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范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总结,本文共4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xdx2006”提供。
篇1:防范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总结
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统计体系也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高度重视统计基础管理,多措并举,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按照监管要求,明确省分公司负责人为保险统计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联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统计联系人。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报送、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工作主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心内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保险统计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口统计数据报送,信息技术部为统计信息支持部门。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公司统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展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涵盖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管理、统计信息采集和报送、统计信息的使用与公布、统计监督与检查、违法违规责任等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对统计信息报送机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统计信息报送要求和统计信息报送监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
二、加强统计数据系统化建设
一是系统报送类数据。为实现“统计应用系统严密,数据库管理安全”的管理目标,我省统一使用“中国人寿统计信息系统”,该系统由总公司负责开发与维护,包括快报,月报、标保、结构调整表及退保报表等常规报表。统计信息系统中所有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办法均根据中国保监会和总公司规定执行,保证统计数据对外报送口径及取数逻辑的一致。统计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对接,统计数据自动生成,不存在人为修改。同时,统计人员认真审核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手工报送类数据。对于其他非系统自动生成报表,均由统计人员依据统计信息系统、财务SAP等公司内部数据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加工整理而来,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三、开展系统化专业培训
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人员专业及综合素质密切相关,近几年,公司统计培训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培训内容不再局限于统计专业本身,而是涉及到公司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
一是总公司统计培训班。全国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其间会安排各业务渠道专业人员就渠道业务知识进行授课,同时对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统计逻辑,数据信息录入规范等进行专项培训,通过专业授课,提高统计人员对非财会类统计数据合理性的辨别水平。
二是财会类综合培训。财会条线组织的各类财会培训涉及统计、会计、资金、收付费、资产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及技能,统计人员在巩固统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意深入学习其他财会专业知识学习。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提升对财会类统计数据真实性及合理性精确定位的能力。
四、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严格的执行,更需要监督、检查及纠错,只有两手抓两手都硬,才能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统计质量检查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自我排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检查以“月度财务业务核查表”和“月度重要指标异动表”为抓手,通过业务(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校验核对,及时发现错误,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自我排查围绕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排查工作展开。20xx年主要组织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风险大排查和“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自查工作”风险大排查,检查了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期间股份及留存业务统计数据,涵盖了业务、个险、大病、健康险、再保、人事、在售产品等多个条线的统计数据。重点排查了报送统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数据造假行为,是否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统计信息审核报送流程、配备统计人员、建立条线统计队伍。通过自查,公司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等现象,每期次统计信息报表均在要求上报的时限之内提交,所有统计数据均经过总公司统计信息系统报表校验通过后,在统计信息系统内进行上报。
《通知》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组织统计人员学深悟透,不断提升防范统计造假的意识;贯彻落实各项条款,细化职责,规范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工作,增强防范统计造假的能力。公司将以《通知》为镜鉴,履职尽责,确保数据客观真实,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篇2:防范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总结
为贯彻落实省、州主要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指示,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迅速在全县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活动,自上而下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现将收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看齐立标警醒思想
按照全州统计调查会议精神,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分层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李凡局长在全州统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极端危害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州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州统计局安排部署上来,看齐立标,拔高认识,形成共识,站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系统最大腐败”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向州统计局党组的看齐意识,坚持把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底线,警醒思想,筑牢防线,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整治任务,掌握核心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及时汇报,自上而下迅速部署
按照省、州统计局要求,迅速在全县范围自上而下部署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工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切实有效地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时间组织推动。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志刚为组长,副局长甘建明、付琦为副组长,其他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标查找问题。坚决依法依规统计创新,在确保不践踏‘四条红线’的前提下,在全县各企业、行业单位迅速部署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工作。
三、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排查整改
我局以系列批示精神为标尺,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底线,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结合“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背靠背、分专业梳理存在问题,以上级统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承诺书》、《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核查表》为载体,对gdp、农业、工业、三产、商贸、投资、城乡收入、劳资、物价等主要专业指标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我县不存在“数字脱贫”、虚报浮夸、人为造假和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综合施策,立足长远标本兼治
我局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坚持把依法管统治统作为防范各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治本之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大型普查调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队伍、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多个层次的《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统计执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知法、统计执法队伍懂法、调查对象守法和社会公众敬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法治环境。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查处力度。按照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对查实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深化推进体制改革,提高数据质量真实性。从制度上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严把数据源头关,强化统计工作业务督导和检查核查,确保填报单位不报假数;
严把数据审核关,进一步制定细化的统计行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主管部门不出假数。
篇3:防范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抵制数据腐败,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统计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提供组织保障。第一时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细化分工。二是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数据上的'腐败,不仅误导党和政府的决策,而且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甚至潜在危害国家数据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和省统计局专项整治方案,全力以赴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工作。
二、狠抓落实,有序推进
制定下发了“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照方案认真开展局和乡镇统计办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局各科室和各统计办上报的自查说明和自查表,汇总全查摆问题清单。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于能立即纠正的,立行立改;对于严重的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制度缺失的,立即建章立制,坚决堵住各种漏洞;对于需要上级单位研究解决的,立即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从整体情况来看,我未发现严重的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但也暴露出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诸如部分统计员业务不熟练、乡镇统计负责人思想懈怠、局执法水平较低等等。
下一步,将继续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织密“制度的笼子”,抓实抓牢基础数据,严厉打击编造、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做到真正依法统计,把“准确、科学、实事求是”统计经济社会数据,作为统计部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起来、贯彻下去。
篇4: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自查工作总结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xx县委员会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坚持依法统计,对我局统计基础工作及主要统计指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掌握经济发展真实态势,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决策的`正确性,是自查自纠的一次难得机遇。我局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积极对待,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认真抓好各项统计基础工作,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城乡建设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文件精神,专门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由局长申强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韦机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情况。
通过自查自纠,各部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领导干涉、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等违规现象。我局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在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中,配合我县统计部门开展经济普查工作中,如实提供各项统计数据。
(二)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我局各部门均能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坚决维护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工作职权不受侵犯,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能组织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认真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规定。
(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
我局能够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在统计工作中,无重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
三、整改情况
通过自查工作,发现我局统计工作存在部分人员统计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缺乏认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欠缺、未建立健全统计队伍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组织整改工作。
(一)加强法规学习,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专人专岗,建立健全统计队伍。
针对我局负责的业务的相关数据统计,在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等岗位均设立专门岗位,并配备专业统计人员,从而保证建设统计工作快捷、高效、顺利开展,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科学。
(三)建立制度,确保统计质量。
严格按照统规定的行业分类、报表类别、指标口径、填报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建立完备的制度,强化工作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管理,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统计法规、统计制度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统计水平,确保统计工作质量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全面、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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