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加盟协议合同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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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ingshanyi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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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流加盟协议合同,本文共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bingshanyijiao”提供。

篇1:物流加盟协议合同范本

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实力条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 _________市(地区) _______ 县(区)_______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少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支持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

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支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大限度支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很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支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

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少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

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少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少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

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

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各省市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很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定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物流加盟协议合同范本

协议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

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

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协议: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物流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物流业务的企业法人。

特许人拥有 物流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 (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物流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物流服务直营店。

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物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物流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物流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物流服务使用的电话 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物流服务的机动车 部(车牌号附后)。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物流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在 (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注册商标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特许人应当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协议期限

本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任何一方提出在协议期间解除协议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终止。

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协议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特许人的义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物流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特许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本协议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特许人应当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被特许人的义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 (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被特许人在物流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物流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在协议期间以及协议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物流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物流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物流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广告宣传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物流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协议订立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协议的请求。

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物流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协议。

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物流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协议。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协议。

被特许人未按协议约定交付本协议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违约责任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协议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物流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物流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特许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特许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 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篇3:物流加盟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并遵守如下协议

一、总则

A.遵守国家法律

B.遵守甲方及总公司(XX物流)各项公司内部规定

C.遵守国家有关物流行业法律法规。

D.甲方同意乙方以承包的方式自负盈亏经营,甲方对乙方有管理,监督与合理处罚的权力和责任。

二、责任与义务

A.甲方将提供给乙方相应的发展区域具体如下:,乙方经营过程中如果投诉,延误,遗失超出总公司标准,甲方在责令15天内未按期改正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经营权。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权转让或分割乙方所承包区域。

B.甲方应及时传达公布公司各顼相关业务信息。

C.甲方应及时将进口件通过物流等方式运达乙方的城市,准时将出口件按时转运到相应的其他中转中心(航空公司航班延误除外)。

D.甲方将向乙方提供XX物流的相关业务指导。

E.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公司交接进出口快件,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对口人员。

F.乙方应按时完成承包区域内的取件与派件工作,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协议费用。

H.乙方只能在申请承包所批准的行政区域内发展业务,严禁跨区经营,一经发现核实将处以最低每票1000元罚款。乙方应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努力达到物流行业精英标准。

I.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承包保证金 元,本项费用仅作为乙方不能按照约定完成总公司各项工作规定而导致罚款不能及时上交时使用,如甲乙双方协议期满,则本费用应全额免息退还乙方,退款时应凭甲方开据的收据为准。

J.乙方充分认识到服务行业中企业形象的重要性,因此,乙方必须按总公司的要求每个业务员将配臵工衣,手持终端,工作证等一些硬件设施。

K.乙方将无条件的做好XX物流的门头广告及车身广告。

M.乙方从加盟XX物流起不得经营其它物流品牌。如乙方隐瞒甲方经营其它物流品牌甲方将无条件收回乙方所经营区域,并不予退押金。

N.在加盟期间内,乙方应当努力经营,尽力扩展XX物流的业务,提升XX物流的声誉。若乙方因服务品质原因被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后仍不整顿改正,严重影响甲方名誉和服务品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加盟关系,从甲方送达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加盟协议。

P.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各项管理文件中制定和颁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收费制度,结算制度,品牌管理制度,资讯管理制定和作业规范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所违反制度和奖惩条例对乙方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加盟协议。

Q.培训,乙方在正式开始从事XX物流服务之前,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的内容由甲方编制,并安排专人集中授课,所有的培训资料由甲方编制汇集,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可以对甲方的课程设臵提出建议和意见。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合理的培训要求。

R.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加盟费 元。

S.XX下来的派件必须当天早上8:30取走,晚上8点钟回单签收,否则按总公司罚款条例处罚。

三、责任与处罚

A.甲方未能及时将进口件运达指定地点而导致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未能将准时到达的进口件派送完毕而导致的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处罚按照总公司以及相应的项目客户的标准执行。

B.乙方未能准时将出口件运达指定地点(指XX转运中心,以扫描时间为准)而导致的延误由乙方承担。

C.甲乙方有责任必须将每班次进出口件交接清楚,数据将以扫描为准,乙方应每日按时将签收单录入系统,乙方须保证在甲方物流系统中的运费帐户和代收货款帐户余款充足,如欠费则停止收件,并处以相应的滞纳金。

