服务一段时间,在约定的试用期内未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再以未通过考评等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从而行使试用期中的解除合同权。
区人才办工作人员表示,在试用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许多求职者应聘时往往存在一个误区,试用期不用签订合同。其实不然,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
从事人事工作多年的黄小姐表示,试用期的重点内容在于试用期限和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区人才办工作人员提醒,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看清试用期限。
违约条款要慎签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行为的补偿主要是通过支付违约金来实现的,主要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培训协议以及因失职造成损失等情形下发生的违约金。记者了解到,一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往往只注意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基本合同条款,对订立合同时需额外约定的事项重视不足。区人才办工作人员提醒,毕业生要慎签违约条款,在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相关的违约条款。
据介绍,最明确清晰的违约条款应当包括如下内容:构成违约的条件、赔偿损失的范围、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数额等,上述内容应合法、公平,特别对其中关于提前解除合同及因培训而产生的违约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日后无力承担巨额赔偿陷入困境。
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据了解,一些涉世不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但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
区人才办工作人员表示,有些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却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旦劳动者权益受损时,用人单位无法兑现口头承诺,劳动者也会因没有证据而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所以,建议毕业生在签合同时,要将所有“承诺”落在纸面上。
篇9:没有签劳动合同时应该怎样举证
没有签劳动合同时应该怎样举证
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十一)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另外在以上方法都取不到证据的情况下,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经过多年的经验,从上百个案件中操作中总结出一套如何有效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运作方案,我们将针对每个劳动者的具体案情,设计出具体的索赔维权方案。
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
劳动争议律师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法院或仲裁委所采纳。
想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最好的证据。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只有靠一些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记录等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保存好与单位之间的相关材料也是有利于证明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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