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作文1000字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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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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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回不去作文1000字,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本文原稿由网友“JIAN”提供。

篇1:回不去作文1000字

回不去作文1000字

就真的也是今天特别难过的时候嘛,因为今天就是要离开家了,然后突然间也可以理解,当初为什么情愿在离开之前他不愿意去见过,包括那个时候就开始也是有冷淡自己,其实那个时候他真的就是有把我视为他特殊的存在吧,虽然说一开始我们两个人还没有确定关系的时候,他最后说自己是他特殊存在的,但是那个时候自己还还没有真正的去意识到,就觉得其实他已经比自己辛勤了,然后自己的事情跟在他的步伐后面,所以自己总是在后之后,觉得每一次走到他走过的路的时候,就会觉得特别的心酸,就会觉得特别的心疼他,想要回到过去都是已经来不及了,就他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境界,自己已经跟不上了自己,只是在走他后面的情感路线,就其实他当初唱那些情歌的时候他会掉眼泪,他会跟我说他想要哭会跟我说他从这个歌词里面感觉到了一种悲凉,但是呢,那个时候自己就没有去想太多,就觉得他是一个比较心思细腻的人,那时候后来才觉得可能在那个时候他是有。爱有不得的人。

包括今天就有忍不住说想要去联系一下对面,或者是想要去看一下对方的全民K歌,就是说想要去了解,就是想要让对方知道说自己有在关注吧,但是后来自己当然还是有忍住了,就还是忍住没有去联系对方,就觉得还是就这样子吧,就没有必要去联系了,可能也是刚好有一个朋友穿了长衣的自己的注意力嘛,就看好自己想要去看他的全民K歌的时候,因为自己今天又把这个软件的重新下载回来嘛,然后可能就是自己想要去看他的时候,就有那个朋友他来找自己了,就来跟自己聊天啊,然后说要来找我,然后过后就把这件事情给放了一放,然后今天晚上其实也是会想要去联系的,但是就那种想法没有那么强烈了,就突然间觉得明天就是到了一个新的学校了,好像就到了一个新的学校,让自己忙起来之后就可能有很少的机会就帮助到他了,但是说到这里的话,自己要突然间觉得有必要再去控制一下他。

因为其实今天晚上也有想要去看到的全民K歌的主演,是因为自己觉得这可能就是自己最后一次去关注他了,可能也是有想到受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会去认识新的人,有一个新的人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所以那个时候可能自己就开始不会有对他有那么多的关注,也不会对他有那么多多的想念了吧,可能在他的心目中也是这样子,会觉得自己到了一个大学生我就没有了他,就可能就自己的思想里面就不会做,再总是去想他了,可能在他的印象里面也是这样子有一个新的人出现自己他可能就会被替代,这样子的想法吧,所以自己也想要让他知道,说在实质性的事情还是要去关注他之前,还是有想念到他的,但是自己又觉得觉得自己没有足够的勇气,就觉得还需要做一个合格的行政吧。

篇2:回不去?EXO作文1000字

回不去?EXO作文1000字

4月8日出道的男团EXO,凭借一首《咆哮》轰动全亚洲。他们出道那会儿我才上四年级,不追星。到了六年级毕业考试后的那个暑假,整天就在家玩电脑。音乐软件自动播放着歌曲,那时候我正在玩游戏。突然听到了一首歌,感觉很好听,我点开一看,不就是那个震惊亚洲的男团吗?我抱着好奇的态度,在百度上搜索关于EXO的资料。金珉锡、鹿晗、吴亦凡、金俊勉、张艺兴、边伯贤、金钟大、朴灿烈、都切恪⒒谱予骸⒔鹬尤省⑽馐姥。

乍一看,还都挺帅的嘛!我姐就是行星饭,她每天念叨着的吴世勋原来就是他啊!

我就这样默默地听着他们的歌,那时候是,吴亦凡和鹿晗已经退出EXO了。他们俩的声音可好听了!当时就想:算了,追星影响学习,就克制住自己,不要听他们的歌、不要看他们的照片,生活里要少听关于他们的话题……坚持了一个学期,在电视上看到《极限挑战》时,看到了张艺兴。“咦?那不是EXO里的lay吗?”我又打开电脑,还真是!《极限挑战》里那个总是慢半拍的少年吸引了我。我开始关注张艺兴,慢慢地,我感觉自己又像一年前了,我又开始关注EXO了。

那个暑假,我在家里搜了许多关于EXO(12个人时的)的视频、音源……他们都是经历了几年的练习生生涯才获得这样的成功的啊!知道这个后,他们真成了我的偶像。

父亲知道了这事,他批评我,说我不务正业。我跟他说:“你不知道!他们都是努力过的,在练习室了摔过跤、流过汗,甚至流过泪!其实学习也和这一样啊!他们努力过,为什么不能做他们的粉丝?”

