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业局放管服自查报告,本文共1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syflower”提供。
篇1:农业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
1、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认真贯彻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主要从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衔接落实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上进行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落实并具体抓好。
2、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做好农业局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完整情况,25个审批事项数,完成率为100%。,承接自治区下放项目数8项;承接市下放项目数6项,没有取消(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含部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至继续保留行政审批事项8项;年至20无行政审批清理事项(含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重点做好取消下放同步协调发展,做到责任和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3、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做到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做责任和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到行政审批“三集中,顺应改革、集中授权、编制操作规范的《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工作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审批专用章,一站式工作。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做到“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管、服”工作。一是做好“接”,认真制定接收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78号)和市农业局将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因不可抗力为生产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和种用标准;购销区外一代杂交蚕种备案。以上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种子经营者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农业);购销区外原原种母、原原种、原种一代杂交蚕种和共育商品小蚕备案。上述两项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我局按要求分别制定了《自治区农业厅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百色市农业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并在百色农业农业信息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要求农业局相关股、站认真学习行政审批项目方案。至年认真抓好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录入工作,录入信息上传数148件。二是做好“管”,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积极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沟通做好对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等8项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放置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便于服务对象业务垂询与办理。三是做好“服”,积极为群众服务,急为群众办事之所急,想为群众办事之所想,全方位做好服务,不断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做到勤民、便民、高效、廉洁的为民服务宗旨。
(二)大力规范审批行为
1、在规范审批行为方面,主要从完善“一站式”服务、完善行政许可决策机制和强化行政审批绩效管理与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上进行探索与规范,把工作贯穿入服务窗口中。
2、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即政务服务中心。一是行政审批窗口已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基本悉行政审批业务,按规定设置了AB岗,B岗熟悉电脑操作。在大厅受理、办理涉及到收费方面的按规定在大厅收费窗口办理。农业局为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每周星期二轮班,2015年申请、受理和办结食用菌生产许可证1件,咨询数为12人次。2015年收费方面均无。二是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从以来,在认真做好“接、管、服”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衔接工作,2012年承接自治区下放项目数8项。承接市下放项目数6项。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工作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能及管理工作。局信息股按照“一服务两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信息,认真执行首问,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四是认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方面,能认真负责将农业局政务公开和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上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平台和百色市农业信息网,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保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网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农业。自开展上传信息工作至今共上传信息累计1200件,仅2015年就上传信息68件。
3、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大担探索推进对现存中介服务的清理,实行清单管理,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新路子。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回头看”重点内容自查工作情况
(一)把握行政审批原则
1、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正确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做到以法律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保障,以绩效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标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有利于促进市场的竞争,降低行政审批之成本,以市场作为行政审批承接截体,以社会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心,以渐进作为市场行政审批改革方式。按照这些原则做好工作。
2、近几年来,农业局认真做好自治区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做到取消下放同步协调,无变相审批现象,按上级的要求做好接好下放事项,依法依规评估好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工作。
3、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2015年11月以来,认真(落实)推行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农业局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撰写《农业局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自查报告》和《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及行政审批“接、管、放”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推行权力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落实,切实依法依规抓好抓实农业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完整设定规范化体系工作。
(二)拿出“权力清单”与理出“责任清单”
1、深刻领会和理解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涵义,学好关于放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与市场的放权,政府内部各部门上下之间的权力下放,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权限划分等。关于优化服务就是政府服务,体现在政务服务上,政务服务是指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活动。切实做好本单位二张放权清单。
2、6月29日,田办发〔〕23号文件即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7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①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部门清理,县权清办审核,县法制办审查、专家组论证并呈报政府审定,已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的保留审批事项清单,清单完整统一,每个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准确无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农业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62项,对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承办机构都进行说明。②责任清单对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均进行了登记和制定出后续监管方案,在监管上做到公正监管,综合监管与审慎监管。207月编制印发田林县农业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汇编。
