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狼的美文:记忆中的狼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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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狼的美文:记忆中的狼,本文共7篇,欢迎阅读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好23”提供。

篇1:关于狼的美文:记忆中的狼

当世人从极端狂热和浮躁的冲动中重新恢复理智冷静下来,于骤然间想起它,并想保护它时,它却带着贪婪、残忍等诸多恶名从人们的视线中越走越远,直至了无踪迹。这就是狼,这就是与我们世代相邻共处铭刻在我记忆中的狼。

还在孩时,我就知道海州古城南边的锦屏山上有狼。以前的锦屏山,少有人去,曾经狼满为患。至今,山上还留有多处狼窝、狼洞。后来,随着上山砍柴拾草,开山凿石的人越来越多,使狼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小,以致一段时间狼时常下山咬死农家散放的羊和叼走鸡鸭兔等小牲畜,一时闹得人心惶惶,家家大人都把小孩圈在家里,生怕有什么闪失。

那时,谁家的孩子要是闹人不听话,大人都会呵斥道,再闹,让狼来把你叼去!孩子的哭闹声便会戛然而止,乖乖地偎进大人的怀里。

记得奶奶会讲许多狼的故事。小时,奶奶为把我哄睡觉,每天总是一边搂着、拍着我,一边嘴里念叨着,我家孙子听话哦,狼外婆要叼就叼别人家不听话的孩子。就这样,我在奶奶的爱抚下,念叨声中渐渐入睡。待我稍大长成少年时,奶奶对我说,狼其实并不可怕,狼的腿是秫桔做的,只要手里拿根棍,打它的腿,一打就断了。奶奶还说,要是一个人走在野外,感觉后背被什么爪子搭上时,千万别回头,一回头,狼就会把人的脖子咬断。其实,在古城海州,各家老人都会对孩子讲同样的有关狼的各种经过演绎的故事。

真正看到锦屏山上野狼时,我已是个大小伙子了。那是我下乡插队第一年中秋回家时,遇到儿时一起玩耍的伙伴王哥。王哥对我说,晚上没事,我带你到南山根打狗獾子去。最近狗獾子经常到我家地里偷花生吃。晚饭后,王哥又喊上三个猎手,带着自制的四杆土枪,一行五人就向南山根走去。那晚,皓月当空,秋风习习,空气中弥漫着庄稼成熟的馨香。不多一会儿,我们就到了王哥家花生地。王哥先带着几个猎手看地形,找好埋伏地点,然后五人一分两下,王哥带着我和另一个猎手埋伏在东边的土堆前,另两名猎手埋伏在西边土堆旁。大约蹲了两袋烟的功夫,就见从南山上下来两个黑影,一路溜了过来。凝神一看,果然是两只狗獾。就在狗獾快要进入伏击圈时,意外发生了,不承想在狗獾后面,又跟下来两个黑影,且比狗獾要大得多。王哥示意大家,一切听他号令再动手。我看到,就在后面两个黑影向狗獾扑去的一瞬间,四杆土枪顿时喷出四道火焰,在一阵“嘭嘭”的轰响声中,三个黑影倒了下去。随即,看见其中一只黑影调转头,一溜烟往山上狂奔而逃。王哥提着土枪和我们一起冲出掩体,跑到跟前一看,打倒的三个黑影,两只狗獾,还有一只竟然是狼。就在大家说话间,逃走的那只狼在南山的高坡上发出阵阵“嗷——呜”“嗷——呜”的叫声。其声,让人感到毛骨悚然。这时,我才真正感受到什么叫鬼哭狼嚎。王哥对我说,打死的这只是公狼,逃走的那只是母狼。

那晚回到家,我躺在床上彻夜难眠,那只母狼撕心裂肺的嚎叫哀鸣声始终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公元一九七二年冬,在古城菜市场,我又遇到王哥。王哥跑过来对我说,你还记得那年逃走的那只母狼吗,昨晚给我逮着了。说着,他指向不远处的地上,我定神一看,只见一只瘦骨嶙峋的狼躺在地上,身上还流着血,腿明显被打断了,嘴被绳子紧紧地勒住,眼角挂着泪,眼睛流露出茫然的绝望、无助和哀伤。看到眼前这只狼呈露出这副模样,心中不由生出一丝怜悯。我对王哥说,你咋不把它一枪打死,让它这样活受罪。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狼,再也没听到有关锦屏山上狼的故事。但我记住了,锦屏山上的狼,是从那一年绝迹的。

如今,锦屏山已逐渐被开发成旅游区。每逢节假日,山上游人如织。当人们坦然走过曾让人谈狼色变的狼窝、狼洞时,丝毫没有了以前那种令人惊悚的恐惧感。然而,当我每次游走在锦屏山间,总觉得有狼与我随影而行,山谷中似乎有随风而至的狼的嚎叫声,也如歌般耐听。但我知道一切都已不复存在,更无法延续。曾经的狼,无论其是善还是恶,无论你是恨还是爱,都只能储存在你我的记忆深处,定格为永不褪色的影像。