D.在遗失件,超区件,损坏件等问题件均按照总公司规定执行。 E.在加盟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前2个月结算期平均的代收货款的总金额及准时支付结算款得情况调整(调高或调低)保证金的金额。调整后的保证金,甲方以电子邮件通知,即发生效力。乙方应在接到调高保证金通知3日内将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接到调低保证金通知后,甲方应在该通知后的下一个结算期返还。延迟5个工作日支付,双方有权(1)按照相关规定对对方处罚罚金(2)单方面终止协议。

F.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一个周期工作,乙方将完全补偿甲方所提的各项优惠扶持费用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执行。

五、解除

A.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协议,协议周期满后如经营正常本协议自动续约,如因其他原因必须解除,则须提前90日通知对方,在交接时间段内,双方同样须共同遵守本协议,如因未遵守约定而导致对方损失,该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b.甲乙双方如正常解除合约,在公告暂停日后的7个工作日将无条件的完成甲方给予的派件,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时效完成。

c.甲乙双方如正常解除合约,甲方应在解除合约当日起的90日至100日期间退回押金给乙方。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XX物流 乙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4:物流加盟协议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 (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

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 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 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 (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

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

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

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 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

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篇5:版物流加盟合同

得众物流加盟协议

甲方:成都市得众货运部代理服务部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信、有偿、公正、规范的原则,本着互利互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甲方授权乙方为郑州至宁晋经营权盗人,特此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在成都的卸货点、仓储等相关业务;(2)甲方应当保证货物接收后至运输前的安全,避免合理货损外的其他危险事故发生;(3)甲方在乙方提供担保额的费用时就及时保管并配合货物装送,乙方超过担保额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装送货物,对货物行使留置权;(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加盟资格;(5)甲方帮助乙方发放代收货款;(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业务及财务检查。

第二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当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按照甲方的统一报价及授权经营范围,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在担保额足够发送货物时,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整理清单、配合装送货物;

(3)统一使用甲方提供的业务单证、统计报表;(4)保证货物能准时、安全地运达对接仓储地点卸货;(5)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含门面押金、货物安全责任押金、管理责任押金)合同期满退还乙方;(6)乙方可定期向甲方申请相关的市场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1)甲乙双方有义务共同维护维护公司形象及名誉,不得从事不正当经营,不得损害客户利益。在合约期内,如果乙方与客户有任何经济纠纷,乙方都必须负责处理。如有对违反国家规定,合同约定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当及时处理返货问题,甲方有协助义务;(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获悉对方的任何商业机密时,有义务为对方保密,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依法索赔。

第四条 加盟管理费的收取和利益分配。(1)甲方每凭乙方发送货物的交接清单及整车运单,统计乙方营收;(2)利润五五分成,双方开支各自负责。(3)结算实行一票一处,乙方必须七日一结算甲方的代收货款,代收货款累计不得超过押金;每月5日之前结算清楚上月利益。

第五条 合同期限:甲方授权乙方为班线权益人,时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时若乙方无重大过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事项: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合同定金,该定金在合同成立后将折算入保证金中,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有意续约,应于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内与甲方协商续约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作充分理解并认可,同意承担各自的责任义务,充分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为合同之补充我,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版物流加盟合同

甲方:合肥永春物流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业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加盟永春物流加盟网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加盟条件:

1. 乙方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具有独立法人的财务手续,独立承担法律税务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等于或大于50万人民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连续两年赢利。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仅与甲方形成加盟业务合作关系,乙方不属于甲方的投资公司。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客户承担责任,彼此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需自行配备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有经甲方认可的租赁、外包运输工具协议,具备一定的办公硬件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上网条件。

3.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祥见第六条加盟管理费用)。

4. 乙方认同永春物流集团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有培育

市场和开拓市场的经营意识和能力,熟悉当地物流行情,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 负责永春物流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工作,有义务协调处理乙方与永春物流集团网络内其他成员(包括甲方直营公司)往来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义务按照已定制的操作规范条款做出处理决定。

2. 允许乙方在甲方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LOGO进行宣传活动和进行独立经营活动。

3. 保证在乙方所在的城市范围内只挑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以确保乙方能够独享加盟的网络资源。

4. 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

5. 有义务给加盟成员免费提供统一的相关货运物流信息,负责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及其它配套的服务。