3、严控新设许可情况,本单位无自行设立审批事项。并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一是对县整理出需要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我局的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即:“购销区外蚕原原母种、原原种和原种、一代杂交蚕种和共育商品小蚕备案”。有(桂政发〔2015〕49号)文件决定取消,有文件依据,同意和执行县十五届人民政府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理结果。二是对县整理出需要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我局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即:“新选育或引进蚕种品种中间试验同意”有(桂政发〔2015〕49号)文件调整为其他权力(备案),有文件依据,同意县权清办规范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同意和执行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理结果。
(三)自查工作建议
1、在行政审批事项上,区、市级在扩权强县下放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许可名称都比较大(在全区标准化数据管理平台,区市县目录库中田林县农业局全区统一标准化目录10大项,目录9项,24子项,总数34项),在小县城区域农业政策行政审批很少甚至无人(需要)办理这方面的行政许可。建议我局从咨询服务、农业信息网络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加大力度,搞好服务。
2、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全区统一使用基础数据V3.0后,对照本级(农业局)承办目录库V3.0,其他相关的农业执法、农业一事一议等事项不准录入,致使农业局几年来在综合窗口只办结件为一件。
三、后续工作
1、进一步学好用好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和督查调研通知精神,加强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一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切实做好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各项工作。加强二层机构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指导。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要进一步学习相关下放审批知识,明确职责,搞好服务。
2、做好与自治区农业厅、市农业局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各类资料,做好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行政审办理业务监督指导工作,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
篇2:农业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按照《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石政办明电〔〕19号)要求,现将20xx年以来县政务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县中心建设
一是完成中心搬迁。20xx年12月底县中心完成了搬迁,并于2016年元月1日正式运行,办公面积由原来200平方米增加到700余平方米,窗口工作人员由13人增加至34人。2016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8000余件,咨询件近6000件,是2015年的3倍。
二是积极推行“放管服”。20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承接市级下放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事项;2015年县房产事务局入驻中心,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地产按揭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屋产权查询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2016年4月1日起,县地税局在中心正式开办各类税(费)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6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由不动产登记局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9月份市场监管局窗口实行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事提供材料减少8份,承诺办理时限减少5个工作日,并将原属仁里市管所的个体户“两证整合”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业务并入中心,办事提供材料减少2份,承诺办理时限减少8个工作日;今年2月份规范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不动产登记收费,3月份国地税办证大厅业务进行了合并,4月份取消了房产事务局窗口房产交易费。
三是加强进驻项目清理。要求各窗口对进驻中心的受理项目编制项目清单、服务规范和追溯流程,重新编印一次性告知单,公开服务项目,方便群众办事。中心大厅在显著位置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将各级有关“放管服”政策汇编成册,放在大厅供群众查阅。
四是狠抓内部管理。制定、完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出台了窗口单位领导坐班带班制度。对照《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中心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到大厅检查指导,了解窗口运行情况,将督查情况纳入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的考核。坚持把“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标兵”作为管理的主要抓手,推进“三亮、三比、三评”常态化管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上墙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投诉电话及时有人接听,做好投诉记录和回访工作,畅通了投诉渠道。
(二)加强乡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年以来分三批启动了乡村为民服务体系柜台式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全县8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有81个实现了柜台式办公,覆盖率达96.4%。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基本实现窗口集中和柜台式办公全覆盖。
二是明确代理项目。整合代理窗口和服务项目。乡镇设计生、林业、民政、社保、国土、规划建设等服务项目6类24项。村工作站设计生、林业、民政、社保等代理项目4类22项。七都镇高路亭村、丁香镇库山村工作站增设了邮政便民服务站业务,可代缴电费、电话费,代订机票,代办车险等业务。
三是人员进驻到位。全县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均配备了中心主任,明确了分管领导。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均抽调了4-5名年轻干部到中心集中办公。各村都明确了代理员,并建立“四员”干部轮流值班制,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尤其是在为群众全程代办老年证、残疾证、新农合等服务事项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在醒目位置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张贴了服务项目办理流程图。中心编制了500余份政策文件汇编,发放到各村四员干部,做到人手一册,确保代理工作规范有序。建立代理项目月统计、季通报制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县级“两集中、两到位”执行不到位。县直各部门未设立行政审批股室,或虽设立,但审批事项未真正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室,不能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整建制进驻中心。目前全县只有11个窗口单位34名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84项,且部分窗口虽进驻人员,但只能咨询或受理业务,不能办理业务。
(二)县中心办公场地面积不足。中心办公面积700余平方米,目前设置窗口位置42个。全县县级仅涉及行政审批项目单位就有26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118项。如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均集中到中心办理,势必造成办公场所紧缺。
(三)村级工作站管理有待加强。各乡镇村级人员轮留值班和坐班制度执行的不够规范,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审批事项进中心。进一步与各部门对接,将面向群众和企业业务量较大、业务关联密切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先进驻中心。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有关部门设立分中心,所在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分中心。
(二)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县乡村三级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业务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同时,根据需要安排政务服务规范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基层服务平台业务指导。围绕便民利民,加强乡(镇)、村(居)两级为民服务平台业务指导,继续做好办件月统计季通报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推进“一站式办理”和全程代理代办,着力提升两级平台服务效能。
篇3: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20xx年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清理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是审查阶段 (20xx年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
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四是公布阶段 (20xx年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20xx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篇4:放管服自查报告
