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报告,本文共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dandan”提供。
篇1: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环境保护必须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一)将环境保护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落实所需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二)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三)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引进、推广先进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
(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建设布局,解决重大污染扰民和破坏生态的问题。
(五)鼓励发展环境保护产业,对资源的综合利用和防治污染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优惠政策。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合理布局乡镇企业,加强对乡镇企业污染的防治与生态环境的保护。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对污染与破坏环境的行为,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监督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权的其他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拟订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
(三)监督自然保护工作,参与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审批意见。
(四)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五)组织开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六)监督管理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的防治,处理环境污染事故,调处环境污染纠纷,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 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权的其他部门,对有关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一)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噪声、排气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二)港航监督、渔政渔港监督部门负责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三)铁路、民航等单位分别负责机车与航空器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依法负责资源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一)土地部门负责土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二)农业部门负责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渔类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
(三)地质矿产部门负责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
(四)林业部门负责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
(五)建设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资源和城市园林绿化保护的监督管理。
(六)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和本省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本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执行本省标准。
第十二条 省、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监测制度,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站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和污染源的.排污情况进行监测,执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自治州、设区的市环境监测站,对本辖区内有争议的环境污染监测数据进行技术仲裁。对仲裁不服的,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终结技术仲裁。
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权的其他部门所属的专业监测机构,负责本部门的环境监测工作。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权的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人员,在管辖范围内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出示检查证件,并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出示检查证件的,有权拒绝检查。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四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科学开采和综合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对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和废弃物必须综合治理,对被破坏的地貌应当整治,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五条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规划确定的居民区和饮用水源地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兴建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工程、设施。
在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区域内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防止污染环境和危害景观风貌;建设索道、宾馆、公路等旅游服务设施,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有关主管部门方可批准建设。
第十六条 按水域功能区划保护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和洞庭湖及其它水域,使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第十七条 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止农业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提倡使用有机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调节剂,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防止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污染。
第十八条 城市的建设和改造,应当根据城市规划,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植树种草,扩大绿地面积;修建和完善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其他公益设施。严格控制噪声、废水、废气、废渣、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十九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应当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人员,落实环境保护资金,把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作为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制度。
需经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项目审批部门方可批准项目立项。自主决定立项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接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15日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的,视为同意。
第二十一条 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执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防治污染的设施,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发给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改建、扩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同时进行治理。
设置防治环境污染设施的单位,必须加强对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不得擅自闲置或者拆除;确有必要闲置或者拆除的,须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二条 污染严重的行业应当积极调整结构,逐步实行专业化生产,集中处理污染物,防止污染扩散和产生环境危害。
第二十三条 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在开发建设前,其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进行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并报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开发区安排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功能区划要求,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禁止将产生严重污染的技术和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禁止不具备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接受产生严重污染的技术和设备。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禁止将国家控制的有害废物引进到本省处置。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土法炼砷、炼矾、炼硫磺。
禁止不具备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从事炼焦、电镀、制革、造纸、制浆、有色金属冶炼、漂染等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第二十六条 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依照国家规定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污染。
收取的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应当按国家规定用于污染的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作他用。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并接受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所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必须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应急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权的其他部门在发现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审查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有重大失误或者越权审批的,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准手续而擅自批准项目立项的,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而发给营业执照的,由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贪污、挪用和截留排污费、罚没款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对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城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981年5月31日湖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篇2: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
一是制定方案“早部署”。为确保中秋节期间环境安全,区环保局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节前环境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强化局内部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二是隐患排查“出重拳”。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对和____、____储运等18家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排查出一般环境安全隐患2处,并立即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完毕。
三是督察整改“促落实”。对20____年以来通过各类环境安全专项行动排查出的8处风险隐患及市环保集中督察交办我区51件环保问题开展再梳理、再核查,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严防污染问题死灰复燃。
四是严防死守“零容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应急双值班、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环保办、重点风险源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每日“零”报告;落实环境应急物资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
篇3: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
在______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______市环保局的关心支持下,______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环保法律法规,全面完成了—年度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走在______市前列,被______市政府评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区”。
一、全面完成市长环境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
在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______市政府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确保市长环境保护责任数落实到实处。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具体部署—年的环保责任书的工作任务,会上,市政府制定了责任分解方案,《-年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已分解完成。把37指标分解到各镇、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于建民市长分别与各单位签订了环保责任书,规定了各责任单位的责任任务目标和规定完成时限,制定了检查、调度、奖惩制度,先后出台相应文件和技术规范10余份。市政府和环保局对责任书完成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及时进行调度,并定期向市人大报告了有关工作情况,确保了市长责任书的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切实保障《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
