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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市物价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市物价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工食堂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职工就餐质量及安全,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职工食堂及全体职工。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党政办内设食堂管理员岗位,具体负责饭菜质量、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就餐环境、采购成本控制、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第四条 食堂实行原材料自购,由局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采购,食堂管理员负责购入菜品的验收。
第三章 原材料采购
第五条 为了便于管理管理,原材料从大型连锁超市采购,超市没有的,按照质优价廉、服务及时可靠的原则优选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协议,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六条 原材料送达时,需由2人以上签字验收,确保食品安全。签收单一式三思教育,第一联食堂管理员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科作为记账凭证、第三思教育交供货商作为结算凭证。
第七条 坚持按需采购的原则,定期盘点库存,做好出入库记录。避免品种重复、数量积压而导致过期失效。
第八条 党政办适时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食堂管理员、党政办相关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考察小组负责;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检验检疫、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情况、卫生许可状况等,并出具结论性意见。
第四章 厨房管理
第九条 由党政办组织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确保原材料卫生;确保厨房、大厅、餐桌等部位清洁;确保餐盘、碗筷等餐具洁净。
第十条 加强对后厨人员个人卫生的检查,包括后厨人员仪容仪表、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等内容。
第十一条 按照卫生、安全的要求,蔬菜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荤菜放进冰箱;实行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第十二条 食堂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好采购物品,确保卫生。做到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食材区域内不得使用化学灭鼠、杀虫剂。
第五章 就餐管理
第十三条 早餐就餐时间为7:20-8:00,午餐就餐时间为12:00-12:40。用餐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餐厅用餐,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等其他地方就餐。
第十四条 用餐对象: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退休人员(只含早餐)。
第十五条 提供就餐服务时,后厨人员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好整洁的衣、帽、手套和口罩。开餐中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第十六条 每周五确定下周菜谱。根据就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采购量,厉行节约。有外来办事人员临时就餐的,需提前与党政办联系。
第十七条 全体职工应爱护公物,珍惜粮食,文明就餐,自觉维护就餐秩序。用餐结束后,将餐具放至指定地点。
第十八条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调整服务保障措施,提高满意度。
第六章 对外接待
第十九条 单位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安排,实行提前报餐制,由接待经办人填写《外来用餐申请单》,报党政办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经局领导批准后交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第二十条 报餐必须在上午9:30、下午15:30以前与党政办后勤负责人衔接,提前通知食堂准备。由于接待经办人未按规定提前报餐而造成的误餐,食堂概不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外出接待费用,由接待经办人自行支付。
第二十一条 食堂管理员要对接待餐费单独记账,凭支出原始单据及《外来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第二十二条 接待标标准每人每餐30元,特殊情况党政办另做安排。
第七章 物资管理
第二十三 每日所购物品按品种、数量、单价逐一记账,月末结算报账,做到日清月结;次月上旬公布上月收支明细,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四 食堂灶具、餐具、电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统一由财务造册登记,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物品、食堂餐具等供私人使用;
第二十六 购入的商品物资须填制《物品验收入库单》,食堂管理员对实物进行清点验收后入库保管,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由财务收作采购报账附件;月末由食堂管理员、后勤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三方一同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清查、核对帐目,发现误差及时查明原因。
第八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原材料采购时,由食堂管理员把好检验检疫关,确保食材合格。主厨检查菜的清洗、卫生质量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加工流程。
第二十八条 工作期间,应保持通风,严禁密闭。当日结束后,应关闭燃气,关闭除冰箱外所有电源,保持通风。
第二十九条 局党政办负责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就餐后,出现身体不适人员占就餐人数5%以上的,及时就医,并由国家卫生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将留样送国家卫生部门检验,并确认是否是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如发生集体性疑是食物中毒,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三十条 按规定列支经费开支项目。食堂管理员须在每月28日前根据本月实际发生情况作出下月费用预算安排。
第三十一条 按程序及时报批费用。月末食堂管理员统计当月就餐人数、支出单据,由党政办负责人初审签字后再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出纳方可结算支付食堂费用。
第三十二条 食堂管理员对食堂收支账目要按常规用餐、接待用餐、分开记账。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就餐,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中心成立管理小组,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食堂管理小组和炊事员职责
(一)食堂管理小组职责:
1、周一到周五每天至少派一人和炊事员负责采购物品的鉴定、验收和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食堂物品台帐,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3、负责炊事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务管理。
4、在特殊情况下,食堂需要帮助料理厨务时,负责组织单位帮厨人员。
5、与炊事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6、管理小组每月20号左右开会分析上一月度食堂运作情况,制定下一月度工作计划,并将上一月度的收支情况汇总报给办公室。
(二)炊事员职责:
1、负责日常饮食的采购和加工,与管理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学习研究营养学,不断改进炊事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职工用餐服务。
3、做好厨房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4、搞好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5、下班前要对食堂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食堂物品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所有物品均应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
(二)管理和使用人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对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经济连带责任。
(三)管理人员应对采购人员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无误后采购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分别在购物发票上签字确认,并作为记账凭证,对检查验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交炊事人员进行食品加工。
第三条单位人员就餐管理制度
(一)单位食堂承担工作人员中晚就餐。
(二)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每日上午9:30下午3;30时前先到保卫室确认是否在食堂就餐,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内划签名签到,食堂按签到供餐。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后没有在食堂就餐的,仍需缴纳个人就餐费用。没有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的,食堂原则上不予供餐,乡镇来人需在食堂用餐的相关股室应该提前一个小时报知办公室通知食堂准备,原则上不提供烟酒。双休日、节假日不供应餐,特殊情况除外,中餐时间为12点至1点,晚餐时间为6点至7点。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食堂工作人员按照当日就餐签名表上的名单依次分餐,并做好标记。对未签名要求就餐的做好记录。
(四)食堂提供套餐,饭后应将自用餐具和剩饭放在指定位置。
(五)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
第四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应有纱门、纱窗、纱罩,保持无蝇。
(二)每餐后要及时进行环境擦扫,保持环境整洁。
(三)保持排水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
(四)禁止在食堂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食堂。
(五)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切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六)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机械用具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第五条炊事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
(二)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上班时不吸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
(四)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前、便后或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
