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书中有个我作文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

来源:zyun525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三书中有个我作文,本文共25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zyun525”提供。

篇1:初三书中有个我作文

初三书中有个我作文

打开一扇窗,轻挑一盏灯,桌上一杯茶,手捧一本书。微风荡漾,沁人的墨香与茗香交织在一起,编织了一场梦,梦里有本书,书里有个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演绎了人间的悲欢情愁。黛玉,你本是一个灵秀的女子,你满腹诗书,才华横溢,心地善良,有着姣好的容颜。你同宝玉展开了一段爱情长跑,奈何父母早逝,至于你性格孤僻,唯有一紫鹃丫头与你相依为命。那人不懂你心中的苦楚,不解你心中的芥蒂,整日里与众姐妹玩闹嬉戏,使得你愈发悲伤欲绝,整日以泪洗面,更甚有轻挽衣袖,含泪葬花。终于,你积郁成疾,在他与宝钗大婚之夜孤独的死去……待遇,你柔情中透露着一丝倔强,智慧中部乏一丝高傲,命中注定你的悲剧,含泪葬花是你凄婉的结局。可悲!可叹!

你是堂堂八尺男儿,虽然有些瘦削,却依然掩不住你的俊朗。你虽然贫穷,群有自己的尊严,你只愿通过自己的双手与汗水,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这便是我对你的`初识——《骆驼祥子》。可是,无奈社会太过黑暗,你与小福子的爱情在虎妞的逼迫下,最终画上了句点。你恨,可你又无能为力,只得取虎妞为妻,日日遭她奚落。好不容易赚够了钱,买了一辆新车,却被军阀抢了去。没关系,再来。刚赚足一半,就又被孙侦探敲诈了去。无奈,你又得忍受严寒酷暑,没日没夜的赚钱。本以为这次好日子将要来临。可惜,时不逢机,虎妞难产而死,你只好卖车葬妻。残酷的现实一次次的将你击退到谷底,你也承受不住这莫大的打击,终于,你甘愿堕落。你变了,你不再是那个勤劳能干,善良自尊的老好人了。现实将你压榨的面目全非,麻木不仁。箱子,倘若你再坚持一些,相信希望,相信天无绝人之路,那么,你也不至沦落于此。可哀!可憎!

恍惚如梦,梦已碎,我亦醒,将书轻掩,看窗外桃花纷飞,我不禁为黛玉而叹惋;看街头车来如往,我不仅为祥子而悲哀。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书,将与我相随。

篇2:书中有个我初三作文

书中有个我初三作文

我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了最亮的那颗,他像是有一股魔力,让我不能自拔。你就是书海中最亮的那颗明星―《鲁滨孙漂流记》。鲁滨孙,你的故事令我着迷,偶尔也会置身于故事中。

还记得那时的庄园吗?我每次都会躲在树后远远地凝望着你。那次出海经商我也悄悄跟上了你。你拿的东西并不多,但船上的人真的很多。当暴风雨来临时,人们都吓得东逃西窜,而你却十分冷静。终于船沉没了,你掉进了茫茫大海,但上帝却格外眷顾你,送给你一块木板。你活了下来但你却漂流岛一个无人的孤岛。一开始你精神颓废,但你并未放弃你的生命,你开始用你勤劳的双手努力活下去。你学会了耕种、打猎、缝补衣服。你强大的野外生存能力令我惊讶!走进你在孤岛上的房子,里面干净、宽敞、明亮。走进你种植的稻田里,一阵阵稻香扑鼻而来。看到你的羊圈,一支支晓阳正在和妈妈嬉闹玩耍。这时,一阵阵香气把我吸引了。随着想起我来到你的屋外,面包的香气还有烤羊的味道,中间还夹杂着葡萄酒的醇香。我在屋外看着你,你在屋里做着祷告,你要告诉上帝你的生活。

还记得那群野人登岛食人的`场景吗?你被吓坏了,可是你没有退缩,你不仅赶走了野人还救了他们的“食物”。你给他取名“星期五”,有了星期五你的生活不再那么孤单了。你教“星期五”讲话、教他吃熟食、教他耕种、教他打猎,让他脱离野人的生活习惯。最后一次,你成功解救了船长,你回到了久别的故乡。而我也从你传奇的故事里脱离了出来,回到了现实。

你的传奇故事教会了我许多,而我也很高兴参与了你的传奇故事。

篇3:书中有个“我”作文

书中有个“我”作文

“啾,啾啾“鸟儿的鸣声打破了早晨的宁静,阳光躲开了前来阻挡它照耀大地的树叶,如泉水一般流淌在我家的窗台上,仿佛给窗台镀了一层金,我坐在窗台的椅子上,双腿伸直,将一本《西游记》放在腿上,借着清晨第一缕阳光,我开始了一天的阅读。

“食草木,饮涧泉,采山花,觅树果……”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活泼顽皮的孙悟空:时而与同伴嬉戏泉水,时而蹦跳着在草丛寻觅食物,时而嬉笑着张开双手放出一只斑斓的蝴蝶,时而和同伴们去寻找山涧源头……

再看看自己无忧无虑的生活:每日解难题,品美文,绘佳作,画生活,晨诵经典佳作,暮思一日得失,似那石猴孙悟空一般自在的`生活永无止境。

正当我遐思迩想之际,目光滴落在“你看它瞑目蹲身,将身一纵,径跳进了瀑布飞泉中……”我的眼睛仿佛与它的眼睛粘在一起,我的眼前出现了镌着“花果山福地,水帘洞洞天”的石碣,随后出现了石床,石凳,石桌,石灶之类的天造地设的家当……

想想自己每日的生活,每日的“冒险”,每日的学业,我的思绪踏着那片白云去到孙悟空带领的猴子中间,与这群猴子们一同嬉戏。转回到了“朝游花果山,暮宿水帘洞,合契同情,不胜欢乐……”我想起了我的班级,我们每日与书香为伴,油墨为群,伟人为友,真理为亲;夜醉文学佳酿,朝感智慧魅力,每日且与昨日不同,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

无意间抬头望望天,太阳已隐没了无限绚丽的晚霞,星光在顶,天色暗将下来,我默默地合上《西游记》,想着每日的生活,突然发现,在《西游记》里,有一个同样的我和我的班级。

