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大楼户外广告租用标准合同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

来源:一个角落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大楼户外广告租用标准合同,本文共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一个角落”提供。

篇1:大楼户外广告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大楼户外广告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租用__________广告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广告牌基本要求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与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该广告牌给乙方使用,其相关的户外广告发布审批,用电,版面维护,更换,喷绘,安装及广告内容等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条 租金及其支付

1.广告牌租赁期限为_____年,从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甲方另行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原广告牌的权利。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

1.租金标准为____元/㎡/年,广告总面积共____㎡,租赁期内合同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2.本租金仅指广告牌的租赁费,不含乙方承担的对该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年审,发布,维护,维修,用电等费用。

3.租金支付方式及结算:

采用(一次性付清/按年度分期预缴)方式,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日内,乙方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第一年度租金)人民币_______员(大写:______________)剩余年度租金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___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租赁广告牌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因广告牌权属争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将租赁广告牌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收回广告牌。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应确保广告制作发布履行法定审批及申报备案工作,保证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不得违反国家的政令法规。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广告安装完毕。若乙方不能按时安装广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广告牌。

(4)乙方负责租赁广告牌的管理维护,因乙方管理维护不善导致广告牌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广告发布后,若乙方要求修改广告画的规格,内容,版面等,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未按期将租赁广告牌交付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广告牌的,按合同租金总额的___%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纳租金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_____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安装广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广告牌。

(3)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为,场地拆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广告无法继续发布的,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根据乙方实际使用广告牌期间退还剩余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副本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正,副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4. 本合同及补充约定中未涉及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 承租方(乙方)(签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住址:_______

邮编:_______ 邮编: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 账号: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庆阳市金典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西大街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投放位置:

2、投放数量:

3、主材规格: 6米×18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合同金额:

1、单立柱广告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元/年 (大写: )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策划、制作、建造、报建、维护、维修、租金、电费和税金等。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广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

2、乙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出现光源故障、广告画面损坏等情况,乙方应于及时修复。

3、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庆阳市金典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广告牌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合作事项:乙方租赁____大楼外墙广告位,并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于甲方。

2. 广告设置地点: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大楼外墙,具体位置见22.1 《效果图》。

3. 广告规格及广告牌制作形式

3.1 靠____一边:____米(宽)×____米(高)=____平方米,钢构架和射灯加电脑喷画;

3.2 靠____一边:____米(宽)× ____米(高)=____平方米,钢构架和射灯加电脑喷画;

3.3 大楼正面:____米(宽)×____米(高)=____平方米,钢构架、三面翻和射灯加背胶喷画。

4.权力与义务

4.1 乙方负责广告位的规划和广告牌形式的设计。

4.2 乙方负责广告牌的设计、建设、安装、建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租赁期内向城市管理局缴交其规定的场地占用费。

4.3 乙方负责租赁期内广告牌、三面翻机构、广告画面、电气照明系统等申报、安装及维护,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4.4 乙方负责租赁期内广告牌的一切招商工作,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4.5 乙方建设广告牌时,不得随意加建或更改经由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牌尺寸、广告牌形式及广告牌的结构,以免影响建筑物结构,如因现场条件的限制,可建议可行的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解决。

4.6 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取得认可后,有权将此广告牌经营权外包给第三方,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4.7 乙方在租赁期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并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而产生的责任。

4.8 乙方确保在同等条件下,____大楼的租户和业主拥有优先投放广告的权利。

4.9 乙方承担广告牌图纸审核费(______万元内)、设计费(______万元)、钢结构安装施工资质挂靠费(______万元内)、甲方工程师验收费(______万元);如在签订合同后,因图纸审核费、甲方工程师验收费额外增加或甲方的原因而产生其它的费用,乙方无需负责。

4.10 甲方有责任协助公关____省____市城市管理局、____省____市规划局等政府行政部门,令该受租赁的广告位置可按规定发布广告,及协助乙方获得该位置的广告发布权。