(五)不能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
第六条加强单位食堂规范化管理
(一)单位食堂实行账、钱、物分开管理,由办公室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二)成立单位食堂管理小组(组长桂兴发,成员朱志宁、杨晓英、吴南清、徐磊、储志英、邓运兰),加强食堂管理,提出改进饮食服务的意见,监督食堂开支情况。
(三)单位每名工作人员都有对单位食堂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向每位单位食堂管理小组成员反映。
(四)单位食堂管理小组成员要注重听取每名干部职工对食堂伙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大家的意见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促进伙食改进。
(五)单位食堂管理小组发现食堂管理和服务中存在问题,可随时召开单位食堂管理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单位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良好。
篇3: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1、对就餐人员的要求
⑴、为保证本厂职工就餐秩序,制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就餐人员应服从管理,统一在餐厅就餐。就餐时应安静,不得喧哗。
⑵、早餐时间为:7:00―8:15,午餐时间为12:00―12:30,晚餐时间为:5:30―6:30如需延迟就餐时间,须提前通知食堂。每日9:00前由带班人员向食堂人员提供就餐人数,有特殊情况10:30前向食堂人员提出,否则食堂不能保证就餐。
⑶、职工就餐实行份饭制,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配,就餐人员应安排专人领取。⑷、就餐早餐人员在登记表上签字,中(晚)餐实行饭票制,标准每人3元/早餐、5元/中(晚)餐,食堂每月与公司综管部结算。
⑸、就餐人员应爱护公物,对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应保持餐厅清洁,不得随地弃杂物,乱倒饭菜。
⑹、除食堂相关人员外,不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厨房,更不能随便摸拿厨房物品。
⑺、所有就餐人员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对食堂工作人员的要求
⑴、职工食堂管理人员应根据就餐人数,有计划编制采买清单(附后)及时进行采购,保证就餐人员及时就餐。
⑵、2。2。2食堂采购的物品应新鲜,不能采买过期、霉烂、变质、有毒、残次的物品,采买物品要多样化,应适量,不能造成积压,采买要厉行节约,做到采买物品质优价廉。
⑶、2。2。3食堂厨房每天要及时对采买的物品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如实填写验收数据和留样并在验收单据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⑷、厨房工作人员应将食品妥善保管,对蔬菜应清洗干净,烹饪时应认真料理,该热的要热,该凉的要凉,争取做到色、香、味俱全。
⑸、食堂工作人员应对餐具统一清洗、消毒,保证饭菜卫生,保证餐具卫生,不能由于餐具不洁导致就餐人员疾病。
⑹、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食堂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及时进行清洁消毒,消灭鼠、虫、蝇,并保持餐厅通风,空气清新。
3、对物品的管理
⑴、对食堂的所有物品、用具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购置的物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保管人员据有效的入库和领用手续登记实物明细帐。每月根据明细帐同实物清点核对,并填制盘点表,一式叁份,自存一份,报综管部一份,报公司主管领导一份,对实际清点数与明细帐不一致的要写明原因,随同盘点表一同报出。
⑵、对食堂临时采买实行备用金制度,暂核定备用金每月贰仟元人民币,食堂及时到公司综管部报帐,补足备用金。
⑶、食堂建立收支流水帐,每日及时登记收支情况,结出现金余款,并妥善保管好未用现金。
⑷、综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实物明细帐和收支流水帐进行核对、检查,及时指出不足和需改进地方。
篇4: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为方便职工,体现本单位对职工的关心,特设立职工食堂,为职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采购及存储制度
1、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烂、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或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3、食堂库房要分类存放,整洁有序,防鼠防潮防蟑螂
4、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隔夜饭菜提供给员工和客户
(二)、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时间不得佩戴戒指、手躅、耳环等
2、工作时间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打菜人员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3、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或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的疾病,公司有权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4、做好防腐烂、防霉变、防止蚊蝇鼠害工作,保证饭菜卫生;餐具、储藏室和厨房要定期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处理,避免食物中毒和
传染病流行
(三)、就餐管理制度
1、根据管理要求,食堂执行一卡一刷就餐,先刷卡后打饭,厨师必须监督先刷卡、后打饭制度,未刷卡者不予打饭,经单位管理人员发现或其它人员反映,一次未刷卡打饭者,经济处罚厨师100元。
2、员工就餐必须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替他人打饭,员工不得进入操作间打饭或动手拿取食物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的饭量盛饭,杜绝浪费现象
4、食堂内要做到文明用餐,不得抽烟、随地吐痰及大声喧哗。
5、就餐后,必须将自己碗中所剩饭菜残渣倒入垃圾桶内,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堆放在桌面上
6、爱护食堂公物,公共物品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无故损坏食堂设备、餐具的,由本人照价赔偿
7、单位安排工作餐、招待餐,须填写“申请单”,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至少提前二小时通知食堂安排
(四)、安全制度
1、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或操作说明书,防止事故发生
2、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开关,后勤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4、对各类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须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措施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员工务必认真遵照执行,后勤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违者发现一次经济处罚50―100元,对多次警告,屡劝不听者,取消其在食堂就餐的资格。
篇5: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更方便职工,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确保食堂经济、安全、卫生,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给就餐人员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有序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适用于祥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堂工作及就餐的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一、就餐时间规定:
早 餐:07:50-8:25
中 餐:12:00-13:00
晚 餐:18:00-18:30
二、伙食标准:
1、RMB 13.5元/天/人,其中早餐1.5元/人、中餐和晚餐 5 元/人、夜宵2元/人。2、中、晚餐提供 2 荤 1 素一汤。早餐供应的品种有包子、馒头、油条、面包、豆浆、米粉、面条、小菜等交换供应。
三、就餐方式:
佩戴工作证排队打卡就餐
四、就餐地点:
1、普通职员统一在一食堂用餐
2、办公室职员统一在二食堂用餐
五、饭卡管理
1、饭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和发放。
2、饭卡必须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填写后加盖“行政人事部专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体职员在每个月月底最后一天下午18:30前将当月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并领取次月饭卡。
4、开餐时职工必须出示工作证和饭卡,并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登记后方能领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职工未出示证件或证件不齐,行政人事部可拒绝该职工就餐。
5、任何职员饭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6、饭卡遗失需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饭卡,行政人事部一律按20元/张收取补卡费用(按成本价附加处罚金方式收取)。
7、无论是否用餐,公司均不补款或退款。
六、就餐流程
1、到就餐时间公司职员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在食堂门口单列排队。
2、佩戴工作证并将饭卡放置手中,以备行政人事部人员打卡。
3、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
4、登记后返还饭卡,进入相对应的食堂用餐。
七、食堂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职员不得提前就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公司任何职员必须严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3、不自觉排队或扰乱就餐秩序者,处以50元/次罚款。
4、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5、保持就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追赶吵闹,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食堂喝酒,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垃圾,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8、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
9、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汤、米饭等食品由员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1、餐后请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并将餐具清洗干净后分类放入消毒柜,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2、食物制作间闲人不准进入,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3、餐厅座位上,严禁站人,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权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将从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篇6: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一、职工食堂必须全力保证镇人民政府的公务接待用餐,确保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努力保障干部职工加班工作用餐。不得对社会闲散经营。