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按照国家、省和______市关于环保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针对当前环保工作的形势,市政府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两次听取环保部门和分管市长的专题汇报,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三次深入有关企业,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明确要求环保部门,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办事,尽管现在各镇办、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很高,但决不允许重污染项目在我市落户。
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治污要求,全市以调整促治污,以治污促发展。《水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已配合______市环保局编制完成。一是完善和改造治污设施。二是对治污能力不足、不匹配的企业进行限产。三是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开发无污染或轻污染项目,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四是对工业生产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取得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充分利用现有政,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建设步伐
为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生存环境,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当前资金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一是尽快实施城区雨污分流工程,确保府河截污工程今年11月完工;西北护城河截污工程今年底前开工。二是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手段,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在现有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基础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组织专门班子,配合水资源办公室征收自备水用户污水处理费。三是积极探索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场运行机制,尽快走出一条“市场经营、政府补贴、资源利用”的良性运行路子,切实改善城区河道面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一热点问题。
四、严格执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在当前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新、扩、改项目不断上马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污染物排放量不再增加,是市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必须十分注重的问题。污染物总量控制和《酸雨及二氧化硫控制区规划》正按计划进度实施。市政府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碧水蓝天”,坚持环保部门“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坚持环保工作的高度集中管理,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用水量大、没有可靠治理技术、不能做到废水有效综合利用的项目坚决不批;对批准建设的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要做到100%。二是在全市大力开展环境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当前重点抓好兴隆庄煤矿、古城煤矿的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和太阳纸业、热电公司、______机务段的清洁生产审计工作。三是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在重点河流段面和重点水污染企业建设在线自动监控网络,确保河流水质和重点企业排污口监督管理不失控。四是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擅自建设的水污染项目坚决予以查处,严防“十五土(小)”项目死灰复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
规划建设生态城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四型城市”贯彻党的____大和我市党代会精神,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市政府将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增强竞争力”的思想,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把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贯穿始终,既关注生态经济体系、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障体系,又关注人居环境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努力寻找新的发展动力,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发展环境;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把生态化原则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把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高效生态产业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谋求有力的环境支撑。认真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尽早通过省级“生态示范区”验收。
六、深入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解决城区大气污染问题,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整治”的方针,市经贸局、技术监督局、环保局抽调人员联合组成了综合治理办公室,集中对城区大气污染进行联合执法。一是在供热管网到达的地区取代了31台计112蒸吨的分散小型锅炉,使60多个企事业单位停用燃煤锅炉,加入集中供热网。二是综合整治城区饮食摊点。采取宣传发动、限期整改等措施,使城区200余个摊点改烧液化气、型煤等清洁燃料。三是对城区和交通要道两侧小型大气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了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燃煤茶水炉128台,城区1蒸吨以上锅炉全部配备了消烟脱硫除尘装置,对医院、商场、学校及宾馆13台锅炉进行了二次风改造。
七、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实施总量控制。坚持对全市各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环保责任书的要求,明确各企业允许排放污染物的总量限额,没有总量余额的,禁止新上污染项目,促使排污单位加强污染治理,逐步消减排污量。二是划定烟尘控制区。目前,全市烟尘控制区面积已达14平方公里。编制了《烟尘控制区区域划分方案》等文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的配套措施。三是加大排污费的饿征收力度。依法征收、以收促治,运用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四是建立了废气排放和废水治理设施档案。对全市所有废气排放、废水排放治理设施进行了摸底统计。五是严格新建项目管理。坚持“三同时”制度和“三不上”、“三不批”原则,两年来否决污染项目10余个,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八、加强生态建设,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______市是山东省实施“双百工程”的第一批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之一,年市政府委托省社科院编写完成了《______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规划》于年2月26日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论证,已由市政府报请市人大审议批准,逐步实施。《规划》将对全市下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创建《环保模范城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正按实施方案进行落实。
九、大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把提高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秉公执法、维护公众利益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新颁布《征收排污费条例》及实施细则,已经完成监理人员技术培训,正逐步推开。在前期保证环保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添置更新环保监测和监督管理设备,提高环保工作自动化程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3个子站、1个总控站),已经完成技术人员培训及设备洽谈,只待财政拨款。
责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把提高队伍素质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完善并坚持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环保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培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我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四型城市”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十、深入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为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环保局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在《______日报》开办了《今日环保》栏目。在“____”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期间,报纸、电台、电视台都设立环保专题栏目,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注重把《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四五”普法、“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积极参与市纪委、监察局和广电局开办的“行风热线”,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
十一、招商引资工作,已完成项目意向协议。
二oo四年环保工作安排:
一、贯彻落实全国环保会议精神和省市环保会议精神,做好我市年环保工作。
二、抓好环境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市长、县市区长环保责任书的各项任务。
三、针对南水北调工程形势,继续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我市排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对企业继续实施再提高工程,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使排污企业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及时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根据《______市生态建设规划》制订的目标和任务,抓好______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五、对照—年度市长环保责任书以及我市市长与全市各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责任书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加强调度,抓好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做好考核、奖惩兑现的前期准备工作。迎接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进行检查验收。
六、加强我市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工作报告3、
,园林局环保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高度重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中心,以环保督查为抓点,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努力抓好我局行业主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就我局环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职责制度 。
年初,园林局根据县环保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环保意识 。
为扩大环保影响,强化群众的环境意识,我局采取灵活的宣传方法,利用会议、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群众进行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个性是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工作,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各股室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公园工作人员利用巡查时间带上喇叭宣传环保的重要性,教育市民环保工作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入园群众环保意识大大增强,素质明显提高。
三、加大整治措施、强化生态建设。
我局行业范围内的市政维修、绿化养护及公园管理,生态环境建设十分重要。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的要求,狠抓环境整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县因宏德大道、琳琅大道改造升级道路施工,一些市民不解,对我局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所影响,特别是12345市长热线上反映的问题增多,我局一一做出了解释处理工作;跟随县城管执法局的作出了连续两个月的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对绿化带的清理及公园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1.存在问题:20我局环保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生态环境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大;二是环保意识、环保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
2.下步措施:根据存在问题,我局下步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环保工作职责制,加大环保监督力度,加大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生态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我局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4: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报告
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环境保护基本情况
