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小编为您整理的崇拜的人的作文,本文共18篇,供大家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胡二吧”提供。
篇1:写人作文:我崇拜的人
写人作文:我崇拜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我崇拜的人是我爸爸。
爸爸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有一次我问妈妈:“爸爸每天晚上都把灯开着干什么?开着我都睡不着。”妈妈说:“你爸爸都在写日记!”我半信半疑地说:“则么可能?”妈妈说:“你不信,今天晚上你去看!”“哦”大概10点了,爸爸下班了。我心里还记着妈妈说的话,我准备今天晚上观察一下。我看妈妈睡着了,爸爸已经在阳台上“开写”了。我悄悄的下了床,慢慢的穿上了鞋子,轻手轻脚的`来到我妈妈的房间。因为不能把妈妈吵醒也不能把爸爸引响,所以没看到“多少”。但是,我确信爸爸在写日记,他一直坐着一动不动,她的眉毛皱了起来,正在歪头思考。看着爸爸日夜苦写,我又心疼爸爸,又崇拜爸爸。
那一刻,我暗自下定目标:要向爸爸学习,每天坚持写一篇日记,记录人生中的点点滴滴,让它成为人生中美好的回忆。
篇2:我崇拜的人写人作文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所崇拜的人,或许是个人的看法与角度不同,所看待的人也不同。而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著名作家――海伦・凯勒。
我本开始并不了解她,直到后来看到一篇文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为突患急性脑充血病,连日里的高烧,导致他成为了一双耳失聪,又失去视觉的残疾人。此后,他的脾气一直很暴躁。因为她渴望光明,却又只能在孤独与寂寞中度过,在1887年3月3日终于改变了她的一生。那日,家中请来了一位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在莎莉文教师的关心呵护下,与海伦顽强的毅力,他终于成为了一名著名的女作家。只不过,一个从1岁半时,就双目失明,失去听觉,到底是靠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坚持下来?不仅让我陷入沉思。她拼着自己不懈的努力,自强不息的精神。虽然,她身残,但是,她志坚。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学习了数学,自然,法语等,还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女子大学。她学会了说话,与他人交流,她讲座自己无私的,甘愿奉献了给他人,奉献给教育事业。
不过,他也岑有期望,他希望自己能像正常人一样,去看这个世界,去感受自然,感受阳光,而我们作为一个正常人,又有健康的身体,是否应该跟去努力学习,去报答,奉献我们的祖国?去仔细观察,看待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
虽然,海伦用不能再去欣赏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但她以惊人的毅力去创造了自己的人生,绽放了她人生最美的极致!
篇3:我崇拜的人写人作文
有的.人崇拜为努力而实现的比尔・盖茨,有的人崇拜不断挑战自己的林丹,而我却崇拜我自己。
不学别人,不做人云亦云的人,这是我崇拜自己的理由,只有不断挑战自己,超越自己,这样我的未来才能辉煌,但是,超越他们的第一步是要战胜自己。
天,是无际的;地,是广阔的。要想达到鹤立鸡群的效果,首先是战胜所有的敌人,超越自己的地平线,与时间赛跑,这样,才能增强自己的信念,崇拜自己,不再徒有虚名。
我们不需要崇拜别人,崇拜自己就够了。把自己看成百分之一,虽然这只是百分之一,但,如果这百分之一成功了,那么才是人生中的辉煌,生命的奇迹。
过多的崇拜只是一种过分的依赖;过多的崇拜就是贬低自己的价值。所以无需太过崇拜别人,只需崇拜自己就够了。在自己的心中记住自己就是那颗启明星,带领群星照亮闪亮。
我们要学会崇拜自己,提高人生和华生,打开人生的通道。
自己就是生活中的模范,他不是做给别人看,而是尽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
如果要创造自己的未来,首先应做真真正正的自己,所以最崇拜的人就是自己!
篇4:崇拜
崇拜
甲:哎呀,来这么些人。
乙:我也很欣慰呀。
甲:人来的却是不少啊,我很痛快啊。
乙:改词了!
甲:打刚才我就要出来。累,乏得慌,
乙:怎么那么累啊?
甲:刚出门回来,
乙:奥。
甲:去合肥,
乙:是,
甲:倒不过时差来。
乙:合肥还有时差?
甲:不都说倒时差吗?
乙:那是出国回来倒时差。
甲:奥。看见这么些朋友我打心里我就痛快,多好啊。刚才那个节目大伙儿也爱听,掌声雷动啊。
乙:是。
甲:慷慨激昂,催人尿下。
乙:尿下?
甲:它从本身的意义来说,
乙:别说了,人家演员没撒尿。
甲:就是说让人高兴,恨不得哭一番儿,那叫?
乙:催人泪下。
甲:催人泪下。
乙:跟尿没关系。
甲:催人泪下。
甲:人来得真不少。
乙:就是。
甲:有好几万人
乙:也没那么多。
甲:好几个姓万的
乙:你怎么知道有啊
甲:来这么多人干什么来的呢
乙:啊
甲:都是看您来的
乙:那可不敢
甲:这么好的角百年难遇
乙:越说越过
甲:不孕不育吗
乙:不孕不育,我上不孕不育医院得了
甲:你不出去运动一下,你就遇不见这样的人。其实,我应该感谢一下他,我们哥儿俩合作了有很长时间,如果说我有这么一点成就,完全归功乙(指乙谦)我自己,
乙:跟您商量点儿事儿,以后你要是不想介绍我别往我这儿比一下儿行么?
甲:没说完呢
乙:嗯
甲:单丝不成线,孤木难成林,浑身是铁打几根钉子?没有人家帮助能有今天么?