二、政府食堂应奉行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宗旨。树立为干部职工服务高于一切的思想,把提供优质饭菜和优良服务作为食堂人员的天职。
三、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食堂经营者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防止资产流失。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干净。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六、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七、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八、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必须确保正规购买渠道,以确保食品质量。不得采购、收藏、使用、销售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炒菜用油必须使用火炼油。
九、保证供餐服务时间。职工就餐时间,早餐7:2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7:40―18:40。
十、党政办公室和镇直部门在接待工作中要按照热情、大方、周到、节约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十一、党政办公室和食药监办需定期对食堂卫生和食品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不卫生和变质食品,需及时督促整改,若未能限期整改,将进行处罚。
十二、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干部职工用餐应做到吃多少,盛多少,不浪费一粒粮食,自觉做到“光盘”行动。坚持文明用餐,打饭(菜)时自觉排队。
篇7: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为保障支行员工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维持广大职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为加强食堂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员工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食堂物品和食品的采购。熟悉食堂物品的规格、质量标准及市场价格;熟悉并掌握食品和饮品的标准及价格;抓好成本核算,最大限度的`降低费用,减少浪费。
3.执行《食品卫生法》,负责督促工作人员搞好食品卫生。严把食品采购、验收和食堂餐、饮器具消毒关,掌握食物属性,严防食物中毒,确保全行职工用餐安全。
4.抓好厨师人员烹饪技能的提高,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厨师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菜肴质量及服务水平;定期与厨师研究菜肴,分析餐饮状况,不断推出新菜单。
5.掌握厨房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6.加强食堂服务设备管理,使之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保证正常运转。
7.严格财务、物资管理。掌握库存物资购进、发出、结存情况。加强各项工作检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
8.强化食堂人员安全意识。对人员经常性地开展防火、防盗学习,对用电线路和天然气管道经常性的进行检查该使用明火的地方,严禁使用明火,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食堂炊事员职责
1.根据职工食堂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菜单。
2.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厨房卫生制度,每日检查厨房卫生,把好食品卫生关。
3.负责不断改进菜品质量并协助管理员设计、改进菜单,使之更有吸引力。根据不同季节和重大节日推出特色食品,增加花色品种,保持地方特色风味。 4.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在对食品进行加工销售时,一定要先净手,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已消毒的工具。
5.搞好食堂卫生。锅台、炉台、菜板、面板等餐具要及时清理,保持洁净。地板墙面要做到无尘、无油垢、无积水、无杂物,排水畅通。
6.保持食堂的卫生整洁,做到“四无”、“五不”,即无垃圾、无残渣、无污染、无痰迹;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饭菜、不随地乱泼污水、不随地乱到垃圾。
7.经常消灭蝇、蚊、蟑螂、老鼠等四害,堵绝其滋生条件,切断传播疾病的渠道。
8.所有餐具、饮具以及盛放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洗干净并严格消毒。
三、就餐人员职责
1.食堂是就餐、饮水的场所,就餐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制度,维护食堂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2.爱护食堂公共设施,杜绝人为损坏。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地面干净。
3.员工就餐时要自觉排队,并且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打架闹事,不得挥动筷、匙、叉防碍邻桌。领取饭菜,按需拿取,禁止超量拿取,避免浪费。
4.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5.各部门如需招待客人,需填写就餐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提前通知管理员,并由管理员安排方可就餐,按月结算。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须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6.员工必须按时交纳当月伙食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7.严格按食堂就餐时间进餐,其食堂开放时间如下:早餐:7:10—7:50中餐:12:00—12:30
8.尊重食堂人员,爱惜粮食,注意节约,反对浪费。
篇8:市物价局工作计划
市物价局工作计划
市物价局工作计划一、**年重点工作
**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基础,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落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会议和全国物价局长会议、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全年首要工作任务,围绕“促生产、畅流通、增储备、建机制、保民生”,增加调控手段,强化监管措施,认真落实价格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全面转型,整顿规范价格秩序,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努力为“十二五”价格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价格预期调控目标是: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左右。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价格宏观调控。进一步强化价格监测水平。在当前的价格监测工作基础上,结合建立起来的价格监测预警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行业优势,更加全面准确地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完善价格预警措施,积极应对价格异动。研究制订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针对目前各类商品价格普遍上涨的市场态势,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加强价格宏观调控,确保重要商品价格不出现大的波动和全市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CPI与低保联动机制。
(二)进一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以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积极完善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价费政策,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优化企业投资发展环境,推进招商引资,加快全市经济发展,为把合肥建设成为区域性特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进程。一是积极完善环保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再生水、污泥焚处理价格政策;推出垃圾处理费计征新办法,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二是适时理顺出租车运营价格。开展出租车运营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适时召开听证会,及时调整我市出租车运营价格,同步取消出租车临时加收的燃料附加费政策,疏导国产天然气价格上涨带来的出租车运营矛盾,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政策。根据国家、省关于电价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国家阶梯电价政策,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四是积极拓展水、电、气、热价格延伸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解决民生价费矛盾。根据社会反映强烈的普遍价费问题,着力探索解决教育、医疗、住房等涉及民生价费问题。加强民办幼儿园教育收费监管;强化医疗卫生收费监管措施;尽早推出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收费管理,化解物业服务收费矛盾;对老旧小区水表出户开展调研;进一步深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公墓收费行为。极力营造和谐的价费环境和生活环境,服务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
(五)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价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出台的各类价费政策,及时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查处违法收费和价格行为。二是加强涉企收费检查。三是加强重要时段市场巡查检查。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检查。今年要重点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价格、医药价格、教育收费、银行收费以及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监管。
(六)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机制。以拓展价格公共服务为工作重点,积极打造价格服务平台。完善12358价格举报热线和12345政府热线、政民直通车、市长信箱联动机制,健全价格咨询、举报、投诉措施,切实为群众做好价格和收费政策方面的解疑答惑,化解价费矛盾。进一步加强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二、开拓创新,不断提升价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正是“十二五”开篇布局的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价格工作,做好今年的价格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全局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以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从容应对各种挑战,不断实现各项工作新突破。
