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标准版,本文共12篇,欢迎大家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风潇潇兮”提供。
篇1: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标准版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与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土石方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
4、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内的清表,包括林木砍伐、树兜挖除及灌木、杂草、农作物、垃圾清理等内容,所有清表垃圾均需外运弃置。
(2)场内土石方平衡。
(3)基坑/地下室土石方开挖、装运、回填。
(4)石方爆破或机械处理。
(5)淤泥、流沙的开挖、清运。
(6)多余土石方外运。
5、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协调各类外部关系、包验收合格、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利润、管理费、规费、检测费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2)如本工程需采用爆破,则由乙方负责办理爆破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如本工程需办理外运弃置或外购土石方等手续的,则由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合同总工期:日历天。乙方需在总工期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并完成所有设备离场工作。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在内。
3、节点工期:。
4、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需无条件的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5、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1、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2、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四条、验收标准
1、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施工质量验收按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执行。
3、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
1、合同暂定总价:。
2、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暂定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3、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1。
第六条、工程量计算
1、计量依据:本工程开挖前的原始地形图以甲方、乙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各施工区段完工后以甲方、乙方、场地接受方三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
2、甲方指定的本工程内的零星机械台班和其它临时性工作,能按方量计算工程量的按方量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费用,不能以方量计算的,以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单价按《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执行。
第七条、付款方式
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乙方未及时缴纳的,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2、甲方每月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施工合格工程量金额的80%。乙方每月10日前申报上个月的进度,《工程进度款申请表》经现场核实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审定、确认进度款金额,在收到乙方等额、合格有效的发票后五天内支付。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齐全相关结算资料后,甲方在30天内回复审核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余款在结算完成后叁个月内付清。
4、施工用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甲方、总承包单位、乙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甲方代缴后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乙方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现场管理代表,代表甲方处理日常管理事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及时确认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及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含地下管网位置)。
(4)负责坐标点设置及提供水平控制点。
(5)提供本工程所需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
2、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电话)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与相关资料的签字确认,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如甲方指令更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等及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的,乙方必须服从并在24小时内执行。
(2)乙方负责施工区内的测量、定位、放线工作,并报甲方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机械人力进场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合理的审核意见予以修改、完善。甲方核准后,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项目经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乙方现场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2、乙方须严格按照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否则每违反一条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需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3、严禁乙方将清表垃圾、施工垃圾等用于场内回填,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4、其他条款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土方工程承包协议书
土方工程承包协议书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本工程地块土方的开挖、运弃、平整。
二、承包方式:包挖、包运、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开挖、运输土方 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 月 日开始施工,在 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挖、运、填土方均需按图纸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结算方式: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与调解: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
承包班组长(乙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合同,并自愿承担合同条款的各项义务。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工期:
四、工程保证金:
1、自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机械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2、甲方在收取乙方保证金后,甲方必须按期保证乙方按时开工,自交保证金之日起2个月内不开工,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实际完成工程量10万方后,甲方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合作方式:
由乙方为甲方储料场项目所涉土地进行挖、运、平。
六、甲方义务与责任:
1、土石方工程:占地220亩,开掘深度不超过35米,运距2公里内(含2公里)单价16元/m?(含税 ),深度超过35米,运距超过2公里单价另行协商,遇石方、煤在土方单价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燃油乙方自负,工程总量初估为92404620元。
2、结算方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月报量结算 ,不能按时结算逾期一个日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1%(工程款1%),工程完工后30天内甲方将乙方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3、甲方必须保证工程的合法性,不得违犯国家的法律及法规,确保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能够顺利进行。
4、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做好电通路通的工作,在正式开工前以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进场通知书。
5、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应积极配合乙方进场后的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并协调乙方施工机械的调入,确保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顺利进入施工工地。
6、甲方负责协调排土场、料场、道路的确定,协调解决周边邻村污染、地界等争议问题,费用由甲方自负。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和国家政策性停工,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
8、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如遇村民及当地政府的阻碍,造成停工超过10天后仍未开工,甲方每天补偿乙方机械停工挖掘机600.00元,运输车400.00元,洒水车300.00元,铲车300.00元,工程施工管理员生活费每人每天60.00元,补偿机械数量及人员按实际进入工程施工的机械及人员数量为准。