在这之后,父亲去查了资料,告诉了母亲。母亲说,他们几个真的是值得学习的榜样。他们同意我追星了。就这样,我有了更多的时间来关注EXO。欣赏那些大男孩儿的`努力的成果。

吴亦凡走了,“牛桃”散了:鹿晗走了,“勋鹿”没了:黄子韬走了,EXO的成员变成个位数了……

鹿晗,这个爱喝冰美式的大男孩儿,为了吴世勋,喝了四年的珍珠奶茶。

,金珉锡要去服兵役了。

20,鹿晗说要找个女朋友。

年,吴亦凡的电影在新年就有了一个好的开始。

2017年,金俊勉还是EXO的好队长。

2017年,张艺兴仍不会离开EXO。

2017年,边伯贤还是里面的笑料王。

2017年,金钟大还是“金嗓子”。

2017年,朴灿烈的“低音炮”依旧存在。

2017年,都切慊故侨崆D.O.。

2017年,黄子韬会有一个票房更高的电影。

2017年,金钟仁要更注意他的身体。

2017年,吴世勋一定要记得鹿晗。

2017年,EXO-K,EXO-M,EXO-L,全要好好的!

篇3:回不去的故乡作文1000字

夏雨淋漓尽致的倾泻,窗外的绿荫更加碧绿而且亮丽。天空雾蒙蒙雨潸潸,那是你的泪眼么?还是那样的一如既往的柔情蜜意,风情万种。那些日子,甜蜜的,酸涩的微笑。银铃般清脆悦耳,柔绵绵爽朗的你的声音,常常在我的眼前耳边弥漫缭绕,我们沉浸在幸福的漩涡,游离于世俗与前卫的交错中。你给我的前所未有的勇气和胆量,让我在迷茫和彷徨中找到爱的方向,一牵手的瞬间,我的生活便灿烂如锦绣花园,我们亲手培植的那棵幼苗,如今已高耸挺拔,蓓蕾将绽,我真想,真想把他轻轻的托于指尖,呈现在你的眼前,而你,如今,是否高立于云端,正舒展你的笑颜,撒下祝福斑斑。我想,我想拉过你的纤指,接纳你传递而来的.汩汩温情,滴滴馨香。实现我们的诺言,今生今世互相牵绊。

而今,你如此之失言,把你我隔于红尘彼岸,你悄悄潜于我的梦境,告诉我那边桃花盛开,春风拂面,杨柳飞絮依旧浪漫,你依然温婉的笑颜,甜甜的灿烂,我欲伸手,你却游离于瞬间,在我一瞬哞的时间,化作傍晚热烈的红霞,遥遥的在天边与我挥手慢慢隐于夜阑。我呼唤你声嘶喉哑,清泪盈满思念。而你却一去不复返。我恪守我的诺言,一个个无眠的夜晚,守望已被风散的爱恋。爱如此丰满而又如此孤单。

七月的风,吹出万般思恋,如盛开的花瓣片片零落,丝丝香散。游离于月华的清辉里,把我的爱恋点点唤燃。你轻轻依着我的肩膀,一声:“我爱你”,把我的生活点点置换,于是,在每一天我们相容的日子,我便暗暗告诉自己,今生今世一定把你守侯成最美的风景,和你相依相伴,直至含笑相拥,走向另一片地毯。

不经意的一松手,你却那般,那般冰冷的把我抛向孤独的深渊,还是带着那样的笑颜。在那个黄昏,正好月亮披了云霓,夜风也得了调遣,轻轻的,轻轻的把你吹向那依然鲜花烂漫的彼间,让你最美的瞬间搁浅在我记忆最光耀的空间,让我背负你的浓浓的爱恋,在这沧桑的回忆中给我以拳拳的思念,狠心的你,狠心的你让我如此孤单,若是时光可以倒流,我一定,我一定抓住时光的利剑,用我的生命换回你给我的诺言。

没有勇气狂歌当哭,只在静静的夜晚,在你坐过的书桌前,用眼泪做墨水,用思念作笔,在心的旷野上,反复写着:你是我回不去的故乡。但见墨痕涟涟,思念团团,在夜的宁静和深邃里,彷徨低回。沏一杯清茶,穿过时空,和你对坐月下,看那茶烟袅袅,品那茶味醇香,诉说久别的凄凉,告慰对你的守望,你是否聆听我喃喃,依然微笑着回望。