(一)审时度势,在服务大局上实现新突破。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给了我们宝贵的经验和有益的启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决定了价格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而是日趋重要,大有可为,很多时候还是工作的“主力军”。所以,我们要更加坚定信心,始终坚持“跳出物价看物价”,突出中心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一是正确研判形势,增强机遇意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判断,“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就合肥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中央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力度越来越大,省委、省政府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的指向十分明确,同时,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等政策叠加效应加速释放,合肥面临着新一轮的重要发展机遇。要认真贯彻市委九届十二次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把握大势,珍惜机遇、抢抓机遇、用好机遇,把机遇变为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建设与发展成果,坚定不移地朝着“两现代一特大”的目标迈进”。二要明确方向、找准位置。实践证明,找准定位是价格工作取得突破的关键所在,不能单纯地就价格论价格来开展工作,今年,一切价格工作要始终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为,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始终将党委、政府关注的、企业需要的、群众急盼的,作为价格工作的着力点,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导向性、针对性。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谋划工作思路,自觉地把价格工作放到党和政府的整体工作中来认识、来谋划、来部署,选准工作角度,把握好工作节奏,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有更大作为。
(二)与时俱进,在开拓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实践证明,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做好工作的力量源泉。刚刚闭幕的全省价格会议上,建中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价格形势,明确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用了较多的篇幅,着重强调了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输入型通货膨胀压力将逐渐增加、农产品上涨将是长期趋势,同时,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向下游传导的压力加大、工资水平的提高、生产要素价格改革等,价格形势趋于复杂多变。这都要求我们,要不断丰富新形势下价格工作的内涵,才能不断发挥价格工作的重要作用。一是重点要在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上做文章。在创新工作思路上,要善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改变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思维定势,乐于了解新情况,思考新问题,研究新对策。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价格改革,审慎稳妥,不冒进、不惧难;在创新制度上,要灵活掌握现有相关价格政策,因地制宜,形成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在创新工作方法上,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介入新的监管领域,拓展新的工作空间,不守成、不自满。要遵循创新工作方法与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转变工作作风与提升服务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大胆实践,不断总结。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方法,也是每位价格干部必备的基本功,凡事想明白才能抓透彻,理清楚才能干实在。要紧跟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今年“促生产、畅流通、增储备、建机制、保民生”的总体要求,加强对重大、敏感价格问题的调研,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今年,全局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开展调查研究,当前要重点调查如蔬菜价格波动的成因、农民种养殖比较收益变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和农村用工费用增加对农民持续增收的影响等。要俯下身子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突出问题,找出有效解决办法,使制定的政策更加符合实际,出台的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强化责任,在工作落实上实现新突破。明确责任与抓好落实相辅相成,责任清,任务明,工作落实才有力度。一是首先要有好的精神状态。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懒、不等、不拖。一个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干部,会有一份执着,一种担当,珍惜手中的权力,把工作当成履职尽责的平台,主动地、兢兢业业地把事情做好。要大力倡导、培养和鼓励来自内在的工作责任感,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源动力,是一种工作境界。要强化外部的责任约束,使每位价格干部时时都能感受到责任的压力,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不敢懈怠,促使、推动其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二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将每项工作任务具体到人,具体到事。要切实加强政风和效能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力戒空谈,力戒浮躁,踏实办事,扎实干事。要进一步完善健全考核机制,将系统内的考核和机关内部考核相结合,形成各级价格部门层级之间的纵向考核与机关各部门的内部横向考核相协调的.监督考核体系,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发现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奖优罚劣,化改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进展。三要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物价部门是一个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工作涉及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的社会各个层面的利益,这一特点也决定了价格工作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借好外力,就一些事关全局性、重大的价格事项和问题,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上级请示汇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群体的协调,要密切联系新闻媒体,争取支持和配合,共同为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服务;要凝聚合力,单位内部要密切搞好配合,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大家不管各自分管的工作多忙,都要一呼百应,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通过共同努力自觉维护单位整体形象,从而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共同开创全市价格工作的新局面。
(四)创先争优,在锻造干部队伍上实现新突破。事业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十一五”时期,合肥能有这样一个好局面,很重要的就在于全市上下干部队伍形成了心无旁骛抓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的良好氛围。要不断提升价格干部队伍素养,一要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方法上要由被动、应急、间歇学习向主动、超前、持续学习转变;形式上要由封闭、孤立、个体学习向研究、开放、互动学习转变;内容上要由随意性、零碎性学习向增强针对性、系统性学习转变。坚持学用结合,学用相长,注重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当前,要把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物价局长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九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作为学习重点,采取支部专题学习活动、春季培训等多种形式,吃透精神,领会实质,进一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要提高抓细节的能力。大政方针、工作思路确定之后,细节决定成败。实践中,措施有了,工作也干了,却往往未能实现预期效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抓细节不到位。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合肥崛起大业,也是由一项项具体工作构成,每一项工作又是由一个个具体环节组成。我们价格部门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养成抓细节的习惯,做数字型干部,对负责的工作底数要清、思路要清、进展情况、各个细节都要清。三要加强廉政建设。要在全系统大力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风气,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做到“慎独、慎言、慎行、慎微”。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
**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价格工作,事关全局。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首要任务,把握主题主线,团结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状态,百倍的努力,直面困难,迎接挑战,全面完成**年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合肥跨越发展更加美好的未来。
篇9:市物价局工作总结
市物价局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我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安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前提下,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不断优化消费环境,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加强价格监管,营造有利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价格环境
经济发展需要一个好的投资环境,价格收费环境的优劣,更进一步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我局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注重对企业的服务、注重对乱收费的治理,营造一个好的投资和消费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大收费年审力度。从三月份开始,我们在市财政局的配合下,对全市166家收费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收费年度审验,及时取消国家规定停收的收费项目,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对个别单位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等乱收费情况,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