9、自然灾害、政策因素及不适合施工的阴雨、雾、雪等所造成的停工,甲方不负责赔偿。
10、甲方在乙方人员机械施工期间不得干涉乙方内部管理,不准打骂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在危险区内强行让机械施工,否则乙方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义务及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在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住房,机械调入及场子安排等工作,确保准时开工。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合理的施工,并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不准随意施工及随意停工,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机械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机械车辆及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常安全施工管理的机械车辆可罚款5000元至10000元,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有权进行清场处理。
5、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水、电等费用自理。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结算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乙 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日 月
篇3: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扩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
(三)工程内容:土方挖运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总工程量约4万立方米。
二、工期
开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合同生效后,乙方积极组织机械进场,在3天内开工。
篇4: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实测方量验收(GPS方格网数据结算为准)。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综合单价:
1、综合单价:8.8元/立方米,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包括土石方开挖、排渣运输、装车费、场地平整、卫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质即含有坚石或青石等因素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此综合单价为甲方指定地点倒土。(如超出指定运输范围、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
(二)工程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对实际施工数量共同测定汇签并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或实际工程量结算。
2、乙方施工进场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组织方案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无条件重新施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价款拨付办法:银行转账支付或现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运,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外运数量10倍的罚款且不少于5000元。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回填范围及标高标志。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如因协调产生的弊端问题导致农民及相关执法部门阻工由甲方负责。)
4、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完工并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日内进行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7、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3、安全施工
①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②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③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乙方对于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应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申请或因材料堆放不当发生的丢失、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9、涉及到材料运输用工等当地群众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无故中止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总工程量金额的20%赔付给乙方,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期限内重新施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已完成项目不予结算,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经甲方催告,乙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已完成项目不予结算,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连续停工5日以上,视为终止工程,甲方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计算工程价款,从合格工程价款中扣除5%作为罚款,并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安排具体人员长驻工地负责施工,连续3日不在工地或不为本工程服务的,每日罚款1000元。
八、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下面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依法向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合同,并自愿承担合同条款的各项义务。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工期:
四、工程保证金:
1、自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机械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2、甲方在收取乙方保证金后,甲方必须按期保证乙方按时开工,自交保证金之日起2个月内不开工,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实际完成工程量10万方后,甲方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合作方式:
由乙方为甲方储料场项目所涉土地进行挖、运、平。
六、甲方义务与责任:
1、土石方工程:占地220亩,开掘深度不超过35米,运距2公里内(含2公里)单价16元/m³(含税 ),深度超过35米,运距超过2公里单价另行协商,遇石方、煤在土方单价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燃油乙方自负,工程总量初估为92404620元。
2、结算方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月报量结算 ,不能按时结算逾期一个日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1%(工程款1%),工程完工后30天内甲方将乙方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3、甲方必须保证工程的合法性,不得违犯国家的法律及法规,确保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能够顺利进行。
4、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做好电通路通的工作,在正式开工前以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进场通知书。
5、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应积极配合乙方进场后的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并协调乙方施工机械的调入,确保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顺利进入施工工地。
6、甲方负责协调排土场、料场、道路的确定,协调解决周边邻村污染、地界等争议问题,费用由甲方自负。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和国家政策性停工,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
8、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如遇村民及当地政府的阻碍,造成停工超过10天后仍未开工,甲方每天补偿乙方机械停工挖掘机600.00元,运输车400.00元,洒水车300.00元,铲车300.00元,工程施工管理员生活费每人每天60.00元,补偿机械数量及人员按实际进入工程施工的机械及人员数量为准。
9、自然灾害、政策因素及不适合施工的阴雨、雾、雪等所造成的停工,甲方不负责赔偿。
10、甲方在乙方人员机械施工期间不得干涉乙方内部管理,不准打骂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在危险区内强行让机械施工,否则乙方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义务及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在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住房,机械调入及场子安排等工作,确保准时开工。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合理的施工,并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不准随意施工及随意停工,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机械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机械车辆及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常安全施工管理的机械车辆可罚款5000元至10000元,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有权进行清场处理。
5、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水、电等费用自理。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结算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乙 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日 月