6. 向乙方免费(乙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提供物流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及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7. 有义务免费在永春物流网站及信息平台上为乙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包括信息共享。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1. 拥有永春物流加盟品牌、商标、域名及物流信息平台的所有权。

2. 乙方提供的加盟材料必须详尽属实,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具体情况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后果就由乙方自负。

3. 乙方如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加盟相关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

4.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加盟操作规范手册的执行情况及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5. 甲方有权根据物流货物运输的情况及实务操作调整操作规范手册,但这种调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不得以此直接或间接侵害乙方的利益。乙方在得到书面通知之日七天内没有提出异议,调整后的操作规范加入原订的手册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拥有的“永春物流集团”的网络资源,可以享受甲方与加盟其他成员之间的优惠业务价格,有权在甲方物流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业务信息。

2. 乙方有权以永春物流加盟( 成员)进行独立经营,自行决定价格、收费方式、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

客户、损害甲方声誉。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媒体以永春物流( 成员)名义发布广告,但必须事前书面报甲方备案。

4. 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区的下一级城区及周边地区以甲方名义发展二级代理,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以免和甲方其他的合作成员发生冲突。

5. 乙方优先获得和使用甲方拥有的道路运输资源以及集团公司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及其收益。

6. 乙方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物流信息平台技术指导和支持。

7. 乙方自愿有偿使用甲方含有甲方LOGO的运输相关单证及物料。

8. 乙方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参见第六条加盟及日常管理费用)。

2. 在共享永春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获取永春集团合肥始发重庆、成都的货物到达派送业务(有偿)的同时,重庆、成都地区始发的出发货物组织由乙方自行组织。

3. 乙方须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如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终止双方合

同,并按损害程度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 对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证明,乙方只能在加盟业务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范手册(不同地区造成差异另行约定),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6. 乙方必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身份证副本给甲方留档备案,同时提供甲乙双方交接货物人员的身份证明。

7. 乙方保证自身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乙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加盟管理费:

1.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损害甲方或加盟其他成员利益行为或欠款,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着谁受益谁付费原则,永春物流加盟网的加盟管理费以录入到永春物流信息平台系统的货物的重量(KG)为计费单位,标准为每公斤人民币( )元(¥0.05/KG)。

3.加盟管理费以月为结算周期,即乙方在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的加盟管理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逾期未付。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信息平台及相关使用资格,结清双方的往来账目后,甲方可以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第七条、保密:

1. 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所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与对方及甲方其他加盟成员相关的、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的任何业务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开的数据库内容、内部材料、客户信息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

2. 甲乙双方应责成其公司成员遵守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3. 甲方的软件提供商与甲方签订软件保密协议,保证信息平台内的业务信息未经平台使用者同意不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4.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终止或提前解除而失效,对合同的双方及其他加盟成员都有约束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乙方未能按时交纳加盟管理费,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违约方须向守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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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二千元整(¥.00)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任意一方将信息平台内的业务资料透漏给任意第三方给对方或其他加盟成员造成经济损失,泄密方承担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违约方须向受害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千元整(¥5000.00),受害方还可根据损失情形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3. 违约事件的受害方应该书面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要求,并报甲方备案。

4. 甲方保证在乙方所在的机场城市范围内只调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特殊情况甲方事先知会乙方,乙方认可除外),如有违反,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二千元整(¥2000.00)。

第九条、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平台单位提供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意外事件”指诸如信息平台出现故障的影响或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过一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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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等类似事件。

3. 甲方在进行系统维护或者升级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应在信息平台中公告或电话通知对方,如因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加盟网访问速度减慢或者中断,甲方应责成信息平台提供商在24小时内修复,不属于甲方违约。

第十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与执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在开始友好协商后三十(30)日内或者届时双方同意的更长期限内未能得以解决,任何一方可在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当任何争议发生及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除争议的事项之外,双方应按照其他无争议的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合同项下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1.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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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乙方如须续约,须在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办理续约手续,否则甲方将自动视为期满后双方终止合作。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六十(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结清双方经济账目后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义务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 如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4.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及所有加盟成员,具有多变合同法律效力,甲方与所有加盟成员都应遵守本合同。

本合同和操作规范守则(附件一)同时生效,互为补充,均具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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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

篇7:版物流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 (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 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 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 (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