篇4:书中有个我作文

书中有个我作文

书中有个我作文(一)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看似只是一本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当你翻开它,并用心去读时,才体会到,书,像一节节华丽而又朴实的台阶,指导我们走进智慧的殿堂。

我爱书,书和我,那是“青梅竹马”啊。记得幼儿园的我还大字不识几个,看爸爸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埋头钻研,我总是蹭过去,用胖胖的小手使劲抢那本书,再往地上这么一坐,嘿呀,一个小知识分子横空出世,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手里的书是倒的。小小的我特别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小时候的我喜欢老师,老师可以天天捧着书。

小学时代到了,我身上便多了一样东西――书包。每天早上,矮矮的我背着一个黑色的酷酷的小书包,我无比疼爱这只书包,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外表,我更在乎它的“内涵”。每天回家,我总要小心翼翼的打开书包,仔仔细细的翻阅书籍,把那些简单易懂的知识都装进脑子里。那时流行《老鼠爱大米》,爸妈不在家时,笨笨的我竟然也情不自禁的对着书唱。到那时才发现,书是我的好朋友,我根本离不开它。

时间飞逝,一晃眼就飞到了初中,功课多了,自然书本也多了。许多人到了初中就觉得书本如同干枯的稻草,再没有那份清香了。而我却不这么觉得,我们要学习的,不正是文中的道理吗?书,从来都没变过,以前我喜欢看童话书,现在我喜欢看美文。书以它独有的笔墨之美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沉醉其中。一有空闲,我就坐下来看书,这让我有一种如鱼得水般的轻松自在。

书是一杯茶,拥有淡淡清甜,却又带来淡淡的苦涩,那是历史的沧桑,是作者的内心独白。美文,何谓“美”?即是好词佳句,当然,少不了的,是作者发自内心的美。作者的灵魂依附在这美文中,文与人混为一体,锻造出流芳百世之作,令人赞叹。瞧!书中那方方正正的中国字不就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吗?虽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一个的字,串联在一起却成了一篇人陶醉的美文,中国字,方块字,好一个“神奇”了得!我爱中国,我爱书。在书中,有黄土高原的雄伟,有江南水乡的柔情。书中记叙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的源远流长,我爱中国,我爱书。

书啊书,你怎么这般让我痴迷?拉拉勾,许下约定,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书中有个我作文(二)

每一本书都有它吸引人的独特地方。在茫茫书海中,每本书都有它的闪光点。――题记

我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了最亮的那颗,他像是有一股魔力,让我不能自拔。你就是书海中最亮的那颗明星―《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你的故事令我着迷,偶尔也会置身于故事中。

还记得那时的庄园吗?我每次都会躲在树后远远地凝望着你。那次出海经商我也悄悄跟上了你。你拿的东西并不多,但船上的人真的很多。当暴风雨来临时,人们都吓得东逃西窜,而你却十分冷静。终于船沉没了,你掉进了茫茫大海,但上帝却格外眷顾你,送给你一块木板。()你活了下来但你却漂流岛一个无人的孤岛。一开始你精神颓废,但你并未放弃你的生命,你开始用你勤劳的双手努力活下去。你学会了耕种、打猎、缝补衣服。你强大的野外生存能力令我惊讶!走进你在孤岛上的房子,里面干净、宽敞、明亮。走进你种植的稻田里,一阵阵稻香扑鼻而来。看到你的羊圈,一支支晓阳正在和妈妈嬉闹玩耍。这时,一阵阵香气把我吸引了。随着想起我来到你的屋外,面包的香气还有烤羊的味道,中间还夹杂着葡萄酒的.醇香。我在屋外看着你,你在屋里做着祷告,你要告诉上帝你的生活。

还记得那群野人登岛食人的场景吗?你被吓坏了,可是你没有退缩,你不仅赶走了野人还救了他们的“食物”。你给他取名“星期五”,有了星期五你的生活不再那么孤单了。你教“星期五”讲话、教他吃熟食、教他耕种、教他打猎,让他脱离野人的生活习惯。最后一次,你成功解救了船长,你回到了久别的故乡。而我也从你传奇的故事里脱离了出来,回到了现实。

你的传奇故事教会了我许多,而我也很高兴参与了你的传奇故事。

书中有个我作文(三)

说实话,谁不讨厌书呢?全是文字,又那么长,得看多久才能看完呀?哪像看电视啊,电影多好看!哪像玩电脑啊,游戏多好玩!那就让我们把书本扔得高高的,然后大声喊出“我讨厌书”吧!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一些名著闯进了一个不喜欢读书的人的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读一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对生活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不容变更的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读书带给我的。读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现在我觉得读书是一种享受,我读书时,感觉仿佛是久旱逢甘露,那会让我感觉心旷神怡。知识也需要新陈代谢,每当我看完一本书时,那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与知识,将会在智慧中被筛选,每当看到更新更科学的内容,我便将以前书的内容删去,灌输新的知识。“以铜为镜,可知仪表;以古为镜,可晓历史;以天为镜,可知风云;以木为镜,可断春秋;以书为镜,可知真我!”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其实,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书就是我们的老师,读一本好书就如交了一位高尚的朋友。同学们,热爱读书吧!

篇5: 书中有个我作文

我有一本心爱的书,它里面是情节正是我想要的,那个故事写得很生动、很逼真。我从小就想过这样的生活。

它这本书有两个主人翁,一个叫孔东东,一个叫孔西西,孔西西是班长,他们不是兄妹,只是同学关系。他们无意中调制出一种可以使人变成一个豌豆大小的小人儿,也可变成一个成年人的药,这种药就叫做酵母汤。

他们也找到了这种药的解药――就是臭豆腐,他们变小后,只要吃一块臭豆腐就可以变回原来的大小。我小时候就想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因为每当我被父母责骂时,我可以喝下酵母汤,变小后就偷偷溜走,也可以变成一个成年人,穿一些漂亮的衣服,去一下自己想去的地方,不用受父母的拘束。

它这本书的情节居然和我小时候想的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是他们很大胆,他们进入贼窝帮助警方调查帮助警方破案。

孔东东变成成年人后,帮助一位妇女冒充她五岁女儿的爸爸。他带着他的“女儿”去麦当劳,他为了扮演一个成年人,他点了他最讨厌的饮料――咖啡。

孔西西变成一个少女,去商城买连衣裙、高跟鞋、项链、耳环,把她没穿过的、没用过的,一次性买了下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士。