篇5: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1.1 乙方违背10.2.2、10.2.4款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 乙方违背10.2.10、10.2.11款的规定,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款。
十二、争议解决
本建设工程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营山县仲裁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向营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2 本合同一式捌份,盖章签字即生效,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尾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13.3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主要是挖土(石)方,土(石)方内运及外运、场地平整等,(具体内容包括: )
(四)工程方量: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开挖部分现场测量为准 (暂约75000立方米)。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议,工程开工日期自3月28日至209月28日止。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状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
三、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地及开挖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65元/立方米,全部工程包括挖、填土(石)方费、装车费、平整费、运费、卫生费、弃土费、税金及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不分土石成分、使用机械、运输方式、挖填方式、碾压方式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机操人工等)、材料、土石方爆破(爆破物、爆破手续的办理等)、破碎、空回、场内转运、安全防范措施费、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所含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相关税费,无论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执行结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确定的挖土方工程量进行计算。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乙方以全垫资方式承包本工程,甲方以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内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2、本合同的工程量按变更通知单及双方共同现场测量成果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开挖过程中如未达到甲方开挖要求,欠挖不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则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工程量;如超挖、欠挖造成施工影响由乙方负责,超挖不另计工程量;
3、对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增加的需办理变更签证;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需办理现场签证;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减少的,以甲方作出的由乙方签收后的工程变更资料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按规定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三)工程价款拨付方法:现金或者银行转账支付。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施工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时安排人员进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处理。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范围坐标。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15日内进行验收;
5、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乙方根据甲方给定的轴线点进行施工测量;乙方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并设臵洗车槽;
3、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任何剩余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申请或因材料堆放不当发生的丢失、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9、涉及到材料运输用工等当地群众关系由乙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由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10、双方约定的由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延误1日,按每天1000元的罚款;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中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连续停工5日以上,视为中止工程,甲方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计算工程价款,从合格工程价款中扣除20%作为罚款,并取消承包资格,后期工程重新选择队伍;
6、乙方必须安排具体人员长驻工地负责施工,连续3日不在工地或不为本工程服务的,每日罚款1000元。
八、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或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调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下面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向惠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3、依法向惠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合同法》结合中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土方工程
二、工程内容:******小区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量、单价及承包形式:
工程量以施工图基坑面积和瑞贝卡房地产开发公司方共同签认开挖深度进行计量决算,基底20cm作为主体施工单位清土工程量,不计入本次机械挖运工程量,本次挖运土方单价一次包死,土方挖掘、外运单价 元/M3,本工程单价为综合价,含各种可预见、不可预见的因素。
五、工程基槽验收完成,由****公司监理、甲方等相关人员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支付。
六、工期:
该工程工期暂定为 日历天,开工时间20xx年 月 日,竣工时间20xx年 月 日,挖土开工时间如有变动按甲方另行通知为准,不扣除节假日、雨雪天,该土方挖运工期每超过1天甲方罚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乙方每运挖总工程量的1/3时,工期最长不得超过1天。如当期总工程量的1/3运挖量超过1天,在下期总工程量1/3的运挖工期仍未将工期赶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偿乙方因逾期施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现场管理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和主体施工单位的指令,做到施工后的场地干净、平整等,为后续施工提供较好的环境。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在土方挖掘、运输过程中发现一次不服从管理或推诿、拒绝、扯皮现象,乙方除必须无条件服从外,甲方另处乙方20xx罚款。乙方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再支付所完工费用。乙方汽车出土路线根据甲方需走小区南门,汽车出土不能走庐山路小区出口。
2、乙方在挖掘过程中绝对保证按图示标准、标高开挖,决不允许超挖、少挖。如出现超图示基底标高下挖,乙方应无条件按补救措施施工到设计基底标高,并承担所有费用。
3、乙方运土车出入小区必须用水冲洗车轮,保持小区出入口内外干干净净,符合市政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无偿提供家天下场区内、外所有回填土(指回填用土不付已方任何费用,乙方负责将土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八、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在挖土、外运土方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的规程,确保机械及人身安全。挖土、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事故责任及发生
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遇到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最大可能减少经济损失,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逐级上报。
九、其它
1、乙方服从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管理,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漯河仲裁委员会仲载。
十一、违约:
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7: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石方、开挖运输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
工程工期:有效工期不超过五个月。
开工时间:月日进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土方开挖、运输。
三、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单价:按四川省20xx年土石方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单价32.00元/立方米),该单价运距为3公里以内,超出3公里以外每公里增加2.50元/立方米运费,以此类推。该项目以地勘及设计资料为准,爆破由简阳爆破公司实施,包含炸药、人工等费用,乙方按实际爆破方量以每立方米4.50~5.00元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油料由甲方负责安排中石油加油站,加油,乙方负责签单,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当月所使用的油料费和实际爆破量的费用。