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

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 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

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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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

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

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

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

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

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 (日/月/年)与特

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

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

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

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

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

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

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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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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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 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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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1.被特许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

2.被特许人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账户号: )存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式(程序):

4.双方对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有争议时:

5.保证金少于 时,被特许人应当在收到特许人书面通知后 日内补足。

6.履约保证金的归还方式:

7.履约保证金未能足额按时归还的:

8.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

篇8:企业加盟合同协议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___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 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篇9:旅游加盟协议合同

甲 方:扬州市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实际住址:

电 话: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经营 营业部

(位于 ,以下均简称为加盟营业部)事宜,特签定本合作经营协议。

一、基本管理原则:

(一)加盟保证金、加盟费用及信用保证金

1.旅游质量保证金: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在年 月 日前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

(大写)伍万元

(小写50000元)作为分部旅游质量保证金

(不计息)。

2.加盟费用:乙方需每年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壹万捌仟元整。甲方免乙方机票软件使用费和机票电子行程单

(发票)保证金。此外,月还需向甲方缴纳广告宣传费人民币

(大写) 免 元

(小写 ¥免 元)、财务管理费

(小写¥ 免 元)。

3.支付方式:现金。

(二)财务管理

1.按照国家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方式执行;

2.账户、发票、收据和税收均由乙方自行向当地所在部门领取、申报管理。

(三)人员费用

乙方根据业务量发展自行定员,劳动用工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加盟营业部经营范围:

仅限于甲方现有的经营范围,其中包括招徕旅游团体和散客服务、代办国际国内票务等。乙方不能超范围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三、经营期限和本协议有效期限 :

甲方允许乙方的经营期

(即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从 月 日起至20 月日止。

四、经营方式及经营目标:

1.风险承担:加盟营业部经营发生亏损时,乙方应承担全部亏损额,甲方不承担任何亏损额。加盟营业部的全部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因加盟营业部的债务和经营亏损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经营费用:乙方宣传费、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电话

(传真)、交通、房租及其他办公费用等全部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营业场所:

1.加盟营业部选址及店面装饰

1.1加盟营业部的营业地点选择以“不与已加盟的会员构成直接竞争”为原则

(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由乙方自选报甲方审批同意,建筑面积以30平方米为宜。

1.2甲方同意乙方选择 作为营业场地,营业开办所需费用

(含场地租金、装修和购买办公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名称为:营业部 。

2.营业场地按甲方的要求装修

(包括加盟营业部品牌标识、装潢颜色、广告宣传等,均采用甲方同一标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需变更营业场所,乙方须报告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4.营业场所的《房屋租赁协议书》由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租房押金和房租由乙方自行向出租方交纳和承担,房租在乙方费用中列支。

六、价格政策: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门市指导价格及相关授权,不准随意降低或抬高门市销售价格;

七、甲方对加盟营业部的具体管理权

1.甲方对乙方加盟营业部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揽客、统一财务、统一价格、统一接待;加盟营业部专门负责产品销售及直接相关的业务。甲方对加盟营业部拥有管理权和财务审计、检查权;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

2.甲方商标、商号的管理和授权使用

加盟营业部因自营业务需要的可使用甲方 商标、品牌标识、字号,但 商标、品牌标识、字号的所有权归甲方,加盟营业部只能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合法使用。乙方和加盟营业部不能将甲方商标、品牌标识和字号非法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采取发包、转加盟等形式非法处分,否则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人事管理

3.1加盟营业部的员工聘用:

加盟营业部的员工由加盟营业部直接考核聘用并签订书面劳动协议,聘用员工填写的《求职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和劳动协议原件须交到甲方备案。

3.2员工的定编:

员工总人数定编由加盟营业部申报,甲方总经理核准。原则上不允许招用超编人员,如确实需要,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超编人员的工资由加盟营业部自行解决,不能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开支。

3.3员工工资及社保:

乙方须按规定负责承担和支付员工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劳动社会保险、工伤赔偿和承担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待遇。若加盟营业部的资金无力支付工资的,应由乙方自筹资金发放员工工资等劳动待遇。工资发放后,工资表