时光无情,转瞬十多载,居然不能相忘,若忘,也只忘了我自己,忘了夜已深邃,忘了人走茶凉。你早已走,茶早已凉,而你常坐的梳妆台前依然馨香袅袅,丽影绰绰。思念你的夜晚,依然那么漫长,你已到达彼岸,那里水草丰美,鲜花怒放。即使风雨,也是一地繁华锦绣。我能做到的便是追赶,却无法拉住你远去的倩影,其实,你何曾兑现你的若言,你只是留下一倾酸涩的泪水,淹没我的一生。一季繁冗的爱恋,终我一生,也只有这一季的繁华,由胜而微,瞬息而已。

回忆若能挽回失去的时光,我宁把自己做成扁舟,在回忆的长河,节日作文,顶风冒雨,把你一点点捡拾,还原你的气息,握住你的温度,留住你的铅华,守住你的诺言,生生世世相偎相依。而如今,你陷我于孤独凄凉而不回顾,你是我永远回不去的故乡。

篇4:我们回不去的青春作文1000字

青春是雨后的涟漪,一层层,一叠叠,裹藏着友情的秘密。——题记

树,灵动,在风雨中已舞动着洒脱;花,温馨,在风沙中亦绽放着美丽;草,嫩绿,在践踏后依然挺立着身躯。

然而过去的我,却只看到风雨,风沙的践踏。镜子里的我,小眼睛,塌鼻子,一个丑陋瘦小的黄毛丫头。沮丧的我,也不愿多看一眼镜子里的自己。我害怕别人投射过来的如针似刺的目光,在我看来他们的目光里装满了鄙夷、嘲笑和同情。于是我躲近了黑色忧郁的阴影里,像带刺的刺猬,藏起了自己的柔软,用沉默竖起了尖刺,拒绝了所有人的靠近。

无风无雨,我默默无闻的度过了我的小学时光。进入了初中,我认为,一切都会照旧,我还是那个角落里不被人注意的丑丫头。老师编好了座位,我的同桌也是个女生。不过,她和我不一样,漂亮又阳光。我在她旁边就像白天鹅和丑小鸭。坐在她旁边,如芒刺在背。我找到老师,想换座位。老师却说,大家刚认识,还不习惯,相处一段时间你们可能就会成为好朋友的。我找不出其他借口,总不能说她太漂亮阳光,我丑陋自卑,坐在她边上不自在吧。成了同桌后,我的同桌,对我很热情友好,没事的时候总会找我说话。可是我还是用沉默的尖刺保护自己,对她的热情总是爱搭不理。

日子过的飞快,我和同桌的关系却还是不咸不淡的,并没有像老师说的成了好朋友。一天上课时,做作业的时候,只见她翻来找去,急得头发也乱了,脸也红了。我随口一问,“你怎么了。”她回答说:“我的文具盒忘记带了,这下没法做作业了。”我说:“我还有多的笔,借你吧!”后来她用我借她的笔完成了作业,又对我是一通千恩万谢。被人一谢,我有些飘飘然了,心想:“你虽然漂亮,又讨人喜欢,原来你也是个糊涂虫。”之后,她就经常忘记这样忘记那样,我呢,也把自己的东西借给她。一来二去,我们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密,最后居然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了。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去食堂在一起,连上厕所也在一起。因为我的糊涂同桌,我渐渐发现自己自己也有很多优点,比如细心,做事有条理,有耐心。知道自己的优点后,我在这些方面做的更好了。不经意间,因为这些好习惯,我的成绩也慢慢变得突出起来了。后来曾经默默无闻的我,竟然成了班上的优等生。有了学习的自信,我渐渐丢掉了沉默的尖刺,在同桌的感染下,成了一个虽然不漂亮却很开朗自信的女生。不知是不是我的影响,我的同桌不再丢三落四,也不用再向我借东西了。

三年初中生活一晃而过,我们俩考起了不同的学校。在分开的时候,我有着说不完的话。在泪眼婆娑间,我说:“你今后不要犯糊涂了,不会有我这样时刻会借你东西的同桌了。”她抹了一把眼泪,有点神秘有点俏皮的说:“告诉你个秘密吧,我其实不是那么糊涂健忘的。除了第一次我是真的忘记带文具盒。后面和你借东西都是我故意的,因为我发现只有向你借东西的时候,你才肯搭理我。”我一听,怔了一下,心里顿时百感交集:“原来根本不是我帮助你,而是你帮了我,是你用你的爱心和耐心融化了我的坚冰。谢谢你,要不是你主动地靠近我,帮助我,就不会有今天开朗自信的我。我该怎么样感谢你呢?”我没有说出这些话,只是紧紧的抱住了她,此刻只有紧紧的拥抱才能表达我对她的感激和依恋。