一、以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情况
20以来,市水利局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坚决放下去,让下级部门接好、管好、用好。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二、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决定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正在实施、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做法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xx〕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xx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xx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和不再实施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防政发〔20xx〕26号)要求,我局共调整下放了12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2项,分别是库区林木砍伐审查,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水资源费缓缴审批,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五、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部门间数据共享等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篇5: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相关文件精神,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收费清理改革、教科文卫体相关领域改革、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等情况,认真深入的开展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始建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工作的实施,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部门、站所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3、整合部门、优化职能。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将原来政府内设机构和“七站八所”进行了整合,设立了党政办、社会事业办、规划办、产业办、安办、综治办、财政所(“六办一所”),并在镇、村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将大部分政府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便民服务中心隶属于社会事业办。
4、立足服务,关心文教卫生工作。建立了中长期《镇文教卫生发展规划》,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和扶助制度,各村学校由政府出资筹建了学生实践园地2亩,各村实施了“一村一卫生站”健全医疗体系项目。
5、依法行政,规范项目运行、严格政策执行。建立了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村社“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完善了各类惠民富民政策责任追究、监督、评估等制度,修改了报告请示、值班值守、容错纠错等机制,扎牢制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
1、混岗严重、职责模糊。由于人员不足,有的部门虽然明确了只能公务员才从事的岗位,很多在岗人员身份却是事业身份。
2、进度迟缓、改革滞后。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放而不松、管而不严。很多审批项目,一再说放权,但是放的力度明显不够,很多老百姓办事“跑冤枉路”的时候还是很多,比如一个贫困学生救助就要村、镇、民政局三个单位盖章,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4、依法行政力度失衡。依法行政过多强调在法的角度上,而很少和基层实际相结合,出现脱节,比如相关部门要人提供有效证明,而个体要提供证明“我是我”却力不从心;过多强调干部依法行政,却很少强调群众依法维权,对群众不依法的宽容太大。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镇村干部和群众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2、理清关系、规范运行。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逐步对混岗人员进行调整,严格按照人员身份安排岗位。
篇6:放管服自查报告
6.县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7.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8.企业国税税务自查报告
9.环保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10.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7:关于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区监察局《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卢光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简政放权事项,同时配备1名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担任单位法治员,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区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需新增、保留、修改、废止的内部规范性文件28项,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今年5月正式印发《**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里,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四)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围绕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使用,履行区委区政府分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经过排查,共查找出13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现规范权力运作、形成内生制约力、促进各部门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部门与市主管部门积极衔接,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篇8:放管服自查报告
放管服自查报告
简政放权:指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是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本一:
根据区监察局《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卢光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简政放权事项,同时配备1名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担任单位法治员,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区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需新增、保留、修改、废止的内部规范性文件28项,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今年5月正式印发《**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里,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四)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围绕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使用,履行区委区政府分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经过排查,共查找出13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现规范权力运作、形成内生制约力、促进各部门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部门与市主管部门积极衔接,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本二:
一、以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情况
20以来,市水利局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坚决放下去,让下级部门接好、管好、用好。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二、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决定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正在实施、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做法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xx〕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xx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xx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和不再实施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防政发〔20xx〕26号)要求,我局共调整下放了12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2项,分别是库区林木砍伐审查,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水资源费缓缴审批,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五、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部门间数据共享等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9: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教体局的指示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推进便民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调研组反馈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放管服”工作按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及时部署。