4.11 建设期间,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创造有利的施工环境,安排好场地、用电及协助沟通的人员。

4.12 甲方作为建筑物业主对广告牌拥有建议权和验收权。

4.13 甲方有义务监督广告牌的运作是否正常,如见不正常,即通知乙方。

4.14 甲方有责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按乙方的请求,设定有利于招商的条件或环境(如:帮助乙方收集并提供租户的联系资料;介绍租户给乙方认识;协助乙方设立招商电话等等)。

4.15 甲方享有建筑物业主的权利,有责任在乙方的付款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催收场地租赁费,并享有乙方付予的场地租赁费。

5.场地建设期: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如遇 不可抗力因素,时间相应顺延;

6.场地租赁期及租赁费:

6.1 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或 二零零 年 月 日(两者取早发生的时间)至 二零零 年 月 日,即 年时间;

6.2 场地租赁管理费(含税价):______元/年 ×______年=_______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方式

7.1 自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年第一期租赁费,计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7.2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后各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年租赁费的第二期,计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后各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租赁费的第一期,计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后各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租赁费的第二期,计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其它的租赁款支付方式,依此类推;

8.验收

8.1 广告牌完工后,由甲方、乙方委托的施工方、设计方、甲方选定的工程师或验收机构进行四方验收;

8.2 验收合格后,四方各执一份验收报告留底。

9. 质量保证

9.1 甲乙双方应保持密切的沟通,乙方每次的画面更换,广告牌、三面翻、电气照明系统等维护,应将情况全面如实地e-mail、电话、传真或上门通知给甲方,以令甲方有所准备;

9.2 乙方须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物及广告画面质量良好;如在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出现破损或严重褪色,乙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修复或更换,并将修复或更换的情况通报甲方;如该广告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令发布受影响,甲方在得到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后,按每延误一天顺延一天广告位租赁期给乙方;如该广告牌因意外暂时停止发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该广告牌在发布期内被政府征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后,方能答复政府,同时甲方还应配合乙方向政府办理相关费用补偿事宜,所有费用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9.3 广告照明时间每天不少于______小时(广告照明时间视季节而调整,一般为每日的______—______)。三面翻运转时间为每天______个小时,即每日的______—______,可视需要而调整。

10.产权关系

10.1 乙方拥有广告牌在租赁期内的产权所有权,

10.2 乙方的租赁期满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前,此广告牌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处理此广告牌的租赁权;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此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后,此广告牌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处理广告牌的任何事项都与乙方无关。

10.3 乙方在租赁期内和租赁期满后甲方支付剩余价值前,虽然拥有广告牌的所有权,但不能因双方的合作终止而擅自拆卸广告牌。

10.4 广告牌的所有权和剩余价值的交接只由甲乙双方操作。

11.租赁期满处理方式

11.1 待乙方的租赁期将满的半年内,甲方须以建筑物业主的身份或建筑物业主委托人的身份及时与市城管局、市规划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协商,争取此广告牌的拥有权、租赁权或支配权;

11.2 乙方的租赁期满后,若甲方拥有该广告牌资源的拥有权、租赁权或支配权,应优先考虑将广告牌资源租赁权交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广告资源的优先租赁权;

11.3 若乙方的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经再三思量后,无意再继续合作下去,在没有第三方愿意承接此广告牌的租赁权前,甲方可延迟支付此广告牌扣除折旧费后的剩余价值,但此期间不可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在有第三方愿意承接此广告牌的租赁权后,甲方应在第三方承接此广告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此广告牌扣除折旧费后的剩余价值;如甲方逾期不付给乙方,乙方有权阻止第三方承接单位发布广告。

11.4 广告牌的剩余价值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或由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双方任何一方不认可的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出来的剩余价值都视作无效;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和评估公司或个人的评估都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诉讼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政府因素:在媒体发布期内,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法令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中断履行的,甲乙双方在与政府处理完相关事宜后,应顺延广告位租赁期,其善后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大雨、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暴动、罢工、骚乱、哗变等。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甲乙双方应尽力消除,并可免除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后,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广告位租赁期也相应顺延。

