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 范文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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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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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现场勘查 范文,本文共6篇,供大家参考。本文原稿由网友“寻找”提供。

篇1:《现场勘查笔录的实例》

《现场勘查笔录的实例》

××植物园豆科区小凉亭行凶抢劫案现场勘查笔录

19××年×月×日上午8时35分,我大队值班室接××分局刑侦队电称:“植物园小凉亭内发现一人被打伤,被害人已送医院抢救,现场上有许多血。请速派人勘查现场。”

当即由封××副大队长带领侦查员郑××、鲁××、金××、法医季××、陈××,痕迹技术员孙××,照相技术员徐××于8点54分到达现场。相继到达现场的有××分局局长吕××、副局长余××、杨×,刑侦队长陈×、副教导员林××,侦查员朱××、陶××、林×、庄××等同志。现场已由××派出所方××同志和植物园的部分工人同志保护着。

首先听取了派出所和植物园同志的情况介绍。然后访问了现场发现人顾××(男,18岁,住植物园玉泉大队)和胡××(男,18岁,住植物园玉泉大队)。据他俩讲,早上7点50分左右,顾与胡到大队里去分番茄,顾的舅舅告诉说,今早不分。二人就讨个蕃茄,边吃边走。先到植物园三在分类红亭子里坐了10分钟,再往豆科小凉亭走去。先看见了亭旁放着一辆自行车,走进亭内见一个人头东足西仰天躺着,右手搁在头上,左手弯曲伸在旁边,头上都是血,两脚伸在石凳下面,旁边有一本《世界文学》,一张报纸上都是血,一只拎包放在石凳上。胡讲:“人还会动,快去叫人。”二人就往厕所方向跑去,碰到植物园一男一女推车子过来,就把情况告诉了他们。男的报告班长去了,女的跟着去亭子。过了10分钟,来一了辆三轮车把那人抬上去,拉到了××医院抢救。

派法医去勘查被告人伤势。被告人是一位60多岁身体壮实的老年人,已昏迷不醒,有生命危险。右侧头部后面有严重的钝器伤(详见法医鉴定)。

当日天晴,气温25~27℃,偏北风3~4级。

现场位于××区××植物园南面豆科区小凉亭内,西面靠近豆科区;南面临向医院;东西与植物园三班分类区红亭相望;北面是植物园豆科区。

小凉亭朝西是一大门,亭两侧长廊可进出都无门。亭子总面积为76平方米。现场血迹在正亭北面的石板地上。一石与正亭长廊相遇,高13厘米,石阶下有一滩浓色血泊,面积为50×40厘米。石阶上也有40×30厘米血泊,流下石阶与浓色血泊连接在一起。石阶上面血泊旁有一张19××年7月17日至9月23日的第20期广播电视节目周报,报上染满血迹。紧靠报旁有一大滩67×55厘米的呕吐物(上有嚼碎的月饼和梨子成分)。距呕吐物8厘米处有一小堆5×4.5厘米的碎月饼。离月饼30厘米处有呈条状的梨皮,紧靠旁边是一副完整的`外圈黄色眼镜,镜脚贴地平放。左侧地面有三条约60厘米长的滑痕,东面一石柱,上沾17×4厘米的血迹。距石柱110厘米处有一本19××年第4期《世界文学》,书面朝上,左边下脚有铅笔写的“石××”名字,书长20厘米,宽14厘米,总面数达320页,书中夹着一张半新票额10元的人民币,一半露在外面。离书30厘米发现一个局部波浪形花纹的血足迹。北侧是高40厘米的亭子石凳,上放一只淡灰色人造革旧拎包,高25厘米,双环,有拉链。清查内有:薄膜塑料袋一只(内装红条子毛巾一条);100CC盐水瓶一只;淡绿色软面工作手册一本;红色塑料面的××汽车发动机厂的工作证一个,内贴照片,写有:“石××,男,54岁,19××年8月1日发”;小塑料袋一只(内装绿色香皂一小块);蓝色小刀一把,上印“杭州西湖”;天竹筷一双;棕色眼睛套五副;黄色塑料条一根;浙江××灯光厂包装套一只。勘查至东机亭子进门至墙的方形洞外泥地上,距血迹26厘米处有两只不同类型的鞋印,一只塑料底鞋,前掌局部花纹隐约可见;另一只类似球鞋花纹,两印相距25厘米。

为认真勘查,在亭处四周进行搜索。距血迹245厘米偏西方向泥地上发现一只吃剩下的梨子心。往西侧距亭子380厘米处有一辆八成新、上海产的全包链、双搁脚的凤凰自行车,钢印号码74401,车照号码24401。