栀子花开放的时节,校园里弥漫着一股醉人的芬芳,一阵歌声传入我们耳里:

栀子花开如此可爱

挥挥手告别欢乐和无奈

光阴好像流水飞快

日日夜夜将我们的青春灌溉

栀子花开啊开!栀子花开啊开

象晶莹的浪花盛开在我的心海

栀子花开啊开!栀子花开啊开

是淡淡的青春!纯纯的情谊

亲爱的同桌,谢谢你陪我走过那段青春岁月。那如栀子花一般友情将伴我一生,今后的岁月我们一起携手走过……

篇5:高二散文1000字:致再也回不去的曾经

愿风裁取每一粒微尘,愿灵魂抵达记忆的尽头,愿一切浩瀚都归于渺小,愿满身孤独都拥抱共鸣。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平。

当雾气萦绕过去,浅灰色的雨云下,混合着梦想和年少的气体慢慢蒸腾。在随后的岁月里,墨水和纸张被吹进辽阔的苍穹。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重新站在当初的十字路口。

虽然,我很想回到过去。

前往闪亮的旧时光

在吗?现在应该是暖冬一片晴朗的午后,你或许揉着惺忪的睡眼刚刚走出寝室,胸前抱着刚背到一半就睡着的政治书,也或许是在树冠起伏的操场漫步,阳光拉成耀眼的光线,一圈一圈地把这片土地缠绕成一个透明的茧。记忆里却还是第一次看见你的样子,在入学考试里,趴在桌子上一直睡觉。那时候的你,该怎样来形容呢?平淡无奇,闪闪发亮。会因为很同情卖菜的爷爷,把自己兜里所有的零钱全部掏出买下他的东西,希望他能早点回家,不管这些东西自己是否用得上。也有几次去烫过头发,没过多久就被强行要求烫回来;还记得你快速躲避教导主任时那惊慌的表情;还有曾经的你对着密密麻麻的成绩单自下而上找自己的名字,然后惊喜地发现,所有想要超过的人竟然真的都被自己甩在了身后。那种像是抽丝剥茧般缓慢而明确的压力越来越重,像是空气里浮动的尘埃如影随形地黏在身上。也有很多次哭过、笑过、懊悔过,但我明白这旧时光填充着我的记忆直到永远。

耀世者私人日记

安意如说:“壮志逐年磋磨,人到中年回头望去,豪情犹在,一事无成。”那时我们说着要去更远的地方,要走过雪原让寒风吹痛我们青春的眉骨,要走过沙漠让沙砾滚烫我们的脚踝,让湖泊记取我们的声音,让沼泽埋葬我们少年时的愁绪。但人终究会长大,岁月剥离掉琥珀般的皮囊,让能抵御世俗的坚硬躯壳得以破茧而出,用锋利的姿态向世界宣泄力量,宣泄年轻的侵略性。寝室门牌里有我们每一次考试都会放进去的一角钱,意味着我们有十分的把握;顶着夸张的眼袋,裹着厚厚的被子,只为看一场偶像的比赛,为他每一次赢球而兴奋,为他每一次失误而懊恼;高兴了就心血来潮大吃一顿路边摊;难过了就默默对着喜剧电影流着眼泪,很多时候是因为自己就要挥别这段时光,无比怀念,无比留恋。风撩干花瓣的香,雨压碎眉骨的霜,我们都耀世璀璨,我们都在记忆里找寻初心。

的你与的我

在每个星光坠落的晚上,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你,一遍一遍问自己,为什么生命中最亲爱的人要离我而去?记忆里的你,我最亲爱的爷爷,沉默寡言,宽厚温顺,从未见过你发脾气,甚至在我任性地摔门而去,你也只是缓缓低下头,轻叹一口气。我当时为什么不握住你肿胀的双手说:“对不起,爷爷。”为什么没有在最后的日子里好好陪着你?即使是现在回想,我依然觉得那就是梦,梦醒了以后,我白发苍苍却依然可爱的爷爷,就会再出现在我眼前。几米说:“生命中不断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请不要忘记我,请继续想念我,的你在世界的另一端,看着的我在世界的这一头为你发光。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这样一句话: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那最狂热最坚贞的感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我们的曾经都回不去了,即使我们在那样的曾经里奋不顾身,泪流满面,但还是要踏上未来的路,记忆是个虚化的世界,悬浮在我们青春的额头,指引我们通向光明。