(须由各员工签名确认)应交甲方相关主管部门

(连锁店管理部)、财务部妥善保管。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列支。甲方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用部分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列支。乙方对加盟营业部全体员工的劳动法律关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若加盟营业部无力负担的,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4乙方员工离职,必须经过甲方批准,确认已办完移交手续,不欠款欠物之后方可离职;

3.5乙方所聘用的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甲方制度造成乙方所管辖的部门或甲方名誉及经济损失时,员工未能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须由乙方承担。

4.营销业务管理

4.1品牌的推广和广告宣传:

由甲方统一组织品牌的推广和广告宣传费用,加盟营业部须按约定或甲方规定承担分摊费用;加盟营业部自行组织宣传的广告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4.2加盟营业部店面管理:

店面要整洁,各种宣传资料陈列整齐,员工统一着装,统一使用

(品牌)的LOGO和VI识别系统。

5.业务管理

5.1加盟营业部以销售甲方的旅游产品为主要业务,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统一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销其他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也不得将所收游客转交甲方以外的旅行社。

5.2加盟营业部与甲方各业务部主管保持经常不断的沟通确认行程、价格、接待标准等,若甲方无此行程出发团队,需由甲方业务部经理书面确认,才能转交其他地接社。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5.3加盟营业部违反上述规范,或违规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或被政府部门处罚,或有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及进行其他处罚。

6.财务管理规定

6.1基本原则:

甲方财务部对加盟营业部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加盟营业部指定专人办理领用发票和报账等相关手续。加盟营业部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6.2银行账号:

甲方为加盟营业部开设专用银行账号,由甲方统一管理,加盟营业部必须将营业收入及时存入该账号。加盟营业部不得向他人出借上述银行账户,也不能将上述银行账户用于非法用途,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全部赔偿。

6.3信用额度管理:

6.3.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保证金数额给予乙方信用额度为人民币万元。

6.3.2加盟营业部应严格执行甲方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财务部每月初编制营业部欠款报表报甲方领导和甲方门店管理人员,由门店管理人员及时收回欠款,以便循环使用其授信额度。

7.资金收支管理:

7.1加盟营业部指定专人将每天收到的现金和支票存入甲方为营业部开设的指定账号,并给客人开具发票。甲方财务部按每张发票和相关银行单据核对收入,分别记录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收入。

7.2成本单据经甲方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分别记录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成本。

8.押金:

加盟营业部收到客人的押金,须存入甲方为营业部开设的指定账号,待客人回国注销签证记录后,由会计人员注明已收款,报甲方业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由甲方财务部统一支付。

9.税金:

各加盟营业部税金由甲方集中实行统一纳税。相关税款计入各加盟营业部费用由其承担。

10.发票管理:

发票由甲方财务部负责统一归口管理。财务部根据加盟营业部的业务量核定每次领用发票的数量。发票用完后,交甲方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实行以旧换新。如因发票丢失或未按规定乱开发票引起的税务罚款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对乙方还要处以相应的罚款。开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开票日期、顾客名称、项目栏、大小写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等内容要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开发票应使用中文;旅游业务开具发票时,项目栏只能填写“团费”或“旅游费”等税务局规定字样,发票大写金额一定要用“零”字,不能用“0”或“/”等符号代替;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发票必须由专人负责开出和保管;填开发票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不得开阴阳发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按公司制度处罚;填开发票不能涂改,如作废票要按原来的号码联订在一起,写上“作废”字样。

11、盈亏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如季度结束出现亏损,乙方须于季后10天内用现金或银行存款弥补亏损,超过15天仍未弥补亏损的,甲方有权从加盟保证金中扣补。如有盈利,甲方应在抵扣乙方欠款后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旅游法规以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

2.发现乙方若有违法违章以及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时,有权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规定予以纠正,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惩处,由于乙方经营失误造成企业损失,有权区别不同情况对乙方作出处理,纠正或惩处的办法:如扣罚加盟保证金与信用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协议、追究乙方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3.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审计人员对乙方的经营及账务进行审计,了解乙方经营运作情况。

(二)义务

1.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负责协助办理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照的年审、工商变更等手续

(加盟营业部公章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使用,不交给乙方);

3、免费给乙方安装甲方机票订票软件,提供乙方查询、订座、出票.