乙:不敢这么
甲:借一方宝地,好好感谢我的父母,多谢他的帮助
乙:这里头到底有我没有?
甲:有你呀
乙:哎,说我啊
甲:要没有你呀
乙:阿
甲:我早就红了
乙:啊,我一直搅和来这是吧?
甲:开玩笑,世界上只有一个地球,请大家珍爱地球,世界上也只有一个x,请你也珍爱x。
乙:不敢当
甲:我很崇拜你。如果说我是天上的一颗星星,您就是太阳
乙:您这又说过了
甲:我如果说是胰岛素
乙:我呢?
甲:你就是高血糖
乙:有这么大配的
甲:我要是喜羊羊,你是灰太狼
乙:动画片儿都出来了
甲:我是<<苹果>>
乙:我呢?
甲:<<色戒>>
乙:两部电影
甲:我要是广原的橘子,你是三鹿的牛奶
乙:这就卖不出去了
甲:开玩笑。放眼整个相声界,再想找出一个跟x相提并论的,没有!
乙:您这意思跟我比的都没有了
甲:恩~只能从古人里边,找出几个出类拔萃的,跟您一样
乙:从古人里边找??都有谁呀?
甲:比如说,东汉,有一个叫蔡伦的
乙:哦~发明造纸术的那位,高人啊
甲:蔡伦跟乙老师,一样!
乙:还有吗
甲:司马迁
乙:写史记,更是高人
甲:恩,司马迁跟乙老师,一样
乙:还有
甲:明朝,有一个,郑和
乙:下西洋
甲:郑和跟乙老师,一样
乙:还有
甲:东方不败!
乙:你别瞎说我告诉你,一会警察逮你来
甲:一样……
乙:那不一样
甲:x老师这个人人特别好,和我关系也特别好,三天两头看不见我就想他,我还上过你的那个…嫖客
乙:您还上过我的嫖客??
甲:什么话呀!!你很三俗
乙:你不说我想的起来吗
甲:那是什么
乙:博客
甲:我在那博客上一看,诶哟,那么多人点你呀
乙:那么多人点我,像话吗
甲:(用手指点)这不是点你吗
乙:嗨,您说错了,点击
甲:点你就是点鸡??
乙:越说越不像话了,点击率
甲:怎么还绿呀
乙:说不清楚了跟你
甲:x人很好,我很崇拜他,他就是我的偶像,我要从各方面先后他学习,乙老师养活一小花猫,咱也养一个,乙老师养一只狗,咱也养一个。乙老师狗好,棕狮,大脑袋这么大个,咱们养一个,京巴跟博美的串,脑袋跟蒜似的,屁股跟南瓜似的,他的狗,叫脸
乙:脸大的叫脸
甲:咱们这个叫屁股吧
乙:也不会起名字
甲:过了两个月,乙老师腻了,乙老师不要脸了
乙:怎么那么别扭啊
甲:咱们接着养,过了一年,火~~~~长这么大个,有一天他跟我走对脸,他哭了,“这我要还养活那狗多好”
乙:怎么
甲:“我的脸比屁股还大”
乙:什么话呀!
甲:我很崇拜你
乙:又来了
甲:他爱看书
乙:对,那你知道我都看什么书吗?
甲:知道,什么复习资料,招聘广告,模拟考试,体坛周报,恐怖小说,明星艳照
乙:啊
甲:妻子服毒,丈夫上吊
乙:停停停
甲:怎么了,你爱看书,我跟你一样,很聪明
乙:那我考考你
甲:你问吧
乙:你知道地吸引力是谁发现的吗
甲:知道,叫什么牛煎,牛炒,牛烹,牛炸,
乙:那叫牛顿
甲:哦,对,长得像头牛,反应很迟钝
乙:奥斯特洛夫斯基。
甲:你回家去娶老母鸡?
乙:近代化学之父道尔顿。
甲:长这么大没听说过化学还有个爸爸,他妈是谁呀?
乙:什么啊,你书都看哪里去了?你不说你聪明吗?
甲:对啊!那一天我吃完饭把饭碗放食堂,第二天不见了。
乙:那你怎么办?
甲:于是我贴了张告示:同学,你不小心拿走了我饭碗,太遗憾,我患了乙肝、甲肝、丙肝、肝硬化、心肌梗塞,脑膜炎,望将我饭碗放回原处。
乙:这还能活吗?
甲:第二天我到食堂一看,门口堆了200只饭碗。
乙:200只?那你怎么办?
甲:我挑出最漂亮的三个做饭碗,两个做尿壶,一个做脸盆,其余全卖废品,卖100多块呢。
乙:我可没你那么“善良”。你这也叫聪明啊!
甲:这才显得你聪明啊。
乙:是吗
甲:是啊,不说别的,单说表演,你就是奇才。诶,咱俩今天给大家来一段怎么样?
乙:行啊
甲:我委屈一下,演你爸爸
乙:这还委屈
甲:比方说你在外边热了祸了犯了错了,很胆怯
乙:那好,开始啦。爸爸(小声)
甲:你大点声不费电
乙:爸爸
甲:喊清楚了!