篇6:回不去的--春天作文1200字

茫茫的人海中,我们相见,彼此熟知,最后又悄悄的离散。远方的朋友,也许自己的感觉很复杂,但千万不要悲伤。有什么可悲伤的呢?毕竟曾经拥有过,拥有过同一个秋天啊,美丽的却不伤感的秋天。北雁南飞的感觉已经很淡了,大雁的“一”和“人”的印象已经没有了,即使偶尔看见也只是静静的看着,没有了儿时的疑问与企望。现在的我们不也是如此么?经历了3年,也许我们不能说已经长大,但我们毕竟有点成熟了,知道什么叫分离,知道什么叫聚合。也许都不愿对一些事情放手,是为自己的青春留下美丽的记忆,还是只简单的想象着天长地久的永远?也许只是想在一起,谈天说地,在心底荡起一些涟漪,仅此而已了。不需要那么多的,真的,只要有那种纯的,淡的,感觉就足够了,少年的心怎么可能装得了那么多世俗的东西?只要拥有过便足够了,即使身边的人消失了,离去了,我们依然不后悔,因为我们可以回头看看我们的少年,放心的说,拥有过,便不说后悔。

前几天,不,应该说几个月前了,听到了范小萱的《处处都有你》,当时真的感动了,青春的日记里,处处都是你,想说对不起,却不能说出口……歌词已经模糊了,不过那就是青春啊,有你的青春啊,因为有你啊,亲爱的朋友,是你,我们的青春绚丽而多彩,即使尴尬过,即使一时的彼此沉默,那也不重要,因为我们望着对方的眼睛大声的笑过。就算时间可以倒流,我再也不会选择回到过去了,因为一种美叫做遗憾,一种遗憾叫做青春,一种青春叫做美。就是因为这样那样的遗憾,才使我们有了青春,因为我们不曾后悔过。就算离别的时候没有说声再见,就算哭泣的时候被好友发现,就算被伤痛这么而不告诉任何人的时候,我们也不后悔,因为那些都是那个岁月才有的事情。抱着头一起大哭,拥抱着一起大笑,都是青春给我们的。

前几天做了一个梦,很奇怪的梦,可能是晚自习,英语老师讲着试题,我清清楚楚的记得,那到英语题是根据图写句子。但是讲着讲着,老师的话成了歌声:“那一天,你说你要走,我们什么话也没有说……”我不知道是因为感动才从睡梦中醒来,还是将要醒来才有了那个莫名其妙的梦,那个莫名其妙的感动。但是,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这个梦直到做完,我想感受那分别的时刻,也许那个梦是预言的最后一个星期的事情,那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有要在自己的人生写上一个逗号了,一个分开以前和将来的逗号。写到这里,不禁想起广播里,一个人的故事,他们毕业的时候,大家高唱着小虎队的歌,女生们哭出了声,男生们低着头。小虎队已经是那个时代的人们了,他们的歌让他们那个时代的人有了青春的歌谣,等到他们有了孩子以后,也许他们还是能想起那时的歌吧。我们将要分离的时候,唱什么歌呢?也许我们彼此的目光就是我们的歌声吧,因为这个时代没有青春的歌谣了,有的是浮华的流行和帅气的面孔。又深夜了,总喜欢在夜里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因为这是那个岁月养成的习惯了吧。那重要么?

那个岁月已经过去了,过去就过去了吧,经历过,就足够了。

篇7:回不去的--春天作文1200字

世界上有可以挽回和不可挽回的事,而时间流逝就是不可挽回的事,不要同情自己,那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

――题记

他是一个务实的人,家里的重担压的让他喘不过气来。好多事情,他不敢想像,更不敢面对。他是一个经历了太多起伏的人。命运告诉他:人定胜天是句假话,现实往往只有一个,当你揭开它真实的面纱之后,血淋淋的现实就会一览无遗,无法可逃,也无处遁逃。

过去于他来说,美好的不似存在过生命中。

那时,他只知道吃喝玩乐,在他的字典里,从没有“责任”二字的阐释。

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喜欢捉鱼。

那时,他住在农村,附近有一条清澈的河流,说深不深,说浅也不浅。他能够整天的光着脚丫在河里摸鱼。河里的玻璃刮伤了他的脚,他无视了。河里的水,淹没了他的双腿,他依然视而不见。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习惯,可是这样的习惯,往往伴随着巨大的代价。