“酵母汤密码”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我一点也不腻,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篇6: 书中有个我作文

大文豪朱自清以其著作《荷塘月色》而享誉文坛。他的语言素朴缜密,清隽沉郁,字里行间无不充沛着自己真切的感情。然而,另一篇散文真正触动了我。

那便是――《背影》。

《背影》描述了在家庭变故的情况下,父亲送别儿子远行的经过。其中,父亲在我上车前蹒跚地翻越过月台为我买橘子的情形最让我为之感动: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样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着读着,我竟不由地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起了那年那天……

“儿子,背包那么重,爸爸来帮你背吧!”说着他伸手便想来替我背书包。我天真地笑了笑,说:“我能行的!”说罢一扭身,躲过了那双大手……到了车站,爸爸陪我有说有笑地等车,在那略显疲惫的脸上,竟也绽开了那么和谐迷人的笑容,他不顾自己是个成熟男人的身份,和我打闹,与我一同欢笑,打发等车这无聊漫长的时间。一会儿,车来了,他笑着送我上了车,我趴在车窗边,冲他招手,他也扬起那只宽厚温暖但有些粗糙的大手,朝我微笑,车子开动了,我却发现,在他转身欲去的那一刹他的眼底透出一丝依恋,一丝不舍,一丝牵挂,一丝落寞……他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直至消失在这纷扰的人海中,无处可寻……不知何故,小小的我也默默地留下了眼泪。

他是我父亲,他不是最富有的,不是最温柔的,不是最神气的,不是最完美的。但那些我并不在乎,因为,他是最爱我的,最疼我的,最亲近我的,最关心我的!

父亲的背影,父亲的爱,父亲的笑,我都将一一将其铭刻在心间――那人世间亲情之所在。

从朱先生的《背影》中我看到了人间真情,领略到了深沉的父爱,也想起了这在另一个城市的父亲……

篇7: 书中有个我作文

说实话,谁不讨厌书呢?全是文字,又那么长,得看多久才能看完呀?哪像看电视啊,电影多好看!哪像玩电脑啊,游戏多好玩!那就让我们把书本扔得高高的,然后大声喊出“我讨厌书”吧!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一些名著闯进了一个不喜欢读书的人的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读一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对生活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不容变更的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读书带给我的。读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现在我觉得读书是一种享受,我读书时,感觉仿佛是久旱逢甘露,那会让我感觉心旷神怡。知识也需要新陈代谢,每当我看完一本书时,那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与知识,将会在智慧中被筛选,每当看到更新更科学的`内容,我便将以前书的内容删去,灌输新的知识。“以铜为镜,可知仪表;以古为镜,可晓历史;以天为镜,可知风云;以木为镜,可断春秋;以书为镜,可知真我!”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其实,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书就是我们的老师,读一本好书就如交了一位高尚的朋友。同学们,热爱读书吧!

篇8: 书中有个我作文

在其中,人不多,阳光正好,正适合我种一抹馨香,收一缕阳光。

时刻萦绕在鼻尖的书香,轻微翻动书页的声音,留连于书架的身影,淡淡的,静静的沉淀着每一寸时光,连心跳也因此缓慢。

曾在其中曼舞身姿,享过一个人的繁华,走进过一个人的生命,梦过那片沙漠,念过那束菊花,也品过那朵清莲,只因它带我走进书页,也解读自己。

正值青春当下,也许曾暗夜独自狂欢,也曾披散柔发凌乱在墙角听一个人的音乐,又或许午后在某家咖啡厅一个人浪漫,谁的青春不迷茫,成功中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

“因为年轻,所以没有选择,只能试试。”刘同一个人北漂,一个奋斗青年的逆袭,从未停止脚步,只身在北京,靠奋斗和拼搏闯下了一片天。其实每个人都不曾因为苦而放弃,只因为扛而成长。

在他身上,我看见了许多身影,许多个自己,也许曾不那么释然,要把快乐放在外面,失落在放心里需要用保护色呵护最的本真。

书中,他写道“有时候,你没有那么重要,轻一点,或许活得更好。”凝视此处,细细端详,品味。放下是最好的抉择,那么多包裹在身上,为了他人而掩饰自己,带着如此多的上路,不如且珍且惜,把美好放于心间带着愉悦旅行。路上是会有许多难受,在这条路上,一些人存在的意义总归是让另一些人成长,然后消失,要懂得便是珍惜,他仿佛提前告诉我的预知,读着他也读着自己。人生路上,每个人都扮演不同的角色,不知你是演着自己,还是做着别人的戏子。

下一页的我会去哪里要多大的勇气?未知,从不现身,只得留我一个人慢慢去追寻,在书中寻找更好的自己,做个最好的自己,学会接受未知,不管怎样,怎样都会受伤,伤了又怎样,至少我会坚强,我会坦荡。我要握住一个最美的梦,给未来的自己,我会记得自己今天的模样,相信未来的我会感谢今天如此努力的自己。

合上书页,馨香还在飘荡,在心间,在路上。

篇9: 书中有个我作文

书中有个我有位哲人曾说过:“人生如同一个坐标系,无论你是谁,总有一个点与你相对应。”而我就在林清玄的笔下,就找到了与我相对应的那个点,书中有个我

林先生是我仰慕已久的一位知名作家,而我自然也看了他写的不少书。他曾在一本书中说过,他早已不是站在桥上看风景的年纪了。而年纪轻轻的我,却还在固执地寻着那座桥上的风景,在学习与家庭琐事间踌躇徘徊着,并不知道生活什么时候已突然改变了方向,拖拽着我陷入墨水般浓稠的黑暗里去

迷失了方向的我,真的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看到北大高考状元的写录,我便丢掉自己,和高考状元过同样的生活。自以为身心疲惫的我这样就能换来相同的成功,其实不然。因为,我并没有做到自我。林先生说过:“生活在世俗中,为自己的种种烦恼所累,就算活得这么不得已,就算时时自责忏悔,心里又何时明朗过?”这是在写我吗?在他的文章中,我找到了自己,书里有个我

他的文风,丰盈而殷实。每每得意时,便能从他的笔下寻找到了一抹若得必失,是我的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变得更加灵活,更有力量;每每难过时,也能从他的字里行间找到更多的满足和快乐,抚慰我内心的创伤,使我变得越来越强大!

