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珠海市居住证变更信息办理,本文共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的发生大幅”提供。
篇1:珠海市居住证变更信息办理
珠海市居住证变更信息办理
珠海市内的流动人口在办理了居住证之后,发生了个人信息变更或者更换了居住地址,导致与居住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话,需要怎么更改?更改居住证信息的话需要重新办理吗?是否需要费用?
办理条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姓名与所持的居住证姓名不一致,
2、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与所持的`居住证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3、申请人现居住地地址与所持的有效居住证地址不一致。
办理材料
1、居住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向工作人员领取《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按照背面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填写完毕后,连同带来的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递交给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给你办理后会将身份证原件交还于你,并当场会告知你何时可以来拿新的居住证,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白蕉派出所
地址:白蕉镇同心中路143号
平沙派出所
地址:平沙镇新路118号
拱北派出所
地址:香洲区拱北夏湾路108号
篇2:珠海市居住证续期办理
珠海市居住证续期办理
珠海市内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在证件过期的.时候应该怎么办?要如何延长居住证的有效期限?需要携带什么材料证明吗?
办理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白蕉派出所
地址:白蕉镇同心中路143号
平沙派出所
地址:平沙镇新路118号
拱北派出所
地址:香洲区拱北夏湾路108号
篇3:揭阳户口信息变更办理须知
揭阳户口信息变更办理须知
办理条件
1.姓名变更、更正
2.出生日期的更正
3.曾用名变更、更正
4.性别变更、更正
5.民族变更、更正
6.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
7.户口性质变更、更正
办理材料
主项:
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除外);
2、户口底册、《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出生证等权威原始凭据;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须附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4、属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复印件;
5、更正户口性质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6、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其他能够说明变更理由的原始资料;
8、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副项:
1、户主或与户主关系的变更,由于分户、立户等理由要求变更户主或与户主关系的,凭原户口登记资料、《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办理;
2、出生地、籍贯的变更,根据原户籍资料或出生婴儿父母的户籍资料办理;
3、身高、血型的'变更,凭医院的体检报告办理;
4、文化程度的变更,凭《毕业证》或其他学历证明(干部、工人还需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办理;
5、婚姻状况的变更,凭《结婚证》、《离婚证》或其它婚姻状况证明办理;
6、兵役状况的变更,凭军转或退伍安置等证明办理;
8、服务处所、职业的变更,凭现工作单位证明办理;
9、《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普宁市公安局下架山派出所
地址:普宁市下架山镇
电话:0663-2581309
普宁市大池派出所
地址:普宁市大池农场
电话:0663-2761114
鳌江派出所
地址:新兴街2号
电话:0663-6290275
揭阳市公安局榕东派出所
地址:揭阳榕城区进贤门大道
电话:0663-8673080
办理费用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篇4:天津社会保险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天津市社会保险信息变更办理流程如下文所示:
1、办理时限
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工作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为每月1-20日。
2、提交资料
(1)《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信息相关资料。
3、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民族、参保人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地址等一般信息变更的,单位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信息的变更。
(2)申请办理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档案出生日期、户籍性质、参加工作时间等重点信息变更的,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
4、温馨提示
职工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时,需重新制作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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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企业社保办理的手续指南
天津市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提供:
⒈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⒉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⒊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⒋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⒍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天津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查表》,并获取由分中心提供的与银行签定扣款协议所需的社保ID号。
登记后由参保单位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和社保中心提供的ID号到开户银行签定《社保扣款协议》,并于每月1-8日的工作日,携带公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与银行签定的《社保扣款协议》(首月参保提供)来分中心6-9号窗口办理申报缴费,3日内分中心进行扣款结算。
注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新规定所说的“社会保险费”是指我们常说的五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了这个新规定,以往像以“工作不满一定年限不给申办社保”;“以企业效益不佳为理由不缴社保费”等为借口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变。
《规定》明确,经查实,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缴费且未补缴的,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保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