排污主体情况:全省各类企业主体是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国家环保重点废水监控企业113家,比上年减少19家;重点废气监控企业112家,比上年增加2家;重点污水处理厂监控企业139家,比上年增加5家;涉重金属监控企业344家,比上年减少69家;重点监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比上年增加13家。全省机动车保有量1056万辆,比上年增长0.7%,其中汽车603万辆,摩托车450万辆,其他3万辆。共有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142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13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2593家,较上年增加49家。另外,城乡各类建设施工、城乡居民家庭餐饮、农业化肥农药使用、矿山开发等都对环境质量及生态造成影响。
环境监管主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要求,自203月起冻结省以下各级环保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异动,全年省、市(州)、县(市、区)及各类管理区、开发区所属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保持稳定,机构数量、人员编制及基本职能无重大变化。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加强乡镇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因全省乡镇区划大规模撤并减少约25%,乡镇环保机构增长速度相对减缓,但覆盖了全省约43%的乡镇,乡镇环保机构服务能力总体增强。年,我厅撤销污染防治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设立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处。对厅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调整,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环境监测网络情况:“十三五”期间,水、气、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进行了系统优化调整。全省设置省控及以上水质常规监测断面419个,其中国控断面8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140个(其中市州一级29个、县级城镇111个);已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59个。全省设置大气常规监测点位180个,其中国控点位78个,省控点位94个,另有1个空气背景监测站、1个温室气体监测站、4个区域大气监测站、2个重金属专项监测站。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已布设2037个,其中环境质量基础点1021个(耕地基础点825个,林地基础点196个),背景点位62个,风险点位954个。
全省现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1963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878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147个。与上年相比,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减少7个,其他没有变化。
二、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形势
(一)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已形成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及技术能力,按国家统一规范监测方法,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主要情况如下:
1.水环境
2016年全省主要水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洞庭湖湖体、浏阳河、邵水等支流局部水域水质有所提升。
(1)主要江河水质
与上年同期可比断面相比,全省98个江河省控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Ⅰ—Ⅲ类水质断面96个,占98.0%;Ⅰ—Ⅲ类和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增加1.0%,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2.0%。
湘江流域干支流:180个断面水质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7.8%。其中干流43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支流137个断面中,133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占97.1%;支流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总磷。浏阳河黑石渡断面和三角洲断面水质分别由劣Ⅴ类上升为Ⅳ类和Ⅴ类,未见溶解氧和化学需氧量不达标现象。舂陵水的马家坪电站断面因砷和氟化物超标,水质为Ⅳ类;支流龙荫港的红星村断面因总磷和氨氮不达标,水质为Ⅳ类。
资江流域干支流:44个断面水质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7.7%,其中干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保持100%。
沅江流域干支流:92个断面水质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8.9%,其中干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保持100%。
澧水流域干支流:23个断面水质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
其他流域:37个水质断面中,长江湖南段所设5个断面和珠江流域所设6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环洞庭湖河流26个断面中,其中24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华容河的六门闸断面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藕池河中支入境断面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超标。
(2)洞庭湖水质
洞庭湖湖体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洞庭湖湖体12个断面中,10个断面属Ⅳ类水质,占83.3%;2个断面属Ⅴ类水质,占16.7%,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比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洞庭湖湖体水质呈改善趋势。其中Ⅳ类水质比例上升63.63%,Ⅴ类水质比例下降63.63%,总磷平均浓度下降15.7%。
(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14个市州城市2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6%,与上年相比,出现了超标情况,益阳市龙山港断面锑超标(2016年开始锑纳入评价体系),全年超标6次,超标最大倍数0.27。
2.大气环境
2016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81.2%。污染天数中,轻度污染占15.9%,中度污染占2.3%,重度及严重污染占0.6%(严重污染占0.06%)。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PM2.5。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4个市州所在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吉首、怀化、永州、郴州、张家界、岳阳、娄底、衡阳、常德、邵阳、益阳、长沙、株洲和湘潭。按全年优良率从高到低依次为:郴州(89.4%)、吉首(89.2%)、怀化(88.2%)、永州(85.1%)、娄底(85.1%)、张家界(83.8%)、益阳(83.1%)、湘潭(78.0%)、株洲(77.7%)、岳阳(77.3%)、邵阳(77.2%)、衡阳(76.8%)、长沙(73.0%)、常德(73.0%)。
与上年相比,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了3.3%;6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值除O3上升1.5%外,SO2、CO、PM2.5、PM10和NO2分别下降20.8%、15.8%、9.4%、8.4%和3.7%。
3.声环境
2016年,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14个市州所在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67.7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53.5分贝,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0.4%、夜间达标率为71.1%。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化学需氧量: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117.4万吨,较下降2.82%。
氨氮: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14.6万吨,较20下降3.07%。
我省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预计可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二氧化硫: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54.9万吨,较年下降8.42%。
氮氧化物: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46.8万吨,较2015年下降6.72%。
我省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预计可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3.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状况(数据统计中,结果待发布)。
4.自然生态状况
截至2016年底,全省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1个,较上年增加1个;全省森林覆盖率59.64%,湿地面积1530万亩(不含农田)。
(三)环境污染事件情况
2016年,省环保厅共接报17起突发环境事件,均为一般等级突发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所有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2016年,省环保厅综合值班室接到来信来访及电话、网络投诉举报共2607起,较上年增加5.7%,其中属于越级举报投诉按有关规定转由属地处理2576起,省环保厅直接受理、跟踪督办案件31起,信访处理率达100%;全年共办结29起,案件办结率为93.5%。
(四)环境保护工作重大事项
1. 根据新《环保法》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首次系统、全面的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2. 3月,全省统一部署,正式启动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根据部署,从2016年3月开始,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体,用两年时间在环洞庭湖区各县市区深入开展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5大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我省还将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十大重点工程。
3. 4月,省政府印发《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实施方案》。省委书记杜家毫先后两次主持召开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向纵深发展、向“一湖四水”延伸。
4. 省环保厅印发《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从2016年5月起,每月直接向市州人民政府通报环境质量情况,逐步实现环境质量通报的常态化;依据考评结果,对市州县政府分别采取专函警示、督察约谈、奖励处罚和问责等措施,这标志着我省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迈出坚实步伐。
5. 4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11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任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2月,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对益阳市启动环境保护工作试点督察。
6. 6月,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揭牌。此举标志着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专门化、专业化的轨道,也标志着我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步入新的历史起点。
7. 6月,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颁发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大会,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向全省788名同志颁发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
8. 9月,《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实施,规划贯彻落实“五位一体”发展理念,突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这标志着未来五年我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正式制定。
9. 11月,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生态强省”与“经济强省”、“科技强省”、“文化强省”、“开放强省”一道被列入“五个强省”战略目标。
10. 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将严格实行赔偿制度。我省正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
三、加强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
一是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以省“一号重点工程”为突破口,严格落实《湖南省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以及《湖南省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出台《2016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启动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983个,完成942个(其中湘江流域共654个,完成628个),重点区域整治取得积极进展。积极开展洞庭湖污染治理,重点推进湖区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源评估,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完善。加强重点湖泊保护,实施了一批重点治理项目。
二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出台实施《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20实施方案》,加强火电、水泥、城市燃煤锅炉、建筑和道路扬尘等重点行业、领域污染治理,突出抓好长株潭区域联防联控及重污染天气应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6.8万辆,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支持35个县市区启动整县推进,全省有农村区域的126个县市区(含县级管理区)全部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有21个县市区通过验收,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的4000个村综合整治已全部完成。