(二)强化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20**年经营服务价格监审证的年度审验,对全市30多个经营服务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验规范,明确乡镇建管、环卫等收费标准,使经营服务收费达到规定明确、项目规范、标准清楚、收费合理。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价格服务力度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在价格监管上,坚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加大服务力度,为市域经济健康发展做贡献。
(一)大力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我局坚持“始于企业需要,终于企业满意”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服务。一是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从源头治乱,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按省物价局、省监察厅等十六部门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涉企收费的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对实施收费的情况进行自查。同时继续做好涉企收费登记制度,凡进企业收费的单位必须严格亮证收费,实行收费登记,有效扼制向企业乱伸手、乱收费的现象。二是加强移民安置建设工程建筑材料价格监管。今年以来,我局为服务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防止建筑材料价格不合理上涨,我局承担了全市移民建筑材料价格监管的重任,局领导多次带领相关科室深入到砖场、沙场等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召开相关企业、移民安置乡镇物价管理检查站等座谈会,对市域内建材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在移民安置建设工程启动之初,及时下发了《市物价局关于保持移民安置工程建设主要建材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并组织专班,到企业、生产厂家、建设工地巡查,督导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个别违纪行为进行告诫、提醒。耐心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我市移民工程建材价格、货运价格的基本稳定。三是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保证我市工业生产企业的用气需求,我局多次主动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协商,启动外采lng,以缓解我市气源紧张状态。为了减少工商用户和企业的矛盾,我局几次主持召开了供气企业和用户的协调座谈会,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本着互利双赢、和谐统一的原则,保证了居民生活用气,满足了工业生产的需求。
(二)加强涉农价费监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一是实施涉农收费“阳光工程”,广泛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在每个行政村设立涉农收费公示栏,把推行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今年5月,我局联合市经管局,印制《20**年涉农收费价格和收费明白卡》1万余份,将全市涉及对农民收费的公安、民政、农业等10个单位30项对农民的收费进行公示,供广大农民群众掌握并监督收费部门的收费行为。二是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国家公布小麦、稻谷等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后,我局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公布了五部门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政策,引导农民积极销售粮食及调整粮食作物种植意向,增加农民收入。
三、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方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需要加快推进资源环境改革,使价格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环保收费能合理补偿成本。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今年上半年,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两次调整成品油销售价格,制定了旅客运输价格与燃油价格联动的旅客运输价格,较好地稳定了客运市场价格。二是调整天然气工商业用户气价。根据国家发改委上调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和省局规范口径,我局经请示市政府,报省局批准,从7月1日起,调整了我市天然气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启动了外采lng销售价格,保证了我市工商业用户需求,减少了电力资源的'消耗,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三是调整江汉油田自来水销售价格。我局根据电力价格、工资成本、水资源费等不断上涨实际,在严格审核三年来的供水成本,走访调查相关用户,召开价格听证会广集民智的基础上,调整了江汉油田自来水销售价格,并对水价分类进行了明确,对油田内外职工及居民实行同一水价,更加有利于水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三是环卫收费改革逐步深入。在对部分区镇处环卫服务收费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市区镇处环卫服务收费标准,将有力支持我市乡镇环卫事业的发展,切实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作为垃圾处理费改革的全国6个试点县市之一,我们积极协调,对垃圾处理费代收方式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测算,已将方案上报市政府。
四、关注社会热点价格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上半年,我们紧扣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疏导价格矛盾、协调关系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了顺民意、化民怨、解民难的作用。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对为学生提供服务的其他收费也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严格三限招生政策,对今年春季课本资料费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了审核结帐,有效减少了“一边减免,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对民办教育举办的学历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对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进行了备案管理,使民办教育收费逐步走向规范化。三是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规范医药价格行为。我们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医改中的价格协调工作,多次参加医改的调研和座谈,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方案,分两次公布了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零售价格,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巡查组,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价格监管,保证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对市直医院申报的11个药物制剂价格进行审核,平均降价幅度为5.7%,可以减轻患者负担近50万元。三是审核医保网络服务费。对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网络服务费进行了审核,降低了收费标准,明确规定停止收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单位医保网络服务费,切实减轻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负担。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我们按省物价局和我局工作安排,拓展领域,创新方法,价格监管服务实现了新突破。一是加强价格行政执法。全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今年上半年,开展了教育医疗服务药品、行业协会、涉农涉企收费专项和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172.99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31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处,促进了价格收费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二是广泛开展重点工程和市场价格巡查。今年上半年移民建设工程全面展开,为保持移民工程建筑材料价格的稳定,我们组织专班,对钢材、水泥、红砖等建材销售价格进行监测、监管,每天按要求上报红砖、青砖等销售价格,对违价苗头进行提醒、告诫,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坚持市场巡查制度,对客运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集中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有效地维护了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正常运行。特别是在迎“迎曹禺文化周,创五个文明”的活动中,我们主动做好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保证市民良好的生活、消费环境。三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以建立规范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和谐的价费环境为目标,在全市55条客运线路,463辆客运车辆,24个客运站开展明码标价整顿规范工作,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将客运票价制成公示牌在醒目场所公示,以明码标价为基础,积极推行价格诚信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诚信范围,构建和谐的客运市场,推动潜江文明建设。四是价格诉求渠道更加畅通。今年上半年,我们实现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与省局联网运行,按照“八个”强化的要求,群众举报诉求渠道更加便捷,受理、反馈更加及时,群众得价格收费权益得到有效地保护,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今年上半年,价格举报中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咨询57件,查办违法金额27910元,办结 55件,办结率、回复率基本达到了100%。
六、做好价格基础工作,强化物价队伍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们注重锻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夯实价格基础工作,切实提高价格工作水平,有效推动了物价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强化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加大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及时监测市场物价变动信息,分析物价动态和走势,为市委、市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今年上半年重点加强了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牲猪价格、农作物种子等价格监测,形成监测分析报告15篇。
(二)加强农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农调户及时准确记录调查登记本,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对定调价费成本监审严格按程度进行,合理、合法核实成本,为科学合理制定价格和加强价格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以《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多次主动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行座谈协商、征求意见,确保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工作,提高鉴证结论的公信力。