乙:爸爸(有人喊恩)
甲:这街坊怎么也搭碴儿啊?你还知道回来啊
乙:我回来了
甲:你说,你又犯什么错了
乙:不就是很捅人了吗
甲:(吃惊)捅谁了
乙:街坊涛哥
甲:为什么
乙:他欺负我
甲:就你长得这随心所欲的样,还不值得欺负吗
乙:他说我长得像你一样为所欲为
甲:(无语)
乙:这不欺负人嘛,我能不捅人吗
甲:(点点头)把刀给我,我都想捅你。还是换种形式吧
乙:好吧
甲:你在外边做了好事,回来
乙:好。爸爸,我回来了
甲:回来了,看你今天挺高兴的嘛
乙:当然了,我让涛哥给捅了
甲:去你的吧。
山东烟台无初三:101668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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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谈一谈最崇拜的的思想家,我最崇拜的思想家是墨子。
你们如果还不了解墨子的话,就让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墨子,约在公元前468年~前376年,名翟,鲁国人。墨子是我国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创立墨家学说,并有《墨子》一书传世。
我就先说一说的墨子手艺吧,墨子精通手工技艺,可与当时的巧匠公输班相比。他自称是“鄙人”,被人称为“布衣之士”。
墨子爱好和平,就让我来举一个例子吧 公元前440年前后,墨子约29岁时,楚国准备攻打宋国,请著名工匠鲁班制造攻城的云梯等器械。墨子正在家乡讲学,听到消息后非常着急;一面安排大弟子禽滑厘带领三百名精壮弟子,帮助宋国守城;一面亲自出马劝阻楚王。墨子急急忙忙,日夜兼行,鞋破脚烂,毫不在意,十天后到达楚的国都郢。到郢都后,墨子先找到鲁班,说服他停止制造攻宋的武器,鲁班引荐墨子见楚王。墨子说:“现在有一个人,丢掉自己的彩饰马车,却想偷邻居的破车子;丢掉自己的华丽衣裳,却想偷邻居的粗布衣,这是个什么人呢?”楚王不假思索地答道“这个人一定有偷窃病吧!”墨子趁机对楚玉说:“楚国方圆五千里,土地富饶,物产丰富,而宋国疆域狭窄,资源贫困。
两相对比,正如彩车与破车、锦绣与破衣。大王攻打宋国,这不正如偷窃癖者一样?如攻宋,大王一定会丧失道义,并且一定会失败。” 楚王理屈辞穷,借鲁班已造好攻城器械为由,拒绝放弃攻宋的决定。墨子又对楚王说:“鲁班制造的攻城器械也不是取胜的法宝。大王如果不信,就让我与他当面演习一下攻与守的战阵,看我如何破解它!”楚王答应后,墨子就用腰带模拟城墙,以木片表示各种器械,同鲁班演习各种攻守战阵。鲁班组织了九次进攻,结果九次被墨子击破。鲁班攻城器械用尽,墨子守城器械还有剩余。鲁班认输后故意说:“我知道怎么赢你,可我不说。”
墨子答道:“我如道你如何赢我,我也不说。”楚王莫名其妙,问:“你们说的是什么?”墨子义正辞严他说:“他以为杀了我,宋国就守不住,但是,我早已布置好,我的大弟子禽滑厘能代替我用墨家制造的器械指挥守城,同宋国军民一起严阵以待!即使杀了我,你也无法取胜!”这番话,彻底打消了楚王攻宋的念头,楚王知道取胜无望,被迫放弃了攻打宋国的计划。
篇6:崇拜
“侯翔,快点吃饭啦!别再看‘杨红樱’了!”妈妈在叫我吃饭了。我只好放下了《淘气包马小跳》,依依不舍的吃饭去了……
写到这里,大家知道我最崇拜的作家是谁了吧?她呀,就是杨红樱!
杨红樱给我们带来了快乐、智慧,和我们一起营造出一个更开阔、更丰富多彩的童心王国。她的作品尊重我们的天性,构筑了理想的天国,不仅得到我们的喜爱,很多家长、老师也是激情阅读,以期能从中寻找到通往我们心里的密径。
我最崇拜她的还是她的那些故事了,她没有用许多的好词句,但让我们看的如醉如痴;她没有许多的修饰,当然我们跟着主人公的遭遇,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从《神秘的女老师》中,我知道了:有孩子的地方,就有美丽的故事要发生。学习本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学校是生产快乐的地方。如果学习已变成一件不快乐的事情,那么在学校里还会有快乐吗?为了分数和名次,家长们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把自己变成学习的机器。他们感受不到天高云淡,对于大自然的美丽,视若不见。他们难道不需要阳光,不需要温情吗?每一个孩子都是世界的奇迹,因为每一个孩子都是世界的唯一。在学校,学习的目的应该是发现他们的潜能;行动的目的应该是发挥他们的潜能;教育的目的应该是鼓励他们善于运用他们的潜能。从《淘气包马小跳》中的《超级市长》,我觉得另外两个候选人的资质和才华都在马小跳之上。可他们中王天骄太完美了,完美得不真实;丁文涛太成熟了,成熟得让人怀疑这个孩子到底有没有童年。而相比之下,马小跳是稚拙的、有缺憾的,但却是真实的、纯粹的,是一个有童年的真正的孩子。可是,如今社会的老师,绝对会更喜欢丁文涛和王天骄。难道“好学生”的唯一标准就只有学习成绩吗?难道除了学习,德、体、美、劳就都不重要吗?一个人,单会学习,将来是无法承担整个社会的。而将来的社会需要的不单只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而是需要一些像马小跳这样真实、纯粹的人来承担社会。
“爱书就是爱生活。书就像调味的鸡汤,能把我们的生活变的有滋有味。”这是杨红樱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读了杨红樱的书,我才明白,书,能让我们如痴如醉,就是因为它的童趣,使我们的生活充实,变的有滋有味。
我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确是因为我太喜欢杨红樱了,杨红樱,为了我们儿童,为了破解童心,付出了许多许多。她为什么能写出这么多好的故事呢?因为她有一颗永远不老的童心。
篇7:崇拜
妈妈身高165,再踩一双高跟鞋,该有170吧。加上大饼脸、短脖子、宽肩膀、水桶腰、柱子腿,堪称“高大壮”。
平日里我经常开玩笑叫她胖妈,爸爸叫她肥婆。每次买衣服,看到好看的她都穿不下,于是,她下定决心要减肥。
节食吧,不行,她是个大胃王,忍不了挨饿;吃药吧,也不行,对身体有害,思来想去,她觉得锻炼减肥最科学,于是一放暑假,她便踏上了“减肥之旅”。
公园里、学校内、公路边、小道间,总能看到一个坚持锻炼的身影。
那一天,高温40度,我和爸爸不敢迈出空调屋半步,因为一出来,汗水就一涌而下,“算了,今天就别出去跑步了。”爸爸劝到,“对呀,这么热的天还出去干嘛?”我也附和道,“空调屋里多快活啊”。 “不行,减肥不可以中断的。”不管我们怎么劝,她好似把我们的话当作耳边风,仍坚持出了门,还动武把我也拉出去。
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人们都到河边、超市、公园乘凉去了,连平日里跳广场舞的奶奶大妈们也躲进了空调屋。我顿觉身上的汗不断往外冒,我不禁用手一抹额头,全是汗。
来到体育场,妈妈稍作准备就开始跑了,我可不想掉队,紧紧跟在妈妈身后,一圈、两圈……我和妈妈的差距越来越远。没跑几圈,我望了前面,人呢?