2、计量方式:结算方量按进场前双方测量并约定认可为准,总方
量130万立方米,不足130万立方米按130万立方米结算,超出130万立方米按实际工程开挖方量结算为准。废土运至迎宾大道,倒场, 约8万车,以每车100元支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开工后承包方每月25日上报工程量,发包方在审核承包方上报的工程量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报工程款的80%,余下20%次月补足,以此类推。以后每月累计结算工程款。开挖土方工程完工后为最终验收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完成余额全部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同时全额退还保证金。(开工后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承包方协调开挖场地的纠纷事宜,并有义务告知和搬移开挖线内含开挖线三米外(电缆、光缆、水管、煤气管等)设施;注:(如果未在进场前告知而导致承包方在施工中造成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自行承担)。开挖场以外的事宜由发包方自行处理。包括交警,城管,建设,运管,环保局等相关事宜,由发包方协调处理。所有弃土的弃土堆场由甲方负责(包括堆场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炸材的相关手续。
3、甲方有权监督并指导乙方按本工程规定的工期完成。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开挖土方及运输的要求进行作业。
5、甲方协调处理一切施工作业的影响因素(包括炮震、炮损、噪声、扬尘、扰民等影响)。
6、乙方承担本协议的开挖基础部分的工程,不包括独立基坑和人工捡底,如有另算。
7、甲方负责完善工地现场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污设施由甲方负责完善。
8、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正常施工而造成的停工,按每天每台挖机800.00元/天计、运输车每台500.00元/天计、装载机每台500.00元/天计、人工每人100.00元/天计,补助给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保证质量。
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 日内进场,如进场后未按时开工,或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逾期付款不能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款项。
八、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保证金叁佰万元;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退还保证金,余下的 保证金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随结算款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付息)。
九、保证金到账后协议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报给简阳市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备案存档。
十、税金按照甲乙双方五比五承担,乙方将油票交给甲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甲方账号:乙方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篇8: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名称:A
乙方名称:B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土石方平场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内容(土方开挖241758立方米、回填碾压52767立方米、弃土188991立方米、平整场地73310平方米)。
二、工程地点:C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项目部(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道路维修、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搞好。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项目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
篇9: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主要是挖土(石)方,土(石)方内运及外运、场地平整等,(具体内容包括:基坑的整体开挖,桩周边土、承台及电梯井坑等坑中坑的开挖,承台间的回填及坑底清平,地下室的回填及每栋楼一层室内回填,商铺基础的开挖及回填)
(四)工程方量:图纸范围、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测量成果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议,一期工程开工日期为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完工为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工期:30天。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状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
三、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好桩身,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立方米,全部工程包括挖、填土(石)方费、装车费、平整费、运费、卫生费、购土费、弃土费、税金及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不分土石成分、使用机械、运输方式、挖填方式、碾压方式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机操人工等)、材料、土石方爆破(爆破物、爆破手续的办理等)、破碎、空回、场内转运、安全防范措施费、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所含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相关税费,无论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执行结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确定的挖土方工程量进行计算。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变更通知单及双方共同现场测量成果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开挖过程中如未达到图纸设计要求,欠挖不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则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工程量;如超挖、欠挖造成施工影响由乙方负责,超挖不另计工程量;
2、对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增加的需办理变更签证;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需办理现场签证;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减少的,以
甲方作出的由乙方签收后的工程变更资料(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按规定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三)施工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施工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 元),乙方于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如逾期未支付,属乙方放弃该合同,甲方将重新选择承包人;
2、工程验收合格后20天退还(无息)。
(四)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开工后,开挖有效工期10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万元工程款;
2、一期工程结束后,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总价70%的款项;
3、二期工程结束后,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总价70%的款项;
4、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工程价款拨付方法:银行转账支付(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施工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附件中所列的人员进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开工时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送甲方备案,工程完工后退还。
(三)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处理。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提供轴线点。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查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际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15日内进行验收;
5、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乙方根据甲方给定的轴线点进行施工测量;乙方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并设置洗车槽;
3、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开挖过程中要对桩进行成品保护,如开挖过程致使桩造成破坏,由此引起的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7、已完成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
8、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任何剩余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篇10: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共和国合同法》、本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承包范围:
3.1,挖方不计松散系数,挖方量约方(含土石方的放炮作业、挖运等),填方约立方米。
3.2道路路基范围内积水、淤泥和杂草的清除。
3.3余土外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距3公里以内。
四、质量要求
4.1平基土石方道路路床以外,须按给定的平基标高,误差±10cm以内为达到合格;平基土石方道路路床范围内的平基标高误差应符合设计图相应标准的规定。
4.2回填每层厚度控制在0.8米以内,回填的土(石)块直径应小于50cm。
五、质量保修及履约保证金