现场认真搜索后,未发现其他物证。

现场勘查于当日下午17时10分结束。提取了现场鞋印、现场遗留物、拎包及包内的全部物品。拍摄了现场照片20张,绘制了现场图三张。制作了现场笔录一份。

现场勘查分析意见(略)

临场人:××分局局长吕××、副局长余××、杨××,刑侦大队副队长封××。刑侦大队:郑××、鲁××、金××、孙××、李××、徐××、季××、陈××、朱××。

××分局刑侦人:陈××、林××、朱××、陶××、林××、庄××。

灵隐派出所:方××。

现场见证人:××植物园周××、王××。

现场记录人:金××。

19××年×月××日

篇2:浅谈放火现场的火灾现场勘查

浅谈放火现场的火灾现场勘查

摘要:放火案件是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为了达到某一目的`而故意杀人焚尸及烧毁、烧损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放火现场破坏严重,加之实施灭火扑救对现场的破坏,一般很难从表面上取得有价值的放火痕迹物证,常常与普通火灾现场混淆.另一方面犯罪人在实施放火时行动诡秘,放火手段隐蔽,特别是一些杀人焚尸犯罪人放火不是主要目的,而是达到破坏现场,毁灭证据,掩盖杀人、盗窃、报复等罪行而采取的破坏手段.由于此类现场破坏严重,现场勘查人员很难确定其火灾的真正原因.本文通过对放火现场勘查,找到其中的多个共同点,为下一步的放火火灾现场提供勘查方向.作 者:徐卿卿  作者单位:江西省上饶县消防大队,江西上铙,334000 期 刊:科技资讯   Journal: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年,卷(期):, (8) 分类号:X45 关键词:放火    火场勘查    物证   

篇3:论如何提高现场勘查质量

论如何提高现场勘查质量

提高现场勘查的质量就应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的刑事犯罪现场的'规律特点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思路,突破固有的勘查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构建新的勘查体系.

作 者:胡金泉  作者单位:兴隆林业地区公安局,151801 刊 名:农村实用科技信息 英文刊名:NONGCUN SHIYONG KEJI XINXI 年,卷(期): “”(8) 分类号:X9 关键词: 

篇4:论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

入室盗窃所指的就就是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方式潜入室内,继而开展一系列的盗窃行为。由于此类案件多数比较隐秘,并且作案现场也难以保持原状,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现场勘查的工作难度。为此,找出作案现场的关键所在是公安机关在开展现场勘查时的重中之重。

入室盗窃案件的特征

(一)作案地点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偷盗之前会对所选作案地点进行事先侦查,并且基本都会选择类似居民住宅、商店、仓库、写字楼以及工厂等固定密闭场所;

(二)作案时间

犯罪嫌疑人为了能够提高其作案的隐蔽性,通常都会将作案时间锁定在深夜或者凌晨。例如在对居民住宅进行盗窃时,犯罪嫌疑人会在凌晨一点以后或者白天人们都上班后的时期开始作案;例如在对写字楼进行盗窃时,犯罪嫌疑人则会选择休息日或者夜间作案。

(三)犯罪嫌疑人

首先,犯罪嫌疑人多为没有固定收入和职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并且当作案得手后一般都会隐匿一段时间;其次,犯罪嫌疑人的盗窃能力都比较强,例如翻墙、撬锁以及蹲点观察等等;再次,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在作案之前进行长时间的预谋;最后,犯罪嫌疑人经常会拉帮结伙,并且分工明确。

篇5:当前现场勘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现场勘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现场勘查工作是案件侦查的'起点和基础,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首要环节.现场勘查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整个侦查工作的成败以及刑事诉讼活动能否顺利进行.

作 者:胡金泉  作者单位:兴隆林业地区公安局,151801 刊 名:农村实用科技信息 英文刊名:NONGCUN SHIYONG KEJI XINXI 年,卷(期): “”(8) 分类号:X9 关键词: 

篇6:盗窃案件现场勘查工作中痕迹检验要点论文

盗窃案件现场勘查工作中痕迹检验要点论文

一、当前我国现场勘查工作中急需提高的地方

(一)取证质量比较低

受制于取证人员个人素质,取证设备质量,取证条件的好坏等诸多因素,我国各类案件现场勘查痕迹提取的效果并不理想。以内蒙古自治区现场勘查工作为例,个别地方的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有很多案件并没有派出专业勘查人员提取相应的痕迹,而有些案件虽然派出了专业人员,但是他们并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信息,可以说这样的勘查工作,直接影响到了我们下一步侦查办案工作的开展,削减了整个刑侦工作的执行力。根据本人在相关工作中的统计,在2015年3月份内蒙古自治区某市发生的320起盗窃案当中,仅仅有102起案件提取到了相应的痕迹物证,虽然说这样的比率与某市前几年的提取比例相比有所提高,而且痕迹的提取质量也在不断的提升,但是这样的提取比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相关警种配合力程度不高