14.安全责任:在安装和租赁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备而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在安装和租赁期以外,与此广告牌有关的任何责任、事故,都与乙方无关,其责任人为甲方。

15.保密制度

15.1 甲乙双方应保密双方的合作关系和方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15.2 甲乙双方应保守合同条款的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的条款。

1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结束且甲方已经支付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日止,如需续期,需另行签订合同。

17.违约责任

17.1 若因乙方无故拖延工期而影响了甲方的正常营业,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一年场地租赁管理费的______元作违约金;

17.2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场地租赁管理费给甲方,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和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并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一年场地租赁管理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17.3 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工期延误、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17.4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友好协商,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非责任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7.5 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租赁期,不得因____大楼的业主或____大楼的承包商的变更而影响了本合同规定乙方所拥有的权益,否则视为甲方毁约,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18.争议或纠纷处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9.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0.如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变更,其责任与义务应由变更方的下一继承者承担,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附件

22.1 《效果图》

22.2 《广告牌结构图》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标准商业招商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

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 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划及营运管理等服

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介

甲方开发的 项目,位于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涉范围为: (以下简称“项目”)。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前期调研定位,招商策划代理和营运管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

1、该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内容(详见附件1)。

1)项目组进驻现场: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三日内,甲方依据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项目专案组成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全面实地调研:乙方专案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全面实地分析调研工作,了解项目前期进展、对项目所处区域商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目标市场分析,并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四周内,向甲方提出不少于两个的开发方案,供甲方选择使用。

3)开发方案的研讨:甲方确认开发方案后两周内,乙方应开展消费者、目标客户市场调查,测试调研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调研定位终期报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汇报并与甲方共同研究。

4)商业策划与定位报告的最终完成:乙方提交终期报告初稿后,专案组人员应就该终期初稿报告与甲方进行讨论并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稿提交甲方确认。

4、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

1)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圆整。

2)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确认乙方专案组人员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酬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预付款。

3)在完成项目该阶段服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负责项目的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则该阶段剩余的 万元服务费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第二阶段:项目招商策划及代理

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1、该阶段服务期限: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一阶段服务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该项目《商业调研定位终期报告》之次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满 个月之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3、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1)在本阶段服务开始前五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后十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和计划,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方案和计划的或修改二次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服务项目,各项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4、该阶段招商租金的价格条件: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确定的租金底价及浮动幅度开展工作。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价格。

3)若因市场因素必须调低价格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整。同时,乙方应对市场进行预测性分析,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报,以其针对价格进行综合性商议。

5、该阶段工作模式:

1)专案小组: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专案组名单成立该阶段服务专案组,专案小组人员应不少于 人。

2)该阶段服务期限内,除常驻项目现场人员外,乙方应按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7天的标准向项目现场派驻资深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执行及指导。

3)现场工作人员:乙方须于本阶段服务开始之日起三日内委派两名专业策划招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驻场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招商代理管理经验,并至少具备3个以上高档项目服务经历),具体负责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执行和监控工作,以确保项目招商的质量。

4)该阶段服务期间,常驻人员应全职负责甲方业务,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常驻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作息时间按甲方工作人员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抽调或减少项目专项服务人员(长驻人员名单及个人履历详见附件);如常驻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调换常驻人员至甲方认可;常驻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5)月例会制度:甲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须按甲方具体要求,沟通项目情况及汇报工作成果,乙方参加例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一次例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6、乙方招商基本进度指标:

1) 年 月 日前,完成 家品牌商户意向签约,乙方应保证甲方取得该品牌宣传使用权,有权宣传推广该阶段的招商成果。 年 月 日前完成招商率全部招商面积的10%。 年月 日前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30%。 年 月 日前月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60%。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80%。具体指标以甲方与乙方负责招商的客户实际签订的正式合约,并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为准。