四是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顶层设计,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湖南省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方案》,出台了《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争取国家重点支持下达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56亿元,启动了21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进一步掌握我省土壤污染状况。
(二)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体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实施细则》等文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实施《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对各市州、县市区大气、水环境质量及重大环境损害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通报,并同步实施警示、约谈、处罚、问责等,全年共计约谈16个市、县政府,10个产业园区及10余家企业。
二是加强源头防控。全面启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形成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制定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制度,协同财政厅继续完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和措施,并扩大到其他流域、区域和领域。
三是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在全国走在前列。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对重点监管企业实施环境信用评价并向社会公布,“以评促改”成效明显。
四是推动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经多次修改完善,《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将于20上半年出台。
(三)严格环境准入管理,促进我省绿色发展
一是把好环评审批关,推动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一方面,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国家“三去一降一补”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否决和指导调整选址、优化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共28个(其中否决5个)。另一方面,积极对接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审批了2016年计划开工高速公路项目、张吉怀铁路、五强溪水电扩机等一批重点工程。省本级审批建设项目共184项,涉及投资1349亿元。
二是持续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为区域经济发展释放环境空间。实施了一批重点减排工程,经初步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比上年减少2.82%、3.07%、8.42%和6.72%,基本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三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污染治理重点技术科技攻关,推广应用一批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政策扶持和培育力度,涌现一批环保龙头骨干企业,环保产业产值继续保持20%的高速增长,预计可达1900亿元。
(四)大力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责任
一是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全省通过清理并上报环保部违规建设项目53767个,完成整治53760个,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二是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检法联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全省按日计罚案件18起,查封扣押案件107起,限产停产案件128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92起,移送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1起,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76人,刑事拘留127人,案件数超过前三年总和。成功办理首例部督的特大跨省“3·09”危险废物非法处置专案,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第一案“4·07”岳阳汨罗医疗废物处置案件,我省首例拘留公职人员环境污染案湘潭县上马垃圾场私设暗管偷排案(获环保部通报表彰),以及我省最大罚单案林源纸业废水偷排案(罚款251万元)。
三是部署开展环保督察。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我厅相继制定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实施意见》、《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领导和联络机制,指导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清理和整改,并在益阳市启动开展督察试点,共责令关停违法企业133家,停产整治130家,移送刑事拘留案件4起、行政拘留案件12起,已对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38人,有力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境问题的解决。
与此同时,提高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水平。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共有202家重大风险等级企业相应完成备案。全年共妥善处置17起突发环境事件(均为一般及以下级别),确保了环境安全。加强固体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组织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开展全省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严格办理固体废物行政许可,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申请共计191批次。积极应对环境信访投诉。制定举报投诉管理办法和公众诉求问题法定途径清单,全年省本级接到来信来访及电话、网络投诉举报2607起,受理率100%,省本级案件办结率为93.5%。
(五)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可控
严格做好辐射类项目审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磁辐射管理,部署开展全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提高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省辐射环境监督站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全省配备了一批核与辐射应急与监测设备。实施放射性物质全过程管理,组织对省本级监管的16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积极调处辐射纠纷。
(六)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夯实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全省核定“十三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点位)419个,核定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180个,同时设置土壤监测点位2037个,均较“十二五”大幅增加,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覆盖大气、水、土壤等主要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环保资金。全年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总额24.43亿元,比上年增长15%,居全国前列,创历史新高。同时定期调度、督促加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效益。
三是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统筹谋划“十三五”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制度保障和重大工程项目库。出台总量减排、环保产业发展、固体废物管理等专项规划。
四是大力加强环保队伍职业化建设。组织开展环保队伍大规模培训,制定实施《湖南省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大规模培训实施方案》,重点开展环评、环境监察执法、监测等骨干培训,共完成26期2530人次的培训任务。同时,以技术比武带动业务能力提升,连续十年联合省总工会举办环境监测分析技能竞赛并给予奖励,激发了学习热情,全面提升了监测队伍业务水平。
五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成功举办“全民搜索·环保知识达人”网络答题暨全省首届环保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加大《中国环境报》宣传报道力度,新闻刊载数量位于全国前列。
六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启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完成全省环保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开展厅综合办公平台建设,提升全省环保信息能力水平。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年省本级公开政务信息6368件。
(七)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专题组织5次集中学习,开展厅系统“两学一做”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知识竞赛,组织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颁发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大会,表彰长年扎根环保工作人员和先进典型。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覆盖,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建立完善厅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约谈、函询的实施细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但基于我省省情,还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状况形势仍不容乐观。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都还不尽如人意,个别因子在一定区域长期超标现象依然存在。水环境方面,湘江支流浏阳河黑石渡断面和三角洲断面、舂陵水马家坪电站、龙荫港红星村断面;资江支流志溪河断面;沅江支流林化桥断面;环洞庭湖河流华容河六门闸断面、藕池河中支入境断面仍然超标。特别是洞庭湖水质堪忧(2016年水质略有好转,但所有监测断面仍全面超标);国考断面中,益阳大通湖(为劣Ⅴ类水质)和桃谷山未达年度考核目标;饮用水源益阳市龙山港断面锑超标。大气环境方面,全省空气质量年平均优良天数虽然是上升的,但在全国排名第17位,而且在9月、11月、12月出现连续的重污染天气,导致空气质量大幅下降;长株潭空气质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个别城市(常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升反降,部分城市(衡阳、长沙、邵阳)虽总体改善但未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长沙空气质量低于周边大多数省会城市,优良率在全国33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233位,在31个省会城市中排第15位。土壤环境方面,土壤治理才刚刚起步,全省土壤污染点位超标率位于全国前列,局部地区重金属污染严重,耕地质量堪忧,大型工业企业周边和工矿业废弃地污染治理任务繁重。
二是发展和保护的双重压力加大。一方面,我省作为有色金属之乡,随着资源束紧和传统重金属行业的退出,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循环经济转型不可避免且迫在眉睫,历史遗留污染问题也开始凸显,需积极应对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和挑战。另一方面,我省作为后发展省份,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城市污水深度处理率低,黑臭水体整治难度大;且由于交通、城市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需要,发展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保护矛盾加剧。
三是农村环境状况令人担忧。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生活污水、垃圾大量排放,但当前乡镇污染水处理率低于10%,垃圾处理大多采取荒山、湖边填埋的方式,焚烧处理技术也不成熟,安全隐患多。近年,我省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发展较快,但畜禽规模养殖率低,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率低,污染物直排山林或水体,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周边环境臭气熏天;同时,传统农业耕种方式,农药、化肥、农膜大量使用,污染物长期在土壤停留累积,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也带来隐患。
四是基础能力建设相对薄弱。一方面,人才队伍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市县环保部门专业人员较少,业务能力水平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环保工作基础设施还不完备,办公用房老化,业务用房严重不足,有的还是老旧危房,基础能力薄弱;另一方面,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已经启动,目前基层环保队伍思想存在波动,同时个别基层党委、政府对环保体制改革的认识不一致,少数地方对环保重视支持力度有所减弱,不利于工作开展。
四、年环境保护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是:坚持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向纵深发展、向“一湖四水”延伸,向大气、土壤治理和农村环境保护拓展,力争打赢环境治理战役。工作抓好“12345”也就是“一个引领、二个坚持、三个转变、四个考验、五个重点”,即以建设“生态强省”为引领;坚持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服务绿色发展为主线;逐渐实现从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向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转变,从“督企”向“督政”、“督企”同步推进转变,从侧重污染物总量减排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夯实总量减排基础转变;经受住中央环保督察、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环境风险防控和廉政风险的考验;重点抓好环境准入、强力治污、监察执法、深化改革和夯实基础,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新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保障。
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01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推动生态强省战略落地;
02 深化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03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
04 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确保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安全;
05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制度和法律保障;