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成立了由主任王耀利为组长的“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部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行政权责方面的工作。
在市政府和教体局的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权责,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并成立决策事情支部组织讨论决定,大事由班子会议决定,形成每个事项都有审批流程图,主任做末位表态。这样,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宣传。
(三)为了落实好登封市效能革命工作,规范全体职工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制定了具体方案:
1。对各个部室作风进行整顿,避免发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置之不理,甚至故意刁难,制造、激化矛盾的现象。
2。提高全体职工的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事项,尽量一次解决,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3。规范着装上岗,对擅自缺岗、脱岗、离岗的职工,依据单位绩效联酬方案考核。
4。规范办公室人员行为,不定时进行查岗,对于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网购、炒股、玩游戏、办私事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规范会议纪律,改变会风散漫,开会迟到、缺会、替会等现象。
篇10: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1、实施“五证合一”和“两证合一”改革。20xx年10月1日企业“五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统计证;20xx年12月1日个体“两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改革将企业个体办理证照环节精简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无需重复到各个部门提交材料、填写表格。此两项改革大大节省了企业个体的办事成本,缩短了办照时间。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我局从四个方面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强化部门协调,主动与税务、人社、统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调整一照一码核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执照打印、表格印制、归档、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工作,实现数据间的部门互通共享。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宣传栏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改革举措,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及时组织窗口登记人员、信用技术人员参加“五证合一”、“两证合一”业务培训,全面学习掌握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业务,确保每名专业人员都能在工作高效、快捷。四是强化服务提速。在提高登记服务效能的基础上,我局还通过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增设咨询窗口、增加服务人员等措施,及时受理企业办照事宜、提供改革新政咨询,使企业能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五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各类企业192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74。07%;体“两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个体248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6。66%。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我局积极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以自主约定、自愿认缴的出资总额在我局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相关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20xx年,全区累计新增私营企业20xx户,新增注册资本48。92亿元,分别增长17。57%与22。17%;新增个体工商户3725户,新增注册资本6。1577亿元,同比增长22。41%与20。9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新增注册资本1。1322亿元,同比增长37。5%与11。21%。全区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共有2。84万户,注册资本总额达192。52亿元。 3、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大部分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我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9号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了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计148项,保留的前置审批项目有34项。对改成后置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严禁登记人员私设门槛、拖沓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保障改革落实到位。通过前置改后置,众多企业可以在取得后置许可之前,踏实开展企业前期筹备事项,或是与后置许可无关的经营活动,极大的激活了这部分企业的活力,为企业的后续做大做强作好铺垫。
4、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我局放宽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涉及经营地址方面的注册登记限制,在经过居委会及周边五名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对周边居民没有嗓音、环境污染及安全影响的行业用住房登记为公司住所。此项改革减少了创业先期投入,为方便市场主体登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了助力。20xx年,我局共发展各类企业20xx户,发展个体工商户4353户。
5、落实简易注销改革,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办理注销,支持实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即公司无需先行清算组备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股东的承诺信息,45天后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免于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只需股东自己对简易注销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可予以先行注销。目前,我局已办结简易注销5起,简易注销公告58起。
6、落实“双告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公布,并要求窗口人员严格履行“双告知”制度。一是对新办企业个体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在业务系统中推送给相关后置许可部门;二是对有后置审批经营项目的企业个体发放“双告知”承诺书,要求经营者作出承诺,到相关部门办理完后置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
(二)加强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了责任清单制度。我局逐项明确行政权力的名称、权力依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科学合理划分部门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及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行政执法事权关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下放、执法力量下沉,确保基层执法机构有足够力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书写,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自20xx年3月起,我局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市质监局、省食药监局(赣府法办字(20xx)10号)《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要求,按照附件的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和排版规范制作和使用。办案单位按照要求,在行政执法中正确使用,在年度的目标考核中,案卷质量把使用统一执法文书作为扣分项列入。
4、采用案件管理系统,提升办案效率。20xx年6月开始,行政执法查处的一般案件全部使用案件管理系统录入,无一例外。简易处罚案件也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录入备案。执法证件20xx年底到期后,我局按照要求申请了换发,共办理行政执法证143个,其中行政执法监督证1个,行政执法证142个。另外,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全部按照要求参加了全省统一的《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并全部通过了考试,核发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
5、建立行政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即案情通报、大要案件会审、限时办结、月度综合执法调度例会和办案问责制的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建立了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大要案件局长办公会会审制度。全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办案质量、办案水平都有很大提高。