在一个阳光慵懒的午后,我偶然间与他的一片散文――《境明,千里皆明》相遇,静静地欣赏完后,心中却充满了难以言表的震撼。林先生写道:“生命的历程就像是写在水上的字,顺流而下,想回头寻找的时候总是失去了痕迹。世界如此隐晦暧昧,我们的心要像大圆镜,凡所鉴照,尽皆清明。”

在这篇散文中我仿佛找到了书中的那个我,生命的历程本然短暂,所以要追求自我,不要走别人走过的路。当我还是在桥上看风景的时候,所看见的风景告诉我,生命需要更多的包容和智慧。这些成败不算什么,我们心要往更高的地方走。。有人会追求境界,但境界却是无边无际的。只有回归内心,才能知道内心在想什么,在呼唤着什么。这世界可以是美丽的、善良的',但它也可以是阴晦的、暴躁的。没有超人可以全盘掌控着所有,要静下心来,静观其变,坚定地把自己的路走下去,做一个最真实的自――这样才能走得更远,做得更实。

我被林清玄细腻的文风、独特的视角和精妙的构思深深吸引,依他的文章而行,总能寻到自己的影子,这也许是巧合,也许是我太迷了,竟把作者文中的主人公当成了自己。渐渐地,我不再陷入那个学习和生活的怪圈,在书中去寻找那个属于自己的“我”。

篇10:书中有个我作文600字

打开一扇窗,轻挑一盏灯,桌上一杯茶,手捧一本书。微风荡漾,沁人的墨香与茗香交织在一起,编织了一场梦,梦里有本书,书里有个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演绎了人间的悲欢情愁。黛玉,你本是一个灵秀的女子,你满腹诗书,才华横溢,心地善良,有着姣好的容颜。你同宝玉展开了一段爱情长跑,奈何父母早逝,至于你性格孤僻,唯有一紫鹃丫头与你相依为命。

那人不懂你心中的苦楚,不解你心中的芥蒂,整日里与众姐妹玩闹嬉戏,使得你愈发悲伤欲绝,整日以泪洗面,更甚有轻挽衣袖,含泪葬花。终于,你积郁成疾,在他与宝钗大婚之夜孤独的死去......待遇,你柔情中透露着一丝倔强,智慧中部乏一丝高傲,命中注定你的悲剧,含泪葬花是你凄婉的结局。可悲!可叹!

你是堂堂八尺男儿,虽然有些瘦削,却依然掩不住你的俊朗。你虽然贫穷,群有自己的尊严,你只愿通过自己的双手与汗水,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这便是我对你的初识——《骆驼祥子》。

可是,无奈社会太过黑暗,你与小福子的爱情在虎妞的逼迫下,最终画上了句点。你恨,可你又无能为力,只得取虎妞为妻,日日遭她奚落。好不容易赚够了钱,买了一辆新车,却被军阀抢了去。没关系,再来。刚赚足一半,就又被孙侦探敲诈了去。无奈,你又得忍受严寒酷暑,没日没夜的赚钱。

本以为这次好日子将要来临。可惜,时不逢机,虎妞难产而死,你只好卖车葬妻。残酷的现实一次次的将你击退到谷底,你也承受不住这莫大的打击,终于,你甘愿堕落。你变了,你不再是那个勤劳能干,善良自尊的`老好人了。现实将你压榨的面目全非,麻木不仁。箱子,倘若你再坚持一些,相信希望,相信天无绝人之路,那么,你也不至沦落于此。可哀!可憎!

恍惚如梦,梦已碎,我亦醒,将书轻掩,看窗外桃花纷飞,我不禁为黛玉而叹惋;看街头车来如往,我不仅为祥子而悲哀。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书,将与我相随。

篇11:书中有个我作文600字

轻轻提起,许下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时间定格在晴天的一刹那,低眉于一朵花,驻足于一片云,感动于一滴泪。我觅求一片净土,便手握《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她有着不会老去的容颜,她是梦中期待的白莲,她永远活在《人间的四月天》。徐志摩为她写下最美的诗章,梁思成、金岳霖相安无事地甘于为她守护一生,她有着美丽的名字,林徽因。

令春色失色,令百花焕颜的她可在滔滔不绝的尘世里淡定自若。她有过艰难的抉择,也经历过生活的磨难。在动荡的时空,走过。轻轻一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触动我内心深处。

“都说世相迷离,我们常常在如烟世海中丢失了自己,而凡尘缭绕的烟火又总是呛得你我不敢自由呼吸。”当行走在红尘陌上时,肩上的背囊被人间故事填满,而内心却更加地空落。是林徽因教会我用一些回忆来喂养寂寥,典当一些日子来滋养情怀。

她的一生如同一首诗,真挚、隽永而激情。她在生命中释放了全部的爱与热情。

字里行间,我似乎找到一种宁静感,一种对生活释然的感觉,其实人的力量是多么地微不足道,抵不过一寸光阴的削减。我们都在追求内心的自在和所谓的幸福,幸福有时是午后的一杯浓茶,是夕阳下的一缕阳光,真正的自在是知晓得失从缘,懂得随遇而安。

品味那散发幽香的文字,渐渐失记尘世的喧嚣,与白落梅产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共同徜徉心里的桃花源。

众生纷繁,有人过得迷糊,有人活得清醒,但也只是一种存活于世间的姿态。无论你是帝王将相,还是败夫走卒;是金枝玉叶,还是胭脂俗粉。无论我们被世俗烟火熏染多久,被浑浊的失态浸泡多深,心灵深处始终有一处最洁净的角落,永远如初美好。

林徽因是多少人梦中期待的白莲,她被整个世界温柔以待。她走过的地方,有一树一树的花开。她呢喃的梁间,还留着余温犹存的梦。

我徘徊在一页又一页中,流连忘返。

篇12:书中有个我作文700字

书中有个我作文700字

远方,在夏天清晨的阳光下,校园里的操场上总是洋溢着欢笑,古老的大树伸直手臂,笼罩着我们六年的时光,充满了回忆的味道。然而,这美好的场景,已永远成为了岁月深处的回忆。

翻开了《夏至未至》这本书,它同我一起走入那段童年的追忆。它告诉我童年是用来“挥霍”的,而朋友需要珍惜。书中的陆之昂和我太相似了,夏天的书香味慢慢散去,可我们彼此的思念,六年的友情依然没有中断。