06 狠抓自身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07 加强党的建设,增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确保廉政安全。
篇5: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单位向大会作安全环保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5年安全环保工作回顾
2015年,在油田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持续推进HSE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大安全监管,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全年未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一)夯实基础管理 分解目标责任
建立了“**单位统一领导,科室监管,基层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安全环保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单位级领导包挂生产单位责任制和后勤科室包挂区队责任制,对单位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重新分解,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配套了相应的安全奖惩考核体系,开展了基层安全生产评优检查活动,利用“奖优惩劣、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
各级管理干部及员工抓安全、想安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强化安全检查 全面提升安全环保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隐患治理督查督办,多次深入联合站及作业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对集油点及队部的12处防雷设施进行了整改和检验。二是开展综合性检查18次,查出隐患55项,整改完成55项,整改率100%。三是召开月例会12次,创新内容和形式,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四是精心组织“质量月”活动,编制了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五是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完善了环保应急预案,维修改建文明井场477个。
(三)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015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是按照集团、油田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案例学习,对照事故案例形成的原因,结合单位内的实际情况进行比对自查,通过吸取事故教训,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积极开展新安全法、新环境保护法宣贯,建立了**单位安全微信平台,安全再教育再培训工作全覆盖,特种作业持证率达100%。累计组织各类培训13场次,接受培训4483人次,发证个,所有职工持证上岗。组织53名特种工作人员参加了特种工培训考试、换证取证。张贴宣传标语1000多幅,悬挂横幅10幅,发放安全环保宣传单份,安全环保知识书籍1000套,制作展板40块。为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组织编写了作业指导书5套。
(四)扎实推进HSE管理工作
完善HSE体系,全员实现明职责,执行无障碍,建立了HSE管理效果评价体系并应用。HSE换证内外审核顺利通过。组织了4次HSE管理知识培训,编写了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制度汇编和HSE程序文件。规范HSE应急管理,组织制定并审核了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建立了三级HSE管理台账,将职业健康制度编制入册。全年组织职业健康体检332人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11次。
(五)全力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扎实开展生产现场环保整治工作,加强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井场环境卫生交接和危险废物转运制度,全面取缔渗坑,杜绝污水直排和注水管线泄漏事件发生,实现污水处理与注水相配套。将环保设施的使用和运行效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加大环保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设备运行率和处理水质达标。
(六)强化质量管控和节能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质量管控体系。制定出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推行“分级监督、分工协作、全员互动、精细考评、责任追究”的质量管控机制。二是通过质量管理知识普及、群众性QC质量管理和质量月等活动的开展,增强全员的参与意识。
三是加强节能管理基础工作。制定出台节能统计、节能项目资金投入与效益回收管理。四是深化有序采油,大力推行间歇抽油工作制,降低用电量,推进新型能源的利用。五是广泛宣传节能知识,落实节能措施,增加员工节能积极性。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单位安全环保工作在原油生产任务十分吃紧,基础设施差,自然环境差的不利形势下,筑牢基础、建好机制、落实责任、治理隐患,成绩来之不易。这离不开油田公司、**单位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位员工的有力配合和辛勤付出!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严重,导致安全环保保障能力不足。油区道路、采油井场、基地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低,分布不合理,存在安全环保隐患。二是职工队伍整体安全素质有待提高。基层一线职工普遍文化水平与安环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安全环保意识和知识技能欠缺,“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安全监管人才紧缺,监管不到位。三是HSE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运行不规范,普遍存在体系运行与生产管理脱节现象。四是应急管理有待加强,各类预案需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需加强,应急物资装备需进一步加大投入。
三、2016年工作部署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油田公司、**单位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面临的困难很多,形势特别严峻,做好全
年安全环保工作意义非常重大。为此,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集团、油田公司2016年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和**单位二届一次职代会精神,紧紧围绕 “三降、三改、三坚定、一确保”的总体思路,落实“两个”责任,夯实“一个”基础,紧抓“六项”措施,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污染”,向安全环保要效益。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依法治安
加大全员法规宣传,强化各级主体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四大体系”(制度、管理、监督、保障),打造素质过硬的“三支队伍”(操作层、监督层、管理层),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套措施,形成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倡导有感领导,延伸包抓责任制,实行区片、岗位包抓。强化直线责任,与基层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精准安全管理。完善监督程序,强化重大危险源、许可作业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监督,严查严惩“三违”行为。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每一起事故,抓大不放小,对隐患治理不及时、培训不到位、检查失职、监护失位等,按制度严肃处理。
(二)夯实一个根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夯实安全再教育再培训基础,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盘活内部师资,奖励吸引、择才而用,以“传、帮、带”培养一批业务素质过硬内部讲师。出台《2016年安全培训方案》,重点开展岗位员工应知应会、风险辨识、标准化操作培训,采取
篇6:县环境保护的自查工作报告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现将我局201x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加强了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工作责任,做到政务年度公开工作推行有计划、有步骤。进一步提高了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的大事,作为建设公正、廉洁、文明、高效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我局成立了以局长罗晓回为组长、党组书记陈惠敏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分管领导、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各股室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开和运行。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股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对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优先予以考虑解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及落实情况
今年我局重点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上,深化政务公开有关制度上,包括主动公开制度、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办法、审核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公开听证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同时,根据环保部门的工作重点,确定了以环保行政职权公开为重点的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和时限等,解决了“公开什么、由谁公开、怎样公开”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我局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政府信息,如实公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我局以高效、快捷、便民为原则,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不断加强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程序,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以网上政务公开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政务公开平台。还探索开展“12369热线”活动。对创环境模范城市、涉及重要环保政策调整、老百姓关心的环保民生问题,均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x年,我局共公布有效信息80条,所有涉及环境工作相关内容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后进行发布。
(二)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为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先导作用,我局组织策划了一系列有影响、内容新颖、形式生动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面向社会群众、党政领导、学校师生、企业业主多渠道、多方位立体宣传,将绿色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传达给公众,让“低碳、环保”深入人心,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为全县人民共享环境保护信息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对外宣传硕果累累。积极利用报刊杂志、信息网站、工作简报等平台,对生态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单位、先进人物、重大工程、重要成果等予以推介宣传,以典型示范引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全年在省市多种媒体投稿80多篇,共发表文章64篇,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信息1篇,《xx环境信息》11篇,《xx环境保护》18篇,xx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15篇,xx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10篇,xx政府公众信息网6篇,xx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简报2篇,《xx工作》1篇。因为成绩显著,xx县环保局被省环保厅评为全省环保宣教先进集体。
二是理论宣传内涵丰富。重点抓好了县委中心组环保理论学习、全县公民创环模理论教育和领导干部、企业老板创环模理论考试。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姚欣立到我县为县委中心组成员授课,一方面丰富了县级领导的环保知识,另一方面增强了县级领导的环保信息公开,更加争取到县级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组织编印10000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手册》,广泛发放到基层单位、农村、企业、学校、社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知识、环保常识、节能减排生活小窍门等内容,向广大市民传达创模信息,普及创模知识,倡导环保行为,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举办全县机关干部、企业老板创环模理论考试,真正促进公众环境道德素质提高和创环模工作水平提升。通过以上措施,全方位提高环保信息公开程度。
三是社会宣传形式多样。在县内各广场、交通要道等醒目地段,设置了100多个固定的宣传创环模广告标牌,推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养成文明生产、消费及生活方式。以“6.5”世界环境保护日为契机,开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大型宣传活动。邀请主管环保副县长在电视上发表讲话,组织相关企业在县城中心广场进行户外宣传,悬挂氢气球标语40条、宣传画20余幅,发放环保袋2000余个,发送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有效探索了群众听得懂、易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承办,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厂矿企业中进行“大地钨业杯”环保知识抢答赛,共有党群、政府、政法、卫生、教育、社区、企业等10个系统代表队参加决赛,充分展现了全县各界共享环保信息,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风采。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篇7: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决策部署,我们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是经济总量跨上新台阶。首次突破3万亿,达到3.12万亿元,居全国第九位。
二是创新驱动迈出新步伐。长株潭获批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湘江新区列为国家级双创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增长16%。
三是交通建设取得新成效。长沙磁浮和地铁1号线、长株潭城铁正式通车营运;黄花机场旅客吞吐量超过2000万人次,居中部首位;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6000公里,居全国前列。