2)项目正式开业前,如乙方招商面积未达到项目总招商面积的80%或乙方未达到上述招商进度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务费减半。

7、该阶段服务费的计取:

该阶段服务费根据甲方与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签合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分别确定,乙方的招商客户与甲方签订合约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合约期限

佣金 :

1年-2年〔含2年〕

1.4个月租金

2年-4年(含4年)

1.6个月租金

4年以上

1.8个月租金

注:月租金指合约期限内之平均月租金

8、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该阶段服务费结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约并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且正式进场为前提条件。

2)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签订合约后悔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应将已收取的服务费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3)该阶段服务期间,如果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场,乙方应负责立即招进新的客户进场。

4)甲、乙双方以月作为该阶段服务费的结算周期。双方应于次月五日前对乙方上个月的服务费进行结算,甲方于确认结算值后的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50%),剩余50%在该阶段服务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支付。

9、该阶段服务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该阶段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当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他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书面文本二套以及至少电子文本一套(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提交的相应书面文件,应当满足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满足甲方利益,对报告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对于属于文案、设计内容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其他服务项目如公关活动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方案及建议,并配合甲方检查具体执行情况,随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5)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前述文件,均须经甲方签字加盖公章同意后方可执行,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的营销计划、方案、样稿、报告等,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并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中向甲方提出建议。

10、广告策划、设计、发布服务:

1)甲方聘任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具体服务内容以每次甲方下发的《广告工作任务书》为准。

2)乙方完成的设计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的媒体,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时,须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

3)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发布、印刷品制作服务,具体以甲方工作任务书为准。因此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如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手续所需费用如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广告发布的媒介,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执行。

4)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计工作,甲方有权选择具体广告另行选聘他人完成。

5)本项目广告费预算为招商总金额的 %,合计约¥ 万元。具体使用方式及额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计划执行,内容包括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媒体及设计文稿制作。

6)对于乙方所设计出的广告设计,甲方应及时进行确认签字或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则进行及时性的调整和修改。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对外发包、发布等工作。

7)对于本项目广告企划的设计和文案的撰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至完稿,制定媒体计划和时间进度,交甲方审定,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活动的策划和建议。

8)乙方有义务推荐媒体和供应商,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11、其他要求:

1)对于每一项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等,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的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要求。由甲方选择其一或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修改,经甲方确认一套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3)对于包括项目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设计、宣传品设计,乙方在每月的服务月报中应当明确下月计划设计项目,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 (三)第三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1.该阶段服务期限: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二阶段服务质量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本阶段服务内容的,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 年。

2.该阶段乙方的服务目标及工作内容。

3.该阶段服务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该阶段服务开始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2)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按 个月计算,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3)支付方式:

该阶段服务期开始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阶段费用总额的20%,即人民币 万元整;剩余服务费 万元,分12期支付,乙方该阶段服务每满一个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三、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括勘察、调查、走访、市场问卷调查、策划、设计、创意、材料、编制、监控、建议、培训、翻译、人工、出片、交通、邮寄、项目执行、制作、实施及广告作品的图片租赁、图片摄影、胶片、音乐、歌曲、输出、电脑完稿、税费、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等完成各阶段服务所需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各阶段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及各阶段服务成果报告,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乙方专案组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含前述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4.甲方支付费用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相应出具正式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5.其他费用:

1)媒介发布费:如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的,在事先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按媒介发布实际收费向甲方收取有关广告发布费用或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2)广告物料制作费:乙方应本着尽力为甲方节省费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努力寻求最低成本、最优制作向甲方报价,在经得甲方同意确认后,甲、乙双方负责具体操作,并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3)促销和公关活动执行费用:在费用预算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4)委托专业公司的服务费用,包括:劳务费、制作费、悬挂费、场地租赁费、政府部门管理费、各项税费、电费、清洁费、维修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5)以上各项费用的发生乙方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认可,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各阶段服务的专案小组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成立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由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成立的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人员应当由从事过3个以上与该项目相应阶段服务内容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调研、招商策划、客户服务、市场营销、广告创作、设计制作、媒介、市场推广及营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乙方所提交的名单,应当附有各成员的履历。