依旧记得一年级的我有着迫不及待交朋友的热情。因为我还小,和同学们玩着游戏,嬉戏打斗。六年后的我依然没有变,和同学们在激情中前行着。书中的陆之昂同我一样,和同学们开着玩笑,逗大家开心。

后来,我们一起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起快乐成长。教室里的“朗读声”一直没有断过,也没有人因沮丧而落下这支通往梦想的队伍,因为我们彼此帮助,互相承担。书中的陆之昂和他的朋友傅小同,立夏……肩并肩,相互支持,相互依靠,最终迎来了考试,这时只能和朋友们说再见了。

最后,该来的还是要来的,期末考试犹如一把刀,砍断了我们友谊的“桥梁”。嘴上说再见,但心中却恋恋不舍。夏天的'阳光越加刺眼,暖风也变得让人心烦,多么希望再见一面。书中的他们也各奔东西,寻找着自己的一份希望,就这样离开了这个向往的地方,怀念着这些共同闯过天涯的同伴们。

我们经历了六年的时光,最后却被三套卷子分开了。同学们,“我们手拉手也成舟,一起划过悲伤河流”,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们前进的脚步,我们永不遗忘……

书中的陆之昂正是我童年的写照,他们班里的欢笑声久久不能平息,它也让我永恒地铭记住六年的时光。我舍不得放下《夏至未至》,这里面有我,有我们对友情的珍惜,有我们共同成长的“夏至未至”的味道。

篇13:书中有个我作文小学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最喜欢看《三国演义》这本书,而书中便有一个风云人物——刘备。我作为一名小学生,我知道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刘备”,但我希望我能成为一个像刘备那样能尊重、能包容别人的人。

首先,刘备能尊重别人。在“三顾茅庐”之后,“却说刘备自得孔明,以师礼待之”,这能看出他对孔明十分尊重;庞统在和孙权第一次见面时“施礼毕,权见其人浓眉掀鼻,黑面短髯,形容古怪,心中不喜,乃问曰:‘公平生所学,以何为主?’,统曰:‘不必拘束,随机应变。’权曰:‘公之所学,比公瑾如何?’统笑曰:‘某之所学与公瑾大不相同。’”,所以孙权最后说他“狂士也,用之何益?”,反观刘备“下阶做长揖”……在现实生活中,无论在饭店遇到服务员,在家遇到快递员叔叔,送外卖的叔叔,甚至是收破烂的奶奶,扫楼道的爷爷等,每当遇到辛苦劳动的人,我都会说声“谢谢您”,感谢他们每一个人。

其次,刘备能包容别人。有一段是张飞饮酒怒打曹豹,使曹豹和吕布里应外合窃取徐州,张飞把徐州城和刘备的家眷都丢了,可刘备没有埋怨,还安慰张飞曰“闲弟一时之误,何至欲欲捐生?”……我有一个妹妹,她和我相差四岁,在生活中我就很包容她,有一次,她把我的玩偶弄丢了,那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玩偶,当时我十分生气,而她也十分着急,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还安慰她说:“我们一起找一找吧,别担心,总会找到的”,当时我想:事已至此,算了吧!所以也没抱太大希望,但是经过一番努力,居然还找到了,哈哈……

从古至今,大家对刘备的评论褒贬不一,但我认为,刘备虽有缺点,但他的优点却值得我学习。在我心中《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书,而刘备是我最喜欢的人!

篇14:书中有个我作文小学

每一本书都有它吸引人的独特地方,在茫茫书海中,每本书都有它的闪光点。我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了那颗最亮的星星,它像有一股魔力,让我不能自拔,它就是书海中最亮的一颗星---《小皮卡成长故事集》

小皮卡的故事非常令我着迷,偶尔也会置身于故事中。皮卡是一个做事情走火入魔的孩子,在《疯狂的烟壳》这本书中,因为皮卡对买卖烟壳的事很着迷,他一旦迷上什么东西,就会很快失去自己,那时的皮卡,满脑子就剩下烟壳这个东西了。在那些日子里,吃饭,走路,坐在教室里听课,心思都被牵扯着,连夜里做梦,都是关于烟壳的事。最后就连皮卡的家人也被传染了,走路时候不自觉的寻找烟壳,给皮卡捡了回来。

看见这样的皮卡不禁让我想起自己打篮球的那些日子。

假期的时候我每天打篮球,早上6点-8点去篮球场上挥洒汗水,我现在三步上篮,骑马射箭,都有百分之九十的进球机率。三分球,二分球,都比较准,在那段日子里,我天天总想着篮球,恨不得睡觉都搂着篮球睡。有时在走路的时候也拿个篮球拍着走,偶尔做出投篮的动作,妈妈说我像只跳高的小猴子。

在书中,我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此,书中有个“我”,会读书的人就比别人更能认清自己,了解自己。

篇15:书中有个我初中作文

书中有个我初中作文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看似只是一本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当你翻开它,并用心去读时,才体会到,书,像一节节华丽而又朴实的台阶,指导我们走进智慧的殿堂。

我爱书,书和我,那是“青梅竹马”啊。记得幼儿园的我还大字不识几个,看爸爸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埋头钻研,我总是蹭过去,用胖胖的小手使劲抢那本书,再往地上这么一坐,嘿呀,一个小知识分子横空出世,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手里的书是倒的。小小的我特别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小时候的我喜欢老师,老师可以天天捧着书。

小学时代到了,我身上便多了一样东西――书包。每天早上,矮矮的我背着一个黑色的酷酷的小书包,我无比疼爱这只书包,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外表,我更在乎它的`“内涵”。每天回家,我总要小心翼翼的打开书包,仔仔细细的翻阅书籍,把那些简单易懂的知识都装进脑子里。那时流行《老鼠爱大米》,爸妈不在家时,笨笨的我竟然也情不自禁的对着书唱。到那时才发现,书是我的好朋友,我根本离不开它。

时间飞逝,一晃眼就飞到了初中,功课多了,自然书本也多了。许多人到了初中就觉得书本如同干枯的稻草,再没有那份清香了。而我却不这么觉得,我们要学习的,不正是文中的道理吗?书,从来都没变过,以前我喜欢看童话书,现在我喜欢看美文。书以它独有的笔墨之美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沉醉其中。一有空闲,我就坐下来看书,这让我有一种如鱼得水般的轻松自在。