(三)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今年在市委和市政府大力支持下,我局机构建设日益完善,成本监审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转为行政机构,“三定方案”的实施,人员调整到位,机构改革的顺利完成更加有利于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工作扎实开展。今年我局在高石碑老堤村和渔淌村开展驻村工作,并由市委组织派驻一名年青干部到老堤村担任第一书记。半年来,我们深入所驻村、组,走访调查,共同探讨村级班子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投入资金3万余元,为农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受到了村民的好评。
(五)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按市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步骤,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做到讲政治提高责任意识,讲纪律提高服从意识,讲作风提高有为意识,讲效率提高机关效能,树立物价队伍良好形象。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一如继往,认真贯彻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和全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按照“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中部强市”的总体要求,把“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推动发展转型服务,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作为工作宗旨,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调控、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为重点,开拓创新,争先创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提供优质价格服务。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继续加大对市场商品价格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市商品价格平稳运行。全面落实各项价格改革措施,从严控制出台调价项目,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加强对市场商品价格的定期监测、巡查,坚决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二)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好民生价格收费问题。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彻底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规范医院收费,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积极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落实惠农价格政策;认真完成省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化解因价格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建设”两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价格服务工作水平。完善收费单位公示,规范明码标价,推进明码实价,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推动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加强价格认证和调查研究工作,编发《潜江物价》,及时上报价格政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各项中心工作提供及时的价格服务。
(四)以创建“五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 “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机关,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集中力量抓落实,转变作风搞服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价格工作队伍,全面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五)密切关注“三农”价格,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认真落实国家的强农惠农价格政策;加强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涉农价费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篇10:市物价局工作计划
市物价局工作计划
市物价局工作计划,全市价格系统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服务建设精致淮北的目标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价格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新出台重大价格政策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价格中心工作,及时公开市场价格调控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价费政策、深化价格改革具体举措、民生价格调整情况等价格政务信息。积极运用社会媒体,加强价格政务信息宣传,充分保障群众对价格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领域,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政府定价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与价格听证会有关成本监审、听证方案等有关信息;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公开,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内容,探索执法结果公开形式。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开,促进涉农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涉企、涉房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推进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收费单位和企业收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根据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按照省第六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修改行政审批标准和行政审批“八公开”内容,重新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修改完善审批文书格式,向申请人提供各类受理、不予受理、准予许可、不予许可等标准化文本,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五、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归并工作职能,不断完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强化现场审批、组织协调和监督监察职能。按照市政府令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公文办理时限,()坚决杜绝超时办理现象;按照市政府令要求,对确定保留的价格行政职权进行审批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简化和压缩办理环节,修改和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实行标准化运作。
六、创新审批服务运行方式,拓展政务服务内容和方式。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对同一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实行“主办牵头、转递相关、同步启动、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制度;加强对价格系统窗口工作指导力度,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建设相关知识培训,积极推动价格部门的网络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公文传输。继续推行价格审批绿色通道,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
七、进一步加强网络问政能力建设,提高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水平。完善门户网站及公众互动有关专栏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及时回复“价费咨询”、“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等内容。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价格问题。
八、强化监督考核,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优化办公系统,对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办结,提高审批办件的提速率;加强行政审批绩效考核,每月定期通报审批办件情况,将考核结果与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效能建设考核挂钩。
篇11:市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物价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实施各项价格调控措施,深化价格改革,大力清费治乱,强化价格监管,提升价格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也为“十一五”时期物价工作开了个好头。
一、今年以来各项物价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措施,保持了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价格调控措施,努力提高市场监管调控能力,市场物价保持了基本稳定。一是认真落实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化肥、成品油、汽车、房地产等38类600多种商品服务价格的常规监测,配合国家出台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及时组织了对成品油、电力等市场供求情况、价格执行情况的重点监测,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加强了对粮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和旅游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上级部门经济和价格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完成了政府下达的调节基金征收任务。三是发挥价格政策和信息的引导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国家价格调控政策,及时发布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价格变动信息,合理地引导了市场供求和社会心理预期。
(二)积极应对资源性价格改革的影响,适时疏导价格矛盾