他不是喜欢吃鱼,只是喜欢在河里的感觉,还有在河中捉鱼的惊险。

可以这么说,他不是一个安分守己,安于现状,能够老老实实守着老婆孩子安安静静的过日子的人,他是一个喜欢折腾,喜欢挑战,喜欢不平凡的人。

可是,未来的事,真的让他实现了自己的奔波。他真的经历了跌宕起伏的精彩生活,是否刺激,是否新颖,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确信一点,就是他受伤很深,并且真的玩不起。他没有大把的时间,大把的精力用来挥霍,而且,再后来的经历中,他变得萎靡,一蹶不振,并且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曾经的风光不再,曾经的欢笑不在,曾经的一切都已离他远去。但是,他却不曾觉醒。

那些他口中的朋友,都一个个的离他而去,再无瓜葛。很可笑,他是一个固执到了极点的人,而且动不动就被现实打败,它很容易自卑,或许表面的光鲜亮丽只是他伪装的一个假象而已,他不是喜欢张扬,喜欢高调,只是他在寻找着一种方式,来掩饰自己的彷徨,懦弱,无助。

我不会同情他,因为它不是岁月的勇者,虽然我也不是,但是我自诩比他强,因为,至少,我还有自知之明,而他,没有。他有足够的野心,有足够的欲望,但是没有足够的能力,这一点,他看不清,也就是导致了他失败的直接原因,他太过不自量力,用鸡蛋砸石头的后果不是两败俱伤,而是鸡蛋的毁灭,从开始触及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会狼狈收场。他不明白,却还不接受人的奉劝。喜欢哈巴狗的阿谀奉承,那么轻信甜蜜的谎言,把毒药当美酒饮下还喝得不亦乐乎。是他太单纯,还是江湖险恶,人心难测?

现在的他,像是久经沧桑的老人,风风雨雨都已走过,唯一与老人不同之处就在于世态炎凉却还是不晓得。不知是否该悲哀?

看着他满身的疲惫,一脸的无奈,我的心却不会痛,那都是他咎由自取,又能怪谁?老天是公平的吧,给了你神圣的职业,但是你不珍惜,你还能怨谁?苦果自己吞,希望能明白,以后好好安分守己的经营自己的人生,不要肆意糟蹋,因为,你玩不起,也输不起。

这个教训很深刻,不知道他能否领悟老天爷的良苦用心,我为他叹息,他的忙碌,却得不到硕果,这是否可以说明一切问题,四个字,不太适合。

有一位命理大师说过: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都在自己的手里。我觉得那只是一个简单的说明,只是长在手上而已,并不一定,自己就真的能够掌握。好多事,并非那么的简单,不是么?

篇8:回不去的--春天作文1200字

愿风裁取每一粒微尘,愿灵魂抵达记忆的尽头,愿一切浩瀚都归于渺小,愿满身孤独都拥抱共鸣。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平。

当雾气萦绕过去,浅灰色的雨云下,混合着梦想和年少的气体慢慢蒸腾。在随后的岁月里,墨水和纸张被吹进辽阔的苍穹。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重新站在当初的十字路口。

虽然,我很想回到过去。

前往闪亮的旧时光

在吗?现在应该是暖冬一片晴朗的午后,你或许揉着惺忪的睡眼刚刚走出寝室,胸前抱着刚背到一半就睡着的政治书,也或许是在树冠起伏的操场漫步,阳光拉成耀眼的光线,一圈一圈地把这片土地缠绕成一个透明的茧。记忆里却还是第一次看见你的样子,在入学考试里,趴在桌子上一直睡觉。那时候的你,该怎样来形容呢?平淡无奇,闪闪发亮。会因为很同情卖菜的爷爷,把自己兜里所有的零钱全部掏出买下他的东西,希望他能早点回家,不管这些东西自己是否用得上。也有几次去烫过头发,没过多久就被强行要求烫回来;还记得你快速躲避教导主任时那惊慌的表情;还有曾经的你对着密密麻麻的成绩单自下而上找自己的名字,然后惊喜地发现,所有想要超过的人竟然真的都被自己甩在了身后。那种像是抽丝剥茧般缓慢而明确的压力越来越重,像是空气里浮动的尘埃如影随形地黏在身上。也有很多次哭过、笑过、懊悔过,但我明白这旧时光填充着我的记忆直到永远。