书是一杯茶,拥有淡淡清甜,却又带来淡淡的苦涩,那是历史的沧桑,是作者的内心独白。美文,何谓“美”?即是好词佳句,当然,少不了的,是作者发自内心的美。作者的灵魂依附在这美文中,文与人混为一体,锻造出流芳百世之作,令人赞叹。瞧!书中那方方正正的中国字不就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吗?虽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一个的字,串联在一起却成了一篇人陶醉的美文,中国字,方块字,好一个“神奇”了得!我爱中国,我爱书。在书中,有黄土高原的雄伟,有江南水乡的柔情。书中记叙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的源远流长,我爱中国,我爱书。

书啊书,你怎么这般让我痴迷?拉拉勾,许下约定,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篇16: 书中有个我作文500字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经常告诉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不仅能学到知识,还能找到快乐。我非常听妈妈的话,所以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在书中,能学到许多的知识:比如故事书能让我明白很多道理;自然书能告诉我大自然里的许多奇妙;童话书能让我辨别真假美丑和善恶……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现在非常渴望看一些大孩子们看的书。记得上学期,我去姐姐家玩,看到书橱里有两本书,我非常想看,回家想和妈妈说,但看到妈妈非常忙,有好几次欲言又止,一直没有机会说。正巧,学校为我们举办集体十岁生日和读书节的开幕式,我想这次一定要抓住机会。回到家,对妈妈说:“学校为我们举办集体十岁生日和读书节的开幕式,希望家长赠送两本新书给自己的孩子作为生日礼物。”妈妈爽快的答应道:“可以,你想要什么书?”我兴奋地说:“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本是《水浒传》。”妈妈疑惑的望着我:“你能看懂吗?”我假装生气地叫了起来:“你可别小看我。”妈妈拍拍我的脑袋说:“别生气,别生气,我以后再也不会小看你了,我现在就去准备。”我这才转怒为喜。就这样,我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两本书。

捧着心爱的书,我仔细地阅读着,好象是在喝着甘甜爽口的美酒,感觉是在知识的海洋里飞翔,我想:读书让我看到了的天地和未来,我一定要继续努力地认真读书学习,多长见识,将来做一个非常有学问的人,为社会多做一些贡献。

篇17:书中有个我初中作文500字

书中有个我初中作文500字

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一本书只有在多读了之后才能悟出其中的道理。

在读笛安的《西决》、《东霓》、《南音》时,我深深地被他们所吸引。他们是兄妹关系,可看似简单的亲戚关系背后,又隐藏着扑朔迷离的身世关系。说他们过得幸福可幸福又是短暂的。说他们亲情很浓可又是建立在秘密之上。

西决的老实忠厚,东霓的妖娆毒舌,南音的活泼可爱。这三种性格在我们身边很普遍。可自己是属于哪一种的.呢? 他们性格迥异,做事方式态度完全不同。西决做事冷静为他人着想,东霓有些自私可却如同诸葛亮神机妙算,南音有些缺少主见听从别人安排,可自己又是哪一种的呢? 西决使人感觉友好、舒服,东霓喜欢伪装她带刺只是怕再被伤害,南音让人容易保护平易近人,可自己应该怎么做呢? 西决容易受人欺负,东霓使人望而生畏,南音容易受人摆布,可自己,又要怎么衡量呢?

书中许许多个方面都渗透着我们的生活、社会,可自己又要怎么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性格与为人呢? 在一遍又一遍的看了这四本书后,脑海中浮现这样一套方式:做事冷静为他人着想但也要有自己的主见,使人感到友好平易近人,但绝不能没有一点防备,在朋友亲人面前受点委屈但在外人面前不能任人摆布。

这就是这本现实的书给我现实的道理以立足于现实的社会,“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有时候书不仅能传递知识,也能教育做人。看完书后的我也更加深刻明白这本书的意义。感谢这系列书,让我重新想象了一个从书中出来的我。

篇18:书中有个我四年级作文550字

书中有个我四年级作文55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古往今来,多少文化名人对书籍有着高度的评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更是说明了书的重要性。

我常常觉得,品读一本书时,并不仅仅是对语言的一种欣赏,而是透过书本,看到作者的内心世界。也可以说,一本书中,凝结了作者的心血,而书中发生的`事,也可以是我的事。

在读《鲁宾逊漂流记》时,我仿佛进入书中,和鲁宾逊一起出海,一起流浪到孤岛上。刚开始,我体会到了鲁宾逊的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求生的信念,顽强地依靠自己,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学到了一种顽强拼搏,不放弃的勇敢者精神。

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汤姆叔叔一起努力奋斗,在数次被转让后,我也体会到了世态的炎凉,但汤姆叔叔却一直在为别人着想,直到死为止。我学了一种无时无刻为别人着想,不顾自身安危的顽强者精神。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海伦一起,体会开始时她那种无助、痛恨的心,体会她学习知识时欣喜、欢快的心情,体会她对光明的渴望,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学到了一种与命运顽强斗争,不轻言放弃的乐观者精神。

书中有个“我”,那个“我”融入书中,与故事一起发展,与主角一同思考,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乐。书中有这么奇妙的世界,我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何如此赞书籍,书籍有它自身的故事,吸引着一个个人去品读!

篇19:书中有个我南京中考作文

我非常喜欢《贝贝熊系列丛书》,并且读得走火入魔,是它好像一面镜子,倒映出我的影子。

这套书里,有一本《女孩靠边》。主人公小熊妹妹小时候喜欢和哥哥一起玩,但因为她年幼,比不过哥哥和他的小伙伴。出于争强好胜,她总是在哥哥和伙伴们跑步时喊“等等我”,在他们爬树时嚷“别爬那么高”,哥哥不得不停下脚步。我小时,也曾经在大哥哥玩滑梯时喊“让我滑”,在大姐姐玩抓人游戏时嚷“不许抓我”。他们只好让我滑,让我赢,我们的童年充满爱护,快乐是如此简单。

小熊妹妹上学后,跑步比男孩们快,爬树比男孩们高。哥哥们不甘心输给她,还受不了她在赢了以后的大笑,翻跟头。我也当过大孩群中的胜者,在当赢家后的得意扬扬,也让大哥哥大姐姐们烦不胜烦,我们的童年飘荡的童纯真,充满的是机智。