这时,有人轻轻拍我的肩,呀!超我一圈了,妈妈边赶边叫到“跑起来,胜利就在前方。”自认为耐力很好的我几圈下来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妈妈还在坚持着,通红的脸颊使她看上去更有活力。
就这样,你追我赶,我们完成了两公里的路程,我双腿发软,一坐就起不来了,只见汗水顺着妈妈的头发往下低,原本黄色的衣服已被汗水点染成一朵朵花,渐渐地,汗水越来越多,小花连成一片,衣服湿透了,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汗人”。
即使遇到刮风下雨,妈妈也没有停下锻炼的脚步,跳绳、转呼啦圈、跳健身操、仰卧起坐,样样都不少。
暑假过去了,由于妈妈的坚持,整整瘦了十斤,我和爸爸不由得对妈妈竖起了大拇指。希望她能彻底甩掉“高大壮”这个称呼,变得又健康又美丽。
篇8:崇拜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无论走到那里都自带光环的明星;有的人崇拜文笔精湛,能让你身临其境的作家;有的人崇拜自己的家人。而我,我崇拜那一名有一名的环卫工人。
他们不怕脏,不怕累,他们帮我们收拾随地乱扔的垃圾。他们默默的付出可能仅仅只能换来人们的鄙夷,而他们却什么都不做,只是默默地忍受,默默地付出,他们是让我最崇拜的人。
有一次,我看到一栏节目,里面的主人公便是他们。他们在夏天时,没天凌晨两三点便要出家门,开始他们辛勤的劳作。他们在那个时候便要开始扫大街,那么多的街道,他们要在早上七点三十到八点之前扫完,位的仅仅只是希望让上班的人们在早上能看到干净整洁的街道,让他们能精神爽朗的去上班,有个美好的开始,美好的一天。而他们却要扫一天的大街,只是因为人们的坏习惯。他们早上只有一个小时或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休息,而他们中午也只有那么点时间来吃饭,来休息。然而到了晚上他们也要到九点多才能回家吃饭,睡觉,而他们这样年复一年。记得,有时候,一些电视节目也有许多的爱心广告。他们到了九点多的时候,才在公园或是大街上的长椅上,凭借着路灯那微弱的灯光来吃饭,吃完才回家。这也仅仅只是在夏天,那在冬天呢?
在冬天,当那刺骨的寒风像针扎似的吃到你的身上,你受得了吗?答案一定是受不了,但是他们却要在冬天忍受着那刺骨的寒风吹到他们瘦骨嶙峋的身体上,要知道,他们可都是一些年迈的老人。
在冬天,且不说其他时间就说凌晨。他们如果是在夏天的凌晨出门这对于我们来说也很简单,然而这是在冬天。在冬天那是相当于最冷的时间段,在那段时间里,他们做着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他们要忍受着那刺骨的寒风,那空旷无人的街道,他们要开始他们一天的工作。而到了晚上呢?也许那个时候,我们早已经钻进了那温暖的被窝了,也许我们早早的进入了天天的梦乡。而他们却仍然在大街上工作,扫一扫积雪,以防路人摔跤。他们那么辛苦,却任劳任怨。他们是我最崇拜的人。
世界上与那么多种职业,可他们却选择了那最脏最累的工作。为的是我们干净的环境。如果没有了他们,我们的城市将不会在干净,我们也不会生活在舒适的环境中,所以他们是伟大的。而我们,我们以后不能乱扔垃圾,一个人一份力,起码能让他们稍微轻松点,更是为了我们不在随意的践踏那些辛苦的环卫工人的劳动,因为他们是我们最需要尊敬的人,感恩的人。
他们默默的付出,辛勤的劳作,他们是我最崇拜的人。
篇9:崇拜
所谓文化,是什么?知识,又是什么?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历史是知识分子文化活动的结果。”
“一个人只要有耐心进行文化方面的修养,就不会蛮横到无可教化。”古罗马诗人贺拉斯说过。我们现在学习知识,学习的就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文化。知识使人聪慧,文化是人有教养。文化与知识将现代人与古代的野人区别开来。人类经过漫长的进化演变而来,知识也是经过时间的历练而发出金黄的色彩。
人本是散落的珍珠,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很柔弱又强韧的细线,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当公民社会不再依赖皇权或神权来巩固它的底座,文化、历史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黏合剂。文化很重要,毛曾经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可能战胜敌人的。”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学习知识是我们生存的基础,未来的基石。而文化不仅仅是存在于头脑中的粮仓,深谷中的长桥,更是存在于一个人的举手投足。
一个有文化的人,当他走过一个树,树枝低垂,他不会随手把枝条折断丢弃,而是弯身而过;电梯门打开,他不会霸道的把别人挤开,而是谦让他人;当绿灯亮时,他旁边有个盲人,他不会漠视,而回搀扶那个盲者一把;如果是你,你会怎样?你如何与别人擦身而过?如何从买菜的小贩手里接过找来的零钱?整体气质又是如何?