四是人民生活得到新改善。全省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占比达到70%,年度民生发展指标全面完成,减少贫困人口125万,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3%。
五是环境治理获得新进展。湘、资、沅、澧四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93天,湿地保护率达74.13%,森林覆盖率达59.64%。
我们主要抓了九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实施去产能、去库存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专项方案,全面完成钢铁、煤炭去产能年度目标,商品房待售面积连续10个月下降。加强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取消、停征、降标和放开105项涉企收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37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减少23项。大力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完成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组建等工作。稳步推进财税、商事、价格、省直管县、农业农村、社会信用、不动产统一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体制等改革。我省首家民营银行开业,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批筹。
(二)培育新兴动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继续实施农业农村三个“百千万”工程,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1.35万亿元,双季超级稻年亩产量又创世界纪录。积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对接“中国制造2025”,制定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等产业支持政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优势产业增长态势良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7%,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1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出台培育新供给新动能、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等方面的实施意见,网络消费、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快速增长。三次产业结构为11.5∶42.2∶46.3,服务业占比提高2.1个百分点。
(三)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夯实持续发展基础。启动100个重点制造业项目,高性能碳/碳复合材料研发与产业化、输变电智能电网技术改造等项目建成投产;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引进双创企业超过5000家。加快完善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网络,新增高速公路427公里,新改建干线公路1094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超过1万公里;张吉怀高铁以及长益(扩容)、龙琅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农网改造、“气化湖南工程”顺利推进;毛俊水库开工;14个市州城区全部实现光网覆盖。城镇路网、公共交通、城市绿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全面加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进展顺利。
(四)加快开放步伐,拓展发展空间。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出台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开拓南美、非洲、东盟、中东等新兴市场,埃塞·湖南装备制造合作园等项目进展顺利。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新结国际友好城市6对,中国旅法勤工俭学蒙达尔纪纪念馆建成开馆。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对外直接投资分别增长11.1%、11.5%。湘欧快线纳入中欧班列统一品牌管理,开通长沙至洛杉矶、悉尼直飞国际航线,张家界开通航空口岸落地签证,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平台加快完善。启动实施“一核三极四带多点”战略,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位进一步凸显。
(五)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家园。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第三阶段改革建设,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以排污权交易促进第三方污染治理试点项目正式落地,政府两型采购等8项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年度任务。全面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建设美丽乡村304个。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57%。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地质灾害防治效果明显。
(六)狠抓脱贫攻坚,提高民生保障水平。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省级以上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8.2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实施省级重点产业扶贫项目86个,直接帮扶20万贫困人口。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6万人,武陵源区、洪江区和1100多个贫困村正在进行脱贫摘帽、退出验收。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2年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积极应对特大洪涝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面完成重点民生实事,新增城镇就业77.4万人,改造各类棚户区45.9万套、农村危房26.1万户,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286.3万人,新增养老服务床位2万张。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学生营养改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等工作深入推进;综合医改有序开展,健康湖南建设不断加强,全面两孩政策稳健实施。慈善救助活动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七)强化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36件、政协提案649件。法治湖南建设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健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自治不断发展,普遍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食品药品等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平安创建、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得到加强。不断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深化。
(八)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政府行政效能。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省委九项规定,大力推进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规范性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九)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的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全面完成国防动员年度任务,推动民兵预备役建设调整转型。驻湘部队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扶贫帮困、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和社会治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势头良好,双拥共建活动富有成效。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湖南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向驻湘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指战员、政法干警,向中央驻湘单位,向关心支持湖南改革发展的海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部分经济指标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发展速度不快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存在。二是实体经济面临的困难仍然较大,传统产业转型步伐较慢,新兴产业总体规模较小,企业运行成本较高,内生发展动能不足;民间投资增速放缓、占比下降,投资信心有待提高。三是经济运行隐患和风险仍然较多,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少数地方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较长。四是脱贫攻坚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较重,就学、就医、生态环境等方面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五是干部的作风、能力、工作效率与新常态、新形势的要求仍有差距,少数干部还存在为官不为、落实不力甚至违纪违法等现象。我们要直面这些问题,找准症结,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主要目标和任务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全球经济在艰难中曲折前进,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湖南仍处在大有作为的机遇期。从发展阶段看,我省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从发展基础看,我省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具备后发赶超的基础条件;从发展趋势看,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党代会部署和“十三五”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湖南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方位,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保持战略定力,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四到五年的努力,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万美元以上,每个市州通高铁,每个县市通高速,每个村喝上安全干净的水,每个贫困户摘掉贫困帽子,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更蓝的天、更绿的山、更清的水,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都能生活在更加平安祥和的氛围中,享有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力争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
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三个着力”要求,围绕建设“五个强省”,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打好脱贫攻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战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进出口总额增长8%,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以上,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到湖南改革发展的具体实践中。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发展先机,厚植发展优势,创新发展举措,培育发展动力,走出一条符合湖南实际的发展路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明晰“稳”的重点,把握“进”的方向,确保关键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创新开放发展形成新局面,经济运行质量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要紧紧盯住发展战略目标。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以改革为动力,创新体制机制,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创新、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打破传统思维定势,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加开放的意识、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开放的办法谋发展、搞建设,实施好“十三五”规划,构建“四大体系”,打造“五大基地”,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科教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开放强省,谱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湖南新篇章。
三要切实抓好五大重点工作。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点做好振兴实体经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债务风险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推动各种资源向实体经济领域聚集,着力解决供给侧结构性失衡问题,保持经济平稳安全运行。
四要重点打好三大攻坚战役。围绕脱贫攻坚战役,把更大精力、更多财力投入到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上,不断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和水平。围绕转型升级战役,提升创新素质,增强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有效供给能力。围绕环境治理战役,继续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统筹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让绿水青山成为湖南亮丽的名片。
三、2017年主要工作