后来,小熊妹妹发现哥哥和伙伴们不见了,不在跑道上,不在树上。小熊妹妹失去了“玩伴”,很是孤单。一天,她在池塘边的一座木屋里发现了他们,但让小熊妹妹想不到的是,他们把吊桥摇了上去,还给指了指门前“女孩靠边”的字样,她哭着跑回了家。小熊爸爸知道了这事,想把那木屋砸成碎片,但思考后,说:“孩子,咱们自己搭木屋”。小熊妹妹叫来了许多和她经历相同的女孩,大家集思广益,木屋很快就建成了。为了庆祝,熊爸爸还炸了鱼,男孩们闻着香气走了过来,正当她想立牌时,熊妈妈说:“孩子,他们排斥你,你也有错,借这个机会,和好吧!”听了熊妈妈的建议,他们在吃喝时和好了。我小时,也遭到过这样的排斥,被孤立后,虽然心中愤愤不平,但我没有哭,时间很快过去,在第二次玩耍时我们就和好了,我们的童年,是一样的纯真无邪。

这本书里有“我”,我也是书外的那个淘气而好强的孩子。每次当我骄傲了,总会想起那个故事,从而改掉了自己的毛病,同时也交了很多朋友。捧着这本书,我似乎又回到了童年,那里有回忆,有珍爱,有纯真的时光……

篇20:书中有个我南京中考作文

漫步江南,折一枝莲,撑一柄油纸伞,走在青石小巷里。忆康桥,追溯多年前,那个女子,一袭素色长袍;漫步于红尘之上。

多希望,多年后,独倚窗前,看那风吹草低头。那年,那日,那个女子,抱一本诗集,走过人间四月天。素雅、美丽,让人着迷,是那样纯,是那样真,洁净的眼眸里,荡漾着一泓清泉。

纤手,提笔,勾勒下过往的事。含蓄、温和的言语,让我们觉得世事是那样波澜不惊,却不知青春就那样在笔中溜去。垂柳又抽出新绿,桥头又有人来往,她像莲,任外界匆匆变换,仍蓬勃着朝气。

桥头,我,远望雾中莲,飘渺不可见,不禁吟起:“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莲生长于污秽中,却洁身自好,素雅端庄。

我,正值豆蔻年华,性风趣。平时大大咧咧,看似不正经,心中怀揣着江南水乡之梦,也想如林徽因那样采撷风景。也希望撑一小船,对着湖面,迎着清风,任思绪伴着太阳的光晕弥散开来。

书中说,人生是一场美丽的邂逅;我说,缘分有时难以捉摸,不经意的相逢,不经意地回首,才发现,已错过了太多太多。

曾为一朵花低头,为一轮月怅惘,为一首诗落泪,我是感性的。看见书中那白色身影倘佯在康桥,于是愿化为水中浮藻,期待美好,默默守候。那笑,那纯,让我涩涩不敢接近;那善,那真,又顿时温暖如春。

你,若安好。

便是,晴天……

篇21:书中有个我南京中考作文

打开一扇窗,轻挑一盏灯,桌上一杯茶,手捧一本书。微风荡漾,沁人的墨香与茗香交织在一起,编织了一场梦,梦里有本书,书里有个我……

忆城南旧事,英子是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在旧京城中长大,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我记得,在冬日的暖阳中,她觉得只是拉骆驼的人耐不住那长途寂寞的旅程,才给骆驼戴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乐趣。曾几何时,我似乎也有同她一样的想法吧。

大片的槐花被雨打风吹去,柔软的暗香浸泡在满地的泥水中。

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惠安馆的故事了。英子在惠安馆认识了一个别人口中的疯女人,秀贞。但英子却觉得秀贞与别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不同。秀贞的女儿一出生就被扔到了城根底下,生死不明,秀贞也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变得疯疯癫癫。英子有个玩伴,叫妞儿,她的容貌和身世与秀贞描述的那个苦命的孩子十分像,终于有一次,英子在妞儿脖子后面发现了那块青胎记,不惜偷了母亲的金镯子为了让她们团圆,在妞儿要和秀贞离开时,英子却又舍不得,一路追着火车跑了出去,还因此大病了一场。然而,命运弄人,也才是刚刚相认的两人,却惨死与火车轮下。当时尚还年幼的我,和英子一样,不明白为什么人是为什么可以这么轻易就离开的。

尽管如此,在英子的世界里,却还是有那么多有意思的事情,她也总是乐观积极的面对这个世界,我的情绪总是会和英子一起,她喜我便喜,她悲我便悲。

再后来,英子也渐渐的在旧京城里,伴着那些人和事儿,长大了。

后来英子父亲病危,直至死亡。英子也不再逃避现实,她镇定地接受了事实,决定担负起帮助家人的责任。最终,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结尾。或许,在生与死这件事上,她比我看的更透吧。

恍惚如梦,我亦醒,看着窗外日新月异的北京城,看着街上来来往往行色匆匆的人们,谁也不知道谁的身上有什么故事,那个在旧京城长大的女孩,那个书中的我。

2021书中有个我南京中考作文

篇22:书中有个我

还记得从前我读《木偶奇遇记》,一次次为那匹诺曹动容。

我跟随着匹诺曹去马戏团看戏,听信狐狸和猫的话去傻瓜城种金币,在仙女家长出长长的鼻子,又前往玩具城变成了驴,看着这好吃懒做又十分挑食、天真易骗、爱撒谎又不爱学习的坏孩子,我猛然发现,我不也正是这样的么吗

我同样很懒,不愿做家务,总是看着妈妈一个人汗流浃背地拖着地,却无动于衷。我爱挑食,只挑自我爱吃的东西吃,不爱吃的一概不碰,为此妈妈真是操透了心,为了把所有的营养都补充给我,她总要绞尽脑汁的编排食谱。我也曾为了掩饰自我的错误而撒谎,我甚至放下学习时间,坐在电脑前玩电脑。这样看来,我也和小匹诺曹一样,是个让大人头疼的坏孩子。

之后,匹诺曹在仙女和朋友们的帮忙下,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知书达理、勤奋好学、又十分孝顺、有爱心的好孩子,并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不再是可笑的木偶。