作者:李秉建

公众号:东方散文杂志

篇2:狼魂美文

狼魂美文

狼魂,狼之灵魂。孤独,忠诚,凶狠,……这些都被赋予在狼的身上,在内蒙古地区老人们把狼看作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看做他们的神明,其实那些老人敬畏的不是狼本身,而是狼魂。人有善恶之分,狼自然也有好坏之分,真正让我欣赏的是有些狼身上的`高贵的精神。

同样的征程,狼与狗的选择不同,不能说谁对谁错,但是我欣赏狼。狼身上的凶狠,耐性,自抗日时期就被人赞美,而且狼在冬天是群居动物,他们对团体具有高度忠诚,这些也是我们现在所缺失的,当下人人都追名逐利,却骨子里懒散不堪,而现在很少有人集体荣誉感,但是狼的骨子里有这种崇高的荣誉感。狼魂,寓意着是希望人人可以像狼一样坚韧,一样忠诚,一样勇敢。

“我一生将寻找我唯一伴侣,寻之我幸,不得我命。”狼这一生只有一个伴侣,从这点上不难看出其实狼比我们更先进,他们对爱情的忠诚是我无比羡慕的榜样。

狼魂,狼之灵魂。如果我有来生,愿我可以做狼,继承狼魂的忠诚与坚韧。

篇3: 爱上一匹狼美文

爱上一匹狼美文

我在一字梁时,一个村子就我一个教师。

村子不大,二十里就是另外一个村子,一百里外就是县城了。

我不怕路远,远不过是一种概念,用想象就可以缩短;我不怕山高,高就有一种与天空的触摸。好多东西我都不怕,我怕从下午五点半就开始的寂寞。

每天学生一走完,四处就是死一般的寂静,我的那盏煤油灯,十步之外就见不着光。最可怕的是,半夜有狼叫。

狼的声音太难听,总像哭嚎,不知狼的家族哪来那么多哀怨,凄惨。深刻的凄惨!

还有关于那匹狼的种种传闻,活灵活现。就像它会随时站在你面前,那双像西洋人似的眼睛看着你。不管它有没有表情,都会令你毛骨悚然。

所以狼一叫,我的汗毛和骨头就开始舞蹈。

山里人纯朴,我才去的时候,学生的家长们总会晚上来陪陪我,我总会说,没事,没事。我不能不像个爷们儿。

老乡们不来,或者农忙时来不了,我的夜就变得长了。好像那匹狼有意和我作对,嚎得更起劲。嚎得山和我的灵魂都有些抖动。

我给老乡们说,打死那条狼。

多年来,其实那匹狼早已和山民们相安无事,彼此都习惯了。但一个教师的请求在山民们的眼中,无疑是无声的命令。

举着火把,家家户户倾巢而出,这种围山捕狼的场景实在壮观。折腾了一晚,那匹狼却侥幸逃过一劫。

万般无奈之下,我总得想个法子壮胆,连小孩子也知道,唱歌可以壮胆,问题是,我唱不好歌。

毕竟没有听众,我不怕,我开始夜夜唱歌,拿着手电筒当麦克风,我唱得脸红脖子粗,唱得声嘶力竭,唱得忘忧,唱得神经质,唱得比歌星的感觉还好。

甭说,还真管用,唱着唱着便甜美而沉稳地睡着了。

但是怪事也发生了,每当我唱歌,那匹狼的嚎声也跟着来了,似乎要与我一唱一和。我们的声音此起彼伏,我停它停,我高它高,我长它长,成了这空旷的山野的天籁。我便好笑,这狼也懂音乐?然后又有些自得:我原来唱歌不差呀,连狼也可以感染。

渐渐地,我竟有些莫名其妙的感觉。每当我唱歌的时候,我就希望那匹狼的嚎声响起来。彼此相知,毕竟,在这沉沉的夜里,只有这匹狼在回应我,人最寂寞的时候,灵魂就像搁了浅一样,是这匹狼,把我的生命之舟又拖到第二天黎明。我对狼声不再害怕,每天我唱完第一首歌,要是没有那匹狼的回声,我便觉得我的歌声索然无味。

但我发现,这些天晚上,都有不少老乡们守在学校周围,四处寻找什么东西。我以为这段时间山里有了小偷,老乡们是来保护我的.。这种情况,持续了许多天,还是这样。我就忍不住问他们。他们说,老师,你没听见,这学校周围有一匹狼,每天晚上叫得特凶。现在这山里不知咋的了,那一匹狼没打着,又来了一匹,竟有了两匹狼。每次那狼围着学校叫,可我们四处找,又找不到。我们怕狼伤害您,就每天来这里等。