(三)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多措并举,夯实责任,全力做好年报工作。一是通过媒体、微信平台、电话、公告告知年报操作指南与未及时年报的法律后果,印发张贴宣传牌9杆、宣传展架15个,宣传海报40张、印制年报操作流程和年报小海报16000余份,对于文化程度低、自己年报有困难的市场主体进行指导,实行窗口发放与深入市场发放二步走。二是部署长久未经营企业核查工作,全面铺开清理吊销企业工作。从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检索整理出14、未年报企业有743户,组织分局开展核查,通过电话核查、实地走访和到企业相关街道、居委、村委会了解情况,对企业登记住址以信函方式进行联系核实并且将名单发到税务部门核查企业的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组织科室人员开展几次年报电话催报通知,针对2年未年报的合伙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重点通知及告知未年报后果。三是建立了每周督查制,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科每星期一下午将市场主体年报进展情况上报给领导、及时通报给各分局,并将年报工作作为分局年度考核的重要考量指标。截止6月12日我区企业年报数4116户、年报率55。03%,个体年报11311户、年报率57%,农专年报122户、年报率57。27%。
2、建立健全全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机制,强化信息采集,夯实监管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29号),在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据《信州区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信州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工作,要求25家单位提供数据,为下一步实现信息互联共享、“一张网”协同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打下了基础。通过信州区企业警示系统QQ群密切联系各相关单位今年继续完成20xx年以来相关信息数据的补录,保证实现数据实时录入。截止目前,各单位共录入709条信息。
3、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即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省级部门组织,通过以注册号等为条件随机摇号方式,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抽查名单,再由登记机关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江西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进行公示,其他行政审批或监管部门也将企业信息在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录入,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20xx年1—4月全区累计抽查市场主体89户次,占全区抽查计划任务的100%,并及时将89户企业的检查结果录入企业监管系统中,及时公示,按时完成省、市局部署的工作任务。
4、公示异常名录,打击不诚信经营。根据省局对异常目录的`配套解释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实施细则(试行)》,我局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的管理和公示工作,20xx年1—4月共录入抽查公示经营异常市场主体27户。同时,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20xx年度中,企业因未按时年报公示和住所无法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计1637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481条。在该项工作中,我局针对一些企业地址未变更、资金数额较大、年报数额明显不实的企业均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
(四)立足服务职能,全力推进区内经济发展 1、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指导。20xx年来,我局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快捷、便民、沟通、跟踪上下功夫,全力为信州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设立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提供事前引导、事中支持、事后服务的全程服务。20xx年上饶合力万胜商业有限公司和上饶万达嘉华酒店前后入驻信州区,我局获得相关信息时,就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确保他们在注册登记环节上不滞留。一是主动联系企业,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咨询服务。二是主动帮助和指导填写相关表格。三是针对办理过程中企业出现的各种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使登记注册的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从名称核准到设立登记,从受理到发证,均一人负责,提高办事效率。整个过程中,两家企业深深感受到我局的服务热情和办事效率,在开业之际均前来我局赠送表扬锦旗,以此感谢对其开业给予的大力支持。
2、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区企业发展,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我局根据《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办法》的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定工作。评定工作成立了专项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创新工作方式,以企业自愿申报,各基层分局推荐,区局审核的形式,对申报企业进行“守合同重信用”A级单位认定。目前我区共有3A企业2户,2A企业9户,A企业7户。我局还将继续大力支持和扶持各类企业发展,同时,围绕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并继续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招商引资、招标签约和获得资金贷款发挥重要作用,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3、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助推企业融资。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多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尤其是一些小企业,融资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动产抵押贷款是破解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法之一。作为我局服务企业的平台,动产抵押登记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个体私营户等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如何搭建合适的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我局动足了脑筋。除开设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外,在企业申办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我局实行“受理、审查、核审”一条龙、一站式帮扶。另外,我局通过积极主动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方式,收集其相关信息,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了使企业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贷款,降低成本费用,我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动产抵押登记程序进行合理简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动产抵押登记随到随办,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同时,我局建立了抵押登记台账,与信贷部门密切联系,在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融通资金提供服务。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8份,登记抵押金额17亿多元。
4、开展诚信商贷通活动。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局和信州区个协联合发力,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出“诚信商贷通”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0xx年我局就十佳诚信单位同江淮村镇银行签订意向性协议,贷款授信20xx万元,并开通了绿色服务通道,支持企业发展,到去年底已授信贷款给小微企业资金数额达2280万元。20xx年,在上饶市“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活动暨“诚信商贷通”工作开展中,我区个协发布网站通知1期,短信提醒500条,滚动屏幕宣传22个网点,个体户现场咨询870人,发放和张贴创评广告和宣传资料1600份,个体户报名参评户数达450户,组织公评公义机构8个。
5、服务个协,帮助个体私营户做大做强。我局从帮助个转企登记、股权转让交易税审核把关、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等举措入手,帮助个私业主做大做强,服务地方经济。我局支持帮助做得较大的个体转型升级为企业,在个转让企办理过程中,对个体注销与字号保留环节简化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已帮助12户有实力的个体转型为企业。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中,帮助区税务局审核股权转让完税证明,防止税源的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人员老龄化严重。我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8岁,机关科室、基层分局和直属单位中青年干部力量都十分薄弱,由此导致的后果是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在贯彻落实上“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政策措施完成度不高,执行力不够,老一辈干部职工们业务水平高,但面对新形势下监管业务和工作日益与互联网相结合,却颇感费力,而青年干部十分适应新形势下互联网工作方式,但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却有待提高。
(二)思想理念有待提升。局里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仍然适应于过去的工作模式和思考方法,面对一系列政策改革不适应,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学习也不到位,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