这木偶都有这样的毅力,改掉所有的缺点,变成一个好孩子,我为什么不能够我开始努力改变自我。我开始学着帮妈妈做家务,为她分担辛劳;我开始试着吃从前不吃的蔬菜水果,其实味道还不赖吗!我开始学会承认自我犯下的错,承担自我做错事的后果,明白了“职责”的重要性;我也开始学着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成绩也渐渐提高。

从此,爸爸妈妈再也不唉声叹气了,他们欣慰的看着我的变化,我也渐渐改掉了自我的坏毛病,成为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你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照出了我的缺点,让我学会改正。

书中有个“我”,它教会我成为一个好孩子。

篇23:书中有个我

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书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篇24:书中有个我

林清玄先生的文字一如他的名字,像幽静山寺中静静流淌的清泉,掬一捧喝下,清澈肺腑。

喜爱偷懒的人大抵是这样的,在某个假日的午后,随意翻动珍爱的书,抚摸它泛黄褶皱的封面,嗅着油墨的香气,摘录一段钟爱的文字,直到心灵与书本契合,才停下这一次愉悦的旅程。

林先生是我仰慕已久的当代著名作家,他曾说,他早已不是站在桥上看风景的年纪。而我后生小辈,却在执着地寻着自我的风景,在学业与家庭琐事间兜兜转转,不觉已深陷其中,迷失了方向。

他的文字意境悠远,折射着禅理。得意时,我读它,能带给我兴奋后的冷静,让思想沉淀,变得更加厚重;失意时,我读它,能向我展示另一番广阔天地,抚慰我受伤的心灵。

偶然,读到他写的一个小故事,讲日本的“神鼓童”表演与山寺中的佛鼓的不一样。“神鼓童”表演即一名灵秀的少年在一面大鼓前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技巧完成的一项体力表演,场面壮观。而山寺中的佛鼓则是一名比丘尼静静地站在一面大鼓前,时间一到,就挥动手中的鼓槌,一下又一下地敲击鼓面的情景。这名比丘尼神情安详,泰然自若,好像与那幽静的山寺合为一体,而手中的动作像是下意识、最自然的动作。“咚——咚——”,要敲整整一百二十下瘦小的比丘尼才能放回鼓槌,悠然自得地离去。

合上书本,我不禁苦笑,自我不就是那名神鼓童吗,笨拙地用尽所有的力气去攀越心中的那个高峰,却不知那会使自我永远困在那里,寻不到出路。倒不如将心放宽一些,像那个比丘尼,心态平和,笑着应对一切,不去埋怨,悠然自得,随心随性。

岁月流转,我依然站在桥上看风景,携着那本书,然而书里那个小小的“我”已在敲着山寺中的佛鼓。

篇25:书中有个我

说起来,给人带来深刻影响的,一向陪在人身边的,好像就是书了。

白的纸,黑的字,很平凡,力量却巨大。我也是个爱书的人,实在是迷极了那些字里行间所传达出来的浓浓情感,甚至有时也会被那些书中偶然出现的浓墨重彩的一笔激荡到久久不能释怀。这是读书入了迷,也是一种被称为“代入感”的东西。将自我代入这个故事,为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似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人们总是不喜欢以杯具结尾的故事,那总使人为之伤怀好一阵子。

在我的认知中,似乎从小就被灌输了:什么样的年纪读什么样的书的道理。身边的人都在读着那些笔法老练,语句深奥的中外名著。我却在那个作业堆满桌前,墙壁上贴着“为中考而奋斗”的午时,突然想起孩童时期最爱的《安徒生童话》,想起那只不受欢迎的可怜的丑小鸭。

小时候似乎是细心脏最为脆弱的时候,一点点小的伤害都会让我崩溃。三四年级时,捧着彩页标音的《安徒生童话》的我,仅仅是因为看到了丑小鸭被兄弟姐妹们嫌弃,被农妇追打,就难受得不行,最终嚎啕大哭。仿佛那些针对着丑小鸭的嘲笑和打骂都是针对我的。那时的我,只记得那种好像被全世界遗弃了似的绝望,连那最终的结局都记不清了。那之后,再翻开《安徒生童话》,都会细心翼翼地绕过《丑小鸭》。那种难受清晰得至今都让我心有余悸。

稍大一些,怀着对结尾的畏惧,我再一次翻开了《丑小鸭》,然后强迫自我不去关注丑小鸭悲惨的遭遇,于是自然而然地,将自我代入了鸭妈妈这个主角。看着自我的孩子们即将破壳,满心期待与欢喜,到最终看见那个又大又丑的丑小鸭,即使心怀疑惑,可还是会对它像对待其他孩子一样。因为孩子是母亲最大的骄傲。

最终一次看到《丑小鸭》,它是以课文的形式出此刻我眼前,这次我注意到了那个赶走丑小鸭的农妇。她曾是我小时候厌恶得咬牙切齿的主角,可也许是因为长大了的原因,我开始不那么厌恶她了,因为我在农妇的身上看到了我自我的影子,甚至说,许多人的影子。自古以来,美的事物让人喜爱,丑的事物从来都仅有被人忽视的份,甚至有时候,丑陋的外表也是让人厌恶的。何况这个丑的东西还闯了祸呢?这样想,似乎也就是人之常情了呢。备受欺负的丑小鸭,受欺负的根本原因还是丑,而成为了漂亮的天鹅的丑小鸭却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与赞美。安徒生给了这个童话一个十分美丽的结尾,却也揭露了这个社会以貌取人的本性。残酷,可怕,也真实得让我们哑口无言。

那个午后,我又回顾那个故事,最终我还是把自我代入到那只丑小鸭。历经着种种磨难,渴望着完美。谁不是渴望着完美呢?只是丑小鸭没有放弃追寻美的脚步,才最终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了最美的惊喜。所以,不要被困难打倒,大步向前走吧,丑小鸭在苦痛过后才变成白天鹅的呢。

其实不一样的年纪,对于同一本书会有着不一样的认识,不一样的发现。好的故事值得你反复地去读,即使是一篇童话故事。

于是就像这样在自我编织的场景中,找到自我,升华自我。书中的“我”不停地切换身份,而我在努力追寻她。也仅有她,见证了我的成长,明白我想要的答案。

下一个故事中,我,又是谁呢?

书与影视个人论初三作文

作文心中有个太阳

家中有个“散打王”

关于我心中有个梦的作文

书带着我飞翔_初三作文

下载初三书中有个我作文(共25篇)
初三书中有个我作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