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大学有哪些

时间:2025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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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传媒大学有哪些,本文共10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qwe113322”提供。

篇1:传媒大学有哪些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简称“浙传”,拥有杭州下沙和嘉兴桐乡两个校区,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篇2: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xxxx〕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xxxx〕18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xxx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xxxx﹞1号),结合中国传媒大学人才培养目标,xxxx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全国选拔理想信念崇高、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

学部 专业及招考方向 招生人数 高考科类

新闻传播学部 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学 30 文理兼招

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 30

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 20

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 15

新闻学院 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 25

理工学部 广播电视工程 20 理工

注:①专业及招考方向以下统称为“专业”。

②上海、浙江的考生报考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选考科目限选物理,其他专业不限制选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 理想信念崇高、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 报考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各类竞赛(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外语、摄影、创意创新、社会实践)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出版物或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作品;

5. 报考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信息学、英语、人文社科及创新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出版物或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的作品;

6. 报考广播电视工程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计算机或信息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 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并在相关领域确有突出特长、取得过优秀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于xxxx年3月19日—4月10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

2. 上传材料(图片、PDF)

(1)考生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考生本人身份证;

(3)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高中阶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5)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需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原件照片,若为复印件则需由考生所在中学加盖公章,以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通过。在材料审核通过的基础上,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xxxx年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同时在报名系统上查询初审结果。

五、考核办法

1. 测试地点:中国传媒大学(地址:xx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

2. 测试时间:面试及笔试将于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测试内容:

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 (国际新闻传播方向) 、广播电视学 (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 (新媒体方向)

【专业测试】面试 ①1分钟自我介绍 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 ③材料分析:根据指定材料,表达观点并说明理由 ④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需加试朗读英文短文并根据短文回答问题

视频作品分析 重点考查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考试时间两小时)

【综合能力笔试】考查考生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三小时)

新闻学 (数据新闻报道方向)

【专业测试】面试 ①1分钟自我介绍 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③根据指定材料进行评论:侧重新媒体、数据新闻等

【综合能力笔试】考查考生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三小时)

广播电视工程

【专业测试】面试 回答考官提问:考查考生的专业兴趣、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潜质

【综合能力笔试】考查考生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三小时)

六、资格认定

1. 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面试50%、视频作品分析50%)与综合能力笔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广播电视工程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与综合能力笔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2. 多个专业都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志愿顺序,只认定一个专业合格。

3. 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xxxx年6月22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同时在报名系统上查询测试结果。

七、录取办法

1. 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上海、浙江入选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入选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广播电视工程专业A档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B档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入选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

其他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且高考成绩总分(不含任何加分)在当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各专业具体优惠分值见下表:

专业名称 750分制省份 江苏 海南(标准分)

广播电视学

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

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

20分 13分 24分

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

广播电视工程

A档:30分

篇3:传媒大学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文书事务正常顺利进行,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所谓“文书”是指日常工作上往来的公文、报告、会议决议、规定、合同书、专利许可证书、电报、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等一切的公文和用书。

第三条 文书的收发、领取与寄送,原则上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其他部门的文书管理,也应参照本制度。

第二章 文件的收发和催办

第四条 对文件、信凼的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凡属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发来的文件及学院的文件或信凼,均由学院机要员统一签收、登记、传递、催办或承办。

第五条 文件登记后,机要员应即编号登记并在文件首页加盖收文印件,粘贴“文件批阅单”,由院办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签送院领导批阅。为避免文件、电报积压,延误工作,一般应在当天批阅完,紧急文件要速阅速办。

第六条 学院外出开会人员带回的文件及资料统一由机要秘书登记,按文件的要求进行传阅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 为加速文件流传,提高工作效率,机要员一般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至院领导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接到文函件、电报后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如关系到二个以上业务部门,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递,最迟不超过二天(特殊情况除外)。如经办需备查的,主办部门经办人员要征得院长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和摘抄,原件应及时周转归档。

第八条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收交、保管文件并负有催办、督促、保密、检查的责任,各部门承办的文件均需在文件批阅单上签注承办意见和结果,承办人要签注姓名及年、月、日,以示负责并备查考。

第九条 机要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对学院统一编号的文件要及时处理、归档,不得分散或自行保存,所有附件不得抽存,以防丢失。