文化是经过时间的历练,漫长的发展,历史人类的奉献而形成的,可是,纵观现在文化所处的境地,似乎只是利用的工具。
我们每天都被大量的知识灌输着,有时根本来不及消化,就随着大量的知识付诸东流了,在脑子里只是有印象而已,根本谈不上完全理解,熟能生巧。有时甚至为了得到成绩而死记硬背,生搬硬套。知识本是珍贵宝石的结晶,文化本是宝石放出的光芒,而现在,却没有人为了本真的文化而探索,剩下的只是为了一纸证书而学习知识的拼命三郎。我在这里敬仰知识,崇拜文化,可我们是否考虑过国家的现状,茫茫人海之中,还剩下几个只为寻找真正的知识而不求任何成就回报的人?作为学生,本应学习知识,让文化的光芒越发璀璨,可学生却已经成了只会接受知识的麻木机器人,不会思考,不会动手。文化之光已经越来越惨淡。
作为国家的新一代,我们敬仰知识,崇拜文化,但我们更应该思考思考,何为真正的文化,何为国家的栋梁!
篇10: 崇拜
中国人之崇拜神,其实是对主宰人的生死祸福的外在力量――尚末认识的规律的敬畏。这反映了人们对一种客观存在及其力量的肯定,认为它是不可以违背的;而当人发现、认识了这个规律时,更坚定了这种崇敬的态度。
一定意义上说,“神”或“上帝”都是宇宙、自然的化身。万物之所以如此这般,背后有一种力量在安排,这就是宇宙、自然运动的内在规定性,即规律。这种规定性有其不可抗拒、不可更改的必然性,然而又是“人”这个自然存在物所不可能彻底、通透地把握的,这是由于宇宙、自然是永恒的存在,而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有限的存在不可能彻底把握无限的存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早期人类面对宇宙和自然,觉得既神秘而又可怕,这就产生了敬畏之情,产生了关于“上帝”和“神”的信仰,在这种信仰的导引和规约下,八类同宇宙、自然保持着相对的统一与和谐。启蒙运动催生的“现代性”过分相信“人”的认识能力,认为人有足够的本领打开宇宙、自然的每一扇窗户,从而透彻地窥见里面的东西,进而为人类所利用。由此,对神和上帝的信仰变为对人自身的信仰,人狂妄到认为可以征服宇宙、征服自然。对神的信仰的消解带来对自然的野蛮破坏,从而造成对人类自身的致命性打击。
对神的敬畏,”敬”是对规律的态度,要服从而不可违拗;“畏”是害怕主体的行为违背规律,从而带来祸害。所以,“敬畏”这个态度是正确的,是人确知自己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故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至于因蛮干而祸及自身:所以,敬畏神灵并非绝对就是迷信思想,蕴含在其中的恰恰是科学态度。那个“神”就是规律、规则、规范,这是需要“敬”的,是不能亵渎的。人就是要夹着尾巴做人,有道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目空一切,藐视规律,不懂装懂,这种“无畏”精神,必然使自己在规律面前被碰得头破血流。
固然,人会从不知而达至知。这样,随着对被“畏”的事物规律的认识、掌握,他也就不再“畏”这个对象了。但是,“敬”仍然是必要的。凡规律、规范、规则,都是需要尊重、遵从、遵守的。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这也是道德修养的必需。(原木)
篇11: 崇拜
朋友有一句口头禅:“哇,我崇拜!”
无论是看到一处绝美的风景或是当头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猛雨,她都会乐呵呵地来一句:哇,我崇拜!