两匹狼?我这时才弄明白,原来我唱歌的声音太难听了,就像狼嚎一样。

我的羞愧多于勇气,我没敢承认那一匹狼就是我。

在老乡们的眼中,老师是神圣的。他们绝不容许一匹狼这样长期威胁着他们唯一的老师的安全。

在我和那匹狼彼此的嚎声中,终于有一天老乡们又一次集积起来,一场更大更彻底的大围捕持续到第二天早晨。

早到校的学生兴奋地告诉我:打死狼了,打死狼了。学生们像过节一样。我竟没有高兴,我站了很久,那匹狼,死了?我甚至没勇气去看。老乡们说要把那匹狼送给我,我忙说,我怕狼,见了心里发怵。

我再也不敢在深夜唱歌。我怕老乡们还去找狼。我也不想唱了,一个人唱太没意思。我发现我更加寂寞,我的生命的孤单已许久没有向人倾诉,我也不可能向人倾诉。

是那匹狼懂得了我的倾诉,并回应了我的倾诉。

但那匹狼被打死了,而且因为我。我常常怀念那匹狼。

难道我爱上了那匹狼?

篇4:职场中如何学狼生存

1、自知之明

狼也很想当兽王,但狼知道自己是狼不是老虎。

2、顺水行舟

狼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

3、同进同退

狼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狼却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哪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

4、表里如一

狼也很想当一个善良的动物,但狼也知道自己的胃只能消化肉,所以狼唯一能做的只有干干净净的吃掉每次猎物,而某些自认为是善良的动物却总在酒店饭庄里做一些不是“太善良”的事。

5、卧薪尝胆

狼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在自己弱小的时候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东西。

6、众狼一心

狼如果不得不面对比自己强大的东西,必然是群起而攻之。

篇5: 狼有孤独感吗情感美文

狼有孤独感吗情感美文

我觉得,这是个问题。

一只狼,在诗歌里是孤独的,在我所见的小说里也是孤独的,甚至在一些影片中,它仍然是孤独的。狼给我以及我们留下了孤独的印象,这印象有些根深蒂固,它几乎成了孤独的代名词。所谓孤独就是,狼出现在白雪茫茫的旷野里。

且慢。狼真的有孤独感吗?据我所知,狼可是一种群居的动物,它们有一个庞大的社会,应当也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有道德和权力,有选美比赛、超级女生――这样挤在一起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勾勾心斗斗角,谁有心思孤独,谁还来得及孤独啊!

要说孤独,应当是老虎们的事儿,它们撒尿占自己的领地,要跟它们亲热点哥们儿点都不行,好意也没虎心领。而且老虎这种动物绝对好吃懒做,《动物世界》上说它吃过一头羊或一只鹿后就有几周的时间睡懒觉,就是羊踩了它的尾巴它也不肯抬一下眼皮。不合群,有大量的闲暇,才能滋生出孤独来,缺一不可。然而狼却两者都缺。那它是怎么孤独起来的?

孤独和孤独感是两个概念,这我知道。一个在商场上班天天见许多面孔的人一样会有孤独感,号令千军万马的.将军也会有孤独感,问题是,狼会不会那么想。我没有怀疑狼的智商,绝对没有!我只是想不透,孤独感怎么会在狼群中得以流行?如果“孤独感”流行起来,那它也就不再是孤独感了,就是酷了,至少是装酷。会不会是,我们一厢情愿地认定了一只狼必然是孤独的,无论它在离群和群居的时候都一样,我们认定了,就不再管它是不是了。孤独的狼变成了一门理论。

当然,也可能是,我又不是狼怎么知道狼没有孤独感?想这样的傻问题,我的孤独感就来了。

篇6:狼的教子之道的经典美文

狼的教子之道的经典美文

我正沿着一条大路往前走,后面传未了一阵喊声,是一个放羊的小男孩儿在喊。

男孩儿边在草地上跑着边用手比画着什么。

我仔细一看,发现草地上有两只狼跑了过去:一只大狼和一只小狼。小狼跑在前面,背上驮着一只已经被咬死了的小羊,嘴里叼着小羊的前腿,大狼跟在后面。我看到那两只狼后,就开始和那个放羊的'男孩儿一起去追。我们边追边喊。听到我们的喊声,义有几个男人带着狗也跑了过来。大狼一看见有人带着狗追过来了,急忙跑到小狼跟前,叼起小羊放到自己背上,然后带着小狼加快了脚步,很快就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这时男孩儿告诉了我们事情的经过:在他放羊的时候,一只大狼突然从一个小山沟里跑出来,抓住了一只小羊,咬死后叼着就跑了。这时迎面跑出来一只小狼,小狼直奔小羊跑了过来。大狼就把小羊交给了小狼,让小狼驮着,自己则轻松地跟在后面。后来有人追了过来,老狼感到有危险了,就停止了对小狼的生存训练,自己叼过了那只小羊。