4.及时把握行业动态,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

5.认真维护乙方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权益,并在职权范围内帮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困难。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旅游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2.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规定,严格执行旅行社内部运作的“四个统一”

(即统一人事管理制度,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统一旅游线路和产品)。

3.接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4.每月25日前向甲方对账和报账,往来账目要及时结算。

5.每月5日前按甲方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如考勤、统计数据等。

6.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地将部门私自转加盟、发包、分包,不得出借银行账号,不得私自刻制公章和财务、业务专用章,不得私自抵押、拍卖、变卖财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营业部名义私自借款、对外提供担保、从事超出加盟的旅游业务范围的经济、民事活动等。乙方若有违反的,由此造成的债务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7.承担劳动用工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对员工进行岗位、业务的培训以及职业教育,确保员工守法经营,对员工因工作中的过失或违法行为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店面要整洁,各种宣传资料陈列整齐,员工统一着装,统一使用甲方的LOGO和VI识别系统。须按甲方要求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协议期满后,在乙方对甲方没有债务和违约违法行为发生的前提下,现有营业部内的设备设施和装修等动产无偿归乙方所有。在协议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协议终止或解除的,乙方不得使用原办公场所改换其他旅行社继续经营,如违约者,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办公场所,未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出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臵,否则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9.对加盟营业部的全部债务和法律、经济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和加盟营业部的债务和法律、经济责任受到任何损失,否则应予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0.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义务保护甲方商标、品牌标识、字号等知识产权不受损害,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资料秘密及商业机密,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协议的终止

(一)协议期满

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是否续约,如不再续约,甲乙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清理所有账务,乙方若有应付款项未支付给甲方的,应及时付清。

甲方确认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退还加盟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

(不计算利息):

(1)乙方无账务问题,已付清应付甲方的各种款项;

(2)加盟营业部已履行完所有业务协议、清理完所有业务;

(3)加盟营业部聘用人员已全部遣散,无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社会保险等,无未了结的劳动争议纠纷;

(4)加盟营业部的全部债务已清理完毕,无未清偿的债务;

(5)因加盟营业部或加盟商发生的法律诉讼、仲裁案件、行政处罚已经执行结案,无未了结债务。

(6)加盟营业部、乙方亦无其他违约和违法行为发生。

(7)乙方已将加盟营业部全部经营证照、文件、印鉴、银行账户等交还给了甲方,并配合甲方办理完成了加盟营业部工商和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或变更手续。

本协议履行期间和协议期满后,如加盟营业部或乙方违反以上任一项情形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加盟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赔偿了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若因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协议须提前终止的,甲方亦按上述第十条第

(一)款约定的原则办理。

(三)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使协议无法履行,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甲方按照上述第十条第

(一)款约定的原则办理:

1、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致使甲方品牌或形象或企业商誉受损,甲方有权立即单方提前解除协议。

2、由于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服务不当引起顾客的投诉和不满,致使甲方品牌或形象或企业商誉受损,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协议。

3、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经警告不改,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4、若乙方或加盟营业部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超过15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应立即付清拖欠的全部费用。

十一、违约及违约金的支付:

1、乙方或加盟营业部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利单方提前解除《加盟经营协议》,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行使提前解除协议权利的,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纠正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权利:

(1)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反法律法规,或由于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服务不当引起顾客的投诉和不满,而乙方又不及时予以处理,致使甲方品牌受损的;

(2)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未统一使用 甲方品牌;

(3)乙方或加盟营业部将加盟营业部业务直接或变相地进行转加盟、发包、分包、挂靠、“卖桌子”的;

(4)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未进行对外协议编号登记管理制度或招收游客在出团前不签订旅游协议的或因其管理不善致使其他单位、个人或员工以加盟营业部名义对外签订协议的;

(5)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未签订租车协议租用车辆的,或向不具安全保证和旅游营运用资格的单位租用车辆,或租用不具备旅游客运资格车辆的;

(6)因乙方或加盟营业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致使甲方被有效投诉或被政府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每发生一次上述任一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次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或加盟营业部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各种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拒不支付违约金或拖欠应付甲方款项,或发生违法、违约行为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扣减乙方已缴纳的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不够扣减的继续向乙方追偿。扣减保证金后乙方应及时补足加盟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赔偿损失。

2、协议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商标、品牌标识、字号,若有违反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赔偿损失。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第七条第6.2款、第九条第6款、第十二条第5款约定的任一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4、因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法或违规经营,造成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资质或者被取消已有经营权时,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60万元并赔偿损失。