(三)监管方式和改革要求有差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行政审批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年检变为年报公示等制度的实施,要求从原来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原有的监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以往注重事前审批为主的思维模式未能及时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还不够有力,监管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做好“宽进”下的“严管”方面还需进行深入有效探索。
(四)机构改革有待深入,市场监管机制有待改进。我局组建以来,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已初步完成,但在新的机构模式下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基层职能的重组亟待研究。一方面原先三个部门的人员,在工作方式、业务知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整合后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人才的问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领导,市局、县(分)局两级机构在各项监管职能定位上需要厘清,在事权划分、行政方式、职能定位等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办事方便。发挥好“工商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功能,继续落实好企业外网申报改革、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企业五证合一改革和个体“两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简化准入流程,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条件管制,有力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
2、对于禁限类产业,从严把关。对所有市场主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抓好企业和个体户年报工作,完善并落实简易注销改革举措,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实现主体结构的优化。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不断建立健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积极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实行企业登记快办机制与全程服务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的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对小微企业实施对口服务、个性服务与跟踪服务。积极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数据。积极帮扶企业做大做强。要善用职能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开展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搭建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发展。要严格落实“窗口”工作纪律,强化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树立我局窗口的新形象。
篇11:放管服自查报告
市邮政管理局坚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创新监管职能,转变服务理念,从三个方面持之以恒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并随时更新2个行政审批和9个公共服务事项的申办流程和材料清单。落实“马上就办”要求,今年以来对企业申请符合要求的2件即办事项,即办率达100%;对30个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50%以内。二是对接落实“放管服”改革。定期向市审改办报送新增、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强化对普服审管系统、快递业务许可系统的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系统维护并指导企业用好两个系统。三是完善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提交并入驻“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电子证照的生成与应用,企业可自主选择通过“全省网上办事大厅”或本部门两个系统提交办理申请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该局表示,“放管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思想重视、全员参与,下一步将在做好做优配套软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加强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运用,培育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篇12:放管服自查报告
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督查组“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我局无相关业务,取消事项7项,即: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2、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险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4、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5、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6、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7、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在xx政务服务网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251项,即: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85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66项,”追责情形“共计3125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xx年全局9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州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统一受理。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办事指南,对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7项,即:
1、通航河流跨河、临河、过(穿)江、拦河建筑物涉及航道事宜审批;
2、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审批;
4、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批;
5、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6、港口设施和航道及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7、穿越、跨越、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及在公路上开设平面交叉道口和更新采伐行道树;
8、在公路路产范围内设置非交通广告、宣传标志审批及建筑红线控制区埋设管线或建盖临时构筑物、设施审核;
9、路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10、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
11、公路建设监督;
1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交通工程施工许可;
14、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
15、国家重点公路、省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6、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17、省管公路建设和修复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没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收费项目。
三、“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情况清理整改的通知》(云协调办发〔xx〕4号)精神,州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按照州政府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要求,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督导各单位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州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州交通运输局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基础、完善制度。我们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督考办适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法制核审制度。由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负责对我州“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三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截止今年10月30日为止,全州共办理交通运输许可4104起,查处案件4564起,其中路政许可3起,交通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合法,一年来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现场勘测,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六、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许可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