3.在乙方提交名单及乙方提供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更换。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简历的真实性,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企业及项目的相关资

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料,如背景资料、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图纸和规划等。

2.甲方指定 代表甲方具体执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但该甲方代表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3.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的审核工作,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应于七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乙方提交的文件、报告、申请等,甲方应及时作出答复,但甲方的未答复,并不视为甲方认可。

4.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监督评估乙方及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权利。

6.如乙方不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取相应的赔偿。

7.甲方除享有上述权利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各服务阶段,分别享有如下权利:

(1)第一阶段

甲方有权得到乙方提交的有关该项目的调研定位资料及报告。

(2)第二阶段

①甲方有权审查并修改乙方所提交的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等文件。 ②甲方有权参加、监督乙方与招商客户的招商谈判工作。

③甲方享有乙方负责项目过程中的广告企划、广告设计及策划过程中所有涉及对外宣传、商业协议的签订及招商策略的最终决策权。 ④甲方负责与乙方招商客户签订合约等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文件。 ⑤甲方负责统一收取招商客户交纳的定金、押金及租金等款项。乙方不得向招商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第三阶段

甲方有权审查修改乙方提交的有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计划等文件并有权监督乙方的实际执行及考察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运营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等文件。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所有合法证照之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甲方确认后留复印件存查。

2.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的行为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违背甲方意愿做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经济利益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甲方之损失或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3.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乙方应当全部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完成。

4.乙方现指定 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任何原因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在三日内立即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资料,并向甲方妥善交接一切有关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均应对甲方的文档资料和一切未授权乙方公开的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吐露在合同中获知的甲方秘密。

6.合同中由乙方负责的所有工作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交予甲方确认,该书面提案交予甲方前均应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审阅同意并签字确认;甲方一经确认,乙方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经由甲方审定的方案;

7.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除承担上述责任外,在各阶段服务期间,乙方还负有下述责任:

(1)第一阶段: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将甲方的意见传达公司总部,乙方应配备相关项目经理及业务执行人员,负责执行已拟订好的市场计划并监控市场反馈。

(2)第二阶段:

①乙方负责项目招商的总体策划及工作进度,以及广告策划、媒体广告设计、促销活动计划等全部内容。

②乙方应负责起草该项目招商所需相关合同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查。相关合同文件的内容的最终决定权由甲方确定,并以甲方与客户最终签订的为准。

③乙方应协助甲方同招商客户洽谈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保证甲方获得良好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所有招商过程中,需与客户签订的文件,包括租赁合同等文件,乙方必须提交甲方,由甲方签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与项目有关事宜对外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保证。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④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设计、方案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之规定,并经

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方案(电子文档形式),并负责制作过程中的监督、看样及质量验收。如果乙方设计、方案引起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因审核同意而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影响甲方商誉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⑤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表或甲方调整后的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甲方委托的各有关具体工作,并应积极处理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计划完成招商任务。

⑥乙方有义务在甲方要求的合理工作时间内依据甲方意见完成任何策划、营销、设计等工作方案的修改,并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及授权下,不得擅自发布和执行任何计划和方案;

⑦作为专业公司,乙方必须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和方法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策划、招商代理及设计等各项服务,并具体负责甲方委托项目的监控、实施和执行,以确保项目招商客户的质量。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⑧乙方在宣传、介绍过程中,必须做到如实陈述,不得做不符合实际的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相关宣传材料必须经甲方事先审定后方可使用。 ⑨乙方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不使公众误解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不使公众误解乙方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

⑩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正式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或乙方负责人签名,并注明乙方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乙方自行制作的招商手册、宣传资料、招商广告等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确认的招商资料产生不实之辞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乙方的名称、标志(包括设计、策划人员的姓名)等免费用于该项目的对外宣传。

(3)第三阶段:

①乙方负责指定项目营运管理所需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在相关制度实施前,提交甲方审查确认,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相关制度不得执行实施。

②乙方承诺及同意忠实执行与运营管理顾问之一切事宜、并在遇到有任何特别事项时,向甲方提供最有利于本项目运营管理的建议方案。 ③督促本项目范围内商户及占用本项目任何部份的任何人,遵守和执行项目营运的各项管理制度,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项目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及罚款等损失的责任。

七、声明及保证

1.乙方在此承诺并保证在 范围内不再承接任何与甲方的该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赔偿金。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与第三方合作的,乙方须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比例低于或不高于乙方与其他合作方的收费标准。如有违反,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已发生的上述费用。

3.乙方在其广告作品中适当位置中加入乙方公司的名称及电话,要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实施。

八、特别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内容和项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标准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补偿、赔偿责任。

九、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计划期限或甲方通知调整后的进程时间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划、设计等或有其它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对乙方完成的任何一期工作成果不满意(包括调研报告、《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乙方应当进行修改。经两次修改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补偿。

4.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因乙方原因而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7.合同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发布或执行违背甲方意愿的宣传和各类公关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视实际情况向甲方赔偿经济、名誉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知识产权

1.合同期内,乙方各阶段服务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报告、营销、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著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上述工作成果。

2.乙方须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营销、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数据、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及行政处罚。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等,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有关项目招商或其他招商工具的设计、制作,如甲方以图书的形式正式出版发行,则版权归甲方所有。

十一、保密责任

1.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须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未经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及乙方完成的服务成果,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交还甲方。甲方无需为此而额外支付费用。

十二、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

2.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而解除或暂停合同,双方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务及本合同约定价款结算,甲方未支付的部分在双方结算后七日内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书予乙方,可发送至如下地址: 地址: 邮编:

甲方也可直接发送至乙方服务现场。

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予甲方的书面通知或向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如派人送达的,应直接送达到,可发送致如下地址:

地址: 邮编:

如采取特快专递送达的,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十五、其他

1、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篇3:装运标准关于离岸FOB价格条款的商业英语合同

11. Shipment

11、装运

(1) In case of FOB terms

(1) 离岸价格条款(FOB条款)

a. The Seller shall, 30days before the contracted date of shipment, advise the Buyer by cable or letter of the contract number, name of commodity, quality, value, package number, gross weight, measurement and date of readiness at the port of shipment for the Buyer to book shipping space.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汇或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寸和货物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 Booking of shipping space shall be arranged by the Buyer’s shipping agent, China Ocean Shipping Agency.

b)买方船运代理中国外轮代理公司,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The Buyer’s shipping agent (China Ocean Shipping Agency) shall send to the Seller notice indicating the name of vessel, estimated date of loading and contract number for the Seller to arrange shipment 10 (ten) days before the estimated date of arrival of the vessel at the loading port. The Seller is requested to get in close contract with the shipping agent. When it becomes necessary to change the carrying vessel or to advance or delay the arrival date, the Buyer or the shipping agent shall advise the Seller in time. Should the vessel fail to arrive at the loading port within 30 (thirty) days after the arrival date advised by the Buyer, the Buyer shall bear the storage and insurance expenses incurred from the 30 day thereafter.

c)买方船运代理(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计船抵达装运港10天之前,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运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承运船只及船只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运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未能到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 The Seller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dead freight or demurrage, should it happen that they have failed to have the commodity ready for loading after the carrying vessel has arrived at the port of shipment on time.

d)如承运船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 The Seller shall bear all expenses and risks before the commodity passes over the vessel’s rail and is released from the tackle. After it has passed over the vessel’s rail and is released from the tackle, all expenses and risks shall be in Buyer’s account.

e)货物超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超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铺面租用合同

土地租用合同

农村土地租用合同

民房租用合同

土地租用租赁合同

下载商业大楼户外广告租用标准合同(合集3篇)
商业大楼户外广告租用标准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