耀世者私人日记

安意如说:“壮志逐年磋磨,人到中年回头望去,豪情犹在,一事无成。”那时我们说着要去更远的地方,要走过雪原让寒风吹痛我们青春的眉骨,要走过沙漠让沙砾滚烫我们的脚踝,让湖泊记取我们的声音,让沼泽埋葬我们少年时的愁绪。但人终究会长大,岁月剥离掉琥珀般的皮囊,让能抵御世俗的坚硬躯壳得以破茧而出,用锋利的姿态向世界宣泄力量,宣泄年轻的侵略性。寝室门牌里有我们每一次考试都会放进去的一角钱,意味着我们有十分的把握;顶着夸张的眼袋,裹着厚厚的被子,只为看一场偶像的比赛,为他每一次赢球而兴奋,为他每一次失误而懊恼;高兴了就心血来潮大吃一顿路边摊;难过了就默默对着喜剧电影流着眼泪,很多时候是因为自己就要挥别这段时光,无比怀念,无比留恋。风撩干花瓣的香,雨压碎眉骨的霜,我们都耀世璀璨,我们都在记忆里找寻初心。

最好的你与最好的我

在每个星光坠落的晚上,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你,一遍一遍问自己,为什么生命中最亲爱的人要离我而去?记忆里的你,我最亲爱的爷爷,沉默寡言,宽厚温顺,从未见过你发脾气,甚至在我任性地摔门而去,你也只是缓缓低下头,轻叹一口气。我当时为什么不握住你肿胀的双手说:“对不起,爷爷。”为什么没有在最后的日子里好好陪着你?即使是现在回想,我依然觉得那就是梦,梦醒了以后,我白发苍苍却依然可爱的爷爷,就会再出现在我眼前。几米说:“生命中不断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请不要忘记我,请继续想念我,最好的你在世界的另一端,看着最好的我在世界的这一头为你发光。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这样一句话: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那最狂热最坚贞的感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我们的曾经都回不去了,即使我们在那样的曾经里奋不顾身,泪流满面,但还是要踏上未来的路,记忆是个虚化的世界,悬浮在我们青春的额头,指引我们通向光明。

篇9:回不去的--春天作文1200字

渐渐的我们成了best friend,还有y和w。我们四个一起疯,一起闹,很开心。

记得我们常常假期出去玩,有偷偷跑去网吧,有去溜冰,有去玩碰碰车,我们甚至还玩过蹦蹦床,呵呵。

因为你的性格,男生总爱聊你,每次我总会去帮你,因为你是我妹。

那时的我们是快乐的。没有烦恼,没有忧虑。

这之间我们没有不开心。

初一的生活很快就过去了,那里留有我们的欢笑和快乐。

初二分班,我们分在了同一班,y和w分在了其他班上,是幸运,我们还在一起。

因为分班,我们坐在了一起,那时我们也很好,记得刚开学几天我们还因一道数学题在那争的脸红脖子粗。

后来,我想起来了,我好像与h走的比较近,或许是那时开始的吧,我们之间隐隐约约有了问题,只是那时的我没有察觉,或许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会留意一些事也不懂珍惜一些人。

再后来r每天和我们在一起了,分歧是在那开始的。其实也没有什么,大概是从初一下学期起,我的脾气莫名其妙的变得有点暴躁,当然我本也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的确,我曾厌烦过你这样,问一件事一定要问到底,问得清清楚楚,每当你因为别人不说而沉默或流泪时,我的心却又会变得不好受和难过起来,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妹妹。

忘记了是何时你离我而去,这是必然,当你第一次因为这而一个人默默回到教室时,我就知道了。

也模糊了是何时你已不在唤我姐,就这样我们渐渐陌生了。

然后你和l变得很好,后来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候的我为你高兴却也失落。

就这样,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们也回不去了。

现在的我和r成了好朋友,就像当初和你一样,不同的是 我跟她没有什么朋友间的尊敬和不可触及,我们可以很疯很闹,我们会习惯性的开玩笑。和我们在一起时不一样。我渐渐的去习惯这些,也适应了这些,每天和她疯疯闹闹,打打笑笑地回家,那种感觉很开心,可以释怀地大笑或是神经病似的谈论一些奇怪的东西。

但是,有些小秘密,我只想说给你听。因为有一些事只有你知道,只有你懂我。你现在不在了,突然发现我好久都没跟别人说过心里话了。

回想以前,我常常会跟你讲我的一些感受和秘密,我很享受也很谢谢那时你会安静的在我身旁聆听。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不想将我的感受和秘密跟她讲。或许真的每一个人都不同,给人的感觉都不一样。