第三章 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条 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关系需借阅、查阅文件,需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有密级的文件,需经院长办公室处长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借阅文件应严守登记、签收手续,遵守借阅时间,按期归还,以免影响文件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二条严格文件清退制度。机要员除对承办的公文进行日常催办外,实行月终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总清。每年的第一季度将上年的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后全部立卷归案。上级限期清退的文件及时催交上报,不得延误积压。如文件丢失,必须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写出书面报告,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四章 文件的保管和归档

第十三条 凡下列文件统一由学院档案室保管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上级对学院报告、申请的批复;

(2)学院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纪要、规定、重要通知、生产计划、总结、领导发言、人事、组织、各类年报等;

(3)学院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学院党政办公会、学院党、政、工联席会、学院行政办公例会、学院中层干部扩大会及各种专业会议记录;

(4)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所携带回学院的文件、资料及本学院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

(5)反映学院先进人物、事迹及学院领导工作等;

(6)反映学院有关奖惩的材料;

(7)学院日志、南广大事记和工作简报;

(8)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等;

(9)上级部门直接发至学院各单位的文件,如涉及到学院全局的,应交院长办公室由机要员登记,由分管院领导批示后再下发办理。

第五章 文件立卷与销毁

第十四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按立卷要求分卷装订,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以时间顺序排列,列好案卷目录,清点案卷无误后方可归档;

(3)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4)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5)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十五条 文件的销毁

(1)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院长办公室机要员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2)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由机要员和院办主任在场负责销毁。

第六章 文件传阅

第十六条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

第十七条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不影响他人传阅,当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提示”、“拟办意见”,院长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第十八条 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以防泄密。

第十九条 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中任何文件,如确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十条 文件阅完后,应送交机要员,避免横传,以便保管。

第二十一条 对于紧急文件要速阅速办。

篇4:传媒大学宿舍管理制度

为规范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收费管理,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收费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项目

学院收费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培训收费四类。

1.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艺术类报名考试费三类。

2.代收费:是指学院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3.服务性收费:是指学院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在校学生以及校外人员、单位提供自愿选择的非教学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4.培训收费:是指以学院或系等名义,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或校外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标准

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代收费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培训费具体标准由学院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

三、收费管理原则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代收费、以学院名义收取的培训费由财务处统一收取、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学费、艺术类报名考试费统筹用于学院办学支出;住宿费用于学生宿舍管理、维修和设施设备的添置更新等。代收费用于学生代办项目的支出。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学院收费收入。

服务性收费和培训费委托各相关职能部门收取的,也必须纳入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由财务处之外的其他部门自立帐户进行管理核算。

四、实施办法

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由财务处在指定的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公示收费。

以学院或系名义收取的培训费、服务性收费必须事先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财务处初审,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在财务处备案,财务处根据不同收费项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后执行。

财务处定期将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五、附则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传媒大学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与生活,顺利完成培养合格人才的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于3月25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各类在校学生。

第三条 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决定依规定必须进入学生档案。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至少学满一年)。学生无异议者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视情节分别给予留校察看一年或留校察看两年处分。留校察看期间有明显进步表现者,可以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突出进步表现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仍不悔改者或在察看期重新违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凡申请解除留校察看期者,均由受处分本人写出申请,由所在二级学院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学校做出相应的书面决定,与原处分决定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毕业时未解除察看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理。等留校察看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对其表现写出考察意见,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决定是否补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有明显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者,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扰乱学校和社会秩序,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的标语或大小字报者,破坏安定团结者,视情节、后果及经教育其改正情况,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五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触犯国家刑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者:

1、被司法机关判处劳动教养、管制、拘役、徒刑(含缓刑)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被司法机关处以刑事拘留者,视情节和审查结论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者,视情节和审查结论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警告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被公安、保卫部门处以其他治安处罚(含罚款)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六条 侵犯公私财物者,除追回赃物赃款外,视作案价款和情节轻重,作以下处理:

1、作案价款500元以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2、作案价款500元以上(含500元),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为作案者提供情报或作案工具,为作案者放哨、窝赃、销赃者,与作案者同论。

第七条 参与、贩私者,贩卖、运输、吸食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 预谋、策划、组织或指挥群殴,肇事或参与打架,作伪证或提供凶器者:

1、不听劝告,用语言挑逗,或用各种方式触及他人,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致他人轻伤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挑唆、煽动、纠集、指挥他人群殴,其主要肇事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影响大、后果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发生纠纷,对方错责在先,而自己处理不当,纠集他人引发群殴及参与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7、双方因口角互不相让、互相殴打,扰乱学校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者,参照本条上述各款,双方均予处分;

8、故意为他人作伪证,给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记过处分;

9、持械打人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0、为他人提供凶器,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1、在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用钱或其它形式私下解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2、参与打架三次者,不管情节、后果如何,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3、凡肇事、打架斗殴者,对受害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担医疗、医药费用。

第九条 违反道德规范,有下列行为者:

1、有窥看、滋扰等流氓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卖淫、嫖娼,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娼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其他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参照以上条款处理。

第十条 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除没收赌具、赌资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1、首次参与赌博,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屡次参与赌博,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 收看、复制、传播物品者:

1、阅读、收看、浏览书刊、录像、计算机软件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书、淫画、录像或其他物品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 考试(考查)作弊者(参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考试规则》):

第十三条 男女交往举止要得体,要与大学生身份相符,不得有碍校风校纪,不得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关系,不听劝阻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四条 涂改、伪造证章者,开具、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件者:

1、私自涂改、伪造学生证,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开具或使用假证明、假证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3、凡涂改、伪造证章,开具、使用假证明证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负责。

第十五条 故意破(损)坏公共财物,除责令赔偿损失和处以罚款外,给予下列处分:

1、故意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财物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毕业生在就业派遣期间破坏公物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可暂不颁发毕业证书。若毕业生已离校,则与所在单位联系,进行处理;

2、在建筑物及教室、公寓宿舍墙壁等处乱踩、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擅自撕毁有效期内的公告、通告等公文,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违反有关规定、私接电源及违章使用各种电器或明火者,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 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者:

1、在校园内聚众吵闹、喧哗,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及有其它扰乱教学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酒后肇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依法或依校规执行公务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用语言、书信(匿名信)诬陷、攻击、侮辱他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6、用语言或行动影响或干预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妨碍他人人身自由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破坏绿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学校有关公共场所管理规定者,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8、扰乱正常课堂、会场、餐厅、宿舍等公共教学、生活秩序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掷砸物品,不听劝阻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第十七条 侮辱、威胁、殴打教工者:

1、侮辱、谩骂教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以暴力威胁教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殴打教工及其亲属,视情节轻重,最高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1、违纪后,认识态度差者;

2、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

3、其行为破坏学校声誉者;

4、涉外活动违纪者;

5、威胁恫吓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6、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7、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8、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9、其他应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者。

第十九条 受处分者本学年度不得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取消本学年度各种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二十条 对本规定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可参照本规定类似条款处理;本规定与《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校园治安管理规定》并行适用。

第二十一条 处分决定程序:

1、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一般情况下由所在学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学务部、教务部共同会商和研究决定(其中涉及学生党员的处分,要有纪委参加),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2、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应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

3、职能部门共同会商的分工是:凡属学籍方面违纪处理,由教务部牵头;凡属政治、思想、道德行为方面违纪处理,由学务部牵头;凡属治安、后勤方面违纪、违规处理,由总务部牵头;

4、凡属触犯刑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者,由校保卫部门确定处分,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向学务部、教务部备案;

5、特殊情况下,学生违纪的处分,由有关职能部门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6、学生处分决定由牵头部门根据会商结论拟定,经主管领导签发后统一发布,张贴于学校奖惩布告栏;

7、学生处分决定归入本人档案及学校文书档案,并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家长;

8、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1、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学务部、教务部、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11人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学务部;

2、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3、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对学生提出的申诉及时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4、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申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5、从处分决定或者申述处理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6、有关申诉听证程序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违纪处分程序》。

本规定自9月起施行,由学务部负责解释。

篇6:传媒大学有哪些学校

中国传媒大学(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中传”,位于首都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信息传播领域行业特色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高校,传媒高等教育国际联盟发起单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媒介与女性”教席单位。

篇7:传媒大学毕业生个人简历

个人信息

yjbys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男|26岁(1990年5月7日)

居住地:北京

联系电话:

E-mail:/jianli

最近工作[11个月]

公 司:XX有限公司

行 业:影视/媒体/艺术/文化传播

职 位:媒体项目管理

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新媒体与信息网络

学 校:中国传媒大学

自我评价

多年工作经验,熟悉企业战略、组织、计划、运营、监督、执行各环节,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出色的执行能力。有多项成功的策划和实施案例,包括对大型行业垂直门户网站的架构和运营、数字电视内容及文化传媒项目的.营销策划、宽带互联网网数据业务的市场推广策划。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影视/媒体/艺术/文化传播

目标地点:北京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媒体项目管理

工作经验

/10 — /9:XX有限公司[11个月]

所属行业:影视/媒体/艺术/文化传播

媒体部 媒体项目管理

1. 根据现有竞争形势开拓新媒体资源运用,结合报纸和网络媒体优势整合运营。

2. 策划建立发展新快报、新快报新媒体微博、微信,使其成为公司宣传和盈利的工具。

3. 对网站进行SEO优化,对网站新闻及广告管理令网站增值。

/8 — 2014/9:XX有限公司[1年1个月]

所属行业:影视/媒体/艺术/文化传播

媒体室 媒体项目管理

1. 对业务部门的新媒体项目的配合和创新,与落地活动配合,与网络媒体建立联系,形成媒体联盟。

2. 举行新媒体相关论坛和讨论会,并对会上的内容向公司内部传达。

3. 独立完成日常新媒体合作推广策划文案撰写和营销方案执行的工作。

教育经历

/9— 2013/6 中国传媒大学 新媒体与信息网络 本科

证书

/12 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良好),读写(良好)

篇8:传媒大学毕业生个人简历

个人信息

yjbys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男|26岁(1990年3月13日)

居住地:北京

联系电话:

E-mail:/jianli

最近工作[11个月]

公 司:XX有限公司

行 业: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

职 位:品牌宣传部长

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新媒体与信息网络

学 校:中国传媒大学

自我评价

对互联网产业长期、深入的了解、实践经验和深刻认知,熟悉多种互联网商务运营模式,具有丰富的互联网技术团队管理和运维经验,对政府项目运作、产业链金融有深刻认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喜欢创新的人,喜欢接触新事物,为企业生产管理带来新动力。丰富而强势的主流与高端传媒关系资源,品牌营销与媒介推广实战经验丰富。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

目标地点:北京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品牌宣传部长

工作经验

2014/8 — 2015/7:XX有限公司[11个月]

所属行业: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

品牌部 品牌宣传部长

1. 负责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内容创意和营销策划,策划并执行可评估的营销传播活动。

2. 创作网络传播渠道所需原创内容,针对宣传推广的需求,提供传统媒体、新媒体的整合方案。

3. 负责国内目标市场调研、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品牌发展战略和各阶段发展目标建议纲要及相关报告。

2013/5 — 2014/7:XX有限公司[1年2个月]

所属行业: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

品牌部 品牌宣传部长

1. 负责集团广告代理商比稿竞标工作,规划实施年度集团品牌战略与市场推广计划。

2. 监督与管理集团广告代理商的品牌策略、创意设计、制作、市场调研、等各项提案并推进落实。

3. 定期针对代理商的提案、工作月报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在市场创建与维护集团品牌和产品品牌及企业公众形象。

教育经历

2009/9— 2013/6 中国传媒大学 新媒体与信息网络 本科

证书

2010/12 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良好),读写(良好)

篇9:传媒大学有哪些学校二本

浙江传媒学院,简称“浙传”,拥有杭州下沙和嘉兴桐乡两个校区,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学院的前身是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由浙江广播电视学校(创建于1978年)和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4年)于合并组建而成。,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签订共建浙江传媒学院协议。10月,经教育部批准获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篇10:中国传媒大学有专科专业吗

中国传媒大学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已正式进入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前身是创建于1954年的中央广播事业局技术人员训练班。195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升格为北京广播学院。2004年8月,北京广播学院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学校位于中国北京城东古运河畔,校园占地面积46.3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88万平方米。

2017年9月,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国传媒大学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传媒大学学生求职信

传媒大学播音主持专业自我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留学预科奖学金颁发回顾

中国传媒大学MFA文产项目策划考研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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