5、因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法或违规经营,造成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若被处以停业整顿的,甲方每被停业整顿1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停业整顿期间,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应该交纳的各项价款和费用不减免,乙方仍应交纳给甲方。

6.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协定

1.经营场所的资产品牌、商标权、企业名称字号权归甲方所有。

2.本协议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协商续签的权利。

3.不可抗力或国家政府政策、法规的调整和变化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

4.乙方不得私自在媒体、网站上刊登宣传广告和发布任何有关企业的信息,乙方若单独印制宣传册子

(广告)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

(双方不续约的)或协议提前解除后的1个工作日内,加盟营业部的经营证照、文件、印鉴和账户,及原属于甲方名下的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等,乙方必须无条件归还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加盟营业部的工商和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或变更手续。

6.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的提交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附则

其他未完备之事项,双方可做进一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法律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乙 方:

(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年 月 日

篇10:加盟代理合同协议格式

甲方:杭州康美养生连锁有限公司(筹)(陈启兵)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共同推广健康美容高科技产品的共识,双方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目的及方式

1. 合作目的:由于当今竞争异常激烈,单体美容院无法和大型连锁公司竞争,乙方为求得健康发展,特与甲方达成本合同协议。

2. 合作方式:乙方投资经营场地以及所有经营所需设备仪器,甲方提供所有经营所需产品,在合作期间所有管理权限均归甲方所有,包括一切决策权、执行权、人事变动、财务支配等。

二、经销产品及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自愿连锁加盟店,地址位于 省 市 区 路 号,经营项目为人体美容、养生,功能性保健品亚健康调理。产品品牌为完美(中国)有限公

司全系列产品。(日后根据经营需要更换品牌或增加其他品牌产品权归甲方)。

2.协议期限:自阳历 年 月 日签署起有效,至阳历 年 月 日止;若协议期内无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且协议双方均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若有新增条款可签订补充协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所有决策权、执行权和管理权均归甲方,包括财务支配权;

2. 作为管理报酬甲方占本店百分之 股份;

3. 甲方提供所有经营所需产品,但不作为乙方固有资产;

4. 甲方提供店内所有相关培训,乙方无条件支持;一切费用算店常务支出;

5. 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办理一张完美(中国)有限公司的VIP优惠卡;

2. 乙方获得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3. 乙方将门头招牌等按甲方要求更换;

4. 乙方营业执照暂不需办理更名,如遇有工商检查,届时另行商议;

6.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必须指定或申请一个专用银行财务帐号,并指定专人负责财务事宜;

7.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五日内必须在专用帐号存入人民币 元作为正常运作资金;

8. 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汇报每月营业情况;

五、财务管理及事项

1. 股东没有底薪和工资,但有业绩提成,按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 每季度一次财务清算,股东分红,但必须留下百分之三十作为运作资金;

3. 每个股东可以支配伍佰元以下资金,必须由当事股东签字,财务才能放款,并在两天内有当事 人签字凭证核实;超过伍佰元以上的财务支配必须经由所有股东签字,财务才能放款;

4. 财务每天必须做日报表,包括资金使用,营业情况,产品库存;

5. 所有人员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私用公款或借款;

6. 股东不在店里如有特殊情况急需用款,财务必须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所有股

东,待收到回复方可放款;

7. 所有员工工资均统一在每月10号,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禁止现金;

8. 所有员工工资金额,财务必须在每月5号之前核算清楚,在所有股东签字后于规定日期发放;

9. 财务职责详见财务岗位职责说明书,严格按制度执行,如有违反按员工奖惩制度执行,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并赔偿一切相关损失。

六、产品收发以及管理

1.所有物品均由财务签收入库并立即做好报表登记;

2.所有人员需要物品均需到财务处填写物资领用表并签名;

3.所有物资出库由财务发放,并审核领用表,并做好报表登记;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自本合同自生效时至出现违约情况这期间总利润的50%作为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特别约定

如果因某些原因导致双方不能继续合作,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包 括名称,标牌标识、logo等,并不能以甲方名义继续经营和宣传。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并自觉维护双方的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保守相应的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而泄露第三方;

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修改及终止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管辖;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页、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加盟代理合同协议格式

加盟协议

加盟的合同

加盟连锁店协议

奶茶加盟协议

超市加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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