此朋友天生一表美人胚子。我私下认为大多数美女眼中的事物都是很庸常化的,可是这个MM却不一样。一次我们正在马路上轧着,迎面过来一位看起来很平凡的中年女子,没想到朋友又抛出了她那句口头禅来,我不禁笑出了声,“你要崇拜她什么?”“你看她那目光,坚定、睿智;你看她那脚步,优雅、从容。”
那一刻,我哪有心思去看一个陌生女人的目光和脚步。我发现了一个人的津津乐崇,竟然也是一道独特的风景。这种风景能使你赏心悦目,那如沐春风的清新感觉,能把你迅速带入一种快乐天地。不禁想起最近比较流行的一首歌《快乐崇拜》中唱的:
忘记了姓名的请跟我来现在让我们向快乐崇拜
其渴望关怀不如一起精彩快乐会传染请你慷慨
原来崇拜和快乐本是一对孪生。你崇拜你就快乐,你快乐,你周围的人就会被传染上快乐。如果你生来就不崇拜什么,我真担心你这个人一生会不会快乐。
文友出了一本书,你以崇拜的心态和你以嫉妒的心态去欣赏,你会发现给它人造成的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心境,前者使你快乐,后者使你郁闷。
本来处在一个平台上的同事,其中一个摇身一变跃到一个更高的平台。你就要立即调整心态去小小崇拜一下,不然你的生活就会被这点小事渲染得索然无味。毕竟这个复杂的社会没有多少事会让你快乐,你要想快乐,身上就要装个优化大师程序,适时优化调整那些令我们不快乐的细胞。
有人说,崇拜别人带给自己的只能是消极。我好像还不能苟同这个观点。崇拜只是一种心态而已。被崇拜者必定有其崇拜的地方,跟随后边的崇拜者必定有其这方面的不足,我崇拜别人,说明我欣赏、赞美、肯定了别人的某个长处,我也要有个做得像他一样卓越的奋斗目标,想想如果能做得像他一样,我就会感到很快乐。如果发现别人取得了好成绩,就用横眉冷对的态度去讽刺、挖苦,这样才是消极的、不和谐的,更谈不上有快乐可言了。没有快乐的心境去应对周遭的一切,整天哀哀怨怨的,任谁见了都会觉得不爽。
崇拜就是给心情涂个快乐的颜色,拥有靓丽的心情,思想的藤就会越伸越长,你的世界才会天宽地广。
篇12: 崇拜
正方辩手好!我是反方一辩,我们的观点是偶像崇拜弊大于利。说到偶像崇拜,我们必须认识偶像崇拜不是一个独立的事件,它与许多事件都有紧密关联,偶像崇拜背后的粉丝经济产业链,以及青少年年偶像崇拜所引发的心理,家庭等问题,都是一个整体。
众所周知,现在的偶像崇拜简单来说即追星。而在当今流量时代,粉丝经济盛行,经纪公司与各大奢侈品抓住机遇牟取利益。在我国,有着没花过钱都不好意思说是谁谁的粉丝这种话,正因如此,才会有“带货王”这种称号的兴起,只要爱豆代言,买起来绝不手软。断货那是常有的事。可青少年何来如此多的钱财挥霍?那只能是找父母要,有些甚至做出违法犯罪之事来。许多青少年,不顾家境,一味只为爱豆,可见现行偶像崇拜之弊。
其次,偶像崇拜也影响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有些沉迷于为偶像打榜,刷流量,天天熬夜;有些为了模仿偶像,染发、整容层出不穷,极大地危害了身体健康;更有甚者,沉迷于虚拟偶像无法自拔,其完美的设定,让他们深陷其中。除此之外,由于青少年三观正在形成,偶像的行为很容易影响他们,他们固执且盲目的相信偶像的话一定是对的。闻一多曾经说过:“盲目地听从,盲目地相信一切者,他一定是蠢物,他们的头脑只是别人的跑马场。”青少年作为国家未来之栋梁,难不成要大脑要成为偶像之跑马场?
相信会有人反驳道:“难道偶像就没有起到一点积极作用吗?上次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他们纷纷在微博上呼吁“守望和平”呢?”但我要说的是,这只是一种表象,要说发这样的微博,人人都会,这并不能体现一个偶像的品行,而影响青少年的,却往往是一个偶像的品行。不可否认,有许多粉丝的小鲜肉们审美观点曝出的黑料越来越多,一桩一桩,触目惊心,道德之沦丧,品行之恶劣,不仅仅不人调崩塌之惊讶,更应有对其忠实粉丝影响的忧虑。青少年的是非观还不够健全,如若因受偶像影响误入歧途,岂不令人痛心疾首?
因此,我认为在当今畸形的偶像崇拜大环境下,偶像崇拜弊大于利。
篇13: 崇拜
我不去追捧他人的光芒,只是埋头书写自己的辉煌,当寒夜过后,我将成为如日中天的骄阳。
――题记
崇拜,但不追捧,与其盲目追逐,不如埋头努力。
总有一些人,站在万众瞩目的聚光灯下和喝彩声中。有人不只是崇拜,而是用自己的汗水让自己像心中的偶像一样强大;而有的人却盲目地为他人的辉煌追捧,到头来,一无所获。
因盲目追星而一世无成的失败者在人群中比比皆是,而理性崇拜,走向成功的人也不胜枚举。
骑士队的当家球星“皇帝”詹姆斯从小崇拜乔丹,在偶像的引领下,他勤练球技,终于成为NBA的佼佼者,势如破竹的突破过人,狂风骤起般的战斧劈扣,球场上不可一世的表现下,亦是源自多年血与泪的洗礼铸就的辉煌。试想当初的他仅被偶像感染,不是去苦练球技而是走进人群,一起为乔丹呐喊,整日和其他追星族一样盲目追捧,那么球场上便少了一位巨将,徒增了一位观众席上的普通观众。与其追捧“太阳”的光芒,不如让自己强大,取代那如日中天的骄阳,让世界止步于你的脚下。