一是快速反应,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油价上涨对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影响。为了缓解3月份国家上调成品油价格的影响,我们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了减免涉及公用客运收费的建议,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协调地税、交通、质监、财政、公安等部门,于4月底取消和减免了部分面向公交和出租行业的收费。5月24日国家再次上调燃油价格后,我们在依法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建立了出租车运油价格联动机制,并适当调整了出租车租价,出租车每车每月可弥补油价支出460多元,有效缓解了油价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运营压力,对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对电价作了政策性调整,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同价后,除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外,全市农村其他各类到户电价大幅度降低,平均降价幅度为22.9%,每年减轻农村用电负担约8600万元。三是根据经济发展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供水、天然气、医疗服务、教育、房管、交通、有线电视等领域的部分价费矛盾作了合理疏导,制定或调整了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源水环节和制水环节的结算价格、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培训班收费、房屋档案服务费等,理顺了相关领域的价格关系。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降低社会不合理负担
一是在《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基础上,继续对市管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同时对上级制定的涉及4个部门的4项收费提出了清理意见和建议。二是完善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思路,加大了年审工作力度。在狠抓了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市收费单位“三年一换证”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抓重点、带一般”的工作思路,以全市三分之一的收费单位作为重点审验单位,对其他单位则作为一般单位,实现三年一轮回的审验办法,重点审验了幼儿园、培训班、涉农收费等100多家单位的收费情况。目前,年审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之中。三是继续加强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为便于监督检查和公示内容的及时更新,对部门收费公示小样进行了分类整理,建立了包括37个系统和行业在内的部门收费公示档案,进一步完善了公示制度,规范了对收费单位的管理。
(四)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药品降价政策,对集中招标中标药品中涉及的调价品种进行整理,共调整181个规格品种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一年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8370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收费政策,对今年涉及5个部门12项收费项目的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收费政策进行了整理、汇总,并编印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收费政策表》,免费向社会发放。三是调整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方式,由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转为帮助、指导、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促进了物业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减少了物业服务收费纠纷。四是配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设计了格式化的价格审批文书,制定了严格的定价工作程序和价格确定工作实施方案。
(五)扎实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开展了农资、成品油、电信、邮政价格和涉农收费、公安收费等专项检查,并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停车场收费专项治理活动,规范了相关领域的收费秩序。同时认真做好去年教育收费检查、交叉检查和医疗检查的收尾工作。二是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在通信和商业领域开展了反欺诈专项治理活动,对**人民商场、嘉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和**家乐福超市等知名商业企业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在对放开的价格实施有效价格监管方面积累了经验;创新了监管思路,与省物价局联合,先后召开了价格欺诈和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把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形成了由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先监督与事后检查并重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三是继续推进明码实价工作。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明码实价,重点抓了在济全国连锁商场的明码实价工作;同时,采取邀请新闻媒体制专题报道、召开明码实价现场交流动员会、评比明码实价示范店等方式,扩大了明码实价的社会认知度。目前,三色标价签的市场使用率达到60%。
(六)严格规范价格行政行为,推进价格依法行政工作
4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市价格依法行政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一是及时整理、汇编了《“两个清理”参考目录》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析》,以“两个清理”为重点,即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行为,指导全市物价系统检查、整改、规范自身的行政行为。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二是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对《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内部行政
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对区、县的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价格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不仅提高了各级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而且促进了价格监督检查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的开展。三是全面梳理价格执法依据,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七)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职能。开展了多项农产品专题调查任务,其中有6篇专题分析报告被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采用,为党委、政府制定农业政策和指导农业生产提供了依据;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开展了对水泥、化肥等部分重要工业品的成本调查工作。同时,不断完善成本监审制度和工作流程,努力提高成本监审质量,完成了涉及教育、供水、天然气、公园、客运出租等行业的10项成本监审任务。二是扎实做好价格鉴证工作。同时,积极与市工商部门协调,开展了价格评估机构及人员资质认定工作。三是价格调研和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果。围绕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加强价格调控、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价费管理体制等开展了专题调研,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十一五’开局之年的物价工作”为主题组织了征文活动,形成了40项(篇)专题调研报告和理论研究成果,分别在《中国经济导报》和《山东物价》上作了专刊宣传;并开展了明码标价宣传月、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发布会、反价格欺诈提醒会等大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物价部门的社会认知度,为价格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价格协会、价格事务、价格审批大厅窗口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充分肯定今年以来价格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和物价运行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粮食价格下行压力较大,农资价格居高不下,生产资源价格上涨较大,稳定市场物价的难度增加;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公用事业改革的双重影响下,对公用事业价格的走势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如何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等问题研究不够,没有形成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如何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还缺乏深入的研究探讨;物价机构和干部队伍的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价费管理工作的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年后几个月物价工作的'初步打算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8月份相继召开的全国、全省物价局长座谈会精神,并结合我市物价工作实际,今年后几个月价格工作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紧紧围绕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重点有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监管调控工作,努力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
当前经济快速增长的态势,将对今后几个月的价格总水平形成一定的潜在上升压力。同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全面稳步推进也成为推动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综合分析,预计后几个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出现小幅攀升。因此,要高度重视影响价格变动的相关因素,继续加强各项价格监管调控工作,努力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一是扎实做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常规监测和对资源性产品价格及节日市场价格的重点监测,着力提高分析预测质量和分析预警水平,密切关注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提高价格异常波动的市场应对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切实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努力保持粮食、农资、化肥价格的基本稳定。三是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调控手段,增强政府对市场物价的调控能力。
(二)积极应对资源价格改革,稳妥疏导价格矛盾
“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目标。为促进节约能源、加强环境保护,解决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省资源价格改革政策。在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对由于资源性产品价格的调整而带来的各种价费矛盾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疏导好成品油、天然气、供水、供热等领域的价格矛盾。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以及由此带来的公用事业价格矛盾的专题调查,根据不同公用行业的特点和情况,制定好专项工作预案。初步考虑有以下几点:①供水价格。一是,村村通自来水价格的管理办法及定价工作;二是,配合供水体制改革各环节水价的合理调整;三是,实行阶梯式水价的方案调研及制定;四是,东联供水工程水价的制定。②天然气价格。根据国家和省对门站结算价格调整的情况,适时调整我市天然气价格。③供热价格。根据燃煤价格和企业成本情况,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2、强化成本监审,畅通信息渠道,变被动提价为主动调控疏导。