我跟她也吵过架,但很快又和好了。我们不用去在意这一点小摩擦。但我想如果是我和你就有会不一样。

现在,r对我来说很重要,时间真的能改变一切,我也曾对他的某一方面厌烦过,但我是着去习惯了他,所以现在我基本都已习惯了,我觉得那些问题都不重要了,因为人无完人,何况我们是朋友。比起失去他,我想他的那个小缺点一点都不重要。

我知道最近你和h之间好像出了什么问题。遇见就是缘,何况能成为好朋友,那不是天意就是奇迹。请好好珍惜,不要等失去以后才后悔。

现在挽留还不迟,真的,他跟我说过了,他是真的把你当朋友,她没有忘了l,朋友间难免会有一些摩擦,走过就好了。

一切都已成回忆,但我们还是朋友。

篇10:回不去的--春天作文1200字

就是很突然的,想去那里看看。

木门被厚厚的一层灰盖住,本来鲜红的对联也被风雨吹洗的看不清字体,已经快灰化了,门上的老铁栓早已生锈。很久很久没有来了,四五年了吧。

推开那扇门,阳光照在尘埃上,清楚的看见它们在空中游走。不知是有被呛到,还是怎么了,鼻子微痒,眼睛就有点发酸。

很宽的客厅,左边是一张大桌子,右边有一排椅子,记不清它们原来摆在什么地方了,只是想,大概舅舅他们又重新摆设了一番吧。目光落在了那张桌子上,轻轻一揩,手指尖端被染成了灰色。依稀的记得,在这张桌子上,我吃过热饭,做过作业,过过生日。哈,真好……

左转是一间书房,有两个隔层,内侧只有一张床,外公总是惹的外婆生气,晚上只能缩在这里,还总是忽悠我,说,晚上的时候,这里会有魔法,会变得亮堂堂的,还有小精灵。

那时年纪小,便信了,那天我缠着外婆,求了半天,她才同意让我一个人睡觉,晚上夜幕降临的时候,周围漆黑一片,被子怎么也捂不热,吓得想去隔壁找外婆了,可窗户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个光点,一闪一闪的。清楚的记得,那时我突然跳起,冲进外婆的房间,大喊:“有精灵哎,外公,真的有精灵,你快去看!”后来大了点,才知道,原来那是萤火虫啊,想和他们分享我的发现,却突然惊醒,他们早已不在了……

后院有一间厨房,还有满园的花花草草,面积还挺大的。

一眼便瞧见那毫无章理的金银花,它从屋后的小水塘里伸长出来,蔓延了整个墙壁,外婆总爱摘几束摆在家里,我也总会把它们弄的到处都是,扬言要打我的是外婆,但将我护在身后的也是她。

记得那天,有只野狗跑了进来,我被吓得不知所措,它在向我龇牙,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外婆很怕狗,可是那天,她拿出一根长木条,单手将我拦到身后,用木条恐吓那只野狗。她那时是否也在害怕呢,她那时,是什么让她鼓起勇气,站在那只野狗的对面的呢?

也不记得那拥挤的瓷缸都是些什么花了,剩下的只有经过太阳的照晒,快化灰的枯草,以及干涸的土壤。

还有一棵柿子树,笔直的树干,却偏偏旁生出另一只极粗的枝丫。听老人说,那是外公和外婆相爱那天,一起种的。外公在那颗树上花了不少功夫,替它做围栏,替它修理树叶,唯一对不起它的就是,为我做了个秋千,树上的横印现在还有,他可是心疼了好半天,却没有把秋千拆掉,我想,他或许更爱我吧……

瞥到角落里的那抹绿色,一惊,还有生命吗?

走进捧起那盆绿色,是一株吊兰,只有根部有些泛青,最后一次为它浇水是什么时候呢?

想着,就向相反的方向走去,对面是厨房,走到门口,习惯性的说一句,“外婆,我想吃肉。”无人应答,我呆愣住了,泪水也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怎么会有人呢,傻子……

水勺还在原来的位置上,似乎一切都不曾改变。给那束兰花喝了水,心想要不要把它带走,可是带到哪去呢,学校?好吧,学校,放在班级里,每天都可以看到,也不用担心没人照顾,班级的花草每天都有人值日。

“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丫头,外婆不求你多优秀,每天快快乐乐的,就很好了。”

“乖孙女,看外公给你带了什么,糖葫芦!”

“哈哈哈哈~”

都过去了,没有人会这么对我说这些话了,没有人会把我护在身后了,没有人会问我想吃什么东西了……外公走了,外婆也走了。

整理好刚刚弄乱的一切,慢慢的退了出去,关上门的那一刻,我就真正的明白,回不去了,所有的所有,真的成了记忆,慢慢消散在时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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