平基土石方工程无质量保修及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工期
工程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有效工期为日历天数30天,但阶段性工期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七、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委托测量平基标高,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八、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工程承包范围内(按照甲方提供的.红线图、带地形的土石方计算地点,实行挖方元/立方米,回填方临时道路的修建、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全部工作费用,和企业管理费、合法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回填完成后超过的外运部分增加运费1.05元/立方米。
九、付款办法
9.1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7日以内,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80%,结算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9.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尽快提交工程结算书。
十、双方责任
10.1甲方责任
10.1.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地下管线资料。
10.1.2组织对工程的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10.1.3及时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协调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问题。 10.1.4按合同约定及时办清工程结算。
10.1.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10.1.6因挡工造成停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矛盾,但甲方不承担因停工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10.1.7施工期间,因连续下雨或停水、停电造成停工,工期不予延长,甲方亦不承担因停工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10.1.8甲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
10.2乙方责任
10.2.1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为技术负责人。
10.2.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施工图和现场的实际情况,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方案,并在工程动工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审批。
10.2.3按施工图及甲方有关要求组织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的合格的规定。凡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费用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0.2.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0.2.5乙方必须按甲方双方确认的总工期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
10.2.6保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长。
10.2.7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10.2.8完工后,乙方必须书面报请甲方竣工验收。
10.2.9工程施工中及时形成完整、准确、真实的工程技术质料,一式三份,竣工验收后提交给甲方。
10.2.10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2.11因供水供电部门的原因停水或停电导致的停工,乙方应调整好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好施工管理,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延长。
10.2.12未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及分包工程。 10.2.13乙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违背10.2.2、10.2.4款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乙方违背10.2.10、10.2.11款的规定,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款。
十二、争议解决
本建设工程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营山县仲裁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向营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2本合同一式捌份,盖章签字即生效,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尾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篇11: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
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5%,剩余尾款两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 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篇12: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XX区马巷中学新校区土石方工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甲方位于_______区,用地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因地势高低,需挖除和回填部份土石方,不计挖方后填方量约_______立方米。本项目要求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设计院设计的场地竖向设计图纸进行挖填和分层压实施工,除将高出设计标高部份的土挖除回填至填土区并压实外,尚需到场地外购土并将土运至填土区回填并压实。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______________设计院设计的场地竖向设计施工图纸,负责委托测量场地红线坐标及控制高程,交由乙方放样及施工;
2、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决算;
3、负责委托测量单位进行场地竣工验收测量。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管开挖或回填土方的地质变化,应全部按期挖填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拒付工程款,乙方应自动退场;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
3、乙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及协调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因处理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不当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工期。
4、乙方应负责施工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
5、乙方应在工地现场平施工图测出红线图范围内坐标点及水准点,并增加翔安一中运动场西南侧大排水沟沟底水准点和向东南侧池塘边水沟沟底水准点的落差。
6、乙方须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机械设备进出场,应事先与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
7、乙方应在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防止学生及闲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防施工现场不安全隐患。
8、合同签定后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平图,通讯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应负责办理工程决算和提供工程内业资料,并在工程完工后_______天内提交相关工程内业资料和工程决算书。
10、乙方应负责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分层夯实,每_______cm厚用20t压路机械压实一遍。回填土密实度应满足不低于90%的设计要求。
11、工程完工后_______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卫生的清洗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XX市环境卫生的要求,并拆除全部临时搭设。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价格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不计挖方部份的费用,仅计填方及压实费用。填方工程量暂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计算为13万立方米,实际土方量按实发生结算。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勘察,并复核工程量,工程量经双方确认后不再调整。施工中如甲方变更设计图纸,具体变更的工程量按实计算。
2、经双方协商,回填土不论运距远近,平均按每立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计算包干(含开挖装车、回填、运输、整平、施工现场地面杂物、树木清理、少量石块爆破等);分层夯实按压路机(20t)以台班计价,每台班单价_______元,台班数按_______台班包干,不做调整。总造价按乙方投标价暂定为_______万元。
3﹑工程款支付方式:乙方机械进场后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承包款的20%,工程完成一半后支付进度款的30%,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进度款的30%;决算经市财政审核所审核完成后且提供完整内业资料后10天内结清尾款。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应提供XX区税务部门的专用发票。
五、工期:
本项目的工期按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25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顺延。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存壹份,副本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