在1963年的美国,发生了一件平常而又影响深远的事,17岁的克林顿见到了时任美国总统的肯尼迪。从那天起,少年克林顿便立志要像肯尼迪总统那样,走上政坛,领导这个强国。经过的辛勤付出,他终于从偏远的阿肯色州走向白宫,走向这个20年前的梦,没有谁是天生的主角,命运由自己把握,上帝给了你我拼搏的权利,而良机由你我把握。
再绚丽夺目的流星,也终将陨落;再不可一世的辉煌,亦会被掩没。时间将把主宰的权力交给你我中的强者,与其去为一个终将过去的辉煌者呐喊,不如用血与泪缔造属于我们的时代。
有志者看到强者的辉煌,说:“看,我要像他一样,取代他。”甘于平庸的人目睹强者的荣耀,说:“他是我的偶像,我要一直追逐他的光芒。”
青春是我们挑战人生的资本,与其徒劳地为成功者锦上添花,不如用血和泪浇灌自己人生的昙花,相信那盛开之时的倾城之美,将令众人俯首,令世界称臣。
不追逐别人的光芒,只是埋头书写自己的辉煌。崇拜,但不追捧,用沾满鲜血与泪水的双手砌起人生不可一世的辉煌。
篇14: 崇拜
时代的快速发展,不知不觉中也促使着文明加快步伐。人们逐渐习惯这种快节奏,进而成为一种惯性思维。一切都成了“转瞬即逝”,仿佛忘却了“永恒”的存在。
网络媒体的兴起,更是让五花八门的新闻日夜冲斥着疲倦的神经。一次次点击,跳跃式浏览,再退出,转而进入另一个页面……机械循环中,是海量的信息,变化无穷的字符,一张张不断更替的面孔。往日人们对于偶像的执着崇拜,渐渐演变成了短暂的追捧,似乎期待着更具魅力的偶像将会在下一个点开的页面出现。
久而久之,慢慢发展成一种流水式崇拜。
就拿阅读而言。最初纸质书籍为人们阅读的主要对象。人们可以抚摸触碰,感受到纸质的温度,嗅到油墨淡淡的香味,感受到字句之间富有弹性的张力;间或提笔在字里行间留下批注,划下感同身受的语言。这个时候,我们的心灵沉静的,灵魂与躯体同在,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体悟品味着作者的情感,由此引发共鸣。因此,当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诸如偶像人物、情感取向、价值观,我们都较为笃定,并产生一种执着与信念。例如为张生与崔莺莺的爱情而惋惜,为保尔
科察金的革命精神感动,亦或是为海上小美人鱼化成的泡沫动容……
然而,当阅读也成为一种流水式的“生产线”时,那么对于那些元素的崇拜与追求也就成了流水式。当你打开网络,不自觉地便进入了快餐模式。快速浏览,跳跃式阅读,的确有了一目十行的速度,但大量信息也不过在脑海中走了个过场,只有少部分被记住了。最后,你确实看了无数信息,而能被记住的,却是少之又少,更不用说是深度的记忆与感悟了。因此,在这种境况下产生的崇拜对象往往成了暂时的象征,在转瞬即逝间已改变西东。因为你关注着过多的人和事,当大片大片的浮云掠过,你面前的都成了过眼云烟。
这,都只因习惯于快速,习惯于流水式。他们在山头上一遍遍写下“某某万岁!”一次次奉以崇拜。而当雪落下,为山头蒙上一层厚毯时,他们又高呼:“雪万岁!”一次次的变更,已然磨灭了人们对于永恒的认知,而当山头的积雪融尽时,流水线上的崇拜者们又该对谁高喊“万岁”了呢?
篇15: 崇拜
他是大树,他是用笔挥写人生的英雄,他不屑与霓虹灯为伍,他是那个即使满头银发仍笑的像个爷爷似的老人。他是“太阳”――季羡林爷爷。
第一次认识季羡林爷爷是通过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小苗与大树的对话》。季羡林那么诚恳又和蔼地与“小苗”攀谈。他告诉她学习的方法,他不像个老师,因为他总是笑;他的屋子里堆满了书,他不像个学者,因为他的屋子十分简朴。这是季羡林爷爷,阳光下那张布满皱纹却仿佛每一道皱纹中都盛满蜜糖的脸,正慈祥地笑着。
“行云流水”,“仿佛不止叙述着一个人的故事”。这是我们敬爱的温总理给予季羡林爷爷文章的赞美。季羡林老爷爷一生写下著作无数,用最真挚的心和最温暖的爱建造了一座座知识宝库。在《感动中国》20xx年的舞台上,也有这样一位老人,如同旗帜在永远飘扬着那宽厚的笑容,永远定格在人们的心中,留下弥久难忘的感动,对于季羡林老爷爷,所有人油然而生一股尊重。
“融洽”印象很深的一个词语,不知是五年级还是六年级时书上的一个词语,那是一篇记者去采访季羡林爷爷的文章――布满爬山虎的小院里,阳光依稀射入屋子,屋子很简陋,陈列着许多书,只见季羡林老爷爷坐在院子里的一把藤椅上,静静地看着书。我甚至能想象到当时的情景,也许在临进门的那一刻,记者们还在着急地背诵要问的问题。但当燕子从这头飞到那头后,记者们已经和季羡林先生在促膝长谈了。这就是季羡林老爷爷,他能和任何一个人都相处的格外融洽。那是因为什么?是每个人都被他宽厚的笑容所折服吗?或者因为屋子的简单布置而放宽了心,也许是大家都被季羡林先生真诚的心所感染了吧!
20xx年的某一天,在北京的某医院,季羡林先生永远地离开了人世!我想,他应该是带着笑容走的吧!也许在那一天,某个学堂里,还有一群孩子们在齐声朗读着《小苗与大树的对话》吧,季羡林爷爷的精神将永远留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那个像太阳,那个如同大树,那个拥有宽厚笑容的老人,就是我最崇敬的人――季羡林老爷爷!