(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大力振兴实体经济。立足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催生一批骨干企业集团,培育有特色、有竞争力、高成长性的行业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聚焦主业、突出特色,优化经营结构、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发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强化对实体经济的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税收增量地方留成部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加强研发的政策;通过减补加奖,引导企业减虚夯实、减少冗员、减少能耗,对新进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盈利企业管理团队给予奖励。继续开展百户大型骨干企业精准帮扶活动和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省担保集团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引导银行机构做好贷款项目储备,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和引导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形式,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300个省级重大项目。交通方面,力争建成高速公路300公里以上、干线公路1000公里以上;重点推进长益(扩容)高速公路和怀邵衡、张吉怀、黔张常铁路等在建项目,力争长益常高铁年内开工;加快黄花机场T3航站楼前期工作,确保武冈机场开通营运,加强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能源方面,建成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五强溪水电站扩机项目,加快推进农网升级改造和“气化湖南工程”。水利方面,推进涔天河水库扩建、莽山水库等项目,力争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开工,抓好洞庭湖重要堤防加固维修工程。信息方面,继续推进城市宽网提速、宽带乡村建设和电信普遍服务工程。制造业方面,加快推进中电信息安全产业园、中航发动机产业园、舍弗勒汽车零部件及精密轴承等重大项目。现代物流方面,实施物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冷链物流县(市)全覆盖,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一核三极四带多点”战略,推动要素高效集聚,培育高铁经济圈和沿线增长带,重塑和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加快长株潭一体化建设,以两型社会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新区为载体,推动规划、产业、交通、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智能制造、商贸金融等优势产业。促进洞庭湖区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构筑环湖路网、滨湖生态城镇体系、环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及和谐人水关系,建设“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以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及各类园区为载体,推动有色金属、轻工纺织等产业集聚发展。深入推进武陵山片区发展,加快综合交通、文化旅游、生态保护、特色产业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建设,不断壮大县域实力。
加快新型城镇化。构建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中心城市为主体、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的新型城镇体系,支持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抓好百个特色小镇,建设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完善城市功能,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四年行动计划,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加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等建设,着力解决交通拥堵、城市内涝、水体污染等问题。创新城市管理,推进“多规合一”和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建立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等机制,逐步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将进城务工人员逐步纳入城镇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保障体系。
推动消费加快升级。开展“优供促销”活动,实施城镇商品销售畅通、农村消费升级、居民住房改善、汽车消费促进等行动。实施“湘品出湘”,打响湘绣、湘瓷、湘菜、湘茶、湘酒等“湖南老字号”、“湘字号”品牌。推进“互联网+商贸流通”,拓宽“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保障“田间”到“舌尖”的安全。打造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形成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深化红色旅游国际合作,推进旅游业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推动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二)增强创新引领能力
加强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打造长沙“创新谷”、株洲“动力谷”、湘潭“智造谷”。推动高新区提质升级,加快培育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湖南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多层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积极拓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建立科技要素交易平台。
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人工智能、新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生命科学等领域推进科技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引进消化吸收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特色突出、机制灵活、承载性好的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推动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园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建研发平台,合作开展研发攻关,大力支持城市管廊、蜂巢建筑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逐步提高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完善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运行机制,深化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加快技术双向转移。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全激励创新创业的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双创基地,建立“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快组建科技大数据中心,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构建统一开放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培育和引进创新人才。着力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团队。建立引才绿色通道,探索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完善引进人才的服务和保障措施,建设高标准国际化人才社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弘扬创新文化,营造人人皆可创新、创新惠及人人的社会氛围。
(三)加快开放崛起步伐
拓展开放空间。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推进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和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合作,争取外国政府在湘设立领事机构。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发挥大型企业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骨干作用,推动“抱团出海”、“借船出海”,继续推进埃塞·湖南装备制造合作园等项目,加快装备、技术、标准、服务整体“走出去”。贯彻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加强与中部省份的产业和科技协作,推进湘赣、湘粤等合作试验区建设。
完善开放平台。积极申报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的作用,加快水果、肉类、药品等指定口岸申报建设,推动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以及岳阳城陵矶水运口岸等一类口岸拓展功能,提高集聚开放要素的能力和水平。拓展国际航班航线、湘欧快线、港澳直通车,建设长沙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把长沙建成中国腹地直通国际的开放大通道,把岳阳建成大宗货物国际运输交通枢纽和我省通江达海的开放门户。
做强对外贸易。大力开拓中东欧、中东、南美等市场,加大成套设备、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产品、生物医药、农产品等优质产品出口。培育和引进一批贸易龙头企业,支持发展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引进国际采购商,支持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进口。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服务贸易,大力发展转口贸易。
优化开放环境。加大口岸“三互”和“单一窗口”等建设力度,推进区域通关通检一体化,促进贸易便利化。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海关特殊监管区贸易项下企业非市场行为“零收费”,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建立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和信用公示体系。建设招商引资“强磁场”,全面实施“万商入湘”专项行动,开展点对点、产业链、专业化招商,重点引进产业集群、研发中心、采购及结算中心;发挥“湘商”等群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吸引湘籍人士返乡建功立业。
(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实施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推进长株潭“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打造以中国智能制造示范引领区为目标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实施新兴优势产业链行动计划,重点发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先进硬质材料等20个新兴优势产业链,抓好航空动力、卫星导航、无人化装备、电动汽车、海工装备等产业基地建设,推进通用航空发展。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制造+互联网+服务、高端装备创新工程等7大专项行动。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在装备制造、钢铁、有色金属、医药食品、石油化工、烟花陶瓷、纺织服装等7个行业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广应用人机智能交互、数字化设计、柔性自动化生产线、智能物流系统等技术,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车间,推动“湖南制造”向“湖南智造”、“湖南创造”升级。
着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重点培育和提升粮食、畜禽水产、果蔬、林产、茶叶等千亿产业,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省财政对每年认定的10个产业集聚区给予奖励。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严守耕地红线,加快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治理重金属污染耕地,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五小”水利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调整农业种养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和新业态等方面加大力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产业,推广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电商销售体系。加强新品种选育繁育,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适用农机,提高主要农作物质量和全程机械化水平。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发展设施农业,培育更多“三品一标”产品,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全域标准化示范县、乡。继续实施农业农村三个“百千万”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现代新型职业农民。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三基地两中心”和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第三方物流、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金融、会展业,推进企业内置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健康湖南建设。实施“湖湘服务”品牌战略和服务型“互联网+”行动,以及服务业示范集聚区提升、龙头企业培育、重大项目推进等工程。
扎实抓好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省级特色园区建设和园区改革试点示范,开展园区调区扩区和转型认定。对全省园区进行优化整合,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清理整顿、环境治理、节能降耗等专项行动,增强产业集聚功能。推进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示范开发区建设,加强产城融合示范区、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五)系统推进各项改革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去产能,建立实施产能过剩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稳妥化解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继续淘汰退出落后煤矿产能。有效去库存,坚持分城施策,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县城商业地产库存过多的问题;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和市场监管,统筹抓好“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大力去杠杆,降低企业负债率,深入推进企业债务重组,支持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和闲置资产,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多方降成本,深化电力、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垄断性行业价格改革,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积极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用工、用能、物流、制度性交易、清算退出等成本。努力补短板,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把着力点放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上。