本人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现场勘查人员与条线上的刑侦民警和治安民警在现场勘查工作中的配合并不十分默契,主要体现在刑侦民警和治安民警,在案发之后往往对于现场勘查工作并不重视,他们认为现场勘查虽然可以取得相应痕迹,但是这些痕迹对于自己的侦办工作并不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于是乎在案件发生之后,虽然现场勘查民警到达现场,但是刑侦民警并不能跨前一步积极向勘查民警介绍案情经过,而是跟在勘查民警之后消极的应对。与此同时,勘查民警在工作当中虽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也对现场遗留物和痕迹进行记录和提取,很多勘查民警认为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他们取得的证据和痕迹是否能够帮助刑侦民警侦查破案并不关心。

(三)案件现场保护不得当

我们知道犯罪现场作为整个案件的第一现场,对于案件的侦破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在案件的定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案件现场的保护工作往往不令人满意。主要问题经常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案件当事人,以及证人被害人,经常不懂得如何保护现场,他们进入现场之后往往会随意走动,这样也就破坏了现场遗留物的痕迹,个别现场勘查人员由于个人业务能力的不足,为了第一时间弄清案情提取相应痕迹,他们往往会破坏现场遗留的足迹,指纹等。

二、盗窃案件现场勘查工作要点

(一)案发现场出入口

对于入室盗窃,犯罪分子能够进入现场可以通过门窗,翻墙,凿洞等方式进入。通过门窗进入的犯罪分子往往会采用技术开锁或者是暴力破坏的方式,这些方式的最大特点是现场遗留物比较多。对于现场勘查人员来说,现场的进出口勘查首先要做到的是对门窗进行勘验,看门窗是否有破坏痕迹,如果有的话应当注意痕迹的大小、痕迹周围有无相应的附着物,如果有相应的附着物则需要研究犯罪分子出入的行动路径;对于暴力破坏的方式进入现场的,勘查人员应当仔细观察破坏痕迹,仔细揣摩破坏的方式,利用的工具,并结合其他几个方面了解犯罪分子的动作娴熟程度和案件的参与人数。

(二)案发现场的核心地点

现场中心位置往往是犯罪分子活动比较频繁的地点,这些地点往往会存放有大量的财物,有时也是犯罪分子进行休息和翻找触摸的地点。对于此类地点勘查人员应当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勘验。首先去寻找犯罪分子遗留的足迹,由于犯罪分子在此类地点活动较为频繁因此此类地点往往会出现足迹叠加的现象,这就要求现场勘查人员善于利用各类仪器和光照,仔细甄别足迹的所有人和犯罪分子行走的路径。其次是指纹。犯罪分子入室盗窃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寻找财物因此在核心地点犯罪分子翻找财物的动作会比较频繁,有时往往会在他们意想不到的情况下也留下相应的痕迹。其次是现场遗留的各类工具痕迹,我们知道,每一个犯罪分子都有自己,独有的犯罪习惯,对于盗窃类案件来说,有些犯罪分子喜欢利用技术开锁方式进入房屋而且受制于技术所限很多人群往往只能掌握一种几种锁具的开启方式,所以对盗窃案件进行串并案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现场勘查人员来说应当详细注明每一起案件犯罪分子可能采取的技术。

(三)案发现场的外围环境

可以说每一个犯罪分子都对现场的外围环境进行了详细的调研,他们往往在行使盗窃行为之前会对整个案发周围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摸,详细规划自己的行进路线和逃跑路线,并根据其排摸的结果,看看有针对性的反侦查应对措施,还有一些犯罪集团分子,案发之后就地分赃,在分赃之后,他们往往会采取分头逃窜的方式进行躲避侦查,因此为了发现以上特征,现场勘查人员也应当对案发现场的周围环境进行勘查和记录,对于可能记录有犯罪分子进入逃跑路线的各类资料,应当第一时间告知随行的侦办人员,方便其进行托管。

三、结语

本次研究对盗窃类案件的现场痕迹提取的基本方法和原理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指出了当前现场勘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参考文献:

[1]王勇,龚旺来。现场痕迹勘查分析入室盗窃案创新模式[J].法制与社会,2014(10)。

盗窃现场勘查笔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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