3、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及时疏导价格矛盾,逐步建立并完善上游价格与下游价格的联动机制,以体现政府定价中的市场导向、以人为本、协调平衡等基本原则。
4、建立完善财政补贴救助机制,适时救助困难群众,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改革而降低。
(三)加强涉农价格监管,促进新农村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跟踪粮食价格走势,配合研究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努力使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上。逐步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化肥价格监管政策,合理确定我市化肥出厂和销售价格,努力保持化肥价格稳定。配合研究建立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制度。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逐步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计量水价制度,杜绝按人头、亩数收费甚至不用水也缴费的做法。配合我市开展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制定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办法,加强自来水到户水价管理。全面清
理整顿涉农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各项收费,取消不合法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加大对农民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领域的收费管理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和改进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建立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价费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
1、按照“五个促进”,即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促进环境保护、促进结构调整、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制定出台相关的价费政策,做好有关价格的调整。①认真贯彻国家资源价格改革的各项政策,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好油、电、气等重要价格的调整。②根据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需要,制定并调整垃圾收费标准。③积极参与并推进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2、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医疗、教育、物业等领域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①做好药品生产成本调查,为省局核定、梳理药价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省各项医药、医疗降价政策,缓解部分群众“看病贵”问题。②继续抓好收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一费制”政策和教材降价政策,整顿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完善收费公示制度,缓解部分学生“上学难”问题。③在居民住宅小区、写字楼全面推行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基础上,改进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3、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继续开展清费治乱,抓好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解决好优化发展环境的问题。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抓住关系国计民生和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好转。一是加强对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要配合成品油价格改革,检查各炼油企业、批发企业和社会零售企业执行成品油价格政策情况。要严肃查处在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中不执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擅自给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行为。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发电企业享受国家脱硫加价政策但不按要求脱硫的行为,严肃查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不按标准处理但领取政府补贴的行为,严肃查处行政机关截留、挪用污水处理费收入或垃圾处理费收入导致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三是加强对涉及出租车收费的检查。进一步清理涉及出租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四是加强对住房价格的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经济适用房价格、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价外加价乱收费的行为。此外,还要进一步创新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利用政策提醒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强化价格法规政策宣传,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继续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积极推行明码实价,培育“价格诚信单位”,营造诚信兴业的市场环境。
要进一步加大对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只有真查、真管,才能扩大物价部门的影响,树立物价部门的权威。要创新查处方式,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效能,解决好查处结果分析研究不够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在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的同时,对问题比较严重的,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震慑违法者,强化价格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地位。
(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完善社会监督服务网络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的新尝试,也是服务企业和群众、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举措。按照国家、省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这项活动。计划在年内开展“进社区”、“进校园”和“进景区”三个专题试点活动。在巩固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和价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在社区、学校、景区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点,为社区群众、学生家长和消费者提供及时、全面的价格政策服务,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帮助经营者完善价格管理,把价格监督、服务范围延伸到价格公示、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投诉受理、负担调查、信息服务和社情民意等多个方面,形成覆盖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服务网络,把知情权、参与权和投诉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进一步加强价格基础性工作,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价格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全市价格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二三四”工作方案,要在上半年开展“两个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整顿规范,巩固扩大清理成果,将依法行政贯穿于价格工作始终。二是继续加强农产品供求、成本调查分析,推广农产品价格信息下乡到村经验;根据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成本监审工作制度,抓紧制定分行业成本监审办法,推动成本监审工作健康开展。三是继续加强价格鉴证、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开展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确保“双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大力开展对社会的价格认证工作,做大价格认证工作事业。四是进一步加强价格宣传和工作交流,围绕不同时期价格工作的重点和形势需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泉城价格》以及政务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价格政策和重要价格工作,科学把握价格宣传的方向和力度,发挥好价格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
(八)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物价队伍
做好价格工作,提高价格工作水平,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物价干部队伍作为保障。要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提高干部素质。要加强学习和磨炼,努力提高物价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拿出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具体方案,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的机制,促进物价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与尚不完善交织在一起的情况下,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增加,必须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摸清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提高全市物价工作的水平。三是转变工作作风。要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大厅、价格举报热线等窗口作用,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继续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在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法治观念、市场观念、创新观念、群众观念,始终保持务实为民、清廉高效、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把物价新风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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