篇16: 崇拜
今年暑假,我第三次阅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在这一次阅读中,我多了一些感动,也多了一些感悟。
哈利。波特是最敬佩,最崇拜的人。
哈里是一个自强的人。哈利年幼时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了,而可怜的小哈利只能被送往他唯一的亲人,他妈妈的姐姐佩妮姨妈的家里,从小便受姨妈姨夫的虐待,表哥达力的追打,住在简陋的地下室里,地下室里木板已经松动,墙上蒙着一层灰尘,角落里还有恐怖的蜘蛛,一有人在楼梯上走动,天花板就咯吱咯吱地响,让哈利都睡不成觉。哈利的生活十分悲惨,如果换做是我,我一定在崩溃的边缘欲哭无泪。可是哈利却没有因此而堕落,忍辱偷生坚强的活下来。终于,哈利悲惨的生活快要结束了,因为海格来了,把一封信送到了他手中。他知道自己是一位巫师,可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哈利开心极了!
在霍格沃茨,哈利的生活过得很充实,很幸福,并结交了许多好朋友。但是美好的生活并没有多久,哈利又一次被卷入与伏地魔的纠纷之中。伏地魔想法设法地潜入霍格沃茨,喝独角兽血,杀人造魂器,干一些让人忍无可忍的事情,又千方百计的经过九头狗,魔法象棋等关卡,去偷魔法石来苟且偷生,可是在哈利几人的拼死保护下,伏地魔的阴谋再一次没有得逞。也就是这一次让我看到哈利的勇敢。
自然,在这一次纠纷中,我还看到哈利的智慧。在第三关卡中,哈利遇到了一些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事,前方一道大门锁着,头顶上还有几只飞鸟,可是经过哈利的仔细观察,竟发现那些‘飞鸟’根本不是飞鸟,而是通过机关的钥匙。他又凭着过人的飞天扫帚的技能,抓到了那把钥匙,找到了魔法石。这就是他过人的智慧。
哈利可以勇敢的与伏地魔打斗,而我却因为一直狼狗而吓得哇哇直叫,哈利可以忍受姨妈姨夫的无理取闹,而我却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吵大闹,哈利的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
虽然哈利波特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我还是相信世界上有这么一个自强,有勇气,有胆量,有智慧,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哈利波特。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篇17: 崇拜
事实上,我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崇拜或去追星,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被崇拜的。
但今天就破一次例,来说一下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吧!我最崇拜的人是那种德高望重,品行好,知识渊博且果断的人,你猜出来了吗?对!就是福尔摩斯(和柯南)。可能有的人会说,这是虚构的人物啊!我并不这样认为。难道小说人物就不值得崇拜吗?那我们还要这些书干甚?
我崇拜福尔摩斯是从读柯南道尔的《红发会》开始的。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关于福尔摩斯早期处理的一个案子。它主要讲了一个红发男子被应聘进“红发会”和它背后的阴谋――――偷国家银行的一大笔存款,以及福尔摩斯的缜密推断和破敌妙招。这本书我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它似乎能将我“吸”进去似的,让我跟着福尔摩斯去体验案件的每个步骤,身临其境,为开始的谜团而疑惑,为破案成功而喝彩。我相信一本能把人“吸”进去的书一定是一本好书,而且是一本精彩的书。
我佩服这位鹰钩鼻,眼光尖锐而威严的英国人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因为我从小就向往着去从事冒险的行当,这大概是人们所共有的好奇心吧。可我不仅是这样想的,还这样做了。从一岁到现在,我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探一探,钻一钻,或者带一些泥土样本回去,或者带点河流湖泊的水回去。至于这些水和土用来干什么呢?我一般是用来做一些无聊的实验的,然而这给了我极大的满足。从五岁开始,我渐渐迷上了冒险和探险小说,而且开始学习他们了。
这些冒险和“学习”也是有代价的。我现在的双腿上,有些地方已经留下了终身难忘的伤疤,但我确信福尔摩斯受的苦要更多,他要更痛!到现在我已经阅读完几十多本探险小说和很多相关的长短篇故事了。这让我学到了蛮多东西,最起码能让我自保吧。而且在这些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可以学习写作并摘录文字,用到平时的作文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人物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知识传授者。让我们聆听他们的故事,去感悟作者对人生的理解吧。
最后想说一句,《福尔摩斯探案集》又更新了,我要去看喽。
篇18:崇拜作文
说实话,每当看见“妈妈”这个词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溢出一种令我无法言表的情感。我崇拜我的妈妈,并不是因为她有一双能煮出可口饭菜、织出美丽围巾的手,是因为她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灵。
一双小眼睛,黑黑的皮肤,瘦瘦的身体,这就是我妈妈的样子,别看她长得不怎么样,但是提起她的名字,在我们村里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妈妈是个热心肠,村里不论谁家有困难,他都出手相助。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件事。
那是暑假的一天,上午还是骄阳似火,下午就变了天,天空中顿时乌云密布,雷电交加,眼看雨马上就要来了。我们赶紧上楼去收粮食,正在紧张忙碌中,妈妈一抬头,看见隔壁的李爷爷正在艰难地上楼,也准备收粮食。李爷爷的老伴去世了,他的儿女也常年在外打工,一年才回来一次,李爷爷又患有腰椎间突出,所以上楼非常困难。妈妈见状,二话没说,毫不犹豫地扔下手中的扫帚,拿起锨向李爷爷家奔去,留下爸爸和爷爷收粮食。来到李爷爷家,飞速跑到楼上,收起粮食来。当收完最后一袋,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当妈妈回到家中,已经淋成了“落汤鸡”,面对爸爸的数落,妈妈只是咧开嘴笑了笑说:“别人有难处,伸手帮一把,不是应该的嘛!”这句简单质朴的话却像钉子一样深深地钉到我的心里,也时时处处影响着我。
妈妈,您不仅生我、养育我,还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我只想由衷地说声:“妈妈,我崇拜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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