安全时锻炼孩子,危险时保护孩子,这是狼的教子之道。

篇7:养狼的女孩美文

养狼的女孩美文

壮乡有没有狼,一直没有留心过,反正这辈子还没有见过狼。

有一篇来稿,写“我养了一窝狼”。为这篇文稿的真实性,编辑部着实争论了一番。有人论证说,狼的壮名叫“麻尼”,既然有其名,必然有其物,壮乡有狼无疑,但更多的人持否定态度,因为谁都没有见过狼,至少说近代壮乡已没有狼。因此,大家认为这篇稿失实。

借出差之便,我决意去看看作者。

下了车,一路问去一路走,一路的石级山道。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却不知壮乡处处是山水。然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司空见惯了的,也就见奇不奇,见异不异,一新赶路,只想快点见到作者。

站在一片幽静的山林边,正不知往何处去,一个小姑娘穿着滚边壮锦裙像一只轻盈的彩蝶从林子深处飘然而来。我心中一喜,上前向她打听作者的住处。

“您,报社来的?”她误把凡可以寄稿的地方都叫报社。

我不想为这费口舌,顺水推舟点点头。

哦,她正是我要找的作者!刚刚上的小学三年级。

她不叫我进家喝口水,却带我径直去看她养的狼。

一路上,她滔滔不绝,仿佛有好多好多心里话无处可诉,如今遇了知己,便巴不得一吐为快。

她说,她养的狼是偷来的',从父亲那里偷来的。父亲一心要发财,疯了似的搞山里珍禽异兽到城里赚钱。一次,父亲捉回一只狼,母亲见了说狼快要生仔了,放生了吧。父亲不依,便要把狼折磨死,卖不了活的就卖肉。于是,她偷偷把狼救了出来。

“要么一刀杀死,那样半活不死的,谁受得了!”她愤愤然,难得的正直的童心。

“你不知道,狼是吃人的吗?”我真为她的冒险行动担心。

“才几天,狼生了小狼。”她好兴奋,根本听不进我问什么,兴致勃勃地说下去,“我天天偷果园里的果子喂它吃。”

“狼吃果子?”我好生奇怪。

“有时它饿急了,我便到地里摘玉米、挖红薯……”

“别人的东西不可乱拿……”

“您真怪!”她老成地“挖”我一眼,“拿了,人家才高兴,那是看上他的东西长得好,懂么?”

原来如此!真是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呀。

穿过山林,来到山脚,她指指前面一个小岩洞,说:“到了!”

“就藏在儿?你不怕别人打野兽找到它吗?”

“野物都躲到深山了,谁还到这旮旯来,找鬼?”

我点点头,称赞她聪明,找到这么好的地方给狼“避难”。

“等到我有了小弟弟,要是父亲也叫我死活不成,我就来同狼做伴!”

我大吃一惊!看来这地方重男轻女的现象还顶怕人呢。她可能还没有兄弟,于是我问:“你几姐妹?”

“不,我就我一个。我很想要个小弟弟,可母亲没有时间。”欢快的笑容顿然在她脸上消失了,“我父亲整天到处去做买卖,地里的活全由母亲包了。父亲说,等他发了大财,才叫母亲生小弟弟。”

“小弟弟,小弟弟!”说话间,我们来到洞口前,欢乐又回到她心间,只见她扑上去,一下抱出一只肥鲁鲁的小野物。

母狼见到生人,惊慌地团团转,忽然欲从她身边逃走。她左手抱着小狼仔,右手伸出去轻轻抚摩母狼的头,母狼于是顺从地伏在她身边。茸茸的毛,圆圆的头,短短的耳,这是……我不由生疑,上前仔细打量,天哪,哪是什么狼哟,分明是果子狸,当地禁猎的一种稀有动物。

“你为什么骗人?”我为上了一个小孩的当而悻悻然,“你见过狼吗?”

她笑笑,摇摇头,很坦然的样子:“我不说狼,您会来吗?”

我顿然哑然。在一个小孩面前输理。想想,好不服气,于是报复地说:“你的文章失实,我们不能用!”

“我的稿子能把您叫来,不是有用了吗?”她忽闪漂亮的大眼,露出几分惊奇,“难道,像我父亲那样,乱打乱杀,你们报纸就不管?”

我无言以对。可畏啊,这小小女孩!

我不由自主地走进她,接过她怀中的小野物,爱怜地亲了亲它茸茸的前额。这故作表现,无非是讨她的信任。“走吧,见你父亲去。”

“别!”她忽然地把小野物夺去,放回它母亲身边,“别让它们离开它们的家!”

她扬起小手,向果子狸母子做个“拜拜”的手势,然后拉上我的手去见她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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