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把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完成省属国企公司制改制,出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意见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总体方案。加快省属国企战略性重组,深化华菱、湘电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同质化和层级过多、战线过长、力量分散等问题,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和省级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中期财政规划。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预算全口径大统筹,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所有非税收入取消收支挂钩。完善重点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加快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建设。推动我省法人财产保险公司批筹,加快组建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继续推动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发起设立基金小镇。加大地方金融监管力度,出台对新型金融业态的监管措施,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继续抓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细化和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序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深化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林地“三权分离”制度。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整合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点,扩大农业保险品种覆盖面。
加快“放管服”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六)切实抓好民生工程
坚决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确保实现减少110万农村贫困人口、10个贫困县和2500个以上贫困村退出的年度目标,做好45万左右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兜底工作。以自治州建州60周年为契机,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促进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细化落实特色产业、劳务输出、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教育扶贫、医疗救助、保障兜底等“七大扶贫行动”,启动实施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3万人,提升贫困群众自主发展能力。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积极推进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推进教育扶贫,对贫困学生进行精准资助,实现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推进健康扶贫,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加大财政、金融的扶贫力度,省财政扶贫资金增长25%以上,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贫困县财政转移支付,基本实现全省贫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全覆盖,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企业上市融资。拓展社会扶贫,开展“万企帮万村”、“一家一”助学就业等扶贫活动。
努力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切实抓好10项14件实事:1、结合精准扶贫,改造农村危房16万户,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120万人,搬迁安置特困移民3万人;2、提质改造农村公路800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1万公里;3、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4、改造城市棚户区39.3万套及国有工矿棚户区4000套;5、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100万人;6、新增养老服务床位2万张;7、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3万个;8、完成2230个行政村宽带网络升级改造;9、完成1000个行政村配电网改造;10、开展孕产妇产前免费筛查60万人。
积极扩大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继续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分类指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抓好去产能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大力援助残疾人、低保对象、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全面实施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重点项目促进就业机制,鼓励支持工业园区、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推进法定人群全覆盖。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政策,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实施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深化大病保险制度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继续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推进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精神病患者保障制度,对农民工尘肺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推动文化创新繁荣。深入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湖湘文化优秀传统。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精品创作和演艺惠民工程,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湖南”。完善基层综合文化设施,加快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图书馆新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和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推进侗族村寨申遗。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大力发展广播、影视、出版事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体育、设计、饮食等融合发展,推进马栏山创意产业园建设;支持文化企业并购重组、上市融资,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
大力发展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落实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发展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岳麓山大学城等大学片区的规划建设。加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综合医改试点,推行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和综合监管等制度。综合防治重大疾病、慢性病和地方病。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振兴发展中医药事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与全面两孩政策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依法防治出生缺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做好地震、气象、档案、测绘、地质等工作。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以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为抓手,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湘江源头的生态保护和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等重点地区污染整治,继续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湘江、洞庭湖为重点,实现全省河段、湖区生态保护与治理责任的全覆盖,严格控制河道采砂,加强沿江两岸生态建设。开展森林禁伐减伐,加强湿地保护,推进交通通道沿线造林绿化。继续推进长株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抓好火电超低排放改造、燃煤小锅炉淘汰和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尾气、建筑及道路扬尘管控。强化工业、生活、畜禽养殖等污染治理,积极推动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实施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农村房屋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四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80%的乡镇建成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更多的美丽乡村。
深化两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第三阶段改革,加强两型标准认证,创新清洁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完成湘江新区综合生态补偿、株洲综合执法体制等改革试点。创新生态绿心昭山及周边地区、岳麓山保护发展模式,启动实施生态绿心地区复绿、补绿五年行动。加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和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和排污权交易,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红线制度和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绿色发展引导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生产、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推进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城镇化节能示范、电机能效提升等重点节能工程。实施低碳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八)强化社会治理创新
加强民主法治。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大力发扬基层民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合乡并村后续管理,完成首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三调联动”体系,着力建设“数字政法”、“智慧综治”等大数据平台,依法严厉打击暴恐、邪教、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创新和加强互联网治理,构建互联网行政监管、网络违法犯罪打防等工作机制。
守住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应急管理,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严字当头,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和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
防范化解风险。加快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在市县推广编制融资债务预算,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将平台公司的公益性项目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控。规范PPP项目运作,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严格规范设立政府性基金,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同股同权、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搭建省级统一公开平台,定期公开各市县平台公司债务、市县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性投资基金等相关情况。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推进“智慧动员”和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国防后备力量精准建设和管理,做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国防设施保护工作,开创军政军民团结新局面。
各位代表!
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必须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政府。
一要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的党中央看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政府建设全过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到实处。始终以忠诚为首要品质,以为民为核心价值,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担当为政治责任,以干净为从政底线,着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公务员队伍。
二要加强政府自身改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权力、责任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发挥院士专家、参事和咨询机构的作用,保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整治文山会海,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三要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抓好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巩固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求真务实,不搞面子工程,不急功近利,对弄虚作假等行为“零容忍”。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坚持奖勤罚懒、常态化督查,着力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的问题。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使办实事、求实效、作风扎实、甘于奉献的干部脱颖而出。
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遏制权力寻租,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管,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纠“四风”、治陋习,继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廉政责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各位代表!
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我们要不忘初心、奋力拼搏,众志成城、攻坚克难。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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