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章的原文阅读及译文评析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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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道德经第七十章的原文阅读及译文评析,本文共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siyecaodian”提供。

篇1:道德经第七十章的原文阅读及译文评析

道德经第七十章的原文阅读及译文评析

原文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①,事有君②,夫唯无知③,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④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⑤而怀玉⑥。

译文

我的话很容易理解,很容易施行。但是天下竟没有谁能理解,没有谁能实行。言论有主旨,行事有根据。正由于人们不理解这个道理,因此才不理解我。能理解我的人很少,那么能取法于我的人就更难得了。因此有道的圣人总是穿着粗布衣服,怀里揣着美玉。

注释

1、言有宗:言论有一定的主旨。

2、事有君:办事有一定的根据。一本“君”作“主”。“君”指有所本。

3、无知:指别人不理解。一说指自己无知。

4、则:法则。此处用作动词,意为效法。

5、被褐:被,穿着;褐,粗布。

6、怀玉:玉,美玉,此处引伸为知识和才能。“怀玉”意为怀揣着知识和才能。

引语

本章流露出老子对当时的统治者失望的情绪。他提出的一系列政治主张,很容易理解、很容易实行,却没有任何人理解和实行。看来,他的那一套治天下的理想,只有他幻想中的“圣人”才能实现。在现实中是无法实现的。他不了解,任何治国方案,都必须适应统治阶层的的利益,否则,他们是不会采纳,不会去实行的。于是,老子就有了这一篇感慨之论。本章是专对掌权者而言的,不是对一般人说的。文中的“我”、“吾”等词,可谓之“道”的人格化。

评析

在以前各章里,老子谈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学说,例如静、柔、俭、慈、无为、不争等,这些都是合乎于道、本于自然的主张。在社会生活当中应当是容易被人们所理解、易于被人们所实行。然而,人们却拘泥于名利,急于躁进,违背了无为的原则。老子试图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探索,对于万事万物作出根本的认识和注解,他以浅显的文字讲述了深奥的道理,正如身着粗衣而怀揣美玉一般。

但不能被人们理解,更不被人们实行,因而他感叹道:“知我者希”。对此,任继愈先生说:“他自以为很高明,颇有怀才不遇、曲高和寡的苦闷。其实他唱出的是没落阶级的挽歌。并不是人们不了解他。而是历史抛弃了他。”(《老子新译》)张松如先生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他说,“历史却并没有冷落了他。

单说先秦时期吧:相传春秋时的叔向、墨翟,战国时的魏武侯、颜触,都曾称引过他的话;庄子则颂扬他‘古之博大真人哉!’(《庄子·天下篇》)以宋研、尹文为代表的稷下学人又继承了老子而发展为黄老学派;至于韩非,更有《解老》、《喻老》之作。降至秦后,西汉初年,黄老之学一度居于统治地位。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旨》,实突出道家,而司马迁《史记》并特为立传。演至东汉,甚至神化为道教的'始祖了。凡此一切,总不能说是‘历史抛弃了他’吧。”(《老子校读》第385-386页)

我们感到任、张二位先生在对个问题的讨论中有不同的标准。比如,怎样才算是被历史抛弃了的问题。任继愈先生的意思是,老子在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他提出的政治主张不被人们理解和采纳,因而感到政治抱负难以施展,颇有怀才不遇、曲高和寡的苦闷,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子没有被时代所选取。

张松如先生则是从老子之后的若干年、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去研究老子是不是被历史所抛弃的问题。所以,任、张二先生的标准不同,观点上就有了差异。在历史上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景况,怀才不遇、难以施展其政治抱负的君子们,往往被后世的人们所看重,老子如此,孔子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因此,我们的认识是,老子被他所处的时代抛弃了,他的政治主张不能实行;但他又被后世的人们认可,他的思想学说、他的政治主张,有些被统治者接受了、实施了,有些被推向至尊之地,被神化为道教之经典。

篇2:《道德经第七十四章》的原文及译文

1、为奇:奇,奇诡、诡异。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

2、执:拘押。

3、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4、代司杀者: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5、斫:砍、削。

篇3:《道德经第七十四章》的原文及译文

有的学者在研究本章时这样写道:“老子经常讲退守、柔顺、不敢为天下先,这是他的手法。他对待起来造反的人民可是不客气,是敢于动刀杀人的。只是他看到用死来吓唬人没有用,所以才说出一句真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过去有些人为了掩盖老子敌视人民的凶恶形象,故意说老子是不主张杀人的,这是断章取义。”(《老子新译》)

我们的想法是:在本章里,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经被残暴的统治者压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还用死来恐吓他们?如果不对人民使用严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居乐世,就会畏惧死亡。在那种情形下,对于为非作歹之人,把他抓起来杀掉,还有谁再敢作坏事呢?

他认为,应该把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情况考虑周全,并且采取宽容的政策,不按天道自然办事,草菅人命,就会带来无尽的祸患。仔细理解老子的本意,他并不是要用残酷的手段随意杀人。尽管在本章里我们见到好几个“杀”字,但并不是要杀害老百姓,这一点还是有必要分辨清楚的。

篇4:《道德经第七十九章》的原文和译文

本章有“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一句,希望人们做有德行善之人,才可能得天道的庇护。因为“无道无亲”,对万事万物都非常公正,并非对哪一物有特别的感情,有德行善之人,他所以得到“天”的帮助,是因为他顺应自然规律的结果,是他自身努力的结果。这是向那些剥削者进行劝说,劝他们积德行善不要扰害百姓,否则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他在本章里特别强调这一点,他说用“德”和解重大的怨仇,这肯定还留下残余的怨恨,最好的办法,就是要与人结下怨仇,即要求统治者实行清静无为之政,辅助百姓而不干涉他们;给与百姓而不向他们索取;这样就不会积蓄怨仇,这便是治国行政的上策。否则,肆意盘剥、搜刮,随意施用严刑峻法约束、限制人民,那就会与民结怨,这便是治国行政的下策。

篇5:《道德经第七十九章》的原文和译文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道德经第七十九章注释】

1、报怨以德:许多学者都以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内,但据上下文意应在本章内。

2、契:契约。

3、责:索取所欠。

4、司彻:掌管税收的官职。

5、无